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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公司奖惩规定(A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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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公司奖惩规定(A版)

  P公司奖惩规定(A版)

  第一条 为保障公司各项制度的执行,促进公司全体员工奋发上进,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之奖励分为下述五种

  (一) 嘉奖

  (二) 记功

  (三) 晋级

  (四) 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称号

  (五) 授予“劳动模范”称号

  第三条 本公司之惩处分为下述五种

  (一) 罚款

  (二) 警告

  (三) 记过

  (四) 降级

  (五) 除名

  第四条 有下列事迹之员工,经人事监察室调查核实后,得给予一次奖励,其奖励种类视事迹突出程度而定。

  (一) 工作积极 、忠于职守、遵纪守法 、文明礼貌、模范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全年未出现事故者。

  (二) 超额完成公司利润计划指标,经济效益显著者。

  (三) 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其建议被公司所采纳者。

  (四) 维护公司利益和荣誉,保护公共财产,防止事故发生与挽回经济损失有功者。

  (五) 坚持业余自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在公司任职期内,获取中专以上文凭或其他专业证书者。

  (六) 维护公司的规章制度,对各种违纪行为敢于制止、批评、揭发者。

  (七) 敢于制止、揭发各种侵害公司利益之行为者。

  (八) 对社会作出贡献,使公司获得社会荣誉者。

  (九) 具有其他功绩,董事长或总经理认为应给予奖励者。

  第五条 员工的奖励,由员工所在部门或主管领导向公司人事监察室推荐,并按人事管理责权划分进行审核批准,由人事部落实执行。

  第六条 事迹突出的员工除按第二条给予奖励外,公司还将在住房、 进修、 休假 、出国考察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第七条 有下列事由之员工,经调查核实后,得根据情节给予一次罚款或警告处分。

  (一) 初次不服从工作安排或工作调动,影响生产、工作秩序者。

  (二) 泄露公司经营管理秘密,未经领导同意,擅自将公司的机密文件透露给外公司人员者。

  (三) 私自把本公司客户介绍给外单位 向客户索取回扣或介绍费者。

  (四) 各下属公司、部门负责人发现所属人员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行为,不及时向公司总部报告或有意隐瞒者。

  (五) 工作时间喧哗、打闹,影响正常工作秩序者。

  (六) 工作时间吃食物、睡觉、干私事、阅读与工作无关之书报者。

  (七) 工作时间擅离工作岗位、干私事者。

  (八) 工作时间不按公司要求着装及佩戴公司微章者。

  (九) 无故旷工半日者。

  (十) 1个月之内累计迟到早退5次者。

  (十一) 犯有其他不良行为,公司其他管理制度中明确规定应予罚款或警告者。

  第八条 有下列事由之员工,经人事监察室调查核实后,得给予一次记过处分。

  (一) 违反国家法律 、法规 、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者。

  (二) 违反操作规程 、损坏设备、工具 、浪费原材料 、能源,造成经济损失者。

  (三) 贪污 、盗窃 、赌博 、营私舞弊、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尚未达到受刑事处分程度者。

  (四) 代人打卡以及托人打卡者。

  (五) 工作不负责任,管理混乱,因过错造成经济损失者。

  (六) 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和领导威信,影响工作秩序及公司信誉者。

  (七) 对公司董事会议、总裁和部门经理的决定拒不执行者。

  (八) 通过非正当途径,开假发票报销,牟取非份利益者。

  (九) 1年之内累计旷工达3日者。

  (十) 犯有其他不良行为,公司管理制度中明确规定应予记过者。

  第九条 对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本规定第七条 第八条进行惩处外,还应按以下规定索赔公司损失

  (一) 造成公司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者(含5万元),责任人应赔偿损失的

  30%至50%。

  (二) 造成公司损失5万元以上者,由人事监察室和法律事务室提出索赔处理意见,报公司董事长批准后由人事监察室监督执行,情节严重者上报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条 员工的奖励或惩处由各部门、各主管领导提供材料,由人事监察室负责调查落实,其审核批准权限按人事管理责权划分执行。

  第十一条 凡按本规定第九条处理的责任人,在赔偿事项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本司。

  第十二条 员工罚款处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分为罚50元 罚100元等二种情况,警告处分则扣发1/3的月工资,记过处分扣发1个月工资。员工受嘉奖1 次,增发1个月基本工资,记功1次,增发3个月基本工资。

  第十三条 员工受奖惩情况记入人事考核档案中,受警告以上处罚情况每月由人事监察室统一公布1次。

  第十四条 为使受到惩处的员工将功补过,同一年度中之功过可以相抵和转换,方法如下

  (一) 1次嘉奖可与1次警告相抵;

  (二) 1次记功可考1次记过相抵;

  (三) 3次警告相当于1次记过;

  (四) 3次嘉奖相当于1次记功;

  (五) 同年中3次记功,工资自动升1级;

  (六) 同年中3次记过,工资自动降1级;

  (七) 同年中功过抵销后,对年终评比 提薪 晋级等不发生影响。

  第十五条 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工作在每年未进行,当年内受过警告处分以上惩处的员工若功过未抵销,不得参与评选,每月考核平均等级未达到“B”者也不能参与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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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P公司奖惩规定(C版)

  P公司奖惩规定(C版)

  第一条 本公司员工之奖励分为“资金”、“记大功”、“记功”、“嘉奖”。

  (一) 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酌予“奖金”或“记大功”。

  1 主办业务有重大革新,提出具体方案,经实行确有成效者。

  2 办理重要业务成绩特优或有特殊功绩者。

  3 适时消灭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使公司免遭严重损失者。

  4 在恶劣环境下,冒生命危险尽力职守者。

  5 对于舞弊,或有危害公司权益事情,能事先揭发、制止者。

  6 研究改善生产设备,有特殊功效者。

  (二) 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予“记功”。

  1 对于主办业务有重大拓展或改革具有实效者。

  2 执行临时紧急任务能依限完成者。

  3 协助第(一)项1至3款人员达成任务确有贡献者。

  4 利用废料有较大成果者。

  (三) 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予“嘉奖”。

  1 品行优良、技术超群 、工作认真 、克尽职守者。

  2 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3 预防机械发生邦联或抢修工程使生产不致中断者。

  4 品行端正、遵守规章、服从指导,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5 节省物料,有显著成绩者。

  (四) 其他对本公司或公众有利益之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亦得以奖励。

  第二条 员工之奖励,以嘉奖3次等于记功1次,记功3次等于记大功1次。

  第三条 本公司员工之惩处分为“免职或解雇”、“降级”、“记大过”、“记过”、“警告”,分别予以惩处。

  (一) 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解雇或免职”处分。

  1 假借职权,营私舞弊者。

  2 盗窃公司财物,或挪用公款,或故意毁损公物者。

  3 携带违禁品进入工作场所者。

  4 在工作场所聚赌或斗殴者。

  5 不服从主管之指挥调遣,且有威胁行为者。

  6 利用工作时间,擅自在外兼职者。

  7 逾期仍移交不清者。

  8 泄漏公司机密、捏造谣言或酿成意外灾害,致公司受重大损失者。

  9 品行不端,严重损及公司信誉者。

  10 仿效上级主管人员签字,盗用印信者或擅用公司名义者。

  11 连续旷工3天或全年旷工达7日以上者。

  12 记大过达2次者。

  (二) 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降级” “记大过”处分。

  1 直属主管对所属人员明知舞弊有据,而予以隐瞒庇护或不为举报者。

  2 故意浪费公司财物或办事疏忽使公司受损者。

  3 违抗命令,或有威胁侮辱主管之行为,情节较轻者。

  4 泄漏机密或虚报事实者。

  5 品行不端有损公司信誉者。

  6 在物料仓库或危险场所违背禁令,或吸烟引火者。

  7 在工作场所男女嬉戏,有妨害风化行为者。

  8 全年旷工达4日以上者。

  (三) 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记过”处分。

  1 疏忽过失致公物损坏者。

  2 未经准许,擅自带外人入厂参观者。

  3 工作不力、屡诫不改者。

  4 在工作场所酗酒滋事,影响秩序者。

  5 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者。

  6 冒替签到或打卡者(本人及顶替者)。

  (四) 员工具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应予以(警告)处分。

  1 遇非常事变,故意规避者。

  2 在工作场所内喧哗或口角,不服管教者。

  3 办事不力,于工作时间内偷闲怠眠者。

  4 浪费物料者。

  5 办公时间,私自外出者。

  6 科长级以上人员,月份内迟到 、早退次数累计7次(含七次)以上者。

  (五) 其他违反本公司各项规章,应予惩诫事项者,应分别予以惩处。

  第四条 员工之惩处,警告3次等于记过1次,记过3次等于记大过1次,累计记大过2次,应予免职或解雇。

  第五条 员工之奖惩,应说明事实以书面通知本人并摘录事由公布。

  第六条 本规定所称嘉奖 、警告 、记功与记过 、记大过 、记大功可以相互抵消。

  第七条 本公司为求对员工考核 、调迁 、奖惩公平起见,可设置员工考评审议委员会,其组织规程另定。

篇3:地产控股公司奖惩规定

  地产控股公司奖惩规定

  一、奖励

  1.公司设立丰富灵活的奖励方式:

  a)通报表扬:由集团总裁、副总裁签发,通报范围视具体奖励行为而定;

  b)即时奖金;

  c)授予荣誉称号;

  d)参加外部培训;

  e)奖励性旅游;

  f)出国考察。

  2.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公司将予以奖励:

  a)为公司的社会形象做出重大贡献者;

  b)获得社会、政府或行业专业奖项,为公司争得重大荣誉者;

  c)对公司业务推进有重大贡献者;

  d)个人业务、经营业绩完成情况优秀者;

  e)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或完成重要突击任务者;

  f)遗留问题解决有重大突破者;

  g)有重大发明、革新,成效优秀,为公司取得显著效益者;

  h)为公司节约大量成本支出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者;

  i)对突发事件、事故妥善处理者,妥善平息重大客户投诉事件者;

  j)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有实际成效者;

  k)一贯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廉洁奉公,具有高度奉献和敬业精神者;

  l)顾全大局,主动维护公司利益,具有高度的团队协作精神者;

  m)培养和举荐人才方面成绩显著者;

  *)在公司服务达到一定年限者;

  o)满足公司设立的其它奖励条件者。

  3.公司设立的主要奖励项目包括:

  a)集团奖项:由集团组织评选的最高年度奖项,授予优秀的员工或团队。

  b)年度专业成就奖:以集团内各个系统的工作环节为基础,每年由集团各职能中心组织在每个业务系统内评选,具体评选标准和体系由集团各中心制定。

  c)总裁特别奖:以总裁名义给予的特别奖励。

  d)各子公司自行组织评选的优秀员工奖。

  e)即时奖励:根据实际情况和员工的表现及时给予的奖励。

  二、纪律处分

  1.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定是公司管理的基本要求,是每一位员工义不容辞的责任。纪律措施是为了约束和纠正不正确的行为。没有纪律约束,公司管理将失去秩序,也不可能保证高效、有序运转。

  2.员工纪律处分的种类有:口头警告、书面警告、严重警告、即时解雇。

  a)口头警告:

  员工第一次触犯,中心将会发出口头警告,该警告有效期三个月,在有效期内再次违反将受到严肃处理直至解雇。

  b)书面警告:

  在口头警告有效期内重复触犯,中心将会发出书面警告,该警告有效期六个月,有效期内再次违反,将受到严肃处理直至解雇。

  c)严重警告:

  在书面警告有效期内,重复触犯口头警告或书面警告过失或第一次触犯严重警告过失,中心将发出严重警告,该警告有效期十二个月。情节严重的,或在有效期内再次触犯任何过失,将受到立即解雇处理。

  d)即时解雇:

  在严重警告有效期内重复触犯公司口头警告或书面警告过失或严重警告过失或第一次严重违规,情节严重,公司将对当事员工即时解雇。

  3.处分权限和程序

  a)口头警告、书面警告、严重警告由中心提出,经人力资源管理中心负责人、分管副总裁批准生效。

  b)即时解雇由中心提出,经人力资源管理中心负责人、分管副总裁审核,执行总裁批准生效。

  c)双线管理人员须经双线管理上级中心负责人、分管副总裁加签。

  d)处分通知一式二份,分由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及违纪员工各持一份。

  e)所有处分均要写明违纪事实和违反规定条款,并由被处分员工在《过失单》(一式二份)上签名。如员工拒签,中心负责人需在通知书上说明,该处分经确认后仍然有效。

  f)公司有权根据违纪情节之轻重按规定扣罚违纪员工薪资;如违纪事项造成公司经济损失,公司将根据损失金额要求员工赔偿。

  g)违纪员工对受到的处分如有异议,必须在受到处分之后三个工作日内向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提出申诉。

  h)《过失单》作为员工违纪行为记录及纪律处分的依据。

  4.纪律处分原因

  a)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可予以口头警告;

  *上班时间没有佩带工作牌;

  *上班时间仪容仪表不整洁,如穿背心、短裤、拖鞋、牛仔系列服装或其他损害企业形象的着装,经口头告诫后不改正的;

  *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不遵守会议纪律;

  *擅离工作岗位或串岗;

  *在公司内随地吐痰、乱扔杂物、破坏和影响公司环境卫生的;

  *工作时间聚众闲谈、聊天、嬉笑打闹、看无关书报、听音乐或吃东西;

  *工作作风散漫、粗心大意,不及时汇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不及时报告设施、设备的损坏或丢失;

  *违反培训纪律;

  *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不报告不制止;

  *一个月内迟到和早退累计达3次,或一次迟到/早退30分钟;

  *因粗心大意造成物品的浪费或损坏;

  *下班后不认真清理工作场所,未按规定妥善处理水、电、灯、门窗、办公设备的;

  *其它可给予口头警告的一般过失行为。

  b)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可予以书面警告;

  *工作时间睡岗或脱岗;

  *工作中不按规范操作,造成差错或损失;

  *言行不尊重上司,对同事不诚实;

  *丢失发票、单据、表格等书面资料造成差错或损失;

  *没有及时准确交接、传送资料;

  *对公司财物遗失或损坏知情不报,或在调查中捏造事实;

  *上班时办理私人事务;

  *越权处理工作问题;

  *刁难他人工作,不与同事合作;

  *一个月内迟到、早退超过5次(含5次);

  *旷工一次在一天以内;

  *不按规定填写考勤记录,虚报、瞒报考勤或代别人打卡,假报公出办私事;

  *涂改或伪造病假证明,骗请假期;

  *未经允许,私自拷贝或安装软件,随意拆装电脑设备,私自加设电脑密码,影响公司正常工作的;

  *要求通讯畅通的工作人员,发生半小时

以上联系不到的;

  *司机或副驾驶座乘员没有系安全带的;

  *在公司内,讲话粗野、侮辱谩骂,引起纠纷,造成恶劣影响的;

  *其它可给予书面警告的中度过失行为。

  c)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可予以严重警告;

  *工作时间玩电脑游戏;

  *故意损坏公物;

  *不服从管理、消极怠工、指挥不动、顶撞上司;

  *搬弄是非、诽谤他人、影响公司声誉;

  *提供虚假或不确实的资料或报告,给公司工作造成失误或损失;

  *连续旷工二天;

  *违反工作制度和程序,造成较严重事故或损失;

  *泄露本人工资、奖金收入或打探别人的收入;

  *违反公司现金管理制度或财经纪律;

  *其它严重过失;

  *员工出现多次上述过失行为,应主动提出辞职,并承担相应责任,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将保留追朔赔偿的权利。

  d)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可予以即时解雇:

  *一年内累计3次旷工;(连续旷工3天视为自动离职);

  *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工作调动或工作任务安排;

  *技术性破坏公司的电脑程序或数据;

  *泄露公司机密,造成公司利益损害;

  *玩忽职守造成公司财产或经济重大损失(1万元以上);

  *威胁同事、出言不逊或殴打同事;

  *在公司内打架斗殴、酗酒滋事、赌博吸毒、造谣诬蔑或道德败坏,影响工作秩序情节严重的;

  *利用工作之便从事不正当交易,贪污、吞占公款、公物;

  *涂改、伪造、销毁有关凭证、单据;

  *对同事严重违纪行为隐瞒不报;

  *发现事故的隐患或异常情况不报告,不及时处理而造成严重后果;

  *在公司财产、人员面临危险时,不采取积极措施、袖手旁观或逃离现场;

  *携带、收藏或使用禁品,如枪械、毒品;

  *偷盗公司或员工个人财物;

  *蓄意损坏公司财物;

  *被收容教育、劳动教养,或者被判刑的;

  *其它重大过失或不正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情节重大的。

  e)如有其他违纪事项,尽管未列出,公司仍有权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凡违反规定者将受到纪律处分,触犯国家法律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篇4:X地产公司奖惩规定

  某地产有限公司奖惩规定

  第一节奖励规定

  一、奖励原则:奖优惩劣,一视同仁,公平合理,有章可循。

  二、员工在本公司任职期间,凡有下列表现者,将视具体贡献给予表扬、记功、奖金、加薪、晋升等奖励。

  1、积极开拓经营范围,创造可观的经济效益;

  2、解决经营难题,使工程项目得以顺利实施;

  3、对项目方案提出合理化建议,节省大量资金;

  4、保护国家和公司利益不受侵害,做出突出贡献;

  5、对公司管理提出合理改革建议、为扩大公司信誉、提高服务质量做出重大贡献;

  6、发现事故苗头,采取有力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

  7、在减少浪费,降低成本方面效果显著;

  8、为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见义勇为;

  9、为公司推荐人才;

  10为公司引进资金。

  第二节惩罚规定

  一、惩罚原则:实事求是,有章可循,公正合理,惩前毖后。

  二、员工在本公司任职期间,因违返公司纪律,违背社会公德,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将予以通报批评、书面警告、罚款、辞退、开除等处罚。

  1、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通报批评处罚。如情节严重,予以罚款。

  A、工作时间外出办私事;

  B、擅离工作岗位、串岗、聊天、睡觉;

  C、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学习和业务培训;

  D、工作时间阅读书报、杂志等与业务无关书籍;

  E、工作时间内从事娱乐活动;

  F、工作时间未经许可带家属、朋友等进入公司;

  G、工作时间大声喧哗、嬉闹;

  H、在非吸烟区吸烟;

  I、在办公区域乱堆乱放各种物品,乱涂字画,破坏环境;

  J、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果皮等废物,影响环境卫生;

  K、往洗脸池、座便乱倒杂物;

  L、旷工一天以内;

  M、发生以上问题,如情节严重,给予书面警告处分。

  2、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书面警告处分,如情节严重,予以罚款。书面警告将存人个人档案。

  A、对上级和同事缺乏尊重和礼貌;

  B、威胁上级和同事;

  C、工作不负责任或违章作业造成工作质量下降、设备、车辆损坏或发生人身事故,致使公司遭受损失;

  D、不服从命令,拒绝工作;

  E、不按时、不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或不按要求履行上级命令;

  F、擅自私用公司设备、工具或其它物品;

  G、工作时间内吵架,影响工作;

  H、在同事之间、同事与领导之间拨弄是非,挑起事端;

  I、拒绝公司调查;

  J、不依据事实报告工作情况或其他员工的情况;

  L、旷工一天以上,二天以内;

  M、在公司进行各种形式的赌博;

  N、累计通报批评处罚三次以上;

  3、有下列行为之-者予以辞退、开除处罚,对触犯法律的,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A、不能完成工作任务,不胜任所担任的工作,达不到工作标准;

  B、经常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及《员工守则》,受到三次以上书面警告处罚;

  C、殴打他人或唆使他人打架;

  D、利用工作和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收受贿赂,或向客户索取报酬或财物;

  E、泄露公司机密情况,造成不良后果或经济损失;

  F、弄虚作假,开假病假条或其他假证明,欺骗上级和公司;

  G、酗酒、聚众闹事,严重影响工作和社会秩序,给公司在社会上造成极坏影响;

  H、偷窃公司或他人的财物。

  I、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

  J、有意损坏或唆使他人损坏公司设备、工具、财物;

  L、不服从工作调动或分配,在限期内不到岗;

  M、提出辞职后一个月内,未经批准提前停止工作;

  N、煽动员工不完成工作任务或消极抵制上级指派;

  O、连续旷工三天;

  P、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拘留、判刑。

篇5:房地产公司员工奖惩规定

  房地产开发公司员工奖惩规定

  (一)原则

  真实、慎重、前后一致、份量足够奖,引着往前走惩,打着往前走都是激励奖为主,惩为辅。该奖不奖,对立功者不公平,该惩不惩,对守法者不公平。

  (二)奖励

  1、对于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奖励。

  (1)在完成生产任务或者工作任务,提高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节约财资和能源等方面,做出成绩的。

  (2)在改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做出显著成绩,对公司贡献较大的。

  (3)保护公共财产,防止或者挽救事故有功,使公司和员工利益免受损失的。

  (4)长期遵守纪律,有带动性作用的。

  (5)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舍己为人,事迹突出的。以上奖励视情节,获得公司颁发的荣誉证书和500元~5000元奖金。

  2、程序:提出人:凡与本职工作有关的,由其直接上级提出。凡与工作无关的由见证人提出,写出申请报告。核实人:综合部部长审核:副总经理批准人:总经理

  3、勤工奖:为奖励坐班人员全勤当值设臵勤工奖,每半年评审一次,全勤人员可获得公司100元奖励。

  4、浮动奖金

  (1)视员工个人工作态度与完成任务情况争取浮动奖金,奖金金额200元。

  (2)浮动奖金发放名额每部门设一名,由工作成绩最卓越的员工得到。

  (3)浮动奖金每季度评审一次,(与绩效考评同步进行)评审办法如下:*首先由员工个人自评。*再提交部门评审。*最后由综合部部长会同副总经理、总经理作最终审定。

  5、年终评奖(每年年终总结及述职后,具体见工作总结大会方案)。

  (三)惩罚:

  1、违纪过失违反公司有关纪律,规章制度,称为违纪过失,填写违纪过失单(附后)。

  2、责任过失凡失职而使自己负有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的部分工作受到损失的,即犯责任过失,填写责任过失单(附后)。

  3、程序:提出人:可以是任何有权发现问题的人。落实人:必须是其直接上级。核实人:一定是综合部部长审核人:副总经理批准人:总经理.

  4、惩罚内容根据公司规章制度和员工手册。

  5、处罚和过失单必须知达本人。如本人不同意签字,可以由第三者见证人签。

  6、本人有权辩护,不可以说为自己辩护是态度不好。

  (四)行政奖惩制度

  1、奖励办法:嘉奖、记小功、记大功、晋升。

  2、处罚办法:警告、记小过、记大过、停职检查、解雇。

  3、奖罚制度:

  1)以岗位员工的每天基本工资作为奖罚标准。嘉奖一次奖一天薪金(基本工资),警告一次扣一天基本工资。无论奖罚,均存档案记录。

  2)嘉奖三次等于记一小功,记小功一次奖三天基本工资,记三次小功等于记一大功,记大功一次奖浮动工资,记三次大功给予特别加薪。

  3)警告三次等于记一次小过,记小过一次扣三天薪金,记二次小过等于记一大过,记大过一次扣当月浮动工资,记二次大过者将给予解雇。

  4、奖罚程序

  1)奖罚由同事或主管依据事实提出建议,并填定"奖罚申请单",一式二份,综合部、财务部各一份。

  2)主管上司根据上报资料经查实后签署。

  3)所属部门领导复核签署意见,交综合部存档。

  4)综合部每月底前将一份交财务部,一份交综合部存档。

  5、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公司酌情给予嘉奖、记小功、记大功的奖励:

  1)对改善公司管理,提高业务水平有重大贡献者。

  2)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创造优良成绩者。

  3)在对外接待中,为公司树立良好形象,提高公司知名度,成绩显著者。

  4)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5)为保护公司财产和顾客生命安全,见义勇为者。

  6)提出合理化建议,经实施有显著成绩者。

  7)严格控制费用,节约开支有显著成效者。

  8)拾金不昧者。

  6、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作为警告处罚:

  1)对上司及客人有不礼貌行为。

  2)在办公室或公司公共场所发泄个人情绪。

  3)上班时间不穿制服或不戴工卡以及仪容仪表不整者。

  4)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非工作性会客,上网聊天、吃零食、看小说杂志、打私人电话、在办公场所玩耍等。

  5)无故不参加公司或部门会议者。

  6)无故串岗、闲聊、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者。

  7)下班时间未将所办业务或所用工具收拾妥当就离开工作场所者。

  8)请假未经批准、私自离开工作岗位者。

  9)向他人或外界透露个人的薪金数额,违反公司薪金保密制度者。

  7、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作记大过处分:

  1)违反第六项规定二次者。

  2)造谣惑众,挑拨是非或在公司内部带头不守规定,有事实证明但情节较轻者。

  3)违反规定工作程序,造成公司利益受损者。

  4)贿赂公司管理人员以达到不可告人之目的者。

  5)散播谣言,破坏公司正常工作生活秩序者。

  6)工作不负责任,浪费公司财物者。

  7)私配办公室、宿舍及库房锁匙者。

  8)私自动用或损坏消防及安全设备者。

  9)未经许可,受雇其他公司者。

  10)拾遗不报者。

  8、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公司有权对员工作出停职处理,在停职期间,员工不享受公司一切福利待遇及薪金:

  1)经警告或其它纪律处分,依然故意重犯公司规则者。

  2)经记大过处分后仍再犯,等待公司决定是否予以解雇者。

  3)涉嫌及听候刑事案件审判结果者。

  4)拒绝接受公司指定的身体检查、诊治或防疫注射者。

  5)做出其它不利于公司或同事的行为,造成影响者。

  9、有下列行为者,可不经预告给予解雇:

  1)违反第八项规定二次者。

  2)赌博、吸毒、卖淫、嫖娼、盗窃或协助各类违法行为者。

  3)泄露公司机密、贪污、受贿、挪用公款者。

  4)在公司有打架行为之双方。

  5)造

谣惑众,挑拨是非或以强暴手段唆使他人怠工或罢工,情节严重者。

  6)利用职权职务之便,收取他人贿赂或为自己牟取私利者。

  7)利用社会不良分子解决公司内部问题者。

  8)擅用公司名义在外摇撞骗或从事其他有损公司利益、声誉之行为者。

  9)故意损坏公司设备、工具原材料及重要文件者。

  10)遇非常事故,借故躲避,致使公司财物蒙受损失者。

  11)对公司职员及其家属实施威胁,暴行或有侮辱之行为者。

  12)未经预先准许而缺勤三天以上,或经常迟到早退,经批评教育无悔改之意者。

  13)经常玩忽职守,经批语教育后无悔改之意者。

  14)向公司或上司提供虚假证明或资料,有欺骗或严重不诚实行为者。

  15)服务态度恶劣,损害客户利益影响公司声誉者。

  16)蓄意违抗公司或上司的合理安排或调遣,不服从工作分配或顶撞上司者。

  17)窃取公司机密技术资料或财物者。

  18)经公司绩效考核不合格者。

  19)一年内记大过二次或小过三次者。

  9、该罚不罚护短的管理人员,可以由综合部提出,记责任过失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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