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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胶电子厂工程变更作业程序:采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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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胶电子厂工程变更作业程序:采购管理

  塑胶电子厂工程变更作业程序

  采购管理

  1.目的:

  采购运用公司的资金换取公司的有用物品与服务,也可以说以资金来建立资源《物品+服务》,此资源透过管理的运用,产生更大附加的资产来为公司创造利润

  2.范围:

  接收物料的采购需求到供货商或协力厂商物料的追溯的采购作业及下单事宜作业与变更等

  3.参考文件:

  3.1 供货商管理程序 MD-P-001

  3.2品质记录管理程序 PB-P-004

  4.定义:无

  5.权责:

  5.1物控员:提出原物料请购需求

  5.2经理:审核请购需求

  5.3采购人员:良好的采购作业,使采购之产品符合要求

  6.作业内容

  6.1采购需求

  6.1.1原物料请购需求

  生产产品所需的产品由物控员以《请购单》(附件一)提出请购需求

  6.1.2明确请购需求

  请购单位填写《请购单》时必须指出产品料号,品名,规格需求量与需求期

  6.1.3审核请购需求

  原物料《请购单》须呈资材部副理审核,厂务中心经理核准后送至采购

  6.1.4接受采购申请

  6.4.1.1当采购人员接到《请购单》时,应查验是否经权责主管核准

  6.4.1.2若《请购单》未经权责部门主管核准,或与实际需求日期,品质等问题相抵触,则退回请购单位

  6.4.1.3采购部门完全确定可以接受《请购单》后,在《请购单》上编号第二联给物控员以便作追溯依据

  6.2决定采购对象

  6.2.1自《合格供货商名录》中选择适当厂商采购

  例如:样品承认,交货绩效好的厂商或依《供货商管理程序》的规定选择评估新的厂商

  6.2.2若客户指定厂商时,向指定厂商采购

  6.3同厂商确认采购要求

  在正式下单前,采购人员应和厂商进行沟通,以确认厂商了解且能满足本次采购需求

  6.3.1确定产品规格

  若向从未供应本次采购之厂商时,应分发必要的采购文件(图纸,产品规格.....)并确认厂商已了解且能满足规格需求

  6.3.2交期

  采购人员应确认厂商能够满足交期的需求

  6.3.3询,比,议价作业

  当采购产品为非常性采购(厂商不固定)或调整采购价格时,应依以下规定询,比,议价作业

  6.3.3.1询,比价作业

  采购人员应从合格厂商中选择两家以上,邀请厂商报价进行询比价作业

  6.3.3.2议价作业

  采购人员进行比价作业中,除价格的评估外,应同时询厂商之品质交货与服务等要项,选择合乎公司利益的厂商进行议价作业,以决定物品采购的价格与厂商

  6.4订购产品

  6.4.1填写《订购单》

  采购人员在确认厂商能够满足本次采购需求后,填写《订购单》明确相关采购资料及所附文件内容以清楚描述所购产品的要求,如合适时,可包括:

  6.4.1.1产品识别说明

  产品的形式,类别,等级或其它精确识别说明及《订购单》号码,交货与数量等资料

  6.4.1.2其它采购文件

  产品,规格,图样,制程要求,技术说明相关作业

  6.4.1.3采购应由每一厂商建立《供货商数据分发表》(附件三)以登录所分发的采购文件,于文件变更时更新内容,确定厂商有正确版本的文件

  6.4.1.4品质系统的要求

  若对厂商的品质系统有所要求时,应在《订购单》上注明所采用的品质系统标准名称,编号及版本

  6.4.1.5若将至厂商处验货时,应在《订购单》附记有关产品验证及放行的安排进行

  6.4.1.6 采购人员在填写《订购单》时,应检查《订购单》内容是否清楚明白,以免造成厂商误解

  6.4.2审核订购文件

  6.4.2.1采购人员汇总采购文件后,《订购单》提报资材部副理初审,厂务中心经理核准后,可分送厂商及相关单位

  6.4.2.2分发《订购单》

  《订购单》一分四联,一联厂商签回,二联仓库,三联财会,四联采购

  6.4.2.2.1厂商联及相关采购文件送厂商,请厂商交货

  6.4.2.2.2仓库联送交仓库,供接收产品使用

  6.4.2.2.3财会联送交会计以供请款使用

  6.4.2.2.4采购联由采购存盘备查

  6.5订购单变更

  6.5.1若业务订单变更时,请购单位先与采购人员确认且目前采购状况后,重新开立《请购单》,附上相关文件,经权责部门主管核准后,送采购办理变更事宜

  6.5.2采购人员办理《订购单》之变更,通知厂商变更采购内容

  6.6交期跟催

  6.6.1采购人员在送交厂商《订购单》后,须和厂商进行沟通和联系,并对所采购的物料进行跟催

  6.7客户对采购产品的查证

  6.7.1若合约中有所规定,客户或客户代表有权在厂商及本公司实施采购产品的验证,以确认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6.7.2但此项查证不得被本公司用以对产品品质有效管制之证明

  6.7.3客户之查证不能解除本公司提供合格之产品责任,也不能拒绝以后被客户退货事宜

  6.7.4所有产品由本厂检验人员依《进料检验程序》进行检验,以确保所采购产品符合要求

  6.8记录要求

  《请购单》,《订购单》,《供货商资料分发表》,《物料跟催表》与《变更通知书》依《品质记录管理程序》办理

  7.附件

  7.1请购单 MD-P-003 01

  7.2订购单 MD-P-003 02

  7.3供货商资料分发表 MD-P-003 03

  7.4物料跟催表 MD-P-003 04

  7.5变更通知书 MD-P-003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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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建设集团采购管理控制程序

  建设集团采购管理控制程序

  1 目的

  为确保对影响采购质量的关键环节实施控制,保证采购产品的质量、性能、交付和服务等各方面,符合顾客、法律法规、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的要求,并满足公司工程建设和管理的需要,特制定本程序。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在工程建设和生产准备过程中的所有产品或服务的采购控制。

  3 职责

  3.1 采购管理实行业务管理原则和法律归口管理的原则。

  3.2 总经理负责领导公司的采购管理,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负责领导公司的采购管理。

  3.3 物资部、综合管理部以及计划部是采购管理主要部门。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1 物资部负责与设备、材料等有关的采购管理工作,包括:

  --设备、原辅材料;

  --生产性低值易耗品;

  --非标设备加工承揽;

  --货物仓储保管;

  --货物运输;

  --货物保险;

  --行政管理所涉及的形成固定资产的低值易耗品。

  4.1.2 综合管理部负责与行政管理、基础设施建设有关的采购管理工作,包括:

  --人员聘用;

  --培训;

  --法律咨询;

  --审计事务;

  --广告、宣传;

  --后勤管理;

  --绿化维护;

  --行政管理涉及的不形成固定资产的非生产性低值易耗品。

  4.1.3 计划部负责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劳务采购的采购管理工作,包括:

  --建设工程(包括勘测设计、建筑安装工程等);

  --工程监理;

  --技术引进;

  --工程设备安装调试;

  --技术咨询、评估监测及科学试验;

  --财产保险;

  --财产租赁;

  --其他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采购。

  4.2 采购的申请

  4.2.1 工程项目(劳务)采购的申请

  由工程项目涉及业务管理部门填写《工程项目(劳务)采购申请表》提出申请,部门主管提出初审意见,提交计划部,计划部提出审核意见,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备案并进行采购管理工作。

  4.2.2 物资采购申请

  4.2.2.1 工程用物资的采购申请

  由物资使用部门填写《物资采购申请表》提出申请,各专业(包括汽机、锅炉、发电机、热工以及土建专业)负责人对申请审核后,由物资使用部门主管提出初审意见,计划部根据经批准采购申请的工程实际需要提出审核意见,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备案并提交物资部,物资部将已批准的采购申请的物资纳入采购计划,并进行物资采购管理工作。

  4.2.2.2 生产性低值易耗品的采购申请

  由物资使用部门填写《物资采购申请表》提出申请,部门主管提出初审意见,计划部根据工程预算以及年度预算提出审核意见,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备案并提交物资部,物资部将已批准的采购申请的物资纳入采购计划,并进行物资采购管理工作。

  4.2.2.3 行政管理涉及的货物采购申请

  由使用部门填写《物资采购申请表》提出申请,部门主管提出初审意见,提交综合管理部,综合管理部提出审核意见并备案,报公司领导批准后由物资部或综合管理部进行货物采购管理工作。物资部负责形成公司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以及生产性低值易耗品的采购;综合管理部负责不形成固定资产非生产性低值易耗品的采购。

  4.2.3 培训采购申请

  由需求部门提出填写《培训申请表》提出申请,部门主管提出初审意见,提交综合管理部,综合管理部提出审核意见并备案,报公司领导批准后,由综合管理部组织采购。

  4.2.4 其他采购申请

  由需求部门填写《签报》提出申请,部门主管提出初审意见,提交相关采购主要管理部门,主要管理部门提出审核意见并会签后报公司领导批准,由采购主要管理部门组织采购。

  4.3 潜在合格供方的选择以及合格供方名录的建立

  4.3.1 各管理部门应建立各职能范围内的合格供方名录,潜在的合格供方的选择应根据以下信息确定:

  --供方提供的产品已在公司使用的,使用部门反馈的信息;

  --供方提供产品在同容量电厂的使用情况;

  --供方资质证明、质量、安全、环保业绩以及遵循法律法规要求的符合情况;

  --公司专业技术人员的推荐;

  --承办部门在市场上了解、收资的信息。

  4.3.2 确定潜在的合格供方后,由各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各职能范围内的潜在合格供方进行调查,进行资质审查。

  4.3.3 潜在合格供方的资质审查内容应包括:

  --主体资格:具有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

  --经营范围:欲签合同标的应复核当事人经营范围,设计专营许可的,应具有相应的许可、等级及资质证书等;

  --代理权限:由代理人代签合同的,应出具真实、有效的法定代表人(主管)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等;

  --履约能力:具有支付能力、生产能力、运输能力、技术能力。必要时应要求其出具资产负债表、资金证明、注册会计师签署的验资报告等相关文件;

  --履约信用:重合同、守信用,无违约事实,现时未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或重大犯罪案件。

  4.3.4 潜在合格供方的资质审查经相关部门会签后,并报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纳入合格供方名录。

  4.3.5 相关职能部门应每年定期对合格供方名录进行复评。

  4.4 劳务、物资及服务的采购管理

  4.4.1 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物资部、综合管理部及计划部负责各自职能范围内的采购管理。

  4.4.2 采购的标的金额按以下管理内容进行管理:

  4.4.3 预算金额在人民币伍拾万元以下的采购,管理部门应在合格供方名录中选择3家以上合格供方,报公司领导或授权人确定供方后实施采购。

  4.4.4 预算金额在人民币伍拾万元以上(含伍拾万元)的采购,管理部门应选择3家以上合格供方,作为潜在投标方,报招标领导小组确定投标方,在招标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招标工作小组按《招标管理实施细则》进行招标,确定供方后实施采购。

  4.5 招标管理

  4.5.1 公司依法成立公司招标领导小组、招标工作小组。

  4.5.2 公司招标领导小组是公司招标的最高决策机构,决定公司招标的方针、政策、重大工程及物资的招标方案。

  4.5.3 招标工作小组由物资、工程两个招标工作小组组成,负责招标的各项具体组织工作。

  4.5.4 招标管理工作具体按《招标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4.6 合同管理

  4.6.1 确定供方后,金额在1万元以内的,由采购管理部门自行采购;金额在1万元(含1万元)以上的,由采购管理部门起草合同,按合同管理流程进行合同管理,具体按《合同管理办法》执行。

  4.7 采购产品的验证

  4.7.1 劳务采购的验证

  产品交付前,按《工程验收管理规定》进行验收,并根据相关供方的施工工期、施工能力、安全、环境和服务进行劳务和服务采购的验证,验证结果可作为合格供方复评的输入。

  4.7.2 物资采购的验证

  产品交付时,物资部按《设备、物资材料质检管理办法》进行验证,产品交付并投入使用一定时期后,由物资部可向产品使用部门发问卷调查,进行产品验证,问卷调查可作为合格供方复评的输入。

  4.7.3 服务采购的验证

  综合管理部根据服务采购的协议或合同要求,对提供服务相关供方的服务态度、工作绩效及需求部门反馈的信息,实施验证,验证结果可作为合格供方复评的输入。

  4.8 对供方采购劳务、服务及物资的管理

  4.8.1 公司对相关供方拟选择的设备、材料供应商有否决权。相关供方所采购的材料、设备及特种材料,必须由公司审定。相关供方应提供所有物资供应分供方名录以及相应的资质资料报物资部备案

  4.8.2 公司对劳务供方拟选择的劳务分供方有否决权,重大分包合同招标应邀请公司参加,劳务供方应提供所有劳务分供方名录以及相应的资质资料报计划部备案。

  5 相关文件

  《培训控制程序》

  《合同管理办法》

  《工程招标管理实施细则》

  《物资招标管理实施细则》

  《设备、物资材料质检管理办法》

  《工程验收管理规定》

  6 相关记录

  《工程项目(劳务)采购申请表》

  《物资采购申请表》

  7 附录

  附录A 流程图

  附录B 《工程项目(劳务)采购申请表》

  附录C 《物资采购申请表》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流程图

  A.1 合格供方名录建立流程图

  A.2

  使用部门采购申请

  采购管理控制流程图

  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工程项目(劳务)采购申请表

  附 录 C

  (规范性附录)

  物资采购申请表

篇3:甲供材料(设备)采购管理工作程序

甲供材料(设备)采购及管理工作程序

1.目的:
1.1确保采购材料(设备)100%符合有关国家规范及标准。
1.2确保采购材料(设备)严格按合同要求进场,保证工程按质按期完成。
1.3严格按采购合同要求支付材料(设备)款,做到付款进度不超前于材料(设备)进场进度。

2.范围:新建项目工程承包合同中所指定的甲供材料(设备)。

3.职责:
3.1设计部从建筑设计角度考虑,提出采购材料(设备)在美观及使用功能等方面的要求,并提供甲供料清单及验收规范。
3.2工程部负责甲供材料(设备)的采购资料准备、采购实施、组织验收以及检查采购材料(设备)是否按合同要求进场。
3.3预算部负责控制采购材料(设备)的付款方式以及付款进度。

4.程序:
4.1工程部主办工程师按《招投标管理工作细则》规定要求进行甲供材料(设备)的采购。
4.2工程部主办工程师拟定《招投标文件》、《采购合同》及投标厂商的入围资格报请部门经理审批。
4.3主办工程师按经审批的《入围资格》要求邀请三至五家分供商进行招投标,并封样存至仓库,做好标识。
4.4施工图纸出齐后7天内,主办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上交材料设备使用计划,同时考虑生产周期,由主办工程师编制《甲供材料(设备)采购工作计划》,经甲、乙双方协商后作为招投标的依据之一。
4.5所有甲供料须在房屋预售前一个月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之前须预留20天合同审批时间,20天招投标时间。
4.6主办工程师会同预算部人员实施招投标。
4.7主办工程师按《招投标管理工作细则》及招投标结果,与供货厂商签订采购合同并报请审批。

5.甲供材料(设备)进场管理工作程序:
5.1在甲供材料(设备)签约之前,主办工程师必须检查供货厂商的法人委托书、地址、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准用证、合格证、检测报告及其技术指标等资料是否符合《合同》和入围资格要求。
5.2监理公司材料员、施工单位材料员检查进场材料(设备)与“产品封样”是否相符,并将“产品封样”保留到工程竣工及至保修期结束。
5.3检查进场材料(设备)的品牌是否符合合同要求。
5.4检查进场材料(设备)的色泽、材质(指材料)、外观等是否符合设计及合同要求。
5.5检查进场材料(设备)的尺寸、规格、型号等是否符合设计及合同要求。
5.6检查进场材料(设备)是否符合出厂标准或有关国家行业标准以及合同要求达到的标准。
5.7检查进场材料(设备)合同要求的配件及辅材等是否齐全、正确。
5.8检查进场材料(设备)的产品保护措施是否到位。
5.9检查进场材料(设备)的供货时间是否按合同及供货时间计划要求执行。如供货时间延误造成工期、经济损失,则由主办工程师书面通知供货厂商主办人员及其上级领导并按采购合同规定处理。
5.10对关键材料(设备)的关键生产加工过程,主办工程师须会同监理工程师委派专门人员对其过程进行现场跟踪监督。
5.11检查进场材料(设备)的数量是否符合合同要求及供货计划要求。
5.12检查进场材料(设备)的存贮及堆放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5.13进场材料(设备)的检查、验收工作必须做到100%,由工程部主办工程师负责会同监理公司、总承包公司等有关单位共同参与进行(必要时设计部也参加),验收合格后方可支付材料(设备)款。
5.14如施工单位要求延时交货,应提交书面申请。
5.15公司内部相关环节影响工期时,项目主办人应书面通知相关人员可能发生的费用损失。
5.16项目结束后,项目主管汇总甲供材料(设备)的供货质量、交货期、配合情况,填写《甲供材料(设备)供货单位考核情况评分表》,报部门经理审批。

6.相关文件:
6.1《招投标管理工作细则》
6.2《甲供材料(设备)招标文件采购合同》
6.3有关材料(设备)国家行业标准及国际标准

7.相关表单
7.1《甲供材料(设备)采购工作计划》
7.2《甲供材料(设备)入围资格》
7.3《甲供材料(设备)清单》
7.4《甲供材料(设备)产品封样表单》
7.5《甲供材料(设备)进货质量、进度统计表》
7.6《甲供材料(设备)供货单位考核情况评分表》

修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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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新建项目甲供材料(设备)采购管理工作程序

  新建项目甲供材料(设备)采购及管理工作程序

  1.目的:

  (1)确保采购材料(设备)100%符合有关国家规范及标准。

  (2)确保采购材料(设备)严格按合同要求进场,保证工程按质按期完成。

  (3)严格按采购合同要求支付材料(设备)款,做到付款进度不超前于材料(设备)进场进度。

  2.范围

  新建项目工程承包合同中所指定的甲供材料(设备)。

  3.职责

  (1)设计部从建筑设计角度考虑,提出采购材料(设备)在美观及使用功能等方面的要求,并提供甲供料清单及验收规范。

  (2)工程部负责甲供材料(设备)的采购资料准备、采购实施、组织验收以及检查采购材料(设备)是否按合同要求进场。

  (3)预算部负责控制采购材料(设备)的付款方式以及付款进度。

  4.程序

  (1)工程部主办工程师按《招投标管理工作细则》规定要求进行甲供材料(设备)的采购。

  (2)工程部主办工程师拟定《招投标文件》、《采购合同》及投标厂商的入围资格报请部门经理审批。

  (3)主办工程师按经审批的《入围资格》要求邀请三至五家分供商进行招投标,并封样存至仓库,做好标识。

  (4)施工图纸出齐后7天内,主办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上交材料设备使用计划,同时考虑生产周期,由主办工程师编制《甲供材料(设备)采购工作计划》,经甲、乙双方协商后作为招投标的依据之一。

  (5)所有甲供料须在房屋预售前一个月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之前须预留20天合同审批时间,20天招投标时间。

  (6)主办工程师会同预算部人员实施招投标。

  (7)主办工程师按《招投标管理工作细则》及招投标结果,与供货厂商签订采购合同并报请审批。

  5.甲供材料(设备)进场管理工作程序

  (1)在甲供材料(设备)签约之前,主办工程师必须检查供货厂商的法人委托书、地址、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准用证、合格证、检测报告及其技术指标等资料是否符合《合同》和入围资格要求。

  (2)监理公司材料员、施工单位材料员检查进场材料(设备)与"产品封样"是否相符,并将"产品封样"保留到工程竣工及至保修期结束。

  (3)检查进场材料(设备)的品牌是否符合合同要求。

  (4)检查进场材料(设备)的色泽、材质(指材料)、外观等是否符合设计及合同要求。

  (5)检查进场材料(设备)的尺寸、规格、型号等是否符合设计及合同要求。

  (6)检查进场材料(设备)是否符合出厂标准或有关国家行业标准以及合同要求达到的标准。

  (7)检查进场材料(设备)合同要求的配件及辅材等是否齐全、正确。

  (8)检查进场材料(设备)的产品保护措施是否到位。

  (9)检查进场材料(设备)的供货时间是否按合同及供货时间计划要求执行。如供货时间延误造成工期、经济损失,则由主办工程师书面通知供货厂商主办人员及其上级领导并按采购合同规定处理。

  (10)对关键材料(设备)的关键生产加工过程,主办工程师须会同监理工程师委派专门人员对其过程进行现场跟踪监督。

  (11)检查进场材料(设备)的数量是否符合合同要求及供货计划要求。

  (12)检查进场材料(设备)的存贮及堆放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13)进场材料(设备)的检查、验收工作必须做到100%,由工程部主办工程师负责会同监理公司、总承包公司等有关单位共同参与进行(必要时设计部也参加),验收合格后方可支付材料(设备)款。

  (14)如施工单位要求延时交货,应提交书面申请。

  (15)公司内部相关环节影响工期时,项目主办人应书面通知相关人员可能发生的费用损失。

  (16)项目结束后,项目主管汇总甲供材料(设备)的供货质量、交货期、配合情况,填写《甲供材料(设备)供货单位考核情况评分表》,报部门经理审批。

  6.相关文件

  《招投标管理工作细则》

  《甲供材料(设备)招标文件采购合同》

  有关材料(设备)国家行业标准及国际标准

  7.相关表单

  《甲供材料(设备)采购工作计划》

  《甲供材料(设备)入围资格》

  《甲供材料(设备)清单》

  《甲供材料(设备)产品封样表单》

  《甲供材料(设备)进货质量、进度统计表》

  《甲供材料(设备)供货单位考核情况评分表》

篇5:中建三局采购管理程序

  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程序文件

  采购管理程序

  1 目的

  确保采购过程处于受控状态,保证所有的采购物资符合规定的采购要求。

  2适用范围

  本程序规定了物资的分类、各类物资供方的评价、选择和控制、采购计划和采购合同的内容要求、对采购物资的验证要求等,适用于工程局承建工程所需的材料、半成品、设备等物资的采购工作。

  3引用文件

  3.1 中建三局ZJS.QM101 《质量手册》

  3.2 中建三局ZJS.QM201 《质量策划程序》

  3.3 中建三局ZJS.QM202 《文件控制程序》

  3.4 中建三局ZJS.QM203 《记录控制程序》

  3.5 中建三局ZJS.QM215 《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3.6 中建三局ZJS.QM216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4术语和定义

  本程序采用GB/T19000-2000 《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标准和局《质量手册》中的术语和以下定义。

  4.1 土建工程物资的分类:

  a)A类物资:构成建筑物或对建筑物土建工程质量有重大影响的物资,包括:钢材、水泥、木材、商品砼、砂、石、砌块、保温材料、防水材料、预制构件、装饰材料、门、窗、钢构件、半成品等。

  b)B 类物资:除A 类物资以外的其他物资,包括:工用具、安全劳保用品、机械设备、机配件、电器、电料、油料、化杂、小五金等。

  4.2 安装工程物资的分类

  a)A类物资:包括电器电路、灯具、桥架、母线、电线电缆、仪器仪表、阀门、给排水管件、消防、空调、暖通、电梯等物资和设备;

  b)B 类物资:除A 类安装工程物资以外物资,包括:焊接材料、工用具、电焊机等。

  4.3 供方:物资设备的提供者(包括生产厂家和中间供应商)

  5 职责

  5.1 生产副局长、局工程部和科技部负责对本程序在公司物资系统执行过程中的检查与指导工作。

  5.2 公司物资部

  5.2.1 负责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工作,负责全公司建筑物资(动力用物

  资设备除外)的采购权限的确定及自身权限内的物资采购实施,确保

  各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安装部物资采购管理工作处于受控状态。

  5.2.2 组织对供方的选择、评价和控制,编制、发布合格供方名册,

  组织对供方的重新评价。

  5.2.3 负责公司采购文件的编制、修订和组织实施。

  5.3 公司经营部负责向公司物资部提供所需物资的预算数据。

  5.4 公司工程部必要时参与物资供方的评价及采购物资的验证工作。

  5.5 公司动力部动力用物资设备的采购管理工作可参照本程序执

  行。

  5.6 公司安装部

  5.6.1 组织对安装工程物资供方的选择、评价和控制以及对供方的重

  新评价。

  5.6.2 负责安装工程物资的采购、验证、标识、保存等实施工作。

  5.7 项目经理部

  5.7.1 负责编制、审批、报送物资设备需用计划。

  5.7.2 负责进场物资设备的搬运、检测、验收、标识、堆放储存、保

  管、使用以及回收处理等。

  5.7.3 负责物资部授权范围内的物资采购工作。

  6措施和方法

  6.1 供方的评价。

  6.1.1 A 类土建、安装工程物资供方必须进行评价,B 类物资中总价

  值超过 2000 元以上的物资供方也必须进行评价,其他 B 类物资的供

  方提供的产品只需进行现场验证。

  6.1.2 对供方评价的内容:

  a) 采购员在采购前收集供方相关资料:供方的营业执照、生产许

  可证、产品准用证、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产品质量证明书、样品及其

  检测报告等质量活动相关文件和信息资料;

  b)供方为生产厂家时的评价主要针对其生产规模、生产能力、质

  量保证能力、信誉、服务能力等;

  c)供方为流通企业时的评价主要针对其供应物资的来源及能力、

  以往业绩、信誉、服务能力等。

  6.1.3 供方评价的方式:

  a)要求供方提供与 6.1.2 条内容相关的证明文件和资料;

  b)对供方提供的样品进行检验或验证;

  c)供方以往提供类似物资的供货历史、业绩、信誉、服务等;

  d)对供方生产或仓储实地进行考察评价;

  e)从其他单位了解该供方提供同类物资的使用情况。

  6.1.4 对 A 类物资的评价必须采取 6.1.3.a)条及b、c、d 条中的任

  意一条进行,对B 类物资的评价可采取 6.1.3 条中的任意一条进行。

  6.1.5 根据评价结果填写《物资供方评价表》。

  6.2 供方的选择

  6.2.1 相关物资部门依据《物资供方评价表》,选择其中合格供方,

  进入《合格物资供方名册》,公司物资部合格供方名册须经物资部经

  理审批后执行,公司安装部合格供方名册须经安装部材料科长审核,

  物资部经理审批后执行,区域分公司合格供方名册须经分公司材料科

  长审核,物资部经理批准后执行。

  6.2.2 凡进入《合格物资供方名册》中的供方,其生产或供应的物资

  设备,各需用单位、部门可直接按各自的采购权限从中选择供方进行

  采购。

  6.2.3 正在评价过程中还未进入合格物资供方名册的供方,经物资部

  经理审批后可进行采购,采购完成或一段时间后经评价合格可进入合

  格供方名册。

  6.2.4 对B类物资中数量较小、且不直接影响工程质量的物资,可直

  接进行市场采购,而无须对供方进行评价,但要进行相应的验证或检

  验。

  6.3 供方的控制

  6.3.1 物资设备进场后必须填写供方供货

记录,内容应包括:生产厂

  家、供应单位、物资设备名称、规格型号、计划进场时间、数量、实

  际进场时间、数量、提单号、运输车号、炉/批号、质量证明单号、

  检验状况及报告单号、使用工程或部位等。

  6.3.2采取与供方沟通、与顾客沟通、现场验证、检验等跟踪措施,

  确保提供的物资设备持续符合规定要求。如合格供方在合作中出现供

  货质量不合格,全年累计达三次以上者,将取消合格供方资格;如供

  货不及时、服务不到位且情况严重,连续达三次以上者或全年累计达

  六次以上者将取消合格供方资格。

  6.3.3 每年年底,由相关物资部门对分别所管理的合格供方进行重新

  评价,填写《物资供方评价表》,当出现6.3.2 条情况时,被除名的

  供方 1年内不得进入合格物资供方名册。

  6.3.41 年内没有进行采购或使用其物资的合格供方,在采购前须

  按照 6.1、6.2 条对其进行重新评价、选择。

  6.3.5 每年初,必须对《合格物资供方名册》更新调整并及时下发新

  的名册。

  6.4采购信息

  6.4.1采购计划

  6.4.1.1 项目经理部工程技术部门根据施工生产计划安排、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要求等编制物资需用计划,经项目经理或分公司经理审批后分别报送各采购权限部门实施采购;

  6.4.1.2 采购计划中应清楚地说明采购物资的要求,包括:工程项目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计量单位、质量要求、进场时间等。

  6.4.2 采购合同

  6.4.2.1 A 类物资的采购必须订立书面合同,B 类物资必要时也订立书面合同;

  6.4.2.2 采购合同中应对所要采购的物资有清楚的说明,包括:物资的名称、商标牌号、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计量单位、质量要求、验收标准、交货地点等。

  6.5 采购物资设备的验证

  6.5.1 采购物资设备验证的内容:

  a) 物资设备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生产厂家等;

  b)物资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 (材质书、炉批号、合格证、检验报告等);

  c) 物资设备的外观、几何尺寸等。

  6.5.2 物资设备的验证方式:

  a)依据采购计划、采购合同要求或提供样品进行核查;

  b) 检测、测量、度量;

  c) 抽样送检;

  d) 小批量试用、设备试运行;

  e)设备开箱验证。

  6.5.3 对采购物资设备进行验证时,至少要两人或两部门同时进行,如采购员和库管员、采购部门和技术部门等。对外观质量有特殊要求的物资,验证时采购员必须做好物资外观验证记录。

  6.5.4 当需要在供方货源处对所采购的物资进行验证时,应在采购合同中加以说明,验证工作由物资采购部门组织,由物资采购部门负责填写《采购物资验证报告》。

  6.5.5当顾客要求对供方的物资进行验证时,物资采购部门应与供方进行联系,并协助顾客实施验证,即使经顾客验证合格,采购部门仍将对其质量负责。此验证活动不得取代采购物资交付时的质量验证活动。

  6.5.6 物资设备进场后需要进行检验和试验时执行《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6.5.7 物资设备进场后经检验或验证不合格时,执行《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6.6 监管和控制

  6.6.1 安装部、区域分公司将自行发布的《合格物资供方名册》报公司物资部一份备案。

  6.6.2 直属项目经理部的采购合同报公司物资部一份备案。

  6.6.3 公司物资部每半年对公司所有物资采购管理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安装部、分公司每月对其所属单位实施检查。

  6.6.4 每次检查应有检查记录,检查中发现物资采购管理工作中对工程质量有影响的问题要有跟踪检查措施。

  7 支持性文件

  7.1《合格物资供方名册》

  7.2《物资采购合同管理规定》

  7.3《物资采购工作实施细则》

  8记录

  8.1表 209-01 《物资供方首次/再次评价表》

  8.2表 209-02 《物资进场计划》

  8.3表 209-03 《采购合同》

  8.4表 209-04 《物资进场记录》

  8.5表 209-05 《采购物资验证报告》

  8.6表 209-06 《物资采购工作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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