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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学院采购与招标管理处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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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学院采购与招标管理处档案管理制度

  民族学院采购与招标管理处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采购与招标管理处档案管理,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采购与招标管理处档案必须严格地执行学校档案管理规章制度,技术整理符合学校档案馆规定的业务技术标准。

  第三条学校采购与招标管理处档案由采购与招标管理处管理。档案馆负责对采购与招标管理处档案管理的指导、监督。采购与招标管理处负责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移交档案馆前)、查阅、销毁等工作。

  第四条采购与招投标档案包括以下类别:

  (一)文书档案类

  学校及采购与招标管理处有关采购与招投标的相关管理办法、制度、文件、会议纪要、统计报表等。

  (二)业务档案类

  1、设备采购类。

  2、基建工程及维修类。

  3、教材、图书、药品等综合类。

  4、服务采购类。

  第五条业务档案归档清单

  1、采购申请(含相关领导、部门审批意见等)。

  2、确定采购方式和邀请供应商名单会议记录表。

  3、招标文件(邀标文件、竞争性谈判邀请函、询价函等)。

  4、评标会议评委、监督小组成员及用户签到表。

  5、供应商签到表。

  6、开标报价登记表。

  7、评委评分表。

  8、评分汇总表。

  9、评标结果记录表。

  10、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

  11、中心内部的合同审签单。

  12、采购合同。

  第六条采购合同签订后,经办人应及时将招投标工作原始记录收集、整理、立卷、移交给立卷员立卷。兼职档案员应在采购合同订立后,及时督促立卷员做好立卷归档工作。

  第七条 档案的使用。使用招标档案应按《招标投标法》、《档案法》和《档案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借阅手续。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处建立档案查阅、复制登记制度,保证档案查阅方便、安全。设立档案借阅登记薄,记载借阅的时间、目的、内容及借阅人。借阅、复制档案须经采购与招标管理处负责人批准并办理登记手续。招投标档案原则上不得外借。

  第八条 档案室的建设应当符合国家颁发的《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和《档案库房技术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应当具有防盗、防火、防光、防尘、防潮、防霉、防有害生物和防污染等安全设施,不得在危房和不安全的环境中保管档案。对破损、霉变、散失的档案,应当及时采取修补、复制、收集等补救措施,确保档案的安全与完整。

  第九条 招投标档案管理有关人员离开工作岗位前,应清理有关工程档案资料及时整理归档;不得擅自处理或带走。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倒卖、涂改、伪造招投标档案。

  第十条 采购与招标管理处应明确分管负责人、兼职档案员、立卷员的档案管理责任,并定期或不定期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档案负责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兼职档案员负责档案的整理、归档和保管,立卷员负责完整、及时地

  立卷。

  民族学院采购与招标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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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TC大厦业主委员会工作制度:档案管理制度

  TC大厦业主委员会工作制度:档案管理制度

  十. 档案管理制度

  1、档案由专人管理,档案管理人员要忠于职守,自觉遵守档案制度。

  2、档案管理人员应做好档案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

  3、按照“档案保管期限”和“档案监管、销毁制度”保管好档案。

  4、档案管理人员应做好借阅、登记手续,对于借阅时间较长的档案,及时催要,使用者查阅保密档案,必须经业委会领导同意后方可查阅。

  5、 档案库房必须有防盗,防火,防潮,防鼠等措施,库房内的档案应排列有序,按照保管期限或类别,项目进行保管。

篇3:龙郡小区业主委员会档案管理制度

  龙郡小区业主委员会档案管理制度

  为保障本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各项工作顺利进行,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特制定本档案管理制度。

  一、业委会档案内容

  (一)《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规约》文本;

  (二)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会议记录、纪要;

  (三)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作出的决议、决定等书面材料、公示、公告及图片、照片;

  (四)各届业主委员会备案证等材料;

  (五)业主清册及联系方式;

  (六)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以及共有部分利用形成的协议;

  (七)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业务往来的文件;

  (八)业主和使用人的书面意见、建议书;

  (九)维修资金收支情况清册、账目公告文本及审计报告;

  (十)公共收益收支情况清册、帐目公告文本及审计报告;

  (十一)经业主大会表决审定的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方案;

  (十二)其他涉及到业主共同利益的有关材料。

  二、业委会档案的形成

  档案资料包括一切文字资料,影像资料和实物;委员同意签字的各类原始文件和盖章文本或复印件。

  三、档案使用后需及时移交

  业委会各委员在工作当中形成的文件在使用完毕后应及时移交档案管理人员。

  四、档案由专人管理

  本届业委会由业委会秘书责档案管理工作。档案管理人员要忠于职守、自觉遵守档案管理制度,做好档案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五、档案借阅实行登记制度

  不可将档案借离业委会办公室,借阅完毕后要及时归放至档案柜原存放位置。由于借阅人原因造成文件损毁的,由借阅人承担相应责任。

  六、档案分类保管

  档案管理人员按照保管期限或类别项目进行保管,并应排列有序,柜门上锁。

  七、档案的移交

  新一届业委会选举产生后,在十日内办理档案移交手续,同时做好移交清单,交接双方应当面按移交清单逐一清点清楚。拒不履行正常移交义务的,新一届业主委员会可以请求街道办事处督促移交,公安机关协助督促移交。

篇4:P物业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P物业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动态保存职员的招聘、入职、转正、调职调薪、晋级、考核、业绩、培训等信息,掌握职员的发展动态,以及建立公司人才库,储备公司骨干队伍,并规范公司职员工作档案的录入、保管、阅览、使用等程序,特制定本制度。

  人事档案是法人公司对人事和人力资源进行正常管理的组成部分,它只记录和反映职员在本公司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严格界定为内部资料,只供公司内部有限制性地使用。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员。

  3.职责

  3.1档案管理风格及管理形式由人力资源部统一执行;

  3.2人力资源部负责制订、修改、执行、解释本公司的职员档案管理制度;

  3.4公司执行总裁负责监督及检查公司范围内职员档案管理执行情况。

  4.类别和目录

  为了公司职员队伍的梯队建设,工作档案按照管理层档案库、干部档案库和职员档案库分类保存;

  4.1 管理层档案库

  4.1.1保管公司B区间及以上的职员档案;

  4.1.2保存资料包括:

  4.1.2.1个人简历、应聘人员登记表、职员登记表、入职体检表、录用通知函、上一单位离职证明

  4.1.2.2个人身份、资格证明复印件:身份证、护照、签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

  4.1.2.3公司为个人办理的因公证照和资质(或复印件)

  4.1.2.4劳动合同、用工手续证明、公司与该职员的特别协议、约定或安排等文字记录

  4.1.2.5个人任命文件副本

  4.1.2.6职员转正、调职调薪、晋级审批文件

  4.1.2.7个人业绩考核材料、部门业绩考核材料、管理层述职报告、管理层述职评定记录

  4.1.2.8个人奖惩记录

  4.1.2.9个人职业规划,公司培养意向

  4.1.2.10个人培训记录

  4.2 干部档案库

  4.2.1保管公司C、D区间职员的档案;

  4.2.2保存资料包括:

  4.2.2.1个人简历、应聘人员登记表、职员登记表、入职体检表、录用通知函

  4.2.2.2个人身份、资格证明复印件:身份证、护照、签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

  4.2.2.3公司为个人办理的因公证照和资质(或复印件)

  4.2.2.4劳动合同、用工手续证明、公司与个人的其它文字约定

  4.2.2.5个人任命文件副本

  4.2.2.6职员转正、调职调薪、晋级审批文件

  4.2.2.7个人业绩考核材料、部门业绩考核材料

  4.2.2.8个人奖惩记录

  4.2.2.9个人职业规划,部门培养意向

  4.2.2.10个人培训记录

  4.3 职员档案库

  4.3.1分部门保管其他职员的档案,

  4.3.2保存资料包括:

  4.3.2.1个人简历、职员登记表、入职体检表、录用通知函

  4.3.2.2个人资格证明复印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

  4.3.2.3公司为个人办理的因公证照和资质(或复印件)

  4.3.2.4劳动合同、用工手续证明

  4.3.2.5职员转正、调职调薪、晋升审批文件

  4.3.2.6个人考核记录

  4.3.2.7个人职业规划

  4.3.2.8个人培训记录

  4.4离职职员档案库

  4.4.1保管离职职员的档案

  4.4.2保管资料包括:

  4.4.2.1原档案所有资料

  4.4.2.2离职申请审批表、交接清单

  4.4.2.3 辞退人员还需包括解聘函

  5.人事档案管理

  5.1职员招聘、考核、面试和录取记录;

  5.2入职之日交验个人简历资料和个人资历证明,由人力资源部建立职员档案;

  5.3签署劳动合同,办理劳动用工手续后,相关材料归入个人档案;

  5.4个人转正、调职调薪、晋级审批文件,个人任命文件,个人考核记录、培训记录由各部门及公司领导审批完成后一个星期内上交人力资源部归入档案;

  5.5管理层档案库、干部档案库和职档案库以三种不同的颜色的档案袋区分;

  5.6管理层档案库、干部档案库和职员档案库均按照部门及入职编号顺序进行保管存放;

  5.7职员离职一个星期内,将职员个人档案存入离职职员档案库,职员离职满两年后销毁其相关档案。

  6.档案权限管理

  6.1所有职员档案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管理,由档案管理员负责维护;

  6.2职员档案只向各部门负责人限制性开放;

  6.3公司董事、执行总裁、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部档案管理员有权查阅公司所有职员档案;

  6.4跨部门查阅其他普通职员档案,需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人批准;

  6.5跨部门查阅管理层档案和干部档案,需由公司执行总裁批准;

  6.6各分管理业务或专业口的公司领导有权查阅所辖部门所有职员的档案;

  6.7各部门负责人有权查阅本部门职员档案;

  6.8不允许越级查阅档案;

  6.9向审计、财经纪律检查部门、公检法部门提供佐证材料或档案复印资料,必须获得本人同意和公司执行总裁批准;

  6.10职员因正常原因离开公司两年后,人力资源部销毁该卷全部档案记录;

  6.11涉及产权、债务、诉讼、帐务、证照、印鉴、关键业务、关键项目和技术的职员,在工作和财产交接未清了或责任未清了之前,档案一律不得销毁;

  6.12不允许外借档案。

  7.相关文件

  HR-CQ01《人力资源管理程序》

  8.相关支持表格

  HR-CQ01-08-F1《档案查阅申请表》

  HR-CQ01-08-F2《档案查阅记录表》

篇5:医院财务工作制度:财务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医院财务工作制度-17 项十、财务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1.医院会计档案的管理应接受卫生主管部门的指导和检查。

  2.医院每月、每年形成的会计核算资料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核、整理,按程序编号订装成册、归档管理。

  3.各种财务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届满需要销毁时,应按国家规定执行。销毁时由本单位档案部门会同财务部门共同鉴定、编制造册,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方可进行。

  4.财务人员调离和离职必须办理移交手续。

  5.借阅财务会计档案必须履行审批、登记、注销手续。

  6.对会计业务的重要核算资料要设专柜严密管理。 其他会计档案管理事项按会计制度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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