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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分行佣金变更及变更后的对佣工作程序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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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分行佣金变更及变更后的对佣工作程序指引

  地产分行佣金变更及变更后的对佣工作程序指引

  为了防范佣金变更后后期出现脱节,按以下内容操作(上数时必须是成交报告、佣金支付承诺书、合约上的佣金金额是一致的:若后期出现增加佣金或减少佣金均需填写《佣金变更表》)。

  1、当月传真过成交报告上数后,当月出现有佣金变更情况,须由成交单人填写《佣金变更表》并附变更前成交报告复印件、合同等资料,重新传真给前台文员,修改当月上数业绩表,《佣金变更表》需要详细写明变更原因和变更明细,如有坏帐的单一定要注明死单之定金去向,该变更表依次交分行经理签名、区域经理签名、区域总监签名,法律部签名,副总经理签名;另遇有跨分行或跨区合作,还需对方经理签名(可传真),而涉及到按揭跟进人员佣金比例变更时则需按揭部经理签署确认,相关人员签署完后上交总经办秘书转交(副)总经理签名,在《佣金变更表》交给总经办秘书前分行需复印留底。(佣金变更表:财务部最终收到仅需要有孔总签字原件,其它过程均可传真签字。若遇紧急情况要对佣,可由分行文员提前传真该表格及附带资料到总经办秘书处转交(副)总经理签名,分行文员直接到秘书出领出对佣。)据,填写《未收回红联收据统计表》,交分行经理、区域经理、区域总监签名后交财务,并复印留底。

  4、核销收据前应在《代收代付款系统》“收据管理”项中录入收据回收及使用情况,如有无效收据保证两天录入一次。

  5、文员每天必须核对收据使用情况,已开出收据收款的,款项必须存入公司相关账户,同时录入代收代付系统。

  客户或业主遗失收据需填写《遗失声明》,并复印其身份证,按手印确认;客户或业主无法出示声明,由成交该单位的业务员代其作声明,分行经理、区域经理、区域总监签署。

  未能及时收回的收据,文员必须及时跟进,督促相关人员及时收回后交回财务核销。工作流程:领取《定金收据》→发放分行使用→填写《未收回红联收据统计表》并复印→分行经理、区域经理、区域总监签名→至财务部核销收据→领取新收据

  发票

  1、新铺开业第一次由财务部购买《发票》,行政文员至财务部领取《发票》(分百位发票、千位发票及万位发票),之后由文员到税局购买《发票》。

  2、客户/业主至公司交佣金,行政文员或分行经理开具发票给客户,将佣金存入公司账户;

  3、在《发票登记表》登记发票使用状况,开出日期、金额、成交单位等,使用完后,将发票金额汇总备注在登记表上。

  4、整本发票使用完后需要核销时,将发票金额汇总到发票封面,同时在平台下载并打印《发票领购、验销申请表》填好盖章,及打印《发票领购盖章申请表》至财务部张瑞红→覃丹→JUDY→(副)总经理签名确认后,《发票领购、验销申请表》给JUDY盖章,行政文员带上《发票领购、验销申请表》、《发票领购、验销本》、已使用完的发票带至当地税局核销及购买(当地税局地点可以财务处查询)。

  5、购买后拿新、旧的发票及《发票领购、验销本》带至财务部张瑞红处,财务检查没问题后,在新发票上面签名确认,并回收旧的发票(让财务部人员在登记表签收旧发票备查),同时行政文员把新发票给财务部经理检查并盖章(需盖第二、第三联),盖章后发票可带回分行正常使用。

  发票必须严格开具,相应的金额必须用相应位数的发票开具。千位发票不能用来开百位金额,万位发票不能开千位金额。

  大写金额必须使用正确的大写,“零”不能写做“0”。

  开具发票的内容必须是:出售\出租\购买\承租××房之佣金或服务费,仅限于此范围开具发票,如客户有特殊要求不愿意写明房号,只要求列明“服务费”的情况,必须先征得财务部发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开具。

  工作流程:

  领取《发票》

  发放分行使用

  登记发票用途

  至财务登记需核销发票

  到税局购买新发票

  至财务部登记备案并盖章

  正常使用

  二、代收代付款系统

  收款

  1、根据款项用途开具定金收据,并将分行代收的楼款、定金,存入公司指定帐号(见公司账户);

  2、根据收据及银行进账单将款项录入《代收代付款系统》,并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款项用途、楼盘名称及组别,连同开出的收据复印在一起再传真至财务相关收款负责人;

  3、财务凭银行进帐单及收据复印件在《代收代付款系统》上确认款项的到帐;文员再将进帐单及收据绿联交与财务,财务在黄联上盖章证明收到帐单原件。

  所有收取的款项必须存入公司指定账号,周六日或法定节假日可将款项存到孔军的私人账户。

  为保障公司利益,原则上对外只能使用公司账户,孔军私人账户只限公司内部使用。

  工作流程:

  将款项存入公司账户→开出收据给客户→输入系统→将进帐单及收据复印传真财务

  财务部确认款项(在代收代付系统最后有确认人名字,方为财务收到此笔款项)。

  放款及补足备用金

  1、把成交合同、二手房买卖合同复印件、资金监管协议、买卖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卖方房产证复印件(或按揭抵押合同或查档单)及填写《预审通知书》一并传真至法律部李炜昭处进行合同预审;

  2、将放款内容输入《代收代付款系统》;

  3、将放款所备资料传真至法律部李炜昭处;

  4、填写《放款委托书》或《补足备用金申请表》,经分行经理、区域经理签名后,传真至法律部,由法律部负责人去审核放款资料无误后交由财务部进行复核,无误后交由副总经理签字,再通知财务部放款;

  工作流程:

  填《预审通知书》进行合同预审→输入系统→填写《放款委托书》或《补足备用金申请表》→分行经理签名→区域经理签名→传真到公司法律部→法律部负责人收齐放款必备资料后在代收代付系统初审人处签字→财务部复核→副总经理签字→通知财务部出纳放款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代收款放款须知》。

  各区资料统一传真到总公司法律部;

  资料不齐作零散传真,传真资料时请注明组别、成交编号及物业名称

  四、财务部放款及补备资料的传送及时间要求

  1、申请放款时,分行只需根据实际情况将《放款委托书》或《补足备用金申请表》传真至法律部。

  2、三级市场各分行如需放款,放款委托书不得迟于当日16:00(即下午四点)之前传真至法律部,以便于法律部能在16:00之前将审核完的单据留有足够的放款业务操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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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地产分行佣金变更及变更后的对佣工作指引

  地产分行佣金变更及变更后的对佣工作指引

  为了防范佣金变更后后期出现脱节,按以下内容操作(上数时必须是成交报告、佣金支付承诺书、合约上的佣金金额是一致的:若后期出现增加佣金或减少佣金均需填写《佣金变更表》)。

  1、当月传真过成交报告上数后,当月出现有佣金变更情况,须由成交单人填写《佣金变更表》并附变更前成交报告复印件、合同等资料,重新传真给前台文员,修改当月上数业绩表,《佣金变更表》需要详细写明变更原因和变更明细,如有坏帐的单一定要注明死单之定金去向,该变更表依次交分行经理签名、区域经理签名、区域总监签名,法律部签名,副总经理签名;另遇有跨分行或跨区合作,还需对方经理签名(可传真),而涉及到按揭跟进人员佣金比例变更时则需按揭部经理签署确认,相关人员签署完后上交总经办秘书转交(副)总经理签名,在《佣金变更表》交给总经办秘书前分行需复印留底。(佣金变更表:财务部最终收到仅需要有孔总签字原件,其它过程均可传真签字。若遇紧急情况要对佣,可由分行文员提前传真该表格及附带资料到总经办秘书处转交(副)总经理签名,分行文员直接到秘书出领出对佣。)

  5、与中原集团内分公司或二级市场合作成交的单:

  a)若对方不能及时提供成交报告,我司分行急需上数的,则需写情况说明(说明需签分行经理-区域经理-区域总监--副总经理),方可由文员安排员工填写我司成交报告,上数需提供的资料是:成交报告+情况说明。

  b)对佣:需待财务部通知才去对佣,对佣需提供的资料是:成交报告+情况说明+中原集团内分公司或二级市场合作的成交报告等相关资料。

  6、对佣时应检查开出发票客户名称与合同名称是否一致,如不一致,需提供《主体变更确认书》原件一份,(注:《主体变更确认书》需签字到区域经理,如合同客户方为A,新房产证为B或A+B等不一样的情况,则需提供:主体变更确认书。)。

  7、如只有一张成交报告,需附上佣金承诺书或情况说明(该说明需签至副总经理方可结佣)。

  8、财务部确认无误后收下成交报告及合同原件,在成交报告复印件上签名交回分行行政文员;

  9、分行行政文员将有财务部签名确认的已对佣成交报告存档在分行备查(尽量存档以成交月份来存档,每月分隔开,列明当月的成交清单附在资料前方,方便查阅)。

  如遇到有佣金变更的成交报告按以下〈有佣金变更如何与财务对佣〉的方式来对佣。

  所有与该成交单位有关的相关资料,均需与成交报告一起存档。

  当月开出的佣金发票,当月必须到财务部对佣,不允许当月开出发票跨月去对佣。

  工作流程:

  收到佣金→分行行政文员或经理开出发票→分行行政文员将佣金存入公司帐户→备好资料到财务对佣→将已对佣成交报告复印件存档(该物业相关资料同时存档)

篇3:地产分行成交报告对佣工作程序指引

  地产分行成交报告对佣工作程序指引

  1、业务员收到佣金,由文员或分行经理开出发票,发票不能有涂改或模糊情况;

  2、收到佣金后由分行经理或分行行政文员存入公司指定账户;

  3、连同存款单原件、发票的第三、四联、成交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合同(原件)、佣金支付承诺书、资金监管协议到财务部董杰处对佣;

  4、如佣金在代收代付系统中扣除,需在系统中作佣金结转,并将相关佣金发票号码录入。

  5、与中原集团内分公司或二级市场合作成交的单:

  a)若对方不能及时提供成交报告,我司分行急需上数的,则需写情况说明(说明需签分行经理-区域经理-区域总监--副总经理),方可由文员安排员工填写我司成交报告,上数需提供的资料是:成交报告+情况说明。

  b)对佣:需待财务部通知才去对佣,对佣需提供的资料是:成交报告+情况说明+中原集团内分公司或二级市场合作的成交报告等相关资料。

  6、对佣时应检查开出发票客户名称与合同名称是否一致,如不一致,需提供《主体变更确认书》原件一份,(注:《主体变更确认书》需签字到区域经理,如合同客户方为A,新房产证为B或A+B等不一样的情况,则需提供:主体变更确认书。)。

  7、如只有一张成交报告,需附上佣金承诺书或情况说明(该说明需签至副总经理方可结佣)。

  8、财务部确认无误后收下成交报告及合同原件,在成交报告复印件上签名交回分行行政文员;

  9、分行行政文员将有财务部签名确认的已对佣成交报告存档在分行备查(尽量存档以成交月份来存档,每月分隔开,列明当月的成交清单附在资料前方,方便查阅)。

  如遇到有佣金变更的成交报告按以下〈有佣金变更如何与财务对佣〉的方式来对佣。

  所有与该成交单位有关的相关资料,均需与成交报告一起存档。

  当月开出的佣金发票,当月必须到财务部对佣,不允许当月开出发票跨月去对佣。工作流程:收到佣金→分行行政文员或经理开出发票→分行行政文员将佣金存入公司帐户→备好资料到财务对佣→将已对佣成交报告复印件存档(该物业相关资料同时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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