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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房地产会议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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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房地产会议管理制度

  万科房地产会议管理制度

  第一章 目的

  第1条 为规范企业会议管理,提高会议质量,降低会议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会议类别

  第2条 总经理办公会

  (1)总经理办公会是由总经理本人或委托人定期召开的工作例会。

  (2)参加人员为总经理、财务经理、项目经理及相关的部门负责人。

  (3)时间原则上定为每周________。

  (4)例会由行政管理部转发通知,并做好会议的相关准备工作。

  (5)会议纪要由行政管理部负责整理,并于次周周____呈总经理审阅后发放至各有关部门。

  第3条 部门例会

  (1)部门例会是由各部门负责人定期召开的工作例会。

  (2)例会时间由各部门根据部门工作特点合理安排,以不影响日常工作的正常进行为原则。

  第4条 部门联席会议

  (1)部门联席会议是由总经理或各职能部门经理发起召开的跨部门协调、协作专题会议。

  (2)会议由行政管理部转发通知,并安排时间、地点。会议纪要由行政管理部负责整理,并于次日呈总经理审阅后发放至各有关部门。

  第5条 其他会议管理

  (1)行政管理部每周____应将企业例会和各种临时会议,统一编制《会议计划》并印发给企业领导和各部门及有关服务人员。

  (2)凡行政管理部已列入《会议计划》的会议,如需改期,或遇特殊情况需安排其他会议时,召集单位应提前____天报请行政管理部调整《会议计划》。

  (3)对于参加人员相同、内容接近、时间相适的几个会议,行政管理部有权安排合并召开。

  第三章 会议的准备

  第6条 所有会议主持人和召集单位与会人员都应分别做好有关准备工作(包括拟好会议议程、提案、汇报总结提纲、发言要点、工作计划草案、决议决定草案、落实会场、备好座位、纪念品、通知与会人等)。

  第7条 会议应按规定时间准时召开,组织会议的部门会前应准备好会议议程及有关内容,并负责维护会议纪律。

  第8条 参会人员准时参加会议并签到,准备好与会议有关的资料,做好会议记录,对要求传达的会议内容要及时进行传达。

  第9条 会议涉及机密事件,所有与会者要严守保密制度,不得外传泄密,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10条 会议形成的决议应由牵头部门及时书面通知有关执行部门,并负责监督落实情况。

  第四章 会议记录

  第11条 会议记录遵照“谁组织,谁记录”的原则,如有必要,主持人可根据本原则及会议议题所涉及业务的需要,临时指定会议记录员。

  第12条 集团总经理主持的企业例会、临时行政会议原则上由集团总经理秘书负责会议的记录工作,集团总经理另有规定的,依据集团总经理指定的办法实行。

  第13条 会议记录员应遵守的规定

  (1)做好会议的原始记录及会议的考勤记录,根据需要整理《会议纪要》。

  (2)对会议已议决事项,应在原始记录中括号注明“议决”字样。

  (3)会议原始记录应于会议当日、《会议纪要》最迟不迟于次日呈报会议主持人审核签名。

  第五章 会议室管理

  第14条 会议室由行政管理部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各部门如因会议需要使用会议室,须事先向行政管理部申请,由行政管理部统筹安排。

  第15条 会议室卫生由行政管理部安排人员负责进行,在每次会议召开前后均要进行卫生打扫,并做好日常保洁。

  第16条 会议室电子设备的管理、使用和维护由专人负责,其他人不得随意操作,否则造成设备损坏应按价予以赔偿。

  第六章 附则

  第17条 本制度由行政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18条 本制度由集团总经理批准后生效,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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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开发公司会议管理制度

  开发公司会议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会议是信息交流和沟通的主渠道。为进一步提高会议质量,及时解决经营管理中的问题,提高工作效率和效益,创造和谐、融洽的内部氛围,促进公司内部沟通与信息传递,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会议管理总则

  (一)会议应尽可能精简,能通过正常工作制度、流程处理的问题不通过会议解决,无关的部门与人员一律不参加会议,以保证各业务部门及工作人员有充分的工作时间按照制度与常规办公。

  (二)会议目标要明确,例行会议依例会的要求组织,专题会议一般由会议主持人或组织部门写出提纲,列明要解决的问题、议程、会议拟达到的目标、要求与会人员准备的材料与资料。

  (三)公司级会议一般由办公室安排联系,根据会议重要程度,对出席人员要提前一天以上发出书面或口头通知,以备会议出席者能安排好工作。

  (四)会议中,对需要解决的问题要明确解决的方法、责任人、目标和期限,避免议而不决,不了了之。

  第三条 公司会议分为公司总经理办公会、部门经理例会、专题会、员工大会等。

  第二章 公司总经理办公会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由总经理主持,或委托总经理助理主持。总经理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时召*议。

  第五条 参见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的人员有:

  (一)公司总经理;

  (二)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三)总经理指定的其他人员。第六条 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的主要事项:

  (一)研究决定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

  (二)研究决定重大投资、融资方案;

  (三)研究决定固定资产投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和合作开发等项目;

  (四)研究决定中高层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任免;

  (五)研究决定公司的绩效考核和薪酬方案;

  (六)研究决定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

  (七)对以上事项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第七条 会议召开时,总经理应尽可能详细地说明会议讨论事项的缘由、过程、现状。参会人员应全面、客观地发表个人观点。

  第八条 为便于科学决策。公司鼓励发表反对意见。

  第九条 会议未能形成决议的,总经理可直接进行决策。

  第十条 出席会议的人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未决议或有争议的事项。泄漏有关信息的,公司一经查证属实,将取消其一至三个月参加会议的资格。屡次违反的,将永久取消其参加会议的资格。

  第三章 部门经理例会

  第十一条 部门经理例会每周召开一次(时间另行规定),由总经理主持,总经理因故不能主持办公会时,可委托副总经理主持。总经理有权根据公司业务的需要,临时召集部门经理会议。

  第十二条 总经理办公会参加人员:

  (一)总经理;

  (二)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三)各部门、项目部负责人;

  (四)总经理指定的列席人员。

  临时会议和特殊情况下,以办公室通知为准。第十三条 部门经理例会主要内容为:

  (一)传达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和有关文件及精神;

  (二)各部门负责人汇报本部门一周工作情况、本周工作计划及需提请总经理或其他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

  (四)由总经理对公司上周工作情况进行通报总结,对本周公司总体工作计划进行布置和安排;

  (五)其它需要解决的问题。

  第十四条 各部门负责人应于每月25日前将月度工作总结与计划以书面和电子版报办公室汇总后呈总经理。为提高会议效率,缩短会议时间,无需其他部门或项目部协调的重要工作各项目经理可单独向总经理汇报,专项工作召开专题会议。

  第十五条 为提高会议效率、防止浪费所有参会人员的时间,总经理办公会一般不对单项具体问题的处理进行深入探讨,对会上提出的问题可确定时间组织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解决。

  第十六条 办公室负责会议记录并在会后进行落实、督办,将会议决定事项的执行情况及时汇报总经理,并在下次部门经理例会上通报;负责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的存档。

  第四章 专题会

  第十七条 总经理根据需要或公司副总经理受总经理委托或按照分管的工作的需要可就某项工作召集有关人员召开专题会。

  第十八条 专题会议包括:

  (1)资金计划会议及预算执行情况分析会;

  (2)薪酬及考核会议;

  (3)项目定位及策划会议;

  (4)项目设计方案评审会议;

  (5)招标评审会;

  (6)工程进度、质量、安全会议;

  (7)项目市场推广、营销会议;

  (8)其他专项协调会议。

  第十九条 专题会议由分管副总经理或负责人召集并主持。会议召集人决定参加专题会议的人员。

  第二十条 为了提高会议效率,会议开始前召集人(或委托专人)应将与会议有关的资料发给参会人员,以便参会人员提前熟悉资料。会议召开时,主持人应尽可能简短地说明会议讨论事项的缘由、过程、现状,并尽量有文字资料。

  第二十一条 专题会会议纪要由会议讨论议题的责任部门负责记录,并于会后1~3日内完成并由主持人签发,抄送各与会部门备查。

  第五章 员工大会

  第二十二条 公司在举行重大活动或讨论涉及全体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召开员工大会。

  第二十三条 员工大会由办公室负责组织筹备。

  第二十四条 员工大会由总经理主持。

  第二十五条 会议主要内容:

  (一)传达公司重要决策、有关文件及精神;

  (二)总结过去一定时期的工作,部署今后工作;

  (三)表扬先进集体和个人;

  (四)其他应提交员工大会的事项。

  第二十六条 公司办公室负责会议记录。会议记录保存期为五年。

  第六章 其它会议

  第二十七条 部门内部会议

  (一)部门、项目部内部会议由部门、项目部负责人负责召集和主持。

  (二)部门内部会议召开时间不固定,但每周至少召开一次。具体召开时间由各部门、项目部确定。

  (三)参见人员:各部门全体人员。总经理、分管副总经理可列席参加。

  (四)会议事项:传达有关会议精神和领导指示;总结、安排相关工作;明确改进措施。

  第二十八条 外联会议

  上级或外单位在本公司召开的会议(如现场会、报告会、办公会等)或外联业务会(如推广会、新闻发布会、客户座谈会等)由公司责任部门安排,办公室协助做好会务工作。

  第七章 会议的组织安排和会议纪律

  第二十九条 为避免会议过多或重复,全公司正常性的会议一律纳入例会制,原则上要按例行规定的时间、地点、内容、组织召开。

  第三十条 办公室负责统筹安排会议室。原则上,应坚持小会服从大会、局部服从整体的原则,重要的和提前安排的会议可优先使用会议室。

  第三十一条 凡已下达通知的会议,如需改期,召集人应提前两小时通知参加人员。

  第三十二条 会议准备

  (一)所有会议主持人、召集人和与会人员都应分别做好有关准备工作(包括拟好会议议程、提案、汇报总结提纲、发言要点、工作计划草案、决议决定草案通知与会人等)。

  (二)会议主持人和召集人应按通知的会议时间准时开会,不应因个别人的迟到而延迟会议召开时间。

  第三十三条 会议纪律

  (一)会议参加人员必须准时到达会议室。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须向会议召集人请假。任何原因迟到者,未经会议主持人同意严禁进入会场。并对迟到者给予处罚(总经理200元/次,副总经理150元/次,部门负责人100元/次,其他员工50元/次)。进入会场后,必须站立向全体人员说明原因并致歉,经会议主持人同意后方可就座。未经会议主持人同意进入会场的,会议主持人可责令退场。会议主持人未请迟到者致歉的,会议记录人员应如实做好记录,公司将给予会议主持人100元/人次的罚款。

  (二)未经会议主持人允许,任何参加人员严禁在会议室吸烟。

  (三)与会期间,请将手机调至震动,如遇紧急电话向会议主持人眼神会意请假出去接听电话。如有违反者罚款50元。

  (四)参加会议的人员到达会议室后要按照规定在《会议签到表》上签字。

  (五)会议参加人员要主动、积极发言,严禁“会上不发言,会后乱议论”,严禁“开小会”,严禁起哄、吵闹。在会议上吵架、耍态度、擅自退出会议情况的,分别给予200元的处罚。

  (六)会议参加人员要恪守、严禁泄漏会议秘密。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制度由办公室修改并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篇3:TC大厦业主委员会工作制度:会议制度

  TC大厦业主委员会工作制度:会议制度

  九. 会议制度

  1、根据《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每年召开一次业主会会议 。以及业委会认为有必要召开的临时会议。

  2、业主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召集主持。主任因故缺席时,由副主任主持,可邀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派出所等)人员列席会议。

  3、业主委员会委员会议,一般每三个月举行一次,(1)有2/3以上的委员提议;(2)副主任两人以上;(3)主任认为有必要时,可召开零时业主大会。会前将会议主题通知各委员。会议每次必须有会议记录,重要会议做好会议纪要。

  4、业委会会议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其决定必须经全体委员会半数以上通过有效。

  5、业委会主任、副主任每半个月召开一次例会,商讨半个以来的工作情况。

  6、为更科学合理的提供服务,根据情况,不定期的召开业主代表座谈会,征求业主的意见或建议。

  7、物业服务评定会议,业委会以条线分四个小组,每年召开二次条线会议,邀请物业服务公司条线负责人参加,对物业服务质量提出评定。

  8、参加社区四方联席会议,每月一次。

  9、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每月必须学习一次,委员每季学习一次,必要时可组织临时学习或外出学习。

  10、 参加社区召开的其他会议和学习。

篇4:中湖城业主委员会的会议制度

  中湖城业主委员会的会议制度

  一、业主委员会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约定召开业主委员会会议。经三分之一以上业主委员会委员提议或者业主委员会主任认为有必要的,应当及时召开业主委员会会议。

  二、业主委员会会议应当按下列规则召开:

  (一)业委会会议每月召开一次,时间为每月的25日到30日间。经三分之一以上委员提议或者主任认为有必要时,应当及时召开会议。会议由主任负责召集,如主任外出或生病由副主任负责召集,如主任、副主任届时均因故不能召*议,由委员按以下顺序负责召*议:秘书长、财务、委员。做好会议书面记录,并由出席会议的委员签字后存档签字;

  (二)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应书面委托其它委员表述意见并提前1 天向业主委员会会议召集人说明;

  (三)全体委员同意,如业委会定期会议不能正常召开超过2次(含2次,不能正常召开的含义是到每月的30日仍然不能召开),或三分之一以上委员递交书面提议的5天内主任不召*议时,可由居委会指定一名委员负责召*议,并在小区内进行公告。

  (四)业委会主任、副主任因生病或长期外出等原因不能履职达6个月以上的,业委会会议应重新讨论选出主任、副主任;

  (五)全体委员会议应现场召开,并在召开前7日将会议通知及有关材料送达每位委员。如需讨论事项较为紧急,至少应提前1天发送会议通知。

  (六)如发生电梯停运、水管爆裂、门口道闸损坏等严重影响小区业主日常生活的紧急事项,业委会主任应先通过短信或微信向所有委员发送需通过事项的基本情况,然后在居委2名人员的见证下,通过电话向委员征询意见,但事后应在现场会议中补会议决议。如主任不在上海或生病等原因不能征询意见,由副主任负责。

  (七)会议有过半数委员出席,作出的决定须经全体委员人数半数以上同意。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全体业主公告;业委会会议情况应由业委会主任在会议后3天内在小区公告栏公告(无论是否产生决议),并书面抄送居委会、房管办事处。如其他原因由其他委员召*议的,由召*议的委员负责张贴。张贴完后应交档案保管专员存档。

  (八)除公示、公告外,业主委员会各成员不得以其他方式先行披露信息;

  涉及小区物业选聘、委员增补、及重大工程项目,业委会主任应负责向社区四位一体会议通报情况,并把讨论情况在业委会会议上传达。

篇5:业主委员会会议制度(上墙 )

  业主委员会会议制度(上墙 )

  1、业委会应每月召开一次例会。业委会主任认为有必要或三分之一以上业委会委员提议的,应当及时召开会议。

  2、会议由主任召集,主任因故不能召集的,由主任指定的副主任召集,主任指定的副主任因故也不能召集的,由居民区党组织召集其他业委会委员协商确定一名业委会委员召集。

  3、会议召集人应当提前将会议通知送达各业委会委员;如讨论事项特别紧急,应向居民区党组织请示获准后,至少提前一天发出会议通知并将有关材料送达各业委会委员。

  4、业委会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应当提前一天向会议召集人提交书面请假单,并对会议议题作出书面表态意见。

  5、会议应当有过半数业委会委员出席,会议作出的决定须经全体委员人数过半数以上同意。

  6、会议应当认真做好书面记录,由出席会议的业委会委员签字。会议做出的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全体业主公告。

  **小区业主委员会

  20**年11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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