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食品饮料公司营销财务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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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饮料公司营销财务管理规定

  食品饮料公司营销财务管理规定

  一、营销收支管理

  ①、销售分支机构的货款要全额汇给公司财务部,销售费用统一由公司报销。

  ②、各区域进行的广告、促销活动及其它花费申请财务支出应逐级签字核准。

  二、营销人员费用管理

  ③、营销人员按合同规定标准,以每月平均数字办理正常手续支取,原则上不允许超支。

  ④、公司为营销人员制定的标准费用以天计算,每月为25天标准,超出不予支付。

  ⑤、营销人员报销费用以实际出勤天数×每天费用标准,实际出勤天数由业务人员执行每周二、

  三、六向营销中心电话汇报记录为主,分管领导临时电话查岗。费用实行每月凭票据报销一次。(注:每月最高报销费用不得超过月平均数)。

  ⑥、营销人员请假(指驻外人员离岗不离驻地的事假、病假)期间,公司只为营销人员提供10元/天费用补助,

  ⑦、销售费用实行每月电汇制,根据当月申请数额直接打入营销人员的银行卡中。

  ⑧、取、借款规定:取借款统一实行取款单,取借款人必须认真填写事由、数额、还款计划等内容。同时需具备有申请人、直接主管领导签字、分管领导签字、数额较大需财务主要领导签字,方可生效。

  ⑨、区域营销人员的工资支出根据季度未考核的应得数额统一造表发放。

  ⑩、年度合同任务结束后,如营销人员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事假、病假期间扣除的费用公司给予补足。

  四、票据管理

  11、由于支票的期限一般只有5天,因此销售人员在收到客户支票后应迅速交回公司。

  12、票据报销规定:所有营销人员的票据报销,必须有开票日期和公司名称,同时在每一张票据背后注明票据使用时间、地点、事由、经手人及相关使用内容,对于虚假票据和未注明所要求内容的票据不予报销。

  13、营销人员收取货款现金,必须持公司收款收据,不得以打条的形式收取,否则,造成的损失公司不予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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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食品饮料公司营销中心食宿管理制度

  食品饮料公司营销中心食宿管理制度

  为了树立公司形象,确保营销中心(含太办)工作人员有一个安全、整洁、卫生的食宿环境,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公司派驻营销中心人员实行集体住宿、全免费用餐。

  二、公司聘用在营销中心工作的其它人员,住宿和用餐需由营销中心书面提出申请,公司审批后执行免费住宿、用餐。

  三、用餐本着节约的原则,按实际用餐人数,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认真做好用餐核算,不得超出用餐标准。

  四、当月用餐节余费用转入下月,下月申请费用时按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补齐。

  五、食品购买凭超市电脑小票报付,到指定地点购买,并由财务人员每日收回小票做好登记。

  六、集体宿舍必须保持干净、卫生、整洁。个人住宿区由本人每天负责清理,集体生活区由生活管理人员负责清理。所有宿舍人员应保持卫生间的清洁,做到用后随时清洗。

  七、宿舍严禁大声喧哗、聚众赌博、醺酒闹事、严禁观看淫秽录象,违者罚款50元、领导100元。

  八、住集体宿舍工作人员应于每晚11:00前归宿,如确需在外留宿者,事先须向宿舍管理人员请示,如私自在外留宿者,每次罚款30元。

  九、工作人员因特殊情况需在外用餐者,需提前1小时告知厨师,否则按每次3元交纳伙食费。公司派往太原营销中心办事人员享受免费用餐,但应预先告知厨师。

  十、营销中心工作人员家属需住宿舍应征得营销中心负责人同意,但一次住宿不得超过七天。家属用餐按每顿餐2元收取。

  以上管理规定,从20**年1月1日起执行。

篇3:食品饮料公司营销人员管理制度

  食品饮料公司营销人员管理制度

  一、日常行为管理制度

  1、凡营销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规定,遵守本营销管理制度。

  2、营销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在指定区域内积极开展业务,不得擅自离岗,相互窜岗,工作时间内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3、营销人员在外从事营销工作着装要得体大方、仪表整洁,体现公司良好形象。

  4、营销人员在外工作严禁参与赌博及其它非法活动。

  5、营销人员要做好商业保密工作并不得背地议论公司是非,严禁有不利团结,不利公司发展的言行。

  6、营销人员要爱岗敬业,不得兼职与公司无关业务工作。

  二、考勤管理制度

  1、营销人员每月标准出勤为25天。各区域配有业务人员的每月实施轮休制度;特殊情况由营销中心统一安排。

  2、营销人员正常休假,以营销中心通知为准。要求回公司后和返回工作岗位时,及时向营销中心报到、登记。

  3、营销人员请假(指病假、事假)执行请假条管理制度,要求将请假条传至营销中心,待批复告知后方可离岗。

  4、正常休假、请假中的天数不包括起程,但包括返程。

  三、汇报制度

  1、各区域营销人员在外必须加强与上一级主管及营销中心的沟通联系,以保障各类信息的畅通,做到请示有原因,汇报、回报有结果。

  2、区域业务人员由所在区域经理统一管理。

  3、营销中心统一管理所有营销人员。

  4、营销人员在自己区域内从事营销工作要于周二、四、六上午用当地固定电话向营销中心作一次工作汇报,营销中心专职接话人员将作详细记录。

  5、营销中心不定期的抽查营销人员上岗情况,营销人员应予以积极配合。

  6、各区域人员要实行周计划、周总结报送制度,每周六向营销中心传真报送本周工作总结及下周计划。

  7、各区域人员要按规定及时向营销中心报送相关表格。

篇4:食品饮料公司营销人员日常工作行为管理制度

  食品饮料公司营销人员日常工作行为管理制度

  1、所有公司营销人员要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及公司的规章制度。

  2、员工之间要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互相帮助,互相促进。

  3、营销中心总部的营销人员应按规定打卡或签到,执行出勤管理制度。在总部以外的营销人员应按规定出勤和上下班。

  4、员工上班时间按公司规定着装,得体大方、仪表整洁,体现公司良好形象。

  5、上班时间员工应站坐有形,注意自身形象和公司形象,严禁窜岗、干私活儿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6、员工要爱护公司财物和设施,自觉维护良好、有序的工作、生活环境。

  7、所有员工对公司运作情况或其他方面有建议或意见时,要及时向各部门负责人反馈,各部门负责人应及时处理;如有严重事件或建议时,部门负责人应及时向上级领导反映。

  9、公司营销人员要爱岗敬业,严禁背地议论公司是非,严禁有不利团结、不利公司发展的言行。

  10、以上条款违者按公司“三违”处罚条例进行处罚。

篇5:万科房地产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万科房地产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

  为加强企业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机构与职责

  财务管理部是企业一切财政事务及资金活动的管理与执行机构,负责企业日常财务管理、筹资管理和财务分析工作,其工作范围和职责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负责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编制企业各项财务收支计划;审核各项资金使用和费用开支;收回售楼款,清理催收应收款项;办理日常现金收付、费用报销、税费交纳、银行票据结算,保管库存现金及银行空白票据,按日编报《资金日报表》;做好企业筹融资工作;处理、协调与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间的关系,依法纳税。

  (2)负责企业会计核算工作。遵守国家颁布的会计准则、财经法规,按照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年度、季度、月份会计报表;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核算科目,设置明细账、分类账、辅助账,及时记账、结账、对账,做到日清月结,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账证相符;管理好会计档案。

  (3)负责企业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设置成本归集程序和《成本核算账表》,做好成本核算,控制成本支出,收集登记汇总各项成本数据资料,及时、正确地为成本预测、控制、分析提供资料;按合同、预算、审核支付工程、设备、材料款项,配合工程部等部门做好工程、材料设备款的结算及竣工工程决算;完善各项成本辅助账的设置,健全各项统计数据。

  (4)建立经济核算制度,利用会计核算资料、统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的资料,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判断和评价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为企业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5)负责进行企业内部审计工作。

  第二章 财务事项规定

  第3条 资金管理

  (1)所有款项的支付,须经企业主管领导批准。如果主管领导不在,应以电话或传真的方式与其联系,确认是否批准款项的支付,事后请其在《支出单》上补签意见。

  (2)财务专用章、法人章及支票必须分开保管,法人章由部门经理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和支票由出纳负责保管。部门经理或出纳不在期间,印章应由法定代表人指定的专人保管。印章代管须办理交接手续,代管人员必须对印章的使用情况进行登记。

  (3)财务管理部原则上不得将已加盖财务专用章及法人章的支票预留在企业,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好限额,并经主管领导批准。

  (4)开具的支票须写明经批准同意的收款人全称,收取的发票须与收款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情况需要企业予以配合支付给第三者时,必须有收款人的书面通知并经主管领导批准。

  (5)往来款项的冲转(指非正常经营业务),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6)非正常经营业务调出资金须经过主管领导批准。

  (7)用以支付各种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保存原件,复印件不得作为原始凭证。如遇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第4条 行政费用支出管理

  (1)企业管理人员的费用报销,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后财务方可报支。

  (2)涉及应酬等的非正常费用,须主管领导批准。

  第5条 企业差旅费开支管理

  (1)企业员工到本市范围以外地区执行公务可享受差旅费补贴。

  (2)企业员工出差根据需要,由部门经理决定选用交通工具。

  (3)企业员工出差期间,住宿费用及补贴按以下规定执行。

  ①房租标准

  A.部门经理以上员工,房租标准为××元/日。B.一般员工,房租标准为××元/日。

  ②伙食补贴、市内交通补贴标准

  伙食补贴每人××元/日,市内交通费每人××元/日。

  (4)实际报销金额超出企业的补贴标准,需由部门经理或带队经理说明原因,报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支付。

  第6条 车辆维修费及汽油费管理

  (1)企业车辆维修保养由总经理办公室统一管理,应指定维修点,维修费用一般采取银行转账的方式结算。

  (2)车辆的易损备品备件由总经理办公室统一安排采购,以支票支付。需用时应办理领用手续,并由总经理办公室建账予以核销使用。

  (3)汽油票由总经理办公室统一保管并设账登记使用。

  第7条 办公费用、会议费用及其他费用管理

  (1)企业办公用具由总经理办公室统一采购、管理。

  (2)总经理办公室设立账册登记企业办公用品的采购、使用情况。

  (3)总经理办公室财产台账为财务管理部附设账册。

  (4)总经理办公室应对各部门领用的办公用品情况进行造册、登记、定期通报。

  (5)企业各部门因工作需要,需邀请有关单位人员召开会议的,应由部门经理提出建议,报总经理批准,其会务工作由总经理办公室统一安排。

  (6)有关工资、奖金、福利费等各项津贴的发放标准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制定,经总经理批准后报财务管理部备案。

  第8条 行政费用报销管理

  (1)企业行政费用现金支出范围为:向员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差旅费,向个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及不够支票起点100元的零星开支。

  (2)企业员工报销行政费用应填写《报销单》,由经办人员填写,主管领导签字认可后报送财务管理部按照本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并按本章第6条 的规定进行审批支付。

  (3)应酬、礼品费用支出实行一票一单、事前申报制,批准后方可实施。

  (4)凡未具备报销条 件(如没有对方单位的收款凭证),需领用支票或现金者,必须填写《借款单》。《借款单》留财务存底,待借款还回时财务开冲账收据给经办人。

  (5)《支票领用单》、《借款单》必须由经办人填写,主管领导签字,财务审核后,由财务管理部直接支付。

  (6)银行支票如发生丢失,有关责任人应及时向财务管理部和开户银行报告。如系空白支票所造成的损失,由丢失人员负赔偿责任。

  (7)其他有关费用及成本支出的程序以企业规定为准。

  第三章 工程成本管理

  第9条 企业所有工程经济合同以及涉及工程成本的一切指标、保证、承诺及其他经济签证,均需由总经理签署或授权委托签署。

  第10条 工程管理部主要负责工程造价的预测及审核、《工程招投标文件》的编制、工程决算的审定。

  第11条 工程管理部还负责组织工程用设备材料的采购供应及经济合同的谈判工作,对已经选择定型的设备、材料进行采购,确保设备材料及时供应,积极进行市场询价工作,建立《市场价格询价登记簿》,记录材料价格变动的历史资料。

  第12条 财务管理部主要负责工程成本的总体控制工作

  (1)参与有关工程经济合同的谈判工作,及时准确地了解企业各项工程成本的构成及用款计划。

  (2)负责工程进度款的复核工作,参与工程造价的确定和最后决算的审定工作。

  第13条 工程中间结算程序

  (1)施工单位于每月25日之前,将工程进度结算报送工程管理部审核,工程管理部结合工程施工图纸、施工进度计划以及其他文件资料提出审核意见,并在5日内送财务管理部会签。

  (2)财务管理部根据有关文件资料、施工单位领用的供应材料数额,以及与施工单位其他经济往来等情况,并参考企业财务状况提出付款意见,报送主管领导审批。

  第14条 工程决算程序

  (1)施工单位应将《工程决算书》以及各项经济签证资料按工程中间结算同样的程序报工程管理部复核,由财务管理部会签。

  (2)财务管理部根据各种经济签证、合同以及经审定的工程决算数和材料结算数,扣除已付工程数及垫付的各项费用,结算应付工程尾数,提出《付款方案》,报主管领导批准。

  (3)大工程办理决算时,应由主管工程领导牵头,由工程管理部、设计管理部、财务管理部及其他有关部门人员组成工程决算小组,按照上述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联合进行专项工程决算。

  (4)房屋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时,商品房由工程管理部、销售管理部办理竣工房交接验收入库手续,财务管理部凭交楼入库手续办理竣工房成本结算。

  第四章 财产管理

  第15条 企业财产的范围

  (1)企业财产包括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

  (2)凡企业购入或自制的机器设备、动力设备、运输设备、工具仪器、管理用具、房屋建筑物等,同时具备单项价值在2000元以上和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列为固定资产。

  (3)凡单项价值在2000元以下或价值在2000元以上但耐用年限不足一年的用品用具均属低值易耗品。

  第16条 财务管理部负责企业所有财产的会计核算

  (1)企业本部使用的所有固定资产及所有办公用品用具由总经理办公室归口管理。

  (2)企业各施工工地使用机器设备、动力设备、工具仪器等由工程管理部归口管理。

  (3)总经理办公室和工程管理部应指定专人负责企业财产的业务核算,应设立台账,登记企业财产的购入、使用及库存情况,负责组织企业财产的保管、维修并制定相应的措施、办法。

  第17条 财产的购置与调拨

  (1)总经理办公室根据企业发展需要编制《财产采购计划》及进行市场询价工作,经财务管理部会签,报企业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采购。

  (2)财产购回后,应填写《财产收入验收单》。《财产收入验收单》一式两联,财务管理部凭《财产收入验收单》、财物发票及采购计划办理报销手续。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凭单登记台账。

  (3)部门需领用固定资产时,应填写《领用单》,《领用单》需经部门经理同意,报总经理办公室审批,主管领导批准。

  (4)固定资产的《领用单》由使用部门开具,《领用单》一式三联。一联由领用部门存查,一联送财产归口管理部门作为财产发出凭据,一联由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定期汇总后向财务管理部报账。

  (5)财产在企业内部之间转移使用应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手续由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办理,送财务管理部备案。

  第18条 财产的清查、盘点

  (1)企业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财产清查盘点工作,年终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

  (2)各部门的年终财产盘点必须有财务人员参加。

  (3)财产盘点清查后发现盘盈、盘亏和毁损的,均应填报《损益报告表》,书面说明亏损原因。对因个人失职造成财产损失的,必须追究主管人员和经办人员的责任。

  (4)凡已达到自然报废条 件的固定资产,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应会同财务管理部组织评估,评估情况上报企业主管领导,由主管领导决定处理意见。

  (5)凡尚未达到自然报废条 件,但已不能正常使用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查明原因,如实上报;属个人责任事故的,应由有关责任人员负责赔偿损失;属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损失的,应上报总经理,决定处理意见。

  第五章 附则

  第19条 本制度由企业总经理办公室起草和修订,解释权归总经理办公室。

  第20条 本制度如有与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相抵触的,应以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第21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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