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机电设备投标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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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设备投标函

  机电设备投标函

  致: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的物业及相关服务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我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投标者正式授权**/副总经理代表我方进行有关本投标的一切事宜。

  在此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文件一份,唱标信封一份。包括如下等内容:

  (一)投标函

  (二)投标报价表

  (三)全套资格证明文件

  (四)技术商务响应文件;

  (五)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文件

  我方已完全明白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重申以下几点:

  (一)我方决定参加:招标编号为**的投标;

  (二)全部物业管理服务的投标总价,详见投标报价表;

  (三)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后90天有效,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

  (四)我方已详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修正文(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并完全明白,我方放弃在此方面提出含糊意见或误解的一切权力。

  (五)我方承诺投标文件中的一切资料、数据是真实的,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六)我方明白并愿意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和日期之后,投标有效期之内撤回投标,则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七)我方同意按照贵方可能提出的要求而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任何其它数据或信息。

  (八)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标价或任何贵方可能收到的投标。

  (九)我方如果中标,将保证履行招标文件以及招标文件修改书(如果有的话)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

  (十)如我方被授予合同,由我方就本次招标支付或将支付给招标机构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列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承诺书(承诺书号CN083Z639ZFG639JO)中。

  (十一)所有与本招标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

  地址:**邮政编码:528400一

  电话:**传真:**

  投标人(法人公章):

  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日期:

物业经理人网 www.pmceo.coM

篇2:设备故障处理管理规定

  设备故障处理管理规定

  1.如发生重大设备事故,现场人员立即切断电、煤气等危险源,保护事故现场,工程部人员或使用部门应立即通知工程部、物业部及总经理。工程部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必须迅速赶赴现场,分析检查故障的原因,采取果断应急措施。

  2.总经理、总工程师、保安部经理查看后,根据现场情况决定立刻修复或关闭有关设备进行抢修。

  3.找出原因后,总工程师和专业主管须立即组织工程部人员进行抢修、排除故障、恢复正常运行后汇报总经理。

  4.专业主管写出一份书面报告,说明发生故障的原因,提出预防措施和再次发生故障的处理预案,报总工程师,抄报总经理。

  5.如果故障是由于操作人员违反规程造成的责任事故,由专业主管根据情况对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报总监审批后给予处罚,并通知人事部备案;如果情况较严重,需要免除责任者,需报人事部和总经理批准。

篇3:设备维修技工岗位责任

  设备维修技工岗位责任

  1.设备维修技工必须熟练掌握各类设备操作、运行及维修保养规程。必须服从专业主管的领导和指挥。

  2.每日须按时到岗,更换工服,清点工具,须在十五分钟内做好一切准备工作。

  3.接到维修通知后,必须十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理,服从工作安排。

  4.处理各类故障须及时、准确,保证人身及设备安全,工作完毕须认真清理现场。并将处理结果报告专业主管。

  5.每天巡视检查大厦内各机房、泵房、管井、水箱、污水井一遍,发现问题必须立即报告专业主管,并认真做好巡查记录。

  6.空调及给排水系统各类维修,必须做到各阀门、接口,安装位置合理,不漏水。管线布局合理,横平竖直。需做防腐、防锈、保温处理时必须处理完整,不得遗漏。

  7.各机房、管道井、泵房内不得有存水及杂物,须保持环境及设备清洁。

  8.各泵辅、阀门、管线、接口不得有跑冒滴漏现象,并必须保持保温、防腐处理良好,功能正常。

  9.定期检查消防水系统、排烟系统、正压送风系统等消防有关设备,须保持各设备功能正常。

  10.定期检查、清理新风机组过滤网、风机盘管过滤网,每两周一次。

  11.维修人员工作完毕后,须立即回到指定地点休息待命,除工作需要外,不得在大厦内随意走动,不得进入任何草坪绿地。

  12.维修人员不得在大厦内高声喧哗,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

  13.维修人员进入客户区域维修时,必须敲门,在获得同意后,方可进入,必须着装整洁,态度礼貌,保持安静,不得在客户区域内吸烟、喝水,不得以任何方式获取报酬、小费及物品,不得动用客户任何物品,需要移动物品时必须征得主人同意。

篇4:设备运行技工岗位责任

  设备运行技工岗位责任

  1.设备运行技工必须清楚了解本系统情况、所辖设备的性能及控制范围。熟练掌握各类设备运行、操作及维修保养规程。必须服从专业主管的领导和指挥。

  2.认真进行交接班工作,交班人员必须认真讲解本班工作情况,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接班人员必须清楚了解上一班工作内容,仔细查看交接班记录。交接班记录必须由当值人员本人签字,不得代签。

  3.认真清点工具,保持良好工作状态,工具使用完毕后,必须擦拭干净,放回原处。

  4.按时、按数抄录各类计量仪表,不得伪造数据。

  5.按时仔细检查所辖各类设备,并认真做好检查记录,不得伪造检查结果。

  6.各类设备的操作,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操作程序。

  7.必须保持各设备间的环境及各类设备的清洁,每班至少清洁一次,须做到所有设备、管线、门、窗、窗台、地面、柜顶、桌面等无尘土、无污迹、无杂物、无积水。

  8.与工作有关物品须摆放整齐,不得存放与工作无关之物品。

  9.各类记录须做到字迹工整、清晰、全面,记录单据须保持清洁完整,不得损毁。

  10.须保持本系统各类设备正常运行,做到三干净(即设备干净、机房干净、工作场地干净)、四不漏(即不漏电、不漏水、不漏油、不漏气)五良好(即使用性能良好、密封良好、紧固良好、润滑良好、调整良好),各设备如有损坏必须立刻修复,如因客观原因不能修复时,须立即专业主管。

  11.值班人员不得在任何设备机房会见客人,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串岗,需暂时离岗时,必须报告专业主管离岗原因、去向及时间,获得批准后方可离岗。

  12.本班工作未完成时,须在接班人员的协助下,加班完成,不得移交给接班人员,接班人员必须协助交班人员完成工作后进行交接班。

  13.交班人员如发现接班人员酗酒或精神状态不良时,不得进行交班,并须立即报告专业主管,在专业主管未做出具体安排之前,交班人员不得离岗。

  14.值班人员严禁睡觉、赌博、酗酒及任何游戏,值班室及各设备间严禁吸烟。

篇5:开发公司计算机及附属设备管理办法

  开发公司计算机及附属设备管理办法

  第一条 随着公司计算机及互联网络使用的普及,加强计算机及附属设备、网络系统管理已经十分必要。为了保证公司计算机、附属设备及网络系统正常运行,保障计算机硬件、软件和储存资料的安全,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计算机及附属设备、网络系统的维护和管理。

  第三条 职责

  (一)公司办公室是公司所有计算机、附属办公设备及网络系统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

  1、根据配置标准和实际需要购置计算机及附属设备;

  2、对公司网络系统建设和使用进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建章 立制和监督检查;

  3、提供维护和技术支持服务。

  (二)各部门负责本单位计算机及网络使用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保证本单位计算机及网络安全、可靠、高效地运行。各单位计算机具体操作人员应认真、系统地学习计算机知识,做好日常维护,确保计算机及存储资料的安全。

  第四条 办公室行政主管负责计算机及附属设备、网络系统的具体维护工作。

  第五条 计算机及附属设备的申购

  (一)各部门因工作需要而必须配置计算机及附属设备的,使用人员应填写申请,总经理审批后,由办公室负责购置。

  (二)公司需要配置网络设备的,由办公室填写申请,总经理审批后购置。

  第六条 公司按实际工作需要配置计算机。

  第七条 计算机及附属设备的使用

  (一)各使用人应保证计算机附属设备等硬件的完好、清洁,认真做好防尘、防磁、防潮、防高温、防火、防盗工作。

  (二)专用计算机不得让任何人使用,非专用人员未经许可不得使用。公司外人员不得操作使用公司的计算机。

  (三)计算机仅限用于工作,不得用于玩游戏、网上聊天和其它非工作用途。

  (四)为防止计算机病毒的侵入,在复制文件时应谨慎使用软盘、U盘、光盘和移动硬盘。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数据丢失,公司视损失大小,可给予责任人100~500元的处罚。

  (五)在输入大量数据后,切记作好备份,防止丢失。若两小时以上不使用计算机,应关机。打印机卡纸时应先关机,再取出碎纸。

  (六)未经许可不得更改系统配置和设置各类密码,不得私自拆卸或装接各种硬件设施。

  (七)不得利用软盘、光盘和网络向计算机装载、下载除正常工作所需的程序和文件。

  (八)公司所有计算机内的资料,除广告宣传和对外发放的公开资料外,均为公司的商业秘密,未经领导批准,不得以打印、拷贝等任何方式提供给他人。

  (九)在使用中,如发现软硬件异常,不得擅自拆卸、维修,应立即通知办公室行政主管进行维修。行政主管不能维修的,行政主管联系销售或生产商的系统工程师,以防止故障的扩大。如因使用不当而造成计算机故障,责任人应承担系统修复的部分或全部费用。如怀疑是计算机病毒,要立即切断网络连接。

  (十)下班时应关闭计算机和电源,以保证安全。第八条 计算机中所有资料均属公司所有,属于公司商业秘密。任何人员未经允许严禁擅自查看他人计算机的信息,严禁窃取资料或复制、转让或出售他人。违者,公司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严重警告、罚款直至追究民事责任。

  第九条 网络使用管理

  (一)因实际工作需要必须安装网线的,应报办公室主任同意后,由办公室协助安装。

  (二)上网者不得利用网络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在工作时间游戏、网上聊天的,公司给予口头警告并处以30元/次的罚款。

  (三)上网者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保密和计算机互联网的法规,不得利用网络从事涉及安全保密、宗教、政治、色情等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

  (四)使用电子邮件收发文件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1、公司所有往来业务邮件统一由办公室行政人员收发并记录;

  2、发送电子邮件前,要认真核对对方的电子邮箱,以防错发;

  3、超过10M的电子邮件,须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后,方可发送,以防泄密;

  4、严禁打开不知道发件人的电子邮件,以防病毒侵入。

  第十条 办公室行政主管要定期检查各部门的计算机的使用情况,定期对公司计算机网络系统进行检查、维护、更新或升级,并做好检查、维护记录。

  第十二条 未尽事宜,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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