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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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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上市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一、为规范公司车辆管理~确保行车安全~提高办事效率~减少费用开支~特制订本制度。

  二、严禁用公车办私事。特殊情况~须经总经理同意。

  三、驾驶员与车辆使用者应爱护车辆~综合管理部应合理调派车辆~对不必要的出车应尽量避免~以节省费用开支。

  二、用车

  1、除主要领导专用车辆出车外~公司员工因公用车事先应填写出车申请单~注明用车原因、用车人等~经部门主管领导同意后~到综合管理部申请调派~综合管理部依重要先后顺序派车~不按规定办理申请者~不得派车。

  2、因私用车应先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注明私用~由综合管理部请示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调派。对经总经理特批的私人用车~对使用期间发生的油费、过路费由申请人负责,总经理特批除外,。私用时若发生交通、损坏事故~或失窃等情况~扣除掉报销赔额后全部费用由申请人负担。双休日、国定假日期间经总经理批准的因私用车需调派公司驾驶员时~申请人需支付驾驶员餐费、住宿费、加班费等相关费用补贴,总经理特批除外,。

  三、行车规定

  1、驾驶员必须提前做好出车准备~当有出车任务时~必须持出车单检验后方可出车。出车时~车辆必须加好油~并检查车况与卫生~确保安全行车。

  2、驾驶员必须严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3、行车时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杜绝违章~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驾驶员自负责任。

  4、有权拒绝乘车人员有违反交通法规的行车要求及未经公司批准因私用车的要求~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驾驶员自负责任。

  5、未经同意~指定驾驶员把车随便交由他人驾驶发生违规、车损等而使罚款或损失者~则由指定驾驶员负责全额赔偿。

  四、车辆停放

  1、车辆须按规定停放,靠,。法定假日或双休日、工作日晚间将车辆停放在公司指定地点。尽量不要露天停放以免烈日曝晒和淋雨。

  2、紧急、特殊情况需在外过夜的车辆须报综合管理部同意~并停放在安全可靠的场地。

  3、去外省市业务车辆在外过夜~须经其部门经理同意~并报总经理批准。

  4、车辆在外停放时未按要求停放在安全可靠的场地~不论公事还是私事~一旦被盗~由驾驶人承担赔偿责任~或购臵同一年份同一规格牌号的车辆赔偿~如失窃寻回~其费用全部由驾驶人负担。

  五、车辆交接

  驾驶员需开指定车辆~不得随便交换车辆或请他人代开。因工作需要调整车辆时~必须由总经理同意~原车与接车驾驶员一起对车辆的证件、车况和备胎及里程数等进行检查交接~做好交接记录。

  六、车辆保养

  1、驾驶员应努力钻研车辆维护保养技术~综合管理部应定期组织,每月至少一次,对驾驶员维护保养技术进行考察~考察结果作为驾驶员年终奖金的考核项目之一。

  2、驾驶员必须做好出车前、途中、回公司后的检查和保养~保证车辆的卫生与车容车貌~同时~每半个月必须对车辆进行一次车况与卫生的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上报~视情况安排指定的修理厂进行维修。如因检查保养和操作不当引起车辆机件的损坏~其维修费用驾驶员自付。

  3、每日上班出车前须对车辆检查工作。

  4、车辆保养须在公司指定修理厂进行。紧急、特殊情况须事前报综合管理部同意~并对修理厂及费用认可。

  七、费用报销管理

  1、驾驶员必须在过路费、停车费等出车票据背面注明起讫地点、时间和用车人次并整齐粘贴好~凭有效的出车单~由综合管理部主管、主任审核签字~再经财务管理部经理、财务负责人和总经理签批后~予以报销。签批中如发现过路费、停车费等出车票据与出车单不符~将不予核批报销。车辆修理费、耗油费先由综合管理部登记~再按上述报销流程进行报销。

  2、因私出车所发生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除总经理特别批准外,。

  3、所有车辆违章费用~公司一律不予报销。

  4、综合管理部车辆主管人员应严格执行车辆费用预算~当出现或预计出现超支情况时~应向公司提出预警和对策。

  八、车辆燃油管理

  1、驾驶员须做好油耗及车辆里程数统计工作。驾驶员应对每次加油做好登记~每天对车辆里程表做好记录。

  2、综合管理部每月根据加油记录~分别计算每辆车的用油总量~并准确核定里程耗油量~对驾驶员进行考核。如发现油耗无故严重超出正常范围~其超出用油部分由驾驶员自行承担。

  九、车辆年检、保险及规费管理

  1、综合管理部应给每辆车建立车辆档案~同时保存公司车辆各类证照的复印件~原件由各驾驶员妥善保管~并由各驾驶员办理所驾驶车辆的年检、保险及规费事宜。

  2、驾驶员应牢记所驾驶车辆的年检、保险期限及各类规费的缴费时间~及时做好续缴工作~综合管理部将年检、续保后的证件及各类规费缴费单复印留底~并根据缴费单提醒驾驶员定期缴纳规费。

  十、驾驶员管理

  1、驾驶员每天应做好车辆行驶记录表~详细记录行驶路线、时间、地点~用车部门、里程、燃油使用情况、加油记录、路桥费、维修保养情况、车辆交接情况等。

  2、驾驶员的工作有其特殊性~除公司正常上下班时间外~因业务、接待工作之需确要加班~必须服从安排。

  3、驾驶员应按规定做好值班工作~如违反值班规定或拒不值班~按规定进行处罚。

  4、不论什么时间~驾驶员必须有联系方式~对公司领导的传呼~应尽快回复。对享受限额报销但将移动电话臵于关机状态~但又没有提供其他电话联络方式~致使公司联络不到的~一个月内出现三次以上,含三次,~除取消当月移动话费的补贴资格外~对因联系不上而延误工作~还将按公司有关制度进行处罚。

  5、上班时间内~驾驶员未被派出车的~应随时在公司等候出车。有要事确需离开时~要告知主管人员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上班时间内出车回来~应立即到主管人员处报到,下班时间内出车回来~应电话告知主管人员。

  6、下班后~驾驶员应将车辆停放适当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或供他人用车之便~如发生上述情况~当事驾驶员、当事用车人均按规定给予罚款处理。

  7、驾驶员在录用时~不得隐瞒不符合驾驶条件的身体因素~如因隐瞒病情在驾驶途中引起的各种事故~由驾驶员自行负全责。

  8、不论用车者是否是本公司职工~驾驶员都应热情接待、小心驾驶~遵守交通规则~确保安全~对于公司外客人~更应热情服务~以维护公司的良好形象。

  9、驾驶员应注意个人言行~不得泄漏领导谈话内容~严守保密制度。

  10、驾驶员、车辆的管理由综合管理部统一归口管理。

  十一、驾驶员津贴管理

  长途出车必须填报出车单并交由相关领导审核批准~驾驶员每月定期向综合管理部汇总上报出车单~由综合管理部负责按月统计出车情况~公司给予相应的长途出车津贴~具体参照相关管理规定。

  十二、奖励与处罚

  1、驾驶员全年安全行车3万至5万,含5万,公里奖励500元~5万以上至8万,含8万,公里奖励1000元~8万公里以上奖励1500元,发生任何一起交通事故取消本年奖励。如发生交通事故损失在1万元以上罚500元~3万元以上罚800元~5万元以上罚1000元。

  2、发生以下违纪行为按情节严重予以罚款处罚:

  (1)未经同意~车辆晚间未按规定停放在公司指定地点罚款100元/次,

  (2)酒后驾车罚款500元/次~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

  (3)私自出车或未经同意提供他人用私车便利罚款300元/次,

  (4)将车辆交给无关人员驾驶罚款500元/次~若驾驶途中发生意外情况~由该车驾驶员负全责。

  驾驶员其他应注意的事项

  1、服从出车和其他工作安排~不得私下随意变更出车安排和无正当理由拒绝。

  2、发生交通事故须执行公办原则~并按杭州市政府公布的《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执行~交通事故经过按情节轻重须口头或书面报告。

  3、切实做好业务用车~及相关费用支出记录。

  4、妥善保存车内的证件、单证、票证。

  5、须按时参加所属交巡警部门组织的交通安全学习。

  6、车辆管理相对实行一人一,多,车负责制。

  7、精诚团结、互助互爱、劳逸结合、注意谈吐、讲究文明礼貌。

  8、协助公司其他部门完成相关工作。

  9、严格执行公司其他规章制度。

  十二、附则

  (一) 本制度解释权属公司综合管理部。

  (二)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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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万科房地产车辆管理制度

万科房地产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

  为了严格管理车辆,合理使用车辆,节约费用开支,最大限度地发挥车辆的使用效益,以适应企业公务用车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所指车辆均指企业的行政办公用车。

  第3条 权责单位

  本企业的办公用车统一由行政管理部管理。

  第二章 行政用车管理

  第4条 企业各部门用车均应按要求填写《用车申请单》,经行政管理部指派负责人签名同意后方可出车。

  第5条 部门用车超过半天以上(包括半天),应提前一天申请。

  第6条 若多个部门同时申请用车,行政管理部有权根据用车的“轻、重、缓、急”进行统筹安排,任何人不得因无公车使用而延误工作。对无法安排的用车,行政管理部会在《用车申请单》上注明,员工报销公务交通费应出示相关有效的报销凭证。

  第三章 车辆管理

  驾驶员工作时必须衣着整洁,举止大方,礼貌待人。

  (3)严禁在未经领导同意的情况下,接送客人或办私事。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或租借给他人。

  (4)未经车队主管同意,不得改变行车路线和行车计划,严禁私自对外经营,否则除取得收入归企业和与之相关发生的费用自理外,车队可根据具体情节按规定给予处罚,并记入当年绩效考核。

  (5)任何车辆必须凭《派车单》外出,用车人应认真填写《派车单》中的内容“部门、时间、地点、用车人、用车事由及用车人要求”。填写完后由本部门主管签字,总经理签字再由车队主管签字,确定驾驶员。签字不全不得放行。

  (6)司机应爱护车辆,随时保证车辆的整洁,归队后应将车辆擦洗干净、停放整齐。需维修车辆必须先擦洗干净后再维修,否则按绩效考核扣分。

  (7)不得擅自将公务用车开回家,或作私用,违者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8)严禁酒后开车,酒后开车损坏车辆者,由司机负责维修费;如发生交通事故除负责维修费外,还应承担法律责任。

  (9)司机对行政管理部的工作安排应无条 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有公事应随叫随到。

  (10)司机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行政管理部负责人,并说明原因。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在规定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

  (11)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机油及其他机件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12)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行政部负责人,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13)司机应严格执行出车任务,不得在途中办私事。司机同用车人必须完善用车手续,填写《行车记录》。

  (14)原则上由司机负责企业的出车任务,任何人未经同意不得驾驶企业车辆。非专职司机用车应在《车辆使用登记本》上登记,注意保持车辆清洁,行车后,司机有责任及时检查车况,发生问题应立刻向有关各方汇报。

  (15)为保证车辆安全,除领导同意外,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时,车辆应停放在指定的车位。

  第10条 凡有下列过失之一者,给予警告或罚款处理

  (1)上、下班前不搞好车内外卫生。

  (2)上班时开车探亲访友、会客、办私事。

  (3)车辆排队候客时擅离车位,三五成群聊天影响工作。

  (4)不服从调度,上班不按规定时间出车营运。

  (5)擅离工作岗位。

  (6)填《路单》不认真,弄虚作假,涂改、撕毁《路单》。

  (7)下班不签退,不交车钥匙。

  (8)事前不办理请假手续,缺勤影响工作,补休、调休、轮休未经领导批准,借车给他人驾驶或学车。

  (9)服务态度不好,影响企业声誉。

  (10)遗失车上设备、证件等。第11条 违规与事故处理

  (1)因下列情形之一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时,由驾驶人负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①无照驾驶。

  ②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③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负担。

  (2)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司机与企业共同负担。

  第五章 车辆维修保养管理

  第12条 车辆的年审、保养维修统一由行政管理部安排办理。

  须在指定的修理厂修理。定点修理厂应该是修理质量好、价格合理、方便快捷、服务意识强、有一定规模的厂家。

  第16条 维修费在____元以下的,由车辆管理员报行政管理部经理审核;____元及以上的须由总经理批准。

  第六章 费用报销

  第17条 公务用车油料及维修费根据相关凭证实报实销。

  第18条 私车公用依凭证报销。第七章 附则

  第19条 行政管理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发放、修改、废止等工作。

  第20条 总经理负责本制度的核准工作。

  第21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篇3:山浦集团车辆管理制度

  山浦集团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条 公司公务车、商务车证照及其稽核等事务统计、车辆年审及车辆保险的交纳等,统一由行政部负责管理。公司车辆由行政部车辆管理员统一指派专人驾驶、保养、并负责维修、检验、清洁等,非行政部经理同意,任何人不得复制车辆钥匙;车辆回公司后钥匙由行政部负责保管。

  第二条 本公司人员因公用车需提前一天向集团总部行政部车辆管理员处填报用车申请,获得行政经理的准许后按照车辆使用流程登记完备后方可使用车辆;行政部依用车类型派出所需车辆,未按照规定申请的不得派车。未经总经理批准,公司车辆不得借与本公司之外的人员使用。

  第三条 每次用车前驾驶人需检查车辆情况是否有机件破损、车辆表面剐蹭等,如发现问题联系行政部车辆管理专员,告知具体情况以作备案。还车时驾驶人员须自觉将车辆行驶情况报与行政部车辆管理员,或协同车辆管理员对车辆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以及油耗进行登记,如有损坏报行政部主管核查,并在登记表上注明,以做相关处理维修事宜,如出现问题既不维修也不上报者,行政部车辆管理专员有权对驾驶人进行处罚并责令其对损坏部位进行自费维修。

  第四条 各部车辆应设置行驶记录表,并在使用前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中上一次用车的记录是否相符,使用后应记录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等。行政部每月进行核查,发现记录不实、不全或未记录者,应呈报经理提出批评,对不听劝阻,屡教屡犯者应给予处分。

  第二章 车辆的保养

  第五条 具体保养时间以车辆所行驶的里程数为准,基数为5000公里,每月月底由行政部车辆管理员上报给部门经理车辆的行驶里程数,如是5000的倍数,由车辆管理人携带资料协同司机一并办理车辆的保养事宜。

  第六条 费用报销

  1、公务车、商务车油卡充值统一由行政部办理购油,外出维修车辆需经行政部批准后,凭发票实报实销。

  2、日常费用支出:各类费用由财务部按程序统一报销。路桥费、停车费、洗车费等必须由行政部门证明才能报销。

  3、审计:财务部、行政部可随时对各项费用进行审计。

  第七条 车辆维修、清洗打蜡等应先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注明行驶里程,维修原因等,核准后方可送修。

  第八条 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修复,更换零件时,可视实际需要进行修理,如无迫切需要或修理费用超过2000元时,应事先征得董事长助理的批准。

  第九条 如因驾驶员使用不当或车管负责人疏于保养,致使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产生的修护费。由当次驾驶员或车辆管理员负责承担。

  第十条 车辆的日常保养

  1、清洁卫生:使用人必须随时保持整个车辆内外清洁卫生,行政部将不定期进行检查,若检查卫生不合格,将扣罚当值司机10元-50元的罚款处理。

  2、定期保养:车辆定期保养,保养点由公司确定。行政部负责监督。

  3、加油:由行政部统一购买加油卡并充油缴费。

  第三章 违规与事故的处理

  第十条 因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其损失在扣除保险金后,再视实际情况处理。对于违反交通规则的罚款,由当日驾驶司机自行承担。

  第十一条 发生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时,按事故的性质给予扣减工资的处罚。

  1.一般事故(经济损失在2000元以下者),按照经济损失的10%给予责任人处罚;

  2.重大事故(经济损失在2000-5000元之间者),按经济损失的8%给予责任人处罚。

  3.特大事故(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者),按经济损失的6%给予责任人处罚。

  4.机件责任事故,按经济损失金额的20%给予责任人处罚。

  5.如因违反交通规则而致使得罚款金额,由驾驶人员自行承担;如因车辆限号而车辆管理员疏于告知驾驶员而导致的罚款,由车辆管理人员承担。如非特定的要求出车,限号违章 由责任人承担。

  第十二条 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的事故,应当急救伤患人员,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立即通知行政部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自行处理后向行政部报告。

  第十三条 :使用人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禁超速、撞红灯、无照驾驶、酒后驾驶及任意停车。

  第四章 车辆使用

  1.使用人于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车灯、水箱、刹车系统、机油、轮胎、外观、油量等,对有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及时排除。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否则最后使用的人要对此引发的后果负责。

  2.驾驶员不得擅自将公务车开回家,或作私用,违者受罚。

  3.使用人应爱护车辆,保证机件、外观良好,车辆干净,车内整洁。

  4.以私人用车而需借用公车应先填车辆使用申请单,注明私用,并经董事长批准后方可使用。

  5.私用时若发生事故而导致违规、损毁、失窃等,扣除保险赔款后,全部费用由私人负担。

  6.物料应放于后备箱,不得放在椅座上。

  7.外出公干人员必须填写《车辆使用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方可至行政部办理审批以及派车手续。一般情况下,副经理级(含副经理级)以上人员、财务部会计、外联、售后服务人员以及物品采购人员出外公干可以派车。在车辆不够用的情况下,行政部将依次按事务优先、预约优先的原则派车。

  8、接送客人、公司内部人员:由行政部经理酌情统一调派。

  9、在当次出车任务结束后,使用人应在第一时间将钥匙交还给行政部,以便其它部门使用。若在下班时间后回公司,应及时与行政部车辆管理专员联系并告知行政部经理。如不及时返还钥匙将扣罚当日行车司机10元-50元的罚款处理(罚金从提成或奖金中扣出,无提成或奖金者则从其工资内扣出)。

  10.出现如下情况,所有车辆均可由行政部经理紧急调用,手续使用后补办:

  a、员工出现工伤事故、意外伤害或紧急病情需要即时送医院治疗时;

  b、员工家属出现意外伤害或紧急病情需要即时送医院治疗,员工本人请求公司支援时。

  11、非指定驾驶员或无驾照不得随意驾驶公司车辆外出。公司车辆未经董事长批准不得借与非本公司人员使用。

  12、公司内任何人不得私自将公司车辆开回家或做私用(董事长特批出外),一经发现,将处以50元-200元的罚款处理,

  13、使用人的管理组织管理:所有车辆使用人行政上隶属于行政部,但因本公司作业车辆主要用于出外作业使用,故出外作业则由作业人员负责管理。车辆使用流程:各部门如有用车需要,请遵循如下流程:填写用车申请单→驾驶员填写外出用车登记表→交付其调用的车钥匙、行驶本、油卡→返回时车管员检查车辆→用车情况登记表(注明公里数)→返还车钥匙→车辆使用情况及登记油卡储值量及加油小票。车辆返回时车管员检查车辆,如发现车辆异常→由驾驶员填写车辆请修报告单→行政经理审批→维修→行政检查并报销费用→恢复正常使用,若有商务用车需要,应提前2-3天向车辆管理人提交申请,以便保证车辆的整洁与正常出行。

篇4:开发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开发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公司的车辆管理,控制管理费用支出,保障公司车辆的合理、高效使用,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公务车辆及车辆驾驶员的管理。

  第三条 在公司未实行车辆使用改革前,公司暂不发放相关补助。

  第四条 公司办公室是本制度的主控部门,负责公司车辆管理的所有相关适宜。公司各级人员应积极配合办公室的工作。

  第二章 车辆使用管理

  第五条 公司为以下职位人员配备专用车辆:

  1、总经理;

  2、副总经理。

  第六条 根据工作需要,公司可为部分部门配备部门专用车辆。

  第七条 除了专用车辆外,公司的公共车辆统一由办公室行政主管进行调度管理。如果公共车辆不能满足使用要求,行政主管可与专用车辆使用人协调临时使用事宜。

  第八条 本公司人员因公用车须于事前向办公室申请调派。办公室依重要性、紧急程度调度车辆。不按规定办理申请而直接与驾驶员协调者,驾驶员有权拒绝。驾驶员不得擅自出车。

  第九条 每车设置“车辆行驶记录”,每日应记载使用人、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等。行政主管每月不定期进行抽查。发现记载不实、不全或未记载者主管可提出批评,对不听劝阻屡教屡犯者应给以处分,并停止其使用权利。

  第十条 每车设置“车辆使用记录”,驾驶员应及时填写。行政主管检查记录情况并于每月初连同行驶记录表一并转办公室主任审核。

  第三章 驾驶员管理

  第十一条 驾驶员必须具有驾照,并接受办公室的管理。

  第十二条 未经办公室主任允许,驾驶员严禁外借公务车。擅自外借者,给予20元/次的罚款。

  第十三条 驾驶员在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刹车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否则最后驾驶员要对由此引发的后果负责。

  第十四条 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因违犯交通规则而罚款的,由驾驶员承担。因违犯交通规则而接受培训教育的,费用由驾驶员承担。

  第十五条 未经办公室允许,严禁驾驶员公车私用。无论是否允许,驾驶员或其他人员公车私用时违规、损毁、失窃的,在扣除理赔额后损失全部由使用人负担。

  第十六条 节假日及公休日因私用车的,需经公司主要领导批准。否则,私自出车如发生违规、损毁、失窃的,均由使用人负全部责任。

  第十七条 驾驶员应爱护车辆,保持车辆卫生、清洁。

  第四章 维修保养

  第十八条 办公室应监督车辆驾驶员按规定的时间和行驶里程及时进行车辆的维护保养。

  第十九条 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修复或更换零件时,可视实际情况需要进行修理,但无迫切需要或修理费超过500元的,应向办公室主任请示。除了车辆必须就近维修或必须到特定单位维修外,驾驶员应到指定或特约修护单位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车辆维修前,办公室应委托或指定其它驾驶员进行验证,并填制《车辆保修申请》。自行修复者,可报销零件购置费用。

  第二十条 驾驶员应每半个月向办公室汇报一次车况,由于驾驶员未按期保养、审验车辆,或者因使用不当而致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应依情节轻重,由驾驶员承担30%的维修费用。

  第五章 车辆费用控制

  第二十一条 维修及维护保养费用由办公室主任核实“车辆使用记录”后凭发票实报实销。

  第二十二条 车辆凭用车审批加油,车辆使用人及司机在报销联上注明加油时里程数。

  第二十三条 保险费

  (一)办公室负责统一办理公司的车辆保险手续。车辆险种、保险费、保险公司选择等应报经总经理同意。

  (二)保险公司返还的礼品、礼金及任何有价物品、证券等均属公司所有,办公室必须如实报告。违反者将给予估价金额的1倍的罚款。

  第二十四条 事故处理费

  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员要及时告知公司办公室主任,由公司负责办理理赔和处理手续。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办公室可酌情要求驾驶员承担一部分差额费用。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严禁无证人员驾驶各种车辆,驾驶员不得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无证人员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公司给予许可人200元/次的罚款,驾驶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十六条 未经办公室同意,驾驶员不得擅自交换车辆。

  第二十七条 对全年安全行车,完成任务,节约用油,车辆保养成绩显著的驾驶员,年终给予安全行车特别奖1000~2000元。具体数额由办公室研究确定。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篇5:某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某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本公司车辆的保管及有效运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车辆系指公司的行政办公用车。

  第三条 本公司的办公用车由行政部管理。

  第四条 车辆由专职司机驾驶,专职司机应每周实行定期车辆检查及保养,确保行车安全。

  第五条 车辆的有关证件及保险资料统一由行政部保管,按车建立资料、费用档案。

  第六条 车辆发生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并立即进行修理。

  第七条 用车部门在用车前须填写“派车单”,经部门经理签字后交行政部负责人审批调派。行政部负责人依重要性顺序派车,不按规定办理申请者,不得派车。

  第八条 车辆行前须进行安全检查,车辆行车途中应安全行驶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若有违规罚款,由驾驶员负担。

  第九条 公司用车应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并在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上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使用后应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等。

  第十条 公司用车应设置车辆使用表,由公司会计于每次加油及修养时记录,以了解车辆受控状况。每月初连同行驶记录表一并转行政部稽核。

  第十一条 节假日或业余时间车辆的使用应呈请行政部负责人核准后方可调派。

  第十二条 车辆日作任务结束后和节假日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并将车门锁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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