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集团公司财务报告及财务分析制度
第一条 各公司应定期向集团公司提供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包括财务报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第二条 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其它附表。
第三条 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附表中的成本表、营业费用明细表,应按月上报。
第四条 现金流量表和集团公司要求编报的其它附表及明细表按年编报,其它报表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报送。
第五条 各公司编报的财务报表格式一律按集团公司财务部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 财务状况说明书按季度、年度编写上报集团公司,主要内容包括:
1. 业务经营情况、经营指标完成情况、资金周转及增减情况、财务收支情况、各项财产、物资的变动情况,以及影响各项经济指标的因素。
2. 某些主要项目采用的财务会计方法及变动情况和原因,对本期或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为正确理解财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它事项。
第七条 资金分析:主要分析资金来源的构成、资金分布情况及各类资金占用情况,通过分析着重指出资金在筹集、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潜力,提出改善资金管理的建议和措施,并对下期的资金情况做出预测。促使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八条 期间费用分析:主要通过管理费用、营业费用、财务费用的对比分析,各部门费用的分析,找到期间费用与计划、与历史同期相比而变动的因素,分析各项费用支出的合理性和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
第九条 销售收入的分析:主要通过销售收入与计划、与历史同期、与竞争对手的分析,剖析影响本期收入增减的因素,分析销售数量、销售价格和销售结构对销售额的影响,揭示销售中存在的问题。
第十条 利润分析:主要通过本期利润与计划、历史同期的对比分析,剖析销售数量、价格、税金、成本、结构、期间费用、营业外收支等因素对本期利润的影响,找出影响利润变动的主客观因素,提出提高经济效益、增加利润的具体措施。
www.pmceO.com 物业经理人网篇2:物业财务专项制度之财务报告与分析制度
物业财务管理专项制度之财务报告与分析制度
1、财务部应当于年度终了编报各管理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2、财务部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根据真实的交易、事项以及完整、准确的帐簿记录等资料,并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
3、财务部应当依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对会计报表中各项会计要素进行合理的确认和计量,不得随意改变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标准。
4、财务部应当根据规定的结帐日进行结帐,不得提前或者延迟。年度结帐日为公历年度每年的12月31日;每月结帐日为每月的31日。
5、财务部在编报年度财务报告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全面清查资产、核实债务;
5.1、结算款项,包括应收款项、应付款项、应交税金等是否存在,与债务、债权单位的相应债务、债权金额是否一致;
5.2、库存材料的实际数量与帐面数量是否一致,是否有报废损失;
5.3、固定资产的实存数量与帐面数量是否一致;
5.4、需要核实、清查的其他内容。
6、财务部会计在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前,除应当全面清查资产、核实债务外,还应当完成下列工作:
6.1、核对各会计帐簿记录与会计凭证的内容、金额等是否一致,记帐方向是否相符;
6.2、结帐日进行结帐时,结出有关会计帐簿的余额和发生额,并核对各会计帐簿之间的余额;
6.3、检查相关的会计核算是否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
6.4、对于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没有规定统一核算方法的交易、事项,检查其是否按照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进行确认和计量以及相关帐务处理是否合理;
6.5、检查是否存在因会计差错、会计政策变更等原因需要调整前期或者本期相关项目。
7、编制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时,对经查实后的资产、负债有变动的,应当按照资产、负债的确认和计量标准进行确认和计量,并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8、财务部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报表格式和内容,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会计帐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会计报表,做到内容完整、数字真实、计算准确,不得漏报或者任意取舍。
9、会计报表之间、会计报表各项目之间,凡有对应关系的数字,应当相互一致;会计报表中本期与上期的有关数字应当相互衔接。
10、财务部每月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
10.1、资产负债表
10.2、损益表
10.3、现金日记帐
10.4、现金盘点表
10.5、银行存款日记帐
10.6、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10.7、银行存款对帐单
10.8、物业管理费收支汇总表及明细表
10.9、待摊费用明细表
10.10、固定资产、累计折旧明细表
10.11、预提费用明细表
10.12、应交税金明细表
10.13、应收、实收、预收、欠收管理费明细表
10.14、其他应收款明细表
10.15、其他应付款明细表
10.16、应收帐款明细表
10.17、应付帐款明细表
10.18、代收款项明细表
10.19、存货盘点表
10.20、固定资产盘点表
10.21、代收款项汇总表
10.22、欠费追款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