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园区车辆管理规定

928

园区车辆管理规定

  园区车辆管理规定

  为加强辖区的交通管理,维护辖区的交通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机动车辆

  1、所有车辆进入辖区的车辆必须服从园区办的管理。

  2、车辆必须按规定的路线行驶不得逆行,不得在人行道、绿化道上行驶,不得高速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

  3、车辆必须按指定的地点停放,不得超越车位或跨位,并按规定收取停车费。行车通道、消防通道及非停车位严禁停车。

  4、租户的车辆必须在园区办办理车位租赁手续,领取停车证。

  5、送货车辆进入辖区,由安保员开出《车辆进出卡》,并登记进入辖区的时间,离开辖区时,由安保员收回《车辆进出卡》。上、下货结束后在园区停留超时的按规定收费。

  6、车辆停放后,必须锁好门窗,并注意车位清洁,不乱仍烟头杂物。

  7、车辆如损坏路面或公共设施,应照价赔偿。

  非机动车辆(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

  1、进入辖区内的摩托车、自行车等车辆必须服从管理,按指定的地点停放,不得乱停乱放。

  2、车辆如损坏路面或公共设施,应照价赔偿。

采编:www.pmceo.cOm

篇2:X集团公司车辆管理规定

  *集团公司车辆管理规定

  1.总则

  1.1集团公司驾驶员是集团公司一扇窗口,为使驾驶员牢固树立主人翁责任感,做到形象、礼貌、敬业、为集团公司领导负责,特制定本规定。

  1.2驾驶员应自觉遵守交通规则,遵守集团公司规章制度,强化安全行车观念,“宁让三分,不抢一秒”,养成节约器材、节约油料、节约费用的习惯。

  2.车辆使用

  2.1车辆由行政部负责管理,公务外出或出差用车需填写《派车单》,经部门主管批准后交行政部统筹派车;出差用车的,应在出差审批时注明派车需求,行政部按出差单予以安排。

  2.2接待任务需要派车的,应在接待计划上填写清楚用车时间、行车路线、联络人等事项,以便行政部安排出车任务。

  2.3未经批准私自用车的,除按出租车标准追收费用外,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2.4公车私用:应经集团公司领导同意,并按里程数收取费用(1.8元/公里);

  因私借用公务车时若发生事故而致违规、损毁、失窃等损失,扣除理赔额后的差额部分全部由私人负责。

  2.5私车公用:集团员工公务外出、出差等自驾车经集团公司领导同意的,可以按实际里程数给予报销车辆通行费、油费等 (1.8元/公里)。

  2.6车管员建立派车记录。

  2.7车辆下班后统一停放大院内(夜间公务用车的,23:00前结束的车辆应返回公司停放),未经许可,驾驶员不准私自开回家或逗留在外。违者予以100元处罚。

  3.车辆维保

  3.1驾驶员要爱惜车辆,做到勤清洗、勤维护、勤保养,车辆性能始终处在良好的状态,保持车辆完好率。

  3.2车辆如需停驶维修或保养,驾驶员应提前报告行政部(属临时故障急需维修要及时报告),明确修理范围、更换部件清单、开出估价单、经批准后方可进行维修。

  3.3按车建立维保记录。

  4.安全行车

  4.1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管理规定,每次出车前必须认真检查车辆性能,不带“病”出车。

  4.2驾驶员不得擅自出车或改变用车路线办私事;必须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不得有意给用车单位和个人制造困难。

  4.3驾驶员不得私自拆卸本车零部件、工具、油料,不得把车交由非驾驶人员驾驶,不得超员、超重驾驶。

  4.4驾驶员必须集中精力驾驶,严禁在驾驶中打闹、谈笑、吸烟或酒后驾车。

  4.5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向附近交通部门报案,并即报告行政部,与行政部联络协助处理。

  4.6驾驶员因违反交通规则受违章处罚,其罚款由驾驶员自行承担,公司不予报销。

  5.费用管理

  5.1车辆统一使用IC加油卡,按月将当月加油登记台帐汇总计算每公里油耗实际数。

  5.2车辆年检、保险等由驾驶员负责联系,预先提报,经审批后及时办理。

  5.3车辆维修费用随附维修审批单、维修清单办理报销或转账付款。

  5.4出差车辆通行费、停车费等随附《派车申请单》办理报销手续;市内出车停车费等及时办理报销,不得积压超过2周。

  6.附则

  6.1本规定由集团公司行政部负责解释。

  6.2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3:电力科技公司车辆管理规定

  电力科技公司车辆管理规定

  一、用车程序及管理

  第一条  公司车辆日常管理由公司办公室具体负责,办公室建立车辆管理档案,逐月对车辆使用、维修、加油、里程等情况进行考核登记备案。负责车辆的保险、牌照、年审,安排组织维修保养等工作。

  第二条  因公用车,必须先在公司办公室用车记录表上登记,填写清楚使用日期、使用人、使用原因,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使用。

  第三条  因公用车时间内发生的停车费、过桥和过路费由驾驶员支付,回公司后凭票报销。严禁私用车和报销用车费用。

  第四条  驾驶员应严格按照派车单上的行车时间、地点出车,除工作外,驾驶员不得同意用车人私自改变行车时间、路线和地点。

  第五条  用车人应自觉遵守用车规定,爱护车内清洁,爱护车内设备。行车途中积极配合驾驶员做好安全行车工作。

  第八条  驾驶员须认真填写每次(天)的行车记录,抄送公司办公室。

  第九条  驾驶人员在行车中,必须集中精力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如因个人违规而被罚款,应由驾驶员负责。

  第十条  驾驶人员不准将车辆转交外单位人驾驶,更不能转交无照人员驾驶,如因此造成的交通事故,一切损失由驾驶人员及当事人自负。

  第十一条  非经公司同意不允许私自用车。私自用车所造成的交通事故,一切费用和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二、维修及保养

  第十二条  公司车辆实行定点维修,定点维修厂家由公司办公室按照货比三家的原则,根据维修质量、价格、售后服务等进行确定。车辆维修包括修理、保养、装潢、更换轮胎等。

  第十三条  车辆维修保养实行申报制,一般的维修保养由驾驶员填写《车辆维修申请表》,列出维修清单,经公司办公室批准后方可进行,车辆大修(或1000元以上维修)必须报公司领导批准。

  第十四条  为节约费用,所有车辆维修必须先提报计划,详细写明需维修项目及约需资金,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和公司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去指定修理厂检查、维修,维修完毕后必须把维修清单一并交办公室存档;驾驶员必须跟车维修,维修过程中更换下来的零配件必须由驾驶员带回公司办公室核实验收。

  第十五条  驾驶员必须做好车辆的日常维护和保养,以确保车辆的正常和安全使用。

  第十六条 车辆维修费用原则上应于当月结清。

  第十七条 公司车辆出差途中发生的维修费用应由随行人员(如无随行人员需事先电话请示相关领导)证明并报公司办公室审核、登记后方可履行报销手续。

  第十八条 车辆驾驶员负责车辆修理情况验收,确认达到修理要求后,驾驶员在有关修理服务清单、发票上签字认可;

  第十九条 车辆修理费用结算时,有关人员需持已经过司机签字认可的修理清单到监审部进行价格审核,审核后连同修理计划一起按规定的审批程序进行签批付费手续;

  第二十条 办公室定期对指定的修理场所的收费、维修质量、服务情况调查,发现收费偏高、维修效果不好等因素应当及时与其联系解决,或者变更维修场所;

  第二十一条 监审部不定期对车辆维修场所的价格进行调查,发现有损公司利益的行为,有权要求变更维修场所和要求财务部对车辆的维修费用不予报销,有权做出对已维修车辆费用不予结算;

  第二十二条 驾驶员对维修质量和价格必须严格把关,如果是同一缺陷多次维修,将对驾驶员处以维修费用10%-100%的罚款;驾驶员与维修场所人员勾结故意抬高修理价格,将处以维修费用2-3倍罚款,并调离驾驶员岗位,情况严重的予以开除。

  第二十三条 车辆要建立车辆档案,车辆档案包括:购买车辆的原始资料、行驶证、保险单、养路费、税单等行车必备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维修项目登记表,借车登记表以及司机资料等。

  三、车辆加油管理

  第二十四条 公司车辆实行定点加油。

  第二十五条 驾驶员统一使用油卡到定点单位加油。平时油卡由公司办公室负责保管,如遇出差,油卡由驾驶员携带,出差完毕应及时交回公司办公室。

  第二十六条 公司车辆原则上用卡加油,一般不得用现金支付;不能使用油卡地区可以用现金支付,但必须由随行负责人证明并经公司办公室审核、登记后方可履行报销手续。驾驶员必须于每月月底将行程里数和外加油报给办公室(出差在外用电话通知),否则外加油一律不予签字报销。凡有外单位用车时,必须由办公室登记里程数,回来后再次登记里程数,以便正确统计油耗。

  第二十七条 办公室每月将根据百公里油耗、维修费用及安全驾驶情况对驾驶员进行考核,车辆油耗暂定如下:

  浙z:16公升/百公里    浙z:12公升/百公里     浙z: 8公升/百公里

  浙z:12公升/百公里 浙z: 28公升/百公里

  油耗可在 +1公升间波动,若高于标准+1,则以超标额×当月油价×本月行程公里/100×2=考核额的方式对驾驶员进行考核;若低于标准-1,则以超标额×当月油价×本月行程公里/100=奖励额的方式对驾驶员进行奖励。凡有外单位用车时,该月视具体情况考核。

  四 安全管理

  第二十八条  对驾驶员的考核

  1、因酒后驾车、违章行车、私自用车、他人代驾等造成的事故或处罚,由驾驶员自负,纳入公司考核。

  2、驾驶员应严格遵守用车时间,不得出现等候驾驶员的情况

  3、随时清洗车辆,保持车辆整洁。

  4、随时注意车辆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持良好车况。

  5、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保证行车安全

  6、做好行车记录,节约用油,并纳入考核

  7、随和、机灵、勤奋,树立个人良好形象。

  第二十九条  驾驶员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和良好的驾驶作风,遵章守纪。

  第三十条  掌握《交通法规》,熟悉各种指示、禁令、警告、标志,以及各类型的交通标线,不开违章车,(不开野蛮车,不疲劳开车),按时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活动,服从车管人员管理。

  第三十一条  车辆外出必须携带行车执照、驾驶证和行车记录本,听从交警指挥,服从检查。不准驾驶与证件不符的车辆。严禁私自将车辆转交他人驾驶。

  第三十二条  坚持“三查”(出车前、途中、回公司后)。出车前要检查车辆的燃油、润滑油、轮胎气压、冷冻液是否完好。行车中随时掌握车辆各机件的工作情况,发现异常现象应立即停车检修,不开故障车;完成任务后,要对车辆检查和清理,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第三十三条  车辆事故处理:

  1、发生车辆事故时,要保护现场,立即向交通管理部门和办公室报告情况。

  2、公务出车发生车辆事故,要在分析原因、查找教训的同时,区别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对因违章肇事的直接责任人除根据事故等级和损失情况通报批评外,视具体情况承担相应责任。情节特别严重的调离工作岗位或停止驾驶车辆。

  3、对事故材料进行整理、登记、存档

  附件(略):

  1、派车单 2、行车记录表 3、车辆维修申请表

篇4:门窗公司车辆管理规定

  门窗公司车辆管理规定

  为使公司的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提高工作效率,适应公司用车需要,特进行责任划分 如下:

  一、车辆总负责人:z

  1.公司所有未行驶机动车辆的办理手续凭证(运输证及行驶证)、车辆钥匙及其加油卡统一归办公室保管。

  2.公司行驶车辆的办理手续凭证(运输证及行驶证)、车辆钥匙统一归办公室保管。

  3.各车辆保单均由财务负责保管。

  4.各车辆及其负责人均服从办公室统一调度。

  二、货车(3辆)

  负责人:z

  主要职责:负责车辆的保险、保修、保养、车辆的定期车检和卫生清理。

  三、1、轿车(依维柯、z)

  负责人:z

  主要职责:负责车辆的保险、保修、保养、车辆的定期车检和卫生清理。

  2、轿车(奔驰z)

  负责人:z

  主要职责:负责车辆的保险、保修、保养、车辆的定期车检和卫生清理。

  四、电动三轮车(2辆)

  1、新电动三轮车:

  负责人:z(塑钢车间)

  主要职责:负责车辆的保养、维修和卫生清理。

  2、旧电动三轮车:

  负责人:z(钢构车间)

  主要职责:负责车辆的保养、维修和卫生清理。

  五、货车及电动三轮车的分配和使用:

  1、塑钢车间专用车辆有:

  新电动三轮车、货车--冀z。

  2、钢构及装饰部门专用车辆有: 旧电动三轮车、货车--冀z

  3、货车冀z作为备用车,远途及特殊情况下使用。

  六、车辆加油,都必须使用加油卡。加油时间定于下午下班前半小时,如遇特殊情况,请提前和车辆总负责人沟通。

  七、负责人每周一向总负责人汇报车辆情况,做到有故障及时维修排除,确保车辆状态良好安全行驶。

  八、未尽事宜,随时调整。

  注:特殊情况下,根据公司业务需要,各车辆及负责人应服从办公室统一调度。 以上负责人每周向上级汇报车辆情况,有故障及时维修,确保车辆良好。如不汇报带病上路,每个车辆加油前留足1天用油,后果自负。

篇5:电子公司供应部车辆管理规定

  电子公司供应部车辆管理规定

  一、车辆维修保养

  1.1费用报销:送货车辆的用油费用,根据车辆行驶的里程计算用油量,凭发票或收据实报实销。

  1.2车辆维修,清洗应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维修费用需总经理或总经理助理审批后报销。

  1.3如因驾驶员使用不当或车管专人疏于保养,致使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其所需要维护费,应依情节轻重,由公司与驾驶员或车管责任专人负担。

  二、违规与故障处理

  2.1因超速、超车、任意停车、驾驶时饮酒,、打电话等各种原因违反交通规则受到处罚的,罚款由驾驶员自行负责。

  2.2若因无照驾驶或未经许可将车辆借予他人使用而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损失,并予以记大过或免职处分。

  2.3因驾驶人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伤害,其赔偿金额由当事人全部负担。

  2.4发生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时,其损失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由责任者负担50%。

  三、事故现场处理事项

  3.1迅速与公司联系,接受公司指示。

  3.2如发生人身伤害时,应迅速送到最近的医院进行医冶。

  3.3应记录下对方车辆的驾驶证号和车牌。

  3.4从对方驾驶证上,记录下对方的住址、姓名和工作单位电话及出生年月。

  3.5牢记对方车辆损坏的部位与程度。

  3.6尽量取得对方的名片,以用于事后联系。

  3.7记录事故现场目击者的姓名、住址和联系电话。

  3.8对模糊不清或把握不大的问题,不能随便回答交通警的询问。

  3.9除完全认定是自已的过失外,不能把原因揽于一身。

  四、车辆的使用

  4.1使用人必须具有驾照。

  4.2公司车不得借非本公司人员使用。

  4.3使用人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煞车油、电瓶、轮胎、外观等),如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否则最后使用人要对由此引发的后果负责。

  4.4驾驶人须严守交通规则。

  4.5驾驶人不得擅自将公车私用(如并非在外因公未归,下班后不准开车出外私用)。

  4.6车辆应停放于指定位置,停车场或适当的位置。

  4.7使用人应爱护车辆,保证机件外观良好,使用后并应将车辆清洗干净。

  4.8若因私用而致发生违规、损毁、失窃取等事故,费用由私人承担。

  五、驾驶员的岗位职责

  5.1认真完成公司的派车任务要求,服从派车调度人员指挥。

  5.2驾驶员确保良好的休息,足够的睡眠,以充沛的精力和体力保证安全行车。

  5.3安全驾驶,正确执行驾驶操作规程,听从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行车时集中精力驾驶,严禁酒后开车,不开英雄车和赌气车。

  5.4司机要树立爱岗敬业精神,听从指挥,文明服务。

  5.5学习,遵守交通法规和小车班各项规章制度,按章行车。

  5.6牢固树立安全意识,精通业务,驾驶技术熟练。

  5.7做好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的三检工作,确保行车安全。

  5.8保持车内外清洁和车况完好。

  5.9驾驶员要衣着整洁、礼貌待人、热情服务、不藐视公司其他普通员工,单独为公司领导出车时,兼有驾驶员和警卫员的职责;驾驶员在工作中不该听的不听,不该说的不说,保守机密守口如瓶。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