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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集团公司财务管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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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集团公司财务管理细则

  A集团公司财务管理细则

  一、总则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股份公司会计制度》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各分子公司;

  3、为规范公司日常财务行为,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便于公司各部门及员工对公司财务部工作进行有效地监督,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维护公司及员工相关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4、本制度的解释权在****财务中心。

  8-1财务管理细则

  一、总原则

  1、公司财务实行"计划"为特征的总经理负责制:属已经总经理审批的计划内的支付,由相关事业部总经理的书面授权,财务负责人监核即可办理;属计划外的,必须有公司总经理的书面授权。

  2、严格执行《会计法》和相关的财务会计制度,接受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的检查、监督,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及时、准确、完整。

  二、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大区财务实行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管理制度,各分公司财务人员接受本公司财务主管的领导,各财

  务主管对大区财务经理负责,财务经理对集团财务中心和大区总裁负责。财务人员设会计、出纳岗位,实行岗位责任制,做到钱帐分开,各负其责。

  (一)财务经理职责

  1、组建大区财务机构,对大区财务机构和岗位设置、人员配备、核算组织程序等提出方案。同时负责选拔、培训和考核财会人员。

  2、贯彻国家财税政策、法规,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建立规范的财务模式,指导建立健全相关财务核算制度,

  同时负责对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3、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监督各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4、其他相关工作。

  (二)财务主管职责

  1、负责管理公司的日常财务工作,直接对大区财务经理负责,由大区财务经理报集团财务中心及大区总裁任免。

  2、负责对本部门内部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选调聘用、晋升辞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见。

  3、负责对本部门财务人员的管理、教育、培训和考核。

  4、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会计电算化管理方式等。

  5、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加强财务管理。

  6、参与公司各项资本经营活动的预测、计划、核算、分析决策和管理,做好对本部门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

  7、组织指导编制财务收支计划、财务预决算,并监督贯彻执行;协助财务经理对成本费用进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8、负责公司资产管理,监督其增减变化,负责盘盈盘亏、报废清理、货款结算、催收和处理工作。做到手续完备、数据准确、账目清楚、处理及时。

  9、及时报送会计报表及相关信息资料,向大区财务经理及分公司总经理报告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并接受监督指导。

  10、负责监管财务历史资料、文件、凭证、报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归档工作,并按规定手续报请销毁。

  11、参与价格及工资、奖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会计职责

  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帐、报账,做到手续齐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处理及时;

  2、发票开具和审核,各项业务款项发生、回收的监督,业务报表的整理、审核、汇总,业务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保管及统计报表的填报;

  3、会计业务的核算,财务制度的监督,会计档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4、完成部门主管或相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出纳职责

  1、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册,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2、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现金,不得白条抵库。

  3、对每天发生的银行和现金收支业务作到日清月结,及时核对,保证帐实相符。

  4、每周末下班前报送资金周报表给大区财务经理、总经理及大区总裁。

  三、现金管理制度

  1、所有现金收支由公司出纳负责。

  2、建立和健全《现金日记帐》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流水收支帐目,并每天结出余额核对库存。作到日清月结,帐实相符。

  3、库存现金超过3000元时必须存入银行。

  4、出纳收取现金时,须立即开具一式四联的《支票回收登记表》,由缴款人在右下角签名后,交缴款人、业务部门、出纳、会计各留存一联。

  5、任何现金支出必须按相关程序报批(详见支出审批制度)。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须预支现金的,须填写借款单,经总经理签字批准,方可支出现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来或借款后三天内向出纳还款或报销(详见差旅费报销规定)。

  6、收支单据办理完毕后出纳须在审核无误的收支凭单上签章,并在原始单据上加盖现金收、付讫章,防止重复报销。

  四、支票管理

  1、支票的购买、填写和保存由出纳负责。

  2、建立和健全《银行存款日记帐》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银行流水收支帐目,并每天结出余额;每工作日结束后。

  3、出纳收取支票时,须立即开具一式四联的《支票回收登记表》,由缴款人在右下角签名后,交缴款人、缴款部门、出纳、会计各留存一联。

  4、支票的使用必须填写"支票领用单" ,由经办人、部门经理、财务主管(经理)、总经理(计划外部分)签字后出纳方可开出。

  5、所开出支票必须封填收款单位名称。

  6、所开支票必须由收取支票方在支票头上签收或盖章。

  五、印鉴的保管

  1、银行印鉴必须分人保管。

  2、财务专用章和总经理印鉴分别由财务经理和出纳负责保管。

  六、现金、银行存款的盘查

  1、出纳人员在每周完成出纳工作后,应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的上存、收入、支出、结存情况,编制"出纳报告表",并对由出纳保管的库存现金,由会计或总经理指定人员于每星期五下午及每月终了进行定期对帐盘查,其他时间进行抽查。

  2、出纳应根据银行存款日记帐的帐面余额与开户银行转来的对帐单的余额进行核对,对未达帐项应由会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检查核对。

  3、其它依据相关会计制度及法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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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市委办公室财务管理细则

  市委办公室财务管理细则

  为加强办公室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提高经费使用效益,确保办公室工作高效运转,根据有关财经制度及规定,结合办公室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财务工作原则

  1.规范管理。凡财政拨付的经费、业务科室专项经费以及各项预算外收入,一律纳入办公室账户,统一管理。

  2.从严管理。凡未按本制度产生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二、财务管理范围

  1.办公室机关各科室。

  2.预算管理的业务科室参照本制度执行。

  三、经费开支程序

  1.公务出差。出差人员事先填写《公务出差审批单》,注明出差时间、地点、天数、事由、借支金额等,报分管副主任、分管财务副主任、办公室主任批准同意后,交财务人员办理。确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填写审批单的,应口头向办公室主任报告,出差后补办审批手续。

  2.公务用车。车辆维修由驾驶员提出维修申请并填写《维修审批单》,经车队、行政科共同核实,报分管财务副主任同意后定点维修。车辆加油(实行油卡加油)、年审、保险等事宜,由车队、行政科办理。市区外公务用车,由用车人填写《派车审批单》,批准后,交行政科办理。

  3.公务接待。因公出具函件来访人员和客商的就餐接待,由负责接待的科室或人员填写《派餐审批单》,批准后,交行政科办理。因特殊原因来不及按正常程序审批的公务接待,须向分管财务副主任电话请示同意,事后及时补办审批手续。

  4.住宿。由负责接待的科室或人员填写《住宿审批单》,批准后,交行政科办理。

  5.加班就餐。外出联系工作、参加会议等因公误餐的,经分管财务副主任同意后,由行政科安排工作餐。

  6.办公用品购置。由需购置物品科室或人员填写《购物审批单》,批准后,交行政科办理。

  7.固定办公用品购置。由相关科室提交专题报告,经分管副主任、分管财务副主任和办公室主任同意后,交行政科办理。

  四、经费开支标准

  1.公务出差。住宿每人每天320元,伙食补助每人每天100元,交通费每人每天50元,凭住宿发票核销差旅费,非出差地产生的费用不予核销。

  2.公务接待。按30-50元/餐·人接待,酒水费不超过接待标准的30%,原则上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如需住宿,按标准间安排。

  3.加班就餐。按25元/餐·人标准,不安排酒水,提倡用盒饭。

  4.费用借支。最大金额不超过10000元,最长时间不超过1个月。

  五、相关工作规定

  1.办公室各项收支由行政科在办公室主任和分管财务副主任管理下统一进行。

  2.严格按照中央、省、襄阳市及我市公布的各项工作纪律执行,对违反纪律的开支一律不予报销。

  3.严格实行事前报告制度,2000元以内开支报分管财务副主任同意后实施,2000元以上开支报办公室主任同意后实施。

  4.费用核销严格实行“三单合一”和“一单三签”制度,

  即:审批单、正规发票和清单,由经办人、交办人(核实人)签字后,经办人交分管财务副主任审签,财务人员汇总送办公室主任审批。

  5.各项开支必须在费用发生20日内履行报帐手续,逾期由经办人向办公室主任说明原因,2000元以上报帐和未经分管财务副主任、办公室主任同意及行政科办理的开支,由经办人直接送办公室主任审批。

  6.报帐方式采取银行对商家转帐结算,减少现金支付和向具体经办人转账,逐步推行公务卡结算,即:具体经办人先刷卡消费、后结算还款,报销时持本人签名的公务卡消费交易凭条(POS机小票)及相关财务报销凭证办理结算业务。

  7.财务人员要严格把关,每周一汇总各项开支核销事务,对票据不规范、不合理及手续不完善的开支,一律不予核销。

  六、业务科室经费管理

  1.按照规定符合预算条件的业务科室,每年年初由科室负责人拟定全年预算支出计划,交分管副主任、分管财务副主任审定,并报主任办公会研究,确定预算金额后,由办公室财务人员按月或季度从办公室财政账户划转资金到业务科室在财政局开设的临时账户。

  2.各项开支严格按照办公室财务管理细则执行,确需自行办理的开支,经分管财务副主任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3.报账实行“一单三签”,即:分管副主任核定属实,分管财务副主任审签,交办公室财务人员汇总送办公室主任审批后,统一报账。

  4.业务科室预算外经费收入由科室负责人报经分管副主任、分管财务副主任同意后,由办公室财务人员统一上账。

  5.办公室财务人员每月将业务科室收支编制成报表,交业务科室负责人、业务科室分管副主任、分管财务副主任和办公室主任,每月底由业务科室指派1名同志,到财政局办理记账事宜。

  七、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篇3:房地产财务管理细则:库存现金管理

  房地产财务管理细则:库存现金的管理

  一、库存现金的管理

  ①现金出纳必须做到日清月结,随时清点库存现金。库存现金不得超过10000元,超过部分现金当天下午存入银行。禁止坐支不得挪用现金和以白条抵库,财务部领导及有关人员必须定期或不定期对库存现金进行抽查,以保证帐实相符。

  ②出纳人员到银行提取现金,必须同时有两个人前往办理。

  ③凡能用支票支付的款项不得支付现金(如特殊情况,需用现金由双方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并经财务部同意后,方可支付现金。)。④现金的支出必须经过审批合格后,出纳方可付款。具体的审批程序见第五节。

  ⑤现金支付范围:发给职工工资、各种津贴及奖金;出差人员差旅费;零星购置办公设备(2000元以下);其他1000元以下的零星开支。

  ⑥差旅费的借款,必须由出差人员填写借款申请单,写明出差时间、地点、申请金额(按相关差旅费标准金额计算)。按借款审批程序审批,经审批核准签字后方可借款。出差人员回企业后必须在一周内报销清帐,不报销者由财务人员从工资中扣回。

  ⑦、其他借款,由借款人填写申请单,经项目负责人签字,并由签字人负责此款的归还,如不能按期归还或出现损失,全部责任由签字人负责。

  ⑧、一切现金往来,必须收付有凭证,严禁口说为凭。严禁代外单位或私人转帐套现和大额度(1万元以上)支付往来现金。严禁将公款存入私人帐户,违者按贪污论处。

  除1000元以下零星开支外可采用现金支付外,其余结算均应通过银行结算。(二)现金日记帐必须用固定一本帐,严禁使用两本帐或帐外有帐。会计每月终要会同出纳员盘点现金库存一次,保证钞帐相符。盘点表应随同会计报表一起上报。

篇4:房地产财务管理细则:银行存款管理

  房地产财务管理细则:银行存款的管理

  二、银行存款的管理

  1)、项目银行帐户必须经双方负责人同意后方可设立和使用,银行帐户仅供本合同项目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出借帐户供与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帐套现。严禁利用项目帐户做与本项目无关的收支。

  2)、银行帐户的帐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该项目原则上只设一个项目帐户,确因工作需要开设帐户的,需报双方公司负责人同时批准后方可设立(书面批准依据),已经开设的,需向项目财务部补办备案手续。

  3)、项目帐户必须与双方公司银行帐户严格区分(财务专用章、其他专用章等银行预留印签),双方公司不得用各自公司帐户进行本项目收支。

  4)、银行帐户印鉴的使用实行印章分管并用制;即:财务章由一方保管,另外1枚由另一方保管,不准1方统一保管使用。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时应委托他人代管。

  5)、银行支票的使用规定:

  a、业务部门使用银行支票时,必须凭付款审批单,经项目负责人及经办人签字,写明用途、金额、日期;

  b、会计人员核单后,出纳才能签发银行支票,同时要求业务经办人员在银行支票使用簿上签字,登记银行支票号码、金额、收款人;

  c、签发银行支票必须按照要求填上日期、大小写金额、收款人、用途等,不得签发空白支票、空头支票。如特殊情况需签发空白支票,必须在小写金额栏恰当币位写上“¥”。

  d、支票用于转帐的,必须在支票左上角划两条斜线;

  f、支票开出后,必须在十日内报销清帐,不得转借其他用途使用。对于预付货款,应做好合同管理,根据合同规定报帐时间。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报帐的,应到财务部说明原因,限定报帐时间,否则追究业务经办人的相关责任。

  g、支票报销是必须附发票、收据、入库单等原始单据,对于分期付货款的,必须按每次付货款金额开具发票或收据方可报销。

  e、业务人员收到支票应到财会机构办理入帐手续,一般应先确认收到款项后,才发货或提供劳务。

  5)、该项目的所有销售收入(营业收入)、其他收入必须按项目指定帐号进帐。

  6)、财会人员办理信汇、电汇、票汇、转帐支付等付出款项,一律凭付款审批单办理。付款审批单应附在付款凭证后记帐备查。付款审批单应附有合法的付款依据(合同或其他)。

  同一项目(同一业务)应按合同总额上报审批,不准同一业务分次报批、支付。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付款,财务人员有权拒绝付款。

  7)、根据已获批准签订的合同,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出,不得早付或迟付,也不准改变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经收款单位书面正式委托,也不准改变收款单位。

  9)、严格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会计人员对一切审批手续不完全的资金使用事项,都有权且必须拒绝办理。否则,追究财务及相关人员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0)、有关资金使用的审批,如审批人员出差时,由其指定代理人代为审批。批件必须附在有关发票、单据后面入帐备查。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审批,财务人员必须征求双方公司总经理(总裁)同意后方可办理相关业务。

  11)、银行帐户往来应逐笔登记入帐,不准多笔汇总记帐,也不准以收顶支记帐。按月与银行对帐单核对,未达收支,应作出调节表逐笔调节平衡。

篇5:房地产财务管理细则:应收款管理

  房地产财务管理细则:应收款的管理

  三、应收款的管理

  1)应收帐款、预付帐款明细帐必须根据经核对的工程合同和购销合同(附出库单)及汇款(付款凭证)为依据予以记帐,应按照不同的应收帐款或供应单位名称设置明细。

  2)应收款明细帐调减必须要有分管领导书面批准。

  3)建立应收款内部管理报告制度。

  ①财务人员在每月20日前对上月帐中的应收帐款进行清理,并根据工程(购销)合同及企业应收货款规定进行应收帐款分析,对拖欠货款(工程合同超过2个月,购销合同超过1个月)理出清单不得拖延,并理出潜在坏帐交主管领导,由合同签订单位提出解决办法,经主管领导批准之后执行。

  ②财务人员在每月10日前(计发工资前)对上月末按公司规定应该归还借款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清理,对不按规定及时还款的个人扣发当月工资,并通知有关部门领导及时催收;对超期一个月还未归还借款的单位,应及时通知项目负责人。

  ③负责收款的部门或业务经办人在接到超期应收款通知单后,应及时催收,如不能按期收回,应及时通知项目负责人。并行成书面资料。交由财务部留档。

  ④申请付款部门(或应收账款发生部门)的部门负责人及业务经办人是清理追收应收帐款的第一责任人。企业发生因清理追收不力,造成坏帐甚至造成损失的,视情节轻重和损失大小对有关责任人予以经济和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损失巨大的,要追究法律责任并相应承担经济责任。

  4)对于预付帐款应严格管理。

  ①预付账款应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

  ②预付账款必须按合同规定付款,并在合同约定的时间清算完毕。办理相关报销手续。如果在规定时间内不通清算报销,财务部应将该款项转入应收帐款。按应收账款管理。

  ③对预付的支付必须按相关合同和完整的审批手续执行,否则,追究业务部门和财务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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