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保利地产精装修管理制度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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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利地产精装修管理制度规范

  保利地产精装修管理制度规范

  1.作业目的

  我司销售的商品房一般为完成装修的,完成装修是交楼的条件之一,装修质量也是体现我司商品房质量的因素。

  2.作业依据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公司程序文件《施工过程控制程序》和《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住宅建筑装修施工管理暂行规定》、《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住宅毛坯交楼管理暂行规定》。

  3.主管岗位 工程部经理:督促检查装修工程的进展,协调相关问题。

  主办岗位 项目经理:组织、安排精装修施工,检查进展情况。

  协办岗位  土建工程师和水电主管工程师:现场管理精装修的质量、进度、安全等。

  4.紧前工作条件

  土建工程已完成或基本完成,装修方案已确定。

  5.作业描述

  5.1 装修方案确定、施工图

  装修方案应在建筑设计时已考虑,在我司,建筑施工图基本上有建筑装饰的做法,但一般不按此做法,而是在土建完成要进行装修时另行设计,由于我司在销售前均会现场安排样板房,其中包括交楼标准,故在样板房装修前(或后,如在多个样板房中确定一个为交楼标准)应确定装修方案,在我司,此方案由技术研发中心和品牌管理中心共同确定,在施工前或施工中工程管理中心发现问题或有什么建议,可向公司提出修改。

  (交楼标准)样板房确定后,整个工程(或一部份)的装修风格、用料基本确定,在进行大面积装修施工前需要根据各工程的具体户型、功能及样板房即定的风格、材料来确定方案,由技术研发中心负责出施工图,而在我司较为通常的做法是由装修施工单位出图,由技术研发中心审核确认。

  作为项目经理和项目部专业工程师,在装修之前及装修的过程中,需着重对使用功能的安排、尺寸是否满足、装修做法是否协调及装修细部做法是否合理、清楚等方面审核,发现问题进行处理或建议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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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物业管理前期介入建议:精装修篇

  物业管理前期介入建议

  精装修

  1、户内装修:

  1.1 卫生间精装:

  1、预留卫生间洁具上下水口,并做防堵塞处理。

  2、预留排风扇孔

  1.2 厨房精装

  1、预留厨房洁具上下水口,并做防堵塞处理。

  2、预留排烟扇孔及烟道止回阀。

  3、地漏、防水试验合格达到使用要求。

  1.3 居室精装

  1.4 入户门采用木制乙级防盗安全门,需预留猫眼。

  2公共区域

  2.1公共大堂

  1、大堂建议在注重实用性和服务性之外,营造档次感(宽敞,大理石贴面,感觉豪华,气派),给客户身份感,提升品质形象。

  2.2 标准层电梯厅

  1、建议铺装防滑地砖、环保乳胶漆,石膏吊顶。

  2.3电梯轿厢

  1、电梯轿厢内必须安装监控摄像系统及紧急呼叫系统,保证电梯安全运行。

  2.4 公共封闭楼梯间

  1、可采用水泥压光地面,及环保乳胶漆墙面。

  2、楼梯间建议在楼梯台阶处设防滑装置。

  3、在放置垃圾桶墙角处墙面应刷瓷漆便于清理污渍,高度应在1500毫米。

  4、消防楼梯间须安装声光控或人体感应开关。

篇3:酒店精装修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酒店精装修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目的

  用于指导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进行全面管理。全力遏制和防止死亡事故的发生,杜绝恶性事故,防患于未然。净化现场环境,创建安全、文明、环保工地,达到市级绿色工地标准,争创省级绿色工地。

  适用范围

  适用于**酒店精装修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1.安全管理

  1.1安全生产责任制

  1.1.1施工单位应建立安全责任制,各部门严格遵照执行。

  1.1.2项目和班组的分承包经济合同中应有明确的安全生产指标和处罚措施。

  1.1.3制定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悬挂于各工种加工场和主要工作区域内。

  1.1.4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加强安全生产的管理。设立专职安全员,具体负责安全生产。

  1.1.5定期进行管理人员安全责任制考核。

  1.1.6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政策,切实做好施工安全的宣传、教育、布置、检查、整改、评比工作,做到三不伤害,坚持安全值日,谁负责施工,谁负责安全。

  1.1.7公司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安全规章制度,公司工程部安全科负责布置、检查安全工作;项目经理为安全工作责任人;工程师负责将消防工作纳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员负责按照审核批准的消防设计进行施工;安全监督员负责项目日常安全专业检查。

  1.1.8建筑工程的施工作业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消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消防技术规范的要求实施。施工组织设计必须要有针对性的消防技术措施,并由相关责任部门会签。

  1.2目标管理

  1.2.1制定安全管理目标(伤亡控制指标和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

  1.2.2对安全责任目标进行分解,落实到各班组和工人。

  1.2.3建立责任目标考核制度细则,并按考核制度定期进行考核。

  1.2.4工程开工前,公司必须与项目经理签订《安全文明施工责任书》,明确项目经理的消防安全职责;项目经理与分包单位、施工班组,在签订《施工分包协议》的同时还须签订《安全文明施工责任书》,逐级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层层分解消防安全责任。

  1.3施工组织设计

  1.3.1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并严格遵照执行。

  1.3.2施工组织设计应于开工前上报监理和建设单位审批。

  1.3.3对于深基坑、支模和支撑拆除等特殊工程应编制单项安全技术方案。

  1.3.4安全技术措施应贯彻于全部施工工序之中,力求精致、全面和具体,真正做到预防事故。

  1.3.5安全技术措施应有针对性,编制人员必须掌握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场地周边环境和条件的实际情况,熟悉安全法规、标准。

  1.3.6技术负责人应将安全技术措施向项目经理、施工员、班组长和工人逐级进行安全交底。各种安全设施、防护设置应列入任务单,落实责任到班组和个人,并实行验收制度。

  1.3.7针对季节特点和施工过程中不同阶段的防火要求,施工项目部应当制定和落实相应的防火方案和安全措施。

  1.4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1.4.1针对工程分部(分项)部位有针对性的以书面形式对班组和个人进行安全交底。

  1.4.2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履行签字手续。

  1.5安全检查

  1.5.1施工单位应建立半月一次的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1.5.2检查记录是安全评价的依据,因此检查记录应详细、认真,特别对隐患的记录必须具体,如隐患的部位、危险性程度和处理意见。

  1.5.3事故隐患整改应落实到人,并应有明确的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间限制。

  1.5.4对于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单,应派专人落实并按要求日期完成。

  1.5.5现场机电维修人员应该经常检查设备触漏电保护是否完好有效。

  1.5.6现场用电机具较多,电线不得乱拖、乱拉。材料运输、堆放时,一定要注意保护好电线,防止碰砸电线,造成电线外皮破碎剥落,一经发现有电线露芯或电线外皮破损要及时修理,如果破损达到2处及以上时必须整条更换。

  1.5.7雨季应加强电器设备的防雨和接地检查,以防发生漏电事故。

  1.5.8手持类电动工具必须严格遵守《手持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每月度至少全面检查一次;现场使用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1.5.9电动机械及工具应严格按一机一闸制接线,并设漏电保护开关。

  1.5.10现场施工用电设备均应有良好的二级防护装置。

  1.6安全教育

  1.6.1建立和完善安全教育制度,包括安全生产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三个方面的教育。

  1.6.2建立新工人的公司、分公司和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制度,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生产岗位,并应同时建立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卡。

  1.6.3安全教育主要内容为:安全基本知识、法规、法制,现场规章制度和本工种岗位安全操作制度、班组安全制度、纪律。

  1.6.4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变换工作岗位时应按新技术操作和新岗位重新进行安全教育。

  1.6.5每个工人必须熟悉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6.6施工管理人员应按规定进行定期安全培训。

  1.6.7现场专职安全员应按月,季和年度进行工作考评,考评不合格的不能上岗。

  1.6.8根据建筑施工生产特点进行“五抓紧”安全教育:

  工程突出赶任务,往往不注意安全,要抓紧教育;

  工程接近收尾时,容易忽视安全,要抓紧教育;

  施工条件好时,容易麻痹,要抓紧教育;

  季节气候变化,外界不安全因素多,要抓紧教育;

  节假日前后,思想不稳定,要抓紧教育;

  1.6.9创建民工学校,不断提高民工综合素质。

  1.6.10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对所有参加施工生产的职工(包括外包工、代训工及实习生)均应进行入场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教育,未经教育不得上岗,同时应结合工程进度及不同施工工艺,进行针对性的安全知识与遵章守纪教育。

  1.6.11时刻关心安全、防火,不断提高对防火施工的认识,进入施工工地必须戴好安全帽,减低物材坠落对人员的伤害。

  1.6.13溶剂、化工材料等易燃物品,特别加

强管理,严格收发制度,对工人领用材料时应严格控制,对用毕的材料须随时归库保管。

  1.7班前安全活动

  建立班前安全活动制度,并应有详细的安全记录。

  1.8特种作业持证上岗

  1.8.1特种作业人员应经特种作业安全培训教育,并持操作上岗证。上岗证应于特种作业人员进场时上报监理和建设单位审批。

  1.8.2电焊工和监护人员动火作业前,必须接受防火安全交底,明确责任,相互监督,安全作业。

  1.8.3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签发动火证,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执行工程多机监护制度(操作证、动火证、灭火证、监护人)和1-3级动火界限审批手续。应当按照施工性质和部位确定动火等级,节假日应提高一个等级,并相应落实防护措施。

  1.8.4严格执行动火证使用有效期限:一级动火证1天,二级动火证3天,三级动火证7天。电焊工动火作业时,必须随身携带动火证和特殊工种操作证。

  1.8.5施工现场使用切割机具作业时,视同明火作业,应开具动火证,并落实防护措施。

  1.8.6施工区域动用明火作业时,应当清除周边易燃物,并落实防护措施,严防火花、焊渣、切割溶块坠落,监护人员要做好立体监护工作。

  1.8.7施工进入装饰阶段,装饰施工现场禁止吸烟,明火作业动火证签发相应提高一个等级,并严格落实防范措施。

  1.8.9施工现场木工操作间必须按规定设置禁火标志,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禁止将切割、打磨机具安装在木工间内使用。

  1.9工伤事故处理

  1.9.1工伤事故的处理按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执行。重大事故发生时,施工单位应立即启动事故紧急预案,组织人员抢救,保护好现场,并第一时间通知建设单位。

  1.9.2工伤事故的分析按规定处理。事故的调查处理坚持“三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1.9.3现场应建立工伤事故档案。

  1.10安全标志

  1.10.1应绘制施工现场安全标志布置总平面图,并按图进行安全标志的设置。

  1.10.2在施工现场的入口处,设置安全宣传标语和警示牌。

篇4:精装修总包管理措施

  精装修总包管理措施

  第1节对分包单位的技术管理

  1.方案实施问题

  项目实施前,由技术部和工程部对各专业分包的方案、工艺、程序、进度计划进行

  技术综合,优化出各分包工程的最佳组合与最佳方案,合理安排各分包单位的流水作业,原则上分层施工,如无法分层,则每层分段施工,避免因抢工作面造成的施工混乱、打乱仗而延误工期。

  2. 涉及施工的矛盾问题

  所有的施工图纸均由总承包统一审核,各分包商积极参加,由工程、技术部门列出各分包商施工过程中应注意的重点,编制各分包商既相互交叉又互不干扰的预埋、预留管道孔洞的管线走向规划。各分包商在施工时,对于非图纸原因产生的同其他单位的矛盾,统一上报总包单位协调解决;由于图纸原因产生的矛盾,书面上报总包单位,由总包单位会同监理、业主、设计院协调解决;每个分包商在各工序施工前,需要土建或其他分包商配合施工或应注意的事项,提前两天向总包方提出,以便协调处理,避免不必要的返工。

  3.工期问题

  各分 包商施工总工期、节点工期,应在进度计划中予以明确且严格按既定计划执行,同时和总包方安排的施工节拍与区域保持一致,以确保各单位同时施工时的有序、稳步施工,工期的延误执行合同规定。

  4. 配合问题

  现场施工总布置由总承包统一管理,在合同中明确各分包商在不同施工阶段中的使用场地,各分包商不得擅自随意乱用材料堆场或堵塞道路。所有垂直运输机械均由总承包单位布置与管理,同时组织协调好各分包商的施工时间;错开使用垂直运输设施的时间,以确保垂直运输设施的有效、合理使用,发挥其最大使用效率。施工现场建立用水、用电审批制度,分包商须提前两天填报用水用电审批表,列明使用部位、使用时间及使用量送交总承包商生产科(组)审批,以便做好统一协调管理,避免磕碰事件。

  第2节对分包单位的质量管理

  本工程承包质量管理任务将主要是针对各分包商分别负责的系统功能质量的监控,以及由此而形成的最终产品质量跟踪而展开的。在施工中,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管理。

  1.技术质量的管理

  分包商的对本专业施工图进行仔细审核,对发现的设计缺陷、质量问题及矛盾部位应及时报总包单位,由总包单位会同监理、业主、设计单位重新修改,避免因设计引起的质量问题。

  2.材料设备质量管理

  分包商采购的材料、设备等的品牌、产地、规格、技术参数必须与设计及合同中规定的要求一致,不符合要求的材料、设备必须退场。

  3.进场材料的报检程序

  分包商进场的材料、设备,必须在第一时间(24小时内)填报〈〈材料/构配件报验单〉〉及〈〈工程设备报验单〉〉(地方建设监理统一用表,监A-07、监A-08),报总包单位进行核实,无误后,由总包单位报监理、业主进行核查,通过后方可入库或使用;

  4.施工过程的质量管理

  首先,各分包商应配备足够的现场质量管理人员,并将人员名单书面上报总包方。

  总包方同样有专职质安员对分包商的过程质量开展面对面的监督与认可,同时分包商对产品质量进行〈〈三检制〉〉(自检、互检、交接检)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凡达不到质量标准的,总包方不予以签证付款并促其整改,对一些成品与半成品的加工制作,总承包亦将抽派人员赶赴加工现场进行检查验证。

  5.成品、半成品保护

  分包商在施工过程中及工程完工后,对产品的保护进行系统管理,已完成并形成系统功能的产品,经验收后,分包商即组织人力、物力和相应的技术手段进行产品保护,直至形成最终产品,并指派专人看护直至交付业主使用为止。

  第3节对分包单位的工期管理

  总承包对该承包工程工期目标的最终依据是合同工期,即在约定的时间内必须向业主交付最终产品,为此总承包技术、工程部门必须对总进度计划进行周密策划和严格管理,各分包商的计划工期必须实现投标书承诺的合同工期要求。:

  1.在排总进度计划时,各分包商的主要负责人员均共同参与,对总承包所排的计划进行论证、提出意见。同时充分预计为实现预定计划可能产生的技术、质量,安全及施工进度等问题,事先制定方案,确保总进度计划的顺利实施。

  2.在总进度计划中标明各分包商最迟应开始的时间及最迟应完成的时间,同时注明关键工序的节点工期。

  3.当情况有变化,需要调整进度计划时,必须经过双方协调,并得到总承包的同意。并报监理和业主签认。

  第4节对分包单位的安全及文明施工的管理

  工程现场面积较大,专业分包单位较多,为确保施工正常有序的进行,各分包商应做到以下几点:

  1. 从思想上和组织上把安全生产管理纳入我公司统一的安全管理体系之中,进场的管理人员与员工都要接受总包方的安全教育,并由总包方质安部门制定统一完整的安全、保卫管理制度,如:人员登记制、人员进出场制度、区域通行证制度、生活区管理制度、门卫制度等,分包商必须遵守,以确保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

  2. 分包商配备足够数量的安全、保卫人员,对本方的材料库房、成品、半成品进行看护;分包商的现场安全员名单须书面报总包方,其主要职责为监督本单位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发现违规、违章操作的(如机械操作、用电操作、高空作业等),必须予以制止并处理,总包方亦有专职安全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隐患或违章将予以严肃处理。

  3. 分包商必须遵守总包单位有关文明施工的规定,做到工完场清。教育并监督现场施工人员,不得在现场打架斗殴、赌博、喧哗嬉闹,严禁在现场随地大小便或在建筑物上乱写乱画,违者将予以重罚并清退出场;严禁任用不明身份的人员施工或留宿非本工程施工人员;居住在大楼内的施工人员不得生火做饭,宿舍保持清洁卫生,不得污染墙地面,垃圾集中入桶,禁止随地乱扔。

  第5节对分包单位的技术资料管理

  1. 各分包单位必须配齐本专业的施工规范、验收规范和标准图集,以便在施工过程中有据可查;负责具体施工的管理人员每日填写施工日记,记录当天施工的详细情况及存在问题;

  2. 分包商根据本行业的现行标准或验收规范独立做好资料,在工程竣工时将竣工资料(包括质量保证资料、质量检验资料、质量评定资料)一式六份原件(用本行业的标准表格,黑色单面复写纸,黑色水心档案笔填写)移交总包方。所有资料必须与施工日记及现场施工情况交圈对口,即及时准确不得作假;并保证竣工验收时资料无问题。

  3. 有关工作联系函,各分包商的联系函一式3份原件报总包方;总包方再向监理方报送,监理会同业主协商后,在48小时内将审批结果以书面形式发给总包方。

  第6节工地例会制度

 

 往往工程的工期紧,质量要求高,并且分包单位较多,为了协调好工作,每周固定时间由总包单位主持召开一次现场协调会:

  1. 每周的协调会,各分包商本项目负责人及具体施工负责人必须按时到会。无故不来或迟到者,将进行罚款处理,如因不参加会议而影响现场施工的,责任自负;届时监理、业主一同参加,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2. 所有分包商必须根据已审批的进度计划,排出每周工作安排,每周一报送总包方,在协调会将对上周工作、本周安排进行总结和协调。

  3. 如果每周一次的协调会无法满足施工需要,总包方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增加协调会,届时临时通知各分包单位。

篇5:精装修施工预结算管理作业指导书

  精装修施工预结算管理作业指导书

  (A、投标阶段)

  一、图纸分析及现场勘查

  1.1、图纸分析工作内容

  1.1.1、平、立、剖及节点图纸是否齐全;图纸比例、尺寸标注是否准确。

  1.1.2、工艺做法描述是否清楚;是否具备可操作性。

  1.1.3、材料描述是否清楚;材料(材质、品牌、规格)采购难易程度,有无替代品。

  1.2、现场勘查工作内容

  1.2.1、现场结构与图纸是否相符;柱体、管道井、消防箱与图纸有无差别。

  1.2.2、现场尺寸与图纸是否相符。

  1.2.3、是否具备施工条件,有无施工障碍。

  1.2.4、垂直运输方式,垃圾清运方式及距离。

  1.2.5、电源、水源是否到位。

  1.3、分析与勘察应达到的效果[附《工程变更及增减项预算分析表》]

  1.3.1、确定实际工程量与清单工程量是否相符;确定施工顺序;制定变更方案;确定因施工条件所产生的费用。

  1.3.2、确定工艺做法及材质;确定中标后的变更量价。

  1.3.3、确定临建方案;确定临建工程量及费用。

  1.3.4、确定大料堆放场地及办公、生活和库房场地;确定因材料堆放应产生的费用。

  1.3.5、确定因工程量清单漏项,后期制作中必须增加的项目工程量及造价。

  1.4、图纸分析及现场勘查工作程序

  1.4.1、预算员负责图纸分析及现场勘查工作的具体实施和执行,并对实施和执行结果负责(总责任的60%)。

  1.4.2、项目经理对图纸分析及现场勘查工作的实施效果负管理、审核责任(总责任的30%)。

  1.4.3、预算主管对图纸分析及现场勘查工作的实施效果负审核责任(总责任的10%)。

  1.5、图纸分析及现场勘查工作时效

  1.5.1、从收到投标图纸的第二天开始。

  1.5.2、预算员进行图纸分析及现场勘查按实际情况临时确定(5000万以上工程正常用时4个工作日计32小时);项目经理审核2个工作日(16小时);设计主管审核2个工作日(16小时)。

  1.5.3、项目经理与预算主管采取同时交叉审核,总用时不超过2.5个工作日(20小时)。

  二、编制、审核“项目成本计划书”

  2.1、编制依据

  2.1.1、项目成本计划编制之前,预算员需会同施工员、深化设计师对图纸分析及现场勘查资料进行整理,并对照招标文件相关说明,认真计算出“分析与勘察应达到的效果”条款中要求的各种数据。

  2.2、编制、审核程序

  2.2.1、“分部分项工程材料及劳务清单”编制及审核(责任度100%)

  2.2.1.1、预算员依据“2.1”条工作结果,负责编制 “分部分项工程材料及劳务清单”,并对清单项数量的正确性负责(总责任的30%)[附《分部分项工程材料及劳务清单》]。

  2.2.1.2、施工员对预算员编制的“分部分项工程材料及劳务清单” 进行初审,并对清单结果负审核责任(总责任的40%)。

  2.2.1.3、项目经理对经施工员初审的“分部分项工程材料及劳务清单” 进行审核,并对清单结果负审核责任(总责任的15%)。

  2.2.1.4、预算主管对经项目经理审核的“分部分项工程材料及劳务清单” 进行复审,并对清单结果负审核责任(总责任的15%)。

  2.2.2、“分部分项工程材料及劳务清单报价”编制及审核(责任度150%)

  2.2.2.1、采购员负责按预算员编制的“分部分项工程材料及劳务清单”提供各种自购材料和专业分包材料的市场采购单价,并对材料单价的正确性负责(总责任的50%)[附《分部分项工程材料及劳务清单报价》项目部编制]。

  2.2.2.2、工程部清、分包管理专员负责按预算员编制的“分部分项工程材料及劳务清单”提供各工种劳务清包市场单价,并对劳务清包单价的正确性负责(总责任的50%)。

  2.2.2.3、采购主管对采购员及清、分包管理专员编制的“分部分项工程材料及劳务清单报价” 进行初审,并对报价结果负审核责任(总责任的40%)。

  2.2.2.4、工程部经理对经采购主管初审的“分部分项工程材料及劳务清单报价” 进行审核,并对报价结果负审核责任(总责任的20%)。

  2.2.3、“项目成本计划书”编制及审核(责任度100%)

  2.2.3.1、预算员根据 “分部分项工程材料及劳务清单”、 采购员、清、分包管理专员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材料及劳务清单报价”,编制“项目成本计划书”;并对“项目成本计划书”的正确性负编制责任(总责任的30%)[附《项目成本计划书》项目部编制]。

  2.2.3.2、施工员负责对预算员编制的“项目成本计划书”进行初审,并对其正确性和可操作性负初审责任(总责任的30%)。

  2.2.3.3、项目经理负责对经施工员初审的“项目成本计划书”进行审核,并其正确性和可操作性负审核责任(总责任的20%)。

  2.2.3.4、预算主管负责对经项目经理审核的“项目成本计划书”进行复审,并对其正确性和可操作性负复审责任(总责任的10%)。

  2.2.3.5、副总经理、总经理负责对经项目经理和预算主管审核的“项目成本计划书”进行核准和审批,并对其正确性和可操作性负核准责任(总责任的5%)和审批责任(总责任的5%)。

  2.2.4、“项目成本计划书”的编写、初审、复审、核准、审批时效

  2.2.4.1、预算员编制3个工作日(24小时);采购员、清、分包管理专员价格询查及提供2个工作日(16小时);项目经理初审1个工作日(8小时);预算主管复审1个工作日(8小时);副总核准1个工作日(8小时),总经理审批1个工作日(8小时)。

  三、编制、审核商务标

  3.1、编制及审核程序(责任度100%)

  3.1.1、预算员负责编制商务标书,并对标书质量负编制责任(总责任的30%)。

  3.1.2、施工员负责对预算员编制的商务标书进行初审,并对标书质量负初审责任(总责任的15%)。

  3.1.3、项目经理负责对经施工员审核的商务标书进行复审,并对标书质量负复审责任(总责任

的15%)。

  3.1.4、预算主管负责对经项目经理复审的商务标书进行终审,并对标书质量负终审责任(总责任的25%)。

  3.1.5、总工程师、副总经理负责对经预算主管终审的商务标书进行核准,并对标书质量负核准责任(总责任的10%)。

  3.1.6、总经理负责对经总工程师、副总经理核准的商务标书进行审批,并对标书质量负审批责任(总责任的5%)。

  3.2、编制及审核时效

  3.2.1、工程造价在5000万元以上的:

  预算员编制6个工作日(48小时);施工员初审2个工作日(16小时);项目经理复审2个工作日(16小时);预算主管终审2个工作日(16小时);总工程师、副总经理核准1个工作日(8小时),总经理审批1个工作日(8小时)。

  3.2.2、工程造价在5000万元以下的:

  预算员编制4.5个工作日(36小时);施工员初审1.5个工作日(12小时);项目经理复审1.5个工作日(12小时);预算主管终审1.5个工作日(12小时);总工程师、副总经理核准1个工作日(8小时),总经理审批1个工作日(8小时)。

  3.2.3、工程造价在3000万元以下的:

  预算员编制3.5个工作日(28小时);施工员初审1个工作日(8小时);项目经理复审1个工作日(8小时);预算主管终审1个工作日(8小时);总工程师、副总经理核准1个工作日(8小时),总经理审批0.5个工作日(4小时)。

  3.3、工程量计入及要求

  3.3.1、商务标工程量计入的主要依据为甲方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商务标书中的所计入的工程量必须与清单工程量保持一致,不得擅自改动,否则即为废标。

  3.3.2、当实际工程量大于清单工程量时,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选择下述办法之一进行处理:1、招标文件要求施工范围内报价一次性包死的,可将超出工程量总造价分摊计入清单工程量单价。2、招标文件要求按清单工程量报价,超出或减少部分结算中据实调整的,可将超出工程量列入后期变更项目。

  3.4、单价组成及计入

  3.4.1、综合单价组成

  3.4.1.1、商务标书计入的综合单价由工程直接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项目管理经费)、间接费(规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组成。

  3.4.2、单价计入

  3.4.2.1、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项目管理经费按“项目成本计划书”核算的实际制作成本乘以1.08(或按总经理办公会临时决策)计入。

  3.4.2.2、管理费按招标文件要求或按总经理办公会临时决策计入。

  3.4.2.3、规费按人工费合价乘以1.4451或按总经理办公会临时决策计入。

  3.4.2.4、利润按成本费用合价乘以1.085或按总经理办公会临时决策计入。

  3.4.2.5、税金按税前造价合计乘以1.0341计入。

  3.4.2.6、施工措施费依据现场实际施工情况和招标文件相关规定计入。

  3.4.2.7、总包服务费、甲控材料采管费及甲方提取的其他费用,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规定计入。

  3.4.2.8、主材为甲供或三方合同(甲方、施工方、供货商)时,材料价按甲方指令价计入,材料保管及损耗费按3.5%(或招标文件规定)计入,辅助材料、人工费按3.4.2.1款计入,其他取费按3.4.2.7款计入。

  四、工程变更及增、减项签证

  4.1.、签证编制及报签(总责任的100%)。

  4.1.1、预算员负责编制工程变更及增、减项“工程签证单”,并对其完整、准确性负编制责任(总责任的30%)。

  4.1.2、、施工员负责对预算员编制的“工程签证单”进行审核,并对其完整、准确性负初审责任(总责任的30%)。

  4.1.3、项目经理负责对经施工员审核的“工程签证单”进行核准,并对其完整、准确性负核准责任(总责任的20%)。

  4.1.4、资料员负责“工程签证单”对甲方的送达及签字跟催,并对其负送达和跟催责任(总责任的10%)。

  4.2、“工程签证单”的编制、审核、审批时效

  4.2.1、施工员编制0.5个工作日(4小时);预算员审核0.25个工作日(2小时);项目经理审批0.25个工作日(2小时);从接到甲方指令到资料员将“工程签证单”送交甲方相关单位核准签字,整个过程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12小时);从资料员将“工程签证单”送交甲方相关单位核准签字到“工程签证单”返回项目部,整个过程不得超过2个工作日(16小时)。

  4.3、变更及增减项费用形成的必备条件

  4.3.1、必须有甲方或甲方委派的专业部门或人员(简称甲方)签发的“通知”或“指令”。

  4.3.2、必须有依据甲方“通知”或“指令”绘制的并经甲方签字认可的深化设计图纸。

  4.3.3、必须有依据深化设计图纸编制并经建设单位、管理公司、监理公司和项目经理签字确认的“工程签证单”。

  4.4、变更及增减项材料审核及采购

  4.4.1、施工员负责依据“深化设计图纸”及“工程签证单”编制材料计划。

  4.4.2、预算员负责对施工员编制的材料计划进行初审。

  4.4.3、项目经理负责对经预算员审核的材料计划进行确认后,附“深化设计图纸”及“工程签证单”报预算主管复审。

  4.4.4、预决算主管复审无误后,报送副总经理核准,总经理审批。

  4.4.5、总经理审批后,资料员须将材料计划复印,正本存档,复印件转送采购员作采购依据。

  4.5、材料计划编制、初审、确认、复审、核准和审批时限

  4.5.1、施工员编制材料计划1个工作日(8小时),预算员初审0.25个工作日(4小时),项目经理确认0.25个工作日(4小时),预决算主管复审0.25个工作日(4小时),副总经理核准0.25个工作日(4小时),总经理审批0.25个工作日(4小时)。

  4.6、变更及增减项人工费审核及确认(总责任100%)

  4.6.1、变更及增减项人工费编制、审核及确认依据为“清包工程签证单”[附《清包工程签证单》项目部编制]。

  4.6.2、“清包工程签证单”由清包施工队负责编制。

  4.6.3、施工员负责对清包施工队编制的“清包工程签证单”进行初审(总责任的50%)。

  4.6.4、预算员负责对经施工员审核的“清包工程

签证单”进行复审(总责任35%)。

  4.6.5、项目经理负责对经预算员复审的“清包工程签证单”进行审批(总责任15%)。

  4.7、人工费单价和工程量计入

  4.7.1、人工费单价计入:合同内已包含的项目按合同单价执行。合同内未包含的项目,可参照定额或其他合同单价,由清包商、预算员、项目经理、质量主管和预算主管协商确定。

  4.7.2、计算人工费的工程量,不得大于与甲方签订的“工程签证单”数量。

  4.7.3、“清包工程签证单”没有甲方签证依据的,必须由施工员注明未取得甲方签证的原因,并由项目经理签字确认,方可作为结算依据

  五、工程报表编制及进度款支付

  5.1、在施工程月报表编制及审核程序(责任度100%)

  5.1.1、在施工程www.pmceo.com月报表分为两种,即“月度计划报表”和“月度产值报表”。

  5.1.2、预算员负责编制“月度计划报表” 和“月度产值报表”(总责任的40%) [附《月度计划报表》《月度产值报表》]。

  5.1.3、施工员负责对预算员编制的“月度计划报表” 和“月度产值报表”进行审核(总责任的40%)。

  5.1.4、项目经理负责对经施工员审核的“月度产值报表” 和“月度产值报表”进行核准和签发(总责任的20%)。

  5.2、在施工程月报表编制及审核要求

  5.2.1、“月度计划报表”必须根据施工进度总计划及实际施工情况编制,计划内容必须真实有效,必须对计划时间内的各项工作起指导、控制作用。计划在每月28日由资料员分别报送工程部经理、市场部经理、总工程师、副总经理和总经理。

  5.2.2、“月度产值报表”必须根据计划时间内已经完成并经质量监督员验收合格的实际工作量进行编制,报表内容必须真实,必须对总体工程进度起指导、控制作用。报表在每月28日由资料员分别报送工程部经理、市场部经理、总工程师、副总经理和总经理。

  5.3、月度工程进度款审核及支付(责任度100%)

  5.3.1、“月度工程进度款工程量清单”由清包商负责编制[附《月度工程进度款工程量清单》]。

  5.3.2、施工员负责对清包商编制的“月度工程进度款工程量清单”进行确认(总责任35%)。

  5.3.3、预算员负责对经施工员确认的“月度工程进度款工程量清单”进行初审,并负责编制“月度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表” (总责任30%) [附《月度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表》]。

  5.3.4、项目经理负责对经预算员审核的“月度工程进度款工程量清单”和预算员编制的“月度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表”进行复审(总责任20%)。

  5.3.5、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负责对经项目经理复审的“月度工程进度款工程量清单”和“月度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表”进行核准(总责任10%)。

  5.3.6、总经理负责对经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核准的“月度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表”进行审批(总责任5%)。

  5.3.7、月度工程进度款确认、初审、复审、核准和审批时效:施工员确认一个工作日(8小时);预算员初审工程量并编制“月度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表”两个工作日(16小时);项目经理复审一个工作日(8小时);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核准一个工作日(8小时);总经理审批一个工作日(8小时)。工程款在总经理审批后三个工作日(36小时)内由财务部支付给清包施工队。

  5.4、月度工程进度款审核及支付要求

  5.4.1、“月度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表”必须根据当月已经完成并经质量监督员验收合格(附质量确认单)的实际工作量进行编制,工程量项目名称与“月度产值报表”相同的,填报数据必须吻合。

  5.4.2、报表数据必须真实、有效,所报工程量应构成一个分项工程。虚报进度款,按《项目成本管理办法》对责任人进行处罚,未按时提报进度款者,当月不予支付。

  5.4.3、施工中因变更原因,致使工程量单价发生变化时,变更后单价增大,按原合同单价执行,变更后单价减少,按变更后单价执行。变更项目的进度款审核与支付按合同内工程执行。

  5.4.4、合同外增项工程,在变更成本批准前,不支付进度款。特殊情况需支付进度款的,必须由项目经理签呈报总工程师、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进行付款。

  六、结算资料整理

  6.1、工程项目完工并经公司内部预验收及竣工总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由预算员会同资料员、施工员整理、汇总施工过程中支持结算的相关资料(其中包括竣工图纸、工程签证单、甲方指令、设计变更记录、工程洽商记录、工作联系单等有效文件),并报送项目经理审核。[附《结算资料汇总统计表》]

  6.2、工程项目完工并经公司内部预验收合格后10天内,由采购员、库管员整理、汇总施工过程中材www.pmceo.com料采购台帐、材料采购合同及库房收、发、存明细帐,并报项目经理进行审核。[附《工程材料收、发、存统计表》]

  6.3、预算员根据经整理、审核的各种有效资料,进入结算件初稿编制阶段。

  七、结算文件编制

  7.1、对发包商(甲方)结算

  7.1.1、结算资料的整理与审核

  7.1.1.1、熟悉、掌握有关工程结算的资料文件,确定其是否是支持结算的有效文件。

  7.1.1.2、审查结算资料文件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抽查工程量是否准确、审核“工程签证单”内容是否完整、是否有缺项、漏项;单价、总价合计数字是否准确。

  7.1.1.3、审查入件价格是否符合市场价格,结算资料是否满足结算要求。

  7.1.1.4、审查前后报送的资料数量、单价是否一致,是否达到工程项目及公司经营利润要求,是否有重复计算等。

  7.1.2、结算件编制

  7.1.2.1、工程量计入及要求

  7.1.2.1.1、结算件工程量计算的主要依据为深化设计师绘制、施工员审核、项目经理核准并经监理公司代表签字确认的“工程竣工图”和施工过程中已经取得的“工程签证单”。

  7.1.2.1.2、进入结算件编制前,无论以何种方式进行结算,都必须对竣工图纸所标示的工程量进行核算,核算出的准确工程量为编制、核查结算工程量的最终依据。

  7.1.2.1.3、计算图纸工程量时必须认真、仔细的对图纸进行反复察看和研究,直至掌握、了解图纸所标示的材料及工艺做法;对图纸标示不明确或个人理解不确定的项目或内容,必须与深化设计师进

行沟通,直到完全清楚明白为止。

  7.1.2.1.4、以竣工图结算形式进行结算的,结算件直接计入竣工图工程量;以增减项形式进行结算的,除直接计入工程签证资料(包括工程签证单、甲方指令、设计变更记录、工程洽商记录、工作联系单等有效文件)所签证的工程量外,还必须将此工程量与已核算的竣工图工程量进行核对,签证数量大于竣工图工程量的,以签证数量为准,签证数量小于竣工图工程量且综合价值在5000元以下的,应查明原因并报告项目经理进行补充签证。无法作补充签证的,应列出书面说明,由项目经理先后报送总工程师及总经理批示。

  7.1.2.1.5、因施工员疏忽,项目经理监管不力而造成变更或增项工程漏报漏签且综合价值在5001元以上的项目,项目经理必须补签签证手续,无法进行补签手续的,项目经理、项目副理和施工员须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7.1.2.2、单价组成、计入及要求

  7.1.2.2.1、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变更及增减项目,凡材料、工艺做法与商务标相同的,直接计入商务标单价。

  7.1.2.2.2、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变更及增减项目,材料、工艺做法在商务标中未涉及的,材料价格按实际采购价上浮15%计入,人工费按市场价计入,其他取费按商务标组价标准(或天津市最新版定额标准)计入。

  7.1.2.2.3、主材为甲供或三方合同(甲方、施工方、供货商)时,材料价按甲方指令价计入,材料保管及损耗费按3.5%(或招标文件规定)计入,辅助材料、人工费按实际发生额上浮10%计入,其他取费按商务标组价标准(或天津市最新版定额标准)计入。

  7.1.2.3、结算文件编制、审核、审批程序

  7.1.2.3.1、预算员在结算件编制完成后,将结算件连同书面编制说明和相关意见,报项目经理进行初审。

  7.1.2.3.2、项目经理审核后,填写审核意见,并转送预算主管复审;预算主管复审无误后,填写“对外结算报价审批单”,进入审批程序[附《对外结算报价审批单》]。

  7.1.2.3.3、副总经理核准、总经理审批后的结算件,返回项目部,由项目经理和预算员报送建设单位及造价咨询公司。

  7.1.2.4、结算谈判及确认

  7.1.2.1、结算文件报送甲方后,预算员必须跟踪其结算审核情况,积极配合造价审核单位,并提供对方所需要的相关补充资料。

  7.1.2.2、预算员在跟踪审核过程中,须将有关情况及时向项目经理进行汇报,并根据项目经理的指示及安排,积极主动地做好结算谈判工作。

  7.1.2.3、对造价审核单位出具的结算审核文件,预算员必须仔细认真地进行查阅、核实,并与结算送审文件进行核对,如有差错,需了解其中原因,继续与造价审核单位协商并报告项目经理做妥善处置。

  7.1.2.4、结算文件审定后,预算员须将审核结果及时报告项目经理,并由项目经理报送副总经理核准、总经理审批。总经理审批后,由项目经理会同造价审核单位和甲方代表在最终结算审核文件上签字确认。

  7.1.3、结算文件编制时限

  7.1.3.1、工程总结算额在500万元以内或建筑面积在3000㎡以内的,结算文件编制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1000万元以内或建筑面积在6000㎡以内的,结算文件编制时间不超过25个工作日。3000万元以内或建筑面积在10000㎡以内的,结算文件编制时间不超过35个工作日。3000万元以上或建筑面积在10000㎡以上的,结算文件编制时间不超过45个工作日。公司有特殊要求时,按特殊要求执行。

  7.1.3.2、工程结算文件因个人工作失误,造成结算资料漏项漏报时,由预算员负责同造价审核单位沟通并补报。因特殊原因无法补报的,综合价值在10000元以内的给予警告处分。综合价值在10001-20000元以内的给予记小过处分,综合价值在20001元以上的给予记大过处分或除名。责任认定标准以责任人签字确认为准。大过处分或除名时,项目经理负连带经济责任。

  7.2、对分、清包商结算

  7.2.1、结算程序(责任度100%)

  7.2.1.1、工程验收合格后,由项目经理签发“工程结算通知单”[附《工程结算通知单》]。

  7.2.1.2、以“工程结算通知单”签发日期为准,一个月内,由预算员汇总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变更和增减项签证项目及数量,并根据合同约定量价作出结算件,合同未约定的给出量价结算意见(总责任的40%)。

  7.2.1.3、施工员负责对预算员编制的结算件进行初审(总责任的30%)。

  7.2.1.4、项目经理负责对经施工员初审的结算件进行审核(总责任的15%)。

  7.2.1.5、预算主管负责对经项目经理审核的结算件进行复审(总责任的15%)。

  7.2.2、结算文件的组成

  7.2.2.1、结算文件包括:项目经理签发的“工程结算通知单”、预算员编制的“工程分包结算书”(附电子版及计算式)、“工程签证单”、“工程竣工验收单”及现场测量清单和其他可能产生经济问题的说明文件[附《工程分包结算书》《工程竣工验收单》《现场测量清单》]。

  7.2.3、现场测量要求

  7.2.3.1、现场测量清单由施工员、预算员、清包施工队负责人共同完成,测量内容包括合同内、合同外的所有已完工程。测量复核的最终结果须由参加测量的人员签字确认。测量复核中如有营私舞弊、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予以除名,属工作失职者,将根据情节给予警告、小过、大过或除名处分。

  7.2.4、结算文件审核要求

  7.2.4.1、、预算主管根据合同约定及现场相关的证明文件,对结算文件进行复审。审核内容主要包括六个方面:1.是否按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和工期完工。2.结算单价是否遵守合同约定。3.施工内容是否完整,工程量是否准确。4.签证单是否合理,是否有单价调整。5.是否有违约而产生的经济问题。6.变更及增减项单价是否合理。7.其他需要审核的问题。

  7.2.4.2、预算主管在对结算文件审核中,对项目和价格不能确定的,可组织项目经理、工程部经理和清www.pmceo.com包施工队负责人进行协商确定。对于结算文件中工程量不符、单价错误等明显失误,可责成施工员、预算员采取补救措施。无法补救的,可依据公司相关管理制度,提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经济责任。

  7.2.4.3、项目经理、预算主管对变更及增减项目的审核,应以实际发生为基础,以相关签证及证明材料为依据,重新确定结算价格并报副总经理核准、总经理审批后生效。

  7.2.4.4、、预算主管通过对结算文件进行审核后,出具书面审核意见,报副总经理核准、总经理审批后作为付款依据。

  7.2.4.5、结算编制时效:自总经理签发“结算通知单”之日开始,专业分包工程费用(人工费)100万元以内的10天,101-300万元以内的20天,301万元以上的30天。

  7.2.5、结算文件编制要求

  7.2.5.1、结算编制及审核人员须精益求精、认真仔细,应以公司利益为前提,如实、合理的开展结算工作,力求结算数据准确合理。因粗心大意等失误造成结算数据不准确并因此造成经济损失或人事纠纷的,根据情节轻重,将给予以下处分或处罚。

  7.2.5.2、单项工程量误差超过3% 的给予警告处分,超过4%的给予记小过处分,超过5%或以上的给予记大过处分。

  7.2.5.3、结算单价明显高于合同约定或合理范围且属弄虚作假的, 1.合计价值5000元以内给予警告处分。2. 合计价值10000元以内给予记小过处分。3.合计价值20000元以内给予记大过处分。4. 合计价值20001元以上的给予除名。责任认定标准以责任人签字确认为准,已造成实际损失且无法追回的,由责任人赔付,责任人无能力赔付的,公司有权决定是否追究其法律责任。

  7.2.5.4、跨年度工程可做跨年度结算,根据当年完成的工作量情况,按以上原则进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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