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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基建科施工现场变配电及维修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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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基建科施工现场变配电及维修安全操作规程

医院基建科施工现场变配电及维修安全操作规程

  现场变配电高压设备,不论带电与否,单人值班不准超越遮拦和从事修理工作;

  在高压带电区域内部分停电工作时,人体与带电部分,应保持安全距离,并需有人监护;

  变配电室内、外高压部分及线路,停电工作时:

  ①切断有关电源,操作手柄应上锁或挂标示牌;

  ②验电时应带绝缘手套,按电压等级使用验电器,在设备两侧各相或线路各相分别验电;

  ③验明线路或设备确认无电后,即将检修设备或线路做短路接地;

  ④装设接地线,应由两人进行,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除时顺序相反。拆接时,均应穿戴防护用品;

  ⑤接地线应使用截面不小于25平方毫米的多股软裸铜线和专用线夹。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和短路;

  ⑥设备或线路检修完毕,应全面检查无误后方可拆除临时短路接地线;

  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同一设备可做接地和接零。同一供电网不允许有的接地有的接零;

  电器设备所用保险丝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当。禁止用其他金属线代替保险丝;

  施工现场夜间临时照明电线和灯具,高度不低于2.5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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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园区维修工作规程

  园区维修工作规程

  1、掌握和监视设备的运行状态,遇天气变化要加强巡视,如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排除和汇报。

  2、随时掌握负荷容量,如遇高峰不下,立即请示处理。

  3、停电时应先拉开各路开关,再拉负荷总开关,并在操作把手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告示牌和安装接地线,确保安全。

  4、送电时,应先检查工作证、工作时间和现场工作情况,待工作人员汇报后,离开工作现场,手续完备后方可送电,先合总开关,再合各分路开关。

  5、变电所各设备操作规程按设备技术要求和国家规定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篇3:公共设施改造维护维修工作规程

  公共设施改造维护维修工作规程

  1目的

  确保及时更新、改造、维护维修公共设施,保证其适时适量增容和正常运行。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管理处管理的公共设施的改造及维护维修。

  3.职责

  3.1物业公司总经理负责审批《年度公共设施改造及维护维修工作计划》。

  3.2管理处主任负责组织有关人员评估公共设施改造及维护维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3.3分管主管负责监控和验收公共设施改造及维护维修工作质量。

  4.程序

  4.1定义

  4.1.1公共设施的抢修:是指损坏的公共设施,已经严重影响到业户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或其正常生活,必须对其即时进行的维修。

  4.1.2外委:指委托工程部以外的单位进行的改造及维护维修。

  4.1.3内委:指委托工程部进行的改造及维护维修。

  4.1.4自修:指管理处维修人员自行进行的改造及维护维修。

  4.2小区公共设施的确认

  《公共设施一览表》由管理处主任指定人员制作,小区公共设施可包括如下内容:

  a.供电、供水设施:包括变配电所、应急(备用)发电机、地下水池、天面天池等。

  b.路灯、公共通道灯、草地灯、射灯、地下车库照明灯。

  c.区内休闲娱乐设施,包括养鱼池、喷泉水池、瀑布(含控制装置)、休闲桌、椅、滑梯、秋千等。

  d.消防设施,包括室内、外消火栓、消防喷淋、消防报警装置等。

  e.公共天线、公共电信线路、电话DP箱、有线电视接线箱。

  f.卫生设施,包括垃圾桶、果皮箱、化粪池。

  g.公共防盗设施,包括对讲报警系统、红外线报警系统、闭路电视监控系统、治安岗亭。

  h.道路及道路设施,包括路面、汽车道闸。

  i.停车场及设施,包括自行车、摩托车停车场、地面停车场、地下停车场(含排水泵及自动控制装置)、道路标识系统。

  j.电梯(含机房)、大堂空调、大堂设施。

  k.其他公共设施,包括燃气管道及阀门、雨水、污水、井盖、草地喷灌、电表箱、水表箱、区内标识、天面隔热层。

  4.3年度公共设施改造及维护维修计划(以下简称年度计划)的制定

  4.3.1每年12月30日前管理处主任组织相关分管主管根据公共设施运行情况、日常的巡视检查情况、定期保养情况、维修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评估公共设施改造、维护维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拟制下年度公共设施改造、维护维修计划报总经理审批。提出该计划时可考虑如下内容:

  a.需要增加的公共设施。

  b.需要更新、改造的公共设施。

  c.需要增容的公共设施。

  d.需要进行维护维修的公共设施。

  e.进行增加、更新、改造、增容及维护维修的时间和周期。

  f.其他有关事项。

  4.3.2总经理在次年1月30日前审批完毕年度计划。必要时,总经理可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讨论年度计划。

  4.4年度计划的实施

  4.4.1总经理批准的年度计划由管理处主任安排分管主管实施,因环境变化而引起的年度计划中公共设施改造、维修项目变更时亦需经总经理审批。

  4.4.2各分管主管实施年度计划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a.按计划规定的时间和周期开工、完工。

  b.外委项目和原材料的采购,应按《供方评审及控制程序》、《采购及分包控制程序》进行。

  c.一般情况下的维修工作由管理处安排自修,在管理处不能自修或涉及项目工程量大、技术难度高的由管理处主任决定委托工程部维修,对外委托项目应通过工程部认可后,方可委托外修或委托工程部代理委托并进行项目监理(注:分公司可直接外委,外委项目由分公司负责人认可)。

  d.对委托工程部维修的项目应向工程部提交《工程部维修委托单》,对于预算价格超过500元的项目还需提交《工程立项呈批表》报工程部认可,呈总经理审批。

  e.管理处自修的项目需填写《维修单》报管理处主任审批。

  f..对于预算价超过500元的自修、外委项目,需提交《工程立项呈批表》交总经理审批。(说明:分公司的由分公司负责人审批)

  g.施工用水、用电和开挖、占用公共用地(道路)时,须负责办理报批手续。

  h.对施工过程进行监控。

  i.遇有疑难问题,及时报告管理处主任。

  j.按设计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进行竣工验收,做好验收记录。

  4.5计划外改造、维修(含抢修)项目

  4.5.1根据日常巡视检查、业户投诉记录、业户访问记录等情况分析提出的改造、维修项目按条款4.4.2相关规定办理。

  4.5.2内、外委项目的评审按《服务要求确定及评审程序》有关规定办理。

  4.5.3内、外委项目施工过程监控

  4.5.3.1管理处应严格按照签定的协议或合同条款监控受托方施工,对不符合协议或合同条款的施工及时提请受托方整改,直至符合要求。

  4.5.3.2对施工项目,管理处分管主管每天至少巡视一次,对重要改造、维修项目应适当加巡视频率,巡视检查情况记录于相应的巡视检查记录表上。

  4.5.4对施工完毕的工程由管理处按设计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进行竣工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

  4.5.5公共设施的抢修

  4.5.5.1管理处主任当班时,由主任组织实施抢修;管理处主任不在时,由分管主管组织实施抢修。

  4.5.5.2必要时,抢修负责人可向上级报告抢修情况或请求帮助。

  4.5.5.3管理处所有人力、财力、物力应优先满足抢修的需要。

  4.5.5.4抢修完毕,管理处主任应向总经理报告抢修情况,包括:

  a.事故原因;

  b.损失情况;

  c.抢修结果;

  d.抢修费用;

  e.纠正和预防措施。

  4.6除抢修外,公共设施在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由分管主管书面通知并监督施工单位处理。

  4.7注意事项

  4.7.1对于涉及高空、明火、带电作业的情况,施工方案必须明确安全保障措施,分管主管在施工前应协同施工单位对施工的安全措施进行评估,在确保措施具有安全有效的情况下方可动工,否则,管理处应拒绝施工单位施工。

  4.7.2在施工过程中,分管主管应加强巡视检查,特别是涉及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方面应予特别巡视,检查记录在相应的巡视检查记录表。

  5.记录

  5.1最新的《年度公共设施改造及维护维修工作计划》和《公共设施一览表》由部门兼职资料员保存。

  5.2《维修单》和《工程立项呈批表》由部门兼职资料员保存二年。

  6.附件

  9.1《公共设施一览表》

  9.2《工程立项呈批表》

  9.3《年度公共设施改造及维护维修工作计划》

篇4:业户与公共设备设施报修维修工作规程

  业户与公共设备设施报修维修工作规程

  1.0 目的

  通过对报修维修过程的有效管理与控制,保证服务过程有能力满足规定的要求。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业户、房屋本体及公共设备设施的报修维修的管理控制。

  3.0 作业内容

  3.1 维修过程安全要求:执行《维修安全作业指导书》中相关条款。

  3.2 维修过程对环境保护要求

  3.2.1 在作业前,按现场需要应可能地做好防脏防乱的预防措施。

  3.2.2 在维修工作过程中,尽量做到节电节水,减少能源或维修材料的浪费。

  3.2.3 所有维修人员完成工作后,要清理干净现场,并把废品废料按可回收和不可回收类归放处理。

  3.2.4 电工作业中产生的废旧日光灯管、节能灯管、霓虹灯管、镇流器、电子线路板等材料,应集中回收并分类处理。

  3.2.4 电气焊作业中产生的焊渣会对土壤造成污染,应对清理干净作业地面。

  3.2.6 泥瓦工作业过程中,搅拌水泥混凝土或进行切割砖石时,会产生粉尘,应做好防止粉尘扩散措施,并尽量使用散装水泥。产生的余渣余土应用垃圾袋装好后,交垃圾站处理。

  3.2.6 油漆作业过程中,应做好防止油漆、天那水泄漏的措施;工作完成后,油漆、天那水桶罐瓶属易燃有害有毒物品,应交垃圾站单独处理。

  3.2.7 空调 (压力容器) 作业:产生的废余冷冻剂、冷冻油及其桶罐瓶属易燃有害有毒物品,应应集中回收单独处理。

  3.2.8 制冷剂泄漏的控制:在日常维修过程中进行制冷剂泄漏检查,制订对业户户内空调单元柜机系统的年度维修保养计划,并按计划做好维修保养工作,减少制冷剂的泄漏。

  3.2.8 给排水(管道)作业:产生的废旧镀锌铁管、生铁铸管、金属渣等属可回收物品,应集中回收再处理。

  3.2.9 作业完成后,如产生废旧料,应填写《废旧料处理记录表》。

  3.3 维修服务质量管理及控制过程要求

  3.3.1 业户报修受理

  1. 客户服务中心设置报修电话,并保证24小时有人接听、受理。

  2. 业户报修时,受理人应对报修单位地址或名称、报修时间、故障情况、联系电话等作好记录,并填写在《顾客信息受理记录》中,应在3分钟内将信息反馈给工程组。

  3.3.2 接到报修信息后,工程组应按以下过程进行:

  1) 一般性故障维修处理

  内容和要求:换灯泡灯罩、换水龙头、修理门、窗户、桌椅、抽水马桶堵水、空调不凉或有噪音等。维修人员接到报修电话后,应在15分钟内上门开展维修服务;如维修人员人手不足或遇到维修任务繁忙时,但需事先致电业户预约说明情况和另行预约维修时间。

  2)紧急性故障维修处理

  内容和要求:电气火灾、主进线断路跳闸、业户房门反锁关人、大面积跑水或漏水、电梯关人或卡人等。维修人员应当立即在10分钟内赶到现场进行紧急处理,如有需要可立即通知相关部门等或其他所有可予以协助的人员参加抢修。

  3.4 维修任务完成后的现场处理

  3.4.1 维修人员在维修工作结束后,应恢复原来物品、家具的摆设,并将维修现场打扫干净。

  3.5 维修费用收取

  3.5.1 对于收费项目,维修人员在进行维修工作前应事先向业户告知是按公司批准的《费用收取标准》执行,在获得业户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修及收费。

  3.5.2维修人员完成维修任务后应交维修主管和业户对维修结果进行签字确认,并请业户在《派工单》上对我们的维修服务予评价。

  3.5.3每月24日前工程组负责将当月需收费的《派工单》“交财务收费” 联交给给收费处统计并统一月结收取,任何维修人员均不得直接向业户收取费用,否则属贪污行为。

  3.6维修回访

  3.6.1 工程组完成维修任务应及时将《派工单》“回访” 联交给客户服务中心在两个工作日内对以下维修项目进行回访 ( 如有需可增加维修回访项目):

  a) 风机盘管有噪音、水盘堵水漏水;

  b) 空调柜机跳机;

  c) 马桶、地漏堵水漏水、水龙头更换,水管大面积漏水跑水;

  d) 电器烧坏、开关跳闸、短路故障;

  3.6.2 客户服务中心在回访过程中填写《回访记录表》。

  3.7 维修情况统计

  3.7.1 依据《派工单》,工程组应每一个月统计一次报修维修的及时率、维修合格(满意)率。

  4.0 异常情况处理

  4.1维修过程应急事件处理:参照《应急事件处理作业指导书》相关要求执行。

篇5:物业维修作业应急事件处理工作规程

  物业维修作业应急事件处理工作规程

  1.0目的

  确保在维修作业过程,发生应急事件时,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2.0适用范围

  服务中心维修人员在维修作业过程处理紧急事件。

  3.0内容

  3.1发生台风时处理要求

  3.1.1挂白色台风信号

  1) 对外围、屋面、广告牌、门、窗等进行一次系统安全检查,并加固。

  2) 检查应急维修材料、工具、应急照明等有否齐备、完好,配合保安队工作。

  3.1.2挂绿色台风信号

  5. 0 重复“挂白色台风信号”时的工作落实情况,并对重点部位进行安全加强检查,再加固。

  6. 0 安排专人值班,停止所有户外在建工程,对二装现场发出防风、防雨通知并检查落实。

  7. 0 检查业户应急联系电话,发现问题及时要求客户中心增补。

  3.1.3挂黄色台风信号

  1) 重复检查“挂绿色台风信号”时的工作落实情况,停止所有二装工程及室内工程;

  2) 安排专业工程师24小时值守,并加派人员值班,每二小时向物业服务中心经理汇报一次情况;

  3) 听从专业工程师的调遣。

  3.1.4挂红色台风信号

  1. 0 重复检查“挂黄色台风信号”时的工作的落实情况;

  2. 0 各专业工程师24小时值守,并加派人员值班,随时向物业服务中心经理汇报次情况

  3. 0 听从现场指挥或值班领导的调遣。

  3.1.5挂黑色台风信号

  1. 0 重复检查“挂红色台风信号”时的工作的落实情况;

  2. 0 全体人员在紧急待命,听从现场指挥或值班经理的调遣。

  3.1.6善后处理

  第三节 检查并统计外围、屋面、广告牌、门、窗等被台风损坏的情况;

  第四节 向物业服务中心经理报告并进行修复。

  3.2发生台风时处理要求

  3.2.1挂黄色暴雨信号

  1) 对外围、外墙、屋面、雨棚、避难层铝合金门、百叶窗等进行一次防水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进行紧急防水处理;

  2) 安排专人值班,停止所有户外在建工程,对二装现场发出防风、防雨通知并检查落实;

  3) 检查业户应急联系电话,发现问题及时要求客户中心增补。

  4) 配合保安队、环境组工作。

  3.2.2挂红色暴雨信号

  第四章 重复检查“挂黄色暴雨信号”时的工作的落实情况;

  第五章 加派人员值班,每二小时向专业工程师汇报一次情况。

  3.2.3挂黑色暴雨信号

  1) 重复检查“挂黄色暴雨信号”时的工作的落实情况;

  2) 各专业工程师到场值守,并加派人员巡查,随时向物业服务中心经理汇报次情况;

  3) 听从现场指挥或值班经理的调遣。

  3.2.4善后处理

  1. 0 检查并统计外围、外墙、屋面、雨棚、避难层铝合金门、百叶窗等的漏水情况;

  2. 0 报告物业服务中心经理并进行修复。

  3.3工作过程被业户无理责骂或殴打

  3.3.1被业户无理责骂时,应以礼相让;

  3.3.2被业户无理殴打时,立即报告保安值班室和(直接领导)值班领导。

  3.4登高作业摔伤、坠物伤人

  3.4.1立即采用正确急救方法 进行现场 抢救,同时送往医院抢救

  3.4.2向直接领导报告,及保护好现场;

  3.4.3分析事故原因,制订纠正措施。

  3.5作业过程触电、电击、电伤

  3.5.1立即采用正确急救方法进行现场抢救,同时送往医院抢救

  3.5.2向直接领导报告,及保护好现场;

  3.5.3分析事故原因,制订纠正措施。

  3.6引起爆炸、起火、烧伤、中毒、天那水大量泄漏

  3.6.1立即报告消防中心支援

  3.6.2立即采用正确急救方法进行现场抢救,同时送往医院抢救

  3.6.3分析事故原因,制订纠正措施。

  3.7停 电

  3.7.1接报后,当值人员立即在10分钟内赶到现查明原因,并做好解释、安抚工作;

  3.7.2属房内电气故障,应在30分钟内恢复供电;

  3.7.3属系统电气故障(大面积停电),立即报告机电部并配合进行维修和报告客户服务中心。

  3.7.4当属系统电气故障时(大面积停电),接报后,当值人员立即在10分钟内赶到现查明原因和做好解释、安抚工作;经检查在30分钟内无法修复时,应立即报告物业服务中心经理。

  3.8停 水

  3.8.1属房内故障,应在30分钟内恢复供水;

  3.8.2属系统故障(大面积停水),立即报告机电部并配合进行维修。

  3.8.3当属系统故障时(大面积停水),经检查在30分钟内无法修复时,应立即3.8.4报告物业服务中心经理。

  3.9水管喉爆裂、大面积跑水、漏水

  3.9.1接报后,当值人员立即在10分钟内赶到现查明原因和做好解释、安抚工作;

  3.9.1属房内故障,应在10分钟内堵住跑水、漏水,并作应急排水处理及物品防护;

  3.9.1属系统故障(主管道跑水、漏水),立即报告机电部和消防中心并配合其工作。

  3.9.2发生事故后,应立即报告物业服务中心经理(值班经理)。

  3.10设备漏电

  3.10.1标识: 发现后,立即挂“设备带电”警示牌或安排专人留守,

  3.10.2处理: 立即通知责任部门至故障解除为止;属本职工作范围的,应填写报告交专业工程师。

  3.11空调压力容器爆炸

  3.11.1有人员受伤时,应立即采用正确急救方法进行现场抢救,同时送往医院抢救。

  3.11.2立即向直接领导报告,及保护好现场。

  3.12易燃易爆有毒气体泄漏

  3.12.1立即戴好防毒面具,关闭阀门、打开门窗,并远离泄漏区域向消防中心报告;

  3.12.2不得在现打电话或开灯或开启通风设备;

  3.12.3配合支援人员做好疏散人员工作;

  3.12.4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公司查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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