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在产品盘点规定

4273

在产品盘点规定

  在产品盘点规定

  为规范成本核算和加强车间在产品管理,规定如下:

  1、在产品是指库存在车间的所有物资,包括尚未使用的原辅材料、包装物,以及未完工的半成品和已经完工但未入库的产成品等。

  2、在产品于每月最后一天由生产部组织盘点,并于次月一日前将盘点记录上报财务部。

  3、盘点一般流程

  第一步:每月月终前两天由车间或工序组织整理、初盘在产品并登记在产品盘点表上。

  第二步:月末最后一天生产部有关领导亲自督导和检查盘点,盘点时由车间或工序人员做好盘点记录;财务部根据实际情况主动到车间指导、监督在产品盘点,并对已盘点的物资进行抽盘核对。

  第三步:盘点结束后,应当整理盘点资料(即盘点表),并由参与盘点的人员于现场在盘点表上签字确认。盘点表经签字确认后,原件上报财务部,车间统计复印一份留存。

  1、盘点人员在盘点时,如没有特殊情况应当坚持到盘点完,不能私自离开盘点现场,如特殊情况需要离开现场的,应当向现场人员说明情况,并向本部门领导请假。

  2、生产部应当重视在产品盘点,要求车间、工序负责人亲自组织和参与。

  3、财务部每月月末前两天应当提醒生产部门盘点在产品,并明确是否参与盘点。

  4、财务部收到盘点记录后,应当及时审核资料,对不符合财务要求的资料应当主动与生产部门协调沟通,生产部门应当积极配合。

  5、处罚

  (1)生产部、车间、工序没有事前做好盘点准备的,追究生产部、车间、工序有关人员的责任,并给予罚款50~100元。

  (2)财务部没有提醒生产部门盘点在产品的,追究财务部有关人员的责任,并给予罚款50~100元。

  (3)私藏在产品,或严重漏盘在产品,追究在产品车间或工序的责任,给予相关人员罚款50~100元,情节严重者给予开除。(4)擅自离开盘点现场的给予当事人罚款50元。

  9、本规定自20**年*月起执行。

采编:www.pmceo.cOm

篇2:住宅项目成品、产品保护制度

  住宅项目成品、产品保护制度

  1、项目部对班组交底应有成品(半成品)保护要求。

  2、项目部管理人员应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减少工序的交叉作业。

  3、上下道工序之间做好交接工作,并做好记录。

  4、如下道工序的施工可能对上道工序的成品造成影响时,应征的上道工序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同意,并应有保护措施。

  5、如操作人员对上道工序的成品造成破坏和污染,应由下道工序的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负责。

  6、成品保护具体要求:

  6.1 施工主要通道的墙、柱、地面采用钢栏河、纤维板、麻袋、塑料布保护。

  6.2 在人流较少的工作房间内,采用纤维板和塑料布保护。

  6.3 线条、压条、油漆收边用胶带纸保护。室内油漆门窗或涂刷墙面、天棚时,其溅落的油漆、涂料必须及时用湿布擦去。

  6.4 钢脚手架、凳用胶皮或软质材料包脚,不准将其直接放在已完工的墙地面上。

  6.5 门窗框安装后,为了防止装饰施工中运输车辆的碰撞损坏,应钉夹板保护,高度不低1.5米。严禁在已安装窗樘后的窗洞上作运输通道。

  6.6 施工工具不得在室内水盘中清洗,以免砂浆、涂料、回丝等堵塞管道。

篇3:主要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安全信息追溯制度

  主要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安全信息追溯制度

  一、主要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安全信息追溯制度建设,是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农产品竞争力提升的重要手段。

  二、农业部门要推动主要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安全信息追溯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按照从生产到销售的每一个环节可相互追查的原则,逐步建立农产品生产、加工、运输、储藏、销售等各个环节登门制度,为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创造条件。

  三、农产品生产基地、加工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农产品生产档案,记载使用农业投入品的名称、来源、用法、用量和使用,加强产品监测,并建立产品合格把关制度,完善不合格产品的处理措施,对产出的农产品要建立完善的质量追溯制度。

  四、农产品进入批发市场,储运各环节要有追溯记录,农产品者在购进农产品时应当索要农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并向农产品购买者出示有关农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并向农产品购买者出示有关农产品质量的证明。建立进销台账和索要证制度,实现农产品生产记录可查,产品流向可追踪,质量安全责任可追踪的目标。

  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要及时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督,保障农产品从生产到流通全程可追溯。

  六、逐步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

篇4:塑胶电子厂品质手册:产品鉴别与追溯

  塑胶电子厂品质手册:产品鉴别与追溯

  产品鉴别与追溯

  1. 目的.

  籍由适当的标识使得以在硌项管理阶段,能够正确地识别产品或物料,并于反馈时顺利追查到各阶段的作业记录.

  2. 范围.

  各项管理阶段 的产品鉴别与产品追溯作业.

  3. 权责.

  3.1. 生产部门:制程中半成品或成品识别的维持.

  3.2. 仓管人员:仓库中产品识别的维持与标示.

  3.3. 品保部:负责产品的追溯,并协助产品之识别.

  4. 作业内容

  4.1. 产品鉴别

  4.1.1. 采购之原物料,委外加工品于进料、储存中以厂商标签标识.

  4.1.2. 生产中之成品以标签标识.

  4.2. 产品追溯.

  4.2.1. 当客户抱怨,特采品或免验入库品于制程各阶段发生异常时为产品追溯执行时机.

  4.2.2. 由品管规划并指出追溯流程、路径及追溯时所用的窗体名称.

  4.2.3. 生产中依流程标签及有关记录窗体进行追溯.

  4.2.4. 进料、储存中依验收单出入库窗体进行追溯.

  4.2.5. 客户抱怨依出货外箱标签、成品履历表进行追溯.

  4.2.6. 有关产品追溯的检验记录及工作表由权责单位保存.

  5. 相关文件.

  5.1.产品鉴别与追溯程序书 PB-P-011

篇5:塑胶电子厂工程变更作业程序:产品鉴别与追溯程序

  塑胶电子厂工程变更作业程序

  产品鉴别与追溯程序

  1. 目的:

  籍由适当的标识使得以在各项管理阶段,能够正确地识别产品或物料,并于反馈时顺利追查到各阶段的作业记录.

  2. 范围:

  各项管理阶段的产品鉴别与产品追溯作业.

  3. 参考文件:

  3.1.制程管制程序 PD-P-003

  3.2.品质记录管理程序 PB-P-004

  4. 定义:无

  5. 权责:

  5.1. 制造部门:制程中半成品或成品识别的维持.

  5.2. 仓管人员:仓库中产品识别的维持与标示.

  5.3. 品保部:负责产品的追溯,并协助产品之鉴别.

  6. 作业内容:

  6.1. 产品鉴别:

  6.1.1.进料之产品鉴别:

  依厂商在产品中包装标示及验收单来识别产品品名,料号.

  6.1.2.制程之产品鉴别:

  6.1.2.1.生产单位于半成品或成品标示单内注明料号及生产日期的标示.

  6.1.2.2.产品成型包装时,包装人员应在外箱贴上标签(附件一),书写上产品的品名,料号,与生产日期.

  6.1.2.3.客户对外箱上标签有特别要求时,依客户要求贴外箱标签.

  6.1.3.仓库中之产品鉴别:

  各仓管员应有效规划各物料之置放,并予以有效标示与维持产品之品名,料号标示,以利物品之寻查.

  6.2. 产品追溯.

  6.2.1.产品追溯执行时机:

  6.2.1.1.客户抱怨时.

  6.2.1.2.特采品或名免验入库品于制程各阶段发生品质异常时.

  6.2.2.追溯规划:

  当客户或法规有追溯需求时,由品管规划并指出追溯时的流程,路径及追溯时所使用的窗体名称,包括对个别或成批产品作独特标示的控制.

  6.2.2.1.有关追溯的独特标示,应在追溯途径中相关的窗体中予以记录.

  6.2.2.2.有关追溯的记录,保存期限应和追溯需求一致.

  5.2.3.产品追溯流程:

  6.2.3.追溯依据及控制.

  6.2.3.1.出货外箱标示.

  依客户要求张贴外箱LABEL(标签).

  6.2.3.2.订单.

  业务须于出货时在订单上注明产品的出货日期.

  6.2.3.3.除上述的记录的规定外,凡有关产品追溯流程的记录窗体必须记录有关的制造日期或检验日期.

  6.2.4.记录保存.

  有关产品追溯的检验记录及工作报表由权责单位保存,其保存期限为半年以上.

  6.2.5.召回程序.

  6.2.5.1.当原物料,半成品决定特采或紧急放行时,由检验人员依<<物料鉴审记录表>>的编号顺序赋予<<物料鉴审单>>唯一的编号.

  6.2.5.2.检验人员应依规定在产品包装上贴附”物料鉴审标签”(成品则视客户需要),同时记录<<物料鉴审单>>申请单编号及在<<物料鉴审记录表>>及相应的检验记录中记录<<物料鉴审单>>

  编号,以在后绩的过程中不符合时,能够及时召回此一特采或紧急放行产品.

  7.附件:附件一 成品标签.

  附件一

  五金塑料电子厂

  品 名

  料 号

  数 量

  生产日期

  厂 商

  检验员

  备 注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