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管理制度

3779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施工安全管理,维护人身和财产安全,保障安全生产投入,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广州市建筑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结合我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所指的安全生产投入,是指按上级和集团文件规定的安全生产保证金和安全生产措施费。其中,安全生产保证金计提标准为主合同造价的5‰;安全生产措施费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各类工程类别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为:房屋建筑工程为工程造价的2%;市政公用工程为工程造价的1%;机电安装工程为工程造价的1%。安全生产措施费必须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

  二、公司安全生产投入管理的主控部门为安全管理部,协办部门为工程部、机电设备部、经营部、预算部、财务部,分管领导为生产副总经理、总经济师。

  三、安全生产费用的开支范围:

  1、完善、改造和维护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1)基坑临边防护和坑壁内支撑、基坑支护的变形监测及危房鉴定加固费用;

  (2)楼梯口、电梯口、通道口、预留洞口、阳台周边、楼层周边以及上下通道的临边安全防护费用;

  (3)起重机、塔吊等起重吊装设备(含井字架、龙门架)与外用电梯的安全检测、安全设施防护装备(含警戒标志)费用;卸料平台的临边防护、层间安全门、防护棚等设施费用;

  (4)施工机具和临时防雨工棚和外围护栏的安全保护设施费用;

  (5)隧道施工等地下作业中的通风、低压电配送等有关设施、监测费用和上下层间安全防护费用;

  (6)用于水上、水下作业救生设备、器材购置和设置临边防护、警示设施费用;

  2、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1)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配置以及保健急救措施的费用;

  (2)抢救应急措施设备费用,包括供水、燃气工程抢险工作中所需的特殊防护费用;

  (3)符合规范要求的临时用电系统、标准化电箱、电器保护装置、电源线路的敷设、外电防护措施等(变配电装置的三级配电箱、外电防护、二级防护的防触电系统购置费用);

  3、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1)安全管理实施方案(制度)的编印费用;

  (2)安全标志的购置以及宣传栏的设置(包括报刊、宣教书籍、标语的购置)费用;

  (3)交通疏导、警示设施费用;

  (4)安全带、安全帽及脚手架、提升架等架体内外安全网的购置和检测费用;

  4、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5、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6、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7、除上述外,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建筑施工安全标准,购置施工安全防护用具、落实安全施工措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等直接所需的费用。

  四、安全生产保证金的管理

  项目收取第二次工程款后,按主合同造价提取5‰作为安全生产保证金进行提留,如进度款不够的,最多分三次进行提留。安全生产保证金返还时间为:土建工程竣工后十五天内返还,市政绿化工程完工后初验合格十五天内返还。安全生产保证金的提留和返还,按公司相关资金审批手续办理后,由公司财务执行。因项目部安全管理状况差而被上级或者公司处罚的费用直接从保证金中扣减;若项目部对安全隐患不落实整改的,可由公司组织整改,费用从保证金中扣减,金额不够抵扣的在工程进度款中继续扣减;一旦发生死亡事故的,扣除全部安全生产保证金,且最低金额为10万元,安全生产保证金金额不够10万元抵扣的,在工程进度款中继续扣减;发生重伤事故的,扣除安全保证金的20%,且最低金额为3万元,安全生产保证金金额不够3万元抵扣的,在工程进度款中继续扣减。除上述条款外,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公司按国务院439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五章法律责任的相关条款对项目部处以罚款。

  五、安全生产措施费的管理

  1、安全生产措施费的计提标准、金额、提取、收支、专款专用以及违反约定造成损失后赔偿等条款,由公司在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中明确规定。工程开工前,项目部需编制工程安全生产措施费使用计划。

  2、项目部根据施工合同明确的安全生产措施费支付原则,在工程进度请款时,对安全生产措施费用单独列项请款。项目第一笔安全生产费用的请款,由项目部提供相应金额的安全措施费使用计划。领款后,项目部必须专款专用,投入到本办法第三条规定“安全生产费用的开支范围”要求的安全生产投入中。现场项目部负责做好安全生产措施费支出的登记台帐,并负责收集相关费用支出凭证。现场项目部不按规定投入安全生产措施费或安全生产措施费落实不到位,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责令其改正,停止安全生产措施费用的拨付,同时上报公司领导。现场项目经理督促安全生产投入费用不力的,其奖罚与员工绩效考核挂钩。

  3、项目部从申请第二笔安全生产措施费用开始,必须向公司提供前一期安全生产措施费用投入情况、本期投入计划和过程费用支出凭证资料,上述资料作为公司安全生产费用拨付的支持材料。不能提供的,暂停安全生产费用的拨付,直至其提供为止。

  4、项目部、公司安全管理部、预算部、财务部各自建立安全生产投入费用台帐。其中,项目部负责建立项目安全措施费使用台帐,收集整理过程费用支出凭证;安全管理部负责建立各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内部拨付台帐,并监督安全生产费用的专款专用;预算部负责在批款过程中按规定费率计提安全费用,并按项目工程资金审批流程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专项审批程序,建立安全生产费用审批拨付台帐;财务部负责按《印发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建集[20**]92号文)要求建立相关财务凭证资料账目和相应财务报表。

  5、项目现场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不足形成重大危险隐患的,公司安全管理部门一经发现,有权立即暂停施工,停止安全生产投入费用的拨付。项目部必须严格按照公司的整改要求组织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项目部组织整改不力或者整改无效且经公司警告后仍不能消除的,公司有权自行组织整改措施,公司组织整改发生的人工、材料、机械费用,由公司在安全生产费用中扣除,安全生产费用额度不足的,在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编辑:www.pmceo.Com

篇2:医院基建科机械使用保养管理制度

  医院基建科机械使用保养管理制度

  为加强本项目部机械设备管理,提高机械的完好率、利用率,根据项目部实际情况,结合公司机械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订如下制度:

  1.使用机械设备做到定机定人,任何职工不得擅自使用,对非操作人员罚款10-50元/次,出现后果自负。

  2.操作人员要做好“日常维修保养记录”,反映“调整、润滑、坚固、清洁、防腐”十字作业状况。

  3.任何机械不得超负荷运转、作业,操作人员不准擅自离开岗位,更不能私自换人,否则对操作人员作出10-50元/次的罚款处理。

  4.项目部机械管理负责人每月检查不少于2次,并做好检查记录,反映安全操作和保养规程的执行情况,对机械保养有一定成绩者进行一定的表扬奖励。

  5.机械出现故障,应立即请机修人员进行检修,机修人员要及时对出现故障机械进行修理,机械绝对不允许带病作业。

篇3:安全投入使用制度

  安全投入使用制度

  一、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建立稳定的安全投入资金渠道,保证新增、改善和更新安全系统、设备、设施,消除事故隐患,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安全奖励,推广应用先进安全措施和管理方法,抢险救灾等均有可靠的资金来源。

  三、安全投入应能充分保证安全生产需要,安全投入资金要分类使用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范本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专款专用;

  四、施工单位应当编制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确定项目,落实资金、完成时间和责任人。

篇4: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制度

  个人防护用品涉及到职工的生产安全和健康,各单位必须根据职工的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件配备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并定期检查鉴定防护用品的性能。

  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范本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一、结合宣传企业文化,树立企业良好形象,各项目部应发分别适合于春夏季、秋冬季穿着的工作服给职工。禁止将劳动防护用品折合现金发给个人,发放的防护用品不准转卖。

  二、特种工作人员,必须发给专用工作服、鞋、帽等用品,还应配发统一样式的工作服以作它用。

  三、根据作业环境、岗位、安全帽、安全带、防毒面具、口罩、救生衣、下水衣、反光背心、帽等职工个人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按需配备,发现有损坏、影响安全的应予以及时更换。

  四、各单位对所发放的劳动防护用品,要教育职工爱护和正确使用,对不按规定正确使用的,属个人原因不爱惜而损坏、遗失的,予以批评教育外,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照价赔偿。对由此造成工伤事故和荣誉损失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防护用品的发放,各单位要制定具体的发放办法,并经使用人员签字,确保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到每个职工。

  六、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要保证,各单位应向国家认定的定点生产厂家、商店定制、采购,若因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问题而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篇5:施工设施、设备、材料维护、保养和检测使用制度

  施工设施、设备、材料维护、保养和检测使用制度

  一、为建设工程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的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

  二、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

  三、出租单位应当对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测,在签订租赁协议时,应当出具检测合格证明。

  四、禁止出租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

  五、在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六、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应当编制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并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

  七、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应当自检,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并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办理验收手续并签字

  八、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使用达到国家规定的检验检测期限的,必须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使用。

  九、检验检测机构对检测合格的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应当出具安全合格证明文件,并对检测结果负责。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