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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组织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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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组织纪律

  公司组织纪律

  一、如因需要调动职工工作岗位,安排加班突击性任务,每个职工必须从调动和分配,对不服从、不执者给予警告、处罚或开除处分。

  二、职工与科室、车间负责人在生产工作中发生矛盾,有意见分歧会发生其它方面问题,应逐级反映,不得越级,不准以任何理由停工,罢工。发现类似问题,经公司批评教育仍不悔改,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经济处罚和开除处分。

  三、因不服从管理,严重违反公司制度,受到公司开除处分者,公司罚没其全部收益。

  四、凡公司性的集体活动,各部门必须认真组织参加,如有不按公司统一部署要求完成的,对部门负责人批评并给予当事人20元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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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住宅区业主委员会及成员组织纪律

  住宅区业主委员会及成员组织纪律

  一、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担任。业主有损坏房屋承重结构的、违法搭建、破坏房屋外貌、擅自改变物业使用他质、无故欠交物业服务费或者专项维修资金、违法出租房屋等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情形且未改正的,不得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后出现上述情形的,应当按照业主大会确定的规则予以罢免。(《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业主委员会不得从事经济活动。(《苏州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不得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行之一的,经业主委员会决定,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终止:

  (一)不再是物业管理区域业主的;

  (二)丧失履行职责能力的;

  (三)索取、收受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单位、个人财物和报酬的;

  (四)不遵守管理规约、拒不履行业主义务的;

  (五)无正当理由连续缺席三次以上业主委员会会议的;

  (六)提出书面辞呈的;

  (七)其他原因不宜继续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的;(《苏州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八)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九)依法被限制人身自由的。

  有上述(一)(六)(八)(九)情形的,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立即自行终止,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其他情形的,经业主委员会决定终止其委员资格,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终止的,应当自终止之日起3日内将其保管的档案资料、印章及其他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移交业主委员会。(《关于印发〈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通知》建房[20**]274号第四十五条〉

  四、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当带头遵守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并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未经业主委员会授权,擅自利用业主委员会名义发表不实言论;

  (二)利用职务之便挪用、侵占其他业主财产或全体业主共有财产;

  (三)违反物业服务合同拒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利用职务之便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减免物业服务费;

  (四)私自泄露其他业主的隐私;

  (五)因工作严重失误造成共有财产重大损失或给业主委员会带来严重负面影响;

  (六)本人、配偶以及直系亲属在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企业工作;

  (七)业主委员会的委员存在代理;

  (八)从事与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管理相关的经营活动;

  (九)同时在2个或者2个以上物业管理区域内担任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

  (十)其他损害业主共同利益或者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行职责的行为。

  五、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的,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决定,并通告全体业主。(《关于印发〈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通知》建房[20**]274号第五十九条)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的,县(市、 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决定,并通告全体业主。(《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业主委员会不得向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收取保证金。(《关于印发做好业主委员会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苏房物[20**]2号第三条第二款)

  七、业主委员会不得擅自改变公共设施(包括公共绿地) 的用途。(《关于印发做好业主委员会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苏房物[20**]2号第三条第四款)

  八、业主监督委员会的地位

  业主大会可以设立业主监事会,履行业主大会赋予的职责,代表全体业主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业主监督委员会是监督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决议、决定情况的机构。业主监督委员会依据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以及业主大会的决定、决议及授权开展工作,对全体业主负责。业主监督委员会对本小区物业管理的具体工作无决策和实施权。

  业主监督委员会的职责

  接受、汇集业主对业主委员会及本区域物业服务工作的意见、建议;

  (二)监督业主委员会成员带头履行业主义务、遵守管理规约等情况;

  (三)业主监督委员会可向业主委员会提出监督意见或者建议,可以列席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会议,就特定的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监督业主大会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

  (五)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或业主大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十、业主监督委员会委员的条件

  (一)本小区业主;

  (二)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能坚持原则;

  (三)有必要的时间和精力;

  (四)具有一定的法律、管理、财务等相关知识;

  (五)遵守管理规约,履行业主义务,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

  (六)履行业主监督委员会委员职责,完成业主监督委员会布置的工作。

  业主监事会可聘请街道(镇)和居(村)民委员会工作人员,律 师和相关专业人员参加。

  业主监督委员会的组成和任期

  (一)业主监督委员会成员在业主或业主代表中产生,由3到5名组成,设业主监督委员会主任1名,由业主监督委员会成员选举产生。

  (二)业主监督委员会每届任期由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或业主大会明确,委员可以连选连任。

  (三)业主监督委员会委员通过自荐或推荐产生候选人。由业主 委员会(或筹备组)提交业主大会审议,经业主大会半数以上的票数 同意通过。

  (四)业主监督委员会成员确定后,由业主委员会(或筹备组) 在各楼道单元前公告。

  十二、业主监督委员会委员资格的终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员资格立即自行终止:

  1.提出书面辞呈的;

  2.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3.依法被限制人身自由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现委员资格中止情形的,业主监督委员会应当及时提请业主委员会召集业主大会审议决定终止资格,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1.丧失履行职责能力的;

  2.索取、收受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单位、个人财物和报酬的;

  3.不遵守管理规约、拒不履行业主义务的;

  4.无正当理由连续缺席3次以上业主监督委员会会议的;

  5.其他原因不宜继续担任业主监督委员会委员的。

  十三、业主监督委员会换届和委员补选当业主监督委员会换届或委员出现缺额时,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或业主大会的规定进行选举或补选。

  十四、业主监督委员会工作

  (一)会议制度

  业主监督委员会建立工作会议制度,会议应形成会议纪要,并送业主委员会备案。

  业主监督委员会工作会议可以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由主任召*议。经3名以上的委员提议以及发生应由业主监督委员会讨论、了解的事件时,及随时召开临时工作会议,会议应有过半数以上的委员出席方为有效。

  表决机制

  业主监督委员会的请求、建议、意见等报告,须经过半数以上委员表决确认,方能通过。业主监督委员会报告通过后应及时送交业主委员会备案。

  业主大会的召集

  1.业主监督委员会认为需要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应由全体委员联名书面建议业主委员会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业主委员会应在15日内书面答复业主监督委员会是否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2. 业主委员会在收到业主监督委员会的书面建议后15日内未有书面答复或答应召开但未及时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业主监督委员会应当提前7日向社区(居)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报告,可以提请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直接或者责令业主委员会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篇3:C街道组织纪律及廉政制度

  C街道组织纪律及廉政制度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街道工委、办事处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秉公办事,廉洁奉公。

  二、严禁拖欠、挪用公款;严禁索、拿、卡、要;严禁大吃大喝、铺张浪费,严禁在辖区内包揽工程或经商办企业。

  三、在公务活动中不收受礼金、礼品和有价证券;不得违规到下属部门或企事业单位报销车辆费用,一经发现查证属实者,

篇4: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组织部职责

  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组织部职责

  1.负责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和制度建设;

  2.负责委局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承办有关机构编制、干部人事、人员档案、工资福利等工作,配合机关党支部督促机关各室加强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委机关离退休人员的联系、服务、管理工作;

  3.负责承办县级单位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承办有关干部人事等工作,综合协调有关工作;

  4.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乡镇纪委领导班子建设,承办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和考察等干部人事工作,审核乡镇纪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拟任人选,指导乡镇纪委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

  5.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承办对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表彰奖励工作,负责委机关干部及其他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外出报备工作;

  6.负责组织办理拟提拔任用干部回复市纪委组织部和县委组织部意见工作;负责因公临时出国(境)备案和因私出国(境)办理等工作;

  7.负责本部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篇5:组织与纪律委员期末工作总结

  组织与纪律委员期末工作总结

  大一上半学年很快就将过去了,在过去的这半年里,我作为环专四班的 组织与纪律委员,主要完成了以下几个工作。

  一、组织好班里同学的生日聚会

  二、协助团支书组织团日活动

  三、协助班长,团支书组织班里的集体活动

  四、主持周末*

  本学期,我们班总过举行了两次生日聚会,为9,10,11,12这4个月出生的同学过了生日,在这两次聚会中,同学们的积极性都非常高,大家都表现出了很大的热情,应该说这个活动开展的还是比较圆满的。但是,在“迎新杯”篮球赛和拔河比赛中,大家的集体荣誉感还有待加强,参与的同学人数不是非常多,只有少数的同学积极参与了这个活动,特别是在拔河比赛的时候,这种现象尤其明显。当然,作为我们班的组织委员,我对没有及时的组织大家参加这项活动,还是有一定责任的,希望在以后,大家能提高对参与此类活动的积极性,我也会做好自己该完成的工作。

  在学期末的时候,开展了本学期唯一一次团日活动,活动举办的非常成功,大家的反响都很好,同学们表演的节目也十分精彩,这些活动的举办,能很好的丰富同学们的业余生活,让每个人都可以展示自己的特长。

  至于周末*,大家都能按时的参与,有特殊情况的,也会及时的向我或者班长请假,应该说,大家的重视程度都是非常高的,只是在班委报告班级情况的时候,希望大家能够更安静的倾听,这样才不会错过班委传达的一些信息。

  由于本学期是我第一次担任这个职位,对这个职务应该发挥的作用不是十分的了解,所以导致有一些工作没有很好,及时的完成,这对我来说,也是一种经验累计的过程,我相信在以后的工作与学习中,可以完成的更好。

  组织与纪律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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