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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A级旅游景区疫情防控期间安全开放工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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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A级旅游景区疫情防控期间安全开放工作指南

  广西A级旅游景区疫情防控期间安全开放工作指南(20**)

  一、景区开放前的准备工作

  (一)A级旅游景区(以下简称景区)开放时间服从当地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经批准或报备后有序受控开放。

  (二)景区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成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机构,由景区主要负责人负总责,根据防控工作部署和疫情动态变化,全面统筹落实疫情防控与有序受控开放工作。配备专门消毒人员,负责景区内各区域的消毒和检查落实工作,并建立消毒、检查等台账,做到有据可查、有迹可循。

  (三)制定《景区新冠肺炎防控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确保有效实施。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用品(口罩、体温检测仪、消毒液)等物资保障,确保满足防控和开放工作的需要。

  (四)按防疫工作要求严格员工管理。景区开放前,通过景区QQ群、微信群或单位内网等途径,完成员工疫情防控的全员培训,达到应知应会并具有应急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建立全体员工的身体健康档案,员工进入景区前须进行体温检测,并记录台账。减少员工聚集的活动,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和工作量。开展文明服务,注意咳嗽和喷嚏礼仪。

  (五)景区内封闭的人员密集场所,如岩溶洞、公共购物场所、娱乐场所、剧院、影院和表演场所等活动场所(旅游厕所除外),游泳池暂时关闭。

  二、做好游览活动全过程防疫工作

  (一)守住景区开放的“大门”。鼓励实行预约制等限流措施,日接待量不超过日最大承载量的50%,瞬间流量不超过最大瞬时流量的30%。购票入园的A级旅游景区要求游客自带口罩,实名制购票,并提倡推行电子门票,并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各种手段全面掌握游客基本信息,以便高效追踪管控。来自重点疫区的游客须填写《游客健康状况登记表》。游客服务(咨询)中心或景区出入口备有消毒液免费供游客使用。

  (二)做好公共场所和设施防疫工作。公共场所做到通风换气,中央空调和通风管道暂停使用,不能做到空气流通和空间开放的游客服务中心等公共封闭空间、公共交通工具暂时关闭或停止运营。公用设施、垃圾箱(桶)电子触摸屏以及为游客免费提供使用的拐杖、轮椅、雨伞、语音导游设备等物品须按疫情期间卫生防疫部门要求做好消毒工作。旅游厕所公共卫生间通风良好,卫生设施完善,须配备洗手液、一次性擦手纸,并确保供水正常和烘干机正常使用。增设废弃口罩回收专用箱(桶)。缆车车厢、游船、电瓶车、景交车等开放型内部交通工具如需使用,须按要求做好消毒工作,采取隔位就坐的方式控制乘坐人数,保证游客间距。

  (三)严格管理游览秩序。近距离服务游客的一线员工必须正确佩戴和摘脱口罩,并落实有效防护措施,与游客距离保持1.5米以上,尽量采用蓝牙耳机等电子设备讲解。加强景区内动物的防疫工作,禁止游客与动物的直接接触。强化景区停车场防控管理,团队和自驾车辆实行分区停放,车辆隔位停放,引导分散下客入园。团队游客应安排分时段、间隔性入园,提倡团队游客不超过30人,避免集中入园,实行分散式游览,严控人员聚集。

  (四)强化疫情防控和文明旅游宣传。通过短信、滚动屏、宣传视频等形式,营造文明旅游良好氛围,倡导游客文明旅游,减少聚集,注意个人防护。旅游景区入口醒目位置设立告示牌,提醒游客遵守相关防控的要求、常识和注意事项,并公布当地疾病控制中心电话。

  (五)做好联防联控。积极配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切实做好日常防控,设立临时隔离点。一旦发现疫情,及时启动预案,做好防控应急处置工作。强化与属地的防疫、公安、文旅等部门联动,对不配合体温检测、随意吐痰、乱扔垃圾等游客不文明行为要予以制止和劝导,对明显违反防控规范的游客或有关行为,第一时间报告当地防控有关部门处置。

  三、其他未尽事宜,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规范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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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三娘湾旅游景区疫情防控期间安全开放工作指南

  三娘湾旅游景区疫情防控期间安全开放工作指南(20**)

  一、景区开放准备工作

  (一)景区开放报批。三娘湾旅游景区开放时间服从钦州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经批准或报备后有序受控开放。

  (二)履行主体责任。旅游公司要切实履行景区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成立旅游公司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公司主要负责人负总责,根据防控工作部署和疫情动态变化,全面统筹落实疫情防控与有序受控开放工作,并把防控责任落实到部门和个人,确保各项措施执行到位。

  (三)建立疫情防控应急机制。旅游公司制定《景区新冠肺炎防控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确保有效实施。设立临时隔离点,一旦发现疫情,及时启动预案,做好防控应急处置工作。

  (四)储备防疫医疗物资。旅游公司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用品(口罩、手套、体温检测仪、酒精、消毒液)等物资保障,确保满足防控和开放工作的需要。

  (五)景区消毒。景区开放前应对办公区域、公共区域、厕所、设施设备等进行一次全面消毒;并开展检疫检查,营造安全的公共卫生环境。

  (六)安全生产检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景区安全隐患排查,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对观光车、游船等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测检修,确保景区游客生命及财产安全。

  (七)主动宣传引导。向社会公众开展景区防疫安全宣传,公开透明景区防疫工作情况,包括景区内餐饮、民宿的防疫工作情况,增强游客安全感,提升游客对疫情防控意识。

  (八)做好景区开放前动员工作。商三娘湾社区党支部、居委会,景区开放前,与三娘湾社区干部共同动员三娘湾社区群众特别是三娘湾社区餐饮、民宿经营业主,做好景区开放疫情防控的各项准备工作;指导餐饮、民宿经营业主签订疫情防控期间三方责任承诺书。

  二、干部职工、公司员工健康监测和管理

  (一)做好干部职工、公司员工健康监测和报告。做好干部职工、公司员工健康管理,掌握干部职工、公司员工出行轨迹等情况,对来自疫情严重地区的人员要实行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建立全体干部职工、公司员工的身体健康档案,实行“一进一测一登记”制度,每天上午、下午干部职工、公司员工进入办公区、景区前须进行体温检测,并记录台账,出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干部职工、公司员工如有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者不得带病上班,并应及时就医。

  (二)强化疫情防控培训。通过线上、线下等途径,完成干部职工、公司员工、景区餐饮和民宿员工疫情防控的全员培训,达到应知应会并具有应急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严格工作规范。严格落实“戴口罩、勤洗手、保距离”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办公区域多人办公须正确佩戴口罩。接待外来人员双方正确佩戴口罩。减少干部职工、公司员工聚集的活动,加强用餐管理,实行分餐或错峰就餐;减少召开会议数量,必须召开的会议应缩短时间、控制规模。开展文明服务,注意咳嗽和喷嚏礼仪。

  三、游览服务与管理

  (一)场所管理。封闭、人员容易密集场所(厕所除外),如科普馆、海水浴场暂时关闭。

  (二)设口罩临时供应点。在景区大门游客服务中心、中心停车场游客咨询点设立口罩临时供应点,方便游客、三娘湾社区群众购买口罩,对口罩实行个人限量平价供应。游客服务中心、游客咨询点或景区出入口备有消毒液免费供游客使用。

  (三)消毒人员配备和台账收集。旅游公司配备专门消毒人员,每天上、下午负责景区内各区域(办公区、景区大门、售票处、游客中心、游客咨询点、厕所、凉亭楼阁、游船等)进行1次消毒,并将每次消毒记录台账,做到有据可查、有迹可循。

  (四)守严景区开放的“大门”。要求游客正确佩戴口罩,实名制购票进入景区,引导游客购买电子门票,并严格要求游客扫描二维码出入景区,无法扫码的游客须进行实名登记。游客进入景区前测量体温,对体温高于37.3度、异常干咳、气喘的游客登记基本信息,报钦南区防疫部门处理。来自重点疫区的游客不予进入景区,并报告有关部门。

  (五)限制每日游客流量。对游客暂时关闭景区的东门和南门,引导游客通过预约等措施前往景区,景区日接待量不超过3000人,瞬间流量不超过2000人。

  (六)做好公共场所和设施防疫工作。公用设施、垃圾桶、电子触摸屏以及为游客免费提供使用的拐杖、轮椅、雨伞等物品须做好消毒工作,做到“一客一消毒”。旅游厕所公共卫生间通风良好,卫生设施完善,须配备洗手液、一次性擦手纸,并确保供水正常和烘干机正常使用。增设废弃口罩回收专用桶。

  游船和观光车采取隔位就坐的方式控制乘坐人数,保证游客间距,并按“一客一消毒”原则,做好游船、观光车消毒工作。

  (七)严格管理游览秩序。近距离服务游客的一线干部职工、公司员工必须正确佩戴和摘脱口罩,并落实有效防护措施,与游客距离保持1.5米以上。

  强化景区停车场防控管理,团队和自驾车辆实行分区停放,车辆隔位停放,引导分散游客入景区。团队游客应安排分时段、间隔性入园,团队游客一般不超过30人,避免集中入景区,实行分散式游览,严控人员聚集。

  (八)强化疫情防控和文明旅游宣传。通过短信、滚动屏、宣传视频、播音等形式,营造文明旅游良好氛围,倡导游客文明旅游,减少聚集,注意个人防护。旅游景区入口醒目位置设立告示牌,提醒游客遵守相关防控的要求、常识和注意事项,并公布钦州市、钦南区新冠肺炎防控咨询电话。

  (九)做好联防联控。加强与三娘湾派出所、犀牛脚镇卫生院等部门的联动,安排专门人员做好疫情和非法拉客逃票巡查、防控工作,对扎堆的游客予以劝导、疏散,引导游客之间保持1.5米以上距离,避免人群拥挤和聚集;劝导不戴口罩的游客正确佩戴口罩,对发现非法拉客行为予以严厉打击。景区讲解员应与游客应保持1.5米以上距离,尽量采用无线的电子设备讲解。

  积极配合三娘湾管理区、钦南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切实做好日常疫情防控。对不配合体温检测、随意吐痰、乱扔垃圾等游客不文明行为要予以制止和劝导,对明显违反防控规范的游客或有关行为,第一时间报告疫情防控有关部门处置。

  (十)加强景区内餐饮、民宿营业管理。按《三娘湾景区餐饮、民宿疫情防控期间营业指南》要求,指导景区内餐饮、民宿的室内空间及时通风和消毒,加强防疫,科学营业。要求景区餐饮、民宿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口罩;要求餐饮关闭没有通风条件的包厢,尽量引导游客到大排档、餐馆就餐时实行错峰就餐,尽量保持宽间隔、同一方向、独桌进餐,避免围桌聚餐;要求景区民宿客房落实“一日一消毒”制度,科学控制入住宾客数量,确保防控能力与接待能力相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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