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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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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

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房产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房产局: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打响以来,全省各地物业管理部门、物业服务企业把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为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深入贯彻*xxx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认真执行当地党委、政府工作部署,多措并举,全面参与到疫情防控工作中。全省物业管理部门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工作人员放弃春节假期,在缺少专用口罩、消毒器具等防护用品的情况下,全身心投入到疫情防控第一项,顶风冒雪,全力以赴做好秩序维护、安全防范、人员测温登记、清洁卫生、消毒杀菌等每项工作,默默守护和筑起了城市阻击疫情的坚固防线,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担起了巨大社会责任,已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好评。

  目前,全省疫情防控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效,也到了关键的节点,随着复产复工,外地人员返吉,疫情防控工作难度进一步加大,各地物业管理部门和物业服务企业一定要增强底线思维、坚定必胜信心,毫不松懈地坚持疫情防控工作,继续发扬不怕困难、持续作战的苦干实干精神,补短板,堵漏洞,持之以恒做好物业服务区域内疫情防控工作,共同构筑社区疫情防控“安全线”。

  一是继续做好住宅小区疫情防控。

  各地物业管理部门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按照当地党委政府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部署,在街道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积极履职尽责,参照省房地产业协会制定的《吉林省物业管理区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扎实做好住宅小区内的物业服务和疫情防控工作。物业服务企业要配合相关部门和社区进一步把外防输入抓实抓细,做好重点地区和省份来长人员监测跟踪和信息报送;把内防扩散抓实抓细,坚决防止人员聚集,做好日常巡查,及时劝阻和制止聚众打牌、不戴口罩、占用消防通道等行为,劝阻无效的,要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二是加强公共场所物业服务疫情防控。

  各地物业管理部门要结合落实分区分级精准防控要求和复产复工情况,督促相关物业服务企业突出重点环节、重点方向、重点部位,参照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制定的《物业管理区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加强对实施专业化物业服务的写字楼、养老机构、医院、商场、地铁等公共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物业服务企业要强化物业服务区域的环境卫生整治和清洁消毒,认真检查卫生防疫器材设备并及时更新补充,保证垃圾日产日清;在岗工作人员要佩戴口罩、加强防护,严格执行进入人员信息登记和体温检测,发现异常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报告。

  三是做好物业工作人员的安全保护。

  各地物业管理部门要督促指导物业服务等企业,加强企业员工自我防护,提升自主防范意识和能力;严格执行戴口罩上岗,做到勤洗手勤消毒,注重员工用餐安全;引导企业员工严格落实当地疫情管控政策,主动接受各类防疫检测检查,异地返程后自觉落实居家隔离观察措施。

  四是积极开展宣传引导。

  各地物业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基层单位、行业协会、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引导党员干部冲锋在前,争当表率,坚定站在疫情防控第一线。要注重发现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及时向我厅报送相关工作情况和重要信息,激励党员干部投身一线,担当作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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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铁岭市疫情防控期间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通知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通知

  各县(市)区城建局、市物业行业协会、市城市物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各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

  好全市住宅小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打赢打好疫情防控战。根据市委书记李世伟在市委市政府专项督查组报送的《铁岭市疫情防控工作专项督查报告》(第6期)作出的批示精神,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承担起疫情防控相关责任,切实把市委、市政府各项部署落实到实处。现通知如下:

  一、严格小区防控措施,联防联控构筑严密防线。社区是疫情防控第一道防线,全市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必须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应在小区张贴疫情防控宣传告示;对电梯轿厢(内外按钮)、楼道、单元大厅、地下车库、健身器材等公共部位和共有设施设备进行高频次消毒;排摸住户动态、为外来访客测量体温、重点监测疫区往返人员,物业服务企业应全力完成或者协助配合社区和有关部门完成疫情防控任务。

  二、最大程度发挥业主委员会作用。业主委员会应该第一时间配合街道、社区等相关部门,充分利用广播、微信、横幅等宣传工具,积极宣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相关知识、提高居民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营造全民动员、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疫情防控的氛围,主动承担疫情防控责任,协同社区和有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三、优化进出通道,严格车辆管理。所有物业小区实行封闭式管理,物业服务企业应安排人员在小区出入口处对进入小区的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对外地返回的人员做好登记备案。本小区车辆进出要严格落实登记制,外来车辆一律不得进入,车内人员一律按规定接受检测和信息登记,接待上级疫情防控检查组,要经证实后陪同进入小区开展工作。

  四、严格小区内部管理。坚持“非必需不外出”原则,建议小区业主一律不串门、不聚集,尽量不外出,外出必须佩戴口罩,无口罩不出门。要做好宠物管理和卫生防疫,严防宠物成为病毒传播源。要建立医废垃圾收集、运输台账,由环卫部门统一进行收集、运输、处理。对故意随地丢弃的要追究责任。

  五、严格落实防护措施。参与社区住宅小区封闭式管理的工作人员,均须知晓防护知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配备合格的口罩、手套、消毒液等防护用品。做好工作场所的通风换气、卫生保洁和消毒杀菌等工作,确保工作人员安全。

  六、严禁借疫情防控名义催缴物业费而延误疫情防控工作。从服务业主角度看,如果在业主、使用人生命受到疫情严重威胁时,采取不作为的服务态度,将会影响到一个企业的声誉。疫情防控期间,本着“安全第一、健康为主”的原则,对没有及时缴纳物业费、停车费等费用的业主,可在疫情结束后进行补缴或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如存在物业企业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市、县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将依据《物业管理条例》进行相应处理,对相关企业责任人进行约谈;情节严重的取消物业企业登记备案,并建议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移交公安、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要严格按照国家和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要求,秉持高效原则圆满完成与疫情斗争的各项工作,依法、依规做好企业内部用工管理,做好与各单位、部门的沟通、配合、协调工作,争取早日战胜疫情,恢复正常稳定的工作生活秩序。

  铁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年2月7日

篇3:陕西物业管理区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导则

  为进一步做好物业管理区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有关专家研究制定了《陕西省物业管理区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导则(试行)》,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项目应按照导则执行,业主自管项目、企事业单位家属区等可参照执行。

陕西省物业管理区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导则(试行)

  为贯彻落实*xxx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安排,根据目前严峻的疫情形势和应对疫情联防联控工作要求,制定本导则。

一、总则

  (一)本导则适用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物业管理区域疫情防控工作。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项目应按本导则执行,业主自管项目,可参照本导则执行。

  (二)本导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年6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次会议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号)、《医疗废物管理条例》(20**年12月29日国务院第138次常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8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公众防护指南》WS/T367-20**《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公共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卫生防护指南》等文件制定。

  (三)各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监督指导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本导则的各项要求。

二、基本要求

(一)组织保障

  物业服务企业应成立以公司最高管理者为组长的企业疫情防控指挥部。指挥部由组长、副组长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职责包括研究制定疫情防控应急方案;指导、检查公司各部门、各项目部疫情防控工作的开展情况;设立疫情防控应急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各项目的疫情物资采购、配送、员工安全防护等;并配合政府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等做好疫情防控和统计上报工作。各物业项目部成立项目疫情防控指挥部,配合政府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项目疫情防控指挥部应按本项目特点制定并实施疫情防控方案及应急预案;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物业项目组织架构中设疫情防控专人,做好疫情防控分工、协调、宣传、培训、保障、人员防护、现场管控、异常处置等工作。

(二)物资保障

  疫情防控物资应准备充足,包括基本消毒药品(包括84消毒液、含氯消毒剂、75%酒精、免洗洗手液等),防护器具(包括口罩、隔离服、手套、护目镜等),至少按周使用量提前储备;防控器具(包括测温设备、喷洒器具)。必要时配置对防护服、护目镜、防护胶鞋等进行消毒的紫外线灯。

(三)人员保障

  物业服务企业应确保疫情防疫工作人员充足,依据疫情情况合理调整各岗位人员作息时间,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制度;建立机动保障队伍,以备项目应急调配;进行人员情绪管理,如项目存在疑似人员,正确引导、避免恐慌;可按照激励机制,对在本次疫情防疫工作表现优秀的员工予以表彰和奖励。

(四)信息畅通

  物业服务企业应建立疫情防控信息沟通机制,开通24小时疫情上报通道,并确保有关疫情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与社区居委会和业委会共同组成疫情联防联控小组,沟通并开展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疫情防控协同工作;各项目应每日统计物业管理区域内疫情防控工作。对疑似感染病例必须严格按流程及时上报,杜绝瞒报、漏报等违规行为。

(五)经费保障

  落实所辖物业管理区域防控经费;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加快资金拨付使用,建立资金使用台账,确保疫情防控相关经费专款专用。

(六)疫情防控宣传

  物业服务企业应加强项目疫情防控的宣传管理,可采用包括纸质资料、电子文档等多种适宜沟通形式(应尽量避免面对面沟通)进行宣传。

  内部宣传包括演练防疫预案和作业指导规范(如测温规范、正确佩戴口罩、消毒喷洒作业)规范等要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知识、个人防护知识、居家防护知识等;

  对外宣传包括及时向业主和使用人通报或告知疫情情况防控要求。物业服务企业通报的疫情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来源可靠,不得擅自捏造、传播不实疫情信息。

  工作人员严禁私自转播、散布疫情信息。

(七)人员密集场所管控

  疫情期间,物业管理区域内人员密集场所(文化娱乐场所、健身房、儿童

  区域区、老人活动场所、会所、会议室等)禁止开业。

(八)疫情期间管理区域内所有的装修施工活动一律停止。

三、特殊要求

  (一)做好重点人群防护工作。积极配合政府和相关部门做好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重点加强对疫情地区来陕人员以及家庭成员在疫情地区工作生活、近期在疫情地区活动经历以及有疑似肺炎症状人员的观察,配合做好提醒、报告和隔离工作。

  (二)协助做好特殊群体服务。在保障防护安全的前提下,与残疾人、独居老人、行动不便的业主和使用人或其他有特殊需求人员进行定期沟通,了解特殊群体的需求和困难,及时向社区居委会和有关行政部门报告情况,协助特殊群体做好疫情防范工作。

四、人员和车辆出入要求

  (一)疫情期间,物业项目应尽量减少人行与车行出入口,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关闭所有非必行通道;人行与车行出入口均应设置疫情防控检查点,合理确定各检查点防控人员的数量,防控检查点实行24小时人员工作制度,每个检查点配备至少2个红外体温探测仪,对所有进入区域范围内的人员均需测量体温。可采用出入许可的门禁制度;对物业管理区域区域内业主和使用人要开展疫情防控排查工作,同时要做好来访人姓名、体温、联系方式、是否来自疫情地区或近期接触疫情地区人员、到访住址、进出时间等基本信息登记。

  严格控制非本项目业主和使用人及车辆进入物业管理区域(包括但不限于快递员、外卖员等人群及其车辆)。快递公司、外卖等所配送的物品应送至指定存放区域进行临时存放,由本项目业主和使用人自行领取。居家医学隔离人员的食品、蔬菜、药品等可由社区或物业人员送至入户门口。

  (二)开放式物业管理区域,建议采取临时封闭措施。确较难采取封闭措施的区域,每栋建筑物均要进行出入口控制。

  (三)提醒业主和使用人减少外出、戴口罩、不去疫区、不与疫区人员接触、外省返回人员应主动报备并采取医疗隔离措施等防控要求。

  (四)保证出入口监控设备完好。

  (五)生活保障性场所经营者应对客户出入进入测温,发现疑似人员禁止其进入,并立即与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或机构联系处理。

五、物业管理区域和设施的消毒

  (一)做好室外公共区域清洁和消毒工作。应按要求对室外公共区域进行消毒。进行消毒作业前,应至少提前告知业主和使用人,做好居家防护工作。

  (二)加强室内公共区域消毒,如停车场、设备间、大堂、走廊、卫生间、楼梯间等公共区域的清洁消毒管理和空气流通。应重视门把手、门禁和电梯控制面板、楼梯扶手等常触易传染病毒部位的消毒工作。做好消毒记录并公示。

  (三)电梯轿厢和电梯门应每日使用消毒液或医用酒精喷洒擦拭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电梯轿厢通风系统应处于常开状态,并确保正常使用。

  (四)做好垃圾转运站、工具房消毒。垃圾转运站每次作业完成后,应用消毒液和清水对墙面、地面、压缩装置、周围环境喷洒消毒和冲洗。

  (五)疫情期间建议不进行化粪池清掏作业,确必须清掏的,清掏人员需佩戴防护口罩,穿戴防护服、鞋套,清掏完成后需立刻对现场进行冲洗清理和消毒作业。

  (六)加强排水管沟的每日清洁消毒作业。

  (七)有疫情病例的建筑物,所有电梯轿厢、井道、层站和电梯机房,应全面消毒后再使用。

  (八)做好日常活动设施消毒工作。公共座椅、健身器材、儿童娱乐设施等室外日常活动设施要保持清洁卫生并每日消毒。

  (九)在物业管理区域醒目位置设置废弃口罩的专用垃圾桶,用于收集废弃口罩,每天对专用垃圾桶进行消杀,并设专人看管,派专人统一将废弃口罩移交相关部门集中处理,防止废弃口罩造成二次污染。

六、空调和通风设备的使用和消毒

  (一)疫情期间建议停止使用集中式中央空调的使用,封闭内循环的风口,采用开窗方式通风。必须使用集中式中央空调的,有外窗的房间,在使用时宜适当使外窗保持一定的开度;无外窗且没有设置机械排风的房间,可采用增加设置双向节能换气机的方式来增加房间的新风量。空调通风系统宜按全新风工况运行,防止回风带来的交叉污染。新风吸入口区域应定期检查,确保新风吸入口周边无污染、无杂物。

  (二)疫情期间增加空调通风系统中的空气处理设备的清洁消毒或更换频次,空气过滤器、表面式冷却器、加热器、加湿器、凝结水盘等易集聚灰层和滋生细菌的部件应及时消毒或更换。

  (三)地下车库的通风系统应增加开启频次,确保区域内空气流通。

七、重点区域使用要求

  (一)建议停用无外窗、无新风、无排风、使用量较大的密闭房间。

  (二)由于物业服务人员工作的流动性,应分设休息区域。休息区域应设有外窗、空调系统相对独立、面积应能确保较低的人员密度,并定期进行消毒处理,避免人员交叉感染。

  (三)保持卫生间良好通风,必要时应常开排气设施,强制排气。保洁员每天要对卫生间全面清洁喷洒消毒;使用消毒液或酒精对门把手、水阀等部位进行擦拭消毒,对地面、蹲位等进行湿拖消毒;对清洁工具进行浸泡消毒。

  (四)加强污水管道检查。疫情期间应对污水管道进行全面的检查,如发现有破损应立即维修。

八、疫情项目防控和消毒

  (一)物业管理区域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时,物业服务企业应立即上报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或机构,患病人应立即被隔离,在疾控部门指导下确定密切接触人员,并对相关环境实施消毒。

  (二)确诊病例所在区域,在疾控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消杀处理工作,禁止非本楼栋人员进出该区域,提示本区域客户尽量少进出,增加该区域消毒频次。

  (三)协助疾控部门对确诊病例所产生的垃圾按要求进行处理。

九、返岗复工疫情防控

  (一)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领导和部署要求,做好企业员工返岗复工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阻断疫情传播。

  (二)物业服务企业应对复工返回人员按要求进行信息登记和统计上报工作、协助社区和居委会对需居家医学观察隔离的人员提供必要服务。

篇4:市住建局物业管理区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市住建局物业管理区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指导物业管理区域科学有序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北海市物业管理区域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xxx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批示精神和自治区党委、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抽调相关部门精干力量,成立专项工作组,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发动社会广泛参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总体要求

  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的原则,实施群防群治、联防联控,开展网格化、地毯式管理,最广泛动员群众自我防护,最坚决防止疫情输入、蔓延、输出,最严格落实综合防控措施,最果断处置疫情,最有效控制疾病传播。

  三、组织领导及工作部门

  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及物业管理具体工作职责,特成立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如下:

  组 长:z(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z(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z(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房地产市场监管科长)

  z(北海市物业管理中心负责人)

  z(合浦县住建局副局长)

  z(海城区住建局副局长)

  z(银海区住建局副局长)

  z(铁山港区住建局副局长)

  z(北海市物业管理协会秘书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四个督查组,办公室设在市物业管理中心,四个督察组分别由合浦县、海城区、银海区、铁山港区住建部门各自抽调人员组成。

  市物业管理中心会同市物业管理协会负责指导、督查、检查全市物业管理区域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督查组负责辖区内物业管理区域疫情防控投诉的受理、核实、检查工作。

  四、工作任务

  (一)物业管理区域未发现病例

  实施“外防输入”的策略,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组织动员。市物管中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牵头成立由物业管理区域负责人、业委会成员、辖区派出所片警、社区工作人员等人员组成的物业管理区域防控工作组,发挥社区、街道办和物业服务企业三道防线,鼓励居民和志愿者参与,组成专兼职结合的工作队伍,实施网格化、地毯式摸排,重点核查湖北等疫情高发地区人员往来情况,对物业管理区域进行核查全覆盖,严密防控、严防死守,发现问题实时向辖区街道办和市物业管理中心报告。

  2.加强日常管理。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坚守岗位,坚持24小时值勤制度,不出现空岗、脱岗、串岗现象。督促工作人员佩戴口罩上岗服务。加强公共区域日常清洁和消毒,对二次供水设施要采取消毒、加强监控防疫措施。建立疫情台账,对新进入小区人员及车辆进行登记,对所有进入物业管理区域范围内的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充分尊重重点人员个人隐私,不得将其个人信息通过微信、微博、QQ等进行传播。

  3.及时告知信息。物业服务企业要发布告示,要求外来人员或从疫情高发地区返回人员立即到所在物业办公室进行登记,向业主及物业使用人发布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防控信息,提示出行、旅行风险。

  4.开展宣传教育。物业服务企业要充分利用大门出入口、楼道出入口、公告公示栏等公共空间,通过张贴通告、悬挂标语、喇叭播放、电子显示屏显示或微信公众号、微信群、QQ等多种形式将疾病防治核心信息传达到每一户、每个人;积极及时宣传推广官方发布的疫情防控知识、动态信息,对出现的谣言要坚决予以劝阻和制止。

  5.加强分类管理。对返(来)北海人员进行分类管控,入网、入格、入家庭,实行动态管理。物业服务企业对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从湖北返(来)北海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或有过湖北地区人员接触史的人员(或自查发现此类人员),要监督此类人员接受居家医学观察,不得外出,物业服务企业落实专人负责制,为其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确保落实到人、登记在册、上门观察,实时报告辖区街道办和市物业管理中心。对出现发热、气促、干咳等症状者,物业服务企业要及时报告辖区街道办和市物业管理中心。督促其他疫情高发地区来(返)北海人员主动自行隔离14天,外出时佩戴口罩;一旦出现发热,伴乏力、干咳等症状,督促其到定点救治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排查,并进行登记在册,实时报告辖区街道办和市物业管理中心。加强出租房管理和巡查,出租房内出现疫情,依法追究房东责任。

  6.加强环境治理。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大环境卫生整治力度,严格对物业管理区域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进行清洁、消毒和通风。物业管理区域组织开展以环境整治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病媒生物综合防治;及时组织开展全面的病媒生物防治与消杀,有效降低病媒生物密度。

  7.限制人员聚集。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关闭物业管理区域内儿童、会所、老人活动场所等人员聚集的场所,并开展清洁和卫生消毒工作。不得擅自开展社区文化、*以及各类商业推介等集体活动。

  8.维护社会稳定。物业服务企业要身体力行,模范践行疫情防控要求,带头弘扬社会正气,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开展物业管理区域排查和防控工作,必须服从有关部门统一安排、统一调度指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严防各类矛盾交织叠加,坚决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二)物业管理区域出现病例或暴发疫情

  当物业管理区域中,出现3例以下确诊病例,采取封闭楼栋的方式进行管理。出现3例以上确诊病例,采取封闭整个物业管理区域的方式进行管理。在上述8项措施的基础上,采取“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的策略,落实以下措施:

  1.严格密接管理。物业服务企业全面配合政府相关部门防控工作,发动工作人员对密切接触者进行规范管理,落实密切接触者居家医学观察措施。每日随访密切接触者的健康状况,为其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物业服务企业工作人员一旦发现或收悉密切接触者出现发热、气促、干咳等症状,立即上报辖区街道办和市物业管理中心。

  2.加强消毒隔离。物业服务企业要协助做好病例家庭、楼栋单元等疫点的消毒,并在疾控机构的指导下做好公共场所清洁消毒。居民出入社区时要佩戴口罩,物业服务企业要做到监督提醒。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充分认识做好物业管理区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复杂性,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一项最重要的工作来抓,认真落实政府部门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根据方案要求,明确责任分工,狠抓工作落实,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各县(区)住建局督促本辖区范围内的物业服务企业认真组织开展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项目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的工作责任。

  (二)联防联控,形成合力。市物业管理中心、一县三区住建部门要切实履行好各自的防控职责,强化部门协作,及时沟通信息,全面落实疫情排查工作措施,形成疫情防控工作合力,实现“有序、有力、有效、有度”防控新冠肺炎防控工作目标。

  (三)强化管理,严格追责。市物业管理中心、一县三区住建部门及市物业协会要加强现场检查和指导工作。我局将采取随机抽查、暗访督导等方式,对各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物业管理区域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督查,对积极配合并富有成效的物业管理服务单位,将在信用评价中依照程序给予加分;对措施不强、落实不力、不予配合,甚至拒不整改的,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一律对相关企业及责任人进行公开曝光,将涉事企业及相关责任人纳入行业诚信系统管理,取消当年全部评优评先资格。涉嫌违法违规的,会同相关执法部门开展严厉联合惩戒。构成犯罪的,一律由公安部门刑事拘留,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市物业管理中心联系电话:3067743,合浦县住建局联系电话:7192122,海城区住建局联系电话:2093991,银海区住建局联系电话:3210350,铁山港区住建局联系电话:8610158。

  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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