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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机械设备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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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机械设备的管理制度

  特种机械设备的管理制度

  为保证特种机械安全运行,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更好的为施工生产服务,根据有关规定,结合项目经理部特种机械的特殊性能和用途,特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法使用范围,各种类塔式起重机、履带起重机、汽车起重机、施工垂直提升设备、轮胎起重机。

  2、特种机械设备的安装,检验、报废与管理等,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规程、标准和常州市的有关要求。

  3、项目部应加强对特种机械设备的管理领导,安质部负责监察监督工作。

  4、对新购进的特种机械设备必须组织专门人员进行验收,按生产厂提供的技术资料核对。随机附件资料产品合格证必须完整无缺,验收人员必须签字。

  5、特种机械必须设有各类制动器,超负荷限制器,防倾覆行程限位和缓冲器,防碰撞和防爆炸装置,各种指示仪表,声光信号和其他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有效。

  6、特种机械的电器设备和电器线路,必须符合有关电器技术条 的规定,并附有检验合格的证明资料。

  7、使用特种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操作证必须按规定期限进行复检。

  8、操作特种机械设备必须严格按照该类型的机械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中严格注视各种指示标志,发现异常和异响立即关机,消除故障后才能继续开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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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钙制品公司设备管理制度

  钙制品公司设备管理制度

  设备管理工作是建立设备技术档案的先决条 ,完善的资料、完整的固定资产台帐是制定检修工作计划,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基础,为加强设备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①建立健全设备技术档案和台帐,资料必须齐全、准确。

  ②各车间的设备主人,应做好设备和维护保养工作,做到无渗漏,设备见本色。

  ③发生设备事故,应及时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及时组织抢修,尽快恢复生产。

  ④严格执行计量管理标准,做好各种计量器具的管理工作,加强对计量器具检查、造卡和入帐工作。

  ⑤设备投入运行前编制好运行操作规程和相关管理制度。

  ⑥编制设备检修更新改造计划,建立相关的管理制度

  ⑦设备报废由生产技术部提出申请交公司领导批准。生产班组不得自行拆卸,挪用其零部件,更不允许拆毁。

  ⑧设备的选型由生产技术部提出申请,由经理批准,综合事务部负责采购。

  ⑨做好设备无渗漏管理工作,准确统计密封点。

  ⑩生产技术部负责改善设备的技术性能,降低能源消耗,以获得最佳的生产效益和经济效益,应有计划地对所用科技含量低、能源消耗大的设备进行改选更新。

  ⑾设备管理要符合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和要求,电气设备要做好定期预防性试验年检工作,并做好记录。地下电缆、管道沿线应设醒目标志,消除种种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并采取防范措施。

  ⑿设备管理要符合文明生产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⒀设备管理要做到:仓库管帐、生产技术部管卡、班组管物的归口管理,分工负责,年终核对,做到帐、物、卡一致。

篇3:设备润滑管理制度

  设备润滑管理制度

  ①设备润滑是设备管理工作中及其重要的组成部分,是设备维护保养工作中关键环节,设备的润滑就是设备的命脉,搞好润滑工作,就能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防止事故发生,减少设备磨损,延长使用寿命,并降低功能的消耗,因此,必须建立设备润滑的业务管理。

  ②严格执行设备润滑五定:

  定点:研究每台设备的润滑部位和润滑点。

  定质:按照润滑图表规定的油质牌号用油,润滑材料必须经过检验合格,润滑装置和加油器具必须清洁。

  定量:

  在保证良好润滑的基础上,实行定量消耗和废油回收退库,防止浪费。

  定期:按照润滑卡片或图表规定的时间加油、添油和清洗换油。

  定人:按照专群结合的原则,规定每台设备什么部位归操作工人加油,什么部位归维修工、电工加油。

  ③建立设备的润滑档案和润滑图表,对设备的润滑做到设备管理员检查负责,维修工及操作工心中有数。

  ④换油以维修工为主,操作工配合设备管理员验收。

  ⑤每次换油后作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换下的废油及时回收。

篇4:石油设备有限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石油设备有限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四川**石油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公司”)以及所属各控股子公司的资金运作,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营运效率,完善内部控制机制,确保集团整体效益的最大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指所有币别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第三条 资金收支的范围包括企业进行筹资活动、投资活动、经营活动等发生的资金收支。

  第四条 公司财务部是公司资金运作的组织者,负责统一制定公司资金的管理办法,宏观掌握和控制公司资金筹措、运用及综合平衡,各控股子公司在公司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公司的资金核算工作。

  第五条 资金管理基本原则

  (1)时间价值原则。树立正确的资金时间价值观念,追求资金的最佳运用状态,讲究、考核企业资金使用的效果。

  (2)动态平衡原则。资金实施统一调度管理,强化货币资金收支动态平衡管理、量入为出、统筹兼顾。

  (3)融通资金原则。充分运用集团资源优势,努力拓展筹资渠道,及时、足额筹集到与公司经营发展相适用的资金。

  (4)责、权、利相统一原则。效率优先,实行资金有偿使用并与资金来源、资金周转效率、资金使用效果挂钩。

  (5)防范风险、确保安全原则。资金的筹集、投放采取事前分析、事中监控、事后报告的防范措施,确保资金安全。

  第六条 本制度适用**公司以及所属各控股子公司(宏天、友信、科贸等)。分公司若未特别提及,等同于子公司运用本制度。

  第二章 资金预算管理

  第七条 各子公司每年11月份根据**公司总体经营计划和战略部署,按照**公司统一要求,编制下年度资金预算,公司财务部汇总编制公司年度资金预算,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第八条 各子公司每月28日前按照年度资金预算,分解编制本公司下月资金预算并上报公司财务部,公司财务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各单位上报的资金预算进行审核后下达执行,各单位应按批准后的预算执行,如有特殊原因需追加或变动,应提前一周报财务部审批。次月10日前各子公司将上月资金预算执行情况按规定格式上报公司财务部,财务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照预算进行检查分析。

  第九条 在公司预算执行过程中,投资资金由公司总部按照年度投资预算和月度资金预算拨付,控股子公司由其自行安排,总部按预算检查;经营性资金由各单位安排,全资公司经营资金有缺口,由总部统一安排贷款。

  第三章 资金筹措

  第十条 公司筹融资实行集中统一安排、统一管理的制度。每年根据年度预算和经营需要确定公司的筹融资结构和规模进行筹融资。公司信贷资金筹措按照"统一授信、统一信贷、适度筹措、综合平衡"的原则,建立并保持与各大银行的战略合作关系,加强与银行广泛合作,避免信贷资金过于集中。严格控制公司信贷资金规模和融资成本,优先保证公司战略发展的信贷资金需求。

  第十一条 公司财务部以加强公司信贷资金保障能力、与银行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为目标,负责选择并确定授信,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总体融资需求,与银行协商确定授信额度,争取获得最优惠利率承诺和有利条款。

  第十二条 公司的投资项目、流动资金贷款。公司财务部根据有关部门拟订的可行性报告和投资方案,在投资风险、融资可行性等方面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上报公司分管领导、董事会;对于重大的融资投资项目,财务部参与可行性调研等前期工作。

  第十三条 对投资项目,投资主体(子公司)应向公司财务部提交书面贷款申请、董事会决议等必要材料,由公司财务部统筹安排贷款事项。

  第十四条 贷款原则上选择具有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银行作为贷款意向银行。财务部在综合考虑贷款优惠条件、贷款风险集中度等因素的基础上,综合平衡与各战略合作银行的关系,并与意向银行进行协商洽谈,争取最优惠贷款利率和有利条款。

  第十五条 公司财务部通过比较分析各种可行的贷款方案,提出方案分析和最优方案建议,上报公司领导审批,超出公司经营层授权的融资方案需提请董事会审批,批准后由财务部安排具体贷款事宜。

  第十六条 控股子公司应根据自身资金状况和项目进展情况,作好提款和还款计划;实施提款和还款计划,须事先报告公司财务部。

  第十七条 控股子公司签署贷款协议后,须将合同文本等相关文件及时报备公司财务部。发生其他特殊事项,须及时将有关资料报备公司财务部。

  第十八条 公司财务部根据公司与银行合作规划,结合所属公司票据融资需求,负责选择票据业务往来银行,综合平衡和统一安排票据额度和品种。所属公司办理票据贴现业务,应定期报备公司财务部;其中单笔业务贴现金额超100万元人民币的,须向公司财务部提交书面申请,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操作。

  第十九条 办理信用证、保理、其他衍生金融产品业务,由公司财务部统一操作。财务部严格按照与往来银行的交易协议,履行审批程序。

  第四章 现金、银行存款和账户管理

  第二十条 各子公司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财务部核定的限额,超过部分当天应存入银行,偏远地区可适度放宽,但应上报公司财务部。

  第二十一条 一切现金往来,必须收付有据,严禁白条、口谕。

  第二十二条 严禁代外公司或私人转账套现和大额度(5000元以上)支付往来或贸易现金。

  第二十三条 各子公司会计月终了会同出纳员盘点现金库存一次,保证账实相符,盘点表应随同会计报表一起上报。

  第二十四条 各子公司要严格依据国务院颁布的《票据法》和中华人民银行颁布的《支付结算办法》办理各种收支业务。

  第二十五条 在办理银行业务时,不准签发空头支票和超过银行存款余额的付款票据;严格控制加盖银行预留印鉴的空白支票和付款票据的使用,确需使用空白支票和付款票据的,要写明收款人和使用限额;不准出借本公司银行账户为外公司代收、代转款项。

  第二十六条 领用空白支票,必须注明限额、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并视金额大小按公司审批规定报批。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废支票均必须存放保险柜内。严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盖上印章。

  第二十七条 财务人员办理信汇、电汇、票汇(含自带票汇)、转账支付等付出款项,一律凭付款审批单办理。付款审批单应附入付款凭证记账备查。

  第二十八条 各子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银行颁布的《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和公司有关规定开立账户,不得在非经营所在地银行开立账户。各子公司除基本账户外,未经**公司财务部书面同意,一律不准在银行开立其他账户。对确因需要在银行开立其他账户的,必须报公司财务部书面批准。

  第二十九条 各子公司必须在**公司指定银行开立结算账户,主要收入和支出通过该账户结算。

  第三十条 银行账户必须遵守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账户只供本公司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出借账户供外公司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公司或个人代收代支、转账套现。

  第三十一条 银行账户的账号必须保密,各公司财务、业务等人员不得将本公司支出账户、账号提供给外公司,非经同意不准外泄 。

  第三十二条 银行账户印鉴的使用实行三章分管并用制。即:财务章由财务部经理保管,总经理私章和会计私章由本人或指定专人各自保管,不准由一人统一保管使用。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时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第三十三条 银行账户往来应逐笔登记入账,不准多笔汇总记账,也不准以收抵支记账。账核对账单时,由非出纳人员或指定人员逐笔核对"银行存款日记账"和"银行对账单",如有差错,应逐笔查明原因,分清错误与未达账项。

  第五章 资金收支管理

  第三十四条 下属各子公司商品收入及其他业务等收入款项必须纳入收入账内核算。

  第三十五条 为了加强资金集中管理,各子公司收入户和支出户必须在**公司指定银行开设,不得在其它金融机构开立收入账户。

  第三十六条 各子公司要严格按照计划安排支出,原则上凡是未上报计划的支出,财务部门不予付款。

  第三十七条 公司分级审批标准和权限管理如下:

  (1)支付货款、预付货款、定金的,物料款( )万元(含)以下的或董事会授权的金额最终由公司分管业务的副总审批;以上的最终由公司总经理审批。

  (2)购置、维修固定资产的,( )万元(含)以下的由下属公司、公司正、副经理和财务负责人共同审批;( )万元以上至( )万元(含)由公司分管资金的副总审批;( )万元以上的由公司总经理审批。

  (3)汇出境外的资金,( )万美元(含)以下的由公司财务总监和分管资金的副总审批;( )万美元以上的由公司分管资金的副总和总经理审批。

  (4)凡委托其他公司(人)代付款的,一律上报公司分管资金副总经理批准。

  (5)当审批人员出差时,由其指定代理人代为审批。

  第三十八条 同一项目(含同一笔贸易)应按合计总额报批,不得为逃避审批而分列报批、支付。

  第三十九条 各子公司财务部门对批准后的支付申请进行复核,在支付款项时,要有购销合同、劳务合同、结算原始单据和手续等,严格审核;纳入统一结算的款项支付,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办法办理;支付工程、劳务款项时,要按照有关合同和工程进度支付;发生工资性支付时,要有劳资部门编制的发放名册,并纳入工资总额之内;支付对外投资资金时,要有项目设立批准、合同等文件,按规定的用款计划并经批准后支付。

  第四十条 会计人员对一切审批手续不完备的资金使用事项,都有权拒绝办理。

  第四十一条 根据已获批准签订的合同付款的,应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出,不得提前支付,不得改变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经收款公司书面正式要求的不准改变收款公司(人)。

  第四十二条 各子公司应建立资金回笼情况的跟踪机制。凡付出款(物),各子公司财务必须逐项跟踪资金回笼情况,并按月汇总后上报公司。对到期的应收资金,各子公司应督促经办人员及时催收;发现问题的,应及时上报请示处理,严格按公司的应收账款、预付账款管理办法执行。

  第四十三条 各子公司每周末须将本周资金情况上报(包括货币资金余额、应收账款周报、预付账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余额)报公司财务部。

  第四十四条

  融资管理的具体运作管理详见《融资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

  第六章 资金管理责任制和风险控制

  第四十五条 各子公司要加强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完善本公司资金管理及核算制度,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约束机制,定期对资金管理工作进行检查。

  第四十六条 各子公司行政一把手是各项资金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财务部门负责人是主要负责人,负有重大责任。

  第四十七条 对于严格执行本规定且完成资金目标责任的财务会计人员,给予适当鼓励。

  第四十八条 出现下列情况的,视情节轻重,依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分别给予公司经理和财务部门负责人经济和行政处罚。

  (1)隐瞒销售收入、截留、转移资金,私设"小金库"。

  (2)未经公司批准或授权,擅自进行对外投资。

  (3)违反规定,擅自为公司外部公司提供经济担保。

  (4)违反规定,对外拆借资金。

  (5)违反本制度其他规定,情节严重的。

  第四十九条 公司实行债务统一管理。按照资产负债率和资本负债率控制目标制定合理债务规模,分析各种债务结构及比例,合理进行调整,加强风险控制。

  第五十条 公司及各子公司严格资金内部控制流程,各项资金业务应在授权范围内操作,任何岗位和个人不得超越操作权限。逐级落实资金风险防范责任制,实行具体操作、监督审核相分离。加强部门之间协调与配合,及时监控资金状况,及时识别与评估风险,并采取风险控制的对策。

  第五十一条 围绕公司经营业务的特点和需求,结合公司债务结构和现金流量情况,控制经营风险,坚决杜绝以投机为目的的其它金融衍生品炒作。

  第五十二条 各子公司要建立重大事项上报机制,对于重大事项,必须立即向公司财务部报告。重大事项包括:

  (1)本公司在金融机构的存款和代保管等有价证券到期已确认不能收回;

  (2)本公司银行账户被封;

  (3)存款金融机构关闭;

  (4)财务会计人员涉嫌经济犯罪;

  (5)债权人破产、失踪或死亡的。

  (6)其他重大事项。

  第五十三条 报告重大事项的责任人为下属各子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发生上述重大事项,各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应直接向公司财务部报告。

  第五十四条 融资管理的具体运作管理详见《融资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

  第五十五条 担保管理的具体运作管理详见《担保管理制度》等文件。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制订、修改并解释。此前**公司的相关管理规定,凡与本制度有抵触的,均依照本制度执行。

  第五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定。

  第五十八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

篇5:现代工厂设备管理制度:设备的操作

  现代工厂设备管理制度

  第七部分 设备的操作规程

  1、操作工人必须掌握“三好四会”基本功能要求,遵守操作“五项纪律”。

  2、操作工人必须熟悉操作设备的性能、结构原理和操作要领。要做到:操作熟悉,维护精心,不违反规范、超负荷使用设备。

  3、操作工人要执行“设备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严格做到:

  3.1工作前:空运转检查机床,并按润滑图表的规定加油;

  3.2工作中:遵守操作维护规程,正确操作,不许离开岗位;

  3.3工作后:认真清理擦拭,经常保持设备内外清洁。

  4、操作工人独立操作前,必须经过设备性能、工作原理、安全操作、维护保养等方面的技能教育和实际操作基本功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独立操作设备。

  5、改变或更换设备机型时,需重新培训考试。

  6、操作工人必须执行设备的交接班制度,每日班后应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7、发生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保护好现场并逐级上报,不得擅自处理。

  三好四会基本内容与五项纪律

  三好四会基本内容

  管好设备:操作者应管好自己使用的设备,未经领导同意不准他人使用。

  用好设备: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超负荷使用设备。

  修好设备:设备操作工人要配合维修工修理好设备,及时排除故障,按计划交修设备。

  会使用:掌握操作技能,正确使用设备。

  会维护:按时加油、下班清扫设备,保持设备内外清洁、完好。

  会检查:熟悉日常点检内容,完成好日常点检工作。

  会判断故障:熟悉设备性能结构,能及时鉴别设备的正常与异常,及时汇报异常情况,协同维修工排除故障。

  五项纪律

  1、实行定机定员 2、经常保持设备清洁,合理加油

  3、遵守交接班制度 4、管理工具、附件

  5、发现异常立即停车检查,并及时通知维修工。

  *参考报表:三好四会基本内容与五项纪律

  《设备交接班制度》

  《设备点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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