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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用地场平工程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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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用地场平工程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

  项目用地场平工程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

  2.1 安全生产目标

  我方在施工之中,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施工中严格执行国家及湖北省、武汉市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确保施工周围环境和施工人员的安全。我方的安全目标是:杜绝重伤以上人身伤亡事故:杜绝一切机械设备重大损失事故;杜绝交通运输责任事故;杜绝等级火灾事故;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

  2.2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本工程安全生产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一切规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总工为副组长,技术管理部、文明安保部部长、项目部专职安全员为成员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施工队设兼职安全员,形成一个强有力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体系。具体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见“安全施工管理组织机构图”。

  安全施工管理组织机构图

  2.3 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

  2.3.1 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职责

  ⑴ 对项目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全面领导和管理责任。

  ⑵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定有关的安全生

  产的制度、规定、措施。

  ⑶ 随时了解本工程安全生产状况,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分析安全情况,安全趋势,找出存在问题,采取措施并组织实施。

  ⑷ 施工前,组织制定安全措施,并向参加施工的全体职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经常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⑸ 审定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积极组织力量,确保计划实施,并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⑹ 每月组织一次全项目安全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检查施工方法、劳力组合、设备、工具、生产、安全设施等情况,及时消除隐患,项目部无力量解决的问题,要采取控制措施,并及时上报。

  ⑺ 组织定期安全教育和特殊工人的培训、考试工作。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⑻ 充分发挥安全人员的作用,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鼓励和支持他们大胆开展工作。

  ⑼ 发生重伤以上安全事故,及时上报,并采取预防重复性事故的措施,主持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事故调查报告。

  2.3.2 文明安保部长安全职责

  ⑴ 监督检查本工程项目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以及上级颁发的条例、规定、制度、办法、措施以及开展安全活动等情况。

  ⑵ 深入施工作业现场,掌握安全生产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遇有险情或危及人生安全时,有权暂停生产或指挥作业人员撤离险区,并立即报告给有关领导处理。

  ⑶ 参加安全会议及生产会议,参加伤亡事故与行车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改进和要求。

  ⑷ 监督检查和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及特殊工作工人的培训、考试工作。

  ⑸ 参加项目经理组织的定期与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用安全通知书等形式上报下达,限期改进。

  ⑹ 负责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监督或协助有关部门制订安全技术规则、安全操作细则、施工安全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⑺ 负责上报安全事故及安全统计表

  2.3.3 专职安全员职责

  ⑴ 监督检查项目部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以及上级和业主颁发的条例、规定、办法、措施以及开展安全活动等情况。

  ⑵ 制定详尽的安全施工措施,并监督执行。

  ⑶ 深入施工现场,掌握安全动态,提出整改意见,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遇有险情或危及人身安全时,有权暂停生产并指挥作业人员撤离险区,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⑷ 参加各种有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用通知书等形式及时上报下达,并要求违章单位限期改进。

  2.3.4 技术管理部长安全职责

  ⑴ 在施工技术管理过程中,贯彻执行上级和本单位有关劳动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制度、文件。

  ⑵ 在制订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作业计划时,同时制订安全技术计划。

  ⑶ 深入现场,检查施工方法、生产过程、工地布置、生产机具设备、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生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处理不安全因素,纠正制止违章作业,发现险情立即停止作业,将人员撤离险区,并及时报告项目部领导组织处理,

  ⑷ 负责提出临时生产设施的标准和设计图,经项目总工批准后,督促其实施。

  ⑸ 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其隐患提出整治方案。参加事故调查处理,并提出预防措施建议。

  2.3.5 施工队主任安全职责

  ⑴ 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指示,参与制订并实施安全措施,正确指导工班按照技术交底、施工规则、操作规程、安全规则、措施和各级安全制度等进行施工生产,不违章指挥。

  ⑵ 建立健全本施工队安全制度和岗位制度,对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加以解决。

  ⑶ 随时检查作业环境安全情况和生产机具、设备、道路、安全防护设施等完好情况,保证工人在安全状态操作。遇有紧急险情,应立即予以制止,并向项目领导报告。

  ⑷ 组织施工班组学习施工操作规程,对工人进行岗位操作教育,及时纠正忽视安全生产的思想,随时制止违章作业,教育工人正确使用机具、安全设备、防护用品和各种易燃、易爆物品。

  ⑸ 发生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向上级报告,并保护好现场,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安全活动情况应及时、准确记录。

  2.3.6 队兼职安全员职责

  ⑴ 落实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和队领导传达的有关安全精神和具体整改措施,将措施进一步细化并传达到班组。

  ⑵ 坚持现场跟班作业,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制止并报告处领导或项目专职安全员。

  2.4 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2.4.1 安全检查制度

  项目部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队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工班每天下班前进行一次检查。专职安全员全施工过程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将处理意见记入检查记录表中。对重大问题下发隐患通知书,提出有效对策,限期整改,及时复查。

  2.4.2 安全奖惩措施

  工程开工前,分别由公司对项目部,项目部对施工队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以责任书的形式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和奖惩条件,强化安全生产奖励和约束机制,推动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管理。

  2.4.3 安全教育

  ⑴ 开工前,对参加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组织学习安全法规和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⑵ 由项目总工程师或专职安全员根据当前施工项目及存在的问题,结合规范、规程上安全技术课。

  ⑶ 对特殊工种如:电焊工、各种机械操作司机、电工等进行培训,持证上岗。

  ⑷ 现场树立醒目的安全警示牌、标语及各种操作规程作业牌,营造安全生产良好的氛围。

  2.4.4交通安全措施

  ⑴ 汽车司机须持有效驾驶证或操作证。汽车在施工路段的行驶速度控制在20km/h,非施工路段不得超过40km/h。施工作业地段放缓速度,并鸣喇叭警示。汽车或施工机械在转弯路段、下坡路段、地势复杂路段、十字路口、交叉路口、路滑有水地段或雨天、雾天等情况下慢速行驶,并且随时注意两边的行人、机械、车或其它障碍物。

  ⑵ 出车前后对车或机械进行检查及保养,严禁机车带病作业。驾驶人员熟悉各自的机、车的安全操作规程,按章行驶或操作。禁止借车给他人使用。

  ⑶ 运料车进入施工路段时按指定地点进入工地,并听从指挥员的指挥,退车时注意后面的人、机、车,注意指挥者的手势或口哨声。

  ⑷ 危险或施工地段竖行车安全标志牌、指示标牌等行车安全措施。构造物两端或其难行地段,派人员加强养护。施工路段加强水车洒水,改善施工环境,增强员工及司机的可视度。

  ⑸ 汽车司机或机械操作员禁止过度疲劳或酒后驾驶或操作。

  2.4.5 施工用电安全措施

  ⑴ 所有机电操作人员要求持证上岗。所有机械设备、电器的电路、电阀开关均由专业电工(持有电工证)安装。

  ⑵ 使用标准配电箱和开关箱,电箱内开关电器定期检查,保证完整无损;电箱内设漏电保护器、总熔丝、分开关;动力、照明分别设置,并有良好接地接零保护。

  ⑶ 架空线设在专用电杆上并装横担和绝缘子,严禁乱搭乱接。外电线路必须保持安全操作间距,其最小间距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中要求的间距;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简称“保护零线”)。

  ⑷ 配电箱实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措施;架空线路须采用有足够的绝缘强度机械强度与导电能力的绝缘导线,凡绝缘层破损老化的均禁止使用。施工现场架设的输电线路采用三相五线制。线路档距内的架空线路接头数不得超过导线的50%。一根导线只容许一个接头。

  ⑸ 非电工人员严禁进入配电房内,严禁私自乱拉乱接电线,以防触电。并定期检查用电线路的完好程度,确保安全用电。

  2.4.6 施工机具安全措施

  ⑴ 进场施工机具设备在安装后或使用前必须经过安全部门的检查验收,施工机具的传动部分应具有符合要求的防护罩,电焊机必须有防御罩。

  ⑵ 各种施工机械的保险、限位、防护、指示器等要齐全可靠,驾驶员持证上岗,按规程要求进行操作。

  ⑶ 严格执行定期保养制度,做好操作前、操作中设备的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和防腐工作,严禁机械设备超负荷运行和带病运行。

  ⑷ 机械设备夜间操作配备专人监护和良好的照明。认真做好车辆机械的保养维护工作,车辆机械不得带病工作,不得违规操作,杜绝机械和车辆事故。

  ⑸ 吊运装卸作业时,须有专人指挥,装卸人员须穿戴好劳保用品。起吊前检查钢丝的磨损情况,锁仔、卡环、勾等是否卡紧、牢固。吊运过程中,有关人员不得站在被吊物件下面,严禁被吊机件下面有人经过,吊臂下面严禁站人。

  2.4.7 防火安全措施

  ⑴ 建立项目经理部、施工队、班组三级防火责任制,明确职责。

  ⑵ 建立动用明火审批制度,重点部位仓库、油库、木工间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一般部位职工宿舍、食堂等处设置常规消防器材,并对重点防火部位加强检查。

  ⑶ 施工现场用电,禁止乱拉乱接和超负荷使用,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⑷ 电、氧焊严格按操作规程,各种气瓶应有色标,气瓶间距不小于5M,距明火小于10M时应有隔离措施,并由持证人员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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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桩基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桩基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第一节安全目标

  安全目标:确保安全标准化工地,无伤亡事故,无火警事故。

  第二节建立安全保证体系

  第三节安全措施

  安全施工是促进工程施工的重要环节,在施工中经常进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技术素质,从各工序各环节开展,并贯穿工程施工的全过程,确保施工顺利进行。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必须先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学习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管理组织见上图。

  组织措施

  现场建立安全生产制度,设置专职安全员负责施工期间的全面安全工作,各工种、各班组设立兼职安全员负责具体检查工作。

  坚持执行施工前的安全技术交底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开展安全活动,认真执行安全规程和操作要求,严禁违章作业,杜绝各类事故发生。每天记录安全日记。

  安全用电

  (1)所用配电箱采用建设部规定的建筑施工统一的配电箱,实行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装置。主要电缆沿四周围墙架设。主要配电箱均作接地,以防止感应电伤人。

  (2)照明线路不能与动力线路混用,钻孔、搅拌机使用的拖缆,

  必须严格检查,不能使用绝缘性能差的或有破损的电缆。

  (3)机械设备(如钻机、电焊机等)移位、电缆检修时必须断电操作,严禁带电操作,并挂上警示牌。移位时,须有专人指挥,专人照看电缆,防止电缆压坏损伤。

  (4)移动电器、修理电器由专业电工进行,非专业人员严禁操作。

  防火措施

  (1)钻机、食堂、宿舍及材料仓库均设置灭火器。

  (2)施工当中,禁止明火、电炉、电热棒烧开水。

  现场施工操作区域防护措施

  (1)钻机传动轴与三角皮带传动系统设置封闭式防护罩。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配带上岗证,上塔操作配带安全带,塔上作业,塔下禁止站人。

  (3)钻机移位多垫枕木,垫平枕木,垫牢枕木。

  (4)泥浆池、排污池四周设置围栏,栏杆材料选用脚手架,防护高度应有一米左右。泥浆泵架设在泥浆池中的长枕木上,操作区搭设木板等操作台。并保持干净,防止操作人员滑入泥浆池中。

  (5)砼浇筑结束后,应做到及时回填土。

  安全操作

  (1)吊放钢筋笼采用无损钢丝绳,并用U形环十字卡牢钢筋笼的主筋与加强筋部位,以以防止滑扣。

  (2)成孔操作应特别注意加钻杆和提钻,操作时提引器的缺口必须朝下。

  (3)施工中任何操作者均不能擅自离开各自的操作岗位。

  (4)上班时不得喝酒,打瞌睡。

  安全交通

  现场车辆出入口,铺设钢板,设立专人负责指挥车辆进出。特别是运输施工材料和排污泥浆时,车辆进出较多,要加强管理,以免发生意外。

  夜间施工

  现场配设二台探照灯和各类照明灯具,灯具高出操作面2.5m,使任何一个操作和人行通道都有足够的亮度。

  第四节文明施工目标

  文明施工目标:实现标准化管理,创文明标化工地

  第五节文明施工措施

  本工程必须确保文明施工标化工地,这是公司对本工程的基本要求之一。我们将依据JG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GB/T19002ISO9002标准借鉴以往工程创标化、优胜工地成功经验,针对该工地在院内作业,文明施工要求较高的特点,我们将强化文明施工,创建标准化施工现场。精心安排、合理布置、加强管理力度,做到文明施工。使施工现场和周边环境自始至终保持一个干净、整洁和清静的环境。为此在本工程施工中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场容场貌、生活卫生:

  1、施工现场封闭施工,并根据总包布置,编写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宣传口号、标语。

  2、施工现场除部分布置绿化外,其余道路、地面均混凝土硬化,现场设畅通排水沟,做到无积水、无滴流水和长流水现象。对施工中的泥浆水、清洗水必须经过滤后,再排入地下水道。门口挖设冲洗槽,垫钢筋网片,运输车辆出场均要检查车轮,出场前用高压水枪冲洗,做到不将砂泥带出施工场地,排污(废泥浆外运)用密封槽罐车外运排放,做到不溢流、不污染环境,外运至指定场所堆置。

  3、现场配电箱、开关箱喷银粉漆,所有机械设备按CI手册喷绘标志,统一编号、标识。另在现场适当位置布置标语、安全警示牌。

  4、"四小"设施:

  ①宿舍搭设彩色钢板房,统一布置衣橱、工具箱、床位等,统一敷设电线,安装电器,统一定时送电断电,并制定寝室卫生检查标准,定期检查,按标准进行奖罚。

  ②食堂按标准搭设,外墙刷白,灶面和2m高的内墙面贴瓷砖,地坪贴防滑地砖,安装纱门和纱窗,生、熟食分开存放,设置专用的生食间和熟食间。

  ③现场办公室、接待室、会议室地面铺地砖墙上挂组织体系、岗位职责等,办公桌(椅)统一型号,统一布置,桌上只放桌旗、台历和茶杯、烟灰缸。

  ④现场设水冲式男女厕所,内外粉刷,大便槽用砖砌挡板将蹲位隔开,专人打扫,定期除蚊(蝇)消毒,有卫生制度。

  5、现场材料按场布图和ISO9001贯标文件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分类堆放和标识。

  6、现场人员按各自岗位配戴相应种类安全帽和胸卡,门卫保安着统一制服,仪表举止得体,严格按门卫制度执勤,闲杂人员、未按要求配帽(卡)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进出人员必须进行登记。

  7、挖出的杂填土和场区施工遗弃的废料集中堆置,不定期外运处理;废泥浆采用车辆密封液灌装载,根据每孔需要不定期外运处理。严防泥浆外泄。

  8、泥浆循环系统的管理是文明施工的重点,场地管理人员要随时注意该系统工作是否正常,遇异常情况必须及时处理,以保证施工场区干净、整洁、卫生。经常清洗设备、车辆,保持良好的场容场貌。

  9、为保持施工场地安全及文明施工,孔内未灌浆部分的桩孔及时回填处理。

  二、管理措施与文明建设:

  1、本工程委派专人负责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并以分值的形式记录,到月终在班组承包效益中实现奖罚。

  2、施工人员在每日上午上班前对班组文明作业进行现场施工交底。

  3、班组在下班前十分钟必须做好工具材料、垃圾的清理,文明施工。

  4、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建立宣传教育制度。

  5、坚持以人为本,加强人员管理和班组建设。教育职工遵纪守法,提高企业整体管理水平和文明建设。

  6、积极开展共建文明活动,树立建筑行业和企业榜样。

篇3: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施工安全管理,维护人身和财产安全,保障安全生产投入,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广州市建筑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结合我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所指的安全生产投入,是指按上级和集团文件规定的安全生产保证金和安全生产措施费。其中,安全生产保证金计提标准为主合同造价的5‰;安全生产措施费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各类工程类别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为:房屋建筑工程为工程造价的2%;市政公用工程为工程造价的1%;机电安装工程为工程造价的1%。安全生产措施费必须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

  二、公司安全生产投入管理的主控部门为安全管理部,协办部门为工程部、机电设备部、经营部、预算部、财务部,分管领导为生产副总经理、总经济师。

  三、安全生产费用的开支范围:

  1、完善、改造和维护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1)基坑临边防护和坑壁内支撑、基坑支护的变形监测及危房鉴定加固费用;

  (2)楼梯口、电梯口、通道口、预留洞口、阳台周边、楼层周边以及上下通道的临边安全防护费用;

  (3)起重机、塔吊等起重吊装设备(含井字架、龙门架)与外用电梯的安全检测、安全设施防护装备(含警戒标志)费用;卸料平台的临边防护、层间安全门、防护棚等设施费用;

  (4)施工机具和临时防雨工棚和外围护栏的安全保护设施费用;

  (5)隧道施工等地下作业中的通风、低压电配送等有关设施、监测费用和上下层间安全防护费用;

  (6)用于水上、水下作业救生设备、器材购置和设置临边防护、警示设施费用;

  2、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1)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配置以及保健急救措施的费用;

  (2)抢救应急措施设备费用,包括供水、燃气工程抢险工作中所需的特殊防护费用;

  (3)符合规范要求的临时用电系统、标准化电箱、电器保护装置、电源线路的敷设、外电防护措施等(变配电装置的三级配电箱、外电防护、二级防护的防触电系统购置费用);

  3、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1)安全管理实施方案(制度)的编印费用;

  (2)安全标志的购置以及宣传栏的设置(包括报刊、宣教书籍、标语的购置)费用;

  (3)交通疏导、警示设施费用;

  (4)安全带、安全帽及脚手架、提升架等架体内外安全网的购置和检测费用;

  4、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5、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6、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7、除上述外,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建筑施工安全标准,购置施工安全防护用具、落实安全施工措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等直接所需的费用。

  四、安全生产保证金的管理

  项目收取第二次工程款后,按主合同造价提取5‰作为安全生产保证金进行提留,如进度款不够的,最多分三次进行提留。安全生产保证金返还时间为:土建工程竣工后十五天内返还,市政绿化工程完工后初验合格十五天内返还。安全生产保证金的提留和返还,按公司相关资金审批手续办理后,由公司财务执行。因项目部安全管理状况差而被上级或者公司处罚的费用直接从保证金中扣减;若项目部对安全隐患不落实整改的,可由公司组织整改,费用从保证金中扣减,金额不够抵扣的在工程进度款中继续扣减;一旦发生死亡事故的,扣除全部安全生产保证金,且最低金额为10万元,安全生产保证金金额不够10万元抵扣的,在工程进度款中继续扣减;发生重伤事故的,扣除安全保证金的20%,且最低金额为3万元,安全生产保证金金额不够3万元抵扣的,在工程进度款中继续扣减。除上述条款外,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公司按国务院439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五章法律责任的相关条款对项目部处以罚款。

  五、安全生产措施费的管理

  1、安全生产措施费的计提标准、金额、提取、收支、专款专用以及违反约定造成损失后赔偿等条款,由公司在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中明确规定。工程开工前,项目部需编制工程安全生产措施费使用计划。

  2、项目部根据施工合同明确的安全生产措施费支付原则,在工程进度请款时,对安全生产措施费用单独列项请款。项目第一笔安全生产费用的请款,由项目部提供相应金额的安全措施费使用计划。领款后,项目部必须专款专用,投入到本办法第三条规定“安全生产费用的开支范围”要求的安全生产投入中。现场项目部负责做好安全生产措施费支出的登记台帐,并负责收集相关费用支出凭证。现场项目部不按规定投入安全生产措施费或安全生产措施费落实不到位,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责令其改正,停止安全生产措施费用的拨付,同时上报公司领导。现场项目经理督促安全生产投入费用不力的,其奖罚与员工绩效考核挂钩。

  3、项目部从申请第二笔安全生产措施费用开始,必须向公司提供前一期安全生产措施费用投入情况、本期投入计划和过程费用支出凭证资料,上述资料作为公司安全生产费用拨付的支持材料。不能提供的,暂停安全生产费用的拨付,直至其提供为止。

  4、项目部、公司安全管理部、预算部、财务部各自建立安全生产投入费用台帐。其中,项目部负责建立项目安全措施费使用台帐,收集整理过程费用支出凭证;安全管理部负责建立各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内部拨付台帐,并监督安全生产费用的专款专用;预算部负责在批款过程中按规定费率计提安全费用,并按项目工程资金审批流程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专项审批程序,建立安全生产费用审批拨付台帐;财务部负责按《印发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建集[20**]92号文)要求建立相关财务凭证资料账目和相应财务报表。

  5、项目现场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不足形成重大危险隐患的,公司安全管理部门一经发现,有权立即暂停施工,停止安全生产投入费用的拨付。项目部必须严格按照公司的整改要求组织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项目部组织整改不力或者整改无效且经公司警告后仍不能消除的,公司有权自行组织整改措施,公司组织整改发生的人工、材料、机械费用,由公司在安全生产费用中扣除,安全生产费用额度不足的,在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篇4: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督措施

  工程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监督措施

  (一)每位到现场的监理人员时刻不忘对安全检查监督,时刻树立"安全第一"的观点。

  (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时,要求承包人必须有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督促承包人严格执行《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及重庆市颁发的有关安全规程,全措施未落实不得贸然开工。

  (三)要求承包人"施工组织设计"必须有控制施工对环境、噪音、交通等影响的文明施工措施,并监督落实。

  (四)安全监理的任务和主要工作

  安全监理的任务主要是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督促承包商按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组织施工,消除施工中的冒险性、盲目性和随意性,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有效的杜绝、控制和减少各类伤亡事故,实现安全生产。

  安全监理的具体工作主要是:

  1.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国家现行的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的规章和标准;

  2.督促承包商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3.督促承包商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及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审查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

  4.检查并督促承包商,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落实分部,分项;工程或各工序,关键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

  5.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文明施工、卫生防疫等项工作;

  6.不定期的组织安全综合检查,可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进行评价,提出处理意见并限期整改;

  7.发现违章冒险作业的要责令其停止作业,发现隐患的要责令其停工整改。

  (五)安全监理程序

  1.安全监理的阶段划分及工作内容

  在建筑施工中,安全监理工作可分为四个阶段,即招标阶段的安全监理、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理、竣工验收阶段的安全监理。

  2.招标阶段的安全监理

  受业主委托实施安全监理的,应协助做好以下工作:

  2.1审查承包商的安全资质

  2.2营业执照

  2.3施工许可证

  2.4安全资质证书

  2.5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安全专业人员的配备等

  2.6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管理网络

  2.7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8各工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2.9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情况

  2.10主要的施工机械、设备等的技术性能及安全条件

  2.11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对企业的安全业绩改评情况

  3.协助拟定安全生产协议书

  安全生产协议书有两方面的内容,一是业主和承包商之间的安全协议,另一个是总承包商和分包商的安全生产协议。

  3.1业主和承包商的安全协议。在招标阶段就要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

  3.2业主有责任为施工单位提供必要的设施;并为施工过程中,所需要的安全措施及管理,提供足够的资金。为保证施工人员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健康、创造条件。

  3.3承包商的安全生产责任:

  ○1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法规和标准的要求,结合工程特点,编制安全技术措施,遇有特殊作业(临时用电等)还要编制单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

  ○2贯彻落实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实行科学管理和标准化管理,提高安全防护水平,消除不安全隐患;

  ○3建立健全并认真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各项规章制度,做到预防为主,杜绝和减少伤亡事故;

  ○4有责任对职工进行入场前及施工中的安全教育,并进行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5施工中必须使用合格又具有各类安全保险装置的机械、设备和设施等;

  ○6对于发生的伤亡事故要及时报告、认真查处。

  3.4总、分包单位的安全协议:总包单位要统一管理分包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为分包单位提供符合安全和卫生要求的机械、设备和设施,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3.5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

  3.6制定安全监理程序。任何一个工程的工序或一个机构的生产都有相应的工艺流程,如果其中一个工艺流程未进行严格操作,就可能出现工伤事故。因此安全监理人员在对工程安全进行严格控制时,就要按照工程施工的工艺流程制定出一套相应的科学的安全监理程序,对不同结构的施工工序制定出相应的检测验收方法,只有这样才能达到对安全严格控制的目的。在监理过程中安全监理人员应对监理项目做详尽的记录和填写表格。

  3.7调查可能导致意外伤害事故的其它原因。在施工开始之前,了解现场的环境,人为障碍等因素,以便掌握障碍所在和不利环境的有关资料,及时提出了防范措施。这里所指的障碍和不利环境着重是图纸未表示出的地下结构,如暗管、电缆及其它构造物。或者是建设单位需解决的用地范围内地表以上的电讯、电杆、树木、房屋及其它影响安全施工的构造物。当掌握这些可能导致工伤事故的因素后,就可以合理研究制定监理方案和细则。

  3.8掌握新技术、新材料的工艺和标准。施工中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应有相应的技术标准和使用规范。安全监理人员根据工作需要与可能,可以对新材料、新技术的应用进行必要的了解与调查,以求及时发现施工中存在的事故隐患,并发出正确的指令。

  3.9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要对承包商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单项工程安全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查。承包商对批准和安全技术措施应立即组织实施。做财力、物力、人力方面的准备,做到准时、准确到位。对需修改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承包商修改后再报安全监理人员审查后,才能实施。

  3.10承包商开工时所必须的施工机械、材料和主要人员已达现场,并处于安全状态,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已经到位。

  3.11审查承包商的自检系统。虽然安全监理是对施工的全过程进行安全的监督和管理,但作为安全监理人员,不可能对每一工程分项工程的每一部分进行监控,只能进行部分抽检。因此工程开工前应尽早监督承包商进行安全教育,成立承包单位的安全自检系统,要求施工中的每一道工序必须由承包单位按安全监理规定的程序提供自检报告和报表。

  3.12承包商的自检人员对保证安全施工起着重要的作用,因此要承包商的自检人员有良好的、全面的安全知识和职业道德。安全监理人员必须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随时对承包商自检人员的工作进行抽检,掌握安全情况,检查自检人员的工作质量。

  3.13承包商的安全设施和设备在进入现场前(如漏电开关、安全网等)的

检验。安全监理人员应详细了解承包单位的安全设施供应情况,避免不符合要求的安全设施进入施工现场,造成工伤事故。在安全设施未进入工地前,可按下列步骤进行监督:

  a承包商应提供拟使用的安全设施的产地和厂址以及出厂合格证书,供安全监理人员审查;

  b安全监理人员可施工初期根据需要对这些厂家的生产工艺设备等进行调查了解;

  c必要时对安全设施取样试验,要求有关单位提供安全设计的有关图纸与设计计算书等资料,成品的技术性能等技术参数,经审查后,以确定该安全设施的使用。

  (六)施工阶段安全监理

  工程项目在施工阶段,安全监理人员要对施工过程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的监理。

  1.工程项目安全监理依据

  2.设计的施工说明书

  3.本工程委托安全监理合同书

  4.经过审定的施工组织中安全技术措施及单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5.《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及其它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

  6.企业或项目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7.安全生产责任制

  8.关于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若干规定

  9.施工现场防火规定

  10.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政策和规定。

  11.项目安全监理职责

  12.安全监理与业主的关系在建设项目实施阶段,安全监理受托于业主,代表业主按安全监理合同规定的范围,全权处理关于施工中安全的一切事宜。

  13.安全监理与承包商的关系安全监理与承包商的关系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但安全监理与承包商应本着尊重、协助、督促、检查的精神,基于与施工单位目标一致的共识,协助承包商完善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制度,并按规定进行必要的抽查和验证。

  (七)安全监理方法

  1.审查各类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

  2.审核进入施工现场各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和证明文件

  3.审核承包商提交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

  4.工地的安全组织体系和安全人员的配备

  5.审核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的使用安全技术方案及安全措施。

  6.审核承包商提交的关于工序交接检查、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检查报告。

  7.审核并签署现场有关安全技术签证文件

  8.现场监督与检查

  a日常现场跟踪监理,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安全监理人员对各工序安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现场检查、验证施工人员是否按照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和按规程操作。

  b对主要结构、关键部分的安全状况,除进行日常跟踪检查外,视施工情况,必要时可做抽检和检测工作。

  c对每道工序检查后,作好记录并给予确认。

  9.如遇到下列情况,安全监理可下达"暂时停工指令"

  10.施工中出现安全异常,经提出后,施工单位未采取改进措施或改进措施不符合要求时。

  11.对已发生的工程事故未进行有效处理而继续作业时

  12.安全措施未经自检而擅自使用时

  13.擅自变更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时

  14.使用没有合格证明的材料或擅自替换、变更工程材料时。

  15.未经安全资质审查的分包单位的施工人员进入现场施工时。

篇5: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理措施手段

  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理措施及手段

  为了贯彻执行国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组织体系,在本工程施工阶段监理中,我们将根据《条例》的要求,尽到监理的安全责任,控制监管建设工地的安全生产。

  一、安全与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目标

  通过监理控制,施工单位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念,安全文明施工施工技术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工程无安全事故、无重大安全设备事故。

  二、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理措施内容:

  (1)控制现场的不安全设施(2)控制施工人员的不安全行为(3)控制现场的不安全过程(4)加强作业环境的防护

  三、安全监理的措施及手段

  (一)事前控制的措施及手段

  (1)制定监理部分职责和评价标准以及安全管理工作管理流程,编写安全监理细则,确定安全管理的方法、流程。

  (2)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施工安全规范、检查监督施工单位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施工管理措施。

  (3)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责任制度和操作规程,对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资格进行核查;现场检查,确定作业人员是否按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和规程要求进行操作。

  (4)督促承包商建立健全并有效运行安全生产管理和保证体系,安全员必须按规定配置和到位;

  (5)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使之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针对基坑开挖,大型构件吊装、特种模板支架搭拆等施工难度大的专项方案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组织专家论证,确保施工安全。

  (二)事中控制的措施及手段

  在实施监理过程中,检查进场人员,设备、机具、装备对主要结构、关键部位的安全状况,视施工情况,组织抽检和检验工作(如脚手架、承重支模架、塔吊运转和临时用电等)设施是否符合安全施工要求。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业主,如拒不整改,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同时还应做好以下几方面:

  (1)督促施工单位完善技术和操作规程,根据文明施工管理目标,结合施工现场环境,确保地下管线通畅安全。

  (2)督促施工单位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施工过程中的噪声,夜间连续作业施工,必须协助申办环保许可证。

  (3)督促施工单位对进入口,施工围墙,临时设施按要求布设,做好各种防护设施,防止施工中产生的尘土、废弃物飘散,进出车辆必须冲冼,做好新区路面保洁。

  (4)检查施工单位按照卫生标准和环境卫生作业要求做好生活卫生管理。

  (5)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安全文明标化,作业人员挂牌上岗,总、分包管理规范、协调。

  (6)日常现场跟踪监理,根据工程进展情况,监理人员要求进行对特种作业员(电工、电焊工、起重工、架子工等)上岗资格进行核查;现场检查、验证作业人员是否按照专项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和规程要求进行操作。

  (7)对主要结构、关键部位的安全状况,视施工情况,组织的抽检和检测工作(如外脚手架、同层验收、承重支模架分项验收,塔吊运转验收和临时用电,临边洞口的巡视检查)。

  (8)检查现场消防设施的完好情况,并对其进行抽样试验确定其有效性;

  (9)检查吊篮等高处作业人员和作业设备的安全性,必须设置安全保险绳;

  (10)检查特殊工种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作业内容是否在资格证允许的范围内;

  (11)发现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又整改不力,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三)事后控制的措施及手段

  施工现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如遇到下列情况,总监可下达"暂时停工令":

  ①施工中出现安全异常,经提出后,施工单位未采取改进措施或改进措施不合乎要求;

  ②对已发生的工程事故未进行有效处理而继续作业;

  ③须经安全验收的设备、设施未经验收而擅自使用时;

  ④使用没有合格证明的材料或施工设备时;

  ⑤未经安全资质审查的分包单位的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同时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开展安全教育,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监理人员按照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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