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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财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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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财务管理制度

  民政局财务管理制度

  根据单位章程的有关规定, 为规范和加强本单位财务管理工作, 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如下:

  一、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 自觉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 (资产来源属于国家资助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 还要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确保捐赠、资助的资金完全按照规定或约定的用途使用,不被侵占、私分和挪用)。

  二、本单位资产为共有财产,只能用以促进有利于单位宗旨和章程所规定的各项业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侵占、私分和挪用。

  三、建立健全财会制度,会计和出纳工作制度,设专业会计管理本单位财务。

  四、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努力做到收支平衡,如实登记财务帐目,按时核对,做到帐款相符。

  五、定期向校委会 (最高权力机构)报告财务收支情况, 接受单位成员及校长办公会 (最高权力机构的执行机构)有关部门的监督和审计。

  六、财务人员要保管好财务工作中的各种票据、印章,按时进行年检、年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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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绿谷集团灵芝胶囊财务管理制度

绿谷集团灵芝胶囊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节 关于执行新的价格体系、实行新的财务管理体制的通知及相关工作的布置

  各分公司:

  经总公司研究,报集团公司批准,决定从  6月1日起,在全公司范围内对绿谷灵芝胶囊产品执行新的价格体系及对分公司实行新的财务管理体制。

一、实行新的财务管理体制的必要性

  首先,我公司现行财务管理体制是建立在”办事处管理体制”基础上的财务管理体制。而我公司各地市场是以”分公司体制”运营,现行财务管理体制已不能适应”分公司体制”的需要。

  其次,现行财务管理体制造成了各级公司之间的往来账目核对不上、一部分往来账目永远无法销账等一系列财务问题。随着时间的推移,往来账目越滚越大。这不利于公司的财务管理和公司的长远发展。

  再次,按现行财务管理体制,分公司每月需将大量的原始单据寄给总公司,总公司每月忙于大量的凭证审核、凭证传递、统计汇总。不但造成人员、物资、资金的大量浪费,还使总公司无暇顾及全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不能发挥财务部门应有的作用。

  另外,现行财务管理体制造成总公司和分公司都没有能够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全貌的财务资料。大多数财务数据出自统计汇总,不但保证不了财务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和连续性,不能为公司经营管理工作提供可靠的数据资料,而且容易造成公司资产的流失。

  因此,有必要对现行财务管理体制做必要的调整。

二、实行新的财务管理体制的重要意义

  公司实行新的财务管理体制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

  第一,新的财务管理体制给了分公司经理更大的自主权和更为广阔的空间,有利于充分调动分公司的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的长久发展。

  第二,新的财务管理体制给了分公司财务人员更大的权利,能充分发挥财务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力,使财务人员能全面地参与分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为公司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第三,新的财务管理体制简化了繁琐的日常统计工作和不必要的劳动,使各级财务人员能投入更大的精力从事财务管理工作。

  第四,新的财务管理体制使各级公司有了能够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全貌的、完整的、真实的、准确的财务资料,从而能为公司经营管理工作提供更为有效的财务资料。

  第五,新的财务管理体制建立后,使分公司成为了真正意义上的公司,独立行使职责并独立承担义务,有利于分公司的稳定和发展。

  更为重要的是,新的财务管理体制建立后,能较好地适应”分公司体制”的需要,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能更有效地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保证公司资金、财产、物资的安全,为公司的发展、壮大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新价格确定的原则

  新价格表  单位:元/盒

  (一)新价格确定的原则:

  新价格的制定,以”绿谷灵芝胶囊产品委员会(  )工作责任书”为依据,以分公司在各返还期的可使用费用不变为原则。

  1、35%返还期,按新价格计算的分公司可使用费用与按原价格计算的分公司可使用费用是相等的。

  2、80%~50%返还期,按新价格计算的分公司可使用费用加总公司补贴与按原价格计算的分公司可使用费用相等。

  (二)执行新价格分公司可使用费用与按原价格分公司可使用费用的比较

  1、35%返还期的测算(以北京分公司为例)

  (1)按原价格:

  为扶持市场的发展, ,总公司对分公司实行了”返还比例及返还期限”的政策,并以此确定各返还期分公司的可使用费用,即总公司给分公司的费用拨款。

  北京分公司4月份是35%返还期,以每盒170元销售一盒96粒胶囊可使用的费用为:(164*82%*35%)+(170-134.48)-(170-134.48)*0.17/1.17*(1+7%+4%)=76.86元,

  总公司给北京分公司96粒胶囊新每盒的拨款是:76.86元/盒。

  (2)按新价格:

  新价格每盒78.36元(货价:66.98,增值税:11.39),以每盒170元(货价:145.3,增值税:24.7)销售一盒96粒胶囊可使用的费用为:(145.3-66.98)-(24.7-11.39)*11%=76.86元。

  2、80%~50%返还期的测算(以上海分公司为例)

  (1)按原价格:

  4月份是50%返还期,以每盒170元销售一盒96粒胶囊可使用的费用为:(164*82%*50%)+(170-134.48)-(170-134.48)*0.17/1.17*(1+7%+4%)=97.03元。

  总公司给上海分公司96粒胶囊新每盒的拨款是:97.03元/盒。

  (2)按新价格:

  新价格每盒70.20元(货价:60,增值税:10.2),以每盒170元(货价:145.3,增值税:24.7)销售一盒96粒胶囊可使用的费用为:(145.3-60)-(24.7-10.2)*11%=83.70元,总公司每盒补贴:13.33元。

  分公司实际可使用费用=83.70+13.33=97.03元 四、实行新的财务管理体制需要做的前期准备工作 集团公司各级领导对我公司实行新的财务管理体制极为重视。集团公司董事长亲自听取了我公司关于改革财务管理工作的汇报,充分肯定了新的财务管理体制的设计思路,并指示尽快落实。集团公司财务总监刘总也多次听取了我公司的工作汇报,并就一些问题提出了许多具体意见和有价值的指导建议。

  应该说,新的财务管理体制是在集团公司领导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出台的。总公司还为此作了大量的数据测算、资料准备、市场调研、前期准备工作。因此,各分公司经理和财务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执行新的财务管理体制。

  实行新的财务管理体制是一项比较复杂的工作,涉及面广、牵涉问题多、工作量大。公司经营的连续性、较多的历史遗留问题、时间紧等原因,都会给我们的工作造成很大的困难。这就要求有关部门和各级财务人员要精心组织、密切配合,确保新、旧财务管理体制对接成功和新体制的良性运转。

  为此,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级财务人员要认真学习新制度,要在最短的时间内掌握新制度。尽快提高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准。

  (二)分公司要加强与当地税务机关的联系和沟通,与其建立起良好的工作关系,理顺公司的外部环境。要了解当地的财政税收政策,充分理解和运用好政策。

  (三)要按总公司的要求,就近选择一所中国工商银行,建立收入专户并与工商银行签订”银企合作协议”;选择一个银行账户作为费用专户(分公司当地税务局要求设立税收专户的按要求办理)。在5月25日前,将收入专户、费用专户(税收专户)建完并将相关资料上报总公司。除保留收入专户、费用专户(税收专户)银行账户外,其余账户一律注销,停止使用。

  原使用的办事处账户从6月1日起全部注销(有特殊情况的另行通知)。

  (四)没有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分公司,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向当地税务局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认定。如需要总公司帮助,尽快提出具体要求。

  (五)分公司要提前做好本月的结账工作。5月份的结账日期提前到5月25日(上海除外)。5月25日-31日发生的业务计入6月份。结账后,于28日前,将当月的所有工作全部做完。当月要求的回款必须保证于5月26日前全部汇出。

  (六)分公司要做好与总公司的往来账对账工作。要求于5月28日前完成对账工作。对账中存在的问题要区分情况,分别处理。

  1、总公司”代垫费用”存在的问题,要以总公司数为准。

  2、借款问题:对老公司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老借款)提出解决方案,对新借款重新确定借款期限;对新公司的借款重新确定还款期限。保证市场的健康发展。(借款额的认定方法及确认手续另行下发)

  3、前期亏损问题:对上海、天津等公司的前期亏损重新核定,制定解决办法。(前期亏损的认定方法及确认手续另行下发)

  要求:分公司将对账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于5月29日前解决。解决不了的,准备好相关资料,立即上报总公司财务部。

  (七)做好库存商品的盘点工作。各分公司要在本月结账前,对库存商品(包括赠品)进行实地盘点,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并将盘点结果于6月1日前上报总公司财务部。

  (八)做好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盘点工作。各分公司要在本月末对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进行实地盘点,按分公司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办事处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分别造表统计。并将盘点结果于5月末上报总公司财务部。

  (九)有销售终端的分公司,要按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与终端单位做好新合同的签定工作,保证6月1日开始启用新合同。

  (十)分公司要建立”库存商品”明细台账,并将5月末经总公司核对无误的库存商品盘点明细数登记入内。

  (十一)上海市场还要作好与总公司的新、旧账簿转账工作,保证新公司启用后,新旧账簿的连续性。要做好新公司的税务登记、银行账户开户工作,保证新公司5月份开始正常运转。

  做好发票的回收工作,要保证于新公司运营起,启用新公司的发票。

  (十二)新制度启用后,设有办事处的分公司,办事处工作一律停止(有特殊情况的另行通知),与办事处有关的业务和工作一并转入分公司。办事处的注销事宜另行安排。

  (十三)下发的”财务报表体系”从6月1日起启用,报表的格式不允许随意改变,报表中的各项目不准随意增减。严格遵守各类报表的上报时间。

五、实行新的财务管理体制需要注意的问题

  新制度与<  绿谷灵芝胶囊各办事处管理制度>(下称现行制度)有相抵触的以执行新制度为准。新制度没有规定而现行制度有规定的以执行现行制度为准。

  新制度在运转过程中可能会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各级财务人员要及时发现问题,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法,使我公司的财务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保证市场的健康发展。

篇3:中山市律师协会财务管理制度

  中山市律师协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协会财务管理,保障协会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律师协会章程》有关规定和有关财会工作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协会配备兼职(或专职)会计一名,出纳一名,建立健全会计制度,并严格岗位责任制。

  第三条 财会人员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财务纪律;按规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管理会计档案,正确编制财务报表;认真做好财务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检查,对财务管理工作提出改进意见,不断完善协会管理制度。

  第四条 协会按照单立账户、独立核算、自收自支的原则进行财务及会费管理,并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检查。

  第五条 协会由会长分管财务工作。

  第六条 协会重大财务问题,应由理事会集体研究决定。

  第二章 会计制度

  第七条 会计应根据国家财务管理规定的记账方法记账。

  第八条 以公历年为会计记账年度。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以公历起止时间确定。会计应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会计报表。

  第九条 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第十条 会计记录必须以实际发生的收支业务及其合法凭证为依据,如实反映财务和收支状况,做到内容真实,数字准确,项目完整,手续完备,资料齐全。

  第十一条 会计记录必须清晰并便于检查和利用。

  第十二条 会计事项的处理必须于确定的期限内进行,不得提前或延后。

  第十三条 会计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并及时向执行会长、秘书长报送。

  第三章 资金管理

  第十四条 协会一切财务收支,均应列出收支。

  第十五条 严格遵循国家规定的现金管理和结算制度,协会银行账户不准出借、出租;不准签发空头支票或远期支票;不准将支票由协会以外的单位或人员签发。

  第十六条 协会每日现金余数,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库存现金不得以白条顶库。应当使用非现金结算方式的,不得支付现金。

  第四章  经费管理

  第十七条 协会按照《中山市律师协会会费收缴暂行规定》收取律师所团体会费和律师个人会费。

  第十八条 会费除按规定向上一级律师协会上缴外,应用于:

  (一)召开律师代表大会、理事会以及工作会议、业务研讨会、表彰大会、交流活动等;

  (二)维护律师合法权益,开展会员奖惩工作等;

  (三)专门委员会、专业委员会开展的各项活动;

  (四)为会员提供学习资料和培训;

  (五)律师工作的宣传活动;

  (六)举办会员福利事业;

  (七)固定资产的购置、维修;

  (八)执行机构的各项支出;

  (九)其他与律师工作有直接关系的必要支出。

  第十九条 下列各项开支应做好年度预算:

  (一)各类会议、交流活动开支;

  (二)维护律师合法权益开支;

  (三)会员奖惩工作开支;

  (四)业务培训研究活动开支;

  (五)为会员提供学习资料和培训的开支;

  (六)宣传活动、律师党建工作专项开支;

  (七)会员福利活动开支;

  (八)执行机构的各项日常开支;

  (九)重大固定资产等其他应做预算的开支。

  第二十条 会费支出,应严格实行预算核销制度和日常开支审批制度。凡本办法规定要有预算的各项开支,以及理事会审定的专项开支,在支出核销时,均需提供有效的理事会决定或纪要文件,由秘书长或执行会长签署核销。

  执行机构、各委员会的日常开支按下列权限审批核销:

  (一)贰仟元(含本数)以下的日常办公开支,由秘书长审签;

  (二)伍仟元(含本数)以下开支,由执行会长审签;

  (三)五仟元以上,贰万元(含本数)以下开支,由会长办公会议决定;

  (四)贰万元以上开支报市司法局党委审批。

  第二十一条 赞助性费用和境外考察、访问、学习费用,一律应拟定专项预算报理事会讨论决定。

  第二十二条 凡用于对外接待费用的开支,应至少有两名理事(含会长)签名证明。

  第二十三条 由本会派员参加全国律协、省律协组织的有关会议、活动(不包括境外)产生的交通、食宿及会务费用,由本会承担;应邀或申请参加与律师工作有密切联系的会议、活动,经批准的,由本会承担往返交通费用。

  第二十四条 各项开支的报销凭证需真实、合法、有效,接待性开支凭证需注明被接待人员姓名、接待事由。

  第二十五条 执行机构、各委员会拟制定的各项预算方案,均应于每年一月份报理事会批准执行,并同时报律协秘书处备查。

  第二十六条 会长办公会议每半年对会费收支情况进行一次审查,每年度要向理事会提供书面的财务收支审查报告;该届理事会届满时,须向律师代表大会出具财务收支审查报告。

  第五章 财产管理

  第二十七条 协会的固定资产,应同时具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和单位价值在一千元以上两个条件。

  第二十八条 协会对固定资产的购入、转让、清理、报废等应当办理会计手续,并按固定资产明细账进行核算。

  第二十九条 协会各项固定资产指定专人负责保管、维护。

  第六章 财务检查与责任

  第三十条 财会人员应在每年年初,根据协会财务委员会的讨论意见,编报本年度财务开支预算,并对协会的财务状况进行定期分析,及时将分析报告提交财务委员会。

  第三十一条 理事会及会长办公会、会长、秘书长应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财务检查,财务人员应定期进行财务自检。

  第三十二条 财务检查的内容包括:

  (一)各项费用支出是否合理合法;

  (二)会计记录是否准确,手续是否齐备,科目使用是否正确;

  (三)财产是否完整;

  (四)各项收入是否合理并全部入账;

  (五)依照财务规定、制度应查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三条 财务人员应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对严重违章者予以辞退。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本管理制度由理事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 本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篇4:社区卫生服务财务管理制度

  社区卫生服务财务管理制度

  1. 严格执行财务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准则,落实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2. 严格执行会计内控制度和各项财会制度。按要求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和财务决算。做好财务分析和会计核算、成本核算、物资核算。

  3. 根据国家统一的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价格合理收费,保证应收尽收。

  4. 规范支出范围、支出标准,减少浪费,降低成本,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5. 严格现金管理。收费处、住院处等必须每日结账交款,所有业务收入的现金,一律于当日送交银行。

  6. 严格执行支票领取、使用相关规定及程序。遗失支票,应立即报告。

  7. 财会账目做到日清月结。记载清晰,数字准确,及时清理债权、债务。妥善保管各种账册、凭证、报表等。

  8. 加强各级财政及有关部门下拨资金的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擅自挪用或变更使用性质。

篇5:小学财务管理制度职责篇

  小学财务管理制度职责篇

  一、校长职责

  全面负责学校的后勤财务管理工作,坚持勤俭办学方针,努力改善办学条件,引导后勤人员树立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思想,管理好学校的校舍、设备和经费;严肃财经纪律,努力增收节支,对学校的财务开支进行审批检查。

  二、总务主任职责

  在校长领导下,协助校长分管学校后勤财务工作,是学校后勤财务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和责任者。

  1、协助校长制定各项后勤管理制度并贯彻执行,制定学校后勤工作计划。

  2、负责学校的财务管理。遵照勤俭办学的原则,尽可能地利用好有限经费;审核票据;编制学校的经费预算,科学使用经费。

  3、负责学校的财产管理。根据教学等方面需要,合理添置、使用和保管学校财产,充分发挥其效益。

  4、负责学校的校园建设和校舍管理。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对校园建设进行科学规划,进行校舍的建设、使用和维修。搞好绿化、美化,保持校园的整洁,为师生创造良好的工作、学习环境。

  5、负责学校食堂管理工作。

  6、搞好学校师生员工的生活福利工作,解除师生员工的后顾之忧。

  7、负责对学校后勤工作人员的管理。加强政治思想教育,提高后勤队伍素质,使之树立起服务育人观念。

  8、负责学校退休教师工作,组织安排退休教师的活动,及时慰问生病老教师和去世教师的家属。

  8、有计划地征求教职工对后勤工作的意见,及时向校长汇报工作,经常向校务委员会汇报后勤工作情况,认真听取校务委员会成员的意见。

  三、出纳员职责

  1、统一负责管理学校现金收付工作。严格遵守财政纪律。认真学习并熟悉财务制度,切实按照财务制度和标准办理各项收付报销手续。按照规定,该收的收,该付的付,受理报销单据,应予严格审查。如发现凭证不实,手续不全,耐心解释,加以拒付。

  2、具体负责学校原始凭证的报销、收集、分类、汇总、传递等工作。

  3、认真把关,严格审查原始凭证,以合法、真实的原始凭证为收入和支付的依据,所有支出必须有经办人、证明人、物品验收人等签字,发票要素必须齐全,对不符合制度和规定的经济业务,不予报销,未经审核同意不得办理支付。

  4、及时登账,及时登记现金及银行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及时将财务凭证、资料等转交报账员和县教委核算中心,及时将镇教育管理中心和县教委核算中心的资料、要求转交学校校长、分管副校长,不能拖延。

  5、妥善保管好现金、支票等,银行日记帐及现金日记账不能出现赤字。不得以白条子抵充现金,也不得坐支现金。

  6、严格掌握库存现金限额和现金使用范围,严格空白支票和票据管理,银行印鉴分人保管,确保资金安全。

  7、准时发放工资,认真做好各种津贴,奖金等发放工作。

  8、做好各项代付款项和水电的收付工作,做好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工作。

  9、服从学校统一安排,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事务。

  四、保管员职责

  1、树立爱校如家和为教育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思想。

  2、负责全校的教学用品、办公用品、生活用品、维修材料等物品的保管工作。

  3、做好物资的出库、入库验收登记手续。物资入库一律开箱开包点数、验收质量,逐项入库登记,及时发放办公用品、教材、作业本、生活用品、维修材料、清扫工具、桌凳等,对库存物资要按规定建立帐本,与出纳配合定期盘点对帐,做到账物相符账账相符。

  4、物品报损报废,必须得到领导批准。

  5、勤俭节约,细心保管,防止积压、浪费、损坏、被窃,作到物尽其用,使用合理。做好保养工作。

  6、经常检查各班的课凳桌、门窗、玻璃、黑板及一切公物的保管情况,并做好检查登记,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

  7、做好防盗、防霉、防火等物品安全工作,搞好库房卫生。

  8、服从学校统一安排,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事务。

  JZ小学财务管理制度制度类

  一、预算管理制度

  1、每年初由学校按财政预算要求和口径编制收支预算,交区教育局审核批准同意后组织实施。

  2、学校必须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学校应当自求平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3、学校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国家有关政策或事业计划以及收入项目有较大调整,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确需调整时,可以报请主管部门调整预算。收入预算调整后,相应调增或者调减支出预算。

  4、按照区教育局的规定学校用款应于每月末按照年初批复的计划申报下月用款计划,严禁超预算开支。

  二、收费管理制度

  1、 必须严格按文件要求收费,严禁擅自扩大收费范围、增加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严禁任何部门向学校非法收取或者摊派费用。

  2.按照成教计〔20**〕49号的规定收取托管费62元/生·期(学生自愿),学校除上述规定外,严禁再向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3、学校可以向自愿在学校就餐的学生按照成本收取伙食费,举办食堂严禁以营利为目的。学校要加强对伙食费的使用和管理,不得挪用、克扣学生伙食费,违者将受重处。学校可拒绝任何单位和个人向学校摊派集中就餐。

  4、严禁通过举办各类提高班、补习班、特长班、竞赛班、优质班等方式变相收费。严禁向学生收取“保险费”、“托管费”、“外教费”、“补课费以及与入学挂勾的“捐资助学费”,等等。

  5、学校必须在每期期末将代收费开支情况向学生如实结算。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坚持“多退少不补”原则。

  6、加强学校收费管理,学校按规定向学生收取费用时,必须向每个学生开具合法收据,在收据上注明收费项目及标准;严禁收费不开收据,如学校不开收据,学生有权拒交;收费依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情况应按规定进行公示。

  三、收入管理制度

  1、学校各项收入包括教育经费拨款、事业收入、勤工俭学收入、拨入专款和其他收入等全部纳入学校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2、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和“票款分离”的管理规定,收费时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

  3、学校各项收费要严格执行边收边缴,先缴后支,审批使用的原则。

  4、按照区教育局的规定学校收取的各种费用都由各银行代收,并由银行出具票据存入。学校代收代管的各项往来资金,全部进入区结算中心,作为代管资金管理,但应与收费收入分开。严禁坐收坐支,私设小金库,严禁将学校收入户的钱直接转学校支出户。

  四、支出管理制度

  1、学校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精打细算,厉行节约。

  2、加强对支出的管理,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

  3、按照区教育局的规定,学校所有支出实行报账制。出纳员具体负责学校原始凭证的报销、收集、分类、汇总、传递以及资金的收支等工作。

  4、严格开支审批手续和审批程序。采买用品除教学中必备的办公用品外,其他各学科需用物品由该科教师向分管领导申请(填写申请表写清事由)并得到同意后方可购买。领用各种用品要登记、签名,并说明用途,做好明细。所有支出必须有经办人、证明人、物品验收人等签字,发票要素齐全后交分管签字审批,最后由校长审核同意后方能报销;对不符合制度和规定的经济业务,不予报销,未经审核同意不得办理支付。

  5、严格控制学校公用经费支出范围。公用经费是指保证中小学正常运转,在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等方面的开支的费用,包括免杂费补助和财政安排的公用经费。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水电、降温、交通差旅、邮电、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等。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等方面的开支。

  教师培训费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用于教师按照学校年度培训计划参加培训所需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资料和住宿费等开支。

  6、学校要坚持量入为出,以收定支,严禁超财力支出。各类支出严格执行规定,严格控制接待费、会议费、租车费,凡接待、租车必须请示分管领导同意并经校长批准;严格奖金、津补贴的发放。

  7、除工资发放、政府采购、基建维修支出按规定的程序审批外,其余支出凡一次性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应通过行政会议纪要,凡一次性支出金额在10000元以上的应报区教育局同意。

  8、学校支出须使用合法票据。

  五、现金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国务院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在国家规定的使用范围内合理使用现金。

  2、大额支出1000元以上只能通过银行转账,不得付现金。

  3、严格遵守库存现金限额的规定。

  六、票据管理制度

  1、学校设票据管理员,由学校会计兼任。

  2、票据管理员要建好领购台帐,及时向教育分中心申请领取票据,用后及时将票据分类汇总后上交。

  3、严格票据使用、保管、核销,做到准确无误。

  七、资产管理制度

  学校固定资产是国家财产,是保证教育、教学工作,满足师生生活所必须的物质基础。学校应加强对固定资产的使用管理,充分发挥其作用。

  1、管理和使用。

  (1)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必须贯彻“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管用结合,合理调配,物尽其用”的原则,充分发挥固定资产的作用。

  (2)八大室的保管员负责财产台帐、总账、明细帐的管理,做好固定资产的验收保管、分发、使用、调拨、登记、维修工作,定期检查核实分管的财产,随时记录财产的变动情况,定期清查盘点,做到帐卡物相符。学校财产由学校统一调配使用,专用设备要专管专用,财产设备的使用须有领用、借用、回收手续。

  (3)学校会计协同保管员一道管理学校资产帐务,建立财产物资辅助帐。

  (4)各装备人员、班主任、办公室人员、全体教师要管理好各自保管及使用的校产。班主任负责教室内学生桌椅、电教设备、讲桌等物品的保管;办公室人员负责办公室的电脑、办公桌椅、净水器等物品的使用,在每学期初对各自负责的校产进行登记和检查,保管人员签字确认,期末统计校产的损坏情况,对人为损坏的物品要进行赔偿。

  (5)、学校教职工调离,必须在5日内办理公物和房屋归还移交手续,经财产保管员签字后,学校行政才可办理调动手续。

  (6)凡造成校产损失、被盗等照价赔赏,特殊校产加倍赔赏。

  2、资产帐、册

  (1)保管员应对固定资产建立财产登记清册,记录所分管财产的品名、规格、数量、单价、价值等。

  (2)必须做到帐册记录齐全,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3、固定资产减少的鉴定、报批

  (1)学校固定资产的报废、报损和转让,应经学校校长批准。建筑物、贵重设备的报废、报损和转让,要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予以核销。

  (2)固定资产经鉴定不能使用且无使用价值时,应填写固定资产报损单,经学校校长批准方能报损,并作相应的帐务处理。

  (3)学校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对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应当按规定程序及时处理。

  (4)保管员要经常清点各室、各位教师保管的校产,发现问题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

  八、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1、严格做到专款专用。

  2、严格按专项资金规定的用途专项使用,不隐瞒、截留、挪用。

  九、食堂财务管理制度

  1、学校食堂是为师生服务的单位,是学校的一部分,其资产属学校所有。

  2、食堂由学校统一管理,不以营利为目的,应本着学生自愿、为师生服务的原则,在保证食品卫生安全的前提下,努力降低成本,提高伙食质量,让师生享受质优价廉的服务。

  3、食堂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按规定设置账目,账目公开清楚,定期向教职工公布。

  4、食堂的收入必须存入区结算中心的帐户,不得坐收坐支,不得以个人存入折子户。

  5、食堂大宗物品实行定点采购,采购时食堂负责人、出纳员应当参加,必要时分管行政要参加,供应商必须证件齐全,支出时要求供应商提供发票。

  6、食堂保管员必须建好物资帐,定期对库存物资进行盘点,如实反映盈亏;分管领导要经常检查物资保管情况。

  7、采购回的物资保管员必须开箱开包及时验收入库,出入库必须办理手续。

  8、食堂报销的票据必须有售货人(要写明售货人姓名、住址)、采购人、验物人签字,分管领导审批,校长审核同意方可付款。

  9、与食堂无关的支出不得在食堂帐列支。

  十、财务公开制度

  1、建立民主理财、公开理财、科学理财的财务管理机制,健全财经审查小组,定期审查学校财务。

  2、实行校长监管、副校长分管、限额以上支出校务委员会决定的财务管理制度。

  3、学校要定期向财经审查小组和教职工报告财务收支情况。

  十一、内部牵制制度

  为了在经济业务处理中查错防弊,以保证会计信息质量和学校财物的安全完整,制订学校内部牵制制度。

  1、凡涉及款项和财物收付、结算及登记每一项经济业务的处理过程,必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分工负责。

  2、经费的报销需有经办人、验收人(或证明人)签字,报分管领导审批,校长审核同意后才能办理。重大经济业务须经行政会研究决定。

  3、财务印鉴必须有二人或二人以上分别保管。

  4、实行财务公开、民主理财,增强学校财务工作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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