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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学院团员推优入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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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学院团员推优入党制度

  职学院团员推优入党制度

  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是发挥共青团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不断为党输送新鲜血液,培养优秀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措施。为进一步做好“推优”工作,根据我系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开展推优工作以马列主义、*思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在系党总支(支部)的领导下,以系团总支为基础,使团员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的主要来源。

  二、推荐原则

  1、采取自上而下的推荐办法;

  2、采取走民主渠道,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推荐;

  3、在党组织的领导下,以基层团支部为基础,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有计划地进行。

  三、推荐对象

  1、优秀团员、团干部、优秀团支部书记、优秀学生会干部

  2、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获得者

  3、团员先进模范人物

  4、其他的优秀团员

  四、推荐的基本对象

  1、热爱中国共产党,向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

  2、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理论和“***”重要思想,积极参加党团理论知识学习,成绩合格。

  3、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学校、学院开展的各项活动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

  4、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努力,成绩优良。

  5、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关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五、推荐程序

  团组织定期或不定期向党组织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原则上每学期推荐两次,一次为学期初、一次为学期中,也可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一〉推荐入党积极分子

  1、团支部委员会初步推选。根据推荐基本条件,团支部委员会在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同学中,经充分酝酿,讨论提出入党积极分子的初步名单。

  2、团支部评议。召开团支部大会,首先介绍推荐人选的基本情况;第二、推荐人选向团支部作简要的思想汇报;第三,团员进行民主评议,无记名投票。

  3、推荐考察。团支部委员会汇总团员意见后,进一步讨论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并分别写出推荐意见报系团总支审核后报院团委。

  4、审核推荐。系团总支根据团支部推荐意见,经集体讨论之后,将名单报学生所在党支部,学生党支部指定专人进行培养。

  5、填表。推荐对象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

  〈二〉推荐党的发展对象

  原则上,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的培养教育后,经团组织推荐,党支部研究决定,可以列为党的发展对象。

  1、团支部委员会初步推选。根据推荐基本条件,团支部委员会在入党积极分子中,经充分酝酿,讨论提出党的发展对象的初步名单。

  2、团支部评议。召开团支部大会,首先介绍拟推荐党的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第二、推荐人选向支部大会作简要的思想汇报;第三,团员进行民主评议,无记名投票。

  3、推荐考察。团支部委员会汇总团员意见后,进一步讨论研究,确定党的发展对象名单并分别写出推荐意见报院团委。

  4、审核推荐。系团总支根据团支部推荐意见,经集体讨论之后,确定推荐对象正式名单。

  5、填表。推荐对象填写《团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登记表》。

采编:www.pmceo.cOm

篇2:职学院团员证管理制度

  职学院团员证管理制度

  一、本规则是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证暂行管理条例》(下简称《条例》)而制定的具体实施规则。

  二、团员证分级管理职责团员证分级管理的职责划分是:

  ①院团委作为本校团员证的颁发单位,主要负责团员证的颁发(补发)、收回和注销的审核批准。

  ②团总支主要负责颁证具体工作及团的组织关系接转、团员荣誉记载、团员入党和超龄离团注明、团员登记册建立、团员档案管理、年度团籍注册等工作。团支部主要负责收缴团费记载、团员年度鉴定卡记载、团员花名册的建立等工作。

  三、团员证的功能团员证的功能除《条例》第二条规定的七种外,将“团费收缴卡”改为“团员年度鉴定卡”,记录团费收缴情况和参加团的组织生活等情况。

  四、颁证手续与编号向团员颁发团员证一般履行下列手续:

  ①新入校团员必须向总支转交团组织关系介绍信;

  ②团员进行自我总结评估,对团员的权利义务作出严肃的承诺;

  ③团员交纳团员证工本费和照片;

  ④填写团员证有关内容;

  ⑤填写团员证花名册,进行团员证编号;

  ⑥加盖专用钢印;

  ⑦进行庄重颁证仪式。

  五、对颁证对象的有关规定团员证的颁发对象为具有团籍的共青团员和共产党员。具体按《条例》第八条。

  对下类对象予以缓办颁证:

  ①组织关系接转不清楚的;

  ②留团察看处分期间;

  ③其他经团委会确认应予缓办者。

  下类对象不予颁证:

  ①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团费,不过团的组织生活或不做团组织分配的工作,尚未作自动退团处理的;

  ②已提出自愿退团,尚未予以团内除名的。

  六、年度团籍注册有关规定年度团籍注册以团组织为单位进行。

  其一般程序为:

  ①团员每年春季开学后两周内持证向所在团支部申请注册。申请时上交“团员年度鉴定卡”,并附个人遵守团纪、文明素养、完成团内任务的小结。

  ②以组织生活形式,由团员互相交流参加团活动情况;支委会向全体团员报告一年来的工作,接受团员监督。

  ③支部检查团员年度鉴定卡,对团费交纳和参加组织生活的登记情况,进行逐个考核,并将卡片和考核情况上报团总支。

  ④对符合注册条件的团员,由团总支在其团员证上"团籍注册"栏内填写注册时间,加盖注册印章,同时发给下个年度“团员年度鉴定卡”。

  ⑤支部根据注册情况,修订《团员花名册》,搞好年度团员统计。

  ⑥在注册期间,办理超龄团员离团手续。

  注册条件为:能够正常参加团的活动,按时交纳团费。对不符合注册条件的团员,现有组织做出公开处理,再视情况是否补办注册手续,六个月内不注册的,作自动退团处理。对于因休学等原因外出的团员在三个月内能返回,返回后予以注册。三个月内不能返回的,按有关规定做出安排。团员受留团察看处分期间,其团员证由院团委收回。察看期满,恢复团员权力后,将团员证发还本人并及时注册。

篇3:职学院团员团籍管理制度

  职学院团员团籍管理制度

  一、超龄离团团员的团籍管理

  共青团是青年的组织,团员年满28周岁时,应由本人向团组织提出离团申请,由团支部召开大会宣布其超龄离团原因,并在团员证“超龄团员离团纪念”栏内注明。超龄团员离团以后,应报团总支再报院团委备案,院团委应该在该团员的入团志愿书及团员登记表上注明该团员何时何地因超龄离团,并将其档案送交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保存,并由原保管单位、

  二、团员入党后的团籍管理

  团员入党后,在预备期间仍然保留团籍,在转为正式党员后,团籍自然取消,由团支部在团员大会上宣布其入党离团即可。如果在团内担任工作,则转为正式党员后,仍然保留团籍。团员入党后,如果是因为不具备党员条件而被取消党员资格,其团籍不应取消。如果是因为犯错误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则应根据其所犯错误的情节、性质基本人承认错误的态度和所犯错误造成的影响,考虑是否给予团内处分。

  三、出国团员的团籍管理

  团员出国或去港澳定居者,一俟其出境,即停止团籍。在此期间,本人如要求退团,可按照团章规定,办理退团手续。团支部可将其团员证收回上交院团委保存备案。如期回国经审查无问题者,团支部应及时恢复其组织生活。团员出境超过假期一年以上者,按自动脱团处理,如发现此间本人有严重问题,可以给予开除团籍的处分。团员在国外学习、工作期间,年满28周岁时,由国内原单位团支部对其做出超龄退团处理。

  四、自行脱团的团籍处理

  团章规定:“团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缴纳团费、不过团的组织生活,或连续六个月不做团组织分配的工作,均被认为是自行脱团。”团员只要有上述两种情况下的一种,就可以被认为是自行脱团(没有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没有注册的也应该被认为自行脱团)。经核定确定后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除名后,报团总支批准。批准后应通知本人。团员自行脱团后,团组织应在其入团志愿书和团员登记表的备注栏中注明情况,写明自行脱团的日期。

  五、主动要求退团的团籍管理

  团章规定:“团员有退团的自由”。团组织是一个政治色彩较强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当极个别的团员因政治热情减退,不愿意继续留在团组织正发挥作用,主动提出退团要求,是正常的,也是允许的。团支部对于提出退团要求的团员,要深入了解其提出退团的原因、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区别情况,妥善处理。经教育后,提出退团要求的团员如果愿意继续留在团内,应当得到允许和鼓励;如果坚持要求退团,则应由本人向所在支部委员会提交书面报告,由支部大会宣布除名(不需通过),报上级团的委员会备案。团员退团后,团组织应在其入团志愿书和团员登记表备注栏中说明情况,并写明退团日期。

  六、自杀团员的团籍处理

  团员自杀的情况比较复杂,团支部应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分析,不可以一概按开除团籍处理。有的是因为个人或家庭问题受到严重刺激,或因自己一时失误,又有难言之隐,或是由于长期的病痛,精神压力太大等。团组织要实地求是地查明情况,一般应根据其生前的表现,在其入团申请书和团员登记表中注明自杀原因。对于那些有严重问题,因害怕或对抗组织审查而自杀的,应开除团籍。开除团籍应有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报送院团委审批备案。

篇4:职学院团员发展制度

  职学院团员发展制度

  为了更好的做好团员发展工作,壮大团的队伍,院团委特制定本制度:

  一、入团的青年要向团支部提出申请,填写入团志愿书,有两名团员做介绍人。入团申请内容包括:本人概况和简历,对团组织的认知,入团动机和努力方向。提出入团申请,一般应写书面申请书。经支委会研究,认为入团申请人已经具备入团条件,便可发给《入团申请书》。《入团申请书》是青年积极分子郑重向团组织表达入团意向的书面凭证,要认真、实事求是地填写。

  二、介绍人应负责地向被介绍人说明团章,向团组织说明被介绍人的思想、表现和经历。入团介绍人必须是本支部的团员或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受留团查看的团员,在留团查看期间,不能做入团介绍人。入团介绍人可以由申请入团青年自己选择,也可以由团组织指定。

  三、经支部委员会审查合格,提交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其程序一般为本人宣读志愿书;介绍人详细介绍申请人情况;团员讨论发言;团员举手表决;主持人宣布支部大会决议;申请人表态。讨论接受青年入团的支部大会,必须有该支部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出席才能举行。表决时,须由到会所有有表决权的团员半数以上同意,才能通过。不能以个别征求意见的方式来代替支部大会的表决。

  四、报系团总支审核后再报院团委批准。青年被批准入团后,团支部应及时将院团委的决定通知本人,并在支部团员大会上宣布。被批准入团的青年,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取得团籍并计算团龄,从院团委批准的那个月起开始交纳团费。

  五、新团员必须在团旗下进行宣誓,团组织要通过郑重方式向其颁发团员证。

篇5:职学院支部团员大会制度

  职学院支部团员大会制度

  一、支部团员大会一般每三个月召开一次,会议由支部委员会召集,团支部书记主持。

  二、支部团员大会的主要任务是:学习、传达上级团组织的决议、指示,研究决定在本单位贯彻落实的计划和措施;对团员进行思想教育,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讨论如何围绕学院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以及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讨论团员青年的要求和意见,研究如何团结青年、教育青年、服务青年等事宜;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讨论接收新团员,以及提出对团员的奖励和处分意见等。

  三、会议议题由支部委员会根据本级团组织的工作需要及上级团组织和本级党组织的指示要求确定;会议应建立专门的会议记录簿,指定专人负责记录(一般由组织委员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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