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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车站培训教育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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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车站培训教育制度

  客运车站培训教育制度

  依据国务院发布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的规定,为规范我站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确保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熟悉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熟悉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管理办法、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车站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的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全站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二、职责

  1、安全科是安全教育培训的归口管理部门,车站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2、站各科室履行本制度。

  三、培训管理要求

  1、重视企业的安全文化建设,依法开展强制性安全教育培训,坚持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营造企业安全生产氛围 ,提高企业从业人员整体安全防范意识、技能和法制观念 ,保障企业安全生产。

  2、安全教育必须坚持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原则。安全教育要讲求针对性、实效性。做到多样化、制度化、经常化。

  四、教育培训的内容、形式

  1、安全教育的内容:安全思想教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教育、安全管理知识、安全生产知识及技术教育、安全作业技能和专业工种训练等。

  2、安全教育的方法:课堂教育、电化教育、应急演练、知识竞赛、安全演讲、现场教育、安全会议等,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标语、漫画、图片、网络媒介等形式、开展经常性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3、安全教育的种类: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从业人员安全教育、新进人员安全教育、日常安全再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换岗安全教育、新设备安全教育。

  五、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

  1、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接受有资质的安全生产培训单位培训,并按规定每年参加再培训。

  2、每次的安全培训、考核、教育内容和考核情况要按规定记录并存档。

  3、凡在本单位未参加年度培训的管理人员不得上岗,并责令其立即进行补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如连续两年未参加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车站将按规定予以辞退。

  5、培训时不得迟到、早退,迟到3次以上,连续旷课2天及以上者作为未培训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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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建筑施工新进员工岗前教育培训工作规定

  建筑施工新进员工岗前教育培训工作规定

  (1)本公司岗前培训的宗旨是要促使新聘用人员了解本公司概况及各项规章制度,便于新聘用人员尽快胜任未来工作。

  (2)凡新进人员必须参加本公司举办的新进人员岗前培训,其具体实施办法依本制度执行。

  (3)本公司教育培训的内容由各分公司、部门根据自身的特点自行安排,但必须具备下列各项内容:

  ①建立相关知识体系。

  ②有关专业技能的培训教育。

  ③制度、程序等方面的培训。

  ④工作态度教育培训。

  (4)必须确保通过新进人员教育培训,使其具有相应的基本知识,熟悉公司的组织机构、目标、政策、经营方针等内容,并对公司的性质及发展有一个初步了解。

  (5)对新进人员进行系统的培训教育,培养他们工作中的时间管理和计划的能力,从而使其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够通过适当的组织和协调工作,按一定的程序达到工作目标。

  (6)教育培训要讲求效率,按一定的计划和步骤促使培训成功和公司发展。

  (7)态度与语言教育培训的目的在于提高公司新进人员乐观、自信的精神和积极的态度,以热忱服务、信誉至上的信念履行职责。

篇3:矿业公司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矿业公司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一、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1、凡在我公司从事电气、金属焊割、车辆驾驶及厂内驾驶、压力容器、易燃易爆、起重、提升、井下运输、杆线作业等特种作业及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培训合格取得操作证和资格证后才能上岗作业。

  二、一般工人三级安全教育

  1、新工人、岗位轮换工,必须接受三级(公司、矿、班(组))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才能上岗作业。

  2、公司级安全教育由各矿矿长组织分片进行,公司安全科负责执教,内容为: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和规定、本公司的各种制度、生产特点、工艺流程、一般安全知识和守则。

  3、矿级教育由矿方负责人组织、矿方负责人和矿方安全员教学,内容为:该矿生产特点、该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等。

  4、班(组)教育,由班组长负责,其内容为:岗位操作法;岗位事故案例及预防岗位事故措施。安全装置及器具,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方法等。

  5、矿内工作调动、干部参加劳动及脱岗六个月以上者返回岗位,要履行分级安全教育。

  6、接待部门对来矿参观学习人员,应讲明一般安全注意事项。

  三、日常教育

  1、企业的领导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组织纪律性的教育,促使履行安全职责,确保安全生产。

  2、矿山设备大修和重点项目大修,安全部门要配合主管部门和检修车位进行停工前、停工后、检修前和检修后专门的安全教育,确保安全检修和正常使用。

  3、对重大危险作业,在作业前,施工部门和安全部门必须按预定的安全措施和要求,对施工人员进行教育,否则不得作业。

  4、职工违章及重大事故责任者,由所属单位和安全部门根据情节轻重提出处理意见。同时进行离岗安全教育,重大事故责任者复工时,要经安全部门安全教育,并将事故性质,责任记入安全作业证。

  四、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时间安排

  1、矿每月末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分析会,召开一次三级安全网络人员会议,并做好记录。

  2、新工人入矿后,按照公司、矿、班组进行三级入矿教育。培训总时问必须达。

  72小时以上。并按规定制定三级安全教育卡片。

  3、日常教育采用班前会议制度形式进行日常教育,到每个工作面后进行现场教育,矿级干部培训教育不得少于24小时,其余老工人每年进行安全教育不得少于48小时。

  4、特殊工种学习,自主管局确定时间,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培训。

  5、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性安全检查。

  五、调岗教育

  有关人员调动岗位时,调动人员应持证到安全部门办理调动登记手续。并另进行安全教肓,其内容为:改变工种的要求,操作规程,作业环境,生产特点及注意事项,并经矿、班组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操作。

  ***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篇4:PM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PM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为落实安全生产有关安全教育培训要求,规范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提高广大员工安全知识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保证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类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

  二、三级安全教育

  新入厂人员,必须进行公司、车间(部)、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高危行业不少于72学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1、公司级安全教育(一级)。

  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由安全环保部负责配合。教育内容包括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消防知识,职业卫生知识,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主要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知识。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到各车间、部门。

  2、车间级安全教育(二级)。

  由车间主任及兼职安全员负责。教育内容包括本车间生产特点、工艺流程、主要设备的性能、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制度。本车间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知识。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到班组。

  3、班组级安全教育(三级)。

  由班组长负责。教育内容包括岗位生产任务、特点,主要生产设备结构原理、操作注意事项,岗位责任制,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及其预防和应急措施,安全装置和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等知识。

  三、外来人员的安全教育

  1、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及施工现场安全教育由项目负责单位和项目所在部门负责,教育内容同新入厂职工。

  2、进入公司参观、学习、检查等人员的安全教育,由行政部负责,对其进行入厂安全注意事项教育,进入生产现场必须有专人陪同,以保证安全。

  四、日常教育

  1、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公司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并监督检查计划的落实。

  2、各基层单位制定本单位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落实责任并组织实施。

  3、人力资源部在每月的安全例会上部署本月安全教育计划,各单位组织落实。

  4、安全环保部、行政部要充分利用展览、宣传画、安全专栏等多种形式,以及采用电化教育手段,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5、在大修或重点项目检修以及重大危险性作业(含重点施工项目)时,项目负责部门要进行检修(施工)前的安全教育,安全环保部监督检查。

  6、转岗和脱岗半年以上恢复工作的职工必须进行二、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7、违章作业及重大事故责任者,复工前,必须由所属部门或安全环保部对其进行安全教育,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8、教育必须留有记录。

  五、特殊教育

  1、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接受安全生产培训,取得安全资格(合格)证书,并按时参加复审。其他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由人力资源部和安全环保部组织实施,考试合格方可任职。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安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并按规定参加复审。

  3、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按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6.4 发生事故和未遂事故,各部门必须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教育,吸取事故教训以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六、考核方法及内容

  1、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考核,由上级有关部门组织进行。

  2、其他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考核,由公司的人力资源部和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进行。

  3、作业人员培训主要内容包括: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2)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职责。

  (3)安全管理、安全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4)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管理等。

  4、作业人员考核主要内容包括: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2)本岗位的生产特点以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理化性质、危害、预防措施和急救措施。

  (3)本岗位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程和管理制度掌握情况。

  (4)本岗位的各类安全装置的使用及其维护保养方法。

  (5)本岗位的劳动保护用品(器具)和急救器材的使用方法。

  (6)本岗位的工艺流程和开停车安全注意事项等。

  ×公司

  ××××年××月××日

篇5:客运公司安全学习教育培训制度

  客运公司安全学习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条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时宣传各级政府的安全生产政策,总结经验教训,推广先进经验,提高本公司管理人员和驾驶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业务技能,营造遵章守纪、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科应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优秀驾驶员评定结果和公司实际,于每年12月下旬编制公司下年度教育培训计划,报公司经理批准。教育培训的目的是确保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和客运车辆从业驾驶员能够胜任其工作。按上级部门要求,公司每年应组织安全员参加交通安监部门组织的再教育培训。 公司还应于每年组织驾驶员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专项教育培训,以提高其安全生产的业务水平。

  第三条 公司应每月至少组织二次驾驶员安全教育学习。

  1、安全教育学习时间为每月8、9、10日和18、19、20日上午9点,下午2点(如遇节假日顺延),会议由公司经理和安全科长主持召开。

  2、会议内容:传达、贯彻上级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通知、文件,通报总结上月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学习交流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行车经验,分析典型事故案例等。

  3、安全学习必须由驾驶员本人签到,不允许代签,安全学习原则上不准请假。

  4、对未按时参加安全学习的驾驶员第一次处罚20元,第二次处罚50元,第三次处罚100元,并停业一周学习整顿,第四次停办手续并作辞退处理。

  5、对未参加安全学习的驾驶员次日补课学习。

  6、公司利用板报、标语等形式在“反三违月”、“安全生产月”、“保百日安全”、“黄金周”及“春运”等重大节日期间广泛宣传交通法规及安全知识。

  7、对新到公司开车的驾驶员,要对其进行交通法律、法规及有关制度方面的培训,要求驾驶员熟悉规章制度、遵章守法并考试合格。

  第四条 安全科应根据安全学习计划组织实施安全学习教育、培训(内培、外培)。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驾驶员,在培训结束前,均应参加考试,以评价培训的有效性。培训结束后,应收集“学习签名表”和考试试卷。

  第五条 安全科应建立全公司“员工花名册”(注明安全管理人员)、“驾驶员花名册”和驾驶员档案,收集并保存其学历、身份证、驾驶证、驾驶员从业证等其他培训证书的复印件。

  第六条 驾驶员是否按时参加安全学习和培训成绩作为评选优秀驾驶员的参照标准之一。

  第七条 本制度由**市*L客运有限公司制定和解释,从二0**年一月二十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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