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国家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考核验收报告

5937

国家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考核验收报告

  国家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考核验收报告

  水管单位

  验收等级

  验收单位

  验收日期

  水管单位

  工程类型

  考核内容 验收分 标准分 验收分占标准分

  百分数(%)

  一、组织管理

  二、安全管理

  三、运行管理

  四、经济管理

  验收总分 验收等级

  验收专家组意见:

  (接上页)

  专家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验收单位意见(验收国家二级单位时由流域管理机构填写):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水利工程管理考核验收专家组成员表

  姓名 专家组职务 工作单位 职务 职称 从事专业 签名

  批准等级

  主管司局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专家组验收意见提纲

  一、前言。内容包括:申报单位名称,申报文件名称、文号,申报时间,被验收单位名称,申报等级的必备条件(《考核办法》第四、五条的要求)及其申报等级;组织单位,考核验收时间、地点,验收简要内容和工作情况等。

  二、简述。简述工程及其管理的基本情况。

  三、评价。对考核的组织管理、安全管理、运行管理和经济管理等四个方面的主要情况进行评价,肯定成绩并结合考核中的主要扣分点指出不足。

  四、结论。包括综合得分、分类得分及得分率和考核验收等级。

  五、建议。就水管单位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国家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

  复核(抽查)报告

  水管单位

  验收等级

  复核单位

  复核日期

  水管单位

  工程类型

  考核内容 验收分 复核分 标准分 复核分占标准分

  百分数(%)

  一、组织管理

  二、安全管理

  三、运行管理

  四、经济管理

  总 分 验收

  等级 复核(抽查)

  等级

  复核(抽查)专家组意见:

  (接上页)

  专家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复核单位意见(流域管理机构复核时填写):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复核(抽查)专家组成员表

  姓名 专家组职务 工作单位 职务 职称 从事专业 签名

  复核(抽查)

  等级

  主管司局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专家组复核(抽查)意见提纲

  一、前言。简述复核(抽查)工作的依据、组织单位、时间、地点,复核(抽查)简要内容和工作情况以及水管单位的验收、复核情况等。

  二、简述。简述工程及其管理的基本情况。管理状况分析、复核中发现的问题、拟处理意见等。

  三、评价。对考核的组织管理、安全管理、运行管理和经济管理等四个方面的主要情况在验收、复核两个阶段的变化进行评价,评价考核验收意见执行情况。

  四、结论。包括综合得分、分类得分及得分率和复核(抽查)等级。

  五、建议。就水管单位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申报书等材料封面格式要求

  为规范申报等材料的格式,规定封面格式如下:

  一、封面为A4型纸,封面文字横排,左侧装订。

  二、封面字体

  1、“国家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等位置,1号宋体加粗,居中排列。

  2、“申报书”等位置,小初号宋体加粗,居中排列。

  3、“水管单位”、“填表日期”等,3号宋体字。

  4、填写内容,小2号宋体加粗。

www.pmCeo.com 物业经理人网

篇2:单位工程单项工程中间验收制度

  单位工程、单项工程中间验收制度:

  1、必要的情况下,可以组织单位工程、单项工程中间验收。

  2、单位工程、单项工程的中间验收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

  3、参加中间验组应包括业主、承建商、设计单位、质监单位、监理等单位人员。

  4、中间验收应按工程验收要求审核各项技术资料,并须实测实量。

  5、中间验收完毕后,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中间验收会议,并形成会议纪要分发各单位。

  6、中间验收合格的单项工程,应发给中间验收合格证明书。

  7、中间验收合格,且须移交业主使用的项目,尚应办理移交使用的有关手续。

  8、工程报验单

篇3: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单位工程验收要求

  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单位工程验收要求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应划分为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

  1、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

  (2)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2、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分部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2)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3、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分部(子分部)工程所含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

  (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4.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5)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篇4: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监理程序

  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监理程序

  1工程符合下列要求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1.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1.2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应由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1.3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1.4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质量检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1.5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1.6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1.7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1.8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1.9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进行检查,并出具认可文件;

  1.10有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1.1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2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的程序(图4-1)

  工程正式验收后,由总监理工程师会同参加验收的各方签署《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保存与发送

  对承包单位上报的工程竣工报验单(A10)及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的承包单位报送的竣工资料及《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见4-2)复印件,项目部都应归档保存。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的程序:

  (图4-1)

  (4-2)

  建 设 工 程 竣 工 验 收 报 告

  工程名称: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建设单位:

  目录

  一、工程概况

  二、施工许可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

  三、建设单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

  四、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工程质量检查、结构抽检及评定情况

  五、屋面工程质量检查及评定情况

  六、设备安装工程及使用功能质量检查情况

  七、施工企业自评、监理核查质量情况

  八、工程竣工验收组织形式、程序、内容等情况

  九、验收组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评价

  十、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十一、其他有关需要注明的情况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一、工程概况

  二、工程许可证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

  三、建设单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

  四、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工程质量检查、结构抽检及评定情况

  五、屋面工程质量检查及评定情况

  六、设备安装工程及使用功能质量检查情况

  七、施工企业自评、监理核查质量情况

  八、工程竣工验收组织形式、程序、内容等情况

  九、验收组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评价

  十、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十一、其他有关需要注明的情况

  竣工验收主办人(签章):

  竣工验收组成员(签章):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章):

  建设单位:(公章)

  年月日

篇5:工程分包单位施工交接验收办法

  工程分包单位施工的交接及验收办法

  1、分包单位进场施工程序:

  与业主或总包单位签订合同、取得进场证明→向总包单位申报并提供有关资质资料→进场施工准备(包括材料设备报验,人员安全教育,暂设搭设等)→经同意后进场施工→接受总包单位对施工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检查并按限期整改→每一工序完工自检并合格后向总包单位报检→经检查合格后进入下道工序或与其他分包队伍进行工序交接→施工完成后经批准退场→保修期间组织维修。

  2、分包单位的施工要在现场实行挂牌制,注明管理者、操作者、质量负责人及施工日期并做好相应的图文记录,并作为施工方案的一部分上报总包单位,在分包工程交付时将按此记录检查及确定责任承担者;由于不按规范、规程施工而造成质量事故的将追究相应人员的责任。

  3、分包单位之间的工序交接工作,由总包单位组织,每次工序交接都必须形成书面记录,并由交接双方及组织者签字同意交接。

  4、工序交接的检查内容包括:上道工序的施工质量按相关规范是否合格、施工后现场是否工完场清、是否对其他工序有破坏、现场的设备设施是否改变等。

  5、对不合格分包工程必须进行返工或返修不合格决不能进入下道工序,如果不合格分包工程流入下道工序,要追究工序交接组织者的责任。分包单位在发现不合格后,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分析研究产品不合格的原因,对其原因采取必要的纠正,有预防的措施并要有文字记录上报总包单位。

  分包工程全部完成后,由项目副经理组织,技术负责人及专职质量检查员,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进行质量等级评定后,报监理单位进行质量等级核定。

  6、总包单位将每月组织一次工程质量大检查(包括内、外业),总包单位质量人员随时现场抽查,对不合格工程限期整改。

  7、如果同一问题或同一部位质量问题发生三次以上还未得到控制,总包单位将对该分包单位向业主申请进行清退处理。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