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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设备安全管理参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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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设备安全管理参考指南

  电气设备安全管理参考指南

  前言

  电气设备的危险乃是造成多火灾及伤亡的原因。事实上,电气火灾是工作场所火灾的头号原因。

  电气设备危险因素包括,但不限于电线、设备误用、绝缘失灵、接地错误、开关箱开而不关,以及水电装置互相连接。

  本款将帮助您注意电气设备危险因素。

  指南

  7.1一切电线的直径均须有适当的尺寸,绝缘和接口,且无危险因素。

  一切电线均须有适当的位置,支撑和保护,不致碰到人的头和脚,或在正常作业过程中碰到设备。切不可使用临时凑合的电线。所有工厂设备的电源线均须三叉接地或双得绝缘。切不可使用磨损的电线。

  7.2只可使用经认可的固定装置、插头、电路断路器,及其他器材。切不可使用临时凑合的电线,因其会导致电气和火灾危险。

  7.3一切中断箱、输出口,及配电盘均须用安全的保护外壳盖起来。

  7.4灰尘、油腻、油脂或纤维的危险积累,会被电源(如电弧)点燃。马达上不可积存灰尘、油腻等物。

  7.5在危险环境中,必须使用经特别设计和认可的电气设备。

  7.6在允许使用手提电气加热器的地方,须实施清除可燃物质和安放加热器的程序。

  7.7电气设备和保护装置应定期养护,而养护工作则应记录下来。

  7.8须请一名称职的电工来检查和修理电气系统。

  7.9须使用保护系统来保护电路及电气设备。

  7.10电气设备的接地和双重绝缘可令保护装置正常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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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大厦施工电气设备装卸运输安全技术交底

  大厦施工电气设备装卸及运输安全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zz大厦

  施工单位

  设备名称

  作业内容

  交底部门

  交底人

  施工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接受交底班组或员工签名:

  交底内容:

  1.工作前应对起重、搬运工具(绞车、葫芦、滑车、绳索、卡具、刹车、控制器等)进行存细检查,符合要求方能工作。

  2.起吊、搬运应有专人统一指挥和明确的信号,并有具体的安全措施。

  3.起吊前应检查物件重量,不得超负荷起吊。起吊与下落物件,必须平稳地垂直上升和下降,必要时,应在物件上系以牢固的溜绳,防止物件摇摆或旋转。

  4.起吊物体必须绑牢,吊钩挂在适当的位置上,以保持起吊后均衡平稳,起吊电杆、构架等长大笨重物件时,必须吊在指定的起吊点上。

  5.起吊物体的易损部分(如瓷套管等),宜卸下单独起吊,起吊时不得承受外力,并应以软物垫好,以防碰坏,所吊物件若有棱角或光滑部分,在棱角或滑面与绳索相接触应以软物垫好,防止绳索受伤或打滑。

  6.起吊200kg以上的笨重物件,离地面约100mm时须稍停顿,检查各部受力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起吊。

  7.起吊作业时,吊臂下及起吊物件1.5倍距离范围内不得有人,不准有人站在物件上升降。

  8.人力装卸、搬运笨重物件时,必须确认物件的重心,防止倾倒。对上重下轻的设备必须绑扎牢固。

  9.使用滚杆时,拨动滚杆必须用铁锤敲打,不得用手直接拨动。

  10.电杆等物件装载在车辆上应捆绑牢固,垫平塞稳,防止滑动伤人。用汽车装运电缆时,随车装卸人员不得站立或坐在电缆盘滚动方向之前、后,电缆盘不应平放,卸车时不应直接从车上滚下。

  11.运送器材的随车人员必须坐稳扶牢,不得坐在堆放较高的物件上,以防物件滑动碰伤人员。车辆未停稳时,不得上、下车辆,不得装卸或传递物件。

  12.从车上卸下器材时应轻拿轻放,不得随意抛扔。对装卸瓷件、水泥电杆等易碎、易裂物件更应特别注意。

  补充作业指导内容:

篇3:水电站工程供电电气设备安全措施

  水电站工程供电与电气设备安全措施

  (1)施工现场用电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防雷保护、接地保护、变压器等每季度测定一次绝缘强度,移动式电动机,潮湿环境下电气设备使用前应检查绝缘电阻,对不合格的线路设备要及时维修或更换,严禁带故障运行。

  (2)线路检修、搬迁电气设备(包括电缆和设备)时,切断电源,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的警告牌。

  (3)非专职电气值班员,不得操作电气设备。

  (4)操作高压电气设备回路时,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电工绝缘靴并站在绝缘板上。

  (5)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接触的部分,有良好绝缘,使用前进行绝缘检查。

  (6)低压电气设备宜加装触电保护装置。

  (7)电气设备外露的转动和传动部分(如皮带和齿轮等),必须加装遮栏或防护罩。

  (8)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每班均有当班人员进行外表检查。

  (9)电气设备的检查、维修和调试工作,必须由专职的电气维修工进行。

篇4:工程部在电气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组织措施

  工程部在电气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

  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工作,必须完成下列组织措施:

  工作票制度;工作查活及交底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和转移制度;工作终结和送电制度。

  一、工作票制度

  A.工作票是准许在电气设备上工作的工作书面手续。在电气设备上工作,应填写工作票或按命令执行,其方式有下列三种:填写第一种工作票;填写第二种工作票;口头或电话命令。

  B.填写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范围如下:

  a.在高压电气设备(包括线路)上需要全部或部分停电工作;

  b.进行其它(如二次回路等)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技术措施的工作。

  C.填写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范围如下:

  a.在带电设备的外壳上以及带电杆塔上的工作;

  b.控制盘和低压配电盘(箱)、低压干线以及运行中的变压器室内的工作;

  c.二次结线回路上无需将高压设备停电的工作;

  d.转动中电动机的励磁回路和转子电阻回路的工作;

  e.核相工作;

  f.变(配)电所内进行非电气作业。

  D.其它工作用口头或电话命令。

  口头或电话命令,必须清楚正确,值班人员将发令人,负责人及工作任务详细记入操作记录薄中,并向发令人复诵核对。

  E.以下几种工作可以不填写工作票:

  a.事故紧急抢修工作;

  b.线路运行人员在巡视工作中,需登杆检查;

  c.用绝缘工具做低压测试工作。

  在进行第b,c项工作时,应有人监护。

  F.一个负责人,一个班组,在同一时间内只能执行一张工作票。

  G.在一个电气连接部分或整个变配电室全部停电工作,有两个以上班组同时交叉工作时,按班组填写工作票,并指定总负责人。由总负责人制定安全措施。班组负责人应向总负责人要令,得到工作许可令后方可进行工作。工作完毕后班组负责人应向总负责人交令,由总负责人收回工作许可令后统一送电。

  H.在工作过程中,需要补充工作项目,必须由工作负责人征得工作许可人的同意。如增加或改变安全措施时,应另填写工作票,将安全措施及补救项目告知全体人员。

  I.工作票由工作负责人填好后,应由工作票签发人签发。工作负责人不得签发工作票。

  J.工作票所列的各种工作人员及相关的安全责任。

  a.工作票签发人:只电气负责人,生产领导人及其指派由实践经验的技术人员,其安全责任为:

  (a)工作必要性;

  (b)工作是否安全;

  (c)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d)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是否适当和足够,精神状态是否良好。

  b.工作负责人:指带领一个或几个小组进行工作的人,主要是负责填写工作票及作为现场工作监护人,其安全责任为:

  (a)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

  (b)结合实际进行安全思想教育;

  (c)督促、监护工作人员遵守本规程;

  (d)负责检查工作票所载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和值班员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

  (e)工作前对工作人员交代安全事项;

  (f)工作班人员变动是否合适。

  c.工作许可人:在变(配)电所内是当班值班人员。在线路上为值班调度员,有申请发电权人员、变电所值班员或领导指定人员担任。其安全责任为:

  (a)负责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常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

  (b)工作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

  (c)负责检查停电设备有无突然来电的危险;

  (d)对工作票中所列内容即使发生很小疑问,也必须向工作票签发人询问清楚,必要时应要求做详细补充。

  d.值班的安全责任为:负责审查工作的必要性和检修工期是否与批准期限相符以及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e.工作班成员的安全责任为:认真执行本规程和现场安全措施,互相关心施工安全,并监督本规程和现场安全措施的实施。

  f.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不得互相兼任。

  K.工作票的填写应清楚整洁,不得任意涂改。工作票执行后,保存日期不应少于三个月。

  二、工作查活及交底制度

  A.工作前,工作负责人应根据工作任务到现场查请电源和工作范围,以及设备编号等。并应根据查活情况,制定现场安全措施,填好工作票。

  B.工作负责人应根据工作任务和现场情况,提出所使用的安全用具、起重工具和材料等。并指定专人检查。工作前一天,应查清所使用的材料、工具是否合格。

  C.工作负责人应对停电范围内的周围环境、道路等情况做好调查,尤其运输较重设备时,应事先制定安全措施。

  D.工作负责人对于工作范围内交叉跨越和平行线路,邻近线路或带电设备以及有自备发电机者,应调查清楚,并应确定装设接地线的部位及接地线组数。

  现场实施安全措施后,应再次向全体工作人员指明邻近带电设备和交叉带电线路等情况。

  三、工作许可制度

  A.工作许可人(值班员)应负责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并应完成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

  B.在变(配)电室内工作,工作许可人应会同工作负责人检查停电范围内以实施的安全措施。如装接接地线、遮拦,和标示牌等并指明邻近带电部位。在工作地点,应以手触试停电设备,证明检修设备确无电压后,双方在工作票上签字。

  C.工作负责人及工作许可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安全措施及工作项目。工作许可人不应改变检修设备的运行结线方式,如需改变,须事先取得工作负责人的同意。

  D.在变(配)电室出线电缆的另一端头的停电工作,应得到送电端的值班员或调度员的许可,并做好现场的安全措施后

方可开始工作。

  E.在线路上停电工作,工作负责人应得到值班员或调度员许可,拉开有关变(配)电所或线路隔离开关等,并做好现场安全措施后,方可开始工作。

  F.在工作过程中,当工作许可人发现有违反安全工作规程或拆除某些安全措施时,应及时命令停止工作,并进行更正。

  四、工作监护制度

  A.工作监护制度是保障人身安全及操作正确的主要措施。监护人的安全技术等级应高于操作人。监护人一般由工作负责人担任。

  B.带电作业或在带电设备附近工作时,应设专职监护人。工作人员应服从监护人的指挥。监护人不得离开现场。监护人在执行监护时,不应兼做其它工作。

  C.监护人或专职监护人因故离开现场时,应由工作负责人事先指派了解有关安全措施的人员接替监护,使监护工作不致间断。

  D.监护人所监护的内容:

  a.部分停电时,应始终对所有工作人员的活动范围进行监护,使其与带电设备保持安全距离;

  b.带电作业时,应监护所有工作人员的活动范围,不应小于与带电部位的安全距离、以及工具使用是否正确、工作位置是否安全、操作方法是否正确等;

  c.监护人发现某些工作人员中有不正确的动作时,应及时纠正,必要时令其停止工作。

  E.监护人可监护人数的规定:

  a.设备(线路)全部停电,一个人所监护的人数不予限制;

  b.在部分停电设备周围,不是全部设有可靠的遮拦以防止触电时,则一个监护人所监护的人数不应超过两人;

  c.其它工种人员进入变(配)电室内,在部分停电的情况下工作时,一个监护人在室内最多可监护三人

  五、工作间断和工作转移制度

  A.工作间断时,全部人员应撤离现场,工作票仍由工作负责人保存,所有安全措施不能变动。继续工作时,工作负责人必须向全体员工重申安全措施。

  B.在变(配)电所内连续进行一日以上工作时,工作班每日收工时,应将工作票交给值班员,填好实际收工时间,次日开始工作前,必须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方可开始工作。

  C.对于连续性的工作,在同一电气连接部分用同一工作票依次在几个工作地点转移工作时,全部安全措施由值班员在开工前一次做完,不需要办理转移手续,但转移到下一个工作地点时,工作负责人应向工作人员交代停电范围、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

  D.工作间断时间,遇有紧急情况需要送电时,值班员应得到工作许可人的许可,并通知全体工作人员撤离现场,并完成下列措施后,方可提前送电:

  (a)拆除临时遮拦、接地线和标示牌,恢复常设遮拦和原标示牌;

  (b)对于较复杂或工作面较大的工作,必须在所有通道派专人看守,以便告诉工作人员"设备已经合闸送电,不能继续工作。"看守人在工作票未收回前,不应离开守侯地点。

  E.检修工作结束以前,若将设备试加工作电压,可按下列规定进行:

  (a)全体人员撤离工作地点;

  (b)将该系统所有工作票收回,拆除临时遮拦,接地线和标示牌,恢复常设遮拦和标示牌;

  (c)工作负责人和值班人员进行全面检查无误后,应由值班员进行试加压试验。工作班若需继续工作时,应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六、工作终结和送电制度

  A.全部工作完毕后,工作人员应清扫整理现场,清点工具,检查临时接地线是否拆除,被检修的短路设备、隔离开关等应做拉合试验,试验后应处于检修前的位置。(工作负责人应在工作范围内做周密检查,正确无误后,召集全体工作人员撤离工作地点,宣布工作终结后,方可办理送电手续。)

  B.在变(配)电所内工作,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应会同值班员共同对设备进行检查,特别对短路设备、隔离开关的分合位置应与工作票所写相符,各项检查无误后,在工作票上填好终结时间,经双方签字后,方可宣布工作终结。

  C.在未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前,值班员严禁检修设备合闸送电。

  D.检修工作中如需部分设备(线路)先恢复送电时,工作票应收回。如对未完成工作需继续进行时,应重新填写工作票。

  E.工作终结,送电前应检查的工作如下:

  (a)拆除的接地线组数与挂接组数是否相同,确认接地刀闸是否断开;

  (b)所装的临时遮拦、标示牌是否以拆除,永久安全遮拦和标示牌等安全措施是否恢复;

  (c)所有断路设备及隔离开关的分合位置是否与工作票规定的位置相符,设备上有无遗漏工具和材料;

  (d)线路工作应检查弓子线的项序及短路设备、隔离开关的分、合位置是否符合检修前的情况,交叉跨越是否符合规定;

  (e)送电后,值班员对投入运行的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正常运行后报告工作负责人,工作人员方可离开现场。

篇5:物业工程部在电气设备上工作保障安全技术措施

  物业工程部在电气设备上工作保障安全的技术措施

  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工作,必须完成下列安全技术措施:停电;验电;悬挂临时接地线;悬挂标识牌和装设临时遮拦。

  上述措施由值班人员执行,对于无人值班的设备和线路,可由断开电源的人执行并有专人监护。

  一、停电工作时的注意事项:

  A.设备停电,必须把各方面的电源断开,且各方面至少有一个明显断开点(如隔离开关等),抽出式配电装置应处于检修位置。为了防止有返送电源的可能,应将与停电设备有关的变压器和电压互感器从高低压两侧断开。对于柱上变压器应将高压熔断器的熔丝管取下。

  B.停电操作时,应先停负荷,再拉断路器,最后拉开隔离开关。当断路器两侧均有隔离开关时,再拉开断路器后,先拉负荷侧隔离开关,最后拉电源隔离开关。严禁带负荷拉隔离开关。

  C.断开隔离开关操作手把后必须锁住。根据需要断开断路器及隔离开关的控制回路。启动控制系统和液压控制系统应闭锁。

  D.线路停电,应停电的范围如下:与停电工作的线路连接所有电源断路设备;与停电工作的线路交叉的线路;断开有可能返回低压电源和同杆非同一电源的断路设备;断开危及线路停电作业的并行或并架线路的断路设备。

  二、验电工作时的注意事项:

  A.检修的电气设备停电后,再装设接地线之前必须用验电器检验有无电压。

  B.验电时,必须使用电压等级合适、经检验合格、试验期限有效的验电器。验电前,应先检查验电器确认其功能是否良好。验电工作,应在施工或检修设备的进出线的各项进行。

  C.高压验电应必须带绝缘手套。500V以下设备,使用低压试电笔检验有无电压。

  D.线路验电应逐项进行。联络用的断路设备或隔离开关检修时,应在其两侧验电。

  E.表示设备断开的常用信号或标志,表示允许进入间隔的闭锁装置信号,以及接入的电压表指示无电压等无压信号指示,可以作为设备无电的参考,不能作为设备无电的依据。

  三、装设接地线工作

  A.装设接地线是将已停电的设备临时短路接地,用及保护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技术措施。装设接地线可以利用配电装置上的接地刀闸或临时接地线实施。

  B.验电之前,应先准备好接地线,并将其接地端先接到接地网(极)的接头上。当验明设备却已无电后,应立即将检修设备三相接地并短路。

  C.对于可能送电至停电设备的各电源点(包括线路的各支路)或停电设备可能有感应电压的,都要装设接地线。接地线应装设在工作地点视线内,使工作人员在地线保护范围内。接地线与带电部分的距离应附和安全距离的规定。

  D.检修部分若分成几个在电气上不相连接的部位(如分端母线以隔离开关或断路器隔开),则各段应分别验电并接地。

  E.变(配)电所全部停电时,应在各个可能来电侧的部位装设接地线。

  F.检修母线时,应根据母线的长短和有无感应电压等实际情况确定接地线组数。检修10m及以下的母线,可以只装设一组接地线。

  G.在室内配电装置上,接地线应装在未涂相色漆的部位。

  H.接地线与检修设备之间不应有断路设备或熔断器。

  I.装设接地线必须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地线的顺序与此相反。接地线必须使用专用的线夹固定在导体上,禁止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或短路。

  J.临时接地线应使用多股软裸铜线,最小截面不应小于25mm2,每次使用前进行检查,禁止使用不符和规定的导线作接地线。

  K.变配电室内每组接地线均应编号,并存放在固定的地点,存放位置也应编号,接地线号码与存放位置号码必须一致。拆装接地线应作好记录,交班时应交代清楚。

  L.高压回路上工作,需要拆除全部或部分接地线后进行工作时,应得到值班员的许可,方可进行。工作完毕后立即恢复。

  M.线路停电作业应挂接地线的地点:停电线路的出线隔离开关的线路侧及联络开关的停电侧、可能将电源返回只停电线路所有短路设备的停电侧及停电范围内的其它停电线路上。

  四、悬挂表示牌和装设临时遮拦

  A.在变(配)电所内的停电工作,一经合同即可送到工作地点的断路器或隔离开关的操作手把上,均应悬挂"禁止和闸,有人工作!"的表示牌。

  B.在成套装置内装设接地线后,应在已接地线的隔离开关操作手把上悬挂"已接地!"的标示牌。

  C.在变(配)电所外线上工作,其控制设备在变(配)电所室内的,则应在控制线路的断路设备或隔离开关的操作手把上悬挂"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的标示牌。

  D.标示牌的悬挂合拆除,应按调度员的命令或工作票的规定执行。

  E.在室内部分停电的高压设备上工作,在工作地点两旁带电间隔遮拦上和对面的带电间固定遮拦上,以及禁止通行的过道上均应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 。

  F.在室外构架上工作,应在工作地点附近带电部分的横梁上,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 。在工作人员上、下用的铁架或梯子上,应悬挂"从此上下!"的标示牌。在附近其它可能误登的架构上,应悬挂"禁止攀登,高压危险!"的标示牌。

  G.在工作地点装设接地线以后,应悬挂"在此工作!"的标示牌。

  H.临时遮拦可用干燥木材,橡胶或其它坚韧绝缘材料制成,并应装设牢固。

  I.严禁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移动或拆除临时遮拦和标示牌。

  J.小车式开关柜检修工作时,小车拉出后,在小车开关柜内放"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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