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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酒店员工办理离店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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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酒店员工办理离店程序

  某酒店员工办理离店程序

  1、员工本人确定离店后,首先填写“温泉大酒店员工辞职申请书”,填写内容要齐全,然后在辞职申请书上由员工本人、部门经理签名。

  2、部门填写“温泉大酒店员工变动表”,内容填写要齐全,并由离店员工本人在变动表上签字。变动表经总经理批准后生效。

  3、员工离店应在“离店交接手续单”上签名。

  4、签订《劳动合同》期满的员工离店时,在“终止劳动合同通知单”上签字。

  5、员工离店时,持“温泉大酒店员工离店退还物品清单”到相应部门办理酒店物品交接手续。物品交接清楚后,部门经理签名认可。所有物品退还完毕后,将此表交回人力资源部。

  6、员工提取档案、养老保险手册、个人帐户单等其他资料时,应在员工档案记录上签字,以便备查。

  附:离店交接手续单(一份)

  终止劳动合同通知单(二份)

  离店交接手续

  同志:

  因被辞退或申请辞职,终止双方劳动关系,为明确双方责任,特定本离店交接手续。

  A.自 年 月 日起双方终止劳动关系。

  B.员工已交还工作期间使用的酒店物品(以温泉大酒店员工离店退还物品清单“为准)。

  C.本交接手续办理后,员工不再向酒店提出任何权利,要求。

  乙 方 签 名 甲 方 签 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离店交接手续

  同志:

  因被辞退或申请辞职,终止双方劳动关系,为明确双方责任,特定本离店交接手续。

  A.自 年 月 日起双方终止劳动关系。

  B.员工已交还工作期间使用的酒店物品(以温泉大酒店员工离店退还物品清单“为准)。

  C.本交接手续办理后,员工不再向酒店提出任何权利,要求。

  乙 方 签 名 甲 方 签 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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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长沙市基层工会社团法人资格登记办理工作制度

  长沙市基层工会社团法人资格登记办理工作制度

  一、责任单位

  长沙市总工会法律保障部

  二、责任人

  法律保障部部长负责下的岗位分工责任制,由部长全面主持部门日常工作,其他同志按照岗位分工承担各自的工作任务。

  三、权力行使依据

  全总《基层工会法人资格登记办法》、《湖南省基层工会法人资格登记实施细则》。

  四、办理对象

  隶属市总工会的基层工会、上级工会指定办理的基层工会

  五、申办程序

  1、申办:基层工会到长沙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申办、领表。

  2、填表:新申办基层工会应填写《基层工会法人资格申请登记表》、《基层工会经费、财产验资证明》、《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各一式三份;申请工会名称变更的基层工会,填写《基层工会法人资格变更登记表》,一式三份;申请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基层工会,填写《法定代表人登记表》,一式三份。

  3、审查、发证:按要求填表,加盖本单位工会及行政相应公章后,连同上级工会批复、工会法人代表(主席)照片一起报送长沙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审核、登记、发证。

  六、申报资料

  1、新申办的基层工会,需填好《基层工会法人资格申请登记表》、《基层工会经费、财产验资证明》、《法定代表人登记表》,三份表均一式三份;交工会法定代表人照片4张(一寸免冠彩色近照);

  2、申请工会名称或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基层工会,需退回原《工会法人资格证书》(正、副本)和《工会法人法定代表人证书》并填写《基层工会法人资格变更登记表》或《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均一式三份;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基层工会还需带照片四张,三张贴于表格,一张用于办证;

  3、上级工会批准基层工会成立或选举结果的批复一份(需原件)。

  七、申办者注意事项

  1、填报《基层工会经费、财产验资证明》中“会员应交会费”和“企业应拨工会经费留成”这两项,均按照全年12个月来预计。

  即:会员年应交会费=全体职工全年工资×5‰

  企业应拨经费留成=企业工资总额×2%×60%

  2、新成立的基层工会,由于还未办理银行开户手续,因而《基层工会经费、财产验资证明》中“开户银行”及“帐号”可以不填。

  3、《基层工会法人资格申请登记表》中“办公场所”一栏,填写工会工作人员办公室。

  4、基层工会的公章应严格按照规定刻制,直径为4.2cm,外缘为两条边(外粗内细),字为圆弧排列、中间为五角星(直径1.6cm);工会财务章应刻制为长方形。

  5、基层工会的名称,在填写表时应与基层工会公章、批复中的名称完全一致。

  附:长沙市基层工会社团法人资格登记办理工作流程图

篇3:长沙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程序

  长沙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程序

  为促进市总工会对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深入开展,进一步规范办理程序,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办理质量,制定本制度。

  (一)交办

  1、市总办公室收到建议和提案后,形成呈批件报相关领导审阅批示后,提出办复时限和工作要求,交由相应业务部门具体承办。

  2、对不属于本部门办理的建议、提案,承办部门可以在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相关领导和办公室说明情况,不得自行转办、积压。

  (二)承办

  1、承办单位接到建议、提案后,要逐件登记,提出拟办意见,指定专人负责办理,并主动与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取得联系。对所承办的建议、提案,要于接到承办件3个月内办理完毕,疑难案件必须在6个月内办理完毕,急件必须在短时间内迅速办理完毕。

  2、对需两个以上部门共同办理的建议、提案,要落实主办和协办责任,由办公室负责协调。

  (三)答复

  1、承办部门要认真答复代表、委员提出的问题,并请代表、委员在《征求意见表》上签署意见。对因政策法规或客观因素所限暂时无法解决的建议、提案,应向代表、委员详细说明有关情况,力求得到代表、委员的理解和满意。

  2、承办部门撰写建议、提案办理的答复,要按照规定的统一格式行文,由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发,附报告代表、委员《征求意见表》后,送办公室印发、装订并加盖公章。

  3、办公室负责将正式答复准备一式五份,分别报送代表或委员一份、市委督查室两份、人大联工委或政协提案办两份。

  4、办公室应对正式答复件及时进行立卷归档,以备查考。

篇4:长沙市总工会机关外来文电的办理

  长沙市总工会机关外来文电的办理

  为进一步规范和及时办理外来文电,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收文登记

  收到机关报送的文电,经办人员应当即签收,并详细登记。收文登记的内容包括收文日期、原文编号、来文机关、文件标题、秘密等级、承办单位、收文序号等。

  2、呈请领导审批

  1)外来文电形成呈批件,一般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拟办意见后,再按拟办意见,直接呈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审批。综合性事务或涉及多个部门的,可由办公室呈报。领导审批后,严格按领导批示意见办理。

  2)呈批件应按照依后至前的顺序呈领导审批。有特殊情况的,由办公室统一协调后,灵活掌握送审顺序。

  3)分管领导对外来文电的批示有不同意见时,应暂缓送批,在做好相关协调工作并取得基本一致意见后再送批,必要时可报请主要领导审定。

  4)呈批件由市总工会领导签批后,原件交办公室归档备查,呈报部门可保留复印件。

  3、回复来文单位

  外来文电办理完毕,如需回复的,应由承办部门及时、准确地回复来文单位,并将反馈情况报办公室。

篇5:长沙市总工会机关呈批件的办理

  长沙市总工会机关呈批件的办理

  第一条 市总工会各部门以书面形式向市总工会领导汇报工作或请求批准有关事项,须使用呈批件。

  第二条 市总工会各部门的呈批件,由该部门直送分管领导,领导签批后直接退该部门办理。属于分管领导权限之外的,必须交由办公室呈报主席、书记阅批,批后经分管领导阅后退呈报部门或根据领导批示处理。

  第三条 呈批件由市总工会领导签批后,原件交办公室归档备查,呈报部门可保留复印件。

  第四条 办理呈批件应规范用表,严格按规定填写,由经办人及呈报部门负责人签字;如有附件应齐全有效。一般应一事一报。需要一事多批的,第二次呈报时应附上次批示意见。

  第五条 承办部门要认真负责,收、交、转、送要做到快速、准确、交接手续齐备,应建立收发文和交接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登记和存档。

  第六条 各部门应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联络员,负责联络工作。包括签领文件、接收通知并向本单位领导及人员传达、报送呈批件及其他相关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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