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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业有限公司出差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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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业有限公司出差管理规定

  置业有限公司出差管理规定

  1.0 目的

  为规范、指导公司干部员工的出差管理,节约费用,提高效率,制定本规定。

  2.0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级员工的出差管理。

  3.0 术语--

  3.1 公司本部员工受公司派遣到公司以外地区办理公事或临时公务视为委派性出差;

  3.2 销售大区经理及以上人员因工作性质到公司及所管辖以外地区办理公事或临时公务视为工作性出差。

  4.0 职责

  4.1 公司干部、员工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报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负责和分管副总批准。出差7 天(含)以上的为长期出差,须经总经理批准。

  4.2 人力资源部凭经审批的《出差申请单》为出差人考勤。

  4.3 财务部凭经审批的《出差申请单》为出差人办理差旅费借支和费用报销手续。

  5.0 内容

  5.1 流程规范

  5.1.1 出差人按“4.1”条规定审批《出差申请单》,送人力资源部备案。销售大区经理以上人员出差需再复印一份送交销售管理部。

  5.1.2 出差人出差期间要以工作日志的形式,详细记录工作时段、地点、具体工作、接洽人、结果等工作内容(保密工作除外),避免流水帐,员工返回公司后交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副总签批,交人力资源部备案,并差旅费报销附件报销,否则公司不计考勤、不报销差旅费。

  5.1.3 出差人出差食宿自理,事后按标准报销,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让销售区域或业务单位支付食宿费。

  5.1.4 出差人不得接受销售区域、业务单位人员的宴请、洗浴、美容、健身、观光、旅游等工作以外的各种形式的接待。

  5.1.5 严禁出差人向销售区域或业务单位索要和收受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等。

  5.1.6 出差人确因工作原因需接待宴请的,须电话请示有关领导后进行,任何人不得变相让销售区域或业务单位支付费用。

  5.2 出差人可凭审批过的《出差申请单》复印件到财务部办理差旅费借支手续。

  5.3 出差人应于返回后三日内到财务部报销相关费用并还款冲账。

  5.4 员工到家庭所在地的城市及周边80 公里以内出差办理业务,公司不报销住宿费;伙食

  5.5 出差期间,确因工作需要由业务单位招待就餐的,出差人员按每天实际就餐次数(早餐为公司每天规定伙食补贴标准的五分之一,中餐、晚餐为每天伙食补贴标准的五分之二)报销伙食补贴;出差期间,业务单位安排住宿的,出差人员不得报销住宿费;

  5.6 出差员工要实事求是地按实际住宿金额(规定标准为公司报销上限)报销住宿费,两人以上出差必须住标准间或三人间(男女分开),副总级及以上领导可住单间,每个房间按合住人中职务最高者住宿标准报销1 人住宿费;

  5.7 市内交通按实际发生的公交车费据实报销。原则上不准乘坐出租车,如确需乘坐的,须电话请示分管副总以上领导批准;

  5.8 出差员工(包括司机)出差期间,不计加班费;

  5.9 所有员工因公外出,中午13:00 以后,晚上18:00 以后回公司的,方可领取误餐补助;

  5.10 公司各部门及所有员工因公发生的招待费、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补助等,必须出具正式发票、机打车票,且须经公司财务部审核无误后方可报销。

  5.11 违反上述规定者,数额在500 元以下的,第一次公司按违规金额双倍罚款,第二次公司按违规金额的四倍罚款,并辞退;数额在500 元以上的,公司按违规金额的四倍罚款,并解除与违规者的劳动合同。

  5.12 差旅费、住房费 、伙食补贴、 交通费用报销标准,见《费用报销管理办法》。

  注:A、一类地区指深圳、珠海、汕头、厦门、海口、北京、上海及珠江三角城市;

  二类地区指各省会城市,珠江三角洲地级市;

  三类地区指其他地区(包括省内外地级城市);

  省内地区指省内县市级及县级城市。

  B、伙食补贴按标准包干使用,市交通费亦按包干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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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PM公司出差管理规定

  PM公司出差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出差费用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员工出差依下列程序办理:

  (一)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期限由派遣负责人视情况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实核。

  (二)出差人凭核准的"出差申请单"向财务部暂支相当数额的旅差费,返回后一周内填具"出差旅费报告单",并结清暂支款,未于一周内报销者,财务应于当月工资中先予扣回,等报销时再行核付。

  第三条 出差的审核决定权限如下:

  (一)国内出差:六日内由部门经理核准,四日以上由主管副总经理核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二)国外出差,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第四条 出差不得报支加班费,但假日出差酌情予以计新。

  第五条 出差途中除因病或遇意外灾害,或因工作实际需要电话联系,请示批准延时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除不予报销旅差费外,并依情节轻重论处。

  第六条 出差旅差费分为交通费、住宿费、膳食费、通讯费、交际费等,其标准另定。

  第七条 出差费用的报销:

  (一)交通费、住宿费按标准报销,超标自付,欠标不补。

  (二)膳食费按标准领取。

  (三)通讯费以邮局凭证报销。

  (四)交际费由领导核定,凭据报销。

篇3:文化传播公司出差规定

  文化传播公司出差规定

  第一条 员工出差指因公离开本市范围。

  第二条 员工出差应于出差前填写《出差申请单》,获批准后留存于综合行政部。普通员工在省内出差应由部门经理级以上领导批准、在省外出差及部门经理级以上人员出差应经董事长批准。如遇出差情况临时有变动,需及时与综合行政部联系报备。

  第三条 员工在国内出差原则上不得借支差旅费,特殊原因需借支差旅费的须经董事长批准。借款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本人月工资额,并在出差回公司后3天内完善报销手续,逾期未办理报销手续的,按借款管理规定处理。

  第四条 员工出差乘坐交通工具一般为汽车、火车(硬卧)、轮船(三等舱),特殊情况需乘飞机,必须经董事长批准。

  第五条 员工出差往返车、船、机票实报实销,住宿费、交通费、外勤补助等按公司《差旅费报销规定》办理。

篇4:海尔集团出差管理规定

  海尔集团出差管理规定

  第一百五十六条 员工在国内出差,根据不同级别报销国内出差费用。具体标准见下表:

  员工级别 住宿标准

  饮食、住宿、市内交通  报销额度

  乘座的交通工具

  A级人员(管理中心总经理)自定

  实报实销

  自定

  B级人员(管理中心副总经理、筹建处总经理)

  C级人员(筹建处副总经理)

  D级人员(筹建处总经理助理)

  E级人员(部门经理)

  三-四星级酒店

  ≤500元/天

  飞机普通舱、火车软卧

  F级人员(部门副经理)G级人员(部门经理助理)

  其他人员

  二星级

  (含) 以下酒店

  ≤300元/天

  超过24小时路途可乘飞机。一般乘火车硬卧、软座

  第一百五十七条 如不同级别人员一起出差,分管本级行政副总经理批准,可按较高级别人员标准享受同样的交通和住宿并报销饮食、住宿和市内交通费用。

  第一百五十八条 其他因特殊情况超出报销额度的,经主管领导、总经理批准后,可按实际支出报销。

  第一百五十九条 报销天数以自出发之日起到返回之日的工作天数计算。

  第一百六十条 公司员工因公出国出差,整个团队先报预算,经管理中心行政副总经理同意,回国后按预算费用报销。个人出国报销费用由主管领导签字,经本级行政副总经理审批,予以报销。

  第一百六十一条 出差人员出差结束后一周内填写“差旅费报销单”,经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交综合部门审批,审批后向财务部门报帐,经财务部门审核无误后,给予报销。

  第一百六十二条 出差同一地点,一次连续时间超过一个月,视为外派工作,由接待单位提供相应的食宿及交通工具;出差人员除往返交通费用外,不再报销其他费用。

  第一百六十三条 差旅费报销程序:

篇5:X集团公司员工出差管理规定

*集团公司员工出差管理规定

1. 总则

  1.1为促进集团本部员工工作的有序开展,明确出差人员的任务及差旅费的报销,做到出差员工管理有章可循、接章办事,特制定本规定。

  1.2长期驻外人员、提成包干制营销业务人员不适用本规定。

2.出差审批权限

  2.1境内出差:

  2.1.1部门副总以下人员:3天(含)以内,由部门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5天(含)以内由分管领导批准,5天以上一律由总裁批准。

  2.1.2部门副总以上人员(含副总):一律由总裁批准。

  2.2境外出差:一律由总裁批准。

3.办理出差手续

  3.1员工出差应在出发前,填写提报《集团员工出差申请单》按规定审批权限审批后,送行政部考勤备案。

  3.2 《出差申请单》必须明确出差地点、出差日期、出差任务、计划安排等。

  3.3凡到下属公司出差的员工,由行政部发工作联系函,并提前传真至出差目的地公司综管部(办公室)。综管部接到联系函,负责做好出差员工的安排工作。

  3.4凡员工到下属公司出差,应自觉维护集团公司形象和自身形象,严格自觉地遵守下属公司规章制度,并由下属公司协助集团行政部代行稽核。

  出差期间,由下属公司负责考勤,出差结束,下属公司负责将员工考勤情况报集团行政部。

  3.5审批出差时间到期,出差任务未结束的,应事先办理续期报批或口头报批后待返回补办审批手续,否则,多出天数按旷工处理。

4.出差线路及时间

  4.1出差线路一般应选择最短而且最方便的线路,应尽量减少出差路途所用时间。

  4.2出差途中如遇天灾人祸等不可抗拒因素,需要改变路线时,应征得主管同意,按实际差旅费报销。

  4.3出差员工因绕道探亲访友或办理其它私事,绕道车船费多开支部分由本人负担。

  绕道车船费多开支部分=实际票价-直线票价。

  直线票价的计算标准:

  火车按快车(包括特快)票价计算,符合乘坐硬卧条件的,按硬卧中铺计算,乘其他交通工具按相应票价计算。

5.出差地区划分

  出差地区划分为一般地区与特殊地区。特殊地区指:北京、深圳、珠海、厦门、广州、上海等。

  出差天数按自然天数计算,即:出发、返回当天均算出差。

6.差旅费预借

  6.1公司员工出差,须先行确定地点、任务,天数、人数及费用预算并在《出差申请单》上载明,以保证差旅费在年度预算定额内节约使用。

  6.2出差员工按实际需要预借差旅费,其预借款额,经由该部门总经理初审报分管领导签署意见,总裁批准后暂借,出差完毕向行政部销差后,应于后续2个自然周内呈报核销。如2周后仍未报销,财务部可将预借差旅费在出差人月薪酬中先预扣回。

7.差旅费报销

  7.1差旅费包括交通费、住宿费、出差补助和邮电通讯等其他费用。

  7.2差旅费报销根据出差人任职和出差地区的不同、费用项目的不同,采取实报实销、限额内按实报销与定额补助相结合的办法。

  7.3《出差申请单》的审批流程按行政部的规定办理。经批准后的《出差申请单》是出差人向财务部办理出差借款、报销出差费的依据。

  7.4集团公司员工出差到外地,除公司高管人员可以自行按标准选择交通工具外,其他人员出差一般不得乘坐飞机(路途远、任务急需要乘坐的应经过总裁批准后 方可乘坐)。

  乘坐车、船、飞机的标准见下表,特殊情况、不宜执行下述标准时,应由总裁签批。

  7.5出差人员夜间(晚7:00至次日凌晨7:00)乘坐火车超过6小时,或白天连续乘车超过10小时的,可购买卧铺票。

  7.6出差人员按规定乘坐车、船、飞机,凭车、船、机票据实报销。每次出差的机场、火车站、码头往返费用,以最节约的方式凭相应张数票据(在票上注明时间、起始地点)据实报销。

  7.7住宿标准:

  7.7.1总裁出差,各项费用实报实销。

  7.7.2其他人员出差,住宿费在规定标准以内部分,按住宿发票实报实销,超过标准的部分由本人自负。

  7.7.3部门经理及其以下人员,同性别两人以上出差,须合并住宿。

  7.8下列人员的差旅费报销应按第7.9条的规定: 7.8.1参加各类会议的人员;

  7.8.2到下属公司的出差人员;

  7.8.3业务性等长期出差人员;

  7.8.4外出学习、培训人员;

  7.9上条所列人员有关费用按下列标准报销:

  7.9.1参加各类会议的人员,住宿由会议统一安排的,会议期间及会议前后的住宿费据实报销。如果有缴纳会务费的,凭会议无伙食补贴证明按正常出差补贴标准给予补贴,市内交通补贴在正常出差标准内据实给予报销。

  7.9.2到下属公司出差的人员分为下列情况:

  7.9.2.1如果下属公司有食宿条件的应在下属公司食宿(住宿免费提供,伙食费按 该公司标准自行给付)

  7.9.2.2如果下属公司没有食宿条件的,出差人员的出差费报销则按正常进行。

  如果下属公司有食宿条件但无法提供住宿的(应事先报告),经核实后可按标准报销住宿费。

  7.9.2.3公司高管人员短期(10天以内)到下属公司出差的,可按标准报销出差费,不受本条款的限制。

  7.9.3出差时间超过30天(不含30天)的按长期出差处理。

  7.9.4长期出差、驻外人员的安排:

  7.9.4.1长期出差、驻外不适用本规定,因此不享受出差伙食补贴。

  7.9.4.2长期出差、驻外人员可享受专项津贴。

  7.9.4.3长期出差、驻外人员的住宿安排:其一是住下属公司招待所,其二为租房,其三为住酒店。

  7.9.4.4公司长期出差、驻外人员,适合长期租房的,可租房,长期租房合同由公司与出租方签订,费用按租赁合同相关约定结算,不再报销住宿费用。

  7.9.5经批准外出学习培训人员按以下标准发放伙食补贴:学习期1个月以内,每天30元;学习期1个月以上、2个月之内,每天25元;学习期2个月以上,每天20元。住宿费凭收据据实报销,学费凭办学单位或受托培训单位开具的正式收据,按公司有关规定另行报销。学习期间不报市内交通费。学习往返路途按出差标准报销。其它按公司培训教育管理规定执行。

  7.10与集团公司领导共同出差的,行政部将视具体情况确定报销标准;

  聘请公司以外的人员同公司员工共同出差办事,聘请人员的报销标准比照陪同人员的报销标准。

  7.11员工出差发生的邮电通讯费、文印费,信用卡异地提现手续费等杂费支出按发票据实报销。

  7.12公司员工因出差到下属公司办事,差旅费不在下属公司报销。

  7.13公司员工在本市内公出办事,市内交通费用据实报销。

  7.14出差单据不能多次出差一次性粘贴;同一出差任务2人以上出差,由1人 负责报销。

  7.15出国人员差旅费报销规定: 7.15.1住宿费、交通费凭发票报销。

  7.15.2伙食费由代表团组统一掌握,不再单独报销。

  7.15.3若非由代表团组统一掌握,则按人每天20美元报销。

  7.15.4出国人员境外出差天数按离、抵我国国境之日计算。

8.礼品、招待费

  8.1员工出差期间需向客人、客户提供礼金(用于庆贺、吊唁、探望等)或需送礼品、纪念品及土特产时,应事先提出具体方案及预算,按集团公司领导批准方案办理。计划外临时工作需要,先报告集团公司领导批准,返回后补办手续。

  8.2在出差地宴请客人、客户,原则上应事先提出具体预算,并经集团公司领导批准,在批准限额内招待;超出批准限额或临时宴请,需口头报批后宴请,返回后补办手续。

9、出差联络与报告

  9.1员工在出差期间应向部门主管领导汇报出差任务执行情况,保持与上一级领导电话沟通和联系。

  9.2出差员工完成任务回公司后3日内,应向主管领导及时提交出差报告。

10.附则

  10.1本规定由集团公司行政部负责解释。

  10.2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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