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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保安队员着装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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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保安队员着装管理规定

  **物业有限公司安防作业指导书

  保安队员着装管理规定

  1.目的

  确保保安员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保安队员着装管理。

  3.职责

  3.1当班保安班长负责监督和检查队员是否按照要求着装。

  3.2保安队员必须按规定着装,保持队容严整举止端正。

  4.内容

  4.1服装颜色样式

  着全国统一保安员制服或公司规定服装。

  4.2要求

  4.2.1保安员上岗、执勤、操练及参加会议时,必须按规定统一着装,并佩戴工作证,工作证写明单位、姓名、职务、编号,端正佩带在左胸上。

  4.2.2上班时制服应保持干净、整齐,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歪戴帽子,不得留长发蓄胡子。

  4.2.3队员上班途中或下班途中必须着装整齐,不得不戴帽子或将帽子拿在手上或其它不规范行为。

  4.2.4制服外不得显露个人物品(如BB机、手机、笔、纪念章、钥匙扣等)。

  4.2.5执行特别任务时,应付突发事件时(如火灾),队员可不按上述要求着装。

  4.2.6非当值班时间,任何人不得穿着或携带制服离开辖区。

  5.记录

  无

  6.附件

  无

采编:www.pmceo.cOm

篇2:X集团行政制度:公司着装规定

  *集团行政制度:公司着装规定

  公司着装规定

  为使员工在工作时间内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更好地体现公司整体形象,特对员工的着装作如下规定:

  员工在工作时间着装应整洁、大方、端庄,不穿奇异服装。

  凡周一至周四,在工作时间内(无论在司内办公或外出办事),必须按以下规范着装:

  男员工春、秋、冬三季(每年十月至次年五月)须着藏蓝色西服套装、有领衬衣(说明:后有通知调整)和领带、皮鞋。夏季(每年六月至九月)可不着西服上装。

  女员工须着职业西服套装、皮鞋。不得穿无领或无袖的上衣。

  除公司有重要事件(包括会见客户)外,凡周五工作时间(包括周六、周日加班),员工可着便装(但非休闲装、运动装)。员工不得穿无领衫、背心及短裤上班。

  本规定由人力资源部检查执行。

  关于对现行的“公司着装规定”进行调整的通知

  为更好地体现员工的职业形象,经总裁办公会研究决定,对现行的“公司着装规定”进行调整,现说明如下:

  将原规定中男员工所著西服套装的颜色由藏蓝色扩展为蓝色、灰色、黑色系列;

  原规定中其它部分继续执行。

篇3:PM集团员工着装及员工牌佩带规定

  PM集团员工着装及员工牌佩带规定

  为着力体现整洁、大方、得体的职业风格,现对公司职员上班着装做如下规定:

  一、周一至周五统一着工装,其中领带可适当调换。

  二、周六、周日、法定节假日,可着与工作场所相适应的休闲便装,但禁穿短裤、无袖装、超短裙等。

  三、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可申请不着工装,公司不予配置服装。

  四、因特殊原因一定时间内不能按上述规定着装的,须经人力资源部批准备案。无正当原因,未按规定着装,每人次罚款100元。

  五、建材公司、富民化工公司一线工人上班时间须统一着劳动保护服装。

  六、上班时间必须佩戴工作证。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原公司统一配发的服装由个人妥善保管,以备公司组织集体活动时穿着,非公司通知不得着带有公司徽标的蓝色衬衣。

篇4:海尔集团员工着装管理规定

  海尔集团员工着装管理规定

  第一百七十七条 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进一步规范管理,员工应按本规定的要求着装和佩戴工卡。

  员工着装要求

  第一百七十八条 员工上班时间内要注意仪容仪表,着装大方得体、整洁。

  第一百七十九条 未发给工作服的员工,上班期间应着装工整。

  第一百八十条 严禁穿无袖、低领衫、超短裙、文化衫、牛仔裤、背心、短裤、拖鞋等上班。

  第一百八十一条 注意将头发梳理整齐。男职员发不过耳,一般不准留胡须;女职员上班宜淡妆,饰物佩戴应得当。

  第一百八十二条 部门副经理以上的员工,办公室需备有西装、领带,以便外出活动或重要业务洽谈时穿用。

  第一百八十三条 重大活动及重要会谈,男士必须着西装、戴领带,女士穿套装。

  第一百八十四条 管理中心各部门、筹建处、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配合,督促属下员工遵守规定。

篇5:高新区政务中心前台工作人员着装规定

  高新政务中心前台工作人员着装规定

  为树立政务服务中心良好的公众形象,现对前台工作人员的统一着装作出规定,请全体前台工作人员遵守。

  第一条 前台工作人员上岗必须统一着装,有法定职业制式服装的前台工作人员,按行业着装规定着装,无行业制服的着政务中心统一的工作服。原则上,按季节交替统一着装。

  第二条 前台工作人员应当做到着装整洁,仪容规范,精神饱满,端庄大方,不得披衣、敞胸、挽袖、卷裤腿,制服(工作服)便装混穿。

  第三条 有重大接待任务和有特殊需要时,按中心要求统一着装。

  第四条 中心每两年统一换发新装。因工作需要,前台工作人员未满两年需要更换的,新进驻中心的前台工作人员应按规定统一制作服装,其制作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工作时间不满两年调出大厅的,中心统一配发的工装应及时交回中心,着本单位制服的执行本单位规定。

  第五条 违反本规定的,按政务服务中心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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