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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梁工程就地现浇钢筋混凝土拱桥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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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梁工程就地现浇钢筋混凝土拱桥施工

  桥梁工程钢筋施工技术

  --就地现浇钢筋混凝土拱桥施工

  1 拱架设计

  1 无论采用落地式拱架或拱式拱架,均应进行施工图设计,按《公路桥涵钢结构及木结构设计规范》(JTJ025-86)、《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20**)验算其强度、刚度和稳定性,并完成施工组织设计文件。

  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应包括:

  1)拱架设计图和说明书;

  2)拱架计算书;

  3)拱架拼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 拱架的计算荷载应包括:

  1)拱圈自重乘1.2系数;

  2)拱架和模板自重;

  3)施工人员、机具重,按2.5kPa计算;

  4)振捣混凝土产生的荷载,按2.0kPa计算。

  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考虑作用在拱架上的风力、水流压力、流冰压力和船只漂流物的冲击力等荷载。

  3 支架应置于可靠基础上,不得产生不均匀沉降。对地基基础必须进行承载力验算,置于水中的支架,还必须进行冲刷计算。

  4 支架宜采用标准化、通用化的常备式钢构件拼装,除非在特殊情况下,不宜采用木支架。

  5 强度及刚度要求

  验算模板、拱架的刚度时,其变形值不得超过下列数值:

  1)结构表面的模板,挠度为模板构件跨度的1/500,最大不超过4mm;

  2)钢模板的面板变形为1.5mm;

  3)落地式拱架受载后,其弹性挠度不得超过相应结构跨度的1/2000,最大不超过50mm;

  4)拱式拱架受载后,其弹性挠度不得超过相应结构跨度的1/1000,最大不超过100mm。

  拱架各截面的应力验算,应根据拱架结构型式及所承受的荷载,验算拱顶、拱脚及1/4跨各截面的应力,同时应验算分阶段浇筑或砌筑时的强度及稳定性,抗倾覆稳定系数不得小于2。

  6 支架设计拼装时,应设置施工预拱度。施工预拱度一般包括支架的弹性变形和非弹性变形、地基的非弹性变形:

  1)支架和拱架承受施工荷载引起的弹性变形;

  2)受载后由于杆件接头的挤压和卸落设备压缩而产生的非弹性变形;

  3)支架基础在受载后的沉降。

  在计算出拱顶预拱度后,按二次抛物线方程分配于各控制点。该预拱度应与拱圈放样预拱度一致。

  7 拱式支架应验算拼装过程中的稳定性,应设计缆风绳,使拱式支架在拼装过程中横向稳定满足要求。

  2 支架拼装

  1 拱架在拼装前,应复核桥轴线、高程、跨距。对拱式支架和落地式支架的支撑面详细检查,准确调整其标高,确认无误后方能进行安装。

  2 应根据拱架的构造确定适当的方法进行拱架拼装。采用常备式钢构件拼装的拱架时,应遵循所采用的设备的相关要求。为保证拱架的稳定应设置足够的斜撑、剪力撑和缆风绳。

  3 各类拱架顶部的标高应符合拱圈下缘的拱轴线,允许偏差+20mm,-10mm。

  4 拱式拱架和落地式拱架应稳定、坚固,应能抵抗在施工过程中有可能发生的偶然冲撞和振动。拱架立柱必须安装在有足够承载力的地基上,扣件式钢管立柱底端应设垫板来分布和传递压力,并保证浇筑混凝土后不发生超过允许的沉降量。

  船只或汽车通行孔的两边支架应加设护桩,夜间应用灯光标明行驶方向。施工中易受漂流物冲撞的河中支架应设坚固的防护设备。

  5 木拱架所用的材料规格及质量应符合要求。桁架拱架在制作时,各杆件应当采用材质较强、无损伤及湿度不大的木材。木拱架制作时,木板长短应搭配好,纵向接头要求错开,其间距及每个断面接头应满足使用要求。

  木拱架的强度和刚度应满足变形要求。杆件在竖直与水平面内,要用交叉杆件联结牢固,以保证稳定。木拱架制作安装时,应基础牢固,立柱正直,节点连接应采取可靠措施以保证支架的稳定,高拱架横向稳定应有保证措施。

  制作木拱架时,长杆件接头应尽量减少,两相邻立柱的连接接头应尽量分设在不同的水平面上。主要压力杆的纵向连接,应使用对接法,并用木夹板或铁夹板夹紧。次要构件的连结可用搭接法。

  6 拱架安装完毕后,应对其平面位置、顶部标高、节点联接及纵、横向稳定性进行全面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

  7 对拱架宜进行预压,以检验拱架的安全性,并消除拱架的非弹性变形。

  3 在支架上浇筑混凝土拱圈

  1 跨径小于16m的拱圈或拱肋混凝土,应按拱圈全宽度从两端拱脚向拱顶对称地连续浇筑,并在拱脚混凝土初凝前全部完成。如预计不能在限定时间内完成,则应在拱脚预留一个隔缝并最后浇筑隔缝混凝土。

  2 跨径大于或等于16m的拱圈或拱肋混凝土,应沿拱跨方向分段、对称浇筑。分段位置应以能使拱架受力对称、均匀和变形小为原则,宜设在拱架受力反弯点、拱脚及L/4等处。各段的接缝面应与拱轴线垂直,各分段点应预留间隔槽,其宽度一般为0.5~1.0m,如有钢筋接头时,其宽度尚应满足钢筋接头的需要。如预计拱架变形较小,可减少或不设间隔槽,而采取分段间隔浇筑。

  3 应通过计算做出拱圈分段浇筑程序,原则是纵断面对称于拱顶、横断面对称于桥轴线进行浇筑,并使拱架变形保持均匀,变形值尽可能最小。

  浇筑拱圈混凝土时,应严格按照浇筑程序进行,准确控制两端的浇筑速度,避免产生较大的偏差。各分段内的混凝土应一次连续浇筑完毕,因故中断时,应浇筑成垂直于拱轴线的施工缝;如已浇筑成斜面,应凿成垂直于拱轴线的平面或台阶式结合面。

  4 间隔槽混凝土,应待拱圈分段浇筑完成后且其强度达到85%设计强度和结合面按施工缝处理后,由拱脚向拱顶对称进行浇筑。两拱脚间隔槽混凝土应在最后浇筑。拱圈合龙温度应选择当天最低温度进行。

  如需要在封拱合龙前用千斤顶施加压力的方法调整拱圈应力时,拱圈(包括已浇间隔槽)的混凝土强度应达到设计强度。

  5 浇筑大跨径拱圈混凝土时,宜采用分环(层)分段法浇筑,也可沿纵向分成若干条幅,中间条幅先行浇筑合龙,达到设计要求后,再按横向对称、分次浇筑合龙其它条幅。

  6 大跨径钢筋混凝土箱形拱圈也可采取在拱架上组装部分预制部件然后现浇的施工方法。先将预制好的腹板、横隔板等在拱架上组装,在焊接腹板、横隔板的接头钢筋形成拱片后,然后浇筑拱箱底板和接头混凝土。

  组装和现浇混凝土时应从两拱脚向拱顶对称进行,浇底板混凝土时应按拱架变形情况设置间隔缝,待底板合龙时填筑。接头和底板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75%以上后,安装预制盖板,然后铺设钢筋,现浇顶板混凝土。

  7 浇筑大跨径钢筋混凝土拱圈时,纵向钢筋应设分段钢筋,用接头连接,不得采用整根钢筋。钢筋接头安排在最后浇筑的几个间隔槽内,在这些间隔槽浇筑混凝土时再连接。

  8 在浇筑过程中,应随时观测拱架的变形。如变形量超过了计算值,应及时查找原因,并通过加固支架、调整加载顺序等措施解决。

  4 支架的拆卸

  1 应根据结构型式、承受的荷载大小及需要的卸落量,在拱架适当部位设置相应的木楔、木马、砂筒或千斤顶等卸落设备,以便于拱架的拆卸,

  2 拱架的拆除期限应根据结构物特点、混凝土所达到的强度来决定。在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85%的要求后,方可拆除拱架。

  3 拱架拆除时的技术要求

  卸落拱架应按提前拟定的卸落程序进行,分几个循环卸完。卸落量开始宜小,以后逐渐增大。在纵向应对称均衡卸落,在横向应同时一起卸落。在确定卸落程序时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1)在卸落前应在卸架设备上画好每次卸落量的标记。

  2)落地式拱架卸落时,可从拱顶向拱脚依次循环卸落;拱式拱架可在两支座处同时均匀卸落。

  3)多孔拱桥卸架时,若桥墩允许承受单孔施工荷载,可单孔卸落,否则应多孔同时卸落,或各连续孔分阶段卸落。

  4)在卸落拱架时应设专人用仪器观测拱圈挠度和墩台变化情况,并详细记录。另设专人观察是否有裂缝现象。

  5)不允许用猛烈地敲打和强扭等方法进行卸落拱架。拱架拆除后,应维修整理,分类妥善存放。

  5 质量检查和质量标准

  钢筋混凝土拱圈外形轮廓清晰顺直,表面平整,施工缝修饰光洁,没有蜂窝麻面,收缩裂缝宽不应超过0.15mm,质量检测标准见表16.2.5。

  表1.5 现浇拱圈的质量检测标准

  项 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mm)

  混凝土强度(MPa) 在合格标准内

  轴线偏位 板拱 10

  肋拱 5

  内弧线偏离设计弧线 跨径L≤30m ±20

  跨径L>30m ±L/1500

  断面尺寸 高度 ±5

  顶、底、腹板厚 +10,-0

  拱宽 板拱 ±20

  肋拱 ±10

  拱肋间距 5

  注:L为跨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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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桥梁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技术

  桥梁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技术

  3、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3.1 一般要求

  3.1.1 各种混凝土所用的原材料:水泥、粗、细集料、拌合水、外加剂、掺合料均应符合现行国家和公路行业标准、规范的规定。进场后应按规定对其有关的产品资料、产品材料分批进行验收、复验,并应有有效的鉴定证明。

  3.1.2 混凝土所使用的原材料及拌和物的质量的检验、试验方法应符合现行的《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JTG E42-20**)和《公路工程水泥及水泥混凝土试验规程》(JTG E30-20**)的有关规定。未列入的试验项目,应参照其他有关试验规程。

  应采用与工程中相同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检测项目应根据工程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确定,检查条件应与施工条件相同,当工程所用的原材料和混凝土性能要求发生变化时,应重新试配检验。

  3.1.3 混凝土的抗压强度应以边长为150mm的立方体尺寸标准试件测定。试件以同龄期者三块为一组,并以同等条件制作和养护,每组试件的抗压强度应以三个试件测值的算术平均值为测定值,如有一个测值与中间值的差值超过中间值的15%时,则取中间值为测定值;如有两个测值与中间值的差值均超过15%时,则该组试件无效。

  3.1.4 当采用非标准尺寸试件做抗压强度试验时,其抗压强度应按表6.1.6所列系数进行换算。

  表3.1.5 混凝土试件抗压强度换算系数

  骨料最大粒径(一) 试件尺寸(一) 换算系数

  60 200×200×200 1.05

  30 100×100×100 0.95

  注:采用150mm×150mm×l50mm的标准试件,其骨料最大粒径为40mm。

  3.1.5 混凝土抗压强度应为标准尺寸试件在温度为20±2℃及相对湿度不低于90%的环境中养护28d做抗压试验时所测得的抗压强度值(MPa),在进行混凝土强度试配和质量评定时,取其保证率为95%。

  采用蒸养的混凝土构件,试件应先随构件同条件蒸养,再转入标准条件下养护,养护时间为28d。

  采用掺粉煤灰掺合料的混凝土抗压强度,如设计有要求,其标准条件下养护时间按设计要求执行。

  3.1.6 用于检查混凝土的强度的试件,宜在浇筑地点随机制取。

  3.1.7 公路桥涵混凝土宜使用非碱活性骨料。当使用碱活性骨料时,混凝土中的最大碱含量应符合本规范的有关规定;处于海水、盐碱水等腐蚀环境中的混凝土,不得使用具有碱活性的集料。由集料、水泥、外加剂、掺合剂带入混凝土中的碱含量还应符合本规范的有关规定。

  3.1.8 公路桥涵混凝土结构有特殊防腐蚀要求时,宜参照《公路工程混凝土结构防腐蚀技术规范》(JTG/T B07-01-20**)有关规定执行。

  3.2 混凝土原材料

  3.2.1 水泥

  1 应选用品质稳定的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对于环境作用严重条件下的混凝土,宜采用硅酸盐水泥或低热水泥;在有充分证明条件时也可选用其他水泥。

  2 不同强度等级、品种的水泥不宜混合存放、使用。当对水泥质量有怀疑(如受潮等)或存放时间超过3个月,应重新取样检验,并按其复验结果使用。

  3 水泥的含碱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当集料具有碱-硅酸反应活性时不应超过0.6%。

  2)C40及以上混凝土,不宜超过0.6%。

  3.2.2 细集料

  1 细集料应采用级配良好、质地坚硬、吸水率小、颗粒洁净的河砂。

  氯盐锈蚀环境严重作用下的混凝土,不宜采用抗渗性较差的岩质(如花岗岩、砂岩等)作细集料。

  细集料的试验按现行《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JTG E42-20**)执行。

  2 砂按规格分可分为粗、中、细三种细度模数,见表6.2.2-1:

  表3.2.2-1 砂的分类

  砂 组 粗 砂 中 砂 细 砂

  细度模数 3.7~3.1 3.0~2.3 2.2~1.6

  3 砂按用途分为Ⅰ类、Ⅱ类、Ⅲ类。Ⅰ类宜用于强度等级大于C60的混凝土;Ⅱ类宜用于强度等级无C30-C60及有抗冻、抗渗或其他要求的混凝土;Ⅲ类宜用于强度等级小于C30的混凝土和建筑砂浆。

  4 砂的技术要求,

  1)砂的级配应符合表6.2.2-2中所规定的级配范围。

  表3.2.2-2 砂的分区及级配范围

  标准筛筛孔尺寸(mm) 级 配 区 标准筛筛孔尺寸(mm) 级 配 区

  1 2 3 1 2 3

  累计筛余(%) 累计筛余(%)

  9.5 0 0 0 0.60 85~71 70~41 40~16

  4.75 10~0 10~0 10~0 0.30 95~80 92~70 85~55

  2.36 35~5 25~0 15~0 0.15 100~90 100~90 100~90

  1.18 65~35 50~10 25~0

  注:1.表中除4.75mm、0.6mm、筛孔外,其余各筛孔累计筛余允许超出分界线,但其总量应小于5%。

  2配不同等级的混凝土宜优先选2区砂;1区砂宜提高砂率以配低流动性混凝土;3区砂宜适当降低砂率以保证混凝土的强度。

  2)砂的其它技术指标要求,见表6.2.2-3。

  表3.2.2-3 砂(细集料)技术指标

  项 目 技术要求

  Ⅰ类 Ⅱ类 Ⅲ类

  有害物质含限值 天然砂含泥量(按质量计%) <1.0 <3.0 <5.0

  云母(按质量计%) <1.0 <2.0 <2.0

  轻物质(按质量计%) <1.0 <1.0 <1.0

  有机物(比色法) 合格 合格 合格

  硫化物及硫酸盐(按so3质量计%) <0.5 <0.5 <0.5

  氯化物(以氯离子质量计%) <0.01 <0.02 <0.06

  亚甲蓝试验 人工砂(MB值<1.4或合格)石粉含量(按质量计%) <3.0 <5.0 <7.0

  人工砂(MB值>1.4或不合格)石粉含量(按质量计%) <1.0 <3.0 <5.0

  天然砂、人工砂泥块含量(按质量计%) <0 <1.0 <2.0

  坚固性(硫酸钠溶液法经5次循环后)质量损失小于值% <8 <8 <10

  人工砂粒单级最大压碎值 % <20 <25 <30

  表观密度(kg/m3) >25003

  松散堆积密度(kg/m3) >1350

  空隙率(%) <47

  碱集料反应 经碱集料反应试验后由砂制备的试件无裂封、酥裂、胶体外溢等现象,在规定的试验龄期膨胀率小于0.10%

  注:1.当碱集料反应不符合表中要求时,应按有关采取抑制碱骨料反应的技术措施。

  2.根据 “公路工程混凝土结构防腐蚀技术规范”(JTG/T B07-01-20**),宜对于重要结构建议提高要求:①处在冻融循环下的重要工程混凝土应进行坚固性和抗冻融试验。坚固性试验结果失重率应小于5%。

  ②对于可能处于干湿循环、冻融循环下的混凝土含泥量应低于1%。

  ③硫化物及硫酸盐折合SO3含量均不宜超过胶凝材料重的0.5%。

  3.2.3 粗集料

  1 混凝土的粗集料,应采用质地坚实、均匀洁净、级配合理、粒形良好、吸水率小的碎石。

  氯盐锈蚀环境严重作用下的混凝土,不宜采用抗渗性较差的岩质(如花岗岩、砂岩等)作粗集料

  粗集料的技术指标应符合表2.2.3.1的要求。

  表3.2.3-1 粗集料的技术指标

  项 目 技术要求

  R235 Ⅱ级 Ⅲ级

  碎石压碎指标 (%) <10 <20 <30

  卵石压碎指标 (%) <12 <16 <16

  坚固性(按质量损失计%) <5 <8 <12

  针片状颗粒含量(按质量计%) <5 <15 <25

  有害

  物质 含泥量(按质量计%) <0.5 <1.0 <1.5

  泥块含量(按质量计%) <0 <0.5 <0.7

  有机物含量(按质量计%) 合格 合格 合格

  硫化物及硫酸盐(按SO3质量计%) <0.5 <1.0 <1.0

  岩石抗压强度 火成岩>80MPa;变质岩>60MPa;水成岩>30MPa。

  表观密度 >2500kg/m3

  松散堆积密度 >1350kg/m3

  空隙率 <47%

  碱集料反应 经碱集料反应试验后,试件无裂封、酥裂、胶体外溢等现象,在规定试验龄期的膨胀率应小于0.10%

  注:1.R235宜用于强度等级大于C60的混凝土;Ⅱ级宜用于强度等级大于C30~C60及有抗冻、抗渗或取它要求的混凝土;Ⅲ级宜用于强度等级小于C30的混凝土。

  2.岩石的抗压强度与混凝土强度等级之比不应小于1.5倍,或制成的混凝土其性能(如弹模,抗渗等)应高于设计、规范要求。

  ①为配制耐久性混凝土的指标,碎石、卵石压碎指标应小于10%;吸水率应小于2%;针片状颗粒含量(按质量计%)应小于7%。

  ②对于可能处于干湿循环、冻融循环下的混凝土会泥量应低于0.7%。

  ③硫化物及硫酸盐折合SO3含量均不宜超过胶凝材料重的0.5%。

  4.材料的坚固性还应满足(表2.2.3-3)碎石或卵石的坚固性试验的要求。

  2 粗集料应采用二级或多级配。粗集料的颗粒级配,宜采用连续级配或连续级配与单粒级配合使用。在特殊情况下,通过试验证明混凝土无离析现象时,也可采用单粒级。粗集料的级配范围应符合表3.2.3-2的要求。

  表3.2.3-2 碎石或卵石的颗粒级配规格

  级配情况 公称粒级(mm) 累计筛余(按质量百分率计)

  方孔筛筛孔尺寸(mm)

  2.36 4.75 9.50 16.0 19.0 26.5 31.5 37.5 53 63.0 75.0 90

  5~20 95~100 90~100 40~80 - 0~10 0 - - - - - -

  5~25 95~100 90~100 - 30~70 - 0~5 0 - - - - -

  5~31.5 95~100 90~100 70~90 - 15~45 - 0~5 0 - - - -

  5~40 - 95~100 70~90 - 30~65 - - 0~5 0 - - -

  3 粗集料最大粒径应按混凝土结构情况及施工方法选取,但最大粒径不得超过结构最小边尺寸的1/4和钢筋最小净距的3/4;在两层或多层密布钢筋结构中,不得超过钢筋最小净距的1/2,同时最大粒径不得超过100mm;混凝土实芯板的骨料最大粒径不宜超过板厚的1/3且不得超过40mm。氯盐锈蚀环境严重作用下的混凝土,粗集料粒径不宜超过25mm(大体积混凝土除外),且不得超过保护层厚度的2/3。

  4 混凝土结构物处于表3.2.3-3所列条件下时,应对碎石或卵石进行坚固性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表内的规定。

  表3.2.3-3 碎石或卵石的坚固性试验

  混凝土所处环境条件 在溶液中循环次数 试验后质量损失不宜大于(%)

  寒冷地区,经常处于干湿交替状态 5 5

  严寒地区,经常处于干湿交替状态 5 3

  混凝土处于干燥条件,但粗集料风化或软弱颗粒过多时 5 12

  混凝土处于干燥条件,但有抗疲劳、耐磨、抗冲击要求高或强度大于C40 5 5

  注:1.有抗冻、抗渗要求的混凝土用硫酸钠法进行坚固性试验不合格时,可再进行直接冻融试验。

  2.处在冻融循环下的重要工程混凝土应进行坚固性和抗冻融试验。坚固性试验结果失重率应小于10%。

  5 施工前宜对所用的碎石或卵石进行碱活性检验,在条件许可时尽量避免采用有碱活性反应的骨料,或采取必要的措施。具体试验方法可参照现行《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JTG E42-20**)进行。

  3.2.4 水

  1 拌制混凝土宜采用饮用水,一般能满足要求,使用时可不经试验。

  2 当采用其它水源时水质应符合表3.2.4-1的规定

  表6.2.4-1 拌和用水的品质指标

  项目 预应力混凝土 钢筋混凝土 素混凝土

  PH值 ≥5.0 ≥4.5 ≥4.5

  不溶物(mg/L) ≤2000 ≤2000 ≤5000

  可溶物(mg/L) ≤2000 ≤5000 ≤10000

  氯化物(以CL-计)(mg/L) ≤500 ≤1000 ≤3500

  硫酸盐(以SO42-计)(mg/L) ≤600 ≤2000 ≤2700

  碱含量(rag/L) ≤1500 ≤1500 ≤1500

  注:1.对于设计使用年限为100年的结构混凝土,氯离子含量不得超过500 mg/L;对使用钢丝或经热处理钢筋的预应力混凝土,氯离子含量不得超过350 mg/L。

  2.碱含量按Na20+0.658K20计算值来表示。采用非碱活性骨料时,可不检验碱含量。

  3 被检验水样应与饮用水样进行水泥凝结时间对比试验。对比试验的水泥初凝时间差及终凝时间差均不应大于30min;同时,初凝和终凝时间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 175)的规定。

  4 被检验水样应与饮用水样进行水泥胶砂强度对比试验,被检验水样配制的水泥胶砂3d和28d强度不应低于饮用水配制的水泥胶砂3d和28d强度的90%。

  5 混凝土拌合用水不应有漂浮明显的油脂和泡沫,不应有明显的颜色和异味。

  6 未经处理的海水严禁用于钢筋混凝土和预应力混凝土的拌制、养护。

  3.3 掺合料

  掺合料主要为粉煤灰、磨细矿渣、硅灰等。使用时应保证其产品品质稳定,来料均匀。

  1 粉煤灰、磨细矿渣、硅灰的质量指标及适用范围见附录F-3。

  2 掺合料在运输与存贮中,应有明显标志,严禁与水泥等其它材料混淆。

  3 施工需要掺用掺合料(粉煤灰、磨细矿渣、硅灰等),使用前应通过试配检验,确定其掺量。掺用掺合料的混凝土应符合设计、有关的施工要求,并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4 严禁使用已结硬、结团的或失效的掺合料用于混凝土工程中。

  5 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由于在混凝土中掺入掺合料而产生的不利影响(如:掺入硅粉后应加强降温和保湿养生,避免混凝土的温缩、干缩和自缩裂缝产生)。

  6.4 外加剂

  1 外加剂应的品种应根据设计和施工要求选择,应采用减水率高、坍落度损失小、能明显改善混凝土性能的质量稳定产品。工程使用的外加剂与水泥、矿物掺合料之间应有良好的相容性。

  2 试配掺外加剂的混凝土时,应采用工程使用的原材料,按设计与施工要求进行检测,检测条件应与施工条件相同,当材料或混凝土性能变化时应重新进行试配。

  3 所采用的外加剂,应对人员、环境无毒作用,其质量应符合现行《混凝土外加剂》(GB 8076)的规定,其中主要外加剂的性能应符合表6.4的要求,

  表3.4 外加剂的性能指标

  性 能 要 求 高效

  减水剂 早强

  减水剂 引气

  减水剂 缓凝高效

  减水剂 早强剂 泵 送 剂

  减水率(%)≥ 15 8 12 15 - 坍落度增加>100mm

  泌水率(%)≤ 90 95 70 100 100 泌水率≤90

  含气量(%) ≤4.0 ≤3.0 >3.0 <4.5 - ≤4.5

  凝结时间mim 初凝 -90~

  +120 -90~

  +90 -90~

  +120 >+90 -90~

  +90 坍落保留值 30min≥150mm

  终凝 - 60 min≥120mm

  抗压强度比(%)

  ≥ 1d 140 140 - - 135 -

  3d 130 130 115 125 130 90

  7d 125 115 110 125 110 90

  28d 120 105 100 120 100 90

  收缩率比(%) 28d≤ 120 120 120 120 120 125

  抗冻标号 50 50 200 50 50 50

  对钢筋锈蚀作用 对钢筋无锈蚀作用

  注:1.表中的减水率、泌水率、凝结时间、抗压强度比、收缩率比等数据为掺外加减混凝土与基准混凝土差值或比值。

  2.凝结时间“-”表示提前,“+”表示延缓。

  3.泵送剂基准混凝土坍落度为(80±10)mm。泵送剂性能指标值仅为参考值。

  4.参考 “公路工程混凝土结构防腐蚀技术规范”(JTG/T B07-01-20**)的要求:高效减水剂硫酸钠含量应≤15%,建议在重要结构施工中采用。

  4 每批外加剂使用前应复验,其效果应与试配时一致,否则应立即停止使用。

  5 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混凝土中掺入外加剂还应满足:

  1)不得掺用含氯盐外加剂。

  2)掺引气剂或引气减水剂混凝土的含气量宜为3.5%~5.5%。

  3)宜用卧式、行星式、或逆流式搅拌机搅拌,搅拌时间宜控制在3~5min。

  4)凝结时间应适应混凝土的运输和浇筑需要。

  5)外加剂应存放在专用仓库或固定的场所妥善保管,不同品种外加剂应有标记,分别储存。粉状外加剂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应注意防水防潮。严禁使用已结硬、结团的外加剂用于混凝土工程中。

  6 膨胀剂

  1)公路工程宜用硫铝酸钙类膨胀剂,但此类膨胀剂不得掺于硫铝酸盐水泥、铁铝酸盐水泥和高铝水泥中。

  2)膨胀剂性能应符合《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 50119-20**)的规定。

  3)膨胀剂适用于有边界、有约束条件下的混凝土结构和填充性混凝土结构。

  3.5 混凝土的配合比

  3.5.1 混凝土的配合比,应以质量比表示,应按照现行《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T 55)进行计算并通过试配确定。混凝土的试配强度,应根据设计强度等级、环境作用、耐久性、工程要求,工作性等要求。对于有特殊要求的混凝土的配合比设计(包括抗渗混凝土、抗冻混凝土、高强混凝土、高性能混凝土、泵送混凝土、大体积混凝土),在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专门规定条件下,亦可参照上述规程,经过试配确定。在施工过程中,应及时积累资料,为合理调整混凝土配合比提供依据。

  3.5.2 混凝土进行试配时应采用与工程中相同原材料,配制的混凝土拌和物性能应满足施工工艺要求(和易性好、凝结速度符合施工需要、不泌水、不离析、坍落度损失小等);制成的混凝土应符合强度、耐久性(抗冻、抗渗、抗侵蚀)等质量要求,还应满足经济合理。当设计有要求或构件有变形控制要求时,配制的混凝土还应满足弹性模量值的要求。

  3.5.3 混凝土的坍落度宜根据施工工艺要求确定,尽量选用低坍落度的混凝土施工。坍落度可参照表6.5.3-1选用。

  表3.5.3-1 混凝土浇筑入模时的坍落度

  结 构 类 别 坍落度(mm)(振动器振动)

  小型预制块及便于浇筑振动的结构 0~20

  桥涵基础、墩台等无筋或少筋的结构 10~30

  普通配筋率的钢筋混凝土结构 30~50

  配筋较密、断面较小的钢筋混凝土结构 50~70

  配筋极密、断面高而窄的钢筋混凝土结构 70~90

  注:1.本表建议的坍落度是未考虑掺用外加剂而产生的作用。

  2.水下混凝土的坍落度,另见本技术交底有关章节的规定;

  3.用人工捣实时,坍落度宜增加20~30mm。

  4.浇筑较高结构物混凝土时,坍落度宜随混凝土浇筑高度上升而分段变动。

  3.5.4 工程施工应进行耐久性设计,结构混凝土的基本要求应符合表3.5.4-1的规定。

  表3.5.4-1 结构混凝土耐久性的基本要求

  环境

  类别 环境条件 最大

  水灰比 最小水泥

  用量

  (kg/m3) 最低混凝土强度

  等级 最大氯离子含量(%) 最大碱

  含量

  (kg/m3)

  Ⅰ 温暖或寒冷地区的大气环境、与无侵蚀的水或土接触的环境 0.55 275 C25 0.30 3.0

  Ⅱ 严寒地区的大气环境、使用除冰盐环境、滨海环境 0.50 300 C30 0.15 3.0

  Ⅲ 海水环境 0.45 300 C35 0.10 3.0

  Ⅳ 受侵蚀性物质影响的环境 0.40 325 C35 0.10 3.0

  注:1.有关现行规范对海水环境中结构混凝土的最大水灰比和最小水泥用量有更详细规定时,可参照执行。

  2.本表中的氯离子含量系指其与水泥用量的百分比。

  3.预应力混凝土构件中的最大氯离子含量为0.06%,最小水泥用量为350 kg/m3。

  3.5.5 不同强度等级的混凝土的最大胶凝材料总量(水泥和掺合料)要求如下:

  大体积混凝土不宜超过350kg/m3。C40以下不宜大于400 kg/m3;C40~C50不宜大于450 kg/m3 ;C60不宜大于500 kg/m3(非泵送混凝土)和530 kg/m3(泵送混凝土)。对于暴露于空气中的一般混凝土,粉煤灰掺量不宜大于20%,且每方混凝土的硅酸盐水泥用量不宜小于240 kg/m3。。

  3.5.6 混凝土的碱含量除应符合3.5.4的规定外,还应按下述要求控制 :

  1)对特殊大桥、大桥和重要桥梁不宜大于1.8 kg/m3;

  2)由外加剂、掺合料带入而增加的碱含量也应计入上述数量内;

  3)当混凝土处于与水接触或潮湿环境时由外加剂带入的碱含量(以当量氧化钠计)不宜超过1.0 kg/m3;

  处在潮湿环境中的混凝土,因条件限制不得不使用有潜在碱活性集料时,水泥中的碱含量应于以限制,并宜掺用大掺量的矿物掺合料。

  4)当处于受严重侵蚀的环境(海水环境、受侵蚀性物质影响的环境或使用除冰盐和滨海环境),宜使用非碱活性集料,且不宜单独采用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作为胶凝材料,应掺用大掺量或较大掺量的掺合料,并加入少量的硅粉。

  3.5.7 通过设计和试配确定配合比后,应填写试配报告单,提交施工监理或有关方面批准。混凝土配合比使用过程中,应根据混凝土质量的动态信息,及时进行调整、报批。

  3.6 混凝土的拌制

  3.6.1 拌制混凝土配料时,宜采用自动计量装置,各种衡器精度符合要求,计量应准确。

  计量器具应定期检定,经大修、中修或迁移至新的地点后,也应进行检定。配料数量的允许偏差(以质量计)见表6.6.1。

  表3.6.1 配料数量允许偏差

  材料类别 允许偏差(%)

  现场拌制 预制场或集中搅拌站拌制

  水泥、掺合料 ±2 ±1

  粗、细集料 ±3 ±2

  水、外加剂 ±2 ±1

  注:⒈骨料的含水率应经常进行检测,雨天施工应增加测定次数。

  ⒉每一工作班正式称量前,应对计量设备进行重点校核。

  3.6.2 大型结构物混凝土应使用卧轴式、行星式或逆流式带有自动计量装置到搅拌机械搅拌。机械搅拌时,最短搅拌时间应按设备出厂说明书的规定,并经试验确定,且不得低于6.6.2的规定。

  表3.6.2 混凝土最短搅拌时间

  搅拌机

  类别 搅拌机

  容量(1) 混凝土坍落度(㎜)

  <30 30~70 >70

  混凝土最短搅拌时间(min)

  自落式 ≤400 2.0 1.5 1.0

  ≤800 2.5 2.0 1.5

  ≤1200 - 2.5 1.5

  强制式 ≤400 1.5 1.0 1.0

  ≤1500 2.5 1.5 1.5

  注:1.搅拌时间为全部材料装入搅拌筒开始搅拌至开始出料的间隔时间。

  2.搅拌细砂混凝土或掺有外加剂的混凝土时,搅拌时间应适当延长1~2min。

  3.搅拌机装料数量(装入粗集料、细集料、水泥等松体积的总数)不应大于搅拌机标定容量的110%。

  4.当采用其他的搅拌工艺时,搅拌时间应按工艺要求执行。

  5.当采用其他形式的搅拌设备时,搅拌的最短时间应按设备说明书的规定或经试验确定。

  3.6.3 零星、少量工程的低标号塑性混凝土也可在不渗水、平整耐磨的平板上进行人工拌和。

  3.6.4 混凝土搅拌完毕后,应按下列要求检测混凝土拌和物的各项性能:

  1 混凝土拌和物的坍落度,应在搅拌地点和浇筑地点分别取样检测,每一工作班或每一单元结构物不应少于两次。评定时应以浇筑地点的测值为准。如混凝土拌和物从搅拌机出料起至浇筑入模的时间不超过15min时,其坍落度可仅在搅拌地点取样检测。在检测坍落度时,还应观察、检查混凝土拌和物的均匀性、粘聚性和保水性。

  2 根据需要还应检测混凝土拌和物的其他质量指标,并应符合本章的其他规定。

  3.7 混凝土的运输

  3.7.1 混凝土运输允许延续时间不宜超过表6.7.1的规定。

  表3.7.1 混凝土运输允许延续时间

  气 温(℃) 无搅拌设施运输(min) 有搅拌设施运输(min)

  20~30 30 60

  10~19 45 75

  5~9 60 90

  注:1.本表适用于初凝时间大于上述表列运输时间加浇筑时间的普通混凝土。

  2.掺用外加剂或采用快硬水泥拌制混凝土时,应通过试验查明所配制混凝土的凝结时间后,确定运输时间限制。

  3.表列时间系指从加水搅拌至入模时间。

  3.7.2 混凝土在运输过程中不能发生离析、漏浆、严重泌水及坍落度损失超过要求等现象。

  3.7.3 用无搅拌运输工具运送坍落度较小的混凝土时,应采用内壁平整光滑、不漏浆、不吸水、有顶盖的盛器。每次卸出混凝土后,盛器内不得留有剩余混凝土,还应满足入仓前的混凝土均匀、不离析。

  3.7.4 采用其它运输工具(泵送、输送带、吊斗等)输送混凝土时应考虑各种运输工具的性能、能力和运输速度,并与拌和、浇筑能力相适应,以确保混凝土在初凝前完成浇筑工作。

  3.8 混凝土浇筑的一般规定

  3.8.1 浇筑混凝土前

  1 应根据结构物的大小、位置制定符合实际的浇筑工艺方案(施工缝设置、浇筑顺序、降温防裂措施、保护层的控制等)。

  2 应对支架(拱架)、模板、钢筋、支座、预拱度和预埋件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符合要求后方可浇筑。

  3 模板内的杂物、积水和钢筋上的污垢应清理干净。模板如有缝隙,应填塞严密,模板内面应涂刷脱模剂,木模板应预先湿润。

  4 浇筑混凝土前,应检查混凝土的均匀性和坍落度。

  3.8.2 浇筑混凝土时要进行温度控制,

  在炎热气候时,混凝土入模温度不宜高于28℃,当估计混凝土绝热温度不低于45℃时,浇筑温度需进一步降低。还应避免模板和新浇混凝土受阳光直射,模板与钢筋温度以及周围温度不宜超过40℃。

  3.8.3 在相对湿度较小,风速较大时,应采取措施避免混凝土内、表的水分过快蒸发。

  3.8.4 自高处向模板内倾卸混凝土时,为防止混凝土离析,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从高处直接倾卸时,在不发生离析的情况下,其自由倾落高度不宜超过2m。

  2 当倾卸不满足上述要求时,应通过串筒、溜管或振动溜管等设施下落;倾落高度过高时,应设置减速装置。

  3 在串筒出料口下面,混凝土堆积高度不宜超过1m,并严禁用振动棒分摊混凝土。

  3.8.5 混凝土应按一定厚度、顺序和方向分层浇筑,应在下层混凝土初凝或能重塑前浇筑完成上层混凝土。在倾斜面上浇筑混凝土时,应从低处开始逐层扩展升高,保持水平分层。混凝土分层浇筑厚度不宜超过表6.8.5的规定。

  表3.8.5 混凝土分层浇筑厚度

  捣实方法 浇筑层厚度(mm)

  用插入式振动器 300

  用附着式振动器 300

  用表面振动器 无筋或配筋稀疏时 250

  配筋较密时 150

  人工捣实 无筋或配筋稀疏时 200

  配筋较密时 150

  注:表列规定可根据结构物和振动器型号等情况适当调整。

  3.8.6 浇筑混凝土时,应采用振动器振实,当确实无法使用振动器振实的部位时,才可用人工捣固。

  1)使用插入式振动器时,移动间距不应超过振动器作用半径的1.5倍;与侧模应保持50~l00mm的距离;插入下层混凝土50~l00mm;每一处振动完毕后应边振动边徐徐提出振动棒;应避免振动棒碰撞模板、钢筋及其他预埋件。

  2)表面振动器的移位间距,应以使振动器平板能覆盖已振实部分l00mm左右为宜。

  3)附着式振动器的布置距离,应根据构造物形状及振动器性能等情况并通过试验确定。

  4)对每一振动部位,必须振动到该部位混凝土密实为止。密实的标志是混凝土停止下沉,不再冒出气泡,表面呈现平坦、泛浆。

  3.8.7 混凝土的浇筑应连续进行,如因故必须间断时,其间断时间应小于前层混凝土的初凝时间或能重塑的时间。

  混凝土的拌和、运输、浇筑及间歇的全部时间不得超过表6.6.7的规定。当超过允许时间时,应按浇筑中断处理,同时预留施工缝,并做好记录。

  表3.8.7 混凝土的拌和、运输、浇筑及间歇的全部允许时间(min)

  混凝土强度等级 气温不高于25℃ 气温高于25℃

  ≤C30 210 180

  >C30 180 150

  注:1.当混凝土中掺有促凝或缓凝剂时,其允许时间应根据试验结果确定。

  2.混凝土全部时间是指从加水到振捣等全部工艺结束的用时。

  3.8.8 施工缝的位置应在混凝土浇筑之前按设计要求和施工技术方案确定,施工缝的平面应与结构物的轴线垂直,宜留置在结构受剪力和弯矩较小且便于施工的部位,并应按下列要求进行处理:

  1 应凿除处理层混凝土表面的水泥砂浆和松弱层;凿除时,处理层混凝土须达到下列强度:

  1)用水冲洗凿毛时,须达到0.5MPa;

  2)用人工凿除时,须达到2.5MPa;

  3)用风动机凿毛时,须达到10MPa。

  2 经凿毛处理的混凝土面,应用水冲洗干净,在浇筑次层混凝土前,对垂直施工缝宜刷一层水泥净浆,对水平缝宜铺一层厚为10~20mm的1:2的水泥砂浆,或铺一层厚约300mm的混凝土,其粗集料宜比新浇筑混凝土减少10%。

  3 重要部位及有防震要求的混凝土结构或钢筋稀疏的钢筋混凝土结构,应在施工缝处补插锚固钢筋(钢筋直筋不小于16mm,间距不大于20mm或石榫;有抗渗要求的施工缝宜做成凹形、凸形或设置止水带)。

  4 施工缝为斜面时应浇筑成或凿成台阶状。

  5 施工缝处理后,须待处理层混凝土达到一定强度后才能继续浇筑混凝土。需要达到的强度,一般最低为1.2MPa,当结构物为钢筋混凝土时,不得低于2.5MPa。混凝土达到上述抗压强度的时间宜通过试验确定。

  3.8.9 在浇筑过程中或浇筑完成时,如混凝土表面泌水较多,须在不扰动已浇筑混凝土的条件下,采取措施将水排除。应查明原因,并采取措施减少泌水后,才能继续浇筑混凝土。

  3.8.10 结构混凝土浇筑完成后,应及时对混凝土裸露面进行修整、抹平,待定浆后再抹第二遍并压光或拉毛。当裸露面面积较大或气候不良时,应加盖防护,但在开始养生前,覆盖物不得接触混凝土面。

  3.8.11 浇筑混凝土期间,应设专人检查支架、模板、钢筋和预埋件等稳固情况,当发现有松动、变形、移位时,应及时处理。

  3.8.12 浇筑混凝土时,应填写混凝土施工记录。

  3.9 混凝土养护、修饰的一般规定

  3.9.1 混凝土的养护

  1 对于在施工现场集中养护的混凝土,应根据施工对象、环境、水泥品种、外加剂以及对混凝土性能的要求,提出具体的养护方案,并应严格执行规定的养护制度。

  2 一般混凝土浇筑完成后,应在收浆后尽快、及早予以覆盖和洒水养护。对干硬性混凝土、炎热天气浇筑的混凝土以及桥面等大面积裸露的混凝土,有条件的可在浇筑完成后立即加设棚罩,待收浆后再予以覆盖和洒水养生。覆盖时不得损伤或污染混凝土的表面。混凝土面有模板覆盖时,应在养护期间始终使模板保持湿润。

  3 当气温低于5℃时,应覆盖保温,不得向混凝土面上洒水。

  4 混凝土养护用水的要求与拌和用水相同。

  5 混凝土的洒水养护时间一般为7d,可根据空气的湿度、温度和水泥品种及掺用的外加剂等情况,酌情延长或缩短。大掺量矿物掺合料,养护时间应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来确定,一般不宜低于28天强度的70%。

  每天洒水次数以能保持混凝土表面经常处于湿润状态为度。

  采用塑料薄膜养护层时,其敞露的全部表面应覆盖严密,并应保持塑料薄膜内有凝结水。采用喷化学浆液养护层时,应经试验证明并采取措施确保不漏喷后,可不洒水养护。

  6 当结构物混凝土与流动性的地表水或地下水接触时,应采取防水措施,保证混凝土在强度达到50%以前,、养生不少于7d时,不受水的冲刷侵袭。当环境水具有侵蚀作用时,应保证混凝土在l0d以内,且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70%以前,不受水的侵袭。

  7 为预防非受力裂缝的出现,混凝土养护期间应注意采取保温措施,防止表面温度因环境因素影响(如曝晒、气温骤降等)而发生剧烈变化。特别是对大体积混凝土的养护,应根据气候条件采取控温措施,并按需要测定浇筑后的混凝土表面和内部温度,将温差控制在设计要求的范围内,当设计无要求时,温差不宜超过25℃。

  8 混凝土强度达到1.2MPa前,不得在其上踩踏;强度达到2.5MPa前,不得使其承受行人、运输工具、模板、支架及脚手架等荷载。

  9 用蒸汽养护混凝土时,按本规范第25章的规定执行。

  3.9.2 混凝土的修饰

  1 混凝土外露面无装饰设计时,应对浇筑时无模板的外露面进行压光或拉毛;对有模板的外露面应安装同一类别的模板和涂刷同一类别的脱模剂,模板应光洁,无变形、无漏浆。发现表面质量有缺陷时,应根据缺陷的严重程度,分析原因,采取改正措施,应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再进行修饰。

  2 对表面有一般抹灰(水泥砂浆抹面)和装饰抹灰(水刷石、水磨石、剁斧石)等装饰设计的结构,应在浇筑混凝土时采用表面平整的模板,拆模后按设计要求的装饰类别进行装饰。

  3.10 特殊混凝土

  3.10.1 抗冻、抗渗、耐腐(酸碱)混凝土

  抗渗、耐腐(酸碱)混凝土的配合比设计、拌和、浇筑基本要求同普通混凝土,养护时间应按第3.7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1 耐腐(酸碱)混凝土的施工应符合如下规定:

  1)耐腐混凝土的原材料和配合比应符合本规范第32节和第3.5节的有关规定。不宜单独使用硅酸盐水泥和普通硅酸盐水泥作胶凝材料,使用时应掺加外加剂和掺合料;宜选用连续级配、其最大粒径不宜大于40mm,含泥量不大于1%、泥块含量不大于0.5%的粗集料;含泥量不大于3%、泥块含量不大于1%的细集料。

  2)耐腐混凝土的最低水泥用量、最大水灰比、允许值应满足本规范第3.5.4节的规定。

  3)耐腐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混凝土保护层垫块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垫块的强度、密实性应高于构件本体混凝土;垫块宜采用水灰比不大于0.40的砂浆或细石混凝土制作;垫块厚度尺寸不允许负偏差,正偏差不得大于5mm。

  4)混凝土的含碱总量及氯离子含量的限制要求参见本规范第3.5.4节。

  5)混凝土除满足强度等级外,其混凝土的抗渗标号也应符合设计要求。

  2 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应符合如下规定:

  1)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其抗渗等级应符合表6.10.3-3的要求。

  表6.10.1-1 结构混凝土抗渗等级选用标准

  最大作用水头与混凝土壁厚之比 抗渗等级

  <5 W4

  5~10 W6

  11~15 W8

  16~20 W10

  >20 W12

  2)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所用原材料宜选用连续级配、其最大粒径不宜大于40mm,含泥量不大于1%、泥块含量不大于0.5%的粗集料和含泥量不大于3%、泥块含量不大于1%的细集料;砂率宜为35%~45%。

  3)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宜采用防水剂、引气剂、膨胀剂、减水剂或引气减水剂等外加剂,并宜掺用矿物掺合料。

  4)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应符合水泥胶合物总量不宜小于320㎏/m3;砂率宜为35%~45%;最大水灰比应符合表3.10.3-4。

  表3.10.1-2 抗渗混凝土最大水灰比

  抗渗等级 最大水灰比

  C20~C30混凝土 C30混凝土

  W6 0.60 0.55

  W8~W12 0.55 0.50

  W12以上 0.50 0.45

  5)掺引气剂的抗渗混凝土,其含气量宜控制之3%~5%,还应做含气量试验。

  6)混凝土抗渗性试验方法应符合现行《公路工程水泥混凝土试验规程》(JTJ053)的规定。试配时要求的抗渗水压值应比设计值提高0.2MPa。

  3.11 质量检验和质量标准

  3.11.1 混凝土的质量检验:

  1 各种材料、各工程项目和各个工序,应经常进行检验,保证符合设计和施工技术规范的要求。检验项目和次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1)浇筑混凝土前的检验:

  (1)施工设备和场地;基础、钢筋、预埋件等隐蔽工程及支架、模板;混凝土浇筑方法。

  (2)混凝土组成材料质量及数量;混凝土配合比(包括外加剂)及混凝土的性能(如:凝结时间塔落度等)。

  (3)养护方法及设施,安全、环保设施。

  2)拌制和浇筑混凝土时的检验:

  (1)混凝土组成材料的外观及配料、拌制,每一工作班至少2次,必要时随时抽样试验。

  (2)混凝土的和易性(坍落度等)每工作班至少2次。

  (3)砂石材料的含水率,每日开工前1次,气候有较大变化时随时检测;并应及时调整施工配比。

  (4)钢筋、模板、支架等的稳固性和安装位置。

  (5)混凝土的运输、浇筑方法和质量。

  (6)外加剂使用效果。

  (7)制取混凝土试件。

  3)浇筑混凝土后的检验:

  (1)养护情况。

  (2)混凝土强度,拆模时间。

  (3)混凝土外露面或装饰质量。

  4)结构外形尺寸、位置、变形和沉降。

  2 隐蔽工程检查、分部工程检查、工程变更设计、施工技术修改、施工方案变更、质量事故的发生和处理等事项,应按有关规定及时通知有关人员。

  3 对混凝土的强度,应制取试件检验其在标准养护条件下28d龄期的抗压极限强度。试件制取组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不同强度及不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应分别制取试件,试件应在浇筑地点或拌和地点随机制取。

  2)浇筑一般体积的结构物(如基础、墩台等)时,每一单元结构物应制取2组。

  3)桩身混凝土抗压强度应符合设计规定;并按下列要求制取试件:每根钻孔桩至少应制取2组;桩长20m以上者不少于3组;桩径大、浇筑时间很长时,不少于4组。如换工作班时,每班应制取2组。

  4)连续浇筑大体积结构物混凝土时,每80~200m3或每一工作班应制取2组。

  5)上部构造,主要构件长16m以下应制取1组,16~30m制取2组,31~50m制取3组,50m以上者不少于5组。小型构件每批或每一工作班应制取不少于2组。

  6)小型构筑物(小桥涵、挡土墙)每一座或每工作班制取不少于2组;当原材料和配合比相同,并由同一拌和站拌制时,可几座或几处合并制取2组。

  4 应根据施工需要,制取与结构物同条件养护的试件作为考核结构混凝土在拆模、出池、吊装、预施应力、承受载荷等阶段强度的依据。

  3.11.2 质量标准

  1 混凝土抗压强度应以标准条件下养护28d龄期试件的抗压强度进行评定,其合格条件如下:

  1)应以强度等级相同、龄期相同以及生产工艺条件和配合比相同的混凝土组成同一验收批,同一验收批的混凝土强度应以同批内所有各组标准尺寸试件的强度测定值(当为非标准尺寸试件时应进行强度换算)为代表值。

  2)大桥等重要工程及中小桥、涵洞工程的试件大于或等于10组时,应以数理统计方法按下述条件评定:

  Rn-K1Sn≥0.9R (6.13.2-1)

  Rmin≥K2R (6.13.2-2)

  式中:Rn --同批n组试件强度的平均值(MPa);

  n--同批混凝土试件组数;

  Sn--同批n组试件强度的标准差(MPa),当Sn <0.06R时,取Sn=0.06R;

  R--设计的混凝土强度等级(MPa);

  Rmin--n组试件中强度最低一组的值(MPa);

  K1 K2--合格判定系数,见表6.13.2-1。

  表3.11.2-1 K1 K2的值

  n 10~14 15~24 ≥25

  K1 1.70 1.65 1.60

  K2 0.9 0.85

  3)中小桥及涵洞等工程,同批混凝土试件少于10组时,可用非统计方法按下述条件进行评定:

  Rn≥1.15R (6.13.2-3)

  Rmin≥0.95R (6.13.2-4)

  4)灌注桩的检测方法和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应选择混凝土代表性的桩用无破损法进行检测,重要工程或重要部位的桩宜逐根进行检测,设计有规定或对桩有怀疑时,应用钻取芯样法对桩进行检测。当检测发现桩身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报有关单位研究处理。

  2 当混凝土强度按试件强度进行评定达不到合格条件时,可采用非破损或局部破损的检测方法(回弹法超声回弹综合法、钻芯法、后装拔出法等),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对结构构件中的混凝土强度进行推定,并作为判断结构是否需要处理的依据。如需要处理的,应由有关单位共同研究决定。

  3 结构混凝土应符合下列规定:

  1)表面应密实、平整、光洁、无明显施工缝、色泽与致、边角线平顺。

  2)如有蜂窝、麻面,其面积不超过结构同侧面积的0.5%。

  3)如有裂缝,其宽度不得大于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

  4)预制桩桩顶、桩尖等重要部位无掉边或蜂窝、麻面。

  5)小型构件无翘曲现象。

  6)对蜂窝、麻面、掉角等缺陷,应凿除松弱层,用钢丝刷清理干净,用压力水冲洗、湿润,再用较高强度的水泥砂浆或混凝土填塞捣实,覆盖养护;用环氧树脂等胶凝材料修补时,应先经试验验证。

  7)如有严重缺陷,影响结构性能时,应分析情况,研究处理。

  4 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结构物的位置及外形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各章节的有关规定。

  5 抹灰工程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一般抹灰成分、颜色必须一致,粘结牢固,不得有脱层、空鼓、掉角等现象。

  2)水刷石必须石粒清晰、分布均匀、平整密实,不得有掉粒和接茬痕迹。

  3)水磨石必须表面平整、光滑,石子显露均匀,格条位置正确,不得有砂眼、磨纹和漏磨。

  4)剁斧石必须剁纹均匀,深浅一致,棱角完整。

  5)干粘石必须石粒分布均匀,粘结牢固,不露浆,不漏粘,阳角处不得有明显的黑边。

  6)拉毛灰必须花纹、斑点分布均匀,同一平面上不显接茬。

篇3:混凝土工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编号

  工程名称 ×××工程

  施工单位 ×××建筑工程公司

  交底提要 混凝土工施工安全交底 交底日期 ×年×月×日

  交底内容:

  混凝土工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一)材料运输安全要求

  1.作业前应检查运输道路和工具,确认安全。

  2.使用汽车、罐车运送混凝土时,现场道路应平整坚实,现场指挥人员应站在车辆侧面。卸料时,车轮应挡掩。

  3.搬运袋装水泥时,必须按顺序逐层从上往下阶梯式搬运,严禁从下边抽取。堆放时,垫板应平稳、牢固,按层码垛整齐,必须压碴码放,高度不得超过10袋。水泥码放不得靠近墙壁。

  4.使用手推车运输时应平稳推行,不得抢跑,空车应让重车。向搅拌机料斗内倒秒.时,应设挡掩,不得撒把倒料。向搅拌机料斗内倒水泥时,脚不得蹬在料斗上。

  5.运输混凝土小车通过或上下淘槽时必须走便桥或马道,便桥和马道的宽度应不小于m,马道应设防滑条和防护栏杆。应随时清扫落在便桥或马道上的混凝土。途经的构筑物或洞口临边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6.用手推车运料,运送混凝土时,装运混凝土量应低于车厢5~10cm。

  7.用起重机运输时,机臂回转范围内不得有无关人员。垂直运输使用井架、龙门架、,电梯运送混凝土时,必须明确联系信号。车把不得超出吊盘(笼)以外,车轮应当挡掩,稳起稳落,用塔吊运送混凝土时,小车必须焊有牢固吊环,吊点不得少于4个,并保持车身平衡;使用专用吊斗时吊环应牢固可靠,吊索具应符合起重机械安全规程要求。中途停车时,必须用滚杠架住吊笼。吊笼运行时,严禁将头或手伸向吊笼的运行区域。

  8.应及时清扫落地材料,保持现场环境整洁。

  (二)混凝土浇筑与振捣

  1.浇筑作业必须设专人指挥,分工明确。

  2.混凝土振捣器使用前必须经过电工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开关箱内必须装置保护器,插座插头应完好无损,电源线不得破皮漏电;操作者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

  3.在淘槽、基抗中浇注混凝土前应检查槽帮,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4.沟槽深度大于3m时,应设置混凝土溜槽,溜槽间节必须连接可靠.操作部位应设防护栏,不得直接站在溜放槽帮上操作。溜放时作业人员应协调配舍。

  5.泵送混凝土时,宜设2名以上人员牵引布料杆。泵送管接口、安全阀、管架等必须安装牢固,输送前应试送,检修时必须卸压。

  6.浇筑拱型结构,应自两边拱脚对称同时进行,浇筑圈梁、雨蓬、阳台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7.浇灌2m高度以上框架柱、梁混凝土应站在脚手架或平台上作业。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撑上操作。浇灌人员不得直接在钢筋上踩踏、行走。

  8.向模板内灌注混凝土时,作业人员应协调配合,灌注人员应听从振捣人员的指挥。

  9.浇筑混凝土作业时,楼板仓内照明用电必须使用12v低压。

  10.预应力灌浆应严格按照规定压力进行,输浆管道应畅通,阀门接头应严密牢固。

  (三)混凝土养护

  1.使用覆盖物养护混凝土时,预留孔洞必须按照规定设安全标志,加盖或设围栏,不得随意挪动安全标志及防护设施。

  2.使用电热毯养护应设警示牌、围栏,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养护区域。严禁折叠使用电热毯,不得在电热毯上压重物,不得用金属丝捆绑电热毯。

  3. 使用软水管浇水养护时,应将水管接头连接牢固,移动水管不得猛拽,不得倒行拉移胶管。

  4.覆盖物养护材料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清理并存放到指定地点.码放整齐.

  5.蒸汽养护、操作和冬施测温人员,不得在混凝土养护坑(池)边沿站立或行走,应注意脚孔洞与磕绊物等.加热用的蒸汽管应架高或保温材料包裹。

  审核人 ××× 交底人 ××× 接受交底人 ×××

  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并保存(一式三份。接受交底人一份、交底人一份、安全员一份)。

篇4:会所室内混凝土及抹灰表面刷漆施工方法

  会所室内混凝土及抹灰表面刷漆施工方法

  A、施工准备

  (一)材料

  1、涂料:乙酸乙烯乳漆

  2、调腻子用料:滑石粉或大白粉,石膏粉,羧甲基纤维素,聚醋酸乙烯乳液。

  3、颜料:各色有机或无机颜料。

  (二)作业条件

  1、墙面应基本干燥,基层含水率不大于10%;

  2、过墙管道、洞口等处应提前抹灰找平;

  3、门窗安装完毕,地面施工完毕;

  4、环境温度保持在+5℃以上;

  5、做好样板间并经鉴定合格。

  B、操作工艺

  1、清理墙面:首先将墙面起皮及松动处清理干净,将灰碴铲干净,然后将墙面扫净。

  2、修补墙面:用水石膏将墙面磕碰处及坑洼缝隙等处找平,干燥后用砂纸将凸出处磨掉,将浮尘扫净。

  3、刮腻子:刮腻子遍数可由墙面平整程度决定,一般情况下为3遍,腻子重量配比为乳胶:滑石粉:纤维素=1:5:3.5,第一遍用胶皮刮板竖向满刮,一刮板紧接着一刮板,接头不得留槎,每刮一刮板最后收头要干净利落。干燥后磨砂纸将浮腻子及斑迹磨平磨光,再将墙面清扫干净。第二扁用胶皮刮板竖向满刮,所用材料及方法同第一遍腻子,干燥后砂纸磨平并扫干净。第三遍用胶皮刮板找补腻子或用钢片刮板满刮腻子,将墙面刮平刮光,干燥后用细砂纸磨光磨平,不得将腻子磨穿。

  4、刷第一遍乳胶漆:涂刷顺序是先刷顶板后刷墙面,墙面是先上后下。先将墙面清扫干净,用布将墙面粉尘擦掉。乳胶漆用排笔涂刷,使用新排笔时,将活动的排笔毛处理掉。乳胶漆使用前应搅拌均匀,适当加水稀释,防止头遍漆刷不开。干燥后复补腻子,再干燥后用砂纸磨光,清扫干净。

  5、刷第二遍乳胶漆:第二遍乳胶漆操作要求同第一遍,使用前充分搅拌,如不很稠,不宜加水或少加水,以防露底,漆膜干燥后后,用细砂纸将墙面小疙瘩和排笔毛打磨掉,磨光滑后清扫干净。

  6、刷第三遍乳胶漆:第三遍乳胶漆操作要求与第二遍相同。由于乳胶漆干燥较快,应连续迅速操作,涂刷时从一关开始,逐渐刷向另一头,要上下顺刷互相衔接,后一排笔接前一排笔,避免出现干燥后接头。

  C、质量标准

  Ⅰ主控项目

  1、水性涂料涂饰工程所用涂料的品种、型号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2、水性涂料涂饰工程的颜色、图案应符合设计要求。

  3、水性涂料涂饰工程应涂饰均匀、粘贴牢固,不得漏涂、透底、起皮和掉粉。

  4、水性涂料涂饰工程的基层处理应符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第10.1.5条的要求。

  Ⅱ一般项目

  1、薄涂料的涂饰质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表10.2.6的规定。

  2、厚涂料的涂饰质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表10.2.7的规定。

  3、复层涂料的涂饰质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表10.2.8的规定。

  4、涂层与其他装修材料和设备衔接处应吻合,界面应清晰。

篇5:大酒店混凝土及抹灰表面刷漆施工方法

  大酒店混凝土及抹灰表面刷漆施工方法

  一、施工准备

  (一)材料

  1、涂料:乙酸乙烯乳漆

  2、调腻子用料:滑石粉或大白粉,石膏粉,羧甲基纤维素,聚醋酸乙烯乳液。

  3、颜料:各色有机或无机颜料。

  (二)作业条件

  1、墙面应基本干燥,基层含水率不大于10%;

  2、过墙管道、洞口等处应提前抹灰找平;

  3、门窗安装完毕,地面施工完毕;

  4、环境温度保持在+5℃以上;

  5、做好样板间并经鉴定合格。

  二、操作工艺

  1、清理墙面:首先将墙面起皮及松动处清理干净,将灰碴铲干净,然后将墙面扫净。

  2、修补墙面:用水石膏将墙面磕碰处及坑洼缝隙等处找平,干燥后用砂纸将凸出处磨掉,将浮尘扫净。

  3、刮腻子:刮腻子遍数可由墙面平整程度决定,一般情况下为3遍,腻子重量配比为乳胶:滑石粉:纤维素=1:5:3.5,第一遍用胶皮刮板竖向满刮,一刮板紧接着一刮板,接头不得留槎,每刮一刮板最后收头要干净利落。干燥后磨砂纸将浮腻子及斑迹磨平磨光,再将墙面清扫干净。第二扁用胶皮刮板竖向满刮,所用材料及方法同第一遍腻子,干燥后砂纸磨平并扫干净。第三遍用胶皮刮板找补腻子或用钢片刮板满刮腻子,将墙面刮平刮光,干燥后用细砂纸磨光磨平,不得将腻子磨穿。

  4、刷第一遍乳胶漆:涂刷顺序是先刷顶板后刷墙面,墙面是先上后下。先将墙面清扫干净,用布将墙面粉尘擦掉。乳胶漆用排笔涂刷,使用新排笔时,将活动的排笔毛处理掉。乳胶漆使用前应搅拌均匀,适当加水稀释,防止头遍漆刷不开。干燥后复补腻子,再干燥后用砂纸磨光,清扫干净。

  5、刷第二遍乳胶漆:第二遍乳胶漆操作要求同第一遍,使用前充分搅拌,如不很稠,不宜加水或少加水,以防露底,漆膜干燥后后,用细砂纸将墙面小疙瘩和排笔毛打磨掉,磨光滑后清扫干净。

  6、刷第三遍乳胶漆:第三遍乳胶漆操作要求与第二遍相同。由于乳胶漆干燥较快,应连续迅速操作,涂刷时从一关开始,逐渐刷向另一头,要上下顺刷互相衔接,后一排笔接前一排笔,避免出现干燥后接头。

  三、质量标准

  (一)保证项目:严禁脱皮、漏刷、防锈。

  (二)基本项目:属中级油漆,基本项目如下:

  1、透底,流坠,皱皮:大面无,小面明显处无。

  2、光亮和光滑:光亮和光滑均匀一致。

  3、装饰线,分色线平直:偏差不大于1MM(拉5M线检查,不足5M拉通线检查)。

  4、颜色刷纹:颜色一致,无明显刷纹。

  四、成品保护

  1、油漆墙面未干前室内不得清扫地面,以免尘土沾污墙面,漆面干燥后不得挨近墙面泼水,以免玷污。

  2、油漆墙面完工后要妥善保护,不得磕碰。

  3、涂刷墙面时,不得污染地面、门窗、玻璃等已完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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