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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加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疫情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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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加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疫情防控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桂新冠防指〔20**〕37号

  各市、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自治区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指导组提出的整改意见,现就进一步加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疫情防控“十严格”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职责。各类农贸市场(含批发市场、交易市场)和商场超市管理者要切实担负起疫情防控和市场应急保供主体责任。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商务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切实加强对农贸市场(含批发市场、交易市场)、商场超市的管理。

  二、严格加强经营场所管理。农贸市场出入口要设置疫情防控提醒设施,有条件的可设置体温检测设备。商场超市要在入口处设置体温检测设备或使用快速红外体温探测仪对进入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有条件的农贸市场只设一至两个出入口,其他出入口全部实行围挡封闭。疫情防控期间,商场超市一律不得举办各种聚集人员较多的促销活动。

  三、严格落实疫情监测报告。市场管理者和经营者一律佩戴口罩,经体温检测正常者方可上岗、经营。市场管理者落实专人对经营者每日进行体温监测,若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一律禁止进入市场,且工作人员应当做好现场登记,及时向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消费者进入市场应佩戴口罩,市场经营者对未戴口罩的消费者及时劝阻进入。如未戴口罩强行闯入的,及时报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四、严格排查市场从业人员。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管理者要安排专门人员,全面排查市场从业人员信息,逐一登记、建立台账,对来自或途经疫情区域的人员实行重点追踪,督促其居家隔离观察不少于14天。

  五、严格做好清洁消毒工作。市场管理者要做好市场卫生清洁、消毒工作,坚持“一日一清洁、一周一消毒、一月一休市”的防控措施,及时通风换气,每日安排专人对市场公共设施开展两次以上全面清洁消毒,并做好记录,保持室内市场通风,加大卫生间、门把手等公共区域的消毒频次。

  六、严格规范市场经营行为。市场经营者要持证经营,明码标价,依法规范经营。严禁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严禁借疫情防控之名哄抬物价、囤积居奇、谋取暴利。

  七、严格落实防控宣传措施。充分利用市场电子显示屏、广播、公示栏、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经营者及公众传播物资保障相关情况和物价信息,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及防范措施,做好政策措施宣传解读,提高员工和顾客自我保护意识,稳定群众心理预期,防止抢购物资行为,提高群众参与防疫的主观能动性。

  八、严格保障市场产品供应。农贸市场、商场超市要加大生活必需品的采购供货力度,保证市场供应,维护市场稳定。无正当理由不得关闭停业休市和缩短营业时间。要完善市场农副产品保障供应体系,尤其要注重猪肉、鸡蛋、蔬菜等重要农副产品的保障供应。

  九、严格开展实地监督检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加,在疫情防控期间定期对市场进行实地现场检查,重点检查通风、消杀、体温监测、现场管理等情况。对市场通风不畅、消毒不到位、现场管理不到位的,及时督促整改,拒不整改或问题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惩。

  十、严格落实组织保障措施。市场、商场党员经营者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积极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带头落实防疫措施,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带动其他经营者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

  各地指挥部接此通知后,结合实际,迅速落实到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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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市住建局物业管理区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市住建局物业管理区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指导物业管理区域科学有序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北海市物业管理区域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xxx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批示精神和自治区党委、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抽调相关部门精干力量,成立专项工作组,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发动社会广泛参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总体要求

  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的原则,实施群防群治、联防联控,开展网格化、地毯式管理,最广泛动员群众自我防护,最坚决防止疫情输入、蔓延、输出,最严格落实综合防控措施,最果断处置疫情,最有效控制疾病传播。

  三、组织领导及工作部门

  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及物业管理具体工作职责,特成立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如下:

  组 长:z(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z(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z(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房地产市场监管科长)

  z(北海市物业管理中心负责人)

  z(合浦县住建局副局长)

  z(海城区住建局副局长)

  z(银海区住建局副局长)

  z(铁山港区住建局副局长)

  z(北海市物业管理协会秘书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四个督查组,办公室设在市物业管理中心,四个督察组分别由合浦县、海城区、银海区、铁山港区住建部门各自抽调人员组成。

  市物业管理中心会同市物业管理协会负责指导、督查、检查全市物业管理区域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督查组负责辖区内物业管理区域疫情防控投诉的受理、核实、检查工作。

  四、工作任务

  (一)物业管理区域未发现病例

  实施“外防输入”的策略,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组织动员。市物管中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牵头成立由物业管理区域负责人、业委会成员、辖区派出所片警、社区工作人员等人员组成的物业管理区域防控工作组,发挥社区、街道办和物业服务企业三道防线,鼓励居民和志愿者参与,组成专兼职结合的工作队伍,实施网格化、地毯式摸排,重点核查湖北等疫情高发地区人员往来情况,对物业管理区域进行核查全覆盖,严密防控、严防死守,发现问题实时向辖区街道办和市物业管理中心报告。

  2.加强日常管理。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坚守岗位,坚持24小时值勤制度,不出现空岗、脱岗、串岗现象。督促工作人员佩戴口罩上岗服务。加强公共区域日常清洁和消毒,对二次供水设施要采取消毒、加强监控防疫措施。建立疫情台账,对新进入小区人员及车辆进行登记,对所有进入物业管理区域范围内的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充分尊重重点人员个人隐私,不得将其个人信息通过微信、微博、QQ等进行传播。

  3.及时告知信息。物业服务企业要发布告示,要求外来人员或从疫情高发地区返回人员立即到所在物业办公室进行登记,向业主及物业使用人发布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防控信息,提示出行、旅行风险。

  4.开展宣传教育。物业服务企业要充分利用大门出入口、楼道出入口、公告公示栏等公共空间,通过张贴通告、悬挂标语、喇叭播放、电子显示屏显示或微信公众号、微信群、QQ等多种形式将疾病防治核心信息传达到每一户、每个人;积极及时宣传推广官方发布的疫情防控知识、动态信息,对出现的谣言要坚决予以劝阻和制止。

  5.加强分类管理。对返(来)北海人员进行分类管控,入网、入格、入家庭,实行动态管理。物业服务企业对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从湖北返(来)北海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或有过湖北地区人员接触史的人员(或自查发现此类人员),要监督此类人员接受居家医学观察,不得外出,物业服务企业落实专人负责制,为其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确保落实到人、登记在册、上门观察,实时报告辖区街道办和市物业管理中心。对出现发热、气促、干咳等症状者,物业服务企业要及时报告辖区街道办和市物业管理中心。督促其他疫情高发地区来(返)北海人员主动自行隔离14天,外出时佩戴口罩;一旦出现发热,伴乏力、干咳等症状,督促其到定点救治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排查,并进行登记在册,实时报告辖区街道办和市物业管理中心。加强出租房管理和巡查,出租房内出现疫情,依法追究房东责任。

  6.加强环境治理。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大环境卫生整治力度,严格对物业管理区域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进行清洁、消毒和通风。物业管理区域组织开展以环境整治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病媒生物综合防治;及时组织开展全面的病媒生物防治与消杀,有效降低病媒生物密度。

  7.限制人员聚集。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关闭物业管理区域内儿童、会所、老人活动场所等人员聚集的场所,并开展清洁和卫生消毒工作。不得擅自开展社区文化、*以及各类商业推介等集体活动。

  8.维护社会稳定。物业服务企业要身体力行,模范践行疫情防控要求,带头弘扬社会正气,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开展物业管理区域排查和防控工作,必须服从有关部门统一安排、统一调度指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严防各类矛盾交织叠加,坚决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二)物业管理区域出现病例或暴发疫情

  当物业管理区域中,出现3例以下确诊病例,采取封闭楼栋的方式进行管理。出现3例以上确诊病例,采取封闭整个物业管理区域的方式进行管理。在上述8项措施的基础上,采取“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的策略,落实以下措施:

  1.严格密接管理。物业服务企业全面配合政府相关部门防控工作,发动工作人员对密切接触者进行规范管理,落实密切接触者居家医学观察措施。每日随访密切接触者的健康状况,为其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物业服务企业工作人员一旦发现或收悉密切接触者出现发热、气促、干咳等症状,立即上报辖区街道办和市物业管理中心。

  2.加强消毒隔离。物业服务企业要协助做好病例家庭、楼栋单元等疫点的消毒,并在疾控机构的指导下做好公共场所清洁消毒。居民出入社区时要佩戴口罩,物业服务企业要做到监督提醒。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充分认识做好物业管理区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复杂性,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一项最重要的工作来抓,认真落实政府部门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根据方案要求,明确责任分工,狠抓工作落实,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各县(区)住建局督促本辖区范围内的物业服务企业认真组织开展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项目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的工作责任。

  (二)联防联控,形成合力。市物业管理中心、一县三区住建部门要切实履行好各自的防控职责,强化部门协作,及时沟通信息,全面落实疫情排查工作措施,形成疫情防控工作合力,实现“有序、有力、有效、有度”防控新冠肺炎防控工作目标。

  (三)强化管理,严格追责。市物业管理中心、一县三区住建部门及市物业协会要加强现场检查和指导工作。我局将采取随机抽查、暗访督导等方式,对各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物业管理区域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督查,对积极配合并富有成效的物业管理服务单位,将在信用评价中依照程序给予加分;对措施不强、落实不力、不予配合,甚至拒不整改的,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一律对相关企业及责任人进行公开曝光,将涉事企业及相关责任人纳入行业诚信系统管理,取消当年全部评优评先资格。涉嫌违法违规的,会同相关执法部门开展严厉联合惩戒。构成犯罪的,一律由公安部门刑事拘留,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市物业管理中心联系电话:3067743,合浦县住建局联系电话:7192122,海城区住建局联系电话:2093991,银海区住建局联系电话:3210350,铁山港区住建局联系电话:8610158。

  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年2月10日

篇3:广州市农贸(肉菜)市场档位租赁合同(2018版)

  SF-20**-0602

  广州市农贸(肉菜)市场档位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

  出租人(简称甲方):

  承租人(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双方就农贸(肉菜)市场档位租赁相关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档位基本情况

  本合同所指档位位于广州市 区 路 号 市场 交易区 号,面积为 ,设施为 ,按市场划行归市要求经营项目为 。

  第二条 租赁期限

  档位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交付档位。(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第三条 租金和押金

  租金每月 元,当月的租金在每月的 日前由乙方向甲方支付。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向甲方支付档位租赁押金 元。甲方收取押金后应向乙方出具收款凭证。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应向乙方退回档位租赁押金。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制订有关市场物业、治安、消防、计量、环境、卫生、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营业时间等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承担相关义务,并监督乙方遵守有关规定。

  2.对乙方利用所租档位销售伪劣商品和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对出现的消费纠纷及时调解与处理。消费者通过其他渠道维权的,应当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3.协助、督促乙方办理相关证照,为乙方提供相关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保障乙方正常经营。

  4.因市场升级改造而对档位进行调整的,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接受调整的,双方应按调整后档位的情况重新订立租赁合同。乙方不接受调整的,提前解除合同,甲方应于3日内退回乙方结余的租金、押金和保证金。

  5.负责市场内公共安全、消防、清洁和经营设施的管理,积极开展市场信息公示工作,及时发布市场内经营者违法违规情况、商品质量检测抽查情况、场内经营信息等。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依法亮证亮照经营。

  2.按约定的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索票索证制度、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3.应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担因经营产生的各项税、费。

  4.爱护并合理使用市场内的各项设施,如需改动应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损坏的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5.不得擅自中途退租、转租。若有特殊原因确需中途退租、转租档位,需经甲方书面同意。经甲方同意退租的,甲方应在3日退回乙方结余的租金、押金和保证金。

  第六条 保证金及先行赔付

  1.为保障消费者权益,合同签订 日之内,乙方需向甲方交纳消费者权益保证金 元。保证金只用于消费者权益保障,不得挪作他用。

  2.如遇消费者投诉,乙方有下列情形的甲方可使用保证金先行赔付:

  (1)商品或服务存在质量问题或缺陷,乙方拒不进行处理及赔付的;

  (2)商品或服务与宣传不符,乙方拒不进行改正及赔付的;

  (3)出售假冒伪劣商品等其他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乙方拒不进行改正及赔付的;

  (4)以欺诈手段向消费者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拒不进行改正及赔付的;

  (5)与消费者就纠纷解决达成一致后却拒绝履行的;

  (6)对消费者提出的换货、退货、补足商品数量、赔偿损失等合法要求,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的。

  3.因乙方过错而使用保证金先行赔付的,先行赔付后甲方应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补足保证金。

  4.合同期限届满或解除后,甲方应在自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日起3日内将保证金退回乙方。

  第七条 合同的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因违法经营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吊销、收回证照的;

  (2)乙方违反市场管理制度情节严重且不服从管理的;

  (3)乙方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押金、保证金或水电费等费用的。

  2.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场地、或用水用电等市场内的经营设施及条件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经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3.任何一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后办理解除租赁手续。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一方擅自提前终止合同,应按合同尚未履行部分租金总额1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提供场地的,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0.05%的违约金,未按约定提供用水、用电等市场内的经营设施或条件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经营的,不得收取租金,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相应损失。

  3.乙方未按约定交纳租金、押金、水电费等费用或保证金(包括保证金补足差额)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纳费用金额0.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甲方因本合同第七条第2点所列情形而被乙方解除合同,应按合同尚未履行部分租金总额1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乙方因本合同第七条第1点所列情形而被甲方解除合同,应按合同尚未履行部分租金总额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擅自中途退租、转租,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按合同尚未履行部分租金总额10%向乙方收取违约金,同时取消乙方下一轮优先续租资格。

  7.乙方损害场地设施,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恢复原状和赔偿甲方实际损失。

  第九条 续租

  租赁期满乙方有在同等条件下对档位的优先租赁权。乙方有意在租赁期满后续租的,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进行书面答复。甲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未做出书面答复的,视为甲方同意续租,租期为不定期,租金标准按租赁期满当月的租金标准执行。乙方无意续租的应在租赁期满30日前书面通知甲方。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市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

  1.在租赁期限内市场所有权发生变动的,乙方依照本合同享有的承租权利不受影响。

  2.租赁期满未能续约或因合同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的,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3日内将租赁的档位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同时甲方将押金和保证金全额退回给乙方。乙方拒不交还场地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后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出租人(盖章): 承租人(盖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电话: 电话: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篇4:广州市市场场地租赁合同(2018版)

  SF-20**-0603

  广州市市场场地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就租赁场地从事经营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场地

  乙方承租甲方位于广州市 区 路 号

  市场内的第 层 号场地(铺、档),面积 平方米,用途 ;库房面积 平方米,位置为 。

  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场地的经营用途,如需要改变的,应经甲方书面同意。

  第二条 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年 个月;其中免租期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租金

  租金每月 元,当月的租金在每月的 日前由乙方向甲方支付。

  以后每 年,租金按 %递增。

  期 限 月租金额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元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元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元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元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元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元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元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元

  第四条 押金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场地租赁押

  金 元,场地租赁押金在合同期满或解除合同时由甲方退回给乙方。

  第五条 保险

  甲方负责投保的范围为:公共责任险、火灾险、

  。

  乙方负责投保的范围为:

  。

  第六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依法制定有关治安、消防、环境、卫生、塑料购物袋有

  偿使用、用电、营业时间等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2、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乙方进行监督、教育、整顿。

  3、按约定为乙方提供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保障乙方正常经营。

  4、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5、对市场进行商业管理,维护并改善市场的整体形象,包括:提供市场信息;对商品品种的规划和控制、功能区域的划分、商品档次的定位、商品经营的管理及质量管理;服务质量管理;营销管理;形象设计;市场调研;公共关系协调;消费者与商户之间纠纷调解;人员培训; 。

  6、对市场进行物业管理,并负责市场内的安全、消防和经营设施的建设及维护,包括:建筑物(含公共区域及租赁场地)的管理及维修保养;对乙方装修的审查和监督;水、电、气、空调、电梯、扶梯等设备、管道、线路、设施及系统的管理、维修及保养;清洁管理;保安管理并负责市场的公共安全;消防管理;内外各种通道、道路、停车场的管理;

  。

  7、做好市场的整体广告宣传,并保证每年广告宣传费用不低于当年租金总额的 %。

  第七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并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亮证照经营。

  2、按约定的用途开展经营活动,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索票索证制度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

  3、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担因经营产生的各项税费。

  4、爱护并合理使用市场内的各项设施,如需改动应先征

  得甲方书面同意,造成损坏的还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5、本着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合法经营,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及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承担因违法经营造成的一切后果。

  6、将场地转让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应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得出租、转让、转借营业执照。

  7、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关本人或本企业的备案资料。

  8、建筑物外立面及建筑物内部非乙方承租场地范围的广告

  发布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在上述范围内进行广告宣传。

  第八条 合同的解除

  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在租赁期限内因违法经营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吊销、收回经营证照的;

  2、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场地,经甲方3次书面通知未改正的;

  3、利用场地加工、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

  4、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累计达3次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

  5、擅自将场地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

  6、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或水电费、 等费用的;

  7、未经甲方同意连续15日未开展经营活动的;

  8、违反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情节严重或拒不服从甲方管理的。

  二、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后办理解除租赁手续。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一方擅自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按合同尚未履行部分租金总额1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场地的,每逾期一日向乙方支付合同

  总金额0.05%的违约金,未按约定提供用水用电等市场内的经营设施及条件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经营的,应减收相应租金。

  3、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场地、或用水用电等市场内经营设施及条件逾30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应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乙方相应损失;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甲方应按合同尚未履行部分租金总额1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未按约定支付租金或水电等费用的,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迟延交付租金或费用金额0.05%的违约金。

  5、乙方因本合同第八条第一点所列情形而被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按合同尚未履行部分租金总额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一方未按约定投保致使对方相应的损失无法得到赔偿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条 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场地不适于使用或租用时,甲方应减收相应的租金。

  如果场地无法复原的,本合同自行解除,甲方应退还乙方场地租赁押金,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续租

  1、乙方有意在租赁期满后续租的,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及时对是否同意续租进行书面答复。甲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租赁期满前甲方未做出书面答复的,视为甲方同意续租,租期为不定期,租金标准按租赁期满前当月的租金标准执行。

  2、租赁期满乙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在同等条件下对场地的优先租赁权,如有违约行为的,是否续租由甲方决定。

  3、乙方无意续租的应在租赁期满30日前书面通知甲方。

  第十二条 租赁场地的交还和押金的退还

  租赁期满未能续约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的,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3日内将租赁的场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以完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同时甲方将场地租赁押金全部退回给乙方。

  乙方拒不交还场地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市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五条 其他

  1、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盖章作为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也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规章制度的内容与合同约定相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但国家法律、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

  3、本合同一式 份, 甲方 份,乙方 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住所: 住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电话: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篇5:物业管理市场快轨何时通车

  物业管理市场快轨何时通车?

  转自《城市开发》杂志 总第387期

  20**年,全国CPI指数同比上涨了5.4%,我们也切身感受到,从能源、食品到制造加工,各行各业都纷纷上调了价格。而多年来,与人们生活密切相关的物业管理行业,尽管人工、物资等各项成本不断上涨,物业费定价却始终十年如一日,仍停留在原来的水平。特别是早期开发建设的一些老小区,由于制定的物业费标准起点就比较低,加之通胀因素的影响,物业服务企业的经营更是不堪重负。笔者认为,在当前的状态下,努力推动物业费实现市场化的定价机制是行业自救的必然选择。

  拓宽经营领域并不适用于所有企业

  面对各项成本上涨而收入不增的经营状况,物业服务企业首先采取的方式一般是节流,而由于物业管理属于劳动密集型行业,人工成本就占据了物业服务企业运营成本的60%以上,甚至是更高比例。无论是从物业管理行业自身发展的角度,还是从满足业主需求的角度来说,物业费随市场环境的变化而调整都已迫在眉睫。

  面对压力,人们第一是想到减员节流,但物业服务企业通过减员降低成本也是有一定限度的,尤其是不能以牺牲服务品质为代价。那么,我们常说的拓展延伸经营是否可行呢?

  当减员仍不能使企业摆脱经营窘境时,一些物业服务企业迫于生存和发展的需要,便会利用主营业务的管理资源积极开源,拓展其它业务经营领域,例如装饰设计、租售代理、洗车服务,甚至是开办超市,卖油、卖米等等,以此来弥补物业费收入的不足。然而,并不是每一家物业服务企业、每一个服务项目都适合这一发展道路。一般情况下,只有管理着业主消费能力较强的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拓宽经营领域才会有比较深厚的客户基础。纵观近年来在拓宽经营领域有所作为的企业,大多属于这种情况。此外,物业服务企业拓宽经营领域还必须培养或引进合适的经营型人才,购进设备,这也势必要求企业增加投入,而这也不是每一家物业服务企业都能做到的。总的来说,拓宽经营领域不失为行业面临困境时一种有效的自救之道,但对于国内数量众多的中小型物业服务企业或业主消费能力较弱的小区来说,这种做法收效不大。

  因此,要改变物业管理行业成本与收入的矛盾,必须改变物业管理行业当前的定价机制,使行业定价能够随市场环境变化而变化,努力使物业费形成市场化的定价机制。

  让消费者认识到物业费“物有所值 ”

  到市场上去看看吧,一部车价值十几万元,且价值还会随使用年限逐年递减,顾客都愿意每年支付数千元、甚至上万的维修与保养费用;而一座房子价值几百万、甚至上千万,且房产本身还会逐年增值,每年仅收取几千元的管理费时,顾客却反而不愿意支付。那么作为物业服务企业来说,物业管理的本质是什么?如何才能够让顾客认为缴纳的物业费是物有所值的?

  房子是人们的一项大宗投资,最大的价值就在于资产的保值、增值。物业服务企业除了要保障业主的居家安全、环境整洁以外,更重要的是要能够帮助业主管好这项大宗投资。过去,大部分物业服务企业作为开发商下属公司,更多在行使售后服务的职能,帮助开发商解决工程质量遗留问题,而没有能够真正深入研究和开展资产管理、社区运营和管理。同时,业主因为没有正确认识到物业管理行业的价值,将本应由开发商承担的工程质量、维修返修等问题归结到

  物业服务公司头上而拒交物业费的例子更是屡见不鲜。因此,物业服务企业必须充分体现自身在物业管理、资产管理等方面的专业水平与管理能力,真正做到小区秩序良好,环境整洁,设备、设施维护如新,物业费收支管理科学、透明。通过专业管理与服务使房屋及设备设施始终于良好的运营状态,为顾客实现物业资产长期的保值、增值,同时营造良好的社区氛围,方便顾客工作和生活,这样方使顾客认为“物业费”是物有所值的,从而促使物业管理行业也能够像其它行业一样,随市场环境的变化进行定价调节,形成新的市场机制。

  联手业主,让物业费定价与市场接轨

  同时,为了使顾客正确认识物业管理的价值,物业服务企业必须理清自身与开发商、业主之间在房地产售前、售中和售后的关系。物业服务企业不仅仅是为房地产开发商提供售后服务,更重要的是要通过专业能力为顾客创造价值。

  物业服务企业要通过多种渠道增进与顾客的沟通和交流,包括业主专刊、社区文化活动及交流会等形式,使顾客正确认识、了解物业管理的本质,包括公示物业服务企业对小区的年代规划,告知业主妥善维护和保养房屋及设备、设施的重要性;提前制订小区各项支出的预算,并与实际支出一并向业主公示,使业主可以清楚地了解物业费花在哪里;从业主居住和使用的角度,策划开展社区运营和管理,为业主营造舒适的生活氛围;公示物业服务企业对房屋及小区公共设备、设施的维保状况以及对小区节能降耗的情况,充分展示专业管理能力与服务水平,使顾客了解并认可物业管理行业的专业价值。

  当物业服务企业能够凭借自身的专业价值,使业主认可物业管理行业的本质,业主对物业服务企业更具实质性的选择权时,物业服务企业才能够在市场上充分竞争,物业管理行业的服务标准与定价机制才能够进入一个良性循环的状态,从而推动我们安身立命的行业走向真正的市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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