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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中学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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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中学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HJ中学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zS省TS县HJ中学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Z市TF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HJ中学(物业名称)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学校物业

  坐落位置: *Z市TS县 DM镇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学校老师与学生,学校老师与学生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 学生宿舍楼、秋实学苑区域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共用照明、空调、水泵房、配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

  第五条 学生宿舍楼、秋实学苑区域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

  第六条 HJ中学公用绿地、花木及学校花房、盆花养护管理。

  第七条 HJ中学环境卫生,包括整个校园区域、办公楼(含楼内校长办公室、会议室、厕所)、学生宿舍楼、学生宿舍内卫生间、校园内公共厕所、网球场、体育馆、足球场、停车棚、综合楼一至六层厕所及厕所前平台与西楼梯、服务社楼上厕所及走廊、秋实学苑、秋实学苑厕所、秋实学苑停车棚、东西两个教职工家属楼区域、假山、亭廊等人文景观、校园区域垃圾的收集。

  第八条 维持学校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治安巡逻、门岗执勤、车辆管理。

  第九条 HJ中学6#、7#、8#、9#、10#、11#、12#学生宿舍楼日常事务管理

  第十条 管理与学生宿舍楼相关的工程图纸、学生入住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一条 学生宿舍楼、秋实学苑区域的消防管理与水电木维修工作。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二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 一 年。自 20** 年 10 月 1 日起至20**年9 月 30 日。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三 甲方权利义务

  1. 维护学校、老师、学生的合法权益;

  2. 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3. 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 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5. 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产权属甲方)。

  6. 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 15 日内向乙方移交;

  7. 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8. 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第十四条 乙方权利义务

  1.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

  2. 对学生违反校规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或报校方处理或采取批评、规劝、警业、制止等措施。

  3. 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4. 负责编制学生宿舍楼、秋实学苑楼、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甲方委托给乙方组织实施;

  5. 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6.配合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如政教处、总务处)开展工作;

  7. 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8.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十五条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施目标管理。

  1. 学生宿舍楼、秋实学苑楼外观:整洁美观。

  2. 学生宿舍楼、秋实学苑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按规定时间开关宿舍楼水电;运行正常,维护良好,无事故隐患,保养、检修制度完备,有设备运行记录;实行24小时报修值班制度,维修养护制度健全,执行良好;各设备房卫生整洁,主要设施设备标识清楚齐全;对设备故障及重大事件有完善的应急方案和现场处理措施、处理记录;各设备房及公共场所、场地、危及人身安全隐患处有明显标志和防范措施。

  3. 绿化:花草树木长势良好,草坪保持平整,常年清除杂草、有效控制杂草滋生,及时对造型树木修剪整形,适时组织浇水、施肥和松土。

  4、清洁:⑴宿舍楼共用楼道保洁:每日打扫2次各楼层通道和楼梯台阶,并拖洗干净;每日收集2次学生垃圾;每日用干净的抹布擦抹1次楼梯扶手、各层和通道的防火门、消防栓、墙面、指示牌等公共设施;各梯间墙面、天花板每月除尘1次;每周擦1次楼共用门窗玻璃。地面、梯间洁净,无污渍、水渍、灰尘,无乱贴乱划,无擅自占用现象,无乱堆乱放;扶手护拦干净、光亮;梯间顶面无蜘蛛网、灰尘,地脚线干净无灰尘,地面干净无杂物、污迹,有光亮; 楼梯道内外玻璃,玻璃、门窗等要保持明亮、干净。

  ⑵简易楼共用卫生间保洁:每日对共用卫生间清洁2次,(清洁内容包括:通风换气;冲洗洁具;清扫地面垃圾、清倒垃圾篓垃圾、换新的垃圾袋;清洗大、小便池;用拖把拖干净地面)。室内无明显臭味、便池洁净基本无黄渍;地面基本洁净。⑶宿舍楼学生室内卫生间保洁:每月定期对共用卫生间清洁2次,(清洁内容包括:通风换气;冲洗洁具;清扫地面垃圾,清洗蹲便池;用拖把拖干净地面)。室内无明显臭味、便池洁净基本无黄渍;地面基本洁净。⑷道路保洁(包括教职工家属楼区域):每日对道路、两侧人行道清扫二遍,保洁人员不间断地循环保洁,目视道路、人行道干净、无浮尘、无杂物、无油污,无积水、积雪、污渍、泥沙;雨雪天气及时清扫路面,确保无积水、积雪。⑸绿化带保洁:每日清扫2次绿化带、草地上的果皮、纸屑、石块等垃圾,目视基本无杂物、无污渍、无垃圾。

  ⑹凉亭等人文景观保洁每天清洁1次(擦拭表面灰尘、清扫垃圾、擦拭座椅);设施表面基本干净,无灰尘污渍、锈迹,目视凉亭内及其周围无果皮、纸屑等垃圾,及时发现设施、设备脱焊、脱漆、断裂及其他安全隐患并报告处理。⑺垃圾桶、果皮箱:每日清运2次;垃圾桶、果皮箱周围地面无散落垃圾、无污水、无明显污迹;垃圾桶、果皮箱无明显污迹、油污。⑻垃圾收集与处理生活垃圾由学校老师、学生自己送至指定地点;垃圾桶、果皮箱垃圾,每日收集垃圾2次;垃圾日产日清;建筑垃圾定点堆放;垃圾运送过程有防掉落或飞扬洒落措施。

  5. 保安:各出入口24小时有值班看守,主出入口至少有2人驻守;按照学校要求进行进出车辆管理、访客登记,谢绝未经学校批准的车辆入内,大件物品搬出实行登记,实施交通指挥、交通疏导等工作。24小时全天候巡逻,重点部位、重点时间以及特殊情况加强巡逻;及时发现和处理不安全隐患;接受学校老师、学生投诉和求助;回答学校老师、学生的询问;在遇到突发事件时,及时报告警方与学校、公司,必要时采取正当防卫,防止事态扩大,协助保护现场和证据;安全巡逻有记录有检查 。

  6、宿舍管理:24小时全面监管;来访登记,来访人员经被访人确认后,方可入内;男女生不得互相串宿舍;按校方规定时间开关宿舍大门,非规定时间拒绝任何人士进入宿舍楼;督促学生按时作息,每天协助学校查寝,对外宿、缺寝人员以及熄灯后点蜡烛、讲话者进行登记,及时回报给校方;发现打架斗殴现象立即上前制止,并第一时间报校方。

  7、消防管理:消防设备设施完好无损,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制订消防应急方案、进行消防演习,火灾发生率控制在1‰。

  8. 急修:1小时内到位,8小时内修复。

  小修: 24小时内修复 。

  9. 学校老师、学生对乙方的服务满意率达到:90%。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十六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

  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一年的承包价为 ,按月付款每月10日前付给乙方 ,逾期乙方可从逾期之日按应付费用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收取滞纳金。

  第十七条 学生宿舍楼、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

  1. 学生宿舍楼共用部位的小修、养护费用,由 乙方 承担;大中修费用,由甲方承担;更新费用,由 甲方 承担。

  2. 学生宿舍楼共用设施、设备的小修、养护费用,由 乙方 承担;大中修费用,由甲方 承担;更新费用,由 甲方 承担。

  3. 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小修、养护费用,由 乙方 承担;大中修费用,由甲方 承担;更新费用,由 甲方 承担。

  4. 公共绿地的养护费用,由乙方承担;增植补绿、改造、更新费用,由甲方承担。

  5.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小修、养护费用,由乙方承担;大中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

  第七章 违 约 责 任

  第十八条 甲方违反合同第十二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十九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条 甲乙任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标的10%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0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

  第二十二条 合同期满后,乙方全部完成合同并且管理成绩优秀,大多数老师、学生反映良好,可续订合同。

  第二十三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行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六条 因学生宿舍楼、秋实学苑楼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九条 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合同期满30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三十条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 表 人: 代 表 人:

  202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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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文书苑小区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文书苑小区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BH文书苑小区由湖北BH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兴建,小区包括文商务大厦1号楼(建筑面积10533 M²)、住宅2、3、4、5号楼,总建筑面积31084.74 M²,已被委托由WHDC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前期物业管理,该小区建有独立的二次变频供水、自管专供变压器供电系统,园林、道路、环卫、消防、有线电视、宽带、停车场、管线及地下管网系统等公共配套设施设备供小区1-5号楼全体业主共同使用。现WH市洪山区司法局一再要求对其购买的文商务大厦1号楼1单元3-7层2995.01M²的物业实行自治管理,鉴于小区的公共配套设施设备的不可分割性,以及司法局仅拥有1号楼1单元3-7层,1-2层和8-12层以及2单元1-12层属于其他业主,在物业管理的区域分割上存在很大的难度,但司法局多次要求对其所属物业进行自治管理,因此,为确保该物业能得到长期有效的管理,前期物业管理方和司法局以及1单元1-2层楼、8-12层楼的业主,就其要求进行自治管理所属物业的有关事宜,根据国务院令第379号《物业管理条例》、发改价格(20**)1864号《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武政(20**)60号《WH市住宅区物业管理职责分工若干规定》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订立本合同并进行相关交接。

  前期物业管理方(简称甲方):WHDC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自治管理方1号楼1单元3-7层业主(简称乙方):WH市洪山区司法局

  自治管理方1号楼1单元8-12层业主(简称丙方):

  自治管理方1号楼1单元1-2层业主(简称丁方):

  第一章 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BH文书苑文商务大厦1号楼。

  物业类型:写字楼。

  坐落位置:WH市洪山区雄楚大街436号。

  乙方物业所属区域:1号楼1单元一层门厅、三、四、五、六、七层。

  建筑面积:2995.01 M²。

  丙方物业所属区域:1号楼1单元一层门厅、八、九、十、十一、十二层。

  建筑面积:2615.97 M²。

  丁方物业所属区域:1号楼1单元一层门厅、一、二层。

  建筑面积:1755.5 M²。

  第二章 服务内容及质量

  第二条、在物业所属区域内,乙方、丙方和丁方实行自治管理包括以下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包括:1、区域内的房屋承重结构;2、区域内的房屋主体结构;3、区域内的公共门厅;4、区域内的公共走廊;5、区域内的户外墙面;6、传达室)。

  1)参与自治管理的管理人员、专业操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必须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岗位操作证书。

  2)自治管理必须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相关制度健全。

  3)自治管理必须对房屋共用部位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齐全。

  4)自治管理方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定期检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状况,在需要维修时,属于小修范围的,由自治管理方负责组织维修;属于大、中修范围的,由自治管理方负责编制维修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房地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成立了业主委员会的需经业主委员会批准。

  5)自治管理方必须每日巡查所属区域内的防火门、楼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并有巡查记录。

  6)自治管理方必须按照建设部令第110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和业主(临时公约)的要求,建立完善的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制度。严禁有任何影响房屋外观、严禁有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装共用管线等损害公共利益、严禁有违反规划私搭乱建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

  7)自治管理方在所属区域内必须设有楼房示意图,设有相应的安全出口标志,设有公共配套设施、场地的明显标志。

  8)自制管理方自行配备保安以及保洁设施和人员。

  2、共用配套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①乙方消防栓 个,烟雾感应器 个;丙方消防栓 个,烟雾感应器 个;丁方消防栓 个,烟雾感应器 个。②公共走廊照明灯乙方 盏;丙方 盏;丁方 盏。③电梯两部。④电梯机房空调1台。⑤乙方防火门 扇;丙方防火门 扇;丁方防火门 扇。⑥公共消防通道。)

  1)自治管理方必须对共用配套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依法应由专业部门负责的除外)。

  2)自治管理方必须建立共用配套设施设备档案(台账),设施设备的运行、检查、维修、保养等记录齐全。

  3)自治管理方必须设施设备标志齐全、规范,责任人明确,操作维护人员严格执行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

  4)自治管理方必须对共用配套设施设备定期组织巡查,做好巡查记录,在需要维修时,属于小修范围的,由自治管理方负责组织维修;属于大、中修范围的,由自治管理方负责编制维修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房地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成立了业主委员会的需经业主委员会批准。

  5)自治管理方的电梯维护保养人员必须持有电梯专业操作资格证书,必须每两周对电梯进行维保一次,并有详细的维保记录,保证载人电梯按时正常运行,并每年在规定的时间向质量技术监督局申请年检。

  6)自治管理方必须保证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

  7)自治管理方必须保证设备机房整洁,通风,无:跑、冒、滴、漏和鼠害现象。

  8)自治管理方必须在容易危害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上设有明显警示标志和防范措施,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设备故障有应急方案。

  3、自治管理方对其物业内部的强、弱电系统和供水、排水管网的维修、养护和管理承担责任。

  4、自治管理方对其物业内部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承担责任。

  5、自治管理方对其物业内部的保安及内部安全防范承担责任。

  6、自治管理方的车辆进入停车场或指定的停车地点时一律不得鸣笛,接受

  甲方的管理按指定区域停放,并根据武价房字(20**)135号《市物价局、市房产局关于公布WH市普通住宅物业综合管理服务费及车辆停泊服务费指导价格的通知》向甲方交纳停车服务费。

  7、自治管理方有义务协助公安机关做好区域内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管理。

  8、自治管理方必须做好所属物业的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条、自治管理方进行的自治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必须严格参照中物协(20**)1号《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执行,并以不得干扰和影响文商务大厦及其他单元业主正常工作和生活为原则。

  第四条、鉴于小区内的公共配套设施设备的不可分割性,甲方受开发商的委托对BH文书苑小区,包括文商务大厦1号楼的部分共用配套设施设备进行物业管理,具体明细如下:

  1、自管变压器的运行及维护保养。

  2、二次供水的水泵运行及维护保养。

  3、公共区域内的化粪池及雨、污水管道的定期疏通和清理。

  4、公共区域内的消防设施的维护和管理。

  5、大厦外围广场的卫生三包工作。

  6、公共区域内的垃圾清运。

  7、公共部位的广告牌、位的管理。

  8、停车场、位的管理。

  第三章 服务费用

  第五条、自治管理方在其自治管理的所属物业区域内所产生的一切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全部自行承担。

  第六条、甲方在对BH文书苑小区,包括文商务大厦1号楼的部分共用配套设施设备(第四条所包含内容)进行维修保养时,根据武价房字(20**)136号《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武价房字(20**)135号《市物价局、市房产局关于公布WH市普通住宅物业综合管理服务费及车辆停泊服务费指导价格的通知》,所产生的费用由自治管理方按其相关面积比例向甲方交纳,即:乙方自治管理面积与大楼总建筑面积的百分比和第四条所列项目份额之积。该费用甲方可以采取预收的形式按季或年度收取,如遇特殊紧急抢修情况,甲方有权先行处置,然后根据实际发生的费用(人工、材料、损耗等),向自治管理方进行分摊,分摊计算方式如下:

  1、乙方自治管理面积的百分比为:2995.01 M²(合同面积)÷10533 M²(总建筑面积)=28.43%。

  2、丙方自治管理面积的百分比为:2615.97 M²(合同面积)÷10533 M²(总建筑面积)=24.84%。

  3、丁方自治管理面积的百分比为:1755.5 M²(合同面积)÷10533 M²(总建筑面积)=16.67%。

  第七条、自治管理方在其自治管理的所属物业区域内所产生的水费和电费具体收费标准为:电费1.10元/度,水费2.52元/吨。

  第八条、自治管理方必须在每季度首月前十日内向甲方交纳第六条所列费用;水电费必须在甲方通知自治管理方所耗水表吨数和电表度数之日起一周内向甲方据实交纳。

  第四章物业使用

  第九条、 自治管理方必须配合甲方对BH文书苑小区,包括文商务大厦1号楼的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配套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管理。

  第十条、自治管理方必须遵守甲方进行前期物业管理所制定的《业主手册》、《业主公约》所约定的事项,甲方对任何违反《业主手册》、《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公共区域规章制度的行为均可采取规劝、制止、要求整改或其它必要的措施,以维护小区的公共利益。

  第十一条、甲方因维修物业公共配套设施或维护公共利益,需要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的,或因维修需要临时停水、停电时,必须提前通知自治管理方,自治管理方应予以配合和支持。

  第十二条、自治管理方在自行管理所属物业时,所发生的消防、保安、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均由其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及善后事宜。

  第五章 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自治管理方对文商务大厦其他单元业主造成干扰或影响的,由其承担相关责任和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自治管理方违反本合同以上条款相关约定的,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和损失由其承担相关责任和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如发生以下情况甲方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合同第四条不能执行的。

  2、自治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的。

  3、因维修养护而临时不能履行本合同第四条的。

  4、因非甲方原因出现的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配套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第六章 其他事项

  第十六条、本合同的附件为:

  1、

  2、

  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书写部分必须加该公章,与印刷体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四方应同时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相冲突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八条、本合同如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四方同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四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九条、本合同一式 份,四方各执 份。

  第二十条、本合同经四方签字盖章之后即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签章):

  丁方(签章):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相关移交表格

  WHDC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房屋本体交接单

  物业名称:文商务大厦一单元一层大厅、三、四、五、六、七层

  物业地点:WH市洪山区雄楚大街436号

  建筑面积:2995.01平方米

  配套设施:

  验收时间: 年 月 日

  验收标准: 1991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房屋接管验收标准》

  建设单位:

  接管单位:

  监交单位:

  建设单位签名(盖章):

  接管单位签名(盖章):

  监交单位签名(盖章):

  方(签章): 方(签章): 方(签章):

  年 月 日

  WHDC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机电设备交接清单

  建设单位人员:

  接收单位人员:

  名称: 数量: 安装位置:

  保修期起止时间: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型号及主要技术参数:

  现场实测技术性能及数据:

  随机附件、易损件工具名称、数量:

  移 交 资 料 名 称 数 量

  说 明 书

  图纸(原理图等)

  结构图(安装图等)

  维修保养手册

  其 它

  移 交

  整 改

  记 录 1、

  2、

  备注

  交

  接

  意

  见 建设单位代表 接收单位代表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本表供大、中型设备接管验收使用。

  方(签章): 方(签章): 方(签章):

  年 月 日

  WHDC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房屋交接验收清单

  交接时间: 监交代表:

  交房方代表 接收方代表 交接房号

  遗留问题

  处理结果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状况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状况

  1 水阀 个 10 电话线 根

  2 水龙头 个 11 有线电视线 根

  3 水表 块 12 防盗对讲机 个

  4 窗 扇 13 电源 组

  5 纱窗 付 14 电表 块

  6 门 付 15 煤气表 块

  7 空调孔 个 16

  8 空调机板 块 17

  9 空调下水管 根 18

  序号 名称 状况 序号 名称 状况

  1 地面 6 厨、卫地漏

  2 壁面 7 上下水管

  3 顶棚 8 阳台地漏

  4 9 卫生间防水

  5 10

  交房方代表签名 接收方代表签名

  备

  注

  方(签章): 方(签章): 方(签章):

  202 年 月 日

篇3:GS小区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GS小区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GS小区业主委员会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SY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 GS小区 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 住宅小区

  座落位置: SY 市 和平 区 南九社区

  四 至:东 海口街 南 南十马路

  西 集贤街 北 南九马路

  占地面积: 3.86万 平方米

  建筑面积: 63394 平方米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全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

  第五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物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自行车棚。

  第六条 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第七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文化 、体育娱乐场所。

  第八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第九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条 维护公共秩序,包括巡视、门岗执勤。

  第十一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

  第十二条 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三条 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 物业管理服务费;

  2、 公共设施维修基金;

  3、 承租户的房租。

  第十四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五条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六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 3 年。自 20**年11月 1日起至20**年11月1日。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七条 甲方权利义务

  1、 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 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 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4、 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 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6、 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时,负责催交或以其它方式偿付。

  7、 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8、 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第十八条 乙方权利义务

  1、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政策的行为,提出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7、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8、六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帐目。

  9、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要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十九条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1.房屋外观:整洁无破损,外观完好率100% 。

  2.设备运行:良好无不安全隐患 。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及时处理用户报修,按计划完成。

  4.公共环境:环境设施完备,实行标准化保洁 。

  5.绿化:绿化管理要经常化、制度化,无破坏、践踏及占用现象,保证绿化成活率。

  6.交通秩序: 按规定做好小区内机动车辆出入及存车处车辆管理和保管,维护小区交通秩序保障,小区内车辆安全。

  7.保安: 加强防范,完成治安保卫工作,保证业主及物业使用人生命财产安全。

  8.急修: 随叫随到。

  9.小修: 及时率达98%以上。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单室9元/月,双室10元/月,三室11元/月收取。

  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市物价局有关规定并经过业主大会讨论通过调整。

  3.业主和物业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的,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 物业管理费的3‰元收取滞纳金。

  第二十一条 乙方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由当事人按实发生的费用计付,收费准须甲方同意。

  第二十二条 其它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如下:

  1、 有偿服务按市场价规定收费。

  2、 特约服务双方议价。

  第二十三条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

  1、 房屋共用部位的小修、养护费用,由 业主和自管单位 承担;大中修费用,由 自管单位承担;更新费用,由 自管单位 承担。

  2、 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的小修、养护费用,由 自管单位 承担;在中修费用,由 自管单位 承担;更新费用,由 自管单位 承担

  3、 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小修、养护费用,由 自管单位 承担;大中修费用,由 自管单位 承担;更新费用,由 自管单位 承担。

  4、 公共绿地的养护费用,由 自管单位 承担;改造、更新费用,由自管单位承担。

  5、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小修、养护费用,由 自管单位 承担;大中修费用,由 自管单位 承担;更新费用,由 自管单位 承担。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 甲方违反合同第十九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示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五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六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七条 甲乙双方任一方无法律依据提前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 2万 元的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15 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

  第二十九条 合同期满后,乙方全部完成合同并且管理成绩优秀,大多数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反映良好,可续订合同。

  第三十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政策执行。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 6 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三条 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签定为准。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协主管部门进行调解。

  第三十六条 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 30天 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GS小区业主委员会 乙方签章:SY市**物业有限责任公司

  代 表 人: 代 表 人:

  20**年 10月 日

篇4:物业管理(委托顾问)公司简介

物业管理(委托、顾问)公司简介

一、关于我们

—企业名称:深圳市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创立时间:1992年

—注册资金:RMB1000万

—企业资质:首批国家一级资质物业管理企业

首批深圳市甲级资质物业管理企业

—分支机构:上海宝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武汉南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深圳市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深圳市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

深圳市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深圳市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

深圳市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 管理规模:委托管理及顾问管理面积已超过1000万平方米

— 管理类型:高层商住大厦、别墅、大型住宅组团、高级写字楼、科技工业园、学校。

— 管理体系: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

ISO14001环境质量管理体系、

OHSAS18001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

二、提供服务的三大管理优势

1、社会资源优势

四、管理项目介绍(包括但不限于,含在管和已管项目)

z物业所管理项目的总建筑面积超1000多万平方米,业务发展遍及深圳、广州、北京、上海、南昌、武汉、昆明、合肥、苏州等各大城市,部分管理项目如下:

①z物业作为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理事会员、中国房地产协会会员和深圳市物业管理协会会员单位,遵章守法、诚信为本,遵循国家物业www.pmceo.com管理的有关法规提供服务,凭借多年积累和努力在深圳同行乃至中国物业管理行业中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和口碑,得到行业协会及政府部门的认可和信任,与政府各部门、物业管理协会建立了良好的沟通与合作,是政府部门可信赖的合作伙伴。

②z物业作为“敢为天下先”发行新中国第一张股票、在深圳交易所第六家上市的中国宝安集团下属全资企业,拥有大量能整合和运用的集团资源、社会资源,运作机制灵活,在管理上能最大化地做好资源共享,节约管理成本。

2、技术资源优势

①z物业是国内最早从事物业管理的专业公司之一,多年的管理与服务,积累和沉淀了丰富的物业管理经验。对政府办公楼、高级办公楼、商住楼及高档住宅社区的物业管理,我们有一套成熟的管理模式、有完善的管理体系、有精简的服务流程。如对苏州工业区国际科技园的一体化顾问咨询服务,凝练和提升了办公大楼组团的管理服务流程,无论是项目前期设计、规划阶段还是正常投入使用阶段,无论是工程设备管理还是客户服务,无论是安全管理还是清洁服务,都有针对性强、可操作性高的管理体系提供服务支持。

②z物业于20**年首家通过瑞士SGS认证机构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1996环境质量管理体系/OHSAS18001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认证的国际认证,也是全国物业管理行业内率先通过“三体系”认证的物业管理企业。20**年z物业充分总结了管理体系运行和物业管理的特征,并针对ISO14001-20**要求,对管理体系进行了提升,将390个物业管理流程融入管理体系中,使z物业的规范化、程序化管理工作更趋向成熟,实现企业业务流、信息流、人流、资金流的自动化和企业结构的扁平化,z物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品牌内涵得到更大的提升和丰富。

③z物业是国家首批一级资质的深圳18家企业之一,20**年度荣获深圳物业管理企业综合实力排名前9名,20**年度更跃居深圳物业管理企业综合实力排名前7名。

3、人力资源优势

①z物业在多年的管理服务工作中,注重各类专业经理人队伍的培养,并形成一支综合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管理各类高档楼盘的经理人队伍。其中全面综合管理能力的经理人100多人,偏重工程技术管理专长的经理人60多人,偏重安全管理专长的经理人80多人,经过学习和深造,90%的经理人达到大专以上文化水平,并且本科学历的占60%以上。

②z物业拥有一支专业的、服务于全国各大城市、各类楼盘的资深顾问服务团队,是z物业提供服务的强大技术后盾。北京海淀区的甲级写字楼金码大厦、苏州著名的苏州工业区国际科技园、昆明大型电子市场颐高数码城、大型商住社区苏州港城名邸等等都是z物业提供成熟顾问服务的成功例子。特别是在苏州工业区国际科技园,我们率先采用的“一站式”客户服务中心服务受到到访的国家领导人吴仪的高度赞扬。

综合上述,委托方和政府领导、有关部门的肯定,充分验证和肯定了z物业的综合管理实力。

如99年深圳市住宅局通过市场公开招投标机制把管理面积达21万平方米、出于多头混乱管理的的“莲花一村”物业管理权委托给zwww.pmceo.com物业;20**年1月1日,广州市政府通过市场公开招投标机制,把管理面积达30万平方米的广州市直机关公务员生活区──“广州市直机关穗园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委托给z物业;20**年1月1日广州市社会劳动保障局把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的物业管理工作委托给z物业;20**年广州建设局把广州市工程交易中心的物业管理工作委托给z物业;20**年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把管委会办公楼翡翠广场的物业管理工作委托给z物业;20**年广东省政府机关服务中心把广东省府(天河北)干部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委托给z物业;20**年新华社云南分社把其办公大楼的物业管理工作委托给z物业;等等这些都实实在在的证明了z物业实在的服务、强大的综合管理能力和诚信为先的合作精神。

三、所获荣誉

1、历史荣誉

—深圳市物业管理协会会员

—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理事会员

—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常务理事单位

—中国房地产协会会员

—20**年深圳市物业管理企业综合实力十强

—20**年深圳市物业管理企业综合实力七强

—20**年被深圳市评价协会评定为深圳市300家最具成长性企业

—被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评为“重合同、守信誉”企业

—被中国房地产细节展组委会评为最具合作价值的物业管理机构

—所管理及顾问的物业荣获“全国城市物业管理示范(大厦)”称号

2、管理项目获得荣誉一览表

篇5:《新星城物业管理投标书》授权委托书

  《新星城物业管理投标书》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 JSLY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现授权 JSLY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ZZ(姓名)为我的委托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新星城前期物业管理的投标。授权委托人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物,我均予以承认。

  授权委托人无转委托权,物此委托。

  授权委托人:ZZ性别:女年龄:31

  单位(盖章):部门:客服部职务:主管

  投标单位(盖法人章)

  法人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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