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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固定岗护卫工作作业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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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固定岗护卫工作作业指导书

  物业固定岗护卫工作作业指导书

  1.0适用范围:

  护卫部固定岗护卫工作

  2.0作业前准备:

  按《护卫员服式及着装规定》和《交接班管理》做好上岗执勤的准备工作和交接工作。

  3.0作业过程:

  3.1.0岗位基本要求

  3.1.1固定岗护卫工作实行24小时全天候值班制。

  3.1.2实行倒班制,每班每岗1人,门岗设双岗。每周各值班依次轮换值班次序一次,周日为倒班日。

  3.1.3本岗位执行公务状态要求值班护卫员应以跨立姿势站立小区各固定岗,随时对进出人员保持明确的辨别力,及时发现客户需要,予以相应援助;及时识别出外来人员,履行相应登记手续。适当时护卫员可以走动(岗位职责范围之内),但应保持良好姿态。

  3.1.4值班护卫员应具有较强的判断力,具备两种眼光,识别出客户与来访者,按照3.2,3.3,3.4规程进行服务与管理。

  3.2客户服务

  3.2.1固定岗护卫员应熟悉本小区客户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楼、座、人口状况、亲友状况、相貌特征、常规出入小区时间等,特别是客户的姓名、脾性。

  3.2.2当客户经过自己岗位时,应主动点头微笑以示友好,并说:“***(称呼),早上(或中午、晚上)好”,记住并说出客户的名字,使客户有被重视的感觉。(举一例子:称呼对方时,姓王的老先生,可称为王先生;如姓王的女性,比自己大则可称为王大姐,年轻的可以称为王小姐)。

  3.2.3当发现年老、体弱、幼童、孕妇、双手拿着重物的客户出现在视线范围以内时,主动上前,面带微笑,说“您好,让我帮您吧”等文明用语,并及时帮助,体现出尊老爱幼的精神风貌,当客户说“谢谢”时,应说“不用谢,是我应该做的”。

  3.2.4当客户表示搬出,或有新客户询问入住情况时,应请其到客户服务部办妥有关手续,并主动维持秩序,指挥搬家的客户正确使用电梯,以免造成秩序混乱,同时对搬家情况作好登记。

  3.2.5与客户对话时,应面带微笑称呼对方,直视对方,以示尊重。

  3.2.6当遇有特殊情况,如接到匪情、火情报警等,应及时协同其他护卫人员共同作战,直到警报解除。

  3.2.7当所有公司内部员工(包括电广传媒\金鹰城置业\国际影视会展酒店\物业公司)进出时,都必须问好,打招呼,领导出入必须敬礼。

  3.2.8当遇公司领导陪同指导、参观、学习的社会各界人士来小区,应立即立正敬礼,以示欢迎,并热情回答客人的询问。

  3.3来访管理

  3.3.1值班护卫员发现有外来人员进入时,应面带微笑,主动上前询问,使用“您好”或“先生/小姐,请问您找哪里?”或者“请问我能帮助您什么吗?”等文明用语。

  3.3.2询问外来人员或要求他们出示证件、登记时,应使用“请”、“麻烦您” 等文明用语,并做好解释工作,以消除客户或来访客人的不满情绪。

  3.3.3对外来人员(客户亲友、各类访客、装修等作业人员、职员亲友等)一律实行出、入小区登记有效身份证件制度。

  3.3.4来访登记时,必须登记有效的身份证、暂住证、边防证、回乡证等(装修人员凭临时出入证出入),但禁止扣押他人有效身份证件。

  3.3.5认真核对证件和持有人是否相符,若不符者不予以登记和进入。

  3.3.6来访人员说清所找客户的姓名及楼、座后,由其通过对讲系统与客户联系,经客户同意后方可进入;若客户家中无人,应对来访者不予以登记和谢绝入内。

  3.3.7当来访客人出示证件时,应双手接过并使用“谢谢”等文明用语,返还时同上。

  3.3.8认真填写《来访登记表》,字迹清楚,项目填全、准确无误。

  3.3.9如遇客户乘出租车进入小区,应按要求填写《出租车提示卡》并交给客户。如客户携带较多的物品或因天气因素出现困难时,应主动予以帮助。

  3.3.10若遇不登记强行进入小区的,按《常见公共秩序问题处理》中有关规定处理。

  3.3.11当客户带有亲友或访客入内时,确认后可以不予登记,但应密切注意可疑人员尾随跟进,应有礼貌地请其出示有效证件予以登记;并向客户做必要的解释工作,以消除客户的不满情绪。

  3.4维修施工人员管理

  3.4.1 按照来访登记要求,问清作业事由,并和客户/物业使用人联系验证属实情况。

  3.4.2 若是室内零星小修,登记之后即可放行。

  3.4.3 若是客户/物业使用人/用户家室内长期装修或在小区内整改施工的队伍,应请其到工程技术部办理装修相关手续,日常在对装修、施工人员管理中,要求其出入物业区域按要求着装,佩带装修人员出入证,规范其装修施工时间、区域,防止扰民情况发生。

  3.4.4 若是室外作业(比如安装空调等),应尽快报告客户服务中心或工程技术部,由客户服务中心或工程技术部安排相关人员协助处理。

  3.5农户的管理

  3.5.1以疏导、劝导为主,在日常工作中同样礼貌待人,以理服人,尽量熟悉、了解过往农户情况。

  3.5.2对破坏小区环境、损坏小区绿化的行为,提前预防,坚决制止。

  3.5.3对小偷小摸,要教育在前,防范在前,同时严厉打击。

  3.6看楼客户管理

  3.6.1对头次来小区的客户,建议先到广电大厦西裙楼售楼部联系销售代表陪同。

  3.6.2对多次来小区的客房可先放行,再通知开发商售楼人员跟进,同时,通知罗马广场值班队员予以引导和简单介绍。

  3.7环境、卫生管理

  3.7.1按“人过地净”的原则,主动维护小区卫生,小量生活垃圾自捡,大量垃圾及时通知清洁人员处理。

  3.7.2装修施工垃圾按“房屋家居装饰装修管理规定”中有关规定严格监管。

  3.8物品的管理

  3.8.1客户的重要邮件,应认真的做好登记,落实领取签名制度,采取各种措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知客户前来领取。

  3.8.2装修施工材料进场,必须按照小车小物前门进,大车大物\拖拉机\小四轮从木栈道进的原则,规范其行驶路线。

  3.8.3装修用沙、石必须装袋好后才可运入小区,所有装修材料必须随卸随搬,不得占用、破坏公共区域通道、绿化,不得干扰客户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施工垃圾督促及时清运,装修垃圾必须按指定时间、指定的地点、指定的途径运送。

  3.8.4装修材料的出场,必须由客户到客户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不能由装修人员私自带出,以防出现装修人员盗卖或私换业主的装修材料的现象。装修工人所用工具由其自身管理,施工材料的出场统一由工程部核实并出具放行手续方可。

  3.8.5对小区客户搬出的大件物品,应确认客户服务中心开具的放行条是否与物品相符;否则不予以放行。

  3.9支持性工具

  《来访登记表》

  《值班记录表》

  《出租车提示卡》

  编制: 审核: 批准: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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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小区护卫日常管理工作作业指导书

  小区护卫日常管理工作作业指导书

  1.0目的:

  明确和规定护卫日常管理工作,以确保护卫服务的有效实施。

  2.0适用范围:

  本公司范围内护卫管理。

  3.0职责

  3.1护卫部长负责每周对小区护卫员的工作进行督导。

  3.2护卫部长:

  3.2.1负责对本部门各项工作进行督导;

  3.2.2负责对本部门每周进行三次夜间检查。

  3.3综合事务部负责对管理处护卫队伍宿舍的日常管理及相关事务的处理。

  4.0程序:

  负责人 工作要点

  护卫员 按公司相关程序、作业指导书执行

  督导单位(人) 填写《护卫员日检表》、《护卫员夜检表》

  责任单位(人) 按规定进行纠正

  督导单位(人) 督导单位(人)对不合格整改情况进行验证

  5.0支持性工具

  《护卫员日检表》

  《护卫员夜检表》

  编制: 审核: 批准: 日期:

篇3:P物业护卫员巡逻管理作业指导书

  P物业护卫员巡逻管理作业指导书

  1.目的:

  明确护卫员巡逻内容、方式、方法和注意事项,防范各种治安隐患和违章事件的发生,确保本辖区的安全。

  2.范围:

  适用于下属分公司。

  3.职责

岗位

职责权限

部门经理

审核巡逻路线及方案,指导和监督巡逻情况。

护卫主管

制定二套以上的巡逻路线及巡逻管理方案,每季度进行评估调整,对巡逻工作进行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

护卫员

按照巡逻路线和巡逻要求进行巡逻并签到,并对巡逻路线保密。

  4.方法和过程控制

  4.1巡逻方法的要求

  4.1.1巡逻方法:

  A.定线巡逻法;

  B.不定线巡逻法;

  C.定线与不定线结合巡逻法;

  D.点与线相结合的巡逻方法;

  E.突击巡逻检查法;

  4.2重要部门(位)的巡逻要求

  4.2.1每班次须巡逻一次,特殊情况需加大巡逻力度。

  4.2.2存在安全隐患的地点进行巡逻时,应当事先向控制中心汇报。

  4.2.3检查无人的重要部门(位)及空置房时,应检查门窗锁是否完好。注意里面是否有异常声音,如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向控制中心汇报。

  4.2.4当巡逻到有危险标识的重要部门(位)时,需小心谨慎注意安全。

  4.2.5每巡逻到一个重要部门(位)及空置房时应向控制中心反馈巡逻检查结果。

  4.3日常巡逻范围

范围

巡逻内容

检查方法

楼内

楼道照明、扶手

灯、开关是否正常;扶手有无损坏

消防通道

是否通畅,有无杂物

天台、楼道

有无可疑人和物,天台、楼道物品是否完好

办公室、仓库、空置房

门窗是否锁好

楼外

房屋外墙及其附属设施

外墙是否有脱落或有悬吊物

广场、围墙、围栏

是否有损坏,有无安全隐患

绿化地

是否破坏

停车场

车辆是否按规定停放,车窗、门是否关好

消防设备设施

是否完好,有无漏水现象

其他

突发事件

保护现场,疏散群众,控制事态

公共秩序

现场维护

其他

可疑人物

跟踪、监视、盘查、驱逐

  4.4装修监控

  4.4.1护卫员须对装修单位的《装修许可证》和《装修消防责任书》进行验证和张贴检查,巡查时间为07:00-19:00,每天巡查三次,并在《装修现场监控记录表》内记录检查情况,《装修现场监控记录表》必须张贴于装修现场。

  4.4.2护卫员检查施工人员有无有效出入证件,对已过期的证件予以回收,出入证丢失的须补办。

  4.4.3护卫员对装修时间进行检查,装修施工作业时间为07:00-12:00,14:00-19:00,超时者立即制止。督促无物业服务中心留宿证明的施工人员离开装修现场。

  4.4.6装修垃圾禁止占用消防通道,在垃圾清运车进场前禁止将垃圾搬出厂外。

  4.5重点巡逻部位及注意事项

  4.5.1巡逻中应分清侧重点,非工作人员严禁进入重点部位。

  4.5.2自然灾害(台风、暴雨、水灾等)发生时的巡逻方法

  4.5.2.1遇有台风暴雨时,应检查抗灾储备物资能否在紧急情况下正常使用。

  4.5.2.2发现有安全隐患时立即向控制中心或管理处汇报,在增援队伍未到前采取有效措施将损失减到最小;

  4.5.2.3检查重要部位是否有雨水进入的可能,门窗是否锁好等。

  4.5.2.4检查室外公共设施是否牢固,将窗台花盆、杂物移至安全位置。

  4.6空置房管理

  4.6.1控制中心需存放有空置房清单,如空置房有变化控制中心需做好记录。

  4.6.2巡逻检查时需检查空置房门锁情况,检查窗户是否关好,房间内有无异声、异色、异响,是否存在渗水漏水情况。

  4.6.3除工作需要,空置房严禁有人进入,发现可疑人员,应及时处理并汇报。

  4.6.4在台风、雷雨天气应检查空置房门窗关闭情况,确保排水畅通。

  4.7自然灾害(台风、暴雨、水灾等)发生时的巡逻方法

  4.7.1立即对所辖区域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通知所辖区域的住户关好门窗并把阳台上所摆花盆、杂物移到安全位置。

  4.7.2检查上下水管道、通讯设备是否完好,确认抗灾物资的储备情况。

  4.7.3检查照明、生活使用设施和接收外界信息广播等条件是否具备。

  4.7.4检查区内所有公共设施是否牢固,发现异常要及时对其进行控制,做好防范措施并向控制中心报告。

  4.7.5检查配电房、水泵房、办公室、资料室等门窗是否关好,有无雨水进入的可能。防止地势较低的机电设备被水淹,并做好应急措施。

  4.7.6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时,立即向控制中心或向上级领导报告,并请求增援,采取措施将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同时应注意自身安全。

  4.8巡逻内容

  4.8.1维护巡逻区域内的正常治安秩序,检查、发现和堵塞安全防范方面的漏洞。

  4.8.2熟悉管辖范围内各种设施的位置,注意公用设施、绿地等情况,发现异常及时报告。

  4.8.3检查各路口消防通道、消防设备器材、安全疏散标识等是否有异常情况及消防隐患。发现火情时依照《消防灭火作业指导书》执行。

  4.8.4检查巡逻区域围栏及围墙是否有缺口、建筑物是否遭到破坏;安全监控系统是否有问题;检查死角地带的照明是否充足,有无存在安全隐患。

  4.8.5盘查在巡逻途中遇到的陌生者,并有礼貌的询问其意图及去向,必要时进行跟踪并通知控制中心。对没有物业服务中心人员陪同的参观人员应礼貌的上前询问,并向控制中心汇报。

  4.8.6发现形迹可疑人员,必须及时通知控制中心并密切监视并进行跟踪,如其有违法、犯罪活动要设法擒拿,并及时报告上级处理。

  4.8.7对停泊在巡逻区域内的车辆进行检查、整理、监督及监管,发现可疑情况及时处理并报告。

  4.8.8检查正在施工的场所(如高空的作业,掀开井盖的下水井、化粪池)或正在进行的消杀操作等是否设立有醒目标识以提示路人注意安全。

  4.8.9对商铺周围环境卫生和物品摆放情况进行管理。

  4.8.10平息巡逻中发现的突发事件和各种意外事件,对各种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灾害事故的现场进行保护。

  4.8.11制止顾客、外来人员、分承包方或物业服务中心员工的违章行为。

  5.相关文件

  HW-CQ01《安全管理程序》

  KF-CQ03-01《装修现场监控作业指导书》

  HW-CQ01-03《突发事件或异常情况处理规程》

  HW-CQ03-03《消防灭火作业指导书》

  6.质量记录和表格

  HW-CQ01-01-F1《护卫员巡逻签到表》

  HW-CQ01-01-F2《护卫员值班巡逻记录表》

  KF-CQ03-01-F1 《装修现场监控记录》

篇4:物业作业指导书:护卫注意事项

  物业作业指导书

  --护卫注意事项

  1.0目的:规定护卫员的权利范围。

  2.0适用范围:适用于全体护卫员。

  3.0职责:根据公安部护卫员管理规定,护卫员在值勤过程当中,应掌握好法律尺度,正确行使自身权利。

  4.0基本内容:

  4.1在管辖范围值勤时,对现行刑事违法犯罪分子,有权抓获并扭送公安机关,但无实施拘留、关押、审讯、没收财产及罚款的权利。

  4.2发生在管辖区域内的刑事案件或治安案件,有权保护现场,保护证据,维护秩序以及提供情况,但无勘察现场的权利。

  4.3执行工作中,如遇违法分子不服制止,甚至行凶报复,可采取正当防卫,但注意不要防卫过当。

  4.4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行为的人,有权劝阻、制止和批评教育,或送交派出所,但没有处罚的权利。

  4.5对违法犯罪行为有权予以制止,但无处罚、裁决的权利。

  4.6对犯罪嫌疑分子可以监视、检举、报告,但无侦查、扣押、搜查等权利。

  5.0支持性文件和记录: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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