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小区会馆游泳须知
1.饮酒后不得进行游泳活动;
未经深水测验或深水测验不合格不得进入深水区游泳;
不得进行跳水、潜泳及嬉水打闹等活动;
2.患有心脑血管疾病、精神病、癫痫病和各类传染病等疾病不得进行游泳活动
3.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没有成年人陪同不得进行游泳活动。
4.65岁以上人员游泳必须有人陪同。
5.游泳者违反本条第一款行为之一而发生溺水死亡或意外伤害事故的,其应自行承担责任。
物业经理人网-www.Pmceo.com篇2:住宅园区游泳池泳客须知
尊敬的各位顾客:
为了您的安全和健康,敬请阅读以下须知事项,并共同遵守:
1.为共同维护泳池的正常秩序,请您主动购票,按先后次序入场。
2.凡患有肝炎、肺结核、心脏病、皮肤病(含各种肤癣、化脓性胞等开放性传染病)、红眼病、结膜炎、中耳炎、癫痫病、各种性病、精神病以及各种肠道、呼吸道传染病等患者和酗酒者,禁止进入本池区,以上顾客不按本规定而进入池区,若在游泳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我司不负任何责任。
3.儿童游泳须由家长或监护人陪同,并按指定区域游泳,若发生意外,我司不负人身保险赔偿责任。
4.进入泳池前,应穿着泳装,淋浴后再下池游泳。
5.请不要在池内跳水、潜水、嬉闹、打球,互相呛水或做有害他人的游戏,否则工作人员有权制止或予劝离。
6.在闪电或雷雨天气禁止下水,若发生意外,我司不负任何责任。
7.若出现意外时要及时呼救,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和安排,配合救护。
8.爱护场内的绿化和各种设备、设施,未经场内工作人员允许请不要擅自动用。
9.请妥善保管好自己随身携带的物品和储物柜钥匙,防止失窃,若泳客自己不慎遗失,本场不负任何责任。
10.请不要将各种刀具带入场内,以免误伤自己或他人,如发生现有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11.请维护泳场的环境卫生,不要乱扔垃圾,杂物,禁止将食物带入泳场。
12.配合管理人员的工作,保持场内良好秩序、大家共同创造一个安全、舒适、文明、卫生的泳场环境。
中山市**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年7月22日
编 制: 批 准:
维 护: 生效日期: 年 月 日
抄 报:董事办、总经办、行政人事部 各1份
篇3:小区泳池游泳须知
小区泳池游泳须知
1、严禁患有心脏病,低血糖,皮肤癣疹,重症沙眼,皮肤结膜炎,癫病,妇科阴道滴虫,霉菌病,性病,肠道传染病的病人及孕妇,弱智者,精神病患者入游泳池。如有隐瞒病史者,后果自负。
2、饮酒后禁止游泳。
3、游泳者请根据自身条件合理掌握时间和活动量。空腹,饭后及剧烈运动后一小时内不得游泳。
4、请勿在非开放时间进入游泳池游泳,违者后果自负。
5、游泳者须自觉经喷淋和浸脚后进入场内,禁止将食物,饮食,饮料带入场内;禁止在池内便溺,吐痰,搓洗污垢。
6、未成年人须在监护人的陪同下进入游泳池活动,不会游泳者请自觉带游泳圈下水,禁止入深池。
7、池内水深1.2-1.6米,严禁在池内跳水,严禁在池内潜水和嬉戏打闹。
8、游泳时如遇雷阵雨,应及时上岸避入室内。
篇4:花园小区游泳池使用须知
花园小区游泳池使用须知
本小区泳池是**花园业主专用的公共场所,恕不对外开放。为了保障业主的共同利益,请遵守以下规定:
1、患有皮肤癣、沙眼、红眼等传染性疾病及心脏病、精神病、酗酒者谢绝进入游泳池。
2、未满16周岁的儿童禁止进入成人池内游泳。
3、进入泳池须持有有效健康证明。
4、请勿穿着鞋类进入池水内。
5、严禁在泳池内进行跳水、打水仗、潜水等危险性活动,泳池范围内严禁有追逐打闹等影响他人游泳的行为。
6、儿童必须有家长陪同并携带救生用具,方可进入泳池游泳。
7、进入泳池前应先沐浴,并在洗脚池消毒方可进入泳区。
8、请爱护使用泳池内的设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9、严禁携带宠物进入游泳场内。
10、因雷雨天气等方面的安全原因,泳池管理人员可要求泳客立刻上水离场,并不因此赔偿泳客任何损失。
11、家长须对随同儿童的行为及安全负责,因违反游泳管理规定引致任何意外,物业公司概不负责。
12、贵重物品请自行保管,物业公司对私人物品的损毁或被窃概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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