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住宅园区用户装修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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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园区用户装修守则

  住宅园区用户装修守则

  一、用户装修须知

  用户在内部装修开展前需留意并必须遵守以下条款:

  1.单元交收

  用户需预先与管理处预约以便交收钥匙及单元。用户需负责对其接收单元的设备,作检查并核实所有设施,装修等皆合格并需在交收表上签署及盖上公司印章。

  2.装修申请表

  用户需填妥及交回另外分发“装修申请表”予管理处。

  3.装修图则及更改工程

  为保护大厦公共设施,用户必须呈交4份其单元的装修图则及技术资料等交管理处审批,未得到管理处、质检部门及消防部门书面批准装修图则前,任何装修工程不得展开。

  (1)图则的需求详情如下:

  ①室内平面图清楚显示:

  a.室内平面的布置。

  b.室内间隔或墙高度至吊顶开花或结构开花。

  c.任何附加的厕所或茶水间。

  d.任何保险柜或重型装置的重量及有关装置的尺寸等须提供详细资料。

  e.任何提升地面的工程以便安排计算机及电力布线之用。

  ②天花平面图清楚显示:

  a.任何间隔穿越开花吊顶并提供施工大样图。(不得采用任何易燃物品于吊顶内。)

  b.照明灯盘的位置。

  c.任何对天花吊顶内设置及更改或增加。

  d.现有喷淋头及烟雾感应器的位置及其提议修改位置。

  ③电力分布图及简图清楚显示:

  a.总配电盘、分区配电盘的位置,类别和功率。

  b.总配线图、简图并具备详细技术资料。

  c.总耗电量的计算。

  ④给排水图清楚显示:

  a.建议给排水管的接驳位置及水管的尺寸。

  b.水管的分布图。

  c.茶水间地面所采用防水物料的详情。

  ⑤空调分布图清楚显示:

  a.风机盘管位置。

  b.送风及回风喉的路线。

  c.送风及回风百页位置。

  d.室内空调温度控制器位置。

  4.装修管理费及押金

  用户须在装修工程展开前缴交装修押金及其它有关费用。

  装修完工后3个月,经管理处审核,检查并满意后,押金在扣除一切应付费用后(如有)将不计利息发还用户。装修管理费及押金以装修期61天计算,超过61天装修管理费及押金额外费用另由用户缴付,方可继续进行装修工程。

  5.用户聘用装修商施工须知

  装修工作开展5天前,用户需将以下有关资料呈交管理处。需填妥所有参与装修工作人员的名单并交回管理处,表格另外分发。用户需保证及指示所聘用的工人在执行装修工程时与管理处员工充分合作,以免影响日常操作。

  装修工作开展前,所有工人需向管理处申请工人出入证。在进入大厦范围时,工人必须佩带工人出入证,但管理处有最终决定权,可以不批准持证人士进入大厦工作。工人出入证于每天工作完离开大厦时须交回管理处,遗失则申请补发。押金于工程完毕后发还施工单位。

  为确保所有公共设施能正常使用及避免系统受到有意或无意破坏,有关电力分布系统、中央空调系统,及给排水系统增加、删除及改动等工程或其它与大厦系统连接上的工程都必须由管理处批准。有关各用户需注意并向管理处申请的有关设施及系统,详列如下:

  (1)空调系统

  ①新加/移位空调风机盘管包括冷冻水供水及回水管,冷凝水排水管(包括隔热),风槽(包括送风口及回风口)的改动及安装。

  ②空调温度控制器的安装。

  ③其它有关空调的安装。

  (2)电力分布系统

  ①临时电源安装,包括电表,临时线,开关插座组合等。

  ②永久电源的安装包括电表,走道吊顶内电线槽(如需要)等。

  (3)公共天线系统

  有关接驳大厦提供电视广播系统而所需由弱电间接驳到用户单元内的线管及线路的接驳。

  (4)给排水系统

  ①在管道间或其它墙身开孔以便接驳排水管穿越及其修补。

  ②在排水管及给水管安装接驳口以便用户自行接驳。

  (5)电话

  ①由弱电间至单元内电话系统的线管或线槽。

  ②电话线路的接驳(由电话公司执行)。

  ③室内电话系统线管的布置及安装由用户自行安排,唯需符合电话公司穿线要求。

  (6)其它

  其它的特别工程,管理处认为应聘用指定承包商执行。

  以上各项工程必须由管理处批准及聘用合资格承包商执行。

  6.指定承包商

  由指定承包商执行工作,详情如下:

  消防报警及喷淋系统

  (1)有关内室间格改变而引致消防喷淋头,烟雾感应器的改动工程。

  (2)消防有关方面改动设计图,及向有关消防单位报批。

  (3)其它修改而引致消防系统因应规范需要作出的增加或改变。

  7.总结

  最后,管理处再次提醒各用户只在下列手续完备的情况下,方能展开装修工程:

  (1)持有管理处发出的装修许可证。

  (2)所有有关费用已经缴付。

  (3)所有工程并没有和国家法律有任何抵触。

  (4)装修保险已购备。

  (5)所有图纸已经管理处及有关政府部门审批合格。

  二、装修规定

  用户必须留意并遵守以下装修规例及条款。

  1.工作时间

  规定可进行装修工程的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早上八时至下午六时,如需超时加班工作,必须向管理处事先提出申请。管理处有权随时停止一切产生噪音、震荡、发出强烈气味或对其他用户滋扰的工程。

  凡这类工程都应在非办公时间或管理处指定时间内进行。

  2.安装设备

  在未得到管理处事前批准之前,用户不得安装任何空调机,天线或雨篷等在大厦外墙及屋顶上。

  3.玻璃幕墙清洁

  谨此提醒各用户更换玻璃幕墙是非常费时及昂贵。请通知装修承包商对现有的玻璃、铝质材料、窗把手等正当使用及特别保护。在非常紧急情况下,用户方可开启窗户。

  4.广告招牌

  在未经管理处批准前,用户不得展示、悬挂任何带有广告性质的招牌。

  5.更改/还原工程

  管理处保留权利要求用户对所有装修工程进行更改或还原,如该工程影响大厦设施、装修结构,即使该工程在管理处批准下已完成。管理处会发出书面通知,用户须 在一个月之内完成此等工程并负责一切费用。如用户未能在指定时间内完工,管理处会安排该工程,所需费用将会由有关用户承担。

  6.大厦设施

  用户必须保持大厦内所有设备都不得封死以致造成不能维修或检查。所有检查活门、渠盖、百页等都不能安装或放置任何物品以影响正常开启。

  7.更改喷淋头

  所有的单元内喷淋头,烟雾感应器的更改都应需事前得到管理处的批准。该项工程必须由管理处指定承包商执行而用户负责有关费用。

  8.垃圾/废料清运

  装修期所有垃圾及泥头等物料都应存放在用户单元内。大厦公众地方绝不容许摆放任何垃圾。管理处会指定地方作临时垃圾收集站。用户须自行安排把垃圾、泥头等运到临时收集站。

  9.材料运输

  用户所聘用的承包商在搬运材料时需严格遵从管理处安排的特定路线及程序。所有车辆在装卸货后不能停泊在装卸货区内。除管理处特别指定外,所有载客电梯及扶 手梯不能用作载货。运送大量垃圾时,须预先与管理处联络安排载货梯使用。用户在搬运货物时对大厦设施与装修造成破坏者,须负责修补或赔偿费用。

  10.排水系统

  用户不得对大厦公共设施的水喉、水管、阀门、设备等作出修改或增加接驳等工程。用户不得倾倒污水于公共地方洗手盆或其它排水设备等,否则须对此行为造成的破坏而赔偿。

  11.室内环境

  用户须对其装修所造成的影响而负责。用户应为其装修而造成单元内环境的变迁而负责。

  12.预防火灾

  在装修工作开展前及在装修期间,灭火器数量按单元大小而有所增减。基本上要求单元内每一百平方米需放置两个2Kg灭火器。所购买灭火器的成本由用户承担。

  13.结构地面/分隔墙

  不得在结构地面及分隔墙进行挖洞、钻孔等破坏性工程。因为这样会破坏原先铺设的防水材料。否则用户须为此等行为负责。

  14.政府法例

  用户须对其装修所设计有关政府部门审批的项目自行申请并遵守各部门所发出的指引及规定。

  15.围板

  为分辨装修工作的范围及减少噪音的散播,用户须在其装修单元内搭建围板。

  16.保险

  用户及其聘用的承包商购买管理处认为足够的保险如火险、劳工赔偿及公众一切险等才能展开装修工作。

  17.施工人员的操守

  用户须对其聘请的工人在施工现场作出的行为而负责。用户须对此装修守则熟悉及遵守。管理处有权对违反规定者要求停止工作及截断其单元的电力供应。管理处不会对此行动所引致其它后果而负责。

  三、技术资料

  1.外墙装饰

  铝板玻璃幕墙。

  2.内部装饰

  正门大堂墙:进口理石。

  地面:进口理石。

  天花:轻钢龙骨石膏板。

  标准层电梯大堂及走廊:进口理石。

  墙:进口理石。

  地面:进口理石。

  天花:弧形进口铝板。

  单元内:

  地面:高架地板。

  墙:大白乳胶漆、壁纸。

  天花:厂型龙骨矿棉板。

  门:红影木饰面门。

  3.结构情况

  钢管混凝土体系。

  4.楼板承重

  150Kg/m2。

  5.结构及分隔墙

  结构墙:混凝土剪力墙。

  分隔墙:陶粒砌块,轻钢龙骨。

  6.电梯设备

  三部载客电梯,一部消防电梯,一部货运电梯,两部手扶梯。

  7.空调系统

  中央空调。

  8.电力供应及分布系统

  双回路电源、自备发电机,保障全天候电力畅通。

  9.后备紧急电源

  本大厦设有1台640KW发电机作后备紧急电源。

  10.照明及入户电线安装

  大厦单元内及走廊等地方所有照明已经做妥。

  11.消防系统

  智能化消防报警系统,中央控制室全天24小时监控。

  12.公共天线系统

  市内有线电视。

  13.公共广播系统

  设置背景音乐,主机为飞利浦SW30系统。

  14.单元内报警按钮系统

  根据需要用户可自费安装该系统。

编辑:www.pmceo.Com

篇2:小区业户生活指南:装修守则

  小区业户生活指南:装修守则

  装修守则

  为了加强金湾住宅小区家庭居室装饰工程的管理,保证装饰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维护业主/住户的合法权益和公众利益,确保小区外部美观,使楼宇结构不受破坏,根据国家建设部《物业管理条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守则。

  第一章、总 则

  一、物业公司将会协助业主所属单元装修的进行,如果业户对本守则中的内容有疑问,请垂询物业公司。

  二、本守则供业主及业主所雇之设计师/承建商作参考,业主及装修施工单位进场施工前务必予以阅读,并在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本守则内所有规则及条款旨在帮助业主/住户更有效而迅速地规划装修,以便入住,请业主主动配合本司做好施工监管工作。

  三、业主详阅此份守则后,请在本指南的承诺书上签署盖章,并连同已填写清楚的资料交回物业公司,以证明业主承诺遵守本守则内所列一切规则及条款。业主亦有义务知会受雇于业主之设计师及承建商必须同样地遵守这些规则及条款。

  四、本守则不能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同时,物业公司或其代表对于内容中诠译的任何误差,并不会构成或因此而负任何责任。

  五、所有业主/住户的装修设计方案和图纸亦必须获取物业公司书面批准后,方可进行装修工程施工。

  六、加强房屋安全使用的管理,保障居住和使用者安全,维护社会公众利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JZ市实际情况,所有房屋使用人、经营人和相关人员,均应遵守政府行政部门对居室装修的有关规定。如有不符合国家规范、物业管理规定的项目,请业户提出变更修改方案,直至符合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物业公司有关规定为止。

  七、装修施工期间,物业公司有权于任何时候进入有关施工现场,以便查验工程是否符合审批设计图纸及是否符合施工规定。

  八、物业公司有权在其认为对相邻住户造成不能接受的工程骚扰时,责令改善或停工。

  九、严禁进行任何影响建筑物结构或外观的更改工程,所有工程必须符合政府规定,并按照物业公司已批准之图纸执行。

  十、所有电力或动火工程,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技工执行。

  十一、装修承建商必须指定一名施工人员长驻工地,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及在装修期间处理联络工作。装修承建商必须将该负责人的基本资料报告物业公司。

  十二、上述规定所称房屋装修是指为使房屋的内外空间达到一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房屋外表和内部进行修饰处理的活动。

  十三、业主/住户可自选具备装修工程资质的施工单位,但必须注意装修工艺、质量保证、维修保养及价格是否合理等。

  十四、凡须由物业公司或政府指定单位施工的项目(如煤气、有线电视、消防等),必须由有关施工单位施工,相关费用须由业户支付。

  第二章、装修申请程序

  十五、为避免延误进行工程施工,业主/住户应尽早将一切所需图纸、文件及保证金提交物业公司,物业公司会在获取图纸3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并告知,业户对物业公司的意见须尽早回复,以免延误审图。在补足初审资料后,物业公司会在3个工作日内审查图纸,并以书面方式提出审批意见;若图纸不获批准,业户须修订有关图纸再报审批。有关消防等指定工程,业户随后需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审批。

  十六、在所提交图纸经过审查后,物业公司须将意见反馈给住户。

  十七、业户须向物业公司呈交1份其单元比例为1:100的装修图纸、装修保证金、装修垃圾清理费用,该装修必须确保并无涉及或影响公共地方设计,目的是确保进行装修的住户并无违反物业公司的规定,以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损失或争执。

  十八、在未获得物业公司的书面批准前,业户不可进行装修工作;而某些工程必须依法事先取得有关政府部门的审批,物业公司书面批准并不代表业户不需要取得有关政府部门的法定许可。

  十九、物业装修申请手续的办理,需业主本人携带身份证明文件,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如委托他人办理,委托人需持:(1)业主的委托书;(2)业主身份证;委托人本人身份证;

  二十、业户向物业公司申报《装修申请表》及提交相关资料:

  1、房屋合法权益有效证明;

  2、申报人身份证;

  3、装饰总平面图、隐蔽工程部分施工图;

  二十一、申请程序图:

  (请详见下页)

  (提出申请)

  (不符合规定的)

  物业公司

  (出具意见书)

  业主/住户

  (如有需要)

  (不符合规定的)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核发批准书)

  业主/住户

  (符合规定的)

  物业公司

  批准装修(办理施工许可证、施工人员工作证,缴纳装修保证金、装修垃圾清理等费用)

  第三章、保 险

  业主/住户及其装修承建商有责任对其雇员在工地上的行为承担全部责任。物业公司建议业主/住户应为其所有的装修工程向保险公司购买足够的临时保险,诸如火险、劳工保险、第三者保险或全保等。

  第四章、装修规则

  二十二、在进行装修间隔工程期间,业主/住户须充分保护建筑结构及设施不受任何损毁;如因装修而导致任何损毁时,业主/住户须承担修复之费用。

  二十三、卫生间沉箱回填材料必须使用煤渣或陶粒,以免增加建筑物的负载。

  二十四、建筑材料及工具的迁入、迁出:

  1)按物业公司指定通道迁入/迁出所有材料及物件;

  2)迁入注意事项:有超重、超高、散装及沙石、水泥等笨重材料或物件迁入/迁出,必先做好运送安排,不准放在大理石面或砖面上拉,不能刮花墙面及墙纸、不得使用电梯运送、不得损坏公共区域的设备或装修等,因此损害本小区财产及设备设施的,均要负起赔偿责任。不允许迁入大量的易燃物品如:油漆、天拿水(稀料)等;

  3)迁出申请:任何物品之迁出必须由业户本人前往“金湾物业服务中心”填写《物品放行条》,经物业公司认可后方可迁出。

  二十五、装修期间,不得使用公共地方(包括楼梯、梯井、走廊、大堂、行人路等)存放任何物料、设备;若物业公司要求住户清理其装修部分之任何物料或设备时,住户须负责有关清理费用;住户须对其进行装修工程所造成任何第三者伤害负全部责任;任何装修准备工程不得在公共地方进行。

  二十六、施工请严格遵守以下施工规章:

  1)施工时间为8:00-12:00,14:30-18:00,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得进行有噪音的工序(如锤打、电锯、电钻、钉枪等);如每日18:00后须超时施工,须事先向物业公司提出书面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该等延时施工不得产生噪音或其他影响;

  2)业户应采取一切合理措施封闭施工现场,以便将尘埃及噪音减至最低限度,在装修工程进行期间必须关闭所有门户,如产生过多尘埃的工程,物业公司保留封闭施工现场的权利;

  3)拆墙、钻、凿、捶打工程:如发现违反规定施工,物业公司将会派员制止,如不听劝阻,则会采取其他一切必要措施予以制止;

  4)动火工程:凡须进行电焊、气焊、明火等作业,须提前一天向物业公司提出申请,在领取《动火许可证》后方可作业,并由专门技术人员执行;施工单位不能擅自动火,否则须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责任;在进行以上工程时,请将区域内之木屑、油漆等易燃物品撤出方可施工。

  二十七、装修单元内自备急救箱,以备发生损伤时使用。

  二十八、垃圾清理:

  1)垃圾不准堆放在公共地方,装修承建商须把垃圾用合符规定的袋装好(按物业公司规定路线)直接送到指定地点;垃圾清运时间为:16:00---18:00;

  2)清理及运送垃圾时,若损坏小区财物,须负赔偿责任;

  3)如污染公共通道须负清洁责任;

  二十九、消防措施:

  1)必须每天清理装修垃圾,以便减低火灾隐患,装修承建商须自备有效灭火器(按每50平方米一个不少于4kg);

  2)装修单元内严禁吸烟、煮食,违者按相关规定作出处理;

  3)严禁存放大量易燃物品,必须按每日用量存货;

  4)动火工程必须提前提出申请;

  5)须按规范架设临时线路;

  6)木屑等易燃装修垃圾必须及时清理;

  7)在离开前确定没有留下火种;

  8)必须按消防规定保持火警出口及公共地方畅通无阻;

  三十、施工人员管制

  1)所有工人必须佩戴物业公司签发的有效证件,违者禁入小区;

  2)工人只能沿指定通道出入,严禁使用客梯上下,严禁在非施工区域游荡;

  3)工人须使用指定之卫生间;

  4)每天施工完毕后必须马上离开小区;

  5)不准在公共地方就餐或睡觉;

  6)严禁工人在工地现场煮食或留宿。所有工程须在8:00-12:00,14:30-18:00期间进行;住户或装修承建商必须事前获得物业公司批准,方可进行任何超时工作。

  7)为维持良好形象及防止工地发生意外,工人必须穿着适当衣服及鞋具。

  三十一、除用于火灾紧急情况外,不得使用消防用水作任何用途。如有违反规定者,装修保证金予以没收,并终止装修工程。

  三十二、基于安全理由,在搬移建筑机械、设备或物料前,必须通知物业公司,住户及装修承建商须对其建筑机械、设备或物料采取适当保护措施,物业公司不负责装修承建商任何财产损失或损毁。

  三十三、装修承建商所有雇员,在接到物业公司服务人员合理指示后,均应严格遵守金湾所有规定。

  三十四、装修承建商须严格遵守物业公司制定的运送规定,运送车辆在装、卸完物料后,须立即离开本小区。

  第五章、装修期限

  单元室内装修一般期限批准为90天;超过90天尚未完工之装修单元,必须提前至少三天到物业公司办理相关延期手续,方可继续施工。

  第六章、保证金与收费

  三十五、在物业公司批准同意装修后,须按有关规定向物业公司缴付保证金及装修垃圾清理费等有关费用。

  三十六、在施工现场工作的装修承建商雇员,必须持有物业公司签发的有效证件。证件除收工本费外,还需缴付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交还证件后有关保证金将予退还。

  三十七、需缴费用如下:

  1)装修保证金

  为确保装修承建商在施工期间不损坏本小区公共地方设施、设备及按照已批准的装修图纸进行施工,收费标准按4000元/户收取。

  2)装修垃圾清理费

  用于装修单元装修垃圾搬运到指定地点后统一运出小区的费用,按工程量的大小收取:

  A、100平方米以下: 350元/户;

  B、100平方米以上:550元/户;

  注:以上装修费用只针对该户首次装修。

  3)施工人员出入证

  A、工本费:每张5元;

  B、保证金:每张50元。

  4)装修许可证

  A、工本费:每户20元;

  B、保证金:每户100元。

  第七章、工作证申领

  三十八、装修申请及图纸获得物业公司批准后,施工人员出入证必须由下列人士提出书面申请:

  1)业户本人或授权人(授权人必须持有业主授权书);

  2)业户所聘之装修承建商;

  3)由物业公司所聘之装修承建商;

  三十九、提出申请时需提交施工人员小一寸相片2张,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并按规定填写相关表格。

  第八章、工程进行

  四十、前期准备

  在进行工程前,装修承建商应确保具备下列条件:

  1)物业公司发出的动工及图纸的书面批准。

  2)获业主委任为装修承建商的函件。

  3)缴清所有费用及保证金。

  4)已与物业公司办理楼宇交接的相关手续。

  5)领取《施工许可证》

  6)填妥装修指引内规定之所有表格,并交回物业公司,有关表格包括:

  --装修申请书

  --装修协议书(业户及装修承建商各一份)

  第九章、装修/施工须知

  四十一、装修施工单位必须到物业公司办理施工申请,获书面许可及办妥《施工许可证》后,方可开始施工。违者将被勒令停工,并驱逐离场。有关装修承建商须负责一切恢复及赔偿责任。

  四十二、装修单元必须在门外张贴好《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四十三、装修承建商必须持有效之装修工程证明。

  四十四、施工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如需于以上时间段外施工,必须预先向物业公司提出书面申请,获书面许可后,方可超时工作;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只能从事无噪音之施工,不得作出有噪音的施工(如锤打、电锯、电钻、钉枪等),违者将被驱逐离场。

  四十五、施工期间,单元大门必须保持关闭但不得反锁,以减少噪音。

  四十六、施工单元内严禁煮食及烧水,违者将驱逐离场。

  四十七、未经许可严禁使用明火,违者立即予以禁止,如工地需动用明火,必须预先向物业公司申请,获书面批准后,方可由专门技术人员执行有关工程。

  四十八、施工人员必须佩戴由物业公司发出之有效证件进出小区,申请施工人员出入证请联络物业公司。施工人员必须穿着适当衣服鞋具方可进场。

  四十九、施工人员及装修材料必须使用专用通道进出,违者赔偿场地清理费用。如运送大件或大量工程材料或垃圾,请预先与物业公司联络,以便及早安排。

  五十、施工人员每日施工完毕后,必须马上离开小区,严禁于小区范围内游荡。

  五十一、施工人员不准在公共地方就餐、聚集或睡觉。

  五十二、施工现场不准吸烟,不准住宿。

  五十三、施工人员必须使用指定之卫生间,严禁使用非指定卫生间及随处便溺。

  五十四、施工物料进场及离场,均须预先向物业公司申请办理物料进/出手续。

  五十五、施工人员必须尽力保护小区内的所有设施设备,施工或搬运时不得破坏小区公共地方的地面、墙身、天花及其他任何设施设备,如有破坏须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五十六、施工现场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电工执行有关电力工程,严禁随意接驳,违者负责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五十七、施工如需用水,必须预先向物业公司申请,并根据有关规定取水,施工后之废水,必须按相关规定处理,严禁任意倾倒,并负责有关之清理及维修费用。

  五十八、施工期间,严禁占用公共地方,有关工程必须在已经批准之区域内进行,并须负责场地之一切清理费用。

  五十九、所有装修垃圾必须按物业公司规定处理,不得随意堆放或弃置于小区内任何公共地方。

  六十、严禁往排水、排污管网倾倒施工废水、油污或废弃物等,违者须负责有关设备设施之清洗及维修费用。

  六十一、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配备足够有效的灭火器材,否则将禁止开工直至情况改善为止。

  六十二、施工现场严禁存放过量之易燃易爆物品。

  六十三、严禁随意使用小区内任何消防设施,严禁使用消防用水施工,违者按消防规定予以相应处理。

  六十四、每日施工完毕所有施工人员离开施工现场时,必须确定没有留下火种,关闭水、电源及锁好门窗。

  六十五、装修承建商必须负责其财物安全,一切贵重工具必须小心保管,以防失窃。

  六十六、装修承建商及其雇员,必须严格遵守小区的各项规定及装修手册之条款,服从物业公司的管理。

  六十七、施工单位必须委派一名负责人长驻施工现场,以作联络及沟通,否则不准开工。

  六十八、小区物业公司保留对上述条款修改之权力,并于有需要时,不再另行通知有关人士。

  第十章、工程完成

  六十九、业户装修完毕应提前三天向金湾服务中心提出初检申请,并预约初检时间

  七十、装修验收及保证金的退还

  1)如果在初检中发现有违反装修管理规定及不符合国家政府有关规定的装修内容,业户或装修负责人必须按物业公司的意见进行整改。

  2)经金湾物业服务中心初检之日起入住满三个月后进行复检,但必须提前三天预约。初检中发现的问题必须整改完毕方可进行复检。

  3)复检合格后,金湾物业服务中心应在7个工作日为业主办理退还装修保证金手续,每周的星期三、五为退款日(办公时间09:00--17:00)

  4)如该装修单元在装修期间有违章装修的,金湾物业服务中心将按规定扣除部分或全部装修保证金。

  七十三、验收流程图:(略)

篇3:X公寓装修守则

  某公寓装修守则

  为配合项目名称室内装修工作顺利进行,管业特制定《项目名称装修手册》请广大业主(租户)督促有关装修人员与物业公司充分合作,遵守本手册。

  1.所有业主(租户)进行室内装修必须接受物业公司统一管理。

  2.业主(租户)在进行装修工作之前,须向物业司提交下述材料,并同时将下列装修图纸或工程内容文稿提交物业公司审核;

  3.业主(租户)须按物业司要求缴纳各种装修相关费用(如装修管理费、保证金、垃圾清运费、施工证工本费等);

  4.提交所有施工人员的身份证明;

  5.重大工程改组则需提交全套装修图纸供物业公司审核,不允许破坏墙面、地面等结构,图纸要求需清楚显示但不限于以下资料:

  室内之平面布局、室内间隔或加建墙的高度、天花平面图、天花板、龙骨吊顶施工图、照明灯盘位置、原吊顶内设备的更改或增加、原吊顶消防喷淋头或烟感器更改位置

  6.一般性而非重大改组工程、施工单位需提供该工程内容的详尽说明给物业公司审核。

  7.业主(租户)或工程施工方所提交给物业公司的装修图纸不得与国家有关设计规范相抵触;不得对原机电设施作重大变动;不得增加或减少原机电设施的任何功能;不得在公共部分随意张贴或设置任何印刷物或标志物;不得超过原设计之用电标准;不得修改任何机电设施;不得使用对结构载重造成影响的装修材料;不得在装修中改变房屋的主体框架结构;不得对地面或墙面造成损害;不得采用未经消防部门认可的易燃性装修材料,否则,物业公司有权修改或不予批准。

  8.装修工程经物业公司批准后,所有工程需根据已批准的范围施工,发生任何变化,需向物业公司以书面协商、报批。对有所变动而未报批的施工方,物业公司有权终止其施工。

  9.所有装修所需物品及设备的进入必须使用专用梯或消防通道,并事先通知工程部,得到工程部的书面同意。装修人员对公共地方(如房屋天花板、地板、墙壁、电梯等)不得造成任何损坏,任何因此而引起的损坏由物业公司统一修缮,修缮费用连同15%行政管理费从业主、租户装修保证金中扣除。

  10.对涉及供暖、消防、电力、给排水、弱电、防水等中央系统设施原则上不能改动,如需改动以物业公司认定的特别工程单位施工,业主、租户须户负责支付有关工程的费用。

  11.所有材料、设备工具及废物等须放置在装修单位范围内,不得占用任何公共部分,所有垃圾、碎片等杂物必须及时搬运,施工区域如有变更应与管业协商。

  12.所有装修材料进入公司以及搬出公司均在物业公司人员在场的情况下进行。

  13.装修单位施工人员的管理见"装修单位工作人员管理规定"。

  14.业主、租户或施工单位须缴纳本守则"装修收费标准规定"的装修管理费用。

  15.为确保大厦安全,在整个施工过程中装修单位须在了解大厦内距离装修方最近的消防器材、并了解使用方法。

  16.工人在施工期间禁止吸烟、禁止赌博;禁止不道德行为和违法事件;禁止使用放声设备。

  17.施工方在操作过程中如须搬运有污染楼面卫生或体积较大的物体及清运建筑垃圾时应与管业协商并对楼面卫生进行清理。

  18.施工中需使用危险材料时,必须遵守相关管理规定,并依照办理。

  19.装修过程中如需动用明火,或者需要加班,请提前申请。

  20.施工区每日工作结束后,应将当天产生或遗留之废料、垃圾等清理到指定位置并清洁好清运路线。清理时要把废料作密封处理,确保不会发生恶臭、泄漏污水、尘土飞扬和沙土满地等现象。

  21.施工人员不得做出任何环境污染。

  22.严禁开门施工,严禁在施工过程中干扰其它用户的正常施工。

  23.未经申报批准,不得擅自触动烟感器、喷淋头等消防设施。

  24.施工期间发生危险情况时,在情况许可下,施工人员应主动抢救险情,告知物业公司并听从物业公司人员指挥,直到情况处理完毕为止,事后由保安部书面记录备案处理。

  25.物业公司有权对本守则负责解释和必要的修改,不另通知。

  26.凡在施工过程中所用的动力资源,如水、电等应与工程部门进行协商并且书面文字记录报管业办公室。

  27.装修单位如有违规情形,可以根据违规情形所带来的损失要求装修单位进行赔偿。

  28.各种费用收取标准:

  装修管理费:

  垃圾请运费:

  临时出入证工本费:

篇4:装修公司守则(3)

  装修公司守则(三)

  1、装修公司开工前需到管理公司保卫部办理“开工证”及“安全施工责任书”。“开工证”及“安全施工责任书”须标明施工地点、内容、及限期等。并一式两份,保卫部、装修公司各一份。装修公司一份粘贴于施工现场(户门)。

  2、装修公司须为其施工人员办理“临时出入证”,施工人员出入小区时,必须佩戴“临时出入证”,无证人员不得入内。

  3、装修公司要明确施工现场的治安、消防负责人。如因工作需要须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或明火作业时,现场必须配备消防器材;并提前三天在保卫部备案。

  4、装修公司使用电器设备时,须严格执行有关技术规范,严格执行操作程序,禁止乱拉临时电线,并于每日收工前切断电源;

  5、施工现场物料须码放整齐、有序,垃圾及时自行清理或委托,施工时不得锁门;易燃物品定量存放;

  6、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及小区内施工时不得吸烟、不得饮酒、不得喧哗打闹、殴斗滋事;施工区内不得游娱嬉戏,游荡滞留;

  7、装修公司如有物料需运出小区时,须持由保卫部签发的“出门证”,并在大门岗亭处停车办理核检、查验出门手续。

  8、装修公司须在办理施工手续时预交****元押金/户,装修公司须对其工人在施工期间有意无意毁坏或损坏社区物业财产予以赔偿。

  9、装修完工后,由管理公司验收小组会同业户和装修公司对装修工程进行联合检查。如对小区内因违章行为导致物业设施、设备等损坏,管理公司将执行但不限于对五千元押金的违约和经济赔偿措施。

篇5:大厦用户装修守则(3)

  大厦用户装修守则(三)

  一、用户装修须知

  用户在内部装修开展前需留意并必须遵守以下条款:

  1.单元交收

  用户需预先与管理处预约以便交收钥匙及单元。用户需负责对其接收单元的设备,作检查并核实所有设施,装修等皆合格并需在交收表上签署及盖上公司印章。

  2.装修申请表

  用户需填妥及交回另外分发“装修申请表”予管理处。

  3.装修图则及更改工程

  为保护大厦公共设施,用户必须呈交 4 份其单元的装修图则及技术资料等交管理处审批,未得到管理处、质检部门及消防部门书面批准装修图则前,任何装修工程不得展开。

  (1)图则的需求详情如下:

  ①室内平面图清楚显示:

  a.室内平面的布置。

  b.室内间隔或墙高度至吊顶开花或结构开花。

  c.任何附加的厕所或茶水间。

  d.任何保险柜或重型装置的重量及有关装置的尺寸等须提供详细资料。

  e.任何提升地面的工程以便安排计算机及电力布线之用。

  ②天花平面图清楚显示:

  a.任何间隔穿越开花吊顶并提供施工大样图。(不得采用任何易燃物品于吊顶内。)

  b.照明灯盘的位置。

  c.任何对天花吊顶内设置及更改或增加。

  d.现有喷淋头及烟雾感应器的位置及其提议修改位置。

  ③电力分布图及简图清楚显示:

  a.总配电盘、分区配电盘的位置,类别和功率。

  b.总配线图、简图并具备详细技术资料。

  c.总耗电量的计算。

  ④给排水图清楚显示:

  a.建议给排水管的接驳位置及水管的尺寸。

  b.水管的分布图。

  c.茶水间地面所采用防水物料的详情。

  ⑤空调分布图清楚显示:

  a.风机盘管位置。

  b.送风及回风喉的路线。

  c.送风及回风百页位置。

  d.室内空调温度控制器位置。

  4.装修管理费及押金

  用户须在装修工程展开前缴交装修押金及其它有关费用。

  装修完工后 3 个月,经管理处审核,检查并满意后,押金在扣除一切应付费用后(如有)将不计利息发还用户。装修管理费及押金以装修期 61 天计算,超过 61天装修管理费及押金额外费用另由用户缴付,方可继续进行装修工程。

  5.用户聘用装修商施工须知

  装修工作开展 5 天前,用户需将以下有关资料呈交管理处。需填妥所有参与装修工作人员的名单并交回管理处,表格另外分发。用户需保证及指示所聘用的工人在执行装修工程时与管理处员工充分合作,以免影响日常操作。

  装修工作开展前,所有工人需向管理处申请工人出入证。在进入大厦范围时,工人必须佩带工人出入证,但管理处有最终决定权,可以不批准持证人士进入大厦工作。工人出入证于每天工作完离开大厦时须交回管理处,遗失则申请补发。押金于工程完毕后发还施工单位。

  为确保所有公共设施能正常使用及避免系统受到有意或无意破坏,有关电力分布系统、中央空调系统,及给排水系统增加、删除及改动等工程或其它与大厦系统连接上的工程都必须由管理处批准。有关各用户需注意并向管理处申请的有关设施及系统,详列如下:

  (1)空调系统

  ①新加/移位空调风机盘管包括冷冻水供水及回水管,冷凝水排水管(包括隔热),风槽(包括送风口及回风口)的改动及安装。

  ②空调温度控制器的安装。

  ③其它有关空调的安装。

  (2)电力分布系统

  ①临时电源安装,包括电表,临时线,开关插座组合等。

  ②永久电源的安装包括电表,走道吊顶内电线槽(如需要)等。

  (3)公共天线系统

  有关接驳大厦提供电视广播系统而所需由弱电间接驳到用户单元内的线管及线路的接驳。

  (4)给排水系统

  ①在管道间或其它墙身开孔以便接驳排水管穿越及其修补。

  ②在排水管及给水管安装接驳口以便用户自行接驳。

  (5)电话

  ①由弱电间至单元内电话系统的线管或线槽。

  ②电话线路的接驳(由电话公司执行)。

  ③室内电话系统线管的布置及安装由用户自行安排,唯需符合电话公司穿线要求。

  (6)其它

  其它的特别工程,管理处认为应聘用指定承包商执行。

  以上各项工程必须由管理处批准及聘用合资格承包商执行。

  6.指定承包商

  由指定承包商执行工作,详情如下:

  消防报警及喷淋系统

  (1)有关内室间格改变而引致消防喷淋头,烟雾感应器的改动工程。

  (2)消防有关方面改动设计图,及向有关消防单位报批。

  (3)其它修改而引致消防系统因应规范需要作出的增加或改变。

  7.总结

  最后,管理处再次提醒各用户只在下列手续完备的情况下,方能展开装修工程:

  (1)持有管理处发出的装修许

文章 可证。

  (2)所有有关费用已经缴付。

  (3)所有工程并没有和国家法律有任何抵触。

  (4)装修保险已购备。

  (5)所有图纸已经管理处及有关政府部门审批合格。

  二、装修规定

  用户必须留意并遵守以下装修规例及条款。

  1.工作时间

  规定可进行装修工程的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早上八时至下午六时,如需超时加班工作,必须向管理处事先提出申请。管理处有权随时停止一切产生噪音、震荡、发出强烈气味或对其他用户滋扰的工程。

  凡这类工程都应在非办公时间或管理处指定时间内进行。

  2.安装设备

  在未得到管理处事前批准之前,用户不得安装任何空调机,天线或雨篷等在大厦外墙及屋顶上。

  3.玻璃幕墙清洁

  谨此提醒各用户更换玻璃幕墙是非常费时及昂贵。请通知装修承包商对现有的玻璃、铝质材料、窗把手等正当使用及特别保护。在非常紧急情况下,用户方可开启窗户。

  4.广告招牌

  在未经管理处批准前,用户不得展示、悬挂任何带有广告性质的招牌。

  5.更改/还原工程

  管理处保留权利要求用户对所有装修工程进行更改或还原,如该工程影响大厦设施、装修结构,即使该工程在管理处批准下已完成。管理处会发出书面通知,用户须在一个月之内完成此等工程并负责一切费用。如用户未能在指定时间内完工,管理处会安排该工程,所需费用将会由有关用户承担。

  6.大厦设施

  用户必须保持大厦内所有设备都不得封死以致造成不能维修或检查。所有检查活门、渠盖、百页等都不能安装或放置任何物品以影响正常开启。

  7.更改喷淋头

  所有的单元内喷淋头,烟雾感应器的更改都应需事前得到管理处的批准。该项工程必须由管理处指定承包商执行而用户负责有关费用。

  8.垃圾/废料清运

  装修期所有垃圾及泥头等物料都应存放在用户单元内。大厦公众地方绝不容许摆放任何垃圾。管理处会指定地方作临时垃圾收集站。用户须自行安排把垃圾、泥头等运到临时收集站。

  9.材料运输

  用户所聘用的承包商在搬运材料时需严格遵从管理处安排的特定路线及程序。

  所有车辆在装卸货后不能停泊在装卸货区内。除管理处特别指定外,所有载客电梯

  及扶手梯不能用作载货。运送大量垃圾时,须预先与管理处联络安排载货梯使用。用户在搬运货物时对大厦设施与装修造成破坏者,须负责修补或赔偿费用。

  10.排水系统

  用户不得对大厦公共设施的水喉、水管、阀门、设备等作出修改或增加接驳等工程。用户不得倾倒污水于公共地方洗手盆或其它排水设备等,否则须对此行为造成的破坏而赔偿。

  11.室内环境

  用户须对其装修所造成的影响而负责。用户应为其装修而造成单元内环境的变迁而负责。

  12.预防火灾

  在装修工作开展前及在装修期间,灭火器数量按单元大小而有所增减。基本上要求单元内每一百平方米需放置两个 2Kg 灭火器。所购买灭火器的成本由用户承担。

  13.结构地面/分隔墙

  不得在结构地面及分隔墙进行挖洞、钻孔等破坏性工程。因为这样会破坏原先铺设的防水材料。否则用户须为此等行为负责。

  14.政府法例

  用户须对其装修所设计有关政府部门审批的项目自行申请并遵守各部门所发出的指引及规定。

  15.围板

  为分辨装修工作的范围及减少噪音的散播,用户须在其装修单元内搭建围板。

  16.保险

  用户及其聘用的承包商购买管理处认为足够的保险如火险、劳工赔偿及公众一切险等才能展开装修工作。

  17.施工人员的操守

  用户须对其聘请的工人在施工现场作出的行为而负责。用户须对此装修守则熟悉及遵守。管理处有权对违反规定者要求停止工作及截断其单元的电力供应。管理处不会对此行动所引致其它后果而负责。

  三、技术资料

  1.外墙装饰

  铝板玻璃幕墙。

  2.内部装饰

  正门大堂墙:进口理石。

  地面:进口理石。

  天花:轻钢龙骨石膏板。

  标准层电梯大堂及走廊:进口理石。

  墙:进口理石。

  地面:进口理石。

  天花:弧形进口铝板。

  单元内:

  地面:高架地板。

  墙:大白乳胶漆、壁纸。

  天花:厂型龙骨矿棉板。

  门:红影木饰面门。

  3.结构情况

  钢管混凝土体系。

  4.楼板承重

  2150Kg/m 。

  5.结构及分隔墙

  结构墙:混凝土剪力墙。

  分隔墙:陶粒砌块,轻钢龙骨。

  6.电梯设备

  三部载客电梯,一部消防电梯,一部货运电梯,两部手扶梯。

  7.空调系统

  中央空调。

  8.电力供应及分布系统

  双回路电源、自备发电机,保障全天候电力畅通。

  9.后备紧急电源

  本大厦设有 1 台640KW 发电机作后备紧急电源。

  10.照明及入户电线安装

  大厦单元内及走廊等地方所有照明已经做妥。

  11.消防系统

  智能化消防报警系统,中央控制室全天 24 小时监控。

  12.公共天线系统

  市内有线电视。

  13.公共广播系统

  设置背景音乐,主机为飞利浦 SW30系统。

  14.单元内报警按钮系统

  根据需要用户可自费安装该系统。

  四、附件

  内容见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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