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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物业业主和住户财产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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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物业业主和住户财产控制程序

  某物业业主和住户财产控制程序

  l 目的

  对物业管理范围内与业主和住户有关的财产给予保护。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委托方交付的物业、业主和住户用于维修安装的物品及管辖区内车辆等的控制。

  3职责

  3.1 总经理负责组织成立物业验收接管领导小组。

  3.2 管理处负责物业验收接管的日常事务组织协调工作。

  3.3 管理处各部门按规定组成接管领导小组的各专业组,参与物业的验收接管工作。

  3.4 管理处工程部负责对业主、住户提供的物品进行验证、安装服务等。

  3.5管理处保安队负责各类车辆的综合管理。

  4程序

  4.1业主和住户的财产一般包括:

  a.接管的物业,包括各类建筑物及公用设施;

  b.业主和住户提供的用于维修安装用的物品,便民服务中业主和住户送交修理或加工的物品;

  c. 管辖区内的车辆;

  d. 其他与业主和住户有关的财产。

  4.2验收接管物业的控制

  4.2.1物业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4.2.1.1新建物业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a.建设工程施工全部完成,物业经竣工验收合格;

  b.供电、供气、给排水、卫生、道路等设施能正常使用;

  c.房屋幢、户编号经有关部门确认。

  4.2.1.2原有物业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a.房屋所有权、使用权清楚;

  b.土地使用范围明确。

  4.2.2在公司总经理直接领导下,组织各部门成立物业验收接管领导小组,总经理担任组长,按专业设立资料组、工程土建组和机电组,管理处负责日常事务运作。

  a.各专业组组长负责接管分工范围内的工作,严格验收、把好工程质量关。管理处主任组织编制《物业接管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实施;

  b.各专业小组按国家、省、市工程验收标准验收物业,确保物业的各项功能、指标符合规定的要求。

  4.2.3参与竣工验收的物业

  4.2.3.1在验收前的资料准备:对于物业公司参与竣工验收的物业,则在竣工验收之前,资料组应要求委托方提供开发建设单位、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消防管理部门、管道煤气公司、配套工程施工单位、设计院等提供的有关资料,适当时应包括物业规划图,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及结构竣工图,地下管网竣工图,建筑施工竣工图,隐蔽工程验收签证,沉降观察记录,竣工验收证明,房地产权属关系的有关资料,机电设备使用说明书、消防系统竣工验收证明、电梯等公共设施检查验收证明;用水、电、气指标批文,水、电、气表校验报告等图纸资料,填写《物业接管文件资料交接清单》;并对所有资料进行查验,为物业接管验收提供资料和数字依据。

  4.2.3.2物业的竣工验收:验收接管领导小组参与开发建设单位、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消防管理部门、管道煤气公司、配套工程施工单位、设计院等依照建设部《城市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管理办法》(1993.12)、《房屋接管验收标准》(1991.2)等规定组织的竣工验收工作。

  4.2.4对已竣工、在用物业的验收接管工作:

  a.各专业组根据分工范围分别负责对房屋主体结构、单元住宅、公共配套设施(水、电、机电设备、消防、管线等)进行现场检查验收,并填写《物业交接验收表》、《设施验收单》、《物业分户移交验收单》、《物业交验问题登记表》;

  b.验收结束后,验收接管领导小组对验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归纳汇总,并将《物业交接验收表》、《设施验收单》、《物业分户移交验收单》、《物业交验问题登记表》的副本交委托方,以落实责任部门限期整改,直至达到规定要求。

  4.2.5物业移交内容:

  4.2.5.1 建筑物移交

  a.各类房屋清单及配套钥匙;

  b.单体建筑、结构、水、电、气设备竣工图;

  c.住宅区规划图、竣工总平面图;

  d.其他必要的技术资料(含设计变更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

  4.2.5.2公共设施及公共场所移交

  a.公共设施及公共场地清单;

  b.绿化竣工图、室外竣工图(含地下管网、道路、停车场等);

  c.机电设备操作、维护说明书;

  d.其他必要的技术资料(含设计变更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

  4.2.5.3资料移交

  移交的资料应包括:产权资料和技术资料两大类。资料组负责各类资料的核对、接收,填写《物业交接验收表》,并根据《文件控制程序》规定进行分类编号,列出清单,转交管理处归档保管。

  4.2.6对新竣工的物业的保修事宜,由物业公司根据具体情况开出《工作联系单》交房产开发公司,由房产开发公司负责保修。

  4.2.7根据有关规定,应加强对业主及住户的房屋及维修的管理。努力做到:

  a.房屋外观完好、整洁,执行《保洁服务控制程序》的有关规定;

  b.建筑物有明显标志及方向指引,执行《服务提供控制程序》有关规定;

  c.房屋完好率应达到98%以上;

  d.无违规建筑;

  e.封闭阳台统一有序,房屋装修不危及结构和安全,执行《楼宇入住、装修控制程序》的有关规定;

  f.房屋零时维修及时,必要时建立回访制度;

  h.房屋资料档案齐全,便于查阅,执行《楼宇人住和装修控制程序》的有关规定。

  4.3业主和住户提供的用于维修、安装、服务用的物品的控制:对业主、住户提供的物品质量应进行控制,以确保公司对业主、住户的维修、安装、服务质量符合规定的要求。

  4.3.1管理处工程维修部门负责对业主、住户提供的物品进行验证、维修、安装、服务。

  4.3.2对需要维修安装的业主、住户提供的物品,管理处工程部填写《派工单》,在单上注明由业主、住户提供的物品名称及详细信息,维修工持《派工单》前往业主、住户处提供维修服务。

  a.维修工在维修前,应先对业主、住户提供的物品进行质量验证,确认该产品能达到维修安装要求后,方可进行安装;

  b.对不合格的物品,维修工应告知业主、住户更换产品以达到要求。如果业主、住户坚持安装,则维修工须在《派工单》上“维修结果”栏内清楚说明情况,经业主和住户签字确认,方可维修安装;

  c.维修工现场维修安装完毕后,应对安装质量进行全面检查,并请业主、住户验收,同时在《派工单》上“维修结果”栏内签名,并按《维修服务收费标准》向业主、住户收取费用后方可离开。维修工将《派工单》与维修费用一起交管理处收费人员,《派工单》交工程部主管或管理处主任存档。

  4.3.3公司其他专项便民服务中,对顾客提供用于服务的物品应严格验证,妥善保管和使用,防止发生丢失、损坏。如发现不适用应填写《顾客财产问题反馈表》及时反馈给顾客,妥善处理。《顾客财产问题反馈表》由管理处自行保管。

  4.4保安队负责各类车辆的综合管理,确保车辆行驶、停放安全有序。

  4.4.1车辆管理服务登记

  a.长住业主、住户的车辆,应在保安部门填写《固定(非固定)车位登记表》,并按时到财务部交纳场地使用费或/和领取车辆停放卡或IC卡;

  b.业主、住户的摩托车、自行车应主动放到规定位置,或由保安人员安排。

  4.4.2外来车辆的管理:外来车辆进入管辖区时,保安员应在《机动车辆进出登记表》上登记车型、车号及进、出时间,并按规定收费。

  4.4.3车辆在管辖区内的行驶管理

  a.为确保车辆在区内行驶安全,保安部门根据有关交通规则,设置各种道路交通标识;

  b.在道路上适宜位置应设置减速坡,控制车辆行驶速度,减少意外交通事故发生;

  c.区内行驶机动车严禁鸣喇叭、超速,保安员应按照规定对违章者给予教育;

  d.机动车辆在区内行驶时造成服务设施或他人财产损失的,由保安员协调处理。

  4.4.4 车辆停放管理

  a.区内设置停车场或在适当位置划分停放区;

  b.租用固定车位的车辆应按位停放,租用非固定车位的车辆由保安员指挥按序停放;对临时进入区内的车辆停放实行照章择位停放;

  c.对区内汽车违章乱停放,保安员发出违章通知书给车主,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4.4.5摩托车、自行车停放管理:摩托车、自行车应停放在指定的区内,必要时设专职管理员负责管理车辆。

  5相关文件

  《城市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管理办法》(建设部1993.12)

  《房屋接管验收标准》

  《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

  《全国优秀管理住宅小区标准》

  《文件控制程序》

  《服务提供控制程序》

  《清洁服务控制程序》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缴控制程序》

  《楼宇入住和装修控制程序》

  《维修服务收费标准》

  6质量记录

  《物业接管计划》QR-751-01

  《物业交接验收表》QR-751-02

  《物业分户移交验收单》QR-751-03

  《物业交验问题登记表》QR-751-04

  《顾客财产问题反馈表》QR-751-05

  《固定(非固定)车位登记表》,QR-751-06

  《小区机动车辆进出登记表》QR-BA-02

  《物业接管文件资料交接清单》QR-75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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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物业业主和住户财产控制程序

  文 件 名:物业质量管理程序文件范例

  业主和住户财产控制程序

  1.0目的

  对物业管理范围内与业主和住户有关的财产给予保护。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委托方交付的物业、业主和住户用于维修安装的物品及管辖区内车辆等的控制。

  3.0职责

  ●总经理负责组织成立物业验收接管领导小组。

  ●管理部负责物业验收接管的日常事务组织协调工作。

  ●各部门按规定组成接管领导小组的各专业组,参与物业的验收接管工作。

  ●工程部当班维修工负责对业主、住户提供的物品进行验证、安装服务等。

  ●保安部负责各类车辆的综合管理。

  4.0工作程序

  ●业主和住户的财产一般包括:

  (1)接管的物业,包括各类建筑物及公用设施。

  (2)业主和住户提供的用于维修安装用的物品,便民服务中业主和住户送交修理或加工的物品。

  (3)管辖区内车辆的管理。

  (4)其他与业主和住户有关的财产。

  ●验收接管物业的控制

  应加强物业综合验收和交接管理,保障房屋及配套设施的质量及各项功能、指标符合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1)物业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①新建物业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a.建设工程施工全部完成,业经竣工验收合格;

  b.供电、采暖、供气、给排水、卫生、道路等设施能正常使用;

  c.房屋幢、户编号经有关部门确认。

  ②原有物业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a.房屋所有权、使用权清楚;

  b.土地使用范围明确。

  (2)在公司总经理直接领导下,组织各部门成立物业验收接管领导小组,总经理担任组长,按专业设立资料组、工程土建组和机电组,管理部负责日常事务运作。

  ①各专业组组长负责接管分工范围内的工作,严格验收、把好工程质量关。管理部经理组织编制《物业接管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实施;

  ②各专业小组按国家、省、市工程验收标准验收物业,确保物业的各项功能、指标符合规定的要求。

  (3)参与竣工验收的物业

  ①验收前的资料准备:对于物业公司参与竣工验收的物业,则在竣工验收之前,资料组应要求委托方提供开发建设单位、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消防管理部门、管道煤气公司、配套工程施工单位、设计院等提供的有关资料,适当时应包括物业规划图,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及结构竣工图,地下管网竣工图,建筑施工竣工图,隐蔽工程验收签证,沉降观察记录,竣工验收证明,房地产权属关系的有关资料,机电设备使用说明书、消防系统竣工验收证明、电梯等公共设施检查验收证明;用水、电、气指标批文,水、电、气表校验报告等图纸资料,并对所有资料进行查验,为物业接管验收提供资料和数字依据。

  ②物业的竣工验收:验收接管领导小组参与开发建设单位、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消防管理部门、管道煤气公司、配套工程施工单位、设计院等依照建设部《城市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管理办法》(1993.12)、《房屋接管验收标准》(1991.2)等规定组织的竣工验收工作。

  (4)对已竣工、在用物业的验收接管工作:

  ①各专业组根据分工范围分别负责对房屋主体结构、单元住宅、公共配套设施(水、电、机电设备、消防、管线等)进行现场检查验收,并填写《物业交接验收表》、《物业分户移交验收单》、《物业分户交验问题处理清单》;

  ②验收结束后,验收接管领导小组对验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归纳汇总,并将《物业交接验收表》、《物业分户移交验收单》、《物业分户交验问题处理清单》的副本交委托方,以落实责任部门限期整改,直至达到规定要求。

  (5)物业移交内容:

  ①建筑物移交

  a.各类房屋清单及配套钥匙;

  b.单体建筑、结构、水、电、气设备竣工图;

  c.住宅区规划图、竣工总平面图;

  d.其他必要的技术资料(含设计变更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

  ②公共设施及公共场所移交

  a.公共设施及公共场所清单;

  b.绿化竣工图、室外竣工图(含地下管网、道路、停车场等);

  c.机电设备操作、维护说明书;

  d.其他必要的技术资料(含设计变更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

  ③资料移交

  移交的资料应包括:产权资料和技术资料两大类。资料组负责各类资料的核对、接收,填写《物业交接验收表》,并根据《文件控制程序》规定进行分类编号,列出清单,转交管理部归档保管。

  (6)对新竣工的物业,由验收接管领导小组与委托方和开发建设单位就建筑物保修事宜进行协商,明确维修责任和保修期限。开发建设单位应按总投资2%的比例一次性向物业管理公司划拨专用基金,用于购买管理用房和部分商业用房以及公用设施重大维修养护项目。

  (7)根据建设部《全国优秀管理住宅小区标准》,应加强对业主及住户的房屋及维修的管理。努力做到:

  ①房屋外观完好、整洁,执行《清洁服务控制程序》的有关规定;

  ②建筑物有明显标志及方向指引,执行《服务提供控制程序》有关规定;

  ③房屋完好率应达到98%以上;

  ④无违规建筑;

  ⑤封闭阳台统一有序,房屋装修不危及结构和安全,执行《楼宇入住及装修控制程序》的有关规定;

  ⑥房屋零修及时率达98%以上,合格率达100%,并建立回访制度;

  ⑦代收代付房租、水、电、气等各项费用,收缴率达到98%以上,执行《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缴控制程序》的有关规定;

  ⑧房屋资料档案齐全,便于查阅,执行《楼宇入住及装修控制程序》的有关规定。

  ●业主和住户提供的用于维修、安装、服务用的物品的控制

  对业主、住户提供的物品质量应进行控制,以确保公司对业主、住户的维修、安装、服务质量符合规定的要求。

  (1)工程部及各专项服务组(如房屋装饰、缝纫等)负责对业主、住户提供的物品进行验证、维修、安装、服务。

  (2)当工程部收到管理部转来的业主、住户《服务登记表》时,工程班长填写《派工单》,并在单上注明由业主、住户提供的物品名称及详细信息,维修工持《派工单》前往业主、住户处提供维修服务。

  ①维修工在维修前,应先对业主、住户提供的物品进行质量验证,确认该产品能达到维修安装要求后,方可进行安装;

  ②对不合格的物品,维修工应告知业主、住户更换产品以达到要求。如果业主、住户坚持安装,则维修工须在《派工单》上“维修结果”栏内清楚说明情况,经业主和住户签字确认,方可维修安装;

  ③维修工现场维修安装完毕后,应对安装质量进行全面检查,并请业主、住户验收,同时在《派工单》上“维修结果”栏内签名方可离开。《派工单》第一联由维修班归档保存,第二联交财务按《工程部维修收费标准》收费。

  (3)公司其他专项便民服务中,对顾客提供用于服务的物品应严格验证,妥善保管和使用,防止发生丢失、损坏。如发现不适用应填写《顾客财产问题反馈表》及时反馈给顾客,妥善处理。《顾客财产问题反馈表》由各服务部门自行保管。

  ●保安部负责各类车辆的综合管理,确保车辆行驶、停放安全有序。

  (1)车辆管理服务登记

  ①长住业主、住户的车辆,应在保安部填写《固定(非固定)车位登记表》,并按时到财务部交纳场地使用费,领取车辆停放卡或IC卡;

  ②业主、住户的摩托车、自行车应到保安部办理停放手续,填写《摩托车、自行车停放登记表》,并按时交纳管理费和领取停放卡。

  (2)外来车辆的管理:外来车辆进入管辖区时,保安员应在《汽车进出时间登记卡》上登记车型、车号及进、出时间,并按规定收费。

  (3)车辆在管辖区内的行驶管理

  ①为确保车辆在区内行驶安全,保安部根据有关交通规则,设置各种道路交通标识;

  ②在道路上适宜位置应设置减速坡,控制车辆行驶速度,减少意外交通事故发生;

  ③区内行驶机动车严禁鸣喇叭、超速,保安员应按照规定对违章者给予教育或处罚;

  ④机动车辆在区内行驶时造成服务设施或他人财产损失的,由保安员协调处理。

  (4)车辆停放管理

  ①区内设置停车场或在适当位置划分停放区;

  ②租用固定车位的车辆应按位停放,租用非固定车位的车辆由车管员指挥按序停放。对临时进入区内的车辆停放实行照章择位停放;

  ③对区内汽车违章乱停放,保安员发出违章通知书给车主,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5)摩托车、单车停放管理:摩托车、单车应停放在指定的区内,必要时设专职管理员负责管理车辆。

  5.0支持性文件

  ●《城市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管理办法》

  ●《房屋接管验收标准》

  ●《文件控制程序》

  ●《工程部维修收费标准》

  6.0相关记录

  ●《物业接管计划》

  ●《物业交接验收表》

  ●《物业分户移交验收单》

  ●《物业分户交验问题处理清单》

  ●《服务登记表》

  ●《派工单》

  ●《顾客财产问题反馈表》

  ●《固定(非固定)车位登记表》

  ●《摩托车、单车停放登记表》

  ●《汽车进出时间登记卡》

篇3:电信业顾客财产控制程序

  文 件 名:电信业程序文件范例

  顾客财产控制程序

  1.0目的

  有效控制客户提供的服务用产品,以确保最终服务的质量。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由客户提供的产品、设备等顾客财产的控制,顾客提供的文件按《文件控制程序》执行。

  3.0职责

  ●终端服务部组织相关部门对客户提供的小交换机进行验证和 控制。

  ●终端服务部负责对数据终端设备和电话机的检验测试工作。

  ●技术发展部负责对业主自建通信管线工程的验收工作。

  4.0工作程序

  ●客户提供产品种类

  (1)通信终端设备

  ①电话机;

  ②用户终端设备(三类传真机、ISDN终端、其他复印设备);

  ③中继、专线终端设备(小交换机、集团电话、数据终端)。

  (2)客户自建通信工程。

  ●检验标准

  (1)客户提供的通信终端设备具有电信部门核发的进网标志,不符合进网规定的通信 终端产品,均不能接入公众电信网络使用。

  (2)客户自建通信工程应按国家颁发的通信标准(详见《客户自建通信工程验收项目一览表》)中依据部分。不符合通信标准的,不能接入公众电信网络。

  ●检验过程

  (1)终端服务部为客户安装电话机或由客户提供的终端设备时应检验其入网标志和性能,符合要求方能使用,并在装机工单上记录。

  (2)客户申请安装小交换机,需带设备入网证及有关资料(包含设备的容量、制式、连接方式、电源、附属设备、所需中继线数等)向客户服务部提出书面申请。客户安装完小交换机后,由客户服务部组织相关部门现场检验工作,检验合格后,客户方可正式使用小交换机。

  (3)对于客户自建通信工程需并网使用时,应按《客户自建通信工程验收或管理维护流程》进行操作,客户服务部与客户签订《客户自建通信工程验收或管理维护协议》后,客 户需向本公司提供设计文件和施工单位测试报告,由技术发展部组织相关部门按国家通信标 准(详见《客户自建通信工程验收项目一览表》)中依据部分进行现场验收,若验收不合格 ,向客户致函要求整改,整改后再次验收,合格后才能准予开通业务。

  5.0支持性文件

  ●《客户自建通信工程验收项目一览表》

  ●《客户自建通信工程验收或管理维护流程》

  6.0相关记录

  ●《装机工单》

  ●《设备代维协议》

  ●《安装用户交换机申请检验表》

  ●《客户自建通信工程验收或管理维护协议》

篇4:粘合剂实业质量手册:顾客财产控制

  HS 文件类别 **粘合剂实业有限公司

  顾客财产控制 文件编号 HS1-FD-01

  质量手册 版本A.0

  1.目的

  确保顾客所提供的原材料或作为其相关业务用之财产,在验证、储存及维护上,均被有效管制,使本公司的产品质量连续稳定,达到顾客满意的目的。

  2.范围

  顾客所提供的原材料或做为相关业务用之财产,如生产性原材料、包装材料、生产设备等均属之。

  3.定义

  无

  4.职责

  4.1顾客财产需提供的数量通报:市场营销部。

  4.2顾客财产数量检收及数量异常通报:仓库。

  4.3顾客财产品质检验及品质异常通报:质量管理部。

  5.作业内容

  5.1市场营销部需将顾客财产之材料规格明细及其数量正确传达给相关责任部门。

  5.2顾客财产进厂时,数量点收及品质验证依“原材料进厂检验管理办法”作业,并做适当之标示或记录。

  5.3顾客供应品之储存及维护,依“产品防护”作业,如为生产设备,由顾客与我方共同派人验收该设备,并由我方做好该设备之保养工作,设备之保养依“设备管理办法”办理。

  5.4不合格品依“不合格品控制与纠正、预防措施”作业。

  5.5顾客财产一旦发现有所遗失、损坏或不适用时,均应加以记录由市场营销部通报顾客。

  5.6顾客有责任提供供应品允收标准给本公司,确保公司产品质量符合顾客要求。

  5.7相关的质量记录按“文件资料及质量记录控制”规定办理。

  6.相关文件

  6.1产品防护;

  6.2不合格品与纠正、预防措施;

  6.3文件及质量记录控制;

  7.相关表单

  所用的表单为相关文件上的表单。

  8.附件

  无

篇5:建筑公司顾客财产控制工作程序

建筑公司顾客财产控制程序
应妥善保管在项目部控制下或项目部使用的顾客财产。项目部应对其使用或纳入工程的或构成产品一部分的顾客财产进行标识、验证、保护和维护,并报公司物资设备处登记,对具有环保和劳保要求的财产要按有关规定处理。当顾客财产发生丢失、损坏或发现不适用的情况时,应予以记录并向顾客报告。
7.5.4.1顾客提供的物资,由项目部负责进行验证并在进货检验记录、物资台帐、标识牌进行标识、顾客提供物资的验证内容包括:
(1) 物资是否满足有关规定或设计要求。
(2) 物资的品种、质量和数量是否与有关文件
(3) 物资的合格证明文件是否完整。
(4) 所在顾客提供物资必须按规定要求进行检验,有规定要求时进行试验。
7.5.4.2对顾客提供的物资的储存和维护,由项目部按顾客的要求或按工程的特点进行控制。对在运输、储存过程中丢失、损坏的物资或使用过程发现不适用时,项目部相关人员应予以记录,并及时向顾客报告,协商解决。
7.5.4.3施工技术图纸或知识产权都属顾客财产,应进行保密控制,质量技术处和各使用部门按《文件控制程序》要求进行控制。
7.5.4.4相关文件:
《文件控制程序》
《采购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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