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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小区住户投诉处理标准作业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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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小区住户投诉处理标准作业规程

  教职工小区住户投诉处理标准作业规程

  1.0目的

  规范投诉处理工作,确保业主的各为投诉能及时、合理地得到解决。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业主针对物业公司及其下属各物业小区管理工作的有效投诉处理。

  3.0职责

  3.1物业服务中心负责人负责重大投诉的上报以及协助处理。

  3.2客服部负责人负责处理重要投诉以及协助重大投诉处理和上报。

  3.3物管员负责协助客服部负责人处理一般轻微投诉及每半年的投诉统计、分析、汇报工作。

  3.4前台接待负责业主投诉的详细记录和上报工作。

  4.0程序要点

  4.1处理投诉的基本原则:接待投诉时,接待人员应严格遵守“礼貌、善待、热情、友好、平等、耐心”十二字服务方针,严禁与住户辩论、争吵。

  4.2投诉处理流程图

  4.3投诉界定

  4.3.1重大投诉

  A公司承诺或合同规定提供的服务没有实施或实施效果有明显差错,经业主多次提出而得不到解决的投诉;

  B由于公司责任,给业主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人身伤害的;

  C有效投诉在一个月内得不到合理解决的投诉。

  4.3.2重要投诉

  是指因公司的管理服务工作不到位,有过失而引起的投诉。

  4.3.3轻微投诉

  是指因公司的设施、设备和管理水平有限,给业主的生活、工作轻微不便而非人为因素造成的影响,可以通过改进而较易得到解决或改进的投诉。

  投诉流程图

  4.4投诉接待

  4.4.1接到投诉,接待员首先代表被投诉部门向业主表示歉意,并立即在《业主投诉意见表》中作好详细记录。

  4.4.2记录内容如下:投诉事件的发生时间、地点;被投诉人或被投诉部门;投诉事件的发生经过;业主的要求;业主的联系方式。

  4.4.3接待业主时要注意:请业主入座,耐心倾听业主投诉,并如实记录;必要时,通知有关人员解释;注意力集中,适时地与业主进行交流,不应只埋头记录。

  4.4.4投诉的处理承诺

  A重大投诉,当天呈送公司总经理进入处置程序;

  B重要投诉,接待后当天转呈相关负责人进入处置程序;

  C轻微投诉,不超过8小时或在住户要求的期限内解决并回复。

  4.5接待员投诉内容在立即将《住户投诉意见表》送给相关负责人签收记录。

  4.6投诉处理内部工作程序

  4.6.1服务中心负责人在时效要求内将内容处理完毕,并按《业主投诉意见表》对投诉处理过程作好记录。

  4.6.2服务中心负责人、公司总经理在接到重大投诉和重要投诉后应按公司《不合格纠正与预防标准作业规程》文件的规定处理。

  4.7应在48小时内将处理情况通报给业主,通报方式可采用电话通知或上门告之;。

  4.8在投诉处理完毕后通知物业公司安排回访。将《住户投诉意见表》汇总上交公司客服经理期保存。

  4.9其它形式的投诉《如信函》参照本程序办理。

  4.10投诉的处理

  4.10.1轻微投诉:一般在1天内处理完毕,超时需经过部门负责人批准。

  4.10.2重要投诉:一般在7日内处理完毕,超时需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4.10.3重大投诉:应当在15日内给投诉的住户明确答复,处理时间不超过30日。

  5.0相关记录

  5.1《住户投诉意见表》

  5.2《投诉处置记录表》

  7.0相关支持文件

  7.1《回访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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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物业公司各区管理处投诉处理操作要求

物业公司各区管理处投诉处理操作要求

  1、客户的投诉可能有以下几种形式

  通过书面形式进行投诉(包括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

  通过电话形式进行投诉。

  直接到各区管理处面对面进行投诉。

  2、针对不同形式的投诉,采取以下相应的处理操作程序

  (1)对书面形式的投诉处理操作程序。

  ①详细阅读所来的投诉资料,必须弄清楚业主的投诉目的(如有疑惑之处,应立即致电业主了解清楚)。

  ②致电业主表明我们已收到其投诉资料,正着手安排解决,并表示歉意,请求谅解。

  ③按投诉资料的投诉情况填写《投诉处理记录表》(附表17),并连同投诉资料交由主任签署。

  ④按主任已签署的《投诉处理记录表》上的处理意见开出相应的通知单,由跟进人员送往相关处理部门与相关部门达成处理共识,主要是投诉处理开始及完成时间要相关部门予以明确。

  ⑤再次致电业主,表述我们的处理意见及计划完成时间,征询业主之意见。

  ⑥跟进人员必须紧密跟进有关部门的处理情况,在处理过程中发现影响处理执行的情况应立即向主任汇报,由主任亲自与其他部门进行协调解决。

  ⑦如主任也无法协调解决的问题,应立即通知客户服务部协助跟进,仍无法解决的由经理进行协调解决。

  ⑧投诉处理完后,由跟进人员致电业主对处理情况及结果进行意见征询。

  ⑨跟进人员将业主对处理情况及结果的意见详细记录在《投诉处理记录表》上,并由主任签署后交收费文员归存。

  ⑩客户服务部定期到各区收取业主的书面投诉资料及《投诉处理记录表》(副本),进行整理分析,并向上级部门提出分析报告和整改方案。

  (2)对来电形式的投诉处理操作程序

  ①对投诉来电应耐心听取,尽量避免在电话里进行解释,对关键要点应在便条上即时记录(以便准确完整记录在《投诉处理记录表》上)。对不清楚之问题应在业主投诉完后,客气地进行询问明确,目的要准确无误地了解业主的投诉要求。

  ②在来电结束前应向客户表示歉意,请求业主的谅解。

  (3)对直接到各区管理处面对面进行投诉的处理。

  ①在业主进行投诉时,接待人员要耐心平静地聆听,对关键问题要及时在便条上予以记录(以便准确完整记录在《投诉处理记录表》上),不要在业主投诉过程中进行申辩解释。

  ②待业主投诉完后,视投诉情况对业主表示歉意并请求谅解,并在对业主的投诉情况发生之原因在有充分了解情况的条件下作恰当的解释(这点可灵活掌握)。

  ③向业主表示我们将尽快与有关部门联系解决业主的投诉,并客气礼貌地陪送业主至门口外。

篇3:CM物业日常管理文件:业主投诉处理规定

  CM物业日常管理文件:业主投诉处理规定

  1.0目的

  为业主投诉处理提供作业指导。

  2.0基本标准

  2.1 投诉登记:不缺项,详细认真,转呈及时。

  2.2 投诉解释:耐心细致,用语礼貌,用词准确,不含糊其词。

  2.3 投诉处理:及时,不刁难,不推诿,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3.0具体规定

  3.1 所有员工都必须听取业主的意见和业主的投诉,任何情况下不得与人争辩。

  3.2 对投诉的所有事项都应及时汇报或书面记录填写《工作信息记录本》,事无大小,处理如何均必须有事后交待。

  3.3 要向投诉的业主致谢,但未查清事实前不要急于认错。

  3.4 接到投诉的人员将内容登记完后,应立即转呈,分类处理。

  3.5 业主直接投诉到相关部门的:由该部门主管负责处理,当事人原则上不得自行处理。

  3.6 未经过相关部门到公司直接投诉的

  ⑴征得业主同意的前提下,指引投诉人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直接反映情况。

  ⑵将投诉情况转告被投诉的部门处理,并在两天内追踪检查投诉处理结果。

  3.7部门未能处理而投诉到公司的

  ⑴ 管理人员在明确投诉内容后,立即与投诉所涉及的部门联系,调查并判断投诉的有效性。

  ⑵对于有效投诉,管理人员应在三天内深入分析原因和责任,根据需要填写《客户投诉处理记录表》,由调查人制定纠正预防措施,经部门负责人与公司领导认可后,进行实施,同时应与投诉人联系,答复其处理结果。

  ⑶ 根据纠正措施应完成时间,管理人员应对投诉的不合格服务及时进行跟踪检查。

  3.8 严重的投诉问题应立即报告公司领导并联系有关部门负责人,由公司领导组织人员会同业主到现场查看,记录实际情况,填写《客户投诉处理记录表》。

  3.9 涉及其它单位的投诉如无法及时将问题解决,在三天内与投诉人联系,做好解释工作,同时尽快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将问题解决,并及时将处理结果告诉投诉人。

  4.0支持性文件及相关记录表格

  《客户投诉处理记录表》

篇4:物业园区用户投诉处理规程

  物业园区用户投诉处理规程

  一、用户投诉处理原则

  当用户来电或上门投诉时,须坚持“五清楚,一报告”的处理原则。

  1、听清楚

  在接听用户投诉时,应耐心听用户讲完,听清楚用户投诉的内容。不得打断用户说话,更不能急于表态。

  2、问清楚

  待用户讲完后,要进一步问清有关情况。切忌与用户正面辩驳,应客观冷静地引导用户叙述清楚实际情况。

  3、跟清楚

  受理用户投诉要一跟到底,直到问题得到解决并回复用户为止。对不能解决的投诉,应婉转地向用户讲清楚,并确定下次回复的时间。

  4、复清楚

  对用户的投诉在充分了解有关情况后,应及时把处理的过程及结果清楚地回复用户,以表明用户的投诉已得到足够的重视和妥善的解决。

  5、记清楚

  处理用户投诉后,应把投诉的事项、处理过程及结果清楚地记录于用户意见受理表内,由用户加盖意见后收回存档。

  6、报告

  重大投诉,必须马上报告部门主管或公司领导。

  二、用户投诉处理程序

  1、一般性投诉

  当接到一般性投诉时,将情况记录在用户意见受理表后,向有关职能部门反映,并立即将情况回复用户。

  通过管理部处理的一般性投诉有:

  (1)大厦内装修噪音滋扰他人办公。

  (2)茶水间、厕所等公共设施使用出现故障和问题。

  (3)用户室内电器故障及各类设施需要维修。

  (4)用户邮件报纸遗失或欠收。

  (5)大厦公共区域环境清洁卫生及园卉花木问题。

  (6)大厦鼠虫害防治问题。

  (7)涉及管理公司所提供各类服务的问题。

  2、重大投诉

  对用户的书面投诉,要在公司收文登记簿上登记后呈公司领导,按投诉性质一般以书面回复用户。

  3、投诉汇总

  每月对投诉进行一次汇总,记录在用户意见受理表上,并根据用户投诉情况,进行用户回访。

  附:回访用户工作规程

  (1)物业管理公司管理部定期发放《业主意见征询表》,每月回访不少于15家。

  (2)向业主(住户)提供维修服务必须对服务质量进行回访,必要时可会同工程、保安、清洁等部门主管一齐回访。

  (3)管理部按照回访用户记录表的内容,根据业主(住户)的意见和建议的程度进行适当回访,回访时间按用户投诉内容具体确定。

  (4)回访期间发现用户不满意之处,必须及时解决,一时无法解决的,应明确在约定时间内给予解决,做到对业主意见征询和投诉的回访处理率为100%。

  (5)将回访内容记录在用户意见处理记录表上,交部门经理审阅。部门经理将每月统计回访结果记录在回访用户月统计表上,并提交公司领导,作为改进工作的依据。

篇5:物业园区住户投诉处理标准作业程序

  物业园区住户投诉处理标准作业程序

  一、目的

  规范投诉处理工作,确保住户的各类投诉能及时、合理地得到解决。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住户针对公司管理服务工作的有效投诉处理。

  三、职责

  1、管理处主任负责处理重要投诉。

  2、事务部主管负责协助主任处理一般轻微投诉及每月的投诉统计、分析、汇报工作。

  3、管理处相关主管负责协助事务部主管和管理处主任处理本部门的被投诉事件,并及时向事务部反馈投诉处理信息。

  4、事务部管理员负责投诉现场接待工作。

  四、程序要点

  1、处理投诉的基本原则

  接待投诉时,接待人员应严格遵守“礼貌、乐观、热情、友善、耐心、平等”的十二字服务方针,严禁与住户进行辩论、争吵。

  2、投诉处理流程图

  3、投诉界定

  (1)重大投诉。下列投诉属重大投诉:

  ①公司承诺或合同规定提供的服务没有实施或实施效果有明显差错,经住户多次提出而得不到解决的投诉;

  ②由于公司责任给住户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人身伤害的;

  ③有效投诉在一个月内得不到合理解决的投诉。

  (2)重要投诉

  重要投诉是指因公司的管理服务工作不位、有过失而引起的投诉。

  (3)轻微投诉

  轻微投诉是指因公司的设施、设备和管理水平有限给住户造成的生活、工作轻微不便而非人为因素造成的影响,可以通过改进而较易得到解决或改进的投诉。

  4、投诉接待

  (1)当接到住户投诉时,接待员首先代表被投诉部门向住户表示歉意,并立即在《住户投诉意见表》中作好详细记录:

  ①记录内容如下:

  --投诉事件的发生时间、地点;

  --被投诉人或被投诉部门;

  --投诉事件的发生经过(简单明了地叙述);

  --住户的要求;

  --住户的联系方式、方法。

  ②接待住户时应注意:

  --请住户到沙发入座,耐心倾听住户投诉,并如实记录;

  --必要时,通知事务部主管或管理处主任出面解释;

  --注意力要集中,适时地与住户进行交流,不应只埋头记录。

  (2)投诉的处理承诺:

  ①重大投诉,当天呈送公司总经理进入处置程序;

  ②重要投诉,接待后1小时内转呈主管经理进行处置程序;

  ③轻微投诉,不超过2天内或在住户要求的期限内解决。

  5、住户服务中心接待员根据投诉内容10分钟内将《住户投诉意见表》发送到被投诉部门,领表人在《投诉处置记录表》签收记录。住户服务中心接待员应将重大投诉及重要投诉经事务部主管当天转呈公司总经理或管理处主任。

  6、投诉处理内部工作程序

  (1)被投诉部门负责人在时效要求内将内容处理完毕,并按《住户投诉意见表》对投诉处理过程作好记录。在投诉处理完毕的当天将《住户投诉意见表》交到住户服务中心。接待员收到处理完毕的《住户投诉意见表》后,应在《投诉处置记录表》记录。

  (2)公司总经理、管理处主任在接到重大投诉和重要投诉后应按公司《不合格纠正与预防标准作业程序》文件的规定处理。

  7、住户服务中心接待员收到被投诉部门投诉处理的反馈信息后,将情况上报事务部主管,并在当天将处理结果通报给投诉住户。通报方式可彩电话通知或由巡楼组人员上门告之。

  8、事务部主管在投诉处理完毕后通知管理员安排回访。在每月30日前对投诉事件进行统计、分析,将统计、分析结果上呈主管经理,并将《住户投诉意见表》汇总上交品质部,由品质部长期保存。

  9、其他形式的投诉(如信函),服务处参照本程序办理。

  10、投诉的处理时效

  (1)轻微投诉一般在2日内处理完毕,超时需经管理处主任批准。

  (2)重要投诉一般在3日内处置完毕,超时需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3)重大投诉应当在2日内给投诉的住户明确答复,解决时间不宜超过10日。

  五、记录

  1、《住户投诉意见表》

  2、《投诉处置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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