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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园区供配电设备操作与保养作业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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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园区供配电设备操作与保养作业指导书

  物业园区供配电设备操作与保养作业指导书

  1.目的:保证供配电设备处在最佳工作状态和设备的安全运行,优质供电,,防止危害人身安全和环境公害,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适用于**分公司。

  3.方法和过程控制

  3.1日常保养

  3.1.1配电房每日巡视两次,巡视需注意设备房温度、有无异响及异味,并填写《电力运行记录表》。

  3.1.2设备责任人操作供配电设备时必须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3.1.3配电房室内卫生每周清洁一次;各电器设备应保持正常,并作好记录。

  3.2 每月保养维修

  3.2.1每月由设备责任人检查维护一次低压配电柜、动力控制柜、电表箱和照明配电箱(草坪灯、路灯等),对外壳接地螺栓及接线端子除锈、拧紧,并除尘。

  3.2.2检查所有配电设备元器件是否运行正常,线路有无损坏。

  3.2.3检查动力配电柜手动、自动转换是否正常。

  3.2.4检查供电变压器母线接触是否良好,变压器温控报警系统是否正常。

  3.2.5 检查变压器冷却通风装置是否正常。

  3.3每半年保养维修

  3.3.1低压配电柜、变压器、动力控制柜(箱)停电检修由物业服务中心组织。

  3.3.2对配电柜抽屉须停电检查,紧固各个端口,重点检查与母排连接夹头弹力,并对连接夹头清洁和加中性凡士林。

  3.3.3对已停电的变压器除尘并检查紧固各类接线端子。

  3.3.4检查开关接触器触头接触是否良好,动作是否灵活,若有老化及时更换。

  3.3.5检查电容补偿柜内的电容是否存在过热、变形、失效等现象。

  3.3.6对已停电的变压器和变压器冷却装置除尘。

  3.4 年度保养维修

  3.4.1详细检查、紧固所有配电柜开关、母排螺栓、并测试联络开关的电气、机械联锁装置,对开关机械转动部位加少量润滑油脂,清理电缆沟杂物并作好记录。

  3.4.2重复半年保养维修的内容。

  3.4.3测试联络开关的电气、机械联锁装置是否可靠灵活,对开关机械转动部位加少量润滑油脂,清理电缆沟杂物并作好记录。

  3.5 每日、每月、每半年、年度的维修保养记录需在《设备设施保养维修记录表》的“备注”栏内予以标明维修保养类别。

  3.6低压带电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3.6.1,严禁带电作业,紧急情况须带电作业时,应有监护人和足够的照明、空间,并穿戴绝缘手套、工作服、绝缘鞋,确认安全才可进行。

  3.6.2严禁在感性负载的主回路中或电流互感器的二次回路中带电作业,电流互感器不得开路, 电流互感器的铁芯和二次绕组,均应有永久性、可靠性的保护接地。电压互感器不得短路。

  3.6.3检修人员应向物业服务中心经理汇报带电检修设备的原因、时间,并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检修。

  3.6.4作业前应充分做好带电检修设备与其他设备的隔离保护措施,作业人员必须穿戴绝缘手套和绝缘鞋。

  3.6.5工程部主管必须指定一名现场监护人,操作必须由两人执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3.6.6低压设备或线路停电检修,必须做好以下四项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1)停电;(2)验电;(3)装设接地线;(4)悬挂标示牌与装设临时遮栏。

  3.7停电检修设备时安全注意事项

  3.7.1在停电和检修设备前,由工程部主管指定一名技术员为现场监护人;同时,向现场所有作业技术员阐述停电检修的范围及相关注意事项。

  3.7.2设备责任人应严格按照停电秩序对检修设备进行停电;同时,必须在此设备的主开关上悬挂“有人工作,严禁合闸”的标识。

  3.7.3停电后,由工程部主管用高压(低压)验电笔、万用表等测量工具对停电设备确认已停电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3.7.4由工程部主管确认无误后,对停电检修设备必须由该设备责任人挂接临时接地线并经工程部主管核对。

  3.7.5检修完毕,由工程部主管对检修设备进行检查,确认无工具等其它东西遗留在设备内后,由原挂接地线人员拆去接地线,同时原挂牌人员拆去“有人工作,严禁合闸”的标识。

  3.7.6由设备责任人严格按照送电程序对设备进行送电,并恢复正常。

  3.7.7设备恢复供电后,设备责任人与工程部主管应确认运行正常后方能离开现场。

  3.8倒闸操作注意事项

  3.8.1在手动合隔离开关时必须迅速果断,在合到底时不能用力过猛,以防合过头和损坏支持瓷瓶。在合隔离开关时如发生弧光或误合时,则应将隔离开关迅速合上。隔离开关一经合上,不得再行拉开。

  3.8.2在手动拉开隔离开关时,应按“慢一快一慢”的过程进行。。

  3.8.3隔离开关装有电气(电磁)联锁装置或机械联锁装置的,若装置未打开、隔离开关不能操作时,不可任意解除联锁装置强行进行分、合闸,应查明原因后才能进行操作。

  3.8.4隔离开关经操作后.必须检查其“开”、 “合”位置。

  4.相关文件

  GC-CQ01 《公共设施管理程序》

  5.质量记录表格

  GC-CQ01-01-F1 《设备/设施保养维修记录表》

  GC-CQ01-04-F1 《变配电运行记录表》

  GC-CQ01-04-F2 《高低压开关操作登记表》

  GC-CQ01-04-F3 《设备设施定期保养记录表》

  GC-CQ01-04-F4《系统完好率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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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建筑公司电气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建筑公司电气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1 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电气设备安全操作的有关规定。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电气设备作业。

  2 主要内容

  2.1电气设备必须由专职电工进行检修,或在专职电工指导下进行工作。

  2.2任何电气设备在未查明无电之前,一律视为有电。

  2.3电气设备的电源部分必须设置分开关,一闸一用,禁止一闸多用,并应设开关箱加锁,固定在安全地方,钥匙由专人保管。开关箱下端距地面高度不得少于1.3米,并在配电箱内配置触电保安器。

  2.4电源电压必须与电气设备额定电压相同(三相电压波动应在±5%以内)供电变压器的容量必须满足该机械设备的要求,并应按规定配备电动机的起动装置。

  2.5保险丝粗细应与三相一致,其额定电流不准大于该线路额定电流,应按预定电流选用合格的熔丝和熔片,严禁用铜丝或铁丝代替。

  2.6凡连续两次跳闸或保险丝溶断,都必须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再合闸,不得强行送电。

  2.7定期检查电气设备的绝缘是否符合规定,不应低于每伏1000欧姆(如对地220伏,绝缘电阻应不小于0.22兆欧)。如发现断路等情况,应及时排除。

  2.8电气设备应接地或接零良好,接地电阻不得大于有关规定。每台机组应分别接地,禁止跨跃使用接地线,不得借用避雷器线作接地线。在同一供电系统上不得同时接地又接零。

  2.9高度超过周围建筑物的设备应设避雷及可靠接地装置,其电阻不得大于有关规定。

  2.10线路敷设应符合线路安装规定,以及符合当地供电局的规定。

  2.11绝缘导线不应有破损,带电部分不准外露,并严禁在地面或脚手架上拖拉电线,导线与电气设备的连接接头应紧固,并应经常检查,如发现松动,应及时处理,电线穿墙必须用保护管,电线上严禁搭晒衣物及吊挂其他物件。

  2.12移动式电气设备应使用橡胶电缆(橡皮软线),并予以固定且自由移动的长度尽可能缩短。电缆通过走道,脚手架随时应有刚性防护设备。挖沟铺设电缆时,应穿钢管保护,或在电缆上面架设钢板保护。

  2.13 500V以下的低电压电路中,禁止带负荷切断裸闸关,必要时应加灭弧罩或戴绝缘手套及防护眼镜,操作时面部不得对闸刀。

  2.14电气设备启动后,应检查各电气仪表,待电流表指针稳定和正常后,方可正式开始工作。

  2.15电气设备应存放在干燥处,施工现场的各种电气设备闸刀箱均应有妥善的防雨、防潮设施,用水冲洗电动施工机械时,不允许将水冲到电气设备上,以免导线及电气设备受潮而发生事故。

  2.16工作中如遇停电,应立即拉开电源开关,并挂上“禁止合闸”警示牌,如需修理或保养机械,不仅切断电源,拨下保险丝,还应在闸刀箱上加锁。并挂上“机械修理警告牌”。如需合闸,必须与检修人员联系妥当后,方可合闸送电。禁止带电检修运行中的电气设备或线路(高压带电作业除外)。

  2.17工作完毕后,应及时切断电源,锁好闸刀箱,方可离开现场。

  2.18手提行灯应使用36伏以下的安全电压,在特别潮湿的地方,如管道、水井、锅炉及金属容器内,均应使用12伏行灯,行灯变压器应是双线圈型,外壳及二次付极都应接地。

  2.19如遇漏电失火时,应先切断电源,并用氯化碳和干粉灭火,严禁用水或其它灭火器浇泼。

  2.20发生人身触电,应先切断电源,然后用人工呼吸法紧接抢救。在电源未切断前,不得与触电者接触,以免再次发生触电事故。

篇3:建筑公司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建筑公司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1 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机械设备安全操作一般的有关规定。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机械设备作业。

  2 主要内容

  2.1机械操作,要束紧袖口,女工发辫要挽入帽内。

  2.2机械和动力机的机座必须稳固。转动的危险部位要安设防护装置。

  2.3工作前必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确认完好方准使用。

  2.4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绑在一起,各种电动机具必须按规定接零接地,并设置单一开关,遇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

  2.5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作业,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停机检查。不得在运转中修理。

  2.6电气、仪表、管道和设备试运转,应严格按照单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运转时不准擦洗和修理,严禁将头、手伸入机械行程范围内。

  2.7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应停电,不能停电时,应有防护隔离措施。起重机不得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通过架空输电线路时应将起重臂落下。在架空输电线路一侧工作时,不论在任何情况下,起重臂、钢丝绳或重物等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不小于下表规定:

  输电线路电压 1千伏

  以下 20

  千伏 35-110

  千伏 154

  千伏 220

  千伏

  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米) 1.5 2 4 5 6

  2.8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在潮湿场所或金属容器内工作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伏。

  2.9受压容器应有安全阀、压力表、并避免暴晒、碰撞;氧气瓶严防沾染油污,乙炔发生器、液化石油气,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

  2.10从事腐蚀、粉尘、放射性和有毒作业,要有防护措施并进行定期体检。

篇4:建设公司井点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建设公司井点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1 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走了井点设备安全操作的有关规定。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井点设备操作。

  2 主要内容

  2.1操作前应先检查机械各部分是否有松脱现象,润滑油是否充足,并盘动连轴器或皮带轮,如发现半轻半重现象,应立即修复。

  2.2电源线路应架空,空气设备必须加辅助接地,并应检查保险丝是否符合规定。

  2.3冷却水箱内的冷却水必须加足,严禁使用污水。

  2.4开动机器时应先开真空泵,待仪表指示达到要求真空度时,再开水泵抽水,停机时先停真空泵,后停水泵。

  2.5经常检查真空泵仪表位置是否正常,真空桶玻璃管内水位不得少于1/6,离心泵出水应调节正常。

  2.6电动机如发现高温或有异声时应及时停机检查。

  2.7连桶水气分离器两桶之间的阀门应关闭,玻璃管内如发现有水时应停止,将水放尽。

  2.8时刻注意电流表是否正常,如发现电流突然升高,应立刻停机修理,检查原因。

  2.9多级水泵应由专人使用,专供冲井管时用水,并不得当抽水机使用,压力表不得超过0.54MPa,进水口严禁吸入污水及杂草。

  2.10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作好当班记录。

篇5: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塔式起重机

  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塔式起重机

  塔式起重机安全作业规程

  1 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的有关规定。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塔式起重机作业。

  2 主要内容

  2.1下列人员不得操作塔式起重机。

  2.1.1无操作合格证及非本机组人员。

  2.1.2高血压和冠心病患者。

  2.1.3上班前八小时内喝过酒者。

  2.2在工作开始前,必须做到:

  2.2.1从交班司机处接收塔式起重机工作日志,了解前一班的工作情况。

  2.2.2检查塔式起重机轨道铺设情况、轨道端部大车行程限位器碰杆、缓冲止挡器及轨道接地的完好情况。清除轨道上积存的垃圾、冰渣和其它有碍塔式起重机安全行车的障碍物。

  2.2.3注意检查塔机钢结构各部件的杆件有无变形,检查螺栓连接有无松动,并及时加以紧固。

  2.2.4检查电缆卷筒和集电环的完好情况。

  2.2.5检查钢丝绳的固定情况,注意查看钢丝绳有无磨损和损坏。

  2.2.6用试电笔检查塔式起重机金属结构部分有无漏电。

  2.2.7检查音响讯号和照明装置是否工作正常。

  2.2.8检查各转动部位及润滑点的润滑油量。

  2.2.9检查工作机构和制动器的地脚螺栓固定情况,检查制动器的铰点和闸瓦的松紧。

  2.2.10检查各控制器手轮和手柄是否处于零位。

  2.2.11进行空车试运转,检查各工作机构是否工作正常;有无杂音及异响,限位开关是否有效,制动是否可靠。

  2.2.12如实地填写工作日志、交接班检查结果以及所采取的保养措施。

  2.3在工作中必须做到:

  2.3.1必须按生产厂家技术说明书中的规定进行起吊作业,严禁超载。

  2.3.2不得在的40℃以上和-20℃以下的气温条件下进行吊装作业。

  2.3.3不得在风速超越产品说明书中规定的极限情况下进行吊装作业。

  2.3.4必须全神贯注,专心操作,在工作班中不得擅离工作岗位。

  2.3.5必须根据起重指挥人员的信号(笛声、旗语、手势或步话机的指令)进行操作;在开始操作之前,必须鸣铃或鸣喇叭示意,严禁单人操作,亦不得按其他人员的指挥操作。

  2.3.6开始操作时,必须低速起动(一档速度起动),然后逐步加快而达到全速运行;停止前,必须逐步减速,然后慢慢停车,禁止突然制动。

  2.3.7进行复合动作时,应先从单项动作开始,然后依次进行两项和三项动作的复合运行。

  2.3.8若要在运行过程中改变运动方向,应先将控制器拨至零位,待运动停止后,再作反方向乓行,严禁猛然打倒车。

  2.3.9禁止用吊钩运人。

  2.3.10禁止斜拉和斜牵重物。

  2.3.11在工作班中,禁止进行保养,维修和润滑作业。

  2.3.12在工作中,未经特许的非机组人员严禁登机。

  2.3.13夜班时,禁止在照明不充足的地点进行吊运作业。

  2.3.14在操作中,如发现塔式起重机有故障,应立即停机进行检修,故障未经完全排除,不得继续工作。

  2.3.15在进行吊运作业过程中,应注意保持吊钩与臂架结构间的最小距离。

  2.3.16在平移时,应注意保持重物与其所跨越的障碍物之间的距离,一般应不小于0.5m。

  2.3.17在提升重物时,吊钩与重物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得小于0.5m。

  2.3.18行程限位开关只是用来防止塔式起重机驾驶误操作而造成危险事故的保险装置。吊钩、小车或大车应在到达阴位装置碰杆所在点之前减速停车。

  2.3.19在起吊重型构件时,应先试吊0.5m左右,然后落下再重新起升。

  2.3.20禁止从塔式起重机上往下抛掷物件。

  2.3.21当两台塔式起重机同在一条轨道上作业时或在同一个幢号工程上进行施工时。应注意保持两者的距离,两台塔机水平臂架高差应不小于5m。

  2.3.22 工作过程中,如电源突然中断,或电压显著下降时,应立即将控制器转至零位,并拉开刀闸;此时如吊钩上挂有重物,应设法小心放松制动器闸瓦,使重物徐缓下降到地面或楼层上

  2.3.23严禁故意使安全限位装置不起作用,以满足某项操作的需要。

  2.3.24塔式起重机活动范围应避开高压线路,至少应不小于6m。

  2.3.25操作应该力求平稳,避免冲击;在工作班中至少应停车检查一次;特别是新投入使用的机器,更应勤加检视。

  2.3.26在工作班中,如有事要离开司机室时,必须切断电源。

  2.3.27在工作结束时,要负责在日志上填写全日作业状况。

  2.3.28工作班中突遇大风警报或者在工作班结束时,均要松开回转机构的制动器和停止器,使塔式起重机吊臂能信风转动,对于下回转俯仰变幅压杆臂架的塔式起重机,则应将吊臂落下。

  2.4工作结束后必须做到:

  2.4.1轨道式塔式起重机必须驶至背风处轨道中间停放并将夹轨器夹紧钢轨;夹轨器若不夹紧,起重机就有可能被大风刮动并加速行驶而溜出轨道,甚至造成出轨倒塔事故。

  2.4.2在离开驾驶室走下塔式起重机前,必须把驾驶室门窗关闭,将控制器打置零位,并切断电源。

  2.4.3在离开驾驶室前,还应再一次注意检查取暖设备的电源是否已经切断,检查并清除驾驶室内存留的润滑材料和其它易燃物品。

  2.4.4交班的驾驶员应负责向接班驾驶员做好交接班工作。

  2.4.5塔机操作人员应相对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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