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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合同:合作经营协议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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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合同:合作经营协议书范本

代理合同:合作经营协议书范本

甲方:乙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共同合作投资经营商铺做安防项目,经友好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书。

第一章合作项目

第一条:1、双方拟共同投资经营的项目为位于**电脑城,并挂靠甲方的名义,甲方无偿提供商铺内一切货源和安防配套经营

2、合作本项目内容为:乙方同意共同出资购买**电脑城商铺,并装修,同时按照双方确定的

安防材料设备的标准及规模进行装修

4、本合作项目期限为*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计算。

第二章出资及盈亏分担

第二条:乙方确认本项目的第一期投资为*万元,甲方负责商店的进货和管理和技术。

第三条:合作经营的利润分配方式为:甲、乙双方各占商铺内50%的纯利润享有合作经营所产生的利润;如在合作经营中,合作经营产生借款,合作经营的利润应先偿还借款;利润三个月分配一次,但须在利润中扣除20%作为合作项目的后续发展基金

合作经营的亏损分担方式为:乙方前期需要承担第一期投资的30%亏损!若超过30%则以双方各承担一半分担合作经营所造成的亏损。

第三章项目经营管理

第四条:项目经营的组织架构

1、管委会由甲、乙双方共同组成,是项目经营管理的最高权利机构,参照我国有关法律及合作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行使职权。

2、商店管理由甲方担任负责合作经营的日常事宜,会计由乙方推荐担任,所有合作资金须全部划入店铺资金。有关财务制度,经管委会订立后实施执行。代理合同:合作经营协议书范本由精品信息网整理!

3、其他管理人员的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委派或向社会招聘来确定。

第五条:商铺经营的具体经营模式、商铺管理及业务规章及制度由甲乙双方共同制订,甲乙双方应认真、全面遵守。

第六条:每一个月甲乙双方召开一次会议,通报商铺的经营情况,包括生产、财务等情况,并经全体合作人一致同意制订的相应方案、协议对全体合作人具有约束力;特殊情况,经双方合作人同意,可召开临时会议。

第七条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商铺和有损甲乙双方的经营的活动,商铺经营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作人同意:1、投资规模或更改投资方案

2、对外订立合同

3、转让或出租项目经营的财产

4、项目经营投资及费用超过____万元支出

5、处分其他财产权利或以商铺经营的财产为其它人提供担保合作人未经合作人同意,行使上述行为,造成其他合作人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合作经营的内部管理事宜如聘任经营管理人员、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规章制度、对合作人管理工作的撤消等须影响合作经营的重大事宜经管委会双方同意通过。

第九条合作人转让其出资的,须经其他合作人同意,转让时,其他合作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如转让给第三人的,第三人按合作人对待。

第四章合作经营的加入及退出

第十条新合作人加入合作经营时,应当经全体合作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合作协议书。

第十一条加入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加入的新合作人对加入前合作经营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二条合作人如退出经营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其他合作人并经全体合作人一致同意后,合作人可以退出合作经营。

合作经营的特点

没有组成实体的合作经营是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引进外资和技术的一种契约式合营形式,其具体方式从共同生产零部件、共同制造产品、专业化协作到项目合作或联合投标等,种类繁多,但它们都具有下述基本特征:第一,合作以合同为基础;

第二,合作不组成经济实体,更不组成法律实体,而单纯基于合同而活动;

第三,合作关系一般不受公司法或企业法支配,而受合同法支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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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物业经营部合作方控制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物业经营部合作方控制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1.0 目的

  规范合作方的评审与管理工作,确保质量维护公司利益。

  2.0 适用范围

  适合经营部对合作方的评价、选择和管理工作。

  3.0 职责

  3.1 公司总经理负责监督

  3.2 经营部负责评审和管理

  3.3 公司相应部门的监控和审核

  4.0 程序要点

  4.1 对合作方评审的范围

  4.1.1所有合作方均纳入评审范畴,制定严谨评审原则,货比三家的原则,公开、公正、公平评审的原则;

  4.1.2对市场进行充分调研,制定合理价格,广泛寻优,评审时应关注的问题:

  a) 质量、性能及其稳定性;

  b) 信誉-履约信誉与社会誉度;

  c) 保修期内详细的职责范围;

  d) 付款方式、交货方式、交货周期;

  4.1.3营业执照、合法经营、资历质证书;

  4.1.4合作方需提供明确有效的质量保证书;

  4.2 评审的方法

  4.2.1逐项收集、逐条打分,最后选最高分的两家为合作对象;

  4.2.2细化工作内容,分两类,一类是有形产品,一类是提供服务的;

  4.3 合作方评审产生的程序

  4.3.1经营部依据项目需求,选3家以上评审对象;

  4.3.2对款项较大的由总经理及相关部门统一评审,对委托服务由经营部评审组评审;

  4.3.3对一次性产购与服务的建档,以备以后节省评审时间;

  4.4 对合作方的管理

  4.4.1严格建档,内容要明确、清晰,包括:名称、注册、地址、评审结果、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质量保证;

  4.5 每月跟踪评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5.1了解对方经营状况,价格变化;

  4.5.2对周围信息反馈;

  4.6跟踪评审结果

  4.6.1分三级

  a)优-长期合作;

  b)良好-跟踪评审,准备开发新合作伙伴;

  c)合格-不再合作。

  5.0记录

  6.0相关支持文件

篇3:商场商品专柜合作经营合同(二)

  商场商品专柜合作经营合同(二)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代表: 代表: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合作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信守:

  一、位置面积。

  甲方以*YJ商场 店 楼 平方米(实际面积 平方米,分摊面积 平方米)用作与乙方合作经营 商品专柜,主要品牌为 。甲方基于统一管理、经营或实际需要,可变动乙方所设专柜区域位置、增减其经营面积或其他改变,但应提前15天通知乙方。

  二、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2、合作期内,甲方若欲变更合同内容或终止合约,应提前15天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合约终止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撤柜事宜。

  3、合同期满后,乙方需经甲方书面同意,方可续约。乙方在合约终止,并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超出5日仍不撤柜,甲方有权自行处理乙方货物、柜台和设施。

  三、结算方式。

  1、帐期:

  2、甲方采取集中收银方式,每次结算由甲方向乙方出示电脑打印的销售总额,乙方凭 增值税发票或

  结算。乙方不得私自收银,一经查实,均处以交易金额的20倍(不低于RMB1000元)的罚金,累计三次,甲方可扣除履约保证金,并有权终止合同。

  3、合作经营项目由乙方单方经营,乙方按下列方式向甲方支付利润:

  □固定利润 元/月/店;

  □保底销售 元/月/店,提成 ,超保底提成 , 促销提成 ( 在正常销售额未达保底时,可以促销销售额填补,但填补部分不享受促销提成,以保底销售提成计)。

  若乙方销售额达不到保底销售额,甲方有权按保底销售额从销售额中直接抵扣应得利润;销售额不足抵扣甲方应得利润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如果乙方连续三个月或全年累计四个月达不到保底销售额时,乙方应自动离场,甲方退还履约保证金。

  4、水电费: □按表实收 □每月 元/店

  5、促销员管理费: 元/人/月/店

  6、其他费用:

  四、公共建设费、履约保证金、节店庆赞助费用。

  1、乙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前须向甲方一次性交纳公共建设费 元/店和履约保证金 元/店。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若无其他抵扣事宜,甲方在一个月内无息退给乙方。乙方在合同生效后若未按甲方指定日期营业,每拖延壹日,相应扣除保证金的10%,超出一周,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保证金;正常营业后,乙方需按照甲方营业时间正常营业,如有一天没有按正常营业时间营业,扣除保证金的20%,连续三天不正常营业,甲方视为乙方自动解除合同,甲方从第四日起收回专柜使用权,保证金不予退还。本合同无论以何种形式终止,公共建设费一律不予退还。

  2、节店庆赞助费用:

  元旦: 元/店 春节: 元/店 五一: 元/店

  中秋: 元/店 十一: 元/店 店庆: 元/店

  五、商品管理。

  1、乙方所有经营单品品项、质量、价格、销售方式均由甲方控管,乙方需积极配合。

  2、乙方经营商品应一律经甲方审核,并采用甲方认可之标价签后方可陈列销售,其商品不得任意变更,所增加营业项目或商品需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

  3、乙方应确保经营的商品零售价格不高于本地区内其他商场的零售价格,否则乙方应按差额的50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如经营不同类别商品且提成率不同时,不得将高提成率商品混入低提成率商品销售,一经发现,除按该商品销售额的十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5、若乙方经营商品品种不齐(同类商场有而甲方商场无/断码)经甲方要求未补货的,乙方需按前一个月销售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且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6、顾客要求修理、退换货或提出赔偿时,甲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法》、《产品质量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处理意见,甲乙双方共同搞好经营商品的售后服务工作,维护乙方经营商品、品牌的信誉和甲乙双方的信誉。如乙方经营伪劣假冒商品,甲方有权没收,乙方应按商品零售价的10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六、员工管理。

  合作经营项目的员工无论乙方委托还是甲方代为委派,其工资、福利、保险等劳工权益均由乙方负责,乙方必须依照《劳动法》规定保证员工的合法权利。由乙方自派 名人员,应向甲方人事部门办理入场手续,并服从甲方管理。

  七、促销活动。

  为提高商场经营效益,甲方会根据不同时令、季节组织各种促销活动,乙方需积极主动参与合作,不得无故推诿;乙方自行举办的促销活动由乙方自行负责,但活动方案需经过甲方的书面认可方可执行。

  八、双方达成协议前由甲方审核乙方的经营条件和有关手续。乙方在经营期间不得对场地和物件进行销售、整改、转让、转租、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甲方利益的行为;使用过程中乙方对商场设施造成的损坏,甲方有权责成乙方将物件修复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状态和要求照价赔偿。乙方不得在公共场合有影响商场营业和违犯甲方规章制度的行为,更不得从事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如赌博、打架等,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按照商场规章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具体事件,同时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利。合作期间,乙方发生的债权、债务及其他纠纷、诉讼等概由乙方负责;乙方经营商品的保管由乙方自行负责,相应的保险、责任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乙方必须有偿使用甲方统一制作的物价卡、制服、购物袋和特价纸等。其中,物价卡、制服按照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实际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理,购物袋、POP纸等从销售额中代扣 。

  十、其他。

  十一、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时,任何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其他需要份数由双方商定。

  十三、对本合同内容的任何删改、补充或变更须采取书面形式,经双方加盖公章后正式生效。本合同增加、变更部分应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一联:商品部

篇4:商场商品专柜合作经营合同(一)

  商场商品专柜合作经营合同(一)

  供应商编号: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代表: 代表: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合作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信守:

  一、位置面积。

  甲方以*YJ商场 店 楼 平方米(实际面积 平方米,分摊面积 平方米)用作与乙方合作经营 商品专柜,主要品牌为 。甲方基于统一管理、经营或实际需要,可变动乙方所设专柜区域位置、增减其经营面积或其他改变,但应提前15天通知乙方。

  二、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2、合作期内,甲方若欲变更合同内容或终止合约,应提前15天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合约终止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撤柜事宜。

  3、合同期满后,乙方需经甲方书面同意,方可续约。乙方在合约终止,并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超出5日仍不撤柜,甲方有权自行处理乙方货物、柜台和设施。

  三、结算方式。

  1、帐期:

  2、甲方采取集中收银方式,每次结算由甲方向乙方出示电脑打印的销售总额,乙方凭 增值税发票或 结算。乙方不得私自收银,一经查实,均处以交易金额的20倍(不低于RMB1000元)的罚金,累计三次,甲方可扣除履约保证金,并有权终止合同。

  3、合作经营项目由乙方单方经营,乙方按下列方式向甲方支付利润:

  □提成 ; □固定利润 元/月/店;

  □保底销售 元/月/店,提成 ,超保底提成 ;

  □正常保底销售 元/月/店,提成 ,超正常保底提成 ;

  促销保底销售 元/月/店,提成 ,超促销保底提成 。

  若乙方销售额达不到保底销售额,甲方有权按保底销售额从销售额中直接抵扣应得利润;销售额不足抵扣甲方应得利润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如果乙方连续三个月或全年累计四个月达不到保底销售额时,乙方应自动离场,甲方退还履约保证金。

  4、水电费: □按表实收 □每月 元/店

  5、促销员管理费: 元/人/月/店

  6、其他费用:

  四、公共建设费、履约保证金、节店庆赞助费用。

  1、乙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前须向甲方一次性交纳公共建设费 元/店和履约保证金 元/店。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若无其他抵扣事宜,甲方在一个月内无息退给乙方。乙方在合同生效后若未按甲方指定日期营业,每拖延壹日,相应扣除保证金的10%,超出一周,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保证金;正常营业后,乙方需按照甲方营业时间正常营业,如有一天没有按正常营业时间营业,扣除保证金的20%,连续三天不正常营业,甲方视为乙方自动解除合同,甲方从第四日起收回专柜使用权,保证金不予退还。本合同无论以何种形式终止,公共建设费一律不予退还。

  2、节店庆赞助费用:

  元旦: 元/店 春节: 元/店 五一: 元/店

  中秋: 元/店 十一: 元/店 店庆: 元/店

  五、商品管理。

  1、乙方所有经营单品品项、质量、价格、销售方式均由甲方控管,乙方需积极配合。

  2、乙方经营商品应一律经甲方审核,并采用甲方认可之标价签后方可陈列销售,其商品不得任意变更,所增加营业项目或商品需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

  3、乙方应确保经营的商品零售价格不高于本地区内其他商场的零售价格,否则乙方应按差额的50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如经营不同类别商品且提成率不同时,不得将高提成率商品混入低提成率商品销售,一经发现,除按该商品销售额的十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5、若乙方经营商品品种不齐(同类商场有而甲方商场无/断码)经甲方要求未补货的,乙方需按前一个月销售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且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6、顾客要求修理、退换货或提出赔偿时,甲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法》、《产品质量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处理意见,甲乙双方共同搞好经营商品的售后服务工作,维护乙方经营商品、品牌的信誉和甲乙双方的信誉。如乙方经营伪劣假冒商品,甲方有权没收,乙方应按商品零售价的10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六、员工管理。

  合作经营项目的员工无论乙方委托还是甲方代为委派,其工资、福利、保险等劳工权益均由乙方负责,乙方必须依照《劳动法》规定保证员工的合法权利。由乙方自派 名人员,应向甲方人事部门办理入场手续,并服从甲方管理。

  七、促销活动。

  为提高商场经营效益,甲方会根据不同时令、季节组织各种促销活动,乙方需积极主动参与合作,不得无故推诿;乙方自行举办的促销活动由乙方自行负责,但活动方案需经过甲方的书面认可方可执行。

  八、双方达成协议前由甲方审核乙方的经营条件和有关手续。乙方在经营期间不得对场地和物件进行销售、整改、转让、转租、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甲方利益的行为;使用过程中乙方对商场设施造成的损坏,甲方有权责成乙方将物件修复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状态和要求照价赔偿。乙方不得在公共场合有影响商场营业和违犯甲方规章制度的行为,更不得从事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如赌博、打架等,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按照商场规章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具体事件,同时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利。合作期间,乙方发生的债权、债务及其他纠纷、诉讼等概由乙方负责;乙方经营商品的保管由乙方自行负责,相应的保险、责任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乙方必须有偿使用甲方统一制作的物价卡、制服、购物袋和特价纸等。其中,物价卡、制服按照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实际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理,购物袋、POP纸等从销售额中代扣 。

  十、其他。

  十一、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时,任何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其他需要份数由双方商定。

  十三、对本合同内容的任何删改、补充或变更须采取书面形式,经双方加盖公章后正式生效。本合同增加、变更部分应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一联:商品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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