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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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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管理制度

借款管理制度

一、目的

本管理文件明确了公司各部门借款及销帐过程的管理要求与操作规范,以规范借款业务的基本程序。二、范围本程序管理文件规范公司借款业务,适用于会计部、结算中心及发生借款的各部门。三、相关程序及制度·资金使用计划制度(p3-z4-1·现金管理制度(p3-z4-2·银行存款管理制度(p3-z4-3·费用报销管理制度(p3-z4-6·结算中心管理制度(p3-z4-8四、业务流程1、借款环节管理涉及部门及岗位

岗位岗步骤说明借款人填制《资金使用请示报告单(现金)》或《资金使用请示报告(支票)》,注明资金用途,如为出差借款,应填写《出差报告单》,附于请示报告单之后,交部门部长。使用资金在一万元以上(含一万元),原则上应使用支票部门部长对于金额在一万元以上(含一万元)的借款,审核相关单据,由借款人交总经理;

对于金额在一万元以下的借款,如已列入《周付款计划》,检查申请使用金额与计划是否一致,核实一致批准该借款;如申请使用金额超出计划,审核有关单据,由经办人交主管副总;如该借款未列入《周付款计划》,审核有关单据,由经办人交主管副总主管副总审批金额超出《周付款计划》或未列入《周付款计划》,且在一万元以下的借款总经理审批一万元以上(含一万元)借款经办人将经授权审批的《资金使用请示报告单(现金)》或《资金使用请示报告单(支票)》及《出差报告单》等相关单据交制单会计制单会计核实申请使用资金是否列入《周付款计划》,是否经授权审批,相关单据是否齐全。核实无误交会计部部长会计部部长审核借款相关单据是否经过授权审批,审核无误在单据上签字将经授权审批及会计部部长签字的《资金使用请示报告单(现金)》或《资金使用请示报告单(支票)》及《出差报告单》等相关单据交出纳核实单据各栏目是否填写齐全,是否已经授权审批和会计部部长签字;

核实无误后,借支现金的,按照《资金使用请示报告单(现金)》填报金额支付现金;

借用支票的,当金额在十万元以下时,按照《资金使用请示报告单(支票)》填报金额签发支票交借款人;当金额在十万元以上(含十万元)时,开具《支票付款通知书》,到结算中心办理付款,详见《结算中心管理制度(p3-z4-8)》之“6-1公司付款管理“借支现金的,收取现金,在《资金使用请示报告单(现金)》上签字确认;

借用支票的,在《资金使用请示报告(支票)》上签字确认。当会计部出纳签发支票时,在支票登记簿上签收;

《出差报告单》自行保存,待出差结束报销费

用时使用出纳/结算中心如自行签发支票的,应填制《支票付款通知书》,连同支票根交结算中心会计,办理领取空白支票的销帐手续。带回结算中心盖章的《支票付款通知书》两联,一联留作存根

当结算中心签发支票时,结算中心将《支票付款通知书》两联交会计部制单会计;在《资金使用请示报告(现金)》或《资金使用请示报告(支票)》上加盖“付讫“章,交制单会计制作并打印电脑记帐凭证。如为备用金借款,应单独列示主管会计审核记帐凭证2、借款销帐管理原则上应于相关业务结束后一个月内清偿借款,最多不超过三个月;其中出差借款应于回公司后七日内报帐,最多不超过十五日借款人/会计部以现金偿还借款,详见《现金管理制度(p3-z4-2)》之“现金收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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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某公司暂借款管理办法

  某公司暂借款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减少资金占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管理范围

  第二条 暂借款是指因特殊用途的临时性借款,包括:

  1. 差旅费借款;

  2. 零星购物借款;

  3. 其他临时性借款。

  第三章 借款程序和标准

  第三条 对因公出差:

  1. 需借支差旅费时,应填写请款单,注明预借金额;

  2. 经各级主管审查、审核、签批;

  3. 到财务部领款;

  4. 财务部以请款单为借款依据、报销差旅费审核依据。

  第四条 对零星购物借款:

  1. 由采购部门作出书面采购计划;

  2. 经各级主管审查、审核、签批;

  3. 到财务部领款;

  4. 财务部以采购请款单为借款依据。

  第五条 一般零星购物借款限额为 元(如2000元),驾驶员、采购主管可领取定额借款(备用金),定额标准由各部门经理拟订报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 对个人临时性借款:

  1. 一般不予借给,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借给;有借款尚未还清者,一律不准再借。

  2. 借款人填写借款单,注明个人用途。

  3. 经各级主管签批。

  4. 到财务部以请款单作为借款还款依据。

  第七条 个人借款一般不超过其2个月工资额,超过时须有公司担保人。

  第八条 暂借款可使用现金、支票或汇票支付,视不同情况和公司财务规定确定。对经常性借款人员,经批准可办理信用卡。

  第九条 暂借款还款、报销期限:

  1. 对出差人员,在返回公司5天内报销差旅费;

  2. 对领用备用支票、汇票结算的采购,使用后5天内报销;

  3. 对领用备用金的部门、个人、定期(不定期)报销;

  4. 对个人借款,最长不超过2个月还款。

  第十条 借款人应按规定期限及时报销或还款。

  第四章 监督和处罚

  第十一条 借款人应严格按照借款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它用;否则,应按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第十二条 财务部门定期、不定期清理暂借款。对逾期未还、未报者,发送报销催办单通知当事人;仍未改进者,扣除工资和采取其他措施。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财务部解释、修订,经总经理批准颁行。

篇3:P公司暂借款管理办法

  P公司暂借款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减少资金占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管理范围

  第二条 暂借款是指因特殊用途的临时性借款,包括:

  1. 差旅费借款;

  2. 零星购物借款;

  3. 其他临时性借款。

  第三章 借款程序和标准

  第三条 对因公出差:

  1. 需借支差旅费时,应填写请款单,注明预借金额;

  2. 经各级主管审查、审核、签批;

  3. 到财务部领款;

  4. 财务部以请款单为借款依据、报销差旅费审核依据。

  第四条 对零星购物借款:

  1. 由采购部门作出书面采购计划;

  2. 经各级主管审查、审核、签批;

  3. 到财务部领款;

  4. 财务部以采购请款单为借款依据。

  第五条 一般零星购物借款限额为 元(如2000元),驾驶员、采购主管可领取定额借款(备用金),定额标准由各部门经理拟订报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 对个人临时性借款:

  1. 一般不予借给,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借给;有借款尚未还清者,一律不准再借。

  2. 借款人填写借款单,注明个人用途。

  3. 经各级主管签批。

  4. 到财务部以请款单作为借款还款依据。

  第七条 个人借款一般不超过其2个月工资额,超过时须有公司担保人。

  第八条 暂借款可使用现金、支票或汇票支付,视不同情况和公司财务规定确定。对经常性借款人员,经批准可办理信用卡。

  第九条 暂借款还款、报销期限:

  1. 对出差人员,在返回公司5天内报销差旅费;

  2. 对领用备用支票、汇票结算的采购,使用后5天内报销;

  3. 对领用备用金的部门、个人、定期(不定期)报销;

  4. 对个人借款,最长不超过2个月还款。

  第十条 借款人应按规定期限及时报销或还款。

  第四章 监督和处罚

  第十一条 借款人应严格按照借款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它用;否则,应按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第十二条 财务部门定期、不定期清理暂借款。对逾期未还、未报者,发送报销催办单通知当事人;仍未改进者,扣除工资和采取其他措施。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财务部解释、修订,经总经理批准颁行。

篇4: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借支管理制度

  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借支管理制度

  1.接待、出差人员借款,需凭总经理审批的《接待申请表》或《出差申请表》和借款凭证方可借款。前次借款接待完成、出差返回时间超过七天无故未报销者,不得再借款。

  2.接待、借款出差人员回公司后,七天内凭《接待申请表》或《出差申请表》及发票等票据到财务部报账,并结清欠款。七天内不办理报销手续的,财务部门负责监督借款人还清全部借款。否则,财务部门有权在当月工资中扣除,不足部分由借款人补齐。

  3.外单位、个人因私借款,凭总经理审批的《借款凭证》方可借款。

  4.凡公司员工借用公款,在原借款未还清前,不得再借。公司员工借款,原则上不得超过借款人当月工资数,如有特殊情况,须先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借款。

  5.允许借款范围:○1阶段性预付款(按进度付款)。如土建工程,购机械设备、大宗材料等。○2采购零星材料,累计达100元以上的。○3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4公司规定部门或人员所需的备用金。每年初各部门、分公司以书面报告形式核定备用金标准交行政部,经分管领导签字后,报总经理批示后执行。○5确实需要现金支付的其他支出。

篇5:山浦集团借款与报销管理制度

  山浦集团借款与报销管理制度

  填写《差旅报销申请单》并附上往返的原始交通票据差人员签字后由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如两人以上人员出差,所有出差人员都需签字)行政人事部核实签字财务部复核后完成报销工作

  一、本制度旨在对所有涉及公司现金管理性质的活动:包括费用报销、采购付款等对外支付.本规定所包含的所有付款行为、费用报销、采购付款等行为必须经董事长签字才能作为合法有效凭证入帐。

  三、付款审批程序:

  (一)员工借款:

  分为员工因私借款、员工因公借款、员工备用金借款。以上三种借款按照下列流程执行:1、员工因私借款:

  公司原则上不对个人借款,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借款人出具书面借款申请并标明借款归还时间,部门经理审核、财务部经理及资金负责人审核签字后董事长签字审批后借资,借款金额不得超过借款人当月(未发放月)应得工资额。

  2、员工因公借款:

  2.1借款前要先提交预算审批单,经董事长批准后才可以填写“借款单”,注明借款人,借款事由,借款归还时间,大小写金额。

  2.2借款人所在部门经理审核借款必要性、合理性,并在本单位意见处签字。

  2.3财务部经理及资金负责人依据借款标准签字审核

  2.4董事长签字审批。

  2.5资金负责人根据签字齐全的借款单付款,并要求借款人签字。

  2.6借款人必须在使用并得到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后两天内报销(未拿到凭证的以书面说明理由)。特殊用途的借款必须在借款单标明的借款归还时间内归还借款。

  2.7按期未及时归还的借款,由资金负责人列出扣款申请,经财务经理审核后从工资中扣回,同时给予罚款处理。

  2.8如果是借支差旅费,还要由借款人出具经部门负责人核准的出差申请,并经董事长批准后,财务部方可受理借支手续。

  3、员工备用金借款:

  3.1备用金是为了方便有采购和其他经常业务的部门员工,对于需要备用金的部门员工,应出具书面备用金审批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并报董事长批准后交财务部备案,对于超备用金的借款按前述员工因公借款规定处理。

  3.2备用金专款专用,财务部有权检查备用金的使用情况。

  3.3备用金借款实行“前帐不清,后款不借”的原则。

  3.4报销还款后仍有超备用金额度借款的,财务部将拒绝继续借支(董事长特批的除外).

  3.5所有借支备用金的部门员工,在年度终了前或者离岗时应将所借备用金结清。

  (二)费用报销:

  包括办公费用、店用消耗品费用、差旅费、招待费用、提货、发货费、汽油费、水电费、房租、广告费、装修费等。

  1.费用支出前相关部门经理或指定负责人提交费用支出申请,经财务部经理及资金负责人审核费用支出标准并签字后,由经办人将费用支出申请报董事长签字审批(店内的临时维修费及水电费可以先支付后申请)。

  2.费用发生后,经办人填写“报销凭单”,注明经办人,大小写金额,在用途栏注明详细报销项目并附上已经审批通过的费用支出申请。

  3.财务部经理、资金负责人及会计审核费用支出单据及相关账目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

  4.经办人将审核无误的报销单据报董事长签字审批。

  5.资金负责人根据签字齐全的《报销凭单》予以报销。

  6.对按期未报销的经办人,公司视情节给予一定罚款处理,超出一个月未报销者,财务部有权扣发经办人的工资抵偿。

  (三)对外采购付款:

  1、北京公司采购部签订采购合同后需将合同原件交财务部留存备案。

  2、采购付款时采购部门填写《采购付款申请单》,注明付款项目、数量、金额及货物入库情况,采购部门经办人及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财务部审核。

  3、财务部经理、会计、资金负责人审核《采购付款申请单》内容与合同内容完全一致,与帐目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

  4、经办人将审核无误的《采购付款申请单》报董事长签字审批

  5、经办人将审批通过的《采购付款申请单》传集团财务管理中心办理付款。

  6、需要北京公司财务部办理采购付款时,要得董事长批准后由资金负责人依据签字齐全的《采购付款申请单》办理付款。

  (四)其他项目付款:

  公司对超过10000元的其他项目的付款,付款流程也按照对外采购付款实行,项目经办无权利向公司借款及支付。财务部也必须在获得合同原件后,并核实经办人提交的付款申请单,核实无误后,签字确认,由经办人将付款申请单报董事长审批签字后才方可传给集团财务管理中心办理付款。

  (五)、员工领款:

  1、各部门人员向公司借款,经部门领导及董事长签字确认后,必须亲自去财务领款,不得委托他人代领,财务部门如发现非本人亲自领款,有权利拒绝借款。

  2、每月奖金发放,由财务总监及董事长签字确认后,部门经理必须按照实际出勤及业绩情况核算奖金,在发放奖金时,必须本人亲自到财务部签字确认并领取奖金。

  3、对未按照以上流程执行的个人或部门,公司视情节的严重给予财务部以及相关个人、部门一定的罚款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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