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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桥工程施工招标通告

2905

大桥工程施工招标通告

  20**年大桥工程施工招标通告

  为加快我省公路工程建设速度,降低工程造价,缩短工期,确保工程质量,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公路工程建设管理体制的改革,决定对大桥实行施工招标。要求如下:

  一、工程地点。本工程位呼兰──朱家(由坊段拟建的二级公路上,中心里程为5k+465)。

  二、工程规模与工程结构。上部构造为普通钢筋混凝土t型简支梁,跨径20米7计孔,桥面车行道宽9米,两侧各设1米宽的人行道;下部构造为钢筋混凝土钻孔灌注桩基础,双柱式墩,框架式桥台;桥梁全长144米。

  此外尚有截水坝等防护工程(详见施工设计)。

  三、工程建设实行五包。包工程数量、包工程造价、包

  工程质量、包工期、包工程材料。

  四、工程开竣工日期。年月份形式,当年月末竣工。

  五、凡省内交通系统的各国营施工企业及几年来参加交通系统公路桥梁建设的水利工程处或市政公司等单位,均可参加投标。

  六、参加投标的单位,请派人持本单位介绍信于年月日时到省交通厅食宿站报名登记,邻取招标文件及施工图(收取成本费元)。逾期不予办理。

  招标单位:省交通厅生产综合处(招标办)

  省交通厅办公楼二楼

  联系人:

  电话: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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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零星维修项目施工单位入围招标公告

  零星维修项目施工单位入围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CZB0320****025

  开标时间:20**-04-08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招标人:云南红塔体育中心有限公司

  云南红塔体育中心有限公司20**-2022年零星维修项目施工单位入围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CZB0320****025

  1.招标条件

  云南红塔体育中心有限公司20**-2022年零星维修项目施工单位入围,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云南红塔体育中心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公开招标选择合格的供应商,欢迎有实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云南红塔体育中心有限公司20**-2022年零星维修项目施工单位入围。

  2.2招标人:云南红塔体育中心有限公司。

  2.3建设地点:昆明市西山区红塔西路15号。

  2.4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云南红塔体育中心有限公司20**-2022年零星维修项目施工单位入围,拟为云南红塔体育中心有限公司20**-2022年零星维修施工选择三家合格的施工单位入围。

  2.5招标范围:云南红塔体育中心有限公司20**-2022年零星维修施工单位入围,具体工作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2.6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注:招标人不保证不承诺入围的施工单位三年内均有项目实施。)

  2.7质量标准:按国家质量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3.1.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1.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业绩要求

  20**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或协议或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完成过2个及以上房屋建筑装修装饰业绩。

  3.3财务要求

  提供20**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4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或登记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3.5信誉要求

  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285号)执行。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予通过资格评审。

  3.6其他

  省外企业须按《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入滇建筑业企业服务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建建函(20**)18号)的规定:投标人应提供针对本项目的省外企业入滇登记信息打印件。

  注: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请于20**年03月19日至20**年03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4.2获取招标文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单位介绍信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4.3招标文件每份售价:600元/份,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年04月08日上午09:30分

  5.2开标时间为20**年04月08日上午09:30分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z

  手机:z

  邮箱:z

篇3:房地产公司工程施工招标管理

  房地产开发公司工程施工招标管理

  1、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2、公司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才能进行施工招标:

  (二)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应当履行核准手续的,

  已经核准;

  (三)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四)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3、公司工程施工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4、公司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公司招标应当发布招标公告,

  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在公司指定的报刊和信息网络上发布。 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公司招标应当向三家以上具备承担施工招标项目的能

  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5、公司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应当至少载明下列内容:

  (一)公司的名称和地址;

  (二)招标项目的内容、规模、资金来源;

  (三)招标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工期;

  ( 四)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和时间;

  (五)对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收取的费用;

  (六)对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的要求。

  6、公司招标应当按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出售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自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公司招标可以通过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招标文件,通过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出现不一致时以书面招标文件为准。

  公司招标应当保持书面招标文件原始正本的完好。 对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的收费应当合理,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对于所附的设计文件,公司招标可以向投标人酌收押金;对于开标后投标人退还设计文件的,公司招标应当向投标人退还押金。

  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售出后,不予退还。公司招标在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后或者售出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后不得擅自终止招标。

  7、公司招标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特点和需要,要求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满足其资格要求的文件,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法律、行政法规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8、公司招标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 资格预审,是指在投标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是指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 进行资格预审的,一般不进行资格后审,但另有规定除外。

  9、经资格预审后,要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告知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法,并同时向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告知资格预审结果。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经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10、资格审查应主要审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是否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 四)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邀请书;

  (二)投标人须知;

  (三)合同主要条款;

  (四)投标文件格式;

  (五)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应当提供工程量清单;

  (六)技术条款;

  (七)设计图纸;

  (八)评标标准和方法;

  (九)投标辅助材料。

  12、公司招标可以要求投标人在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外,提交备选投标方案,但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作出说明,并提出相应的评审和比较办法。

  13、公司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技术标准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技术标准均不得要求或标明某一特定的专利、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生产供应者,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如果必须引用某一生产供应者的技术标准才能准确或清楚地说明拟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时,则应当在参照后面加上"或相当于"的字样。

  14、施工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公司招标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对工程技术上紧密相联、不可分割的单位工程不得分割标段。

  15、公司招标文件应当明确规定评标时除价格以外的所有评标因素,以及如何将这些因素量化或者据以进行评估。 在评标过程中,不得改变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

  16、公司招标文件应当规定一个适当的投标有效期,以保证公司招标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和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投标有效期从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在原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出现特殊情况的,公司招标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公司可适当给予补偿,但因不可抗力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

  17、施工招标项目工期超过十二个月的,招标文件中可以规定工程造价指数体系、价格调整因素和调整方法。

  18、公司招标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

  十日。

  19、公司招标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向其介绍工程场地和相关环境的有关情况。潜在投标人依据公司招标介绍情况作出的判断和决策,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0、公司招标小组可根据项目特点决定是否编制标底。编制标底的,标底编制过程和标底必须保密。 招标项目编制标底的,应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投资概算,依据有关计价办法,参照有关工程定额,结合市场供求状况,综合考虑投资、工期和质量等方面的因素合理确定。 标底由公司招标小组自行编制或委托中介机构编制。一个工程只能编制一个标底。

  21、开标应当在招标文

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确定的地点。

  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评标委员会在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报价评估时,除招标文件另有约定外,应当按下述原则进行修正:

  (一)数字表示的数额与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二)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总价之间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若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按前款规定调整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文件中没有列入的价格和优惠条件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23、对于投标人提交的优越于招标文件中技术标准的备选投标方案所产生的附加收益,不得考虑进评标价中。符合招标文件的基本技术要求且评标价最低或综合评分最高的投标人,其所提交的备选方案方可予以考虑。

  24、公司招标会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后,公司招标小组一般应当在十五日内确定中标人,但最迟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三十个工作日前确定。 中标通知书由公司招标发出。

  25、中标通知书对公司招标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公司招标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6、招标代理机构违法泄露应当保密的与公司招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由有关行

  政监督部门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可停止其一定时期内参与相关领域的招标代理业务,资格认定部门可暂停直至取消招标代理资格;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7、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招标小组成员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并且中标人为前款所列行为的受益人的,中标无效。

  28、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公司公司招标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公司招标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至二年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9、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法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无效,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处转让、分包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30、中标人不履行与公司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公司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公司招标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中标人不按照与公司招标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二至五年参加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篇4:施工总承包招标作业指导书

  施工总承包招标作业指导书

  1.作业目的

  凡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公开招标。无能力实施一系列招标业务工作的中小型房产开发企业可以把整个招标工作委托有资质的工程咨询公司操作。

  通过招标的方式,选择合格的施工总承包商,有利于保证工程质量,按计划竣工交付使用和降低工程造价。

  2.作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2000年1月1日起施行;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20**年5月1日起施行)

  3.主管岗位 总工程师:监督检查主办岗位的作业,杜绝违纪违规;签发招标书,批准推荐单位名单,参加评标,公司授权总工程师签署总承包合同。

  协管岗位 总经济师:审核招标书,批准工程量清单。

  主办岗位 项目经理:负责本作业的组织工作,草拟推荐单位名单,参加评标,总承包合同拟稿。

  协办岗位 成本控制和现场工程师:复核工程量清单,按计划完成主办岗位安排的工作。

  4.紧前工作条件

  已完成施工报建,取得IC联系卡。

  5.作业描述

  5.1发布招标信息:

  凭工程报建后持有的IC卡到区或市的工程交易中心申请发布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应当至少载明下列内容:

  5.1.1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5.1.2招标项目的内容、规模、资金来源;

  5.1.3招标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工期;

  5.1.4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和时间;

  5.1.5对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收取的费用;

  5.1.6对投标人资质等级的要求;

  5.1.7联系方法。

  5.2编制招标书

  5.2.1招标书除了载明上述招标公告的信息外,还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投标人须知;

  合同主要条款;

  投标文件格式和份数;

  招标项目的工程量清单;

  技术条款;

  全套施工图纸;

  投标辅助材料。

  5.2.2评标标准和方法。其中各评分值的权重数据必须保密,并在开标日前一天与标底一起交招投标办公室封存。

  5.2.3招标人可根据项目特点决定是否编制标底。编制标底的,标底编制过程和标底必须保密,并在开标日前一天单独密封另交招投标办公室封存。招标项目也可以不设标底,进行无标底招标。

  5.2.4编制招标书时必须注意: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用醒目的方式标明。各项技术标准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而且均不得要求或标明某一特定的专利、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生产供应者,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如果必须引用某一生产供应者的技术标准才能准确或清楚地说明拟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时,则应当在参照后面加上“或相当于”的字样。

  5.2.5施工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招标人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对工程技术上紧密相连、不可分割的单位工程不得分割标段。

  5.2.6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标段或工期限制排斥投标人或者潜在投标人。

  5.2.7招标文件应当明确规定评标时除价格以外的所有评标因素,以及如何将这些因素量化或者据以进行评估。

  5.2.8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除现金外,可以是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投标保证金一般不超过投标总价的百分之二,但最高不得超过八十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超出投标有效期三十天。

  5.2.9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少于二十日。

  5.3资格预审,确定投标人:

  5.3.1资格预审应主要审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是否符合下列条件:

  具备招标人提出的资质等级要求;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的工程,历史上没有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5.3.2资格预审工作可委托招投标办公室进行,招标人可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中选择二名作为推荐单位,然后由招投标办公室召集其余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抽签,中签人不超过四名。以上至多六名确定为投标人。推荐单位并不享有优先中标的权利。

  5.4发售招标书

  按照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发售招标书。对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和资料押金应出具正规的收据。

  5.5踏勘和答疑:

  招标人在发售招标书后的约定时间统一组织现场踏勘,统一介绍现场及周边情况。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和现场踏勘中提出的疑问,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或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方式解答,但需同时将解答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解答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6组建评标委员会:

  评委会通常由七人组成,其中二名可由招标人指定,然后由招投标办公室从政府指定的相关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十名作为备选名单,由招标人从备选名单中选取五名作为正式评委。在评标日的前三天由招投标办公室负责通知落实,评委因故事先申明不能到会的,从备选名单中补足。

  5.7开标

  5.7.1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确定的地点。

  5.7.2开标会议由招标人主持,招投标办公室派员全过程监督。

  5.7.3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7.4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

  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

  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5.7.5招标人应当众宣布和宣读:

 

 宣布有效投标人名单;

  有标底的招标项目,宣布标底;

  宣读各有效投标书中的商务标主要数据;

  所有宣读和宣布的事项均应记录在会议室的公示板上。

  5.8评标

  5.8.1评标会议应紧接着开标之后举行。会议地点由招标人安排落实,并保证不受干扰。会议只容许已被指定的评委出席,招投标办公室可以派员列席,会议由全体评委推举的组长主持。各评委按照评分标准独立评分,由组长按权重统计各投标书的得分,并按从高到低的得分排列名次。如果招标人没有授权评委会直接确定中标人。那么前三名即作为评委会向招标人依次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5.8.2评委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委会全体成员签字。

  5.9定标

  5.9.1评标委员会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后,招标人一般应当在十五日内确定中标人。

  5.9.2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上述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5.9.3中标通知书由招标人发出。

  5.10退标

  5.10.1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期发出未中标通知书。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应当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在规定期限内交回完整图纸资料的,其押金应全额退还。

  5.10.2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单位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5.11报告

  5.11.1招标人自发出中标书起十五日内,向招投标办公室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5.11.2报告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招标范围;

  招标方式和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技术条款、评标标准和方法、合同主要条款等内容;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报告;

  中标结果。

  5.12签订合同: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6.招标人必须遵守的纪律:

  6.1下述事项属于严重违纪,其中如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招标文件,并将投标情况告知其他投标人,或者协助投标人撤换投标文件,更改报价;

  招标人向投标人泄露标底;

  招标人与投标人商定,投标时压低或抬高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人或招标人额外补偿;

  招标人预先内定中标人。

篇5:二建考试机电工程高频考点:施工招标条件程序

  
  二建考试机电工程高频考点:施工招标条件与程序
  三、招标过程与程序
  2.招标程序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补遗、澄清及对投标人答疑时提出涉及招标内容变化的,应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废标及其确认
  了解废标的情形。
  【20**二级真题】投标人的下列情况,不应作为废标处理的是()。
  A.资产负债率大于招标要求
  B.投标报价低于其个别成本
  C.投标安全文明施工费低于招标要求
  D.投标工期短于招标要求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机电工程招标的主要要求。下列情况应当作为废标处理:(1)弄虚作假,串通投标及行贿等违法行为;(2)报价低于其个别成本价;(3)投标人不具备资格条件或者投标文件不符合形势要求,如签字.盖章.标书密封等;(4)未能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书;(5)投标联合体未能提交共同投标协议等。参见教材P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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