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蓄电站C3标项目部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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蓄电站C3标项目部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绩蓄电站C3标项目部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1总则

  为了加强和规范我项目部在环保设施运营管理中,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工作的管理,预防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提高本项目处置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失,维护本项目及公司的稳定,保护环境,促进公司、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预案。

2使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应对本项目在施工管理中发生废水、固废处理系统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化学品废弃污染事件以及各类事件应急措施。当事故超出我项目部可控制能力以外时,要立即通知相关部门,由政府相关部门领导我项目部进行处理。

3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体系由应急领导机构、综合协调机构、专家机构和应急救援队伍组成。

  3.1领导机构

  3.2各成员职责

  应急指挥中心负责统一协调突发环境污染的应对工作,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突发环境污染应对工作,必要时应与业主,当地政府沟通合作,寻求最适处理方法。

  遇到重大和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时要马上联系当地省或市环保局,由该部门负责指导、协调、组织。

  3.3综合协调机构

  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突发环境污染应急管理的综合协调机构。负责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

  3.4专家咨询机构

  环境应急指挥中心设立突发环境事件专家咨询机构为突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专家组,聘请有多年环保经验及相关科研单位人员组成。

  主要工作为:为环境应急指挥中心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做好参谋,并参与和指导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3.5应急救援队伍

  应急救援队伍由安全环保部组织成立,其主要职能:

  (1)负责定期宣传、培训与演练环境应急领导机构及相关部门应加强安全环保部宣传教育工作。

  (2)定期组织不同类型的环境应急实战演练,提高防范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技能,增强实战能力。

  (3)善后处置在处理好污染、维修好设备后,组织有关专家对污染范围进行科学评估、分析最可能原因。针对于此对设备进行加装或改造避免下次有类似事件发生。

4预防和预警

  4.1信息处理

  环境应急领导小组的有关成员,要针对各种可能会在项目内发生的环境污染突发事件作出完善的预测预警机制,要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

  4.2预防工作

  (1)掌握项目内危险污染源的种类、危害及地区分布情况。了解国内外由于该污染而引发的事件以及对应方法和现今对该污染的处理技术信息、进展情况和形势动态。

  (2)开展突发环境事件的假设、分析和风险评估工作,完善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4.3预警及措施

  按照突发事件严重性、紧急程度和可能涉及的范围,将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分为四级,预警级别由低到高,颜色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红色。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预警颜色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的发布由应急领导小组委任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负责。收集到的有关信息证明突发环境事件即将发生或者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按照相关应急预案执行。

  进入预警状态后应急领导小组,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采取措施处理事故

  (2)发布预警公告,通知各相关部门。

  (3)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

  (4)指令各环境应急救援队伍进入应急状态,立即开展应急监测,随时掌握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5)针对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

  (6)调集环境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确保应急保障工作。

5应急响应

  按突发环境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响应分为特别重大(I级响应)、重大(II级响应)、较大(III级响应)、一般(IV响应)四级。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时,应及时请求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

  5.1信息报送与处理

  (1)突发环境事件报告时限和程序

  突发环境污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发现废水、危险固废处理等的突发环突发环境环境污染事件后,应在1小时内向环境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同时向安全环保部报告,并立即组织进行现场调查。紧急情况下,可以越级。

  (2)突发环境事件报告方式与内容

  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初报从发现事件起1小时内上报;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随时上报;处理结果报告在事件处理完毕后立即上报。

  5.2指挥和协调机制

  (1)指挥和协调机制

  环境应急指挥中心成立环境应急指挥部,负责指导、协调突发环境危险废弃物、危险化学品的泄漏、废水的应对工作。

  环境应急指挥部根据突发废水、固废等环境事件的情况通知有关部门及其应急机构、后援队伍和事件所在地生产部门调查出污染源、污染种类、物质。各部门接到事件信息通报后,应立即派出有关人员和队伍赶赴事发现场,在现场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下,按照各自的预案和处置规程,相互协同,密切配合,共同实施环境应急和紧急处置行动。

  发生环境事件的部门要及时、主动向环境应急指挥部提供应急救援有关的基础资料,环保、交通、水利等有有关部门提供事件发生前的有关监管检查资料,供环境应急指挥部研究救援和处置方案时参考。

  (2)指挥协调主要内容

  ①提出现场应急行动原则要求

  ②派出有关专家和人员参与现场应急指挥部的应急指挥工作

  ③协调各部门力量实施应急支援行动

  ④协调受威胁的周边地区危险源的监控工作、

  ⑤协调建立现场警戒区和交通管制区域,确定重点防护区域

  5.3废水、处理设备故障

  污染事故设备故障导致的废水处理系统不能正常运行,要采取应急措施

  ⑴废水设备处理应急措施

  ①处理设施因设备故障等原因,而导致废水处理系统不能正常运行,操作人员应及时报告维修部门进行抢修,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②废水处理设施出现故障时,尽量减少污染的排放,使废水排放量减小,同时采取人工的方法进行处理。

  ③出现超量排放时,应加大提升泵的流量,同时加大曝气量,尽量使污染减少到最小。

  ④出现故障时,公司应及时向主管的环境部门汇报。

  ⑤操作人员应每天对设施进行检查,对出现异常现象或隐患,应及时解决或重点监视。

  5.4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现场处置人员应根据不同类型环境事件的特点,配备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人员出入事发现场程序。

  (1)应急终止的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满足应急终止条件:

  ①事件现场得到控制,事件条件已经消除;

  ②污染源的泄漏或释放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

  ③事件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

  (2)应急终止的程序

  ①现场救援指挥部确认终止时机,或事件责任项目部向现场救援指挥部提出申请;

  ②经过专家讨论,取得一致意见,经现场救援指挥部批准;

  ③现场救援指挥部向所属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下达应急终止命令;

  (3)应急终止后的行动

  ①环境应急指挥部指导专家部门及突发环境事件单位查找事件原因,防止类似问题的重复出现。

  ②环境主管部门负责起草特别重大、重大环境事件总结报告,于应急终止后上报。

  ③由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会同相关部门领导人进行商讨,做出应急过程评价及应急预案。

6应急保障

  6.1资金保障

  环境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需要,提出项目支出预算报财务部审批后执行。

  6.2装备保障

  应急领导机构及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积极发挥现有检验、鉴定、监测力量的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和职责要求,加强危险化学品检验、鉴定和监测设备建设。

  6.3通信保障

  环境应急领导机构及相关部门要建立和完善环境安全应急指挥系统。配置必要的有线、无线通信器材,确保本预案启动时环境应急指挥部和有关部门及现场各人员之间的联络畅通。

  6.4人力资源保障

  环境应急领导机构及相关部门要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队伍,项目部与上级环保政府部门组成的环境应急网络。保证在突发事件发生后,能迅速参与并完成抢救、排险、消毒、监测等现场处置工作。

7附则

  7.1预案管理与更新

  随着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或者应急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和出现新的情况,应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7.2奖励

  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7.3责任追究

  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对有关责任部门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对其甚至其部门给予行政处分;其中,对其他人员的生命构成危害的保留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权利。

  (1)不认真履行环保法律、法规,引起突发环境事件的;

  (2)不按照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拒绝承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准备义务的;

  (3)不按规定报告、通报突发环境事件真实情况的;

  (4)拒不执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事件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5)盗窃、贪污、挪用环境事件应急工作资金、装备和物资的;

  (6)有其他对环境事件应急工作造成危害行为的。

  7.4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7.5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本项目部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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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山东省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山东省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总则

  1.1目的

  为及时有效地控制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危害,最大限度地减轻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保障农业生态、生产安全和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根据农业部《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结合山东实际,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山东省农业环境保护条例》、农业部《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1.3工作原则

  1.3.1统一管理,分工协作

  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实施,保证对突发事件的有效控制和快速处理。

  1.3.2分级管理,属地负责

  根据突发事件发生区域和危害程度,按照分级管理、属地负责的原则,实行四级预警和应急处理。

  1.3.3整合资源,信息共享

  整合现有人员、资金、设备、物资、信息等资源,加强信息交流与沟通,实现资源共享。

  1.3.4快速反应,科学应对

  建立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快速预警和及时处理机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善后等应急措施紧密衔接,高效、快捷、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1.3.5加强宣传,公众参与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环境意识,鼓励公众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加强防范。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处置发生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属于农业生产本身因不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农膜及植物生长调节剂等造成的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

  1.5突发事件分级

  按照发生的范围、危害和损失的程度,分四个等级。

  1.5.1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Ⅰ级:

  (1)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

  (2)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的。

  (3)造成5000亩以上农田污染的。

  (4)造成社会影响特别严重的。

  (5)造成跨省污染的。

  1.5.2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Ⅱ级:

  (1)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

  (2)造成30人以下10人以上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的。

  (3)造成1000亩以上5000亩以下农田污染的。

  (4)造成社会影响严重的。

  (5)造成跨市污染的。

  1.5.3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Ⅲ级:

  (1)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

  (2)造成1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的。

  (3)造成500亩以上1000亩以下农田污染的。

  (4)造成社会影响比较严重的。

  (5)造成跨县(市、区)污染的。

  1.5.4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Ⅳ级:

  (1)因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

  (2)造成5人以上10人以下中毒的。

  (3)造成100亩以上500亩以下农田污染的。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2.1决策领导机构

  省农业厅成立省级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厅长任总指挥,分管厅长任副总指挥。成员由厅办公室、人事处、财务处、科技处、生态农业处、农技总站、土肥总站、植保总站、农业环保总站、种子总站等有关处室(站)主要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有关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行动方案及其有关规定,决定启动、变更、结束应急预案,协调有关部门及地方政府之间的联系和行动,及时向省政府和农业部报告,落实省政府和农业部下达的指令。

  2.2日常管理机构

  省农业厅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挂靠省农业环境保护总站,由厅办公室、人事处、财务处、科技处、生态农业处、农技总站、土肥总站、植保总站、农业环保总站、种子总站等单位派员组成,省农业环境保护总站站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沟通、组织协调、事故鉴定、业务指导、监督检查、信息收集等;拟订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预警与处理的有关文件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宣传、培训、演练;完成厅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日常工作。

  厅办公室负责公文办理、信息汇总、调查研究、信访接待、处室协调等工作。

  厅财务处负责确保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处置所需的装备、器材等物资、经费等的保证供应。

  厅科技处负责开展科技救助、污染修复等科技支持、培训、指导等工作。

  厅生态农业处负责调度核实农业环境污染危害和损失情况。

  省农技总站、土肥总站、植保总站、种子总站协助开展损失鉴定、灾后恢复重建等工作。

  省农业环保总站负责拟订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预警与处理的有关文件并组织实施,进行业务指导、监督检查、信息收集,组织开展宣传、培训、演练,在突发事件发生后进行现场监测、现场处理,完成厅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日常工作。

  2.3参与和协助部门职责

  当发生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超出省农业行政部门的有效处理能力,省农业厅应急指挥部应向省政府报告,报请启动《山东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协调财政、公安、武警、司法、卫生、民航、铁路、交通、民政、新闻宣传、气象等部门做好应急处理工作。

  2.4技术咨询机构

  由农业部农业环境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济南)、山东农业大学、青岛农业大学、山东省农科院等单位的相关领域专家组成技术咨询委员会,作为山东省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预警与应急处理工作的技术咨询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对突发事件预警等级进行评估;提出启动、变更和结束应急预案建议;负责突发事件处理的技术指导;对突发事件的预警体系和应急机制建设提供技术咨询。

  2.5地方各级应急机构

  2.5.1地方各级应急指挥部

  各市、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成立相应的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当地有关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决策领导工作。

  2.5.2地方各级技术咨询委员会

  各市、县(市、区)应建立相应的技术咨询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技术咨询。

3.预防和预警机制

  3.1信息收集

  在省农业厅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下,建立环境保护、安全监管部门等相关行业以及农业行业内信息收集和交换机制,重点收集农用水域、农用土壤、农区大气以及农业生产投入品等相关信息,为突发事件预警预报提供必要的信息资源。

  3.2监测报告

  加强已有的农业环境监测体系的设备、能力和信息系统建设,严格执行例行监测和污染事故报告制度,明确报告责任人,填写《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报告表》,在接到农业环境突发污染事件后,在2小时内逐级报送上一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遇特殊情况可直接报告。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依靠现有监测网络,开展例行监测,建立和完善预防预警信息数据库,定期汇总、分析、评估监测信息。加强对农业环境重点污染区的定点跟踪监测,掌握污染变化动态。对突发事件的发生进行预测,提出有效应对措施,及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

  3.3预警预报

  各级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技术咨询委员会对预警监测报告做出分析判定后,报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变更或结束应急响应。

  3.4信息发布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省农业厅经省人民政府授权后,及时将有关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危害、损失、控制等情况,通过新闻媒体统一向社会和公众发布。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

  3.5宣传与演练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深入宣传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有关规章制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介进行农业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加强预防知识普及教育,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动员全社会参与农业环境保护。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应急预案定期组织不同类型的模拟实战演练,提高防范与处理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的技能,增强实战能力。

4.应急响应

  4.1Ⅰ级响应

  Ⅰ级为特大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Ⅰ级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报告后,立即报告省应急指挥部,报告中应包括以下内容: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原因以及已造成的污染或破坏范围;污染源的种类、数量、性质;事件危害程度、发展趋势、可控性及已采取的措施。

  省应急指挥部组织技术咨询委员会根据上报的信息进行评估分析,并做出突发事件Ⅰ级预警建议后,向省政府和农业部报告。省应急指挥部和突发事件所在市、县(市、区)

  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按照农业部的统一部署,做好突发事件处理工作。

  4.2Ⅱ级响应

  Ⅱ级为重大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由省农业厅启动相应应急预案。省应急指挥部组织技术咨询委员会根据上报信息进行分析评估,并做出突发事件Ⅱ级预警后,报省政府,同日报农业部备案,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组织工作组和省技术咨询委员会的专家赶赴现场调查。突发事件所在市和县(市、区)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3Ⅲ级响应

  Ⅲ级为较大环境污染事故,由市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市应急指挥部组织技术咨询委员会根据上报信息进行分析评估,并做出突发事件Ⅲ级预警后,报市政府,同时报省级应急指挥部备案,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理工作。省应急指挥部视情况决定进行支援。

  4.4Ⅳ级响应

  Ⅳ级为一般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由县(市、区)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县(市、区)应急指挥部组织技术咨询委员会根据上报信息进行分析评估,并做出突发事件Ⅳ级预警后,报县(市、区)政府,同时报市级应急指挥部备案,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理工作。市应急指挥部视情况决定进行支援。

  4.5应急措施

  4.5.1现场救助

  根据污染情况,立即报告当地政府,采取必要措施排险、减害,实施现场救助。对发生有毒物质污染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要积极做好防范工作,必要时组织群众疏散或撤离。在污染区周边适当距离设置警示标志,必要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发布有关警示通告。

  4.5.2应急监测

  立即组织农业环境监测人员携带仪器设备赴现场监测,尽快查明污染物质、污染来源及其危害。

  4.5.3控制污染物蔓延

  对污染物质可能扩散或者传播的途径进行分析、调查和勘查,采取必要措施,堵截扩散途径,对农业投入品等可疑污染源妥善保存处置,对受污染的农用水域禁止使用,对受污染的农区划定禁止生产区,对受到污染的农畜水产品进行截留、追回并妥善处置,防止污染扩散和蔓延。

  4.5.4调查评估

  对污染事件发生原因、危害程度展开全面调查,对污染事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综合评估。

  4.5.5结束响应

  在污染险情或危害排除后,对应四级响应级别,分别由国家、省、市、县技术咨询委员会提出报告,农业部、省、市、县应急指挥部决定,结束本次应急响应,发布警示通告的,由发布警示通告的人民政府解除警示。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5.1.1人员安置

  遭受污染伤害的群众应由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妥善安置,伤害较重群众要及时送往医院进行治疗抢救。大气污染毒害区域的群众要转移到安全地带。对饮用水源被污染地区的群众,要及时供应清洁安全的饮用水和食品。

  5.1.2经济赔(补)偿

  对能够分清污染责任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由污染事故肇事方负责赔偿损失;对不可抗拒原因引起的突发事件,由当地政府和社会各界按政策规定实施救济和救助。

  5.1.3灾后重建

  对由于污染突发事件造成农业减产、绝收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制定计划,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和生产自救,弥补灾害损失。

  5.1.4污染整治

  查明造成污染事件的原因及污染物质后,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有关专家会同当地政府制定污染整治方案,对污染水体、土壤采用物理、化学、生物等方法进行治理与修复,使受污染的水体、土壤尽快恢复原有功能。

  5.2灾后援助

  污染损害严重地区的地方政府应组织社会救助,由当地民政部门统一负责接收来自国内外救助机构、企业和个人的捐助资金、物资,统一登记管理,及时发放给受害群众,严禁将救助资金和物资挪作他用。

  法律援助组织为受害地区人员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维护受害群众的合法权益。

  5.3突发事件调查报告

  农业环境突发事件发生后,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取证。处理完毕后向上一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交调查报告。

6保障措施

  6.1物质保障

  省农业厅研究建立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物资储备制度。重点储备农业环境污染防护用品、化学药品、净化设备、检测试剂、监测仪器等。必要时,由省急指挥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及有关市政府进行救援物资的调用。

  6.2资金保障

  处置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所需经费,按财政部《突发事件财政应急保障预案》和省财政厅有关规定执行。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因素所致污染损害的,由突发事件所在地人民政府按政策规定补偿、救济资金。

  6.3技术保障

  整合现有资源,建立健全省、市、县级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污染检测体系,分级负责本区域的污染检测、污染物诊断、技术鉴定等,指导有关单位治理突发事件的污染和生态功能的恢复,帮助制订预防、监控、治理突发事件污染的配套技术规程。农业环境污染检测实验室必须通过计量认证和农产品检测机构的考核认定。

  6.4人员保障

  各级人民政府要保证防范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机构和人员的相对稳定,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相关知识和处理应急工作的能力。发生突发事件时,相关人员应服从本地应急指挥部的统一调配。公安机关、武警部队应依法予以协助。

7附则

  7.1预案管理

  根据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省农业厅负责《山东省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修订、完善、备案和管理工作。原则上每3年更新一次。

  7.2奖励与责任追究

  突发事件所在地政府对处理突发事件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不按本预案履行职责、义务的单位和个人,造成不良影响的,依法追究责任。

  7.3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山东省农业厅制定,并负责解释。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应参照本预案,制定相应预案。

  7.4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8附录

  8.1信息呈报格式

  突发事件名称:

  ______事件

  发生时间:*年*月*日

  发生地点:______市______县(市)

  情况描述:*年*月*日,在______市______县(市、区)发生______突发事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______万元;或造成______人死亡或______人中毒;或造成______亩农田污染;或因环境污染引起______人*,使当地经济、社会的正常活动受到特别严重影响。

  报告单位:

  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报告时间:*年*月*日

  8.2信息发布格式

  关于______事件的公告*年*月*日,______市______县(市、区)发生______事件,对当地农业生产和社会经济造成严重影响。

  特此公告

  山东省农业厅*年*月*日

篇3:暴雨灾害引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暴雨灾害引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为了防止在暴雨状态下造成污油井冒井、恒润公司各装置被水淹没引发生产事故及环境污染事故,特制定本预案。

  1.日常各单位要保证各区域内污油井及明水沟畅通,卸油池、隔油池、污油井、污泥池等设施完好,需要加高、加固的一定要及时处理维修。出现问题要落实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有记录。以上各种液位在平时就要尽量降低,出现冒油时要有各种措施。

  2.在暴雨状态下,第二供排水车间应随时监控雨水池液位并及时启泵外送,防止雨水积存。当来水量过大,有难以送及的趋势时,操作人员应立即通知生产调度部。

  3.在雨季即将到来时,两个污水场在平时就应保证油泥浮渣池、活性污泥池等的低液位,保证各机泵等完好备用;资产管理部要准备好一定数量的砂石等应急物质,充分做到防患于未然。

  4.两个污水场在大雨或暴雨状态下,应加大处理能力,保持污水系统低液位,防止各装置污水井冒井。第二污水处理场同时应多加注意恒润公司污水集合井的液位并及时启泵向第二污水处理场送水,保证恒润公司污水井不冒井。同时两个污水场在暴雨状态下应随时监控本装置的油泥浮渣池、活性污泥池、污水井等设施的液位高度,当有溢出的可能时,也应及时通知生产调度部。

  5.调度接到报警后应迅速通知有关部门、车间,下达按应急处理预案处置的指令,同时发出警报,通知领导小组指挥成员及消防队和各专业应急队伍迅速赶往现场。

  6.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成员到达事故现场后,要马上了解各公司情况,根据水情及时下达应急指令,协调各应急分队及各部室人员展开应急行动。

  7.侦毒洗消及减污分队到达事故现场后,应立即了解各重点防控区域的情况,拿出防控措施报领导小组批准执行,同时带领本队成员展开应急工作。

  8.重点防控区域及防控措施

  a.第四循环水场北的雨水池:该处在暴雨状态下极易出现外送不及的状况,造成恒润公司被淹没。防控措施有:

  充分发挥外送水泵的作用,在保证泵安全的前提下以最大流量向外送水。

  调集临时水泵协助向外抽水。

  b.第一污水处理场油泥浮渣池及活性污泥池:该处在暴雨状态下极易满池造成浮渣及活性污泥外溢,进而对其它部位造成污染。防控措施有:

  暴雨情况下及时调集车辆将池中浮渣及污泥拉走。

  浮渣泵及污泥泵要始终保持良好备用。

  在其四周筑起围堰,防止外溢。

  c.恒润公司污水集水池(由第二供排水车间管理):该处一旦满池,将造成整个恒润公司污油井冒井,防控措施有:

  以最大能力向外送雨水。

  必要时调集水泵向第二污水场送污水。

  d.恒润西侧道路:该处在暴雨状态下路西总排明沟易满沟外溢,向东跨路流入恒润公司地界,造成恒润公司被淹没。防控措施有:

  在道路东侧筑起围堰,防止水向东流入恒润公司。

  e.两个污水处理场前提升液位:该处液位的高低决定着各生产装置污水井液位的高低及是否冒井。防控措施有:

  将污水处理场能力提到最大。

  必要时调集临时水泵向隔油池送水(在后路能够处理完的情况下)。

篇4:防止暴雨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预案

  防止暴雨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预案

  为了防止在暴雨状态下造成污油井冒井、恒润公司各装置被水淹没引发生产事故及环境污染事故,特制定本预案。

  1.在暴雨状态下,第二供排水车间应随时监控雨水池液位并及时启泵外送,防止雨水积存。当来水量过大,有难以送及的趋势时,操作人员应立即通知生产调度部。

  2.在雨季即将到来时,两个污水场在平时就应保证油泥浮渣池、活性污泥池等的低液位,保证各机泵等完好备用;各公司负责本公司责任范围内明水沟、污水井的畅通;资产管理部要准备好一定数量的砂石等应急物质,充分做到防患于未然。

  3.两个污水场在大雨或暴雨状态下,应加大处理能力,保持污水系统低液位,防止各装置污水井冒井。第二污水处理场同时应多加注意恒润公司污水集合井的液位并及时启泵向第二污水处理场送水,保证恒润公司污水井不冒井。同时两个污水场在暴雨状态下应随时监控本装置的油泥浮渣池、活性污泥池、污水井等设施的液位高度,当有溢出的可能时,也应及时通知生产调度部。

  4.调度接到报警后应迅速通知有关部门、车间,下达按应急处理预案处置的指令,同时发出警报,通知领导小组指挥成员及消防队和各专业应急队伍迅速赶往现场。

  5.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成员到达事故现场后,要马上了解各公司情况,根据水情及时下达应急指令,协调各应急分队及各部室人员展开应急行动。

  6.侦毒洗消及减污分队到达事故现场后,应立即了解各重点防控区域的情况,拿出防控措施报领导小组批准执行,同时带领本队成员展开应急工作。

  7.重点防控区域及防控措施

  a.第四循环水场北的雨水池:该处在暴雨状态下极易出现外送不及的状况,造成恒润公司被淹没。防控措施有:

  充分发挥外送水泵的作用,在保证泵安全的前提下以最大流量向外送水。

  调集水泵协助向外抽水。

  b.第一污水处理场油泥浮渣池及活性污泥池:该处在暴雨状态下极易满池造成浮渣及活性污泥外溢,进而对其它部位造成污染。防控措施有:

  调集车辆将池中浮渣及污泥拉走。

  在其四周筑起围堰,防止外溢。

  c.恒润公司污水集水池(由第二供排水车间管理):该处一旦满池,将造成整个恒润公司污油井冒井,防控措施有:

  以最大能力向外送雨水。

  必要时调集水泵向第二污水场送污水。

  d.恒润西侧道路:该处在暴雨状态下路西总排明沟易满沟外溢,向东跨路流入恒润公司地界,造成恒润公司被淹没。防控措施有:

  在道路东侧筑起围堰,防止水向东流入恒润公司。

  e.两个污水处理场前提升液位:该处液位的高低决定着各生产装置污水井液位的高低及是否冒井。防控措施有:

  将污水处理场能力提到最大。

  必要时调集水泵向隔油池送水(在后路能够处理完的情况下)。

篇5:X高速公路施工项目部环境污染应急预案

  zz高速公路施工项目部环境污染应急预案

  施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环境污染是多方面的,就是标段的实际情况,可能造成环境污染事件的主要是由于火灾、爆炸而引起对大气环境造成的污染、以及桩基施工中因使用泥浆及隧道洞内排水造成河道、沟渠、农田、鱼塘等的污染。为降低和杜绝可能引起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以及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后的及时处理,减少损失,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及责权

  本项目部成立应急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任组长,项目副经理任副组长,组员由工程部、卫生所、办公室、各工区施工队队长等人组成。

  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全面领导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的工作,统一指挥事故应急工作,并对人力、物力、财力进行调配;

  副组长:总体协调各部门在事故应急中的分工协作和响应组长的统一指挥调度;

  组员:服从组长、副组长及其委托人的指挥,负责人员、重要物资的疏散和救护以及报警求救工作。

  二、环境污染的防治

  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从施工工艺着手,降低或减少污染的产生,加强对“三废”的综合利用,提高“三废”的回收利用率。杜绝一切污染事故。

  1、振动及噪声的防治:消除生产过程中的振动源和噪声源,控制振动和噪声的传播

  (1)合理分布动力机械的工作场所,尽量避免同处运行较多的动力机械设备。

  (2)对空压机、发电机等噪声超标的机械设备,采用装消音器降低噪音。

  (3)对于行驶的机动车辆,现场只许按低音喇叭,场外行驶严禁鸣笛。

  (4)合理安排爆破时间及噪声较大的机械作业时间,距居民较近地段,控制噪声,噪声较大的操作避免夜间施工。爆破在白天进行,并设好房户。

  (5)当施工队伍驻地距居民较近地段时,避免生活噪声对附近居民的影响。

  2、粉尘的防治

  (1)在施工过程中,采用湿式作业,以减少粉尘的产生。

  (2)运输可能产生粉尘的车辆配备挡板及棚布,防止粉尘飞落。

  (3)及时清扫、冲洗作业场地及运输车辆,保证场地及车辆的清洁。

  (4)严禁在场地内燃烧各种垃圾及废弃物。

  3、废水、废气的防治

  (1)新增的生产和生活锅炉选择燃烧效率高、高性能的锅炉,并配备脱硫和除尘设备,既有锅炉考虑“以新带老”的设计原则,以减少废气的排放。

  (2)购置各类机械设备其污染物排放必须是达到国家排放标准的、较为先进的环保型产品,使之在施工生产中达到“零”排放,或经过处理后污染物排放达到GB16297-1996标准。

  (3)机械设备运转过程中的废油水进行油水分离,废油经再生后重复利用。

  (4)修建沉淀池处理废水(包括生活污水),经过滤沉淀池处理后可用作冲洗厕所或排入沟谷。

  (5)载装易污染物的车辆,在运输完毕后,不得在水体直接冲洗。冲洗后的废水必须经过妥善处理,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后方准排放。

  (6)加强安全生产和火工品的管理,最大限度的防治施工现场火灾、爆炸的发生,以避免由此造成的环境污染。

  4、对固体废弃物要进行分类管理,合理存放,提高回收利用率。废(浆)渣按设计要求弃到在指定地点修建的渣场,及时清运处理生活垃圾。不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在自然环境不能降解的制品。在使用核子精密仪等含有辐射的仪器时,合理存放,避免丢失,以防由此造成的环境污染。

  5、运输容易对环境造成影响的产品或原料时,必须防止散漏溢流,搞好安全防护。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运输途中一旦发生意外,造成易污染物泄漏、散失、溢出或发生化学反应,对环境形成影响时,由运输和押运人员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造成更大的环境污染。

  三、事故现场应急处理

  1、发生火灾、爆炸事件而引起污染的应急处理(见火灾、爆炸应急预案);

  2、发生水污染事件的应急预案:

  (1)迅速堵截污水,以免流入河道、沟渠、农田和鱼塘等,阻止污染继续蔓延。

  (2)查找污染源源头,若由于沉淀池渗漏造成的污染,迅速新建沉淀和隔油池,把污水引入新池中经沉淀和各有处理后排入河道、沟渠。

  (3)禁止向污水引水沟渠倾倒弃土、渣和生活垃圾或其他废弃物。及时清理和疏通引水沟渠。

  (4)污染事件发生后应急领导小组要对事件发生现场进行调查分析,查明原因并提出整改意见和时间,报上级主管部门及当地环境保护部门备案并接受调查。

  四、应急小组成员

  组长:z联系电话:1**

  副组长:z**

  z**

  z**

  z1**

  组员:zz

  五、急救电话

  急救:120值班电话:***

  编制:

  审核:

  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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