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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在校园内养狗遛狗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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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在校园内养狗遛狗的通告

  禁止在校园内养狗遛狗的通告

广大师生及居民朋友们:

  近期,学校接到多起校园内宠物狗、流浪狗扰人的投诉,安保人员平日在校内巡逻时也时常发现有学生养犬、遛狗等问题。根据《长沙市限制养犬规定》、《z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管理规定》,为维护校园良好秩序,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安全,预防、控制疾病传播,现就在校园内(包括学生宿舍区)禁止养犬、遛狗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校园内为犬类禁养禁放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养狗、遛狗(包括宠物犬、烈性犬),严禁携带各类犬只进入校园,养狗者必须在6月1日前自行将狗处理。

  2、对在校园内饲养犬只、遛狗不听劝阻的师生及家属,保卫处将对犬只进行处理,并将此项工作纳入所属部门及各二级学院的期末综治考核。

  3、师生发现校内有养犬、遛狗及无主狗出入等现象,请及时与校园保卫处联系。(82082114)6月1日后保卫处将会同干杉乡综治办,对校内流窜的犬只进行处理。

  希望广大师生员工及居民给予积极配合,杜绝校内养狗、遛狗现象和宠物伤人事件的发生,共创安全、文明、和谐校园。

  z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安全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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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师范学院禁止学生在校携带和使用手机的规定

  师范学院禁止学生在校携带和使用手机的规定

  手机作为一种现代化的通讯工具,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多方便,部分家长出于与学生联系方便的考虑,给学生配备了手机。但是,在近几年的学校管理实践中,我们发现由于学生自我控制和约束能力较差,在校携带手机已严重妨碍到学生的正常学习和生活,影响了学校的教学秩序,且在管理上存在着较大的安全隐患。

  一、校园内携带和使用手机的负面影响与危害

  1、不少同学不分场合使用手机聊天、发短信、玩游戏,甚至在上课、上自习时玩手机,严重分散了学习注意力,影响正常的上课秩序。

  2、晚上就寝时间在宿舍内使用手机上网聊天、发短信,影响自己和其他同学正常就寝休息。

  3、手机信息中有许多虚假诈骗信息及不健康的信息,正处在发育期的未成年学生很容易被诱惑、受蒙骗;手机游戏、手机上网也很容易使学生痴迷、上瘾,严重者甚至导致心理问题。

  4、在学生的违纪违法事件中,几乎大多都与手机有一定关联。利用手机进行考试作弊的;发布传播信息造谣诽谤他人的;使用智能手机登陆色情网页、看暴力片的;通过手机跟社会一些闲杂人员保持联系,一遇到矛盾和纷争,不是找老师去协调,而是用手机直接联系校外青年来解决。一场后果严重的冲突有可能由此而产生。

  5、手机容易成为同学之间攀比的对象,不仅不利于学生的健康成长,而且高额的手机费用和话费支出增加了父母的经济负担。

  6、手机辐射危害青少年身体健康,青少年的免疫系统比成人脆弱,更容

  易受辐射影响。手机辐射会对学生脑部神经造成严重损害,轻者引起头痛、记忆力减退和睡眠失调,重者导致神经官能症。

  7.每个学生都带手机,在电池充电方面也存在着很大的管理麻烦和安全隐患。另外,近年来因走路玩手机而导致的伤亡事故也屡见不鲜。

  8.手机属常用、贵重物品,容易遗失,随身携带对跑操、上体育课等室外活动都有妨碍。而一旦丢失,除了造成个人经济损失,还容易引发同学之间的猜疑与矛盾。

  二、禁止学生在校园内携带和使用手机的几项规定

  鉴于上述种种不良影响和弊端,经学校研究做出以下规定:

  1、禁止学生在校园内携带和使用手机。一经发现,将手机予以扣留,由班主任或教学部登记保管,放假(寒暑假)后通知家长来校领取。

  2、禁止学生携带电脑、“手掌电子书”(掌中宝)来校。一经发现,予以没收,并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3、正确使用电子词典、MP3、MP4等电子产品。不许利用这些产品等玩游戏,看网络小说等违规内容,否则,等同违规使用手机处理。

  4、考虑到学生与家长联系的需要,学校为每个班级配备两部小灵通电话,各宿舍楼值班室设值班电话(仅限各楼层值班干部或班长、书记),若家长有事找自己的子女,可拨打班级小灵通电话,也可以给班主任打电话联系。

  总之,倡导节俭,反对奢侈,从严治校,一切以学生的健康成长为出发点,一直是我们的育人和管理理念,请每位同学和家长务必理解学校的良苦用心,积极支持、响应和配合!

篇3:校园内禁止携带和饲养宠物的通知

  校园内禁止携带和饲养宠物的通知

  各学院(部),各部门:

  为维护校园良好的工作、学习环境,防范因宠物伤人和各类疾病的传播,依据《杭州市限制养犬规定》第十一条第四款和《临安市限制养犬暂行规定》二十六条第三款,结合学校实际,对师生和外来人员在校园内携带和饲养各类宠物(猫、狗等动物)作如下规定:

  一、禁止师生和外来人员携带宠物进校。

  二、凡发现个人在校内私藏、饲养宠物的,将督促其所在学院或部门限期整改。

  三、对在校园内出现的猫、狗及其他大中型宠物,将采取措施,实施抓捕。

  四、在校师生如有发现校内放狗、遛狗等现象,请及时举报,电话:z。

  希望各学院(部)、部门高度重视,广大师生员工及其家属积极配合,杜绝宠物伤人事件发生,确保校园和谐、安全和稳定。

  保卫处

篇4:实中禁止教师滥订资料、违规补课承诺书

  安陆实中禁止教师滥订资料、违规补课承诺书

  为切实加强学校师德师风建设,进一步明确每位教师对师德师风建设应负的责任,努力提高我校师德师风建设的整体水平,特要求全校教师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

  本人作为实验初中教师,绝不参与滥订资料、违规补课的行为,如有违反,按《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处理。

  学校: 承诺人:签字

篇5:中学禁止有偿家教公开承诺书

  车下中学禁止有偿家教公开承诺书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连云港市教育局关于治理中小学教师有偿家教的若干规定》(连教[20**]6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加强我校教育行风建设,提高我校教师队伍职业道德水平,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特向社会作出如下公开承诺。

  一、学校和任何教师都不得向从事有偿家教的个人或组织提供场地、教学设施等。

  二、禁止在职教师在家中或在校外租用场地从事有偿家教。

  三、禁止教师动员、诱导、暗示、介绍学生接受各种形式的有偿家教,或参加各种形式的补习班、培训班等。

  四、在职教师不得在校外辅导班、培训班兼课。

  以上四条如有违犯,经查实,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如下处理:

  1、学校即刻予以通报批评,责令其限期改正,退回违规所得。

  2、当年度人事部门考核评为不合格。

  3、扣发其6个月基础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和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4、两年内不得评优评奖,三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当年已通过职称评审的,则不予聘任。

  5、逾期不改且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给予降级、待岗、调离岗位直至解聘处理。

  为保证以上承诺的兑现,要求全体教师遵照执行、互相监督,并欢迎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学校设立举报箱及举报电话。

  举报电话:z

  举报邮箱:z

  校长: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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