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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特种设备安全应急预案(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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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特种设备安全应急预案(4)

  企业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概况和目的

  为了正确、迅速和有效地处置部门特种设备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有条不紊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企业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真正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制订本预案。

  二、特种设备状况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我矿特种设备有:起重机、锅炉、空压机、压力容器、叉车。

  三、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成立应急领导小组,专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挥所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各项工作的落实,指挥本单位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响应、结束、善后处置等各项工作的落实,组建本部门应急队伍,并进行培训和演练等。

  组长:机电矿长

  副组长:机电副总

  机电科长

  组员:调度室

  安监处

  生产科

  通风科

  地测科

  采供中心

  后勤处

  保安科

  四、部门预警机制

  1、部门对在用特种设备要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部门对在用特种设备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

  2、部门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3、部门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检验检测机构接到定期检验要求后,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进行检验。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4、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部门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6、部门应当将特种设备的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易于为工人注意的显著位置。

  7、部门在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自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理。

  8、接到故障通知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并采取必要的措施。

  9、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10、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1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管理人员和部门有关负责人报告。

  12、特种设备的管理人员应当对特种设备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的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部门有关负责人。

  13、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对部门的特种设备和安全、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设备安全、可靠、稳定运行和设施功能齐全有效。及时了解职工的思想状况和发现部门存在的安全隐患,组织部门力量或协调相关部门采取各种措施,把部门的不稳定因素和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五、特种设备应急措施

  (一)起重机事故应急措施

  1、起重机碰撞挤压

  起重机在维修、吊装及运行过程中碰撞挤压作业人员时:

  (1)立即停机或实施反向运行操作,应急救援现场安排专人监护空中物品或吊具,并采取防护措施。

  (2)抢险救援组抢险人员穿戴必需防护用品(安全帽、防滑鞋等),进入危险区域救出伤员,若伤员挤压在物件中无法脱身,应采取其他必要的手段(叉车、气割机、千斤顶等)实施救援。

  (3)医疗救护组负责救护和运送伤员。

  2、起重机漏电、触电

  (1)切断电源。抢险救援组迅速将起重机的总电源断开。

  (2)抢险救援组抢险人员用绝缘物(棒)或木制杆件分开导电体与伤员的接触。

  (3)医护人员实施人工呼吸或其他方法救护伤员并尽快转送到最近医院。

  (4)总电源切断前禁止盲目施救。

  (5)被困司机在起重机漏电的情况下,如未断开总电源,禁止自行移动,以避免跨步电压对人身的伤害。

  (6)抢险人员必须穿戴绝缘服、绝缘鞋、绝缘手套等防护用品。

  3、起重机吊具或吊物伤人

  (1)现场警戒和隔离。根据现场情况,警戒保卫人员对现场进行警戒和隔离,并保证救援通道畅通,避免坠落物伤害继续扩大和无关人员影响现场救援工作。

  (2)紧急通知危险区域以内的人员撤离和疏散。指挥人员用有效的通信手段(广播、话筒等)立即通知现场危险区域内的人员,警戒保卫组及时组织疏散和撤离危险区域内的人员。

  (4)由抢险救援组专业抢险人员利用必要的设备设施(汽车起重机、叉车、气割机、千斤顶等)移开倒塌物件搜救受伤人员。

  (5)医疗救护组现场应急处置后运送急救伤员到最近医院。

  (6)抢险救人时,现场应有技术专家(人员)进行指导,先切断危险电源、水源、气源,撤离易燃易爆危险品,如果已发生燃、爆事故,应同时组织安保消防组进行消防工作。在抢救的同时,应有专人负责现场的危险状况(空中物品、电缆、电线、锐器、火源等)进行监控,确保施救人员的安全。

  (7)搜救伤员时,一般不宜使用大型机械设备,以免对伤员造成二次伤害。

  (二)锅炉、压力容器事故应急措施

  1、防止炉外管道爆破:

  (1)加强对炉外管道的巡视,对管系振动、水击等现象分析原因,及时采取措施。当炉外管道有漏水现象,必须立即查明原因、采取措施,若不能与系统隔离进行处理时,应立即停炉。

  (2)加强对导汽管、汽联络管、水联络管、下降管等炉外管道以及弯管、弯头、联箱封头等的检查工作,发现缺陷(如表面裂纹、冲刷减薄或材质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

  (3)加强对汽水系统中的高中压疏水、排污、减温水等小口径管道的管座焊缝、内壁冲刷和外表腐蚀现象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更换。

  (4)对过热蒸汽管道、弯管、弯头、阀门、三通等大口径部件及其相关焊缝进行定期检查。

  2、防止过热器爆管:

  (1)停炉检修时,对吹灰器吹扫区域周围、人孔门附近磨损情况检查。发现有明显磨损、光亮等情况,应对其管段进行测量壁厚。

  (2)检查过热器区域的烟气均流装置、防磨护瓦等,防磨装置开焊、变形处应修复,缺损、脱落的要更换。

  3、防止省煤器磨损爆管:

  (1)检修中全面检查省煤器管,重点检查弯头部位、吹灰器周围、人孔门附近等处省煤器管的磨损,必要时应对上述管子进行壁厚测量。

  (2)检查省煤器区域的防磨装置、管排的固定、夹持、吊架等,保持管排整齐。

  (3)全面检查管子的局部缺陷,发现超过质量标准的应进行处理。

  4、防止水冷壁管泄漏

  (1)燃烧调整应保证水冷壁不结焦,防止发生高温腐蚀,在保证完全燃烧的情况下尽量减小过量空气系数。

  (2)检修时重点检查喷燃器区域、吹灰器周围、底部水冷壁管的磨损情况,并对这些部位的弯头外弯处进行测量。

  (3)严防锅炉缺水运行,当锅炉水位低到超过规定的极限值时,要立即灭火停炉;定期校对水位和试验高低水位报警;运行中严防锅炉超压。

  (4)集控室所有汽包水位表计损坏,无法监视汽包水位时,应立即手动停炉。锅炉严禁在安全阀解列的状况下运行。

  (5)运行人员要对承压部件经常检查,发现水冷壁管泄漏时应及时汇报和处理,防止泄漏扩大损坏其它管段。

  (6)水冷壁有结焦时,必须及时打掉,打焦时应防止大块焦渣脱落。

  5、防止锅炉缺、满水事故

  (1)正常运行中,汽包水位控制投自动,当锅炉水位低至-300mm时,应停炉处理;当锅炉水位高至+250mm时,应立即停炉。

  (2)定期进行汽包水位高、低报警试验。

  6、设计、改造锅炉应遵守锅炉有关的安全规程条件要求。制造、修理、安装锅炉,严格执行工艺要求和质量检查制度。

  7、搞好水质处理工作,保证锅炉用水达到标准。

  8、不断加强司炉人员的正规操作,提高司炉工的操作水平和分析、判断事故的能力。为防止锅炉爆炸,遇有下列异常情况应作停炉处理:

  9、遇到下列情况时立即停炉:

  (1)锅炉缺水:水位在汽包水位计中消失时。

  (2)锅炉满水:水位超过汽包水位计上部不见水位时。

  (3)炉管爆破:不能维持正常水位或危及设备及人身安全时。

  (4)燃料在燃烧室后部烟道燃烧,使排烟温度不正常升高时。

  (5)所有液位计损坏。

  (6)流化床结焦严重,无法维持运行时。

  (7)旋风分离器或旋风筒严重磨损,造成护板或横梁烧毁。

  (8)汽水管道或汽水截止门破裂,造成大量泄漏,对人身及设备安全构成威胁时。

  (9)锅炉超压,安全阀拒动,对空排气门又打不开时。

  (10)引风机、一次风机故障,不能维持运行时。

  10、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请示生产副总或总工程师停炉。

  (1)水冷壁、省煤器、过热器或减温器泄漏。

  (2)承压部件张口,焊缝裂纹或管道阀门泄漏。

  (3)燃烧室内与烟气接触的承压部件耐磨绝热垫层脱落。

  (4)放渣、放灰管堵塞,经处理无效,难以维持运行时。

  (5)给煤机设备损坏,不能维持燃烧时。

  (6)给水炉水蒸汽品质或汽温超过允许值时,经处理无法恢复正常。

  (7)流化床内或返料器下部结焦无法处理,难以维持运行时。

  (三)空压机事故应急预案

  1、空压机在允许启动之前,操作人员必须检查:

  (1)主油泵运行状态,保证供油压力为0.26kg/cm2

  以上,若压力达不到,应在辅助油泵运行状态下打开主油泵下端的空气排除阀门,直到空气完全排净为止。

  (2)确认机油加热器的动作状态,开启后供油温度上升到30℃。

  (3)确认紧急停机按钮被打开。

  (4)确认进口导叶2GV不在初始位置(0%open)。

  (5)确认P20V放空阀没有被打开。

  (6)压缩机停止状态下3段排放压力出现1kg/cm2以上时,不能启动压缩机。

  (7)由于启动面板的异常,导致压缩机启动失败时,黄色灯亮,检查启动面板后,按复位键即可解除。

  2、压缩机正常停机时,应先将机组卸载,再按“停机”按钮。当压缩机停机时,辅助油泵会自动启动并运行30分钟后自动停机,此时,辅助油泵不能手动停机,压缩机停止后,4分钟内不能启动。

  3、空压机值班人员发现电网波动或其他原因短时间停电,造成空压机故障停机时,要迅速启动所有的螺杆空压机,并检查压力是否正常,空压机值班人员随后要电话通知电工到空压机控制室内将高压柜上的“低电压”压板解除,并按上面第一项逐项检查,待控制面板出现“允许启动”字样,得到当班值班长通知,方可进行再次启动,启动完毕后,电工要将“低电压”压板投入运行位置,待空压机正常运行10分钟,压力达到规定值时,逐台停掉所有螺杆压缩机。

  4、(1)空压机岗位值班人员不得擅自脱离岗位,出现故障停机时,确保能及时处理。

  (2)螺杆压缩机常规巡检照常进行,每月必须进行开车试验,使之处于随时可以启动的热备用状态。

  (四)叉车事故应急预案

  1、本单位的叉车等特种设备的数量及具体位置的分布,编制书面记录和绘制的详细分布图,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相关人员均应存档随时备查。

  2、本单位叉车在日常运行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可引发事故的故障类型、征兆、应对措施如下:

  (1)叉车驾驶人员无证驾驶

  (2)叉车司机擅自教别人驾驶叉车

  (3)向灯、刹车、喇叭、前灯、和反观镜出现损坏

  (4)燃料系统所有管道、接头有泄露

  (5)燃料油、发动机油、齿轮油、波箱油、液压油及水箱水位、电池水没有充足等。

  3、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对容易引发事故的隐患点为本公司重点监控内容,在接受有关政府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同时,定期或不定期地派人检查隐患点的安全管理落实情况。

  4、本单位根据在用设备的特点和实施应急救援的要求,配备的必要设备、工具、救援物品等。存放于仓库,由专人保管。

  六、应急响应

  1、部门引导职工全员参与到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中,职工发现安全隐患和事故时,个人能够采取措施的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并立即逐级上报;

  2、部门应急领导小组接到安全隐患和事故信息后。其成员必须立即到达现场,组织和指挥应急行动;

  3、在本部门不能处理安全隐患和事故的条件下,部门必须立即把安全隐患和事故信息上报管理局安全管理办公室,进入应急响应程序。

  4、部门上报管理局安全管理办公室报告要做到迅速、准确,报告内容要客观真实,不得主观臆断。

  5、部门应急领导小组必须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检测与后果评估工作。部门在特大事故抢险救灾过程中,部门应急领导小组要及时介入,认真做好死、伤者家属的安抚、赔偿及其他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6、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部门应急领导小组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分析总结,认真吸取教训,及时进行整改。

  7、部门应急领导小组对在处置安全事故中有突出贡献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引发安全事故负有重要责任的人员,在处置过程中玩忽职守、贻误时机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应急保障

  1、部门应急领导小组所属各部门按照规定配备应急消防、安全防范等设备、器材要加强管理和维护,确保器材配置合理有效。

  2、部门应急领导小组要加强部门内部应急队伍的建设,组织培训和演练,提高部门内部应急队伍的素质。

  八、后期处理工作

  1、部门要配合单位积极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要努力协调资金、物资,做好事故后的人员安置以及灾后重建工作。

  2、对事故中的伤亡人员,部门要配合单位主动与当地政府、劳动部门等有关单位协商,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做出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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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特种设备安装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事故应急预案

  特种设备安装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1.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1.1.安装事故可能导致人员高处坠落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安装事故可能导致物体打击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3.安装事故可能导致机械伤害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4.安装事故可能导致触电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5.安装事故可能导致坍塌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实行“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单位自(互)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做到: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整合资源,协同应对;

  依靠科技,加强管理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按照“三级”管理机制即总公司、公司、项目经理部(加工车间、营院),建立公司级应急处置指挥部。

  3.2.公司应急处置指挥系统及职责

  3.2.1.公司应急处置指挥部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安全生产应急处理指挥部接受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和地方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办公室以及集团、总公司应急指挥部门的领导,请示并落实指令;审定并签发公司安全事故应急管理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根据事故发生情况,按照《预案》统一部署,启动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根据事故灾害情况,组织调动人员,调用物资、设备;事故灾害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险情时,组织做好重要物资疏散工作;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做好稳定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定期组织预案的演练,根据情况的变化,及时对预案进行调整、修订和补充;审定公司应急救援费用。

  3.2.2.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施工管理处。

  主任:

  副主任:

  办公室成员:

  应急处置办公室负责组织编制公司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根据事故报告,请示总指挥启动应急处置预案;通知有关部门人员立即赶赴施工现场;指挥、协助所属单位的抢救救援工作;根据情况启用公司应急救援系统资源;按照总公司事故报告规定及时将事故和抢险进展情况报告总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根据总指挥部的统一部署,负责了解、收集和汇总事故的有关部门资料;报告抢救、处置情况。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关于事故抢救救援的指示和批示。

  3.3.

  项目经理部应急处置指挥系统及职责

  3.3.1.项目经理部(加工车间、营院)必须建立应急指挥部,由项目经理(厂长、物业分公司经理)担任总指挥,成员由各个业务部门主管领导组成,并建立应急救援组织。

  3.3.2.施工现场、加工车间、营院必须设置值班室,安排应急指挥部人员昼夜值班,保障24小时通讯畅通。一旦发生事故后,当值领导在组织现场紧急抢险的同时,立即向公司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汇报事故情况,说明事故大小,发生地点,是否需要外界援助等等。遇有特殊情况(如重大事故)也可直接向总公司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汇报事故情况。

  3.3.3.项目经理部(加工车间、营院)应急指挥部应明确下列职责:

  a)、判断是否可能或已经发生重大事故,是否要求二级应急系统的支持,并实施场外应急事故处理预案;

  b)、在安全的地方,尝试对危险设施进行直接操作、控制;

  c)、继续调查和评估事故可能的发展方向,以预测事故发展过程;

  d)、指导危险设施的全部或部分停止运行,并于现场事件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的工人配合,指挥危险源现场人员撤离;

  e)、与二级应急指挥部和相关单位(医院、政府行政部门、政府救援部门)保持密切联系;

  f)、在危险源现场实施交通和人员管制;

  g)、保障应急预案所需的物资供应;

  h)、对难以解决的紧急情况做出安排;

  i)、在事故紧急状态结束后,安排恢复受事故影响地区的正常秩序。

  3.4.总公司应急处置总指挥、副总指挥和应急处置办公室的主任是总公司指定的对外发言人,公司应急处置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是本公司应急预案中指定的对外发言人,经总公司同意可以对外发布有关事故情况和应急救援情况。其他应急救援值班室的任何领导和成员都不具有对外发言的权利。

  4.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a)、认真执行北京市建委和本公司对施工机械拆装过程中的规程与制度。

  b)、拆装前由技术部门针对工地施工情况与建筑结构,周边环境及大型设备自身的各项技术性能、指标及配合拆装的相关辅助车辆等设备的性能综合考虑制订出一套合理、可行的施工方案,在保证机械安全拆装的基础上,尽最大的可能的增加作业桥覆盖面,减少操作人员的劳动强度。方案经领导审批后执行。

  c)、拆装前由技术部门主持召开安全技术交底会,向参与塔机安装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指明作业中容易发生事故方面的注意事项。并提出具体要求。

  d)、严密组织、分工明确、合理配备作业人员:(作业指挥、内外组织、塔上指挥、塔下指挥、液压操作、塔机操作、安全员、电工)并签定机械拆装责任书。

  e)、安装现场竖明显的安全标志牌,在地面上拦出安全警示线,设专职安全员看守吊装现场,制止闲散人员进入,随时进行巡回检查,起重臂下不允许站人。

  f)、操作人员应体检合格,无妨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并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和高空作业时,穿戴好防护用品、安全帽、防滑鞋、安全带。所有人员严禁酒后作业。

  g)、检查吊钩、吊绳、吊具、卡环、钢丝绳等是否符合要求,做到捆绑牢固,正确吊挂。

  h)、施工前应查明施工现场地明、暗设置物(电线、地下电缆、管道、坑道等)的地点及走向,并采用明显记号表示。避开不安全的地方。

  i)、起重机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上方通过,严禁用起重机载运人员。严禁使用起重机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固在地面上的重物以及其它不明重量的物体,严禁吊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严禁在离电缆一米距离内作业。

  j)、使用各种工具卸下的各种零件必须放稳放妥,不能乱丢乱放,以防掉下伤人,所有的标准件、紧固件必须装箱装袋。

  k)、所有作业人员要思想集中,听从指挥,分工合作,不准各行其是,在吊装长、大部件时必须用尼龙绳系好两端,分别有人拉住绳端控制吊物方向,严禁向下或空抛扔工具、设备零部件。

  l)、日常加强培训演练应急处置方法及安全规章制度的培训。

  m)、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发现在作业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和违章现象,要立即下令停止作业,并责成有关人员对隐患及时整改,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作业。

  4.2.预警行动

  各级应急指挥办公室应针对重特大事件开展风险评估,并根据预测结果,进行以下预警:

  a)、当符合《预案》启动条件时,立即发出报告请求启动;

  b)、指令下一级单位启动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并通知有关部门进入预警状态;

  c)、指令下一级单位采取防范措施,并连续追踪事态发展。

  5.信息报告程序

  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二级公司和总公司主管部门。

  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应当及时分析处理,并按照分级管理的程序逐级上报,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

  6.应急处置

  6.1.应急处置程序

  a)发生事故现场负责人启动应急响应程序

  b)接到救援抢险通知

  c)向上级领导汇报

  d)组织人员现场勘查

  e)制定可行方案

  f)论证方案可行性

  g)抢险准备

  h)现场实施抢险救援

  i)总结书面汇报

  6.2.工程抢险措施

  a)接到启动应急预案命令后,迅速到达事故现场开展工作。

  b)及时安排机械车辆设备进入指定的现场开展工程抢险作业。

  c)动用一切设备拆除影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物件。

  d)根据事故情况需要,拨打急救电话,请求支援。

  6.3.现场医疗急救措施

  a)接到启动应急预案命令后,迅速到达事故现场开展工作。

  b)根据情况需要,拨打急救电话,请求支援。

  c)正确对轻伤者进行必要的急救、包扎、抬离现场。

  7.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7.1.物资保障

  项目经理部及其有关处室应当建立应急救援设施、设备、救治药品和医疗器械等储备制度,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装备。

  7.2.资金保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必要的资金准备。

  7.3.技术储备与保障

  二级公司办公室成立事故救援专家组,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

  7.4.通信与信息保障

  启动应急响应程序后,组织机构各成员应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

  建立健全事故应急救援综合信息网络系统和事故信息报告系统;建立完善救援力量和资源信息数据库;规范信息获取、分析、发布、报送格式和程序,保证应急机构之间的信息资源共享,为应急决策提供相关信息支持。

  机械伤害现场处置方案

  8.事故特征

  8.1.机械伤害可能导致人员高处坠落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8.2.机械伤害可能导致物体打击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8.3.

  机械伤害可能导致机械伤害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8.4.

  机械伤害可能导致触电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9.

  应急组织及职责

  9.1.

  应急组织体系

  按照“三级”管理机制即总公司、公司、项目经理部(加工车间、营院),建立项目经理部(加工车间、营院)级应急处置指挥部。

  9.2.

  公司应急处置指挥系统及职责

  2.2.1.项目经理部(加工车间、营院)应急处置指挥部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安全生产应急处理指挥部接受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和地方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办公室以及集团、总公司、公司应急指挥部门的领导,请示并落实指令;审定并签发项目经理部(加工车间、营院)安全事故应急管理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根据事故发生情况,按照《预案》统一部署,启动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根据事故灾害情况,组织调动人员,调用物资、设备;事故灾害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险情时,组织做好重要物资疏散工作;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做好稳定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定期组织预案的演练,根据情况的变化,及时对预案进行调整、修订和补充;审定项目经理部(加工车间、营院)应急救援费用。

  项目经理部(加工车间、营院)应急指挥部应明确下列职责:

  a)、判断是否可能或已经发生重大事故,是否要求二级应急系统的支持,并实施场外应急事故处理预案;

  b)、在安全的地方,尝试对危险设施进行直接操作、控制;

  c)、继续调查和评估事故可能的发展方向,以预测事故发展过程;

  d)、指导危险设施的全部或部分停止运行,并于现场事件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的工人配合,指挥危险源现场人员撤离;

  e)、与二级应急指挥部和相关单位(医院、政府行政部门、政府救援部门)保持密切联系;

  f)、在危险源现场实施交通和人员管制;

  g)、保障应急预案所需的物资供应;

  h)、对难以解决的紧急情况做出安排;

  i)、在事故紧急状态结束后,安排恢复受事故影响地区的正常秩序。

  2.2.2.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施工管理部门。

  主任:

  副主任:

  办公室成员:

  应急处置办公室负责组织编制项目经理部(加工车间、营院)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根据事故报告,请示总指挥启动应急处置预案;通知有关部门人员立即赶赴施工现场;指挥、协助所属单位的抢救救援工作;根据情况启用项目经理部(加工车间、营院)应急救援系统资源;按照总公司事故报告规定及时将事故和抢险进展情况报告公司、总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根据总指挥部的统一部署,负责了解、收集和汇总事故的有关部门资料;报告抢救、处置情况。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关于事故抢救救援的指示和批示。

  施工现场、加工车间、营院必须设置值班室,安排应急指挥部人员昼夜值班,保障24小时通讯畅通。一旦发生事故后,当值领导在组织现场紧急抢险的同时,立即向公司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汇报事故情况,说明事故大小,发生地点,是否需要外界援助等等。遇有特殊情况(如重大事故)也可直接向总公司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汇报事故情况。

  2.2.3.成立事故抢险小组、后勤保障小组、技术保障协调小组

  a)、事故抢险小组:

  组长:

  成员:

  b)、后勤保障小组:

  组长:

  成员:

  c)、技术保障协调小组:

  组长:

  成员:

  2.2.3.1.事故抢险小组职责:

  a)、服从危机事故处理预案领导小组决定,听从指挥。

  b)、负责事故现场伤亡人员的抢救工作。

  c)、组织协调、快捷、合理安排设备抢救和拆运工作。

  d)、迅速用密目安全网封闭事故区域,设立警示线,并派人把守,指派警卫封锁现场,维持对救援抢险现场秩序及安全防护。

  e)、尽最大可能谢绝采访,严禁外部人员摄象、拍照。

  2.2.3.2.后勤保障小组职责:

  a)、服从危机事故处理预案领导小组决定,听从指挥。

  b)、事故发生后,提供充足所需物资和资金。

  c)、负责事故伤亡人员的抢救治疗及医院手续办理工作。

  d)、事故调查处理过程中,需接受调查、咨询和向上级情况汇报。

  2.2.3.3.技术保障协调小组职责:

  a)、服从危机事故处理预案领导小组决定,听从指挥。

  b)、事故发生后,提供技术保障措施,防止在抢险过程中二次事故的发生。

  c)、协助指挥小组写出事故分析调查报告,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及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所应采取的措施。

  9.3.总公司应急处置总指挥、副总指挥和应急处置办公室的主任是总公司指定的对外发言人,公司应急处置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是本公司应急预案中指定的对外发言人,经总公司同意可以对外发布有关事故情况和应急救援情况。其他应急救援值班室的任何领导和成员都不具有对外发言的权利。

  10.应急处置

  3.1.应急处置程序

  j)发生事故现场负责人启动应急响应程序

  k)接到救援抢险通知

  l)向上级领导汇报

  m)组织人员现场勘查

  n)制定可行方案

  o)论证方案可行性

  p)抢险准备

  q)现场实施抢险救援

  r)总结书面汇报

  3.2.工程抢险措施

  e)接到启动应急预案命令后,迅速到达事故现场开展工作。

  f)及时安排机械车辆设备进入指定的现场开展工程抢险作业。

  g)动用一切设备拆除影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物件。

  h)根据事故情况需要,拨打急救电话,请求支援。

  3.3.现场医疗急救措施

  d)接到启动应急预案命令后,迅速到达事故现场开展工作。

  e)根据情况需要,拨打急救电话,请求支援。

  f)正确对轻伤者进行必要的急救、包扎、抬离现场。

  根据伤者伤势情况,及时采取以下急救方法:

  3.3.1.止血:可采用压迫止血法,止血带止血法,加压包扎止血法和加垫屈肢止血法。

  a)、压迫止血法适用于头、颈、四肢动脉大血管出血的临时止血。

  b)、止血带止血法适用于四肢大血管出血,尤其是动脉出血。

  c)、加压包扎止血法适用于小血管和毛细血管的止血。

  d)、加垫屈肢止血法多用于小臂和小腿的止血,它利用肘关节或膝关节的弯曲功能,压迫血管达到止血目的。

  3.3.2.包扎:有外伤的伤员经过止血后,就要立即用急救包、纱布、绷带或毛巾等包扎起来。

  如果是头部或四肢外伤,一般用三角巾或绷带包扎,如果没有三角巾和绷带,可以用衣服和毛巾等物代替。头、面部外伤常采用以下包扎方法。

  a)、头顶式包扎法

  b)、面部面具式包扎法

  c)、头面部风帽式包扎法

  d)、单眼包扎法

  如果是四肢外伤,则要根据受伤肢体和部位采用不同的包扎法。

  a)、手足部受伤的三角巾包扎法

  b)、三角开上肢包扎法

  c)、膝(肘)带式包扎法

  d)、前臂(小腿)毛巾包扎法

  3.3.3.固定:骨折是一种比较多见的创伤。如果伤员的受伤部位出现剧烈疼痛、肿胀、变形以及不能活动等现象时,就有可能是发生了骨折。这时,必须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条件迅速、及时而准确地给伤员进行临时固定。常见的骨折是四肢骨折和脊柱骨折,根据骨折的不同部位,可采用相应的方法固定。

  3.3.4.人工呼吸是在触电者呼吸停止后应用的急救方法。各种人工呼吸法中,以口对口(鼻)人工呼吸法效果最好,而且简单易学,容易掌握。

  施行人工呼吸前,应迅速解开触电者身上防碍呼吸的衣服,取出口腔防碍呼吸的杂物以得呼吸道畅通。

  a)、使触电者鼻孔(或嘴唇)紧闭,救护人深吸一口气后自触电者的口(或鼻孔),向内吹气,时间约2秒。

  b)、吹气完毕立即松开触电者的鼻孔(或嘴唇)同时松开触电者的口(或鼻孔),让他自行呼气,时间约定3秒。

  3.3.5.胸外挤压法是触电者以及跳动停止后的急救方法。左胸外心脏挤压时,应使触电者仰在比较坚实的地方,姿势与口对口(鼻)人工呼吸相同。操作方法如下:

  a)、救护人位于触电者一侧,两手交叉相叠,手掌根部放置正确的压点,即置于胸骨下1/3~1/2处。

  b)、用力向下,即向脊背方向挤压,压出心脏里的血液;对成人应压陷3cm~5cm;每分钟挤压60~70次。

  c)、挤压后迅速放松其胸部,让触电者胸部自动复原,心脏充满血液;放松时手掌不必离开触电者的胸部。

  3.3.6.救运:经过急救以后,就要迅速向地方医院转送。

  搬运伤员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如果搬运不当,可使伤情加重,严重时还能造成神经、血管损伤,甚至瘫痪,难以治疗,给受伤者带来终身痛苦。所以,对伤员的搬运应十分注意。

  如果伤员伤势不重,可采用背、抱、扶的方法将伤员运走。如果伤员有大腿或脊柱骨折、大出血或休克等情况时,就不能用以上的方法进行搬运,一定要把伤员小心的放在担架上台送。

  3.4.机械故障应对措施

  3.4.1.发现钢丝绳断裂,视情况而定:

  a)有断股现象,立即停工,通知单位领导马上更换。

  b)有断丝现象,检查情况,看是否超标,通知机械负责人更换钢丝绳。

  c)如果突然发生断裂,项目经理作为现场总指挥,先救治伤员,拨打120,派专人负责相关事宜,随时报告伤员情况,并同时派人通知上级领导,逐级上报,紧急情况可越级上报。

  3.4.2.小型机械设备伤人

  a)停止作业,拉闸断电。

  b)检查机械转动部位是否有松动,零部件是否有损坏。

  c)如果突然发生小型机械设备伤人,项目经理作为现场总指挥,先救治伤员,拨打120,派专人负责相关事宜,随时报告伤员情况,并同时派人通知上级领导,逐级上报,紧急情况可越级上报。

  3.4.5.突发停电

  a)停止作业,将开关置零位。

  b)通知项目经理、机械设备负责人,逐级上报。

  11.注意事项

  11.1.物资和资金保障

  项目经理部及其有关处室应当建立应急救援设施、设备、救治药品和医疗器械等储备制度,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装备,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必要的资金准备。

  11.2.通信保障

  应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

  11.3.安全技术交底

  启动应急响应程序后,要对参与抢险的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确保抢险过程中的安全。

  11.4.常用电话

  如现场处置无法控制,应及时拨打有关电话,请求外部的援助。

  火警电话:119

  急救电话:999或120;

  拨打电话要求准确,报告事故单位,事故性质,事故发生地,报警人姓名,报警电话,并安排人员在门外引路

  11.5.应急人员的培训和演练

  抓好应急人员平时的培训,是检验应急队伍和应急能力和战时水平的一种手段,应急预案在编制过程中,由于经验现场水平的限制,完全预测出可能发生的事故现场具体的情况是不可能的,所以,定期组织事故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可以检验和进一步完善事故应急预案的正确性和有效性。

  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现场处置方案

  一、事故特征:

  1、事故多发区域为基坑临边、脚手架、孔洞下方;

  2、工人安全意识淡薄、高处作业时不按规定使用个人防护用具,脚手架上防护不全,脚手板未达到满铺标准,临边防护不到位,楼内孔洞防护不到位等因素易发生高处坠落、物体打击事故。

  二、应急组织与职责:

  根据项目部人员组织情况,组织本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见表2.1)。根据职责又划分为:事故抢险、救护组;后勤保障组;通讯联络组;事故现场保护及善后事故处理组;保卫组。

  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

  表2.1

  职务

  姓名

  联系电话

  组长

  项目经理

  副组长

  项目书记

  副组长

  项目主任工程师

  副组长

  项目安全副经理

  副组长

  项目生产副经理

  成员

  项目安全主管

  成员

  项目安全管理人员

  职责:

  领导小组成员,在一旦发生事故的情况下,在组长的指挥下,事故抢险、抢救组;后勤保障组;通讯联络组;事故现场保护及善后事故处理组;保卫组各就各位,及时指挥各组成员进行抢救。

  事故抢险组

  表2.2

  职务

  姓名

  联系电话

  组长

  项目安全副经理

  成员

  安全管理人员

  职责:

  1、施工现场一旦发生事故,事故抢险组火速赶往事故现场,组织人员做好抢险准备。

  2、对事故现场进行清理。

  3、对事故现场仍然存在的险情进行处理。

  事故抢救组

  表2.3

  职务

  姓名

  联系电话

  组长

  项目生产副经理

  成员

  安全管理人员

  职责:

  1、施工现场一旦发生事故,事故抢救组火速赶往事故现场,组织人员做好抢救准备。

  2、受伤人员立即进行现场救护。

  3、伤员转送附近定点医院救治。

  4、派人随伤员到医院配合医生救治,及时向组长传递伤员伤情。

  后勤保障组

  表2.4

  职务

  姓名

  联系电话

  组长

  项目书记

  副组长

  器材主管

  成员

  安全管理人员

  职责:

  1、施工现场一旦发生事故,后勤保障组要火速调集物力,为事故抢救提供必要的工具和设备。

  2、做好上级和各职能部门的接待和对来人吃住行的安排。

  3、做好应急准备资金,保证救治伤员费用,保证抢险物资费用。

  通讯联络组

  表2.5

  职务

  姓名

  联系电话

  组长

  项目主任工程师

  成员

  安全管理人员

  职责:

  1、施工现场一旦发生事故,通讯联络组要在第一时间联络安全领导小组每位成员,同时向公司主管领导刘启汇报事故情况,及时向相关抢险部门报险。

  2、保证抢险工作开展时,各组之间通讯畅通无阻。

  保卫组

  表2.6

  职务

  姓名

  联系电话

  组长

  安全主管

  成员

  安全管理人员及保安

  职责:

  1、组织警卫看好工地大门,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和工地人员外出。

  2、对事故处理人员进入大门要查验证件,热情接待,积极引导到需要去的地方。

  3、对进入工地人员要及时通报组长或相关领导。

  事故现场保护及善后事故处理组

  表2.7

  职务

  姓名

  联系电话

  组长

  项目书记

  副组长

  安全主管

  成员

  安全管理人员

  职责:

  1、事故发生后,项目部经理、行管安全检查负责人,组织现场有关负责人,调查事故原因,查清责任人,并召开会议,制定整改措施,写出事故报告,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领导汇报事故情况,同时总结救援工作,表彰先进,处罚责任人。

  2、为了吸取教训,及时把新技术和新方法运用到应急救援中去,及时对不断变化的具体情况进行修改,人员进行调整,对危险源和现场内新增装置,人员变化进行定期检查,对预案及时更新。在实践中不断提高,对预案进一步合理化。

  三、应急处置:

  施工现场发生高空坠落、物体打击事故时,项目部应急组织机构马上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火速赶往事故现场,按照组织机构分工,在现场统一指挥,进行抢险自救,具体任务划分:

  1、通讯联络报警组:在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迅速向上级领导和所在属地主管部门报告,为了争取时间,保证伤员的抢救,并立即拨打“119”、“120”、“999”、“110”、“122”向医疗、公安、交通等部门报警,请求专业队伍(人员)的支援。同时要保证各组之间的通讯联系畅通。

  2、事故抢险、保卫组在具有防护措施的前提下,立即组织抢险队员进行抢险自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和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事故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点。副组长负责维持事故现场的治安工作,有组织、有计划的组织人员疏散,控制事故现场周边人员、车辆的进出,保护好事故现场,为事故调查提供依据。

  4、后勤保障组为抢险救灾行动提供物质保障,其中包括应担架、药品(可以提前准备好)、车辆,防护用品和指挥通讯器材。

  5、事故抢救组当事故发生时,要及时做好准备工作,保证现场应急车道畅通,同时要专人在现场外主要出口等候抢险车,要及时正确的指导行驶路线,并和现场救灾负责人取得联系,确保抢险车辆进出通畅。

  6、事故善后组协助上级各部门妥善处理好善后工作,并履行下列调查职责:

  A、查明事故原因、查清事故性质,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

  B、查明事故过程、责任人;

  C、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及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所采取的建议;

  D、填写事故调查报告,应急响应记录。

  E、事故处理完毕后,及时写出详细的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四、注意事项:

  1、佩戴个人防护器具方面的注意事项;

  2、使用抢险救援器材方面的注意事项;

  3、采取救援对策或措施方面的注意事项;

  4、现场自救和互救注意事项;

  5、现场应急处置能力确认和人员安全防护等事项;

  6、应急救援结束后的注意事项;

  7、其他需要特别警示的事项。

篇3:XX国际集装箱码头公司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国际集装箱码头公司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目的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特种设备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特种设备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有效维护特种设备生产安全秩序,更好的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是指以下的事故:

  1、电梯困人故障或由于剪切、坠落等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2、轨道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正面吊、堆高机、叉车等起重设备造成的机械、人身伤亡事故。

  二、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协调行动;2、职责明确,措施得力;3、群专结合,快速有效;4、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结合;

  三、适用范围

  1、本预案适用于我司因特种设备引发的安全事故。

  2、本预案不包括因自然灾害引发的设备事故。如:地震、台风等。

  四、组织机构与职责

  成立公司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指挥组。

  组 长:z

  副组长:z

  成 员:z

  (二)指挥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zz萍 、副主任zz文(特种设备管理

  人员)

  成 员:杨zz、z

  联系电话:07****

  (三)指挥组下设救援工作小组

  1、抢修组

  组 长:*

  成 员:机修班

  职责任务:(1)立即赶赴现场查看设备受损情况并维修受损部件;如遇大的设备难以修理的可列出清单和计划报安技部。(2)安技部接到抢修组的计划后外请有关力量维修,同时做好日常设备零配件的储备。

  2、抢险管制组

  组 长:z

  成 员:当日值班调度、安全员、理货班组成员

  职责任务:(1)组织安排救援人员和调运所需装备物资;迅速处理事故现场,防止势态扩大。(2)迅速调集力量抢救事故现场受伤人员,组织事故现场人员疏散和警戒工作;

  (3)组织调运运输工具,维护现场秩序,防止事故现场人为破坏和其它突发事故。

  3、医疗救护组

  组 长:z

  成 员:z

  职责任务:(1)迅速赶赴事故现场,抢救伤员送往医院及时进行救治;(2)协调有关治疗和善后处理工作。做好受

  伤亡人员家属临时安抚工作;

  4、事故调查组

  组 长:z

  成 员:z

  职责任务:(1)开展事故勘察、取证、分析等工作;

  (2)按照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做好调查处理及整改措施。

  五、报警

  (1)事故现场人员在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报告给公司特管员,特管员在接到报警后立即报告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指挥组领导,指挥组人员在 1 小时内报告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2)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指挥组指挥下令应急办公室立即启动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应急组办公室接到命令后,必须迅速做好电话记录,内容包括:报警人姓名、与事故间的关系、联系电话,同时记录事故发生地点、时间、伤亡及损失情况等。

  (4)应急组办公室应迅速对事故等级进行初步判定,并同时派有关人员赶赴现场。

  (5)用最快捷的方式将接警信息和初步判定情况向本单位负责人汇报。

  四、应急响应

  (一)基本响应程序

  1、赶赴现场的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后应立即听取事故发生情况,并认真查看现场,并将上述信息反馈给应急指挥组。

  2、应急指挥组根据信息反馈和现场实际情况,应迅速启动预案,并向本单位负责人汇报。

  3、应急指挥组启动预案后,应迅速通知抢修组、抢险管制组、医疗救护组、事故调查组的责任人立即赶赴现场,按照各组职责开展抢修、抢险管制、医疗救护、现场监控、人员疏散、安全防护、队伍调遣、物资征用调用等工作。

  (二)应急指挥程序

  1、电梯事故应急程序

  (1)与受伤害人员联系沟通,稳定受伤害人员情绪让其等待救援。

  (2)迅速进入机房切断总电源,启动应急电源、应急照明和通风用电。

  (3)无紧急电动救援装置的专业人员(2 人以上)利用解困救援手动盘车装置,慢速移动轿厢,就近平层,利用厅门手开锁开门放人。

  (4)现场救护,将受伤害人员迅速送往医院。

  2、起重机械事故应急程序

  门式起重机易发生触电、两车相撞、吊具载荷坠落、被大风吹滑行、歪拉斜吊、重物伤人等事故,发生事故时要立即切断电源,判断事故现场状况,采取措施,迅速抢救受伤人员。

  (三)启动应急预案的条件

  启动本预案的条件是,因特种设备引发的事故并造成死亡 1-2 人或者受伤 19 人以下(含 19 人)或者直接经济损失 50 万元以上(含 50 万元),100 万元以下的Ⅲ级事故。

  (四)应急结束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的决策机构是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组,指挥组做出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决定时,救援工作组经指挥组同意,方可撤离事故现场。

  五、培训和演习

  1、培训

  对于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管理人员,应定期到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等。

  2、演习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根据自身特点组成抢险救援队伍,制定事故救援预案,每年要在各自的范围内演习几次,演习内容包括前期处置、后期处置、伤员救护、人员集结、抢险救援、设备使用等等。每次演习的内容、目的、状况、问题等都要作详实记载。

  六、后期处置

  1、善后处置

  (1)事故救援协调组负责与事故发生地有关部门协商,确定人员的安置办法,补偿的依据。

  (2)事故现场的清理和处理。在事故救援结束后,事故应急指挥组应组织人员负责现场清理和处理,清理方案要明确责任人、指挥人员、操作人员、操作清理程序、要预见到可能再发生事故及救助处理的办法。

  2、保险

  事故发生后,应急组办公室负责联系保险机构确定设备及伤亡人员参保的品种、数量,由保险机构及时核对,核算理赔金额,保证及时足额发放。

  3、调查和总结

  特种设备的事故调查由事故调查组负责,事故调查组履行下列职责:1、调查事故发生前设备的状况;2、查明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现场破坏以及经济损失(包括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3、分析事故原因(必要时应当进行技术鉴定);

  4、查明事故的性质和相关人员的责任;5、提出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6、提出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7、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书。附: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流程图

  目击者(受困者)

  值班领导

  (8***81)

  安技部门值班员

  (8***3)

  z 136***

  z 13**6

  z 8***5(经开)

  人员救治

  工程抢险

  划定警戒

  培训教育

  预防措施

  内部处理

  上报材料

  现场救援小组

  应急恢复

  应急总结

  现场清理

  现场调查

  善后处理

  z 139zzz3

篇4:浏阳市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017)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浏阳市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浏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年2月16日

  浏阳市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目录

  1. 总则

  1.1 目的

  1.2 工作原则

  1.3 编制依据

  1.4 适用范围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2.2 组织体系框架

  3. 预警和预防机制

  3.1 信息监测与报告

  3.2 预警预防行动

  3.3 预测预警支持系统

  3.4 预警级别及发布

  3.5 预警结束

  4. 应急响应

  4.1 分级响应程序

  4.2 信息报送和处理

  4.3 指挥和协调

  4.4 应急处置

  4.5 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4.6 群众的安全防护

  4.7 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4.8 信息发布

  4.9 应急救援结束

  5. 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理

  5.2 社会救助

  6. 保障措施

  6.1 通信与信息保障

  6.2 应急救援与装备保障

  6.3 资金保障

  6.4 技术储备与保障

  7. 宣传、培训与演习

  7.1 宣传

  7.2 培训

  7.3 演习

  7.4 监督检查

  8. 附则

  8.1 名词术语、定义与说明

  8.2 预案管理与更新

  8.3预案实施时间

  浏阳市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目的

  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危险,尽快排除险情,有效地预防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安全、有序、科学、高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迅速控制危险源,抢救受害人员,及时指导群众防护和疏散;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以及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

  1.2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资源整合,平战结合,保护重点;依法依规,职责明确,规范有序,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

  1.3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15号)、《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湖南省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湘政办发〔20**〕55号)、《长沙市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长政办发〔20**〕39号)、《浏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浏政发〔20**〕11号)。

  1.4 适用范围

  1.4.1本预案适用于浏阳市辖区内各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1.4.2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应参照本预案制定本辖区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特种设备企事业单位应根据生产条件、事故灾害种类和危害程度,制定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2.1.1 应急组织机构

  成立浏阳市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由分管副市长任指挥长,市安监局、市场和质量监督局主要负责人任副指挥长,市委宣传部、经信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交通运输局、卫计局、环保局、安监局、市场和质量监督局、总工会、应急办、气象局、消防大队等单位为成员单位。

  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市场和质量监督局,由市市场和质量监督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1.2 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职责

  统一领导、组织、指挥、协调全市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传达贯彻上级对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工作的指示,拟定全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工作政策、制度和规定等;统一调度全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队伍、资源,组织事故救护演练和技术比武;公布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救援情况;完成市应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2.1.3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负责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相关成员单位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应急处置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做好特种设备事故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报告;协助做好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新闻报道工作;承办市特种设备应急指挥部和市应急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2.1.4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市委宣传部:负责指导、组织特种设备安全事故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协助媒体宣传报道。

  市应急办:指导、监督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参与重特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市市场和质量监督局:负责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组织事故调查;制定防范措施。

  市安监局:参与全市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工作。

  市经信局:负责特种设备企业事故应急救援中的有关协调工作;协调电力、通信等部门做好事故现场的供电、通信保障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社会治安;负责事故现场的交通疏导和人员疏散工作,阻止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对有关肇事人员和依法应承担法律责任的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匿。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事故处置的交通运输保障工作。

  市卫计局:负责事故现场医疗救护工作;迅速组织和指挥急救人员展开抢救工作;紧急调派医务人员、医药物资、医疗设备,协调使用急救场所;协助有关方面统计伤亡情况,及时向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报告人员抢救情况。

  市财政局:负责全市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资金保障。

  市环保局:负责及时测定危险物质的品质成份及可能影响区域的浓度;对可能存在较长时间环境影响的区域发出警告并定点、定期进行监测控制;指导现场遗留危险物质的消除和治理,防止进一步污染;与有关部门共同负责现场危险物质的处置。

  市民政局:参与事故的社会救助,为受害人提供事故赔偿后仍无力克服困难的社会救助;承办事故抢救中符合《烈士褒扬条例》规定情形的烈士(牺牲人员)评定的申报工作。

  市人社局:负责事故伤亡人员的工伤认定和待遇落实。

  市总工会:负责指导、协助做好遇难、受伤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为事故现场提供风向、风速、气温、气压、湿度、雨量等气象因素。

  市消防大队:组织参与各类抢险救援和灾害事故;负责控制和扑灭火灾;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的事故现场;协助环保部门做好清理、洗消工作;参与伤员的搜救工作。

  2.2 组织体系框架

  2.2.1 应急救援体系框架

  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由指挥管理系统、救援队伍体系、技术支持系统、善后保障等系统组成。

  2.2.2 特种设备应急救援工作程序

  2.2.2.1 特种设备事故现场报告程序: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现场第一发现人--单位值班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应急救援组织(救援队伍、医院等)、市场和质量监督局、安监局、市应急办。

  2.2.2.2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程序:特种设备事故单位立即按企业应急预案进行先期处置--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长沙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省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国家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根据事故级别的大小,由负责特种设备应急救援工作的相关指挥部设立现场指挥部。

  2.2.3 应急联动机制:各成员单位按照预案规定的职责启动本单位应急响应,在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开展相应应急行动。必要时,由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协调民兵预备役部队、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3. 预警和预防机制

  3.1 信息监测与报告

  3.1.1 特种设备事故信息监测:市市场和质量监督局负责全市特种设备事故信息的接收、报告、初步处理、统计分析,并制定相关工作制度。

  3.1.2 综合信息监控: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和有关部门收到事故或重大隐患信息后,应当进行核实与风险分析,并视情况向市人民政府及市应急办、市场和质量监督局、安监局报告。

  3.1.3 信息监测与分析:市市场和质量监督局负责建立全市特种设备基本情况、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重大灾害事故数据库,并及时更新。

  3.2 预警预防行动

  3.2.1 接警

  市市场和质量监督局要设立并公布接警电话,负责接收特种设备事故和重大事故隐患的报警。任何公民和组织都可以直接向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机构报告特种设备安全事故隐患和事故信息。

  报告或报警的内容包括:事故隐患单位、内容;事故发生时间、单位、事故类别、伤亡人数、被困人数及危险程度、抢救情况。

  3.2.2 处警

  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特种设备事故隐患和事故信息后,应及时进行分析评估,研究确定应对方案。

  3.3 预测预警支持系统

  3.3.1 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建立全市统一的特种设备应急救援信息网络体系,实现特种设备企业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装备信息共享,确保应急救援行动准确、高效。

  3.3.2 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置多种通讯方式,随时保持与市应急办、长沙市应急救援指挥部、省级应急救援指挥部和国家安监总局、国家质检总局事故报警系统的联系。

  3.3.3 建立全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技术专家组,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提供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持。

  3.3.4 各成员单位值班电话和值班手机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

  3.4 预警级别及发布

  预警级别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严重(Ⅱ级)和特别严重(Ⅰ级)四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标示。

  3.4.1 预警级别的确定主体

  Ⅳ级预警由市人民政府确定;Ⅲ级预警报请长沙市人民政府确定;Ⅱ级和Ⅰ级级预警报请省人民政府或国务院确定。

  3.4.2 预警级别的信息发布

  预警级别确定后,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保密外,由同级特种设备应急指挥部发布,并启动应急响应。

  3.5 预警结束

  3.5.1 预警级别信息发布后,市市场和质量监督局对预警状态及时观测,建立预警期间预警信息日报制度,每日向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报。

  3.5.2 当预警状况得到有效控制,预警级别可以相应降低或取消时,由发布预警的机构宣布预警级别降低或预警结束。

  4. 应急响应

  4.1 响应程序

  4.1.1 级别的确定

  根据事故造成的危害性、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划分为一般(IV级)、较大(III级)、重大(II级)、特别重大(I级)四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标示。

  一般(IV级):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5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或需紧急转移安置100人以上1000人以下的事故。

  较大(III级):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需紧急转移安置1000人以上、10000人以下的事故。

  重大(II级):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10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需紧急转移安置10000人以上、50000人以下的事故。

  特别重大(I级):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2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需紧急转移安置50000人以上的事故。

  4.1.2 预案启动

  4.1.2.1 一般特种设备事故(IV级):发生一般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时,事发地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立即开展前期应急处置工作。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启动IV级应急响应,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并关注事态发展情况,加强信息沟通、传递、反馈,及时向市人民政府及长沙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4.1.2.2 较大特种设备事故(Ⅲ级)、重大特种设备事故(Ⅱ级)、特别重大特种设备事故(I级):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立即开展前期应急处置工作,并报请长沙市特种设备应急指挥部启动Ⅲ级、Ⅱ级或I级应急响应。

  4.1.2.3 发生重、特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时,

  在上级的统一领导下,市应急委直接负责指挥全市应急处置工作。

  4.1.3 救援程序

  4.1.3.1 发生事故的特种设备企业应立即启动该企业的现场应急救援预案,开展企业自救,同时报告相关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必要时请求救援。

  4.1.3.2 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警后,应立即分析研判,作好相关应急准备。必要时报告长沙市应急委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并尽快成立事故现场指挥部,开展救援工作。各成员单位按本预案规定的职责及本单位的职能开展救援行动。

  4.2 信息报送和处理

  4.2.1 快速应急信息系统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对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信息传输利用现有政府间信息传输渠道进行。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配置电话同步录音装置、传真机、电脑、互联网终端,确保准确接收信息。指挥部与各成员单位建立通讯联系,满足信息传输需要。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确保信息及时接收。

  4.2.2 信息报送和处理

  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应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应急办),最迟不超过1小时;特殊情况下,可直接报告上一级质监等部门。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详细了解事故情况,评估等级,当即报市应急办、市安监局,并提出启动预案的建议。

  4.2.3 现场采集信息

  市特种设备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到达事故现场后,应迅速收集现场信息,报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

  4.3 指挥和协调

  4.3.1 特种设备事故现场指挥遵循属地为主的原则,由市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特种设备事故救援现场指挥部,统一领导、协调特种设备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工作。

  4.3.2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由相关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机构指定,现场指挥部下设若干工作组:

  综合协调组:市市场和质量监督局牵头,相关部门(单位)、事发地人民政府参与,组织协调现场应急救援的人员、交通、通信和装备等资源的调配,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

  抢险救助组:市市场和质量监督局、市消防大队牵头,事发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参加,查明事故性质、影响范围及可能继续造成的后果,制定抢险救援方案并组织实施。

  警戒保卫组:市公安局牵头,负责事故现场安全保卫、交通管制、嫌疑人控制等工作。

  医疗救护组:市卫计局牵头,负责事故医疗救护工作。

  后勤保障组: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牵头,提供应急救援物资及装备,做好电力、通信设施抢修等工作。

  次生灾害防治组: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牵头,住建、民政、环保、公安消防等部门参加,负责次生灾害防治工作。

  宣传报道组: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市场和质量监督局、安监局等参加,负责应急救援工作中的宣传报道和新闻发布工作。

  善后工作组: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牵头,市民政局、人社局及有关保险机构、事故发生单位参加,负责伤亡人员及其家属的安抚、抚恤、理赔等工作。初步处理和统计分析工作。

  4.4 应急处置

  4.4.1 现场处置主要依靠本辖区应急救援力量。特种设备企业发生事故后,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应组织职工、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必要时请求特种设备救护、医疗救护等救援队伍支援。

  4.4.2 事故单位是第一时间处置事故的主体。特种设备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充分利用企业和就近社会救援力量,立即组织抢险救援,特别是受伤、被困人员。

  4.4.3 特种设备企业和当地救护力量不足以有效地抢险救灾时,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可以向上一级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请求增强救援力量。

  4.4.4 当特种设备事故严重危及当地社会稳定时,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协调请求驻长部队、民兵预备役部队、武警参加抢险救灾或治安保卫工作。

  4.4.5 特种设备企业和当地医疗机构的救护能力不足时,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应向上一级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请求调动外地医学专家、医疗设备增援,或将伤者迅速转移到外地救治。

  4.5 应急人员安全防护

  参加应急抢险救援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配备各种安全防护用品和必要的各种安全设施、设备,事故现场应当在专业部门和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事故现场应当开辟应急抢险人员和车辆出入的专用通道和安全通道,以保证应急抢险工作在尽可能安全的环境、条件下顺利实施。

  4.6 群众安全防护

  根据事故发生的特性和应急救援的需要,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建议确定事故周围居民和群众的疏散范围,下达人员疏散的指令;公安、武警部队具体负责人员清场和人员疏散工作;卫计部门负责人员疏散过程中的医疗、卫生保障;民政部门负责疏散群众的生活救助。

  4.7 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在应急抢险救援过程中,当地政府负责动员、调动有关人员、物资、设备、器材,以及占用场地,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支持、配合并提供尽可能的便利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延、阻拦和拒绝。

  4.8 信息发布

  特种设备事故的信息发布,由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市委宣传部按照相关新闻发布规定进行。

  4.9 应急救援结束

  特种设备发生事故,当死亡和失踪人员已经查清、事故危害得以控制、次生事故因素已经消除、受伤人员基本得到救治、紧急疏散人员恢复正常生活时,由启动应急响应的机构宣布应急救援结束。

  5. 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理

  在应急抢险救援过程中需要紧急调用物资、设备、人员和场地,所发生费用由事故责任单位负责。

  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必须由有资格的单位对特种设备进行全面检修,经检验合格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对严重损毁、无维修价值的,应当予以报废。

  特种设备事故中,涉及到毒性介质泄漏或者邻近建筑物倒塌损坏的,应经环保部门和建筑部门检查并提出意见后,方可进行下一步修复工作。

  对伤亡人员和家属做好安抚、抚恤、理赔等善后处理和社会稳定工作。

  事故应急结束后,应当尽快恢复受影响群众的正常生活和生产秩序。

  5.2 社会救助

  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社会团体、个人或者国外机构捐赠资金和物资的管理与监督,由民政等部门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严禁侵占、挪用。

  6. 保障措施

  6.1 通信与信息保障

  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应当建立包括负责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职能部门、专家组、值班电话、救援队伍等内容在内的通信方案,并予公布。

  6.2 应急救援与装备保障

  公安、消防、市场和质量监督等部门针对可能发生的特种设备事故类型配备相适应的救援工具、检测仪器、车辆等抢险救援装备,或者与有抢险能力的单位达成协议,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可调动进行救援。

  对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涉及医疗卫生保障、治安保障、社会动员保障、紧急避难场所等保障的,各有关部门应认真履行职能,确保抢险工作的顺利进行。

  6.3 资金保障

  市人民政府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保障应急救援工作开展的专项资金,用于组建专家队伍、组织事故演练、对安全人员进行培训及购置仪器设备、抢险工具、交通工具、人员奖励等。

  6.4 技术储备与保障

  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应当根据辖区内特种设备的分布特点,建立相应的专家组,积极开展与特种设备应急救援有关的科学研究。市市场和质量监督局应当针对带有普遍性的事故,制订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应急救援和事故预案处理等安全技术规范。

  7. 宣传、培训和演习

  7.1 宣传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应当加强事故的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等知识的宣传教育,并向社会公布抢险电话。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重大危险源设备的显著位置公布内部、外部的抢险电话。

  7.2 培训

  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应当组织、督促对有关政府职能部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和专业抢险救援机构进行开展相关人员相关的应急培训,锻炼和提高在突发事故情况下的快速抢险堵源、及时营救伤员、正确指导和帮助群众防护或者撤离、有效消除危害等应急救援技能和反应的综合素质。

  7.3 演习

  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适时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应急预案演练。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应当定期组织应急救援队伍的演练,提高救援人员应急处置能力。

  7.4 监督检查

  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应组织对有关部门(单位)对本预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8. 附则

  8.1 名词术语、定义与说明

  特种设备: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机动车辆等设备、设施。

  事故:生产或者生活活动过程中发生的意外突发性事件总称,通常会使正常活动中断,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

  事故隐患:可导致事故发生的设备缺陷、人的不安全行为及管理上的缺陷。

  8.2 预案管理与更新

  8.2.1 本预案报市政府批准后由市政府办公室发布。

  8.2.2 本预案根据应急实际情况和国家法律、法规修改情况,及时更新和改进。

  8.3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篇5:项目部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项目部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特种设备特大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特种设备特大事故造成的损失,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省质监局、省交通厅及省指挥部下发的有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本项目特点,制定本预案。

  一、本预案所称特种设备特大事故,是指在本工程项目内使用特种设备的单位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特大人身安全和特大财物损失的事故,包括以下的特大事故:

  1、电梯困人故障或由于剪切、坠落等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2、起重机、架桥机、空压机等设备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3、锅炉爆炸事故;

  4、压力容器(含固定、移动式)泄漏、爆炸事故;

  5、压力管道泄漏、爆炸事故。

  二、预防与应急救援措施

  1、使用施工电梯的各项目部要负责电梯日常维修保养,配备与其所保养数量的电梯相匹配的工具、人员、交通工具,在接到电梯困人故障后30分钟内赶到现场进行抢救;

  2、起重机、架桥机等设备在作业中应防止触电、倾覆、履带吊的坠杆事故以及高处坠落和物击事故的发生。空压机在作业过程中应防止触电或因燃料燃尽,空磨时间过长,导致爆炸,引发大火的事故发生。

  3、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发生爆炸事故后,为防止事故扩大,锅炉的燃烧剩余应用水熄灭,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所有阀门应迅速关闭或采取堵漏;对可燃气体和油类应用沙石或二氧化碳、干粉等灭火器进行灭火,同时设置隔离带以防火灾事故蔓延;对受伤人员立即实行现场救护,伤势严重的立即送往附近医院。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发生泄漏中毒事故后,现场抢险人员必须佩带风面盔、过滤式防毒面具或口罩、氧气呼吸器等进行呼吸防护,进入现场关闭所有通气阀门或采取堵漏,并将救出人员抬至通风空气新鲜处进行现场救护,中毒严重的应立即送往附近医院。

  火灾发生会伴有浓烟、火光,产生大量的烟、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同时,合成纤维、像胶、塑料等燃烧时还可能产生二氧化硫、氧化氮、氰化氢等毒气;苯、汽油等易燃液体燃烧会产生有害的苯、汽车蒸汽。因此,参与消防灭火和救护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必须采取或掌握灭火过程中防烟防毒的基本措施:(1)发生室外火灾,消防人员一般不要站立在着火点的下风侧,避免吸入烟气晕倒。(2)发生室内火灾,消防人员进行扑救前,应先打开门窗。若火灾发生在地下室,消防人员灭火时还应佩戴防毒面具和氧气呼吸器,避免中毒危险。(3)发生在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的火灾,消防人员在扑救时一定要配备过滤式防毒面具或氧气呼吸器,穿戴安全帽,防护衣鞋等。过滤式防毒面具应根据化学毒剂和有害气体的种类选用相应类型的滤毒罐。当空气中氧气浓度降到18%以下,毒性气体浓度在2%以上时,各种型号的滤毒罐都不起滤毒作用,应停止使用滤毒罐,改用氧气呼吸器。如果发现抢救人员有头晕、恶心、发冷等中毒症状,应立即撤离火灾现场,让其安静休息,吸取新鲜空气,严重者应立即送往医院进行急救。

  三、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程序

  1、发生安全事故后,当事人应立即报告项目负责人,并报告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及指挥部,移动式压力容器、特种设备异地发生事故的,还应同时报告设备使用注册登记的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事故报告时间不得超过事故发生后1小时。报告内容为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故的简要情况、伤亡人数、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已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同时,迅速联系119、120处理事故现场。

  2、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成立现场救援组,实施现场救援工作和调查处理。事故发生地的有关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和损失加重,确因抢险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主要痕迹、物证等。

  3、特大事故现场救援组到达后,根据省指挥部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的命令,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开展救援工作,听取事故发生单位的汇报,分析事故发生原因,制定抢险方案,并按分工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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