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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党务公开相关制度制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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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党务公开相关制度制度(1)

  学校党务公开相关制度制度

  一:学校党务公开工作制度

  第一条学校党支部要结合实际,把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及党风廉政建设体系,建立党务公开长效工作机制,做到党务公开制度化。

  第二条学校党支部要把党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的建设和党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并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工作,做到组织、领导、实施、考核四落实。

  第三条凡是党务公开的重点内容都要充分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根据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完善,经过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进行公开。公开的方法:利用公开栏、印发征求意见稿、召开会议和通过网络、电子屏、新闻媒体等适当形式进行。

  第四条公开期限一般每季一次,适时公开内容适时公开。对公开后收集到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要认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第五条要注重公开的实效和时效,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步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每期公开都要填写党务公开内容拟稿、审核、审批及意见建议收集办理登记册,公开一次、填写一次,全面记载党务公开的内容及效果意见建议整改情况。

  第六条学校党支部要对党务公开工作加强督查,督促下级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的落实。

  第七条督查情况要及时向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及时向责任单位反馈。必要时,要根据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意见予以督办。

  第八条学校党支部要把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党务工作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年度考核。确定考核标准和等次,明确考核方法和程序以及考核奖惩办法,以此促进党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二:学校党务公开聘请监督员制度

  第一条学校党支部要聘请党务公开监督员,对党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条党务公开监督员要面向各界聘请,应有广泛的代表性。主要范围是:党员代表、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学生代表、离退休职工代表等。

  第三条党务公开监督员的主要职责是:对本单位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等提出合理化建议;及时收集和反馈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向党员、群众宣传本单位党务公开的内容,监督和协助本单位党组织更好地做好党务公开工作。

  第四条学校党支部要定期召开党务公开监督员工作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时随时召开,及时通报党务公开工作有关情况。

  第五条学校党支部要积极支持党务公开监督员的工作,认真听取监督员对本单位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抓好整改和工作的落实。

  第六条充分发挥党务公开监督员的作用,推进党内民主政治建设,打造阳光政务,加强党务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

  三:党务公开意见建议收集办理及反馈制度

  第一条学校党支部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支部党务公开意见和建议的收集办理工作。

  第二条学校党支部应经常收集广大党员、群众对本级党组织党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必须认真及时研究办理,并及时向支部负责人反馈,对重要的意见和建议,必须及时向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第三条意见和建议的办理结果,应以适当形式公开答复。对署名的意见、建议,应将办理结果当面答复本人,并进一步听取其意见。

  第四条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办理结果的反馈时限按规定时间进行。

  第五条意见和建议的收集整理及办理情况要详细记载,记载情况要作为党务公开工作考核内容之一进行考核。

  四:党务公开督查落实制度

  第一条学校党支部负责对党务公开工作加强督查,督促党务公开工作的落实。

  第二条督查落实的主要内容:(一)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真实;(二)公开的形式是否注重实效;(三)公开的程序是否规范有序;(四)公开的时限是否及时到位;(五)收集的意见、建议是否及时整改和反馈。

  第三条党务公开的督查工作要经常征询党员、群众和党务公开监督员的意见建议。对重要事项及时督查,对常规性工作采取定期督查。

  第四条督查情况要及时向本级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及时向责任部门反馈。必要时,要根据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意见予以督办。

  第五条建立党支部督查机制,不断总结、探索开展党务公开工作中的好方法和经验,不断提高党务公开质量和效果,建立党务公开长效工作机制,做到党务公开规范化和制度化。

  五:党务公开责任考核制度

  第一条学校党支部书记为党务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二条学校党支部要把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党建工作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年度考核。考核应坚持实事求是、便于监督、注重实效的原则,主要采取听、评、看、议等方法,必要时可采取问卷调查和民意测验的方式进行。

  第三条学校党支部要结合自身实际,将党务公开工作考核内容进一步明确和细化。考核结果要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评先创优、奖惩及领导干部个人提拔使用结合起来,考核结果要装入个人档案。

  第四条学校党支部年度党务公开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考核结果,由上级党委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通报。

  六:党务公开资料归档制度

  第一条归档内容:在公示栏、宣传栏、会议传达和网上公开的内容,包括文字、图表、图片、音像资料等;通过各种形式收集、归纳、整理的意见、建议及整改意见;通过文件、会议等形式公开的内容。

  第二条党务公开内容归档保存工作,由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

  第三条党务公开内容归档工作的具体要求,按照档案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党务公开档案保管时限暂定为3年

  七:党务公开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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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公司党支部党务公开制度

公司党支部党务公开制度

1、党务公开原则。党务公开的内容按照全面、客观、真实、具体的原则确定,除依法依纪需要保密的事项外,能公开的应全部公开。

2、党务公开内容。

(1)党组织基本情况:包括各级党组织领导机构、工作机构设置情况,基层党组织、党员基本情况,各级党组织领导成员工作分工、主要职责,党委(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党组织重要的制度、规定等。

(2)重大决策、决定、决议情况:包括党组织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任期工作目标和阶段性工作部署,涉及党员和群众利益的重要措施,为民办实事的具体举措及进展情况。

(3)思想政治建设情况:包括党组织学习计划及落实情况,党员领导干部学习情况,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情况等。

(4)党组织建设情况:包括党委(党组)履行职责情况,召开民主生活会和整改情况,党组织选举情况,党费收缴、管理、使用情况,组织开展创先争优及党建主题活动情况,党组织和党员的奖惩情况,发展党员及党员评议情况等。

(5)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包括落实上级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情况,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述职述廉”、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情况,维护群众利益情况,违纪违法案件查处情况等。

(6)干部选拔任用情况:根据工作需要,适度公开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相关政策情况,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及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情况等。

(7)其他事项:包括党员群众普遍关注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经党组织研究决定或上级党组织要求公开的事项等。

3、党务公开方法。凡属党内法规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公开的事项,均应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对于本级党组织制定的、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事项,要主动予以公开。党员、群众要求公开的事项,经党组织研究认定可以公开的,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开;党组织认为不便公开的,应作出具体说明,报上级党组织审定,并把上级党组织的意见向党员、群众反馈。对于只涉及部分人和事的事项,按照规定程序,向申请人公开,确实不能公开的,及时向申请人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4、党务公开形式。党务公开的具体形式要简便易行、灵活多样、方便群众、便于操作,根据不同的公开内容灵活确定。适宜在党内公开的,可通过党内情况通报会、文件、公示和设立文件查阅处等形式进行公开;适合向社会公开的,可采取党务公开栏、板报、电子显示(触摸)屏以及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站等形式进行公开。积极创新党务公开的方式方法,探索通过社会公示、听证和专家咨询、论证等形式,对党内事务决策的过程和结果予以公开。对于党内外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难点问题实行点题公开,把公开的主动权交给群众,群众点到的问题,一般都要公开,使党务公开与解决实际问题相对接;对党务公开后反馈的信息,实行民情恳谈制度,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分析排查,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研究,广泛收集民情民意,不断增强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注重把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等有机结合,形成统筹配套、互相促进、协调运转的工作格局。党务公开栏可与政务公开栏合二为一。*

篇3:C街道党务公开考核评价制度

  C街道党务公开考核评价制度

  一、考核评价工作的原则是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效。

  二、考核评价工作坚持每年开展一次,可以和当年的党建工作考核、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或其他综合性考核结合起来。

  三、考核评价内容:

  1、党务公开工作组织机构组建情况。

  2、年度党务公开工作部署安排和任务完成情况。

  3、党务公开载体建设、维护、管理和运行情况。

  4、党务公开制度和长效机制建立和落实情况。

  5、有关党务公开工作的宣传情况。

  6、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工作的评价情况。

  四、考核评价方法和程序:

  1、被考核评价单位开展自查并上报年度工作总结。

  2、听取被考核评价单位开展党务公开工作的情况汇报。

  3、查阅台帐资料和载体建设。

  4、组织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

  5、街道党务公开领导小组进行综合评定。

  6、将考核评价结果向被考核评价单位反馈。

  五、考核评价结果运用:

  1、考核评价结果向街道工委报告,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和改进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考核评价结果纳入党建目标管理考核之中,作为基层党(总)支部“三为一创”活动考核的重要指标。

  3、对党务公开考核评价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及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篇4:花荷街道党务公开监督检查制度

花荷街道党务公开监督检查制度

  1、凡属《中国共产章程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和其它党内法规要求公开的党务,凡不涉及党内秘密和工作机密的,都要全面公开。

  2、各党组织成立党务公开监督小组,聘请党务公开监督员。党务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由党务公开监督小组负责。

  3、党务公开监督员的资格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处事公正,坚持原则;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联系实际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较好地发挥监督作用。

  4、党务公开监督员的主要职责:对各级党组织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等提出合理化建议;及时收集、反馈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并向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监督党务公开工作的落实,监督党员、群众意见建议的办理情况;参与党务公开工作的有关会议和活动;向党员、群众宣传党务公开的相关政策;认真填写《党务公开监督员工作记录簿》。

  5、党务公开监督员聘任期限一般为三年,聘任期满可以续聘,最多聘任两期;受聘期间如不认真履行职责或发现有不宜担任监督员的行为,应取消其资格。

  6、各党组织有条件的要设立专线监督举报电话。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组织监督员对党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监督员在日常工作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存在问题,组织人员进行跟踪督查,要求有关部门限期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及时向监督员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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