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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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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20**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推进课改进程,促进学生全面、和谐、持续发展和综合素质的不断提高,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全面反映学生的发展状况和衡量学生是否达到综合素质标准的重要举措。按照素质教育与新课程理念的要求,以学校评价为主体,因校制宜,充分发挥师生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以学生的实际表现为依据,关注学生的均衡发展和潜能发展。采取多样化的评价方法,力求全面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使评价过程成为促进学生、教师及学校进步与发展的过程。

  二、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

  主要内容有:从情感与态度、行为与习惯、交流与合作、身心与健康和审美与表现等方面培育学生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学会生活、学会健体、学会审美等综合素质,促进学生自主发展、主动发展、全面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三、学校成立领导班子

  组长:校长

  副组长:初中教导、小学教导

  成员:各班班主任

  职责: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指导学校开展评定工作,监察调控评定过程,接受和处理各界人士的咨询与投诉,对评定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制定评定工作的实施细则与具体程序;认定评定小组成员;对校内各班级评定工作进行指导;认定评定结果;监控评定过程。

  (1)班级评定工作小组

  组成人员:由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组成,评定人员给学生授课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一年,评定小组成员不得少于2人。职责:对所教班级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评定。

  2、健全相关制度

  (1)公示制度。评定的内容、方法、程序及结果的运用等,应向学生及其家长做出明确的解释并公示。学生综合素质评定获得“优”等级的名单应在学生所在班级公布,被评为其它等级的学生可向班主任查询。

  (2)申诉制度。对评定结果有异议者,可向学校评定小组提出申诉和举报,学校评定小组要力争将问题化解于校内。学校评定小组应详细记录各项举报、申诉、查处过程及结果。

  (3)诚信制度。为工作人员建立诚信记录,如在评定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的行为,应予以记载,并在师德评价中给予适当扣分。

  (4)监控制度。学校评定小组要全面了解有关评定工作的信息,及时纠正评定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每年的终结性评定工作结束后学校评定小组应认真进行质量分析并撰写工作汇报。

  四、评价方法。

  1.学生自评。自评是促进学生自我表现发展的有效方式之一,学生应是主动的自我表现评价者。学生在自我表现评价中学会反思,了解自我表现发展的状况,通过反观自己的学习过程,比较自我前后学习情况的变化,了解自己本阶段掌握的知识技能情况,改进学习策略,从而明确自我发展的目标。学生根据本人平时表现,依据综合素质评价各个方面的要求,写出一定的描述性评语,整理并提供相关证据,作为学生互评和教师评价的参考依据。

  2.同学互评。让学生在教师的引导下相互评议,以发展他们的合作精神与竞争意识。评完后统一交回给老师,再由老师检查核定。

  3.教师评价。在学生自评与互评基础上,参照综合素质手册对各项内容的细化,教师从学生的整体表现入手,将日常的片断事实和记录作为评价依据,通过观察、访谈和调阅学生的成长记录袋等实证材料,参考学生自评与互评结果,依据评价标准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价,并确定相应等级。

  4、家长评价。以班为单位定期召开家长会,向家长了解学生在家的学习情况,相互了解学生的变化,以便参与对孩子做正确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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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某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一、评价依据和指导思想

  普通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根据《河北省普通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为全面客观、科学规范地实施我校学生综合素质的评估工作,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估机制,充分发挥综合素质评估对学生成长的促进作用、导向作用,促进学生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定《峪耳崖镇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二、评价的原则

  (一)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的原则。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从德、智、体、美、劳、综合实践活动等方面综合评估学生。

  (二)引导性原则。要结合《河北省普通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将相关内容细化为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过程性准则,为学校实施素质教育提供理论支撑和措施保障,充分发挥评价的导向作用,引导学生的全面健康发展,使评价的过程成为促进学生发展与提高的过程,使实施细则的要求内化为学生素质发展的目标和刚性指标。

  (三)评估内容多元化。从全面的意义讲,要重视学生的文化成绩的评估,但更要注重学生的品德以及多方面潜能的发展,注重学生的个体差异,注意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评价,注意学生的合作能力、团队意识的培养与提高,注重学生情感的培养和价值观的审视。

  (四)可操作性原则。要具有较好的可操作性,既可以用于学校对学生的考核评价,又可用于学生的自我评价与自我测评,有利于学生在全面发展过程中的自我提高。

  (五)公开透明原则。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要将评价要求、评价内容、评价领导小组、评价程序、评价结果公布,对所有学生公开、对家长公开、对所有教师公开、对社会公开,确保评价客观公正。

  三、评价的内容与要求

  评价项目

  评价内容

  评价等级规定

  备注

  道德品质

  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维护公德、关心集体、保护环境。

  合格:基本符合标准,视为合格。

  不合格:经常性违反学校校规校纪,受到学校记过以上纪律处分未被撤销的,或有违法犯罪事实和记录。

  暂不打等。违反《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其他教育部门规定的基本要求比较突出的,将突出问题如实记载。

  有见义勇为等行为得到省市有关部门表彰;在关心集体、爱护国家和集体财产、保护环境、积极参加公益活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并得到省市有关部门嘉奖的,将具体内容填写在相应评价项目的“表现”栏中。

  公民素养

  自信、自尊、自强、自律、勤奋;对个人的行为负责;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具有社会责任感。

  合格:基本符合标准者,视为合格。

  不合格:自我约束力差,有损害集体利益,违*公德的行为。

  交流与合作

  能与他人一起确立目标并努力实现目标,尊重并理解他人的观点与处境,能评价和约束自己的行为,能综合地运用各种交流和沟通的方法进行合作。

  合格:基本符合标准视为合格。

  不合格:拒绝参加校内外各项有益活动,经常与同学发生矛盾甚至冲突,同学关系紧张,多数同学不认可,不能在协作和团队活动中合作沟通。

  学习能力

  有学习的愿望与兴趣,能运用多种学习方式来提高学习水平,有对自己的学习过程和学习结果进行反思的习惯;能够完成规定的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的实验操作;能够结合所学不同学科的知识,运用已有的经验和技能,独立分析并解决问题;具有初步的研究与创新能力。

  A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得A:研究性学习成绩显著,得到社会的公认或权威部门的认可;学习主动积极,各科成绩一贯优秀;小创造、小发明经过专业评价机构认证或者在省市组织的相关活动中获奖;在省级以上报刊杂志发表作品;在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竞赛活动中获等级奖。

  B或C等:基本符合标准者,视情况可得B或C。

  D等:缺乏良好的学习习惯,学习态度差,经常不交或抄袭作业,上课经常睡觉,考试作弊,多次旷课或缺课、学期期中和期未考试有多门不及格。

  凡得A等级的学生,必须有突出表现的有效记载,否则视为无效。

  运动与健康

  热爱体育运动,养成体育锻炼的习惯,具备锻炼健身的能力、一定的运动技能和强健的体魄,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A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得A:达到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规定的六级水平;参加省教育部门组织或认可的体育竞赛活动获单项前六名或集体比赛前六名主力队员、市教育部门组织或认可的体育竞赛活动单项前四名或集体比赛前四名主力队员;其他。

  B或C等:基本符合标准者,视情况可得B或C。

  D等:经常不上体育与健康课,体育与健康课程总成绩和终结性测试“不合格”。

  凡得A等级的学生,必须有突出表现的有效记载,否则视为无效。

  审美与表现

  能感受并欣赏生活、自然、艺术和科学中的美,具有健康的审美情趣;积极参加艺术活动,用多种方式进行艺术表现。

  A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得A。在校内外大型文艺活动中有突出表现;参加省教育部门组织或认可的音乐、美术等比赛中获二等奖以上的(含集体项目,合唱除外);参加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认可的各项音乐、美术等比赛中获一等奖的(含集体项目,合唱除外);其他。

  B或C等:基本符合标准者,视情况可得B或C。

  D等:经常不参加艺术活动、音乐、美术课,学习不努力,学习成绩“不合格”。

  凡得A等级的学生,必须有突出表现的有效记载,否则视为无效。

  注

  《省综合评价实施方案》内容。

  部分内容结合《省综合评价实施方案》由学校制定。

  《省综合评价实施方案》内容。

  四、组织实施

  (一)建立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普通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全体班主任、音体美教师。

  学校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组织实施评价工作,审定评价结果,受理咨询、申诉和复议申请。

  另外,各班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班级工作小组。由班主任任组长,任课教师、班干部、学生代表为组员。班级工作小组对学生具体地加以考核。

  (二)学生使用全省统一格式的“普通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附后)。每个学生每学期一张,并在六个学期表的基础上形成初中三年的总表。

  (三)学校为每个学生建立成长档案。成长档案的载体为《青春如歌》,包括每学期的评价表、三年的总表,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突出表现的材料,每学期的《成长档案》其他有价值的材料。成长档案装入成长记录袋,成长记录袋进入学生档案。

  学生成长记录袋的具体工作由班主任负责,德育处主管。班主任要把学生成长记录袋作为显示学生一定时期和阶段学生在各方面进步与取得的各方面成绩或存在的各方面严重问题的信息库、材料库。

  (四)评价、公示程序。

  1、音体美组向年级统一提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A等或D等学生名单(《学生学期情况汇总表1、2》)。

  2、学生自评:学生根据《学生学期情况汇总表1》和《学生学期情况汇总表2》填写《综合素质评价学生自我评价表》(附后)。

  3、同伴互评:小组讨论《综合素质评价学生自我评价表》并由小组长签署意见。

  4、任课教师评价:任课教师在《综合素质评价学生自我评价表》上签署意见。

  5、班主任评价:班主任根据学生、学生小组、班主任意见填写《山西省普通初中学生学期综合素质评价表(学期表)》(每学期末填写)或《山西省普通初中学生学期综合素质评价表(总表)》(高三毕业前填写)。

  6、学校评价: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班主任填写的表格、校长签署意见。

  7、公示:在学期末和毕业前,各班主任应以书面形式将评价表通知学生本人及家长。各评价内容得A等级的学生在校园内公示15日以上。

  8、申诉或复议:若学生及其家长对评价结果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在公示期间向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或复议,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应在收到申诉或复议之日起7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如学生及其家长对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的复议仍有异议,可以通过正常的途径和程序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

  五、结果应用(来自20**年高考方案内容)

  (一)“普通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总表)作为高校招生考生信息之一。学校根据招生部门的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供电子表格。

  (二)在综合素质评价中,普通初中学生道德品德和公民素养达不到

  “合格”,不能填报高校志愿。

  (三)在综合素质评价中,学生的“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单项达到A级且其他三项均为合格的,高校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取;以上三项均为D级的,高校可以不录取。

  (四)学生如参加高校自主招生和面试,学校须提供学生成长记录袋。

  (五)中学向高校提供的学生档案材料,必须包含学生成长记录袋。

  六、保障制度

  (一)班主任、校长诚信承诺制度。班主任须签订诚信承诺责任状。校长必须在“普通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上签字。

  (二)抽查制度。省教育厅将不定期组织对学生的理化生实验操作能力和音乐、美术、舞蹈、体育等项目A等第的学生进行抽测。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违反规定评价程序操作的,一律取消其相应的等第,并将抽测学生和学校的有关情况记录在案,为此要求我校所有参与评价人员严格按照程序规定参与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凡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者,除取消其评价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三)责任追究制度。在普通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凡提供虚假材料或不按照规定程序操作的,要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对在普通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涉嫌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其当年被高校录取资格;已被高等学校录取的,建议取消该生学籍。

  《学生学期情况汇总表1》(体育组分年级填写)

  A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得A等:达到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规定的六级水平;参加省教育部门组织或认可的体育竞赛活动获单项前六名或集体比赛前六名主力队员、市教育部门组织或认可的体育竞赛活动单项前四名或集体比赛前四名主力队员;其他。

  D等:经常不上体育与健康课,体育与健康课程总成绩和终结性测试“不合格”。

  《学生学期情况汇总表2》(音体美组分年级填写)

  A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得A。在校内外大型文艺活动中有突出表现;参加省教育部门组织或认可的音乐、美术等比赛中获二等奖以上的(含集体项目,合唱除外);参加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认可的各项音乐、美术等比赛中获一等奖的(含集体项目,合唱除外);其他。

  D等:经常不参加艺术活动、音乐、美术课,学习不努力,学习成绩“不合格”。

  中学

  20**年8月

篇3: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渎木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为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我们将根据《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全面实施学生综合素质的评估工作,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估机制,充分发挥评估的促进发展的功能,使评估的过程成为促进学生发展的过程,成为学校教育发展的提高过程,从而有效地促进学校的素质教育。

  二、评价的原则

  (一)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从德、智、体、美、劳、心、综合实践活动等方面综合评估学生的全面发展,要有利于培养学生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诚实守信、助人为乐的高尚道德品质、终身学习的愿望和能力、健壮的体魄、良好的心理素质、具备正常的交往能力和良好的环境适应能力以及健康的审美情趣和审美鉴赏能力。

  (二)要将评估的内容细化为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过程性准则,为学校实施素质教育提供理论支撑和措施保障,充分发挥评估机制的促进功能,使评估的过程成为促进学生发展与提高的过程,使评估细则的要求内化为学生素质发展的目标和刚性指标。

  (三)评估内容要多元化。从全面的意义讲,要重视学生的文化成绩的评估,但更要注重学生的品德以及多方面潜能的发展,注重学生的个体差异,注意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评价,注意学生的合作能力、团队意识的培养与提高,注重学生情感的培养和价值观的审视。

  (四)要具有较好的可操作性,既可以用于学校对学生的考核评价,又可用于学生的自我评价与自我测评,有利于学生在全面发展过程中的自我提高。

  (五)在评估过程中,既可以单一指标的评估,又可以综合评价,从而达到全面评估的目的,使评估的过程成为指导的过程,学生实践的过程,使学生朝着指向目标的努力过程。

  三、评价的内容与要求

  (一)综合素质评价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

  1. 道德品质。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维护公德、关心集体、保护环境。

  2. 公民素养。自信、自尊、自强、自律、勤奋;对个人的行为负责;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具有社会责任感。

  3. 学习能力。有学习的愿望与兴趣,能运用各种学习方式来提高学习水平,有对自己的学习过程和学习结果进行反思的习惯;能够完成规定的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的实验操作;能够结合所学不同学科的知识,运用已有的经验和技能,独立分析并解决问题;具有初步的研究与创新能力。

  4. 交流与合作。能与他 一起确立目标并努力支实现目标,尊重并理解他人的观点与处境,能评价和约束自己的行为;能综合地运用各种交流和沟通的方法进行合作。

  5. 运动与健康。热爱体育运动,养成体育锻炼的习惯,具备锻炼健身的能力、一定的运动技能和强健的体魄,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6. 审美与表现。能感受并欣赏生活、自然、艺术和科学中的美,具有健康的审美情趣;积极参加艺术活动,用多种方式进行艺术表现。

  (二)评价等第

  1. 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等方面的评定,凡基本符合标准者,可视为合格。

  凡有突出问题,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基本标准,可暂不评等第,但要将突出问题如实记载。

  有见义勇为等行为得到省市有关部门表彰;在关心集体、爱护国家、集体财产、保护环境、积极参加公益活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并得到省市有关部门嘉奖的,将具休内容填写在相应评价项目的“表现”栏中。

  这三方面的评定,参照《z区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中的“检测内容”所列的具体指标。

  2. 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方面的评定等第分A、B、C、D四级。

  凡基本符合标准者,视情况可得B或C;不符合基本要求者,得D;凡符合标准并有突出表现,且有详细、明确证据的(以附件形式提供),经学校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认,可得A。

  凡得A等第的学生,必须有突出表现的有效记载,否则,视为无效。例如: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学习能力方面得A:研究性学习成绩显著,得到社会的公认或权威部门的认可;学习主动积极,各科成绩一贯优秀;小创造、小发明经过专业评价机构认证或者在省市组织的相关活动中获奖;在省级以上报刊杂志发表作品;在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竞赛活动中获得等级奖;其他。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运动与健康方面得A:国家三级及以上运动员;参加省教育部门组织或认可的体育竞赛活动获单项前六名或集体比赛前六名主力队员、市教育部门组织或认可的体育竞赛活动单项前四名或集体比赛前四名主力队员;其他。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审美与表现方面得A:在校内外大型文艺活动中有突出表现;参加省教育部门组织或认可的音乐、美术等比赛中获二等奖以上的(含集体项目,合唱除外);参加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认可的各项音乐、美术等比赛中获一等奖的(含集体项目,合唱除外);其他。

  四、组织实施

  (一)建立江苏省渎木高级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领导小组组长,成员名单报区教育局备案。具体成员如下:

  组长:z

  副组长:z

  组员:z

  学校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组织实施评价工作,审定评价结果,受理咨询、申诉和复议申请。

  另外,各班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由班主任任组长,任课教师、班干部、学生代表为组员。工作小组对学生具体地加以考核。

  (二)学生使用全省统一格式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表式附后)。每个学生每学期一张,并在六个学期表的基础上形成高中三年的总表。评价表进入江苏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教务管理信息系统。每学期通过全省统一的教务管理软件进行信息输入和输出。

  同时,为每个学生建立成长记录袋。成长记录袋中包括每学期的评价表、三年的总表,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突出表现的材料,其他有价值的材料。成长记录袋进入学生档案。

  建立学生成长记录袋,具体工作由班主任负责,班主任要把学生成长记录袋作为显示学生这一阶段学习成就或持续进步信息的一连串表现、作品、评价结果以及相关记录和资料的汇集。

  (三)在组织实施综合评价过程中,要充分发扬民主,严格评估程序。一般来说,其评估程序为:①学生自评,②结伴互评,③任课教师评价,④班主任评价,⑤学校评价,⑥评价结果反馈。

  (四)在学期末和毕业前,各班主任应以书面形式将评价表通知学生本人及家长。各评价内容得A等第的学生在校园内公示15日以上。

  若学生及其家长对评价结果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公示期间向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或复议,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应在收到申诉或复议之日起7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如学生及其家长对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的复议仍有异议,可以通过正常的途径和程序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

  五、 结果应用

  (一)“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总表)作为高校招生考生信息之一。学校应根据招生部门的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供电子表格。

  (二)在综合素质评价中,普通高中学生道德品德和公民素养达不到“合格”,不能填报高校志愿。

  (三)在综合素质评价中,学生的“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单项达到A级且其他三项均为合格的,高校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取;以上三项均为D级的,高校可以不录取。

  (四)学生如参加高校自主招生和面试,学校须提供学生成长记录袋。

  (五)中学向高校提供的学生档案材料,必须包含学生成长记录袋。

  六、保障制度

  (一)班主任、校长诚信承诺制度。班主任须签订诚信承诺责任状。校长必须在“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上签字。

  (二)评价项目抽测制度。省教育厅将不定期组织对学生的理化生实验操作能力和音乐、美术、舞蹈、体育等项目A等第的学生进行抽测。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违反规定评价程序操作的,一律取消其相应的等第,并将抽测学生和学校的有关情况记录在案。

  (三)责任追究制度。在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凡提供虚假材料或不按照规定程序操作的,要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对在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涉嫌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其当年被高校录取资格;已被高等学校录取的,建议取消该生学籍。

篇4: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

  牌界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反映学生的发展状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镇小学教育的实际,特制定如下细则: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实施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指导思想是:按照整体构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的要求,与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相衔接,以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态度与能力、合作交流与探索实践、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为基本内容,以学生的实际表现为依据,以学校评价为主体,以专业支撑与制度建设为保障,采取多元化的评价方法,力求全面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推进课程改革和素质教育的深入实施。在综合素质评价中要坚持如下原则:

  (一)导向性原则。充分发挥评价的教育和导向功能,评价的内容、标准、方法、制度等适应素质教育的要求,有利于学生了解自己,发现发展潜能;有利于教师转变教育观念和教育教学行为;有利于学校改进教育教学工作;有利于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

  (二)发展性原则。坚持用发展的眼光看待学生,既要看到学生现有的发展水平,更要发现潜在的发展可能性;既要重视结果,更要重视发展和变化的过程。

  (三)可行性原则。制定的评价实施方案、实施方法力求灵活、简便易行,避免繁琐和形式化。

  (四)客观性原则。积极探索科学的方法,力求评价结果的客观、公平、公正。

  二、评价内容与方法

  小学生素质教育综合评价即“目标+等级+特长+评语”的综合评价。小目标的确定使学生养成扬长避短,养成奋发向上的好习惯;等级评价和延缓评价,是以发展的眼光评价学生;特长评价发展了学生兴趣和特长;综合评语采用“优点+鼓励+希望”的基本模式,保护学生的积极性和自尊心。实践证明,实施小学生素质教育综合评价,促进了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的转轨,使每个学生都体验成功的喜悦,促进学生主动全面发展,从而达到全面提高学生的素质。

  (一)评价内容。包括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态度与能力、合作交流与探索实践、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6个方面的内容。

  (二)评价依据。评价以《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为依据。

  (三)评价方法

  1.学生自评。学生根据本人平时表现,依据综合素质评价各维度的要求,确定自评等级。

  2.学生互评。根据学生在学校的表现,依据综合素质评价各维度的相关要求,学生互相提供相关证据,确定评价等级。

  3.教师评价由班主任、科任教师组成。在学生自评、互评和家长评价的基础上,班级评价小组以学生的日常表现为依据,通过观察、访谈和调阅学生的成长记录等方法,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价。

  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应从学生的整体表现入手,将日常的片断事实和记录作为评价依据应慎重,避免以偏概全。

  对于评价小组成员之间的分歧,要通过集体研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评价结论。对于原则性的重大分歧,应提交学校评价委员会研究决定。

  如对学生最后的评价结果与学生的实际表现明显不符,经班级评价小组审核,可以进行调整。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建立记录档案,要如实填写《小学生素质发展评价表》。评价结果报学校评价委员会审核认定。

  (四)评价次数。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分为学期评价、学年评价。

  (五)评价结果。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包括等级评价和综合评语两个部分。

  1.等级评价。等级评价只对学生综合素质的五个维度进行评价,不再对各维度加权出总等级。

  学期等级。每学期从6个评价维度所包含的要素及其关键表现入手,通过整体判断对各维度给出一个等级,以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呈现。

  2.综合性评语。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整体描述,尤其突出学生的特点和发展潜能。

  教师评价小组负责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和综合评语填入《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单》。《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单》由学校统一编制,是证明学生综合素质情况的重要材料。

  三、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委员会,由校长、教师和家长代表组成,负责本校的评价工作。各学校评价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名单要提前向全校公示。其主要职责是:

  1.落实区级实施方案,制定学校评价的实施细则,明确评价程序;

  2.认定班级评价小组成员;

  3.负责对班级评价小组的培训;

  4.组织并监督评价工作,对评价结果进行确认,对评价中出现的分歧予以澄清和仲裁。

  班级成立评价小组,具体负责班级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班级评价小组由学校评价委员会提名成立,成员由班主任、科任教师代表组成。评价小组成员不少于2人。小组成员为学生授课时间不能少于1个学期,且对该班学生比较熟悉和了解,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良好的诚信品质。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组织实施对所分管班级学生的评价工作及评价结果的合成;

  2.为学生做出综合评语;

  3.填写《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评价报告书》;

  4.接受学生和家长的咨询。

  四、制度建设

  (一)建立公示制度

  1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意见或实施方案,要通过广泛宣传,努力做到所有家长知晓。

  2、学校要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确定本校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经学校主管部门批准后,把评价的内容、方法、程序和结果进行公示,并通过家长会、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向家长做出明确说明,征得家长和社会的理解与支持。

  3、结果评出后,各维度评价为A级的学生名单要及时在班级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接受监督;B、C、D等级的学生,由学校评价委员会或班级评价小组及时以通知单其它形式告知学生本人和家长。

  (二)建立诚信制度

  1.学校评价委员会要给所有评价委员会组成人员、评价小组组成人员建立诚信记录档案。

  2.学校要对教师进行诚信教育。要求教师必须对学生一视同仁,以学生的实际表现为依据,客观公正评价学生。

  3.学校要对学生、家长进行诚信教育。做到客观公正,在自评和家长评价中做到实事求是。家长要协助学校与学生做好评价工作,不为学生提供虚假证明,不影响学校正常的评价工作。

  4.诚信记录不良的教师不能作为评价小组的成员;经查实,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有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行为的教师,要按照教师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三)建立举报和申诉制度

  学生、家长、教师和其他社会人士对于评价过程中可能影响评价结果公平、公正的现象和行为,或者对评价结果存有异议的,自公示之日起一周内,可先向学校评价委员会举报或申诉。学校评价委员会对反映的问题要认真受理,及时解决,有问题的要及时纠正,没有问题的要做好解释工作。

篇5:电子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实施细则

  海上电子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实施细则

  为响应并落实《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试行)》(沪电信职院〔20**〕48号),电子技术与工程学院结合自身双证融通、中高职贯通、专业课与实训课相结合等专业特点,依据综合性、层次性、代表性、独立性、可行性和科学性等原则,对学生整体进行德育、智育、体育和能力等综合素质测评。明确组织机构由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领导,学生秘书和辅导员实施,团学学生干部参与,成立“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组”,具体负责对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奖学助贷和推优评优工作的服务、监督和指导;辅导员、专任教师、班干及学生代表作为评价主体,成立“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日常资料收集和每次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具体执行与汇总反馈。

  一.评价内容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从政治思想、行为规范、职业素养、热心公益、文体活动五个方面进行,总分100分。

  (一)政治思想20分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学校,积极参加热爱家乡、热爱祖国、热爱学校的社会实践活动,有较强的民族自豪感和自信心。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学校、班级组织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并从中受到教育、提高思想觉悟。

  3.关心政治,要求进步,积极靠拢党、团组织,能参加党的基本常识的学习,自觉培养共产主义情操。积极要求上进,加强政治思想修养,培养良好的习惯,能按时写思想汇报。

  4.在班级或者集体会议上发表由于班级发展或同学进步的意见和建议。

  (二)行为规范30分

  5.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敢于同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

  6.履行践诺,知行合一,恪守知识道德,考试不作弊不剽窃;自尊自爱,自律自省。

  7.注意个人仪表整洁,举止有礼。不准穿着背心,拖鞋出入校园;师生见面要主动打招呼行礼,同学之间也要以礼相待,相互问好。

  8.爱护校园公共财物,对课堂教具、设备、墙壁、门窗等须加倍爱护,不得污染或损坏,节约用电,离开教室时随手关灯;爱护校园一草一木,自觉维护校园绿化、美化、香化、净化。

  9.在生活园区内杜绝使用违章电器,遮盖烟雾报警器,饲养宠物等不良行为,保持宿舍干净卫生。

  10.文明使用互联网,自觉抵制黄、赌、毒等不良诱惑。

  (三)职业素养20分

  11.学习认真,学习热情高,能够积极参加各类技能比赛。

  12.按时完成作业,遇到学业困惑能主动和老师探讨,积极参加老师答疑。

  13.尊敬老师,热爱学习,对待老师教学反馈能够给予正面、客观评价,按时完成学校评教安排。

  14.学习态度端正,上课认真听讲,不迟到早退、不旷课。

  15.积极参加各类求职宣讲、招聘会和实习面试。

  (四)热心公益(第1,2,3,4学期10分;第5学期15分)

  16.报名参加义务献血。(第5学期评分,总分5分,报名参加义务献血3分;完成义务献血5分)

  17.中福会等志愿者活动。

  18.各类公益活动。(餐盘啄木鸟、马路天使等)

  (五)文体活动(第1,2,3,4学期20分;第5学期15分)

  19.第二课堂、辩论赛讲演赛、征文比赛、读书工程、学术讲座。

  20.参加学院运动会、系部阳光体育节、趣味运动会。

  21.参加学院及系部易班线上线线下活动。

  22.各类型文体活动。

  23.参加红色纪念活动如,参观*一大会址、龙华烈士陵园等。

  24.参加学院组织的晨跑活动(第1,2,3,4学期评分,第10次以下不予评分,15次-19次3分,20次-24次4分,25次(含25次)以上5分)

  二.附加分项

  1.参加校外各类技能大赛获得名次者,根据获奖等级可获加分1-5分

  2.参加校外各类科技、文体活动获得名次者,根据获奖等级可获加分1-5分

  3.参加各类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成绩突出者,可获加分1-5分

  三.评定等第

  1.分值等第转换:100-85分为优秀,84-70分为良好,69-60分为合格,59-0分为不合格。

  四.综合素质评测不合格同学的后续评定细则

  本学期综合素质等第结果为不合格的同学,将在下一学期结束之前通过参加校内外活动、志愿者服务、公益服务等活动获取分数,直至综合素质等第达到合格。

  综合素质成绩为40-59分的同学,需要参加公益劳动或者志愿者活动5次。公益劳动1小时为1次;志愿者活动1天为一次。

  综合素质成绩为40分以下的同学,需要参加公益劳动或者志愿者活动10次。公益劳动1小时为1次;志愿者活动1天为一次。

  五.其他

  电子技术与工程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实施细则最终解释权归电子技术与工程学院所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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