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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财务风险控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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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财务风险控制制度

  中小学财务风险控制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强化风险意识,加强中小学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强化财务监控措施,有效控制财务风险,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办中小学校,县内其他学校参照执行。

  第三条中小学财务风险主要内容:资产管理不善可能造成的资产安全威胁;计划不周,财务状况恶化,可能造成的财务运行困难;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周,可能给财务运行带来的不利影响。

  第四条中小学财务风险控制的基本目的:通过建立严格的内控制度、内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行为治理机制,使中小学财务风险控制与财务实际相适应;真实、可靠的了解掌握中小学内、外部信息,国家政策变动情况,银行信贷政策信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建立风险处理机制,从根本上预防、控制、降低和化解财务风险,从而实现中小学投资利益的最大化。

  第五条中小学财务部门是防控财务风险的主要责任部门,财务部门在中小学校长领导下开展财务风险预测及防控工作。

  第二章财务风险控制措施

  第六条提高财务风险意识。市场经济已经把学校经济活动与社会风险紧密相连,学校的财务活动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不可避免地要遇到各种各样的风险。中小学校领导决策层应当将风险防范意识贯穿于整个决策过程中,提高财务风险意识,规避财务风险,积极化解风险,实现办学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第七条中小学应当根据自身财务收支状况,认真科学的制定总体发展规划。科学设置管理队伍、配置师资力量、根据社会需求设置专业、科学制定校园建设规划,并组织专家对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控制基本建设规模、进度、计划,防止资金链断裂的风险。

  第八条中小学应当强化预算管理制度,强化留有余地的预算意识,强化预算执行力度。中小学应当坚持保运转、后发展的预算安排次序;坚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预算安排原则。防止无预算、超预算合同的发生,避免超预算的财务风险。坚持重大事项专业咨询制度,避免合同纠纷风险。不断提高预算质量和合同管理水平,确保预算支出与预算收入相适应。

  第九条中小学应当加强收入管理,完善、强化收费信息管理,强化中小学收入统筹管理意识,杜绝私设小金库、截留收入事件,做到应收必收,确保中小学收入安全完整。

  第十条中小学应当加强支出管理,强化新财务制度下的审批制度,严格财务手续,强化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体制,防止分散管理可能带来的财务风险。

  第十一条中小学应当加强融资风险控制。中小学校应当规范和加强借入款项管理,严格执行审批程序。

  一是融资要纳入中小学预算;二是融资要严格执行国家政策,防止政策风险;三是严格、强化融资管理,控制融资规模不超过净资产的30%;四是在正确评估中小学偿还债务能力的基础上,科学制定负债总量,合理设置负债警戒线,我县原则上资产负债率不超过30%。

  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举借债务,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违反规定举借债务。

  中小学校不得提供担保。

  第十二条中小学应当强化资产负债管理。落实资产管理责任制度,建立资产损失赔偿制度,强化资产管理意识,防止和降低资产损失风险。中小学应当及时调整负债结构。由于预期收入很难与负债的偿还能力和数量保持一致,这就要求中小学应根据资金需求和收入情况,及时调整负债结构,达到规避财务风险的目的。

  第十三条中小学应当提高财务人员素质。中小学财务风险规避的关键是对行为人的控制。中小学财务人员应当加强继续教育,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财务人员应当改变对风险管理的偏见,注重培育财务风险规避意识,严格执行各项制度,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有效地控制风险的发生。

  第十四条中小学财务分析评价体系。对中小学财务综合实力、财务运行绩效以及财务发展潜力进行评价(财务综合实力评价:中小学的办学收入和最大筹集资金能力,包括教育经费拨款额、专项收入及中小学其他收入等;财务运行绩效评价:即按照收入和支出相比的经济效益评价原理,对中小学财务资金运行的效果、效率、效益等进行评价,其评价指标主要包括事业发展规划指标、经费筹集能力指标、社会评价指标等;财务发展潜力评价:评价中小学在负债和财务风险方面的承受能力,该类指标包括年末流动资产、负债总额、负债率、负债收入比等指标)。通过评价掌握学校总体实力,充分挖掘中小学的内部潜力,努力增收节支,量入为出,有效地规避财务风险,给决策者提供准确的财务信息。

  第十五条中小学财务风险预警体系。中小学财务风险预警体系属于事前监测,将其融入到学校的财务控制、考核、分析、决策中,把过去和未来有机地结合起来。一是要对无法规避和已经发生的财务风险进行记录;二是要对已采取的风险防范对策进行评估、总结,将其结果写入资料库。由于财务风险是不断变化的,新的财务风险的出现,旧的财务风险可能减弱或消失,应根据环境变化,对财务风险的防范机制进行动态调整。

  第十六条中小学风险预测报告体系。预测财务风险应即时报告校长,特殊情况下可直接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三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采编:www.pmceo.cOm

篇2:小学学习制度(3)

  小学学习制度

  为了加强对教师的政治思想品德行为的教育,提高教师理论水平和自身素质,使党的教育方针得到落实,每个教师必须加强学习,因此,特订出学习制度:

  一、学校每周安排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各一次,不少于1小时,做到自学与集中学相结合,并做到有计划、有记录、有心得、有成绩测试、有交流材料。

  二、学习期间要学习***重要思想、认真落实***,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关于教育的法规;学习行风廉政建设等材料,学习时事政治;学习先进的教学专着,经验交流,论文等。

  三、主持学习人员必须预先准备好学习材料、讲话稿。学习时必须全体教师都参加,按规定认真听讲、讨论,做好记录,写好笔记,写出心得体会,并积极投稿。写好教学论文、专着,经验交流等文章。

  四、做好每次学习的记录,写清学习时间、地点、学习内容、学习人员等。讨论发言要有记录,要求每个都发言,而每次学习前安排2-3人到台上谈前次学习心得体会。根据本校实际,除集中学习外,还要安排适当时间自学,消化所学过的内容。

  五、每次学习点名记录,无故不参加学习人员每次扣5分,罚款50元,学期结束累加在综合考评总分中。

  六、每次学习凡因公开会等不能参加学习,必须写好公务单,交给主持学习的考勤人员,因病不能按时参加学习的人员必须请假。所有人员向教育助理或业务校长请假,批准后交于主持人,否则视为缺席。凡未参加学习讨论的人员,次日补学补记。

  七、学习时迟到罚20元,,早退罚50元,下次学习时兑现。

  八、因临时安排特殊事情,影响规定时间学习,次日同时必须补上去,否则追究主持人责任。

篇3:县二中体育教学(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县二中体育教学(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体育课是国家教育部规定的、以身体练习为主要内容的中小学生必修课。根据《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鉴于体育教学的实际和特点,为尽量避免学生在校参加体育活动及体育课上发生意外伤害事故,特制定体育教学(活动)教育与安全管理制度。

  一、关于体育课教学常规和学生学习常规

  1、课前备好教案,合理安排运动量和运动强度,同时在教案中体现安全措施,对体质差、技能差、纪律差的学生做到心中有数,把课堂上可能出现的问题扼杀在萌芽状态。

  2、体育教师课前须做好充分准备,严格实行体育器具使用前的安全检查制度,针对每项体育活动预先准备好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3、上课应集合整队,记录考勤,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同时妥善安排见习生活动。

  (1)残疾学生或有严重疾患、确实不能参加体育课的学生,由本人凭区级及以上医院证明或其它有效证明材料向体育组提出免修申请,体育组复核后书面通知班主任。免修学生在体育课时间应自觉在本班教室自修。

  (2)如有伤、病或女生经期,由学生本人到校卫生室开具有关证明,并主动报告体育教师,听从体育教师的见习安排。

  (3)学生请病假不能正常参加体育课,应根据体育教师的要求到规定地点见习。见习的学生不能参加体育活动,也不能中途离场。凡请病假而不参加见习的,一律按旷课处理。

  (4)体育教师应及时将缺课情况书面向班主任反馈。

  4、上体育课时,学生着装要适宜运动,要求穿运动衣、运动鞋,不携带小刀、钥匙、别针等尖锐、硬质物品,不佩带徽章、胸针等饰品。

  5、体育教师对授课项目要给予正确示范,对注意事项要给予提醒,认真组织学生做好课前准备活动和课后整理活动,以避免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6、在课堂教学和活动过程中,教师必须不离学生,不离场地,对单杠、双杠、铅球等具有一定危险性的项目,教师必须亲自负责直接对学生进行保护。

  7、学生必须遵守课堂纪律,听从教师的指导,学会正确的运动技术,掌握自我保护的要领,不准离开教师自行开展有危险的活动。要服从体育教师和体育委员的安排,根据规定的教学练习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和区域内进行练习和活动。严禁学生在课堂上打闹,教师要及时制止学生在课堂上的不安全行为。凡不按要求进行活动而造成自伤或他伤者,后果自负。

  8、讲究运动卫生,养成良好习惯。上课前后一小时不饮食,不大量喝水;运动前做好准备活动,运动后做好放松活动。剧烈运动后,不要立即坐下休息,应积极整理、放松。

  9、在进行投掷项目练习时,学生要严格按教师发出的投掷和拾拣器材信号进行练习。严禁相互对掷练习。无器材的学生应远离投掷区,拣拾器材时,应持器材返回投掷区,禁止抛掷回投掷区。

  10、初学体操动作时,必须在教师的保护帮助下进行。技巧练习必须在海绵垫上进行,在做组合动作时,海绵垫之间不得有间隙。在进行单、双杠、支撑跳跃练习时,也应在器械周围摆放海绵垫。

  11、下课前3分钟,体育教师应要求学生收拾器材,集合整队作简单讲评。

  二、体育课上出现意外伤害事故的处理程序

  1、扭伤、挫伤、脱臼等肢体硬伤

  (1)受伤学生应及时报告体育教师;

  (2)体育教师视学生伤情采取必要的正确的处理措施;

  (3)一般情况下,体育教师指派学生护送受伤学生到学校卫生室检查;伤情严重的应及时送医院。

  (4)体育教师应将学生受伤情况及时报告班主任和校领导,以便学校及时联络家长,妥善处理善后工作。

  2、若体育课上,发生学生呕吐、晕厥等突发情况,应立即采取以下处置措施:

  (1)迅速通知校医、班主任(年级组长)和学校领导。

  (2)校医对病(伤)学生做出初步诊断及采取必要的处置,事后要及时做好学生病(伤)及临时处置情况的记录,并上报学校。

  (3)如果学生病(伤)情况较为严重,要立即送往就近医院进行诊治或抢救。

  (4)班主任(年级组长)要及时将学生病(伤)情况通知到学生家长,学校领导视具体情况上报区教育局相关部门和领导。

  (5)体育教师事后写出现场情况书面报告并上交学校。

  三、课外活动、体育训练安全要求

  1、课外活动必须有组织有指导进行。学生必须按规定的活动时间、活动内容领取器材,到相应或指定的活动场地进行。凡非组织进行或不按要求进行活动而造成自伤或他伤者,后果自负。

  2、学生应认真按照各项活动的要求进行活动,自觉遵守体育道德和各项体育运动规则。

  3、不到有危险的场地去活动,不用有危险的器材设施,不做有危险的动作。

  4、运动队训练须按教练员要求进行。

  5、所有体育活动除遵守有关规则外,学生还必须遵守校规校纪,如有违反由政教处严肃处理。

  四、有关场地设施器材的安全要求

  1、学校坚持以生为本、健康第一、安全第一的原则,学校实施体育教学、安排体育活动要充分考虑天气、场地、设备、器材等方面的安全因素,尽量避免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2、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总务处每学期初和期末至少两次对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器材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整改维修。

  3、体育组和体育教师对学校的体育设施、场地要勤检查,若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总务处,并放置警示牌(警示牌由总务处制作若干块)。总务处要及时对体育设施、器材进行维修或更新。

  4、体育教师在实施室外教学时,要预先检查场地和器材,合理划分活动区域和设置警戒标志。要注意场地中的不安全因素,经常平整场地,清除小石子等。

篇4:县二中多媒体教室安全管理制度

  县二中多媒体教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多媒体教室是学校进行现代化教学的实施场所,为教师进行多媒体教学的公共使用场所。

  二、多媒体教室配有多媒体联网计算机、音响设备、多媒体投影机、视频展示台等设备,供教学使用。

  三、需要使用多媒体教室的教师应按教务处课程安排,使用时向多媒体管理员提交使用卡并做好个人资料登记。

  四、使用多媒体教室的教师应首先熟悉所使用的仪器设备,正确使用设备,爱护设备。使用时要保持室内整洁,严禁在室内吸烟、吃食物。严禁携入易燃、易爆、易碎、易污染物品。上课的教师应严格管理好学生,除正常教学需要外,学生不准随便上台乱动设备,教育学生讲究卫生,不乱丢纸屑、不乱写乱画,尤其要注意防尘,爱护教室内的各种设施,教育学生加强安全意识,防止出现各种意外伤害。使用中发现故障要及时向多媒体教室管理人员申请报修。

  五、使用多媒体教室的教师不得自行在计算机上安装和卸载软件系统。需要在计算机上安装软件系统须向教务处和多媒体教师管理人员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教务处或计算机中心派专人进行安装。不得自带携带有计算机病毒的光盘、U盘、软盘使用。严禁将黄色、有害、国家查禁等不健康的信息输入教学多媒体内。

  六、教师使用多媒体教室上课,要按教学管理规范管理上课学生。在上课期间,设备安全由任课教师负责。上课期间教师不能离开多媒体教室。不能利用电教设备开展娱乐活动。下课后应及时带学生有秩序离开多媒体教室。

  七、使用多媒体教室要服从多媒体教室管理人员的管理。

  八、使用多媒体教室的教师在上完课后,应立即归还讲台钥匙及相应设备,并取回设备使用卡,然后填写多媒体教师使用记录表。

  九、各种设备使用注意事项及操作规程:

  1、使用前应先闭合空气开关(总电源开关)。

  2、先启动带有电机的设备如屏幕、显示器(可升降),再打开投影机等设备,最后打开主控计算机。

  3、应节约使用投影机,因为投影机灯泡寿命短、价格高(平均每小时3元),不使用时应尽快关闭投影机。

  4、关闭投影机应特别注意,等投影机的降温风扇停止工作(绿灯亮)后再切断电源。

  5、关闭设备的顺序与开启设备的顺序相反。即先关计算机,然后关投影机等设备,再关闭带电机设备,总电源由多媒体管理员关闭。

篇5:幼儿园教师奖惩制度(3)

  幼儿园教师奖惩制度

  一、考勤部分

  1、早晨值日教师7:00到园,不值日教师7:30到园。迟到一次扣10元,早退一次扣10元,旷工一小时(迟到15分钟以上视为旷工)扣20元。

  2、每天工作时间内,未经请假,不得私自外出,否则,按旷工论处,旷工一天按事假三天计算。

  3、病假一天扣除当天基本工资及当月全勤奖10元,两天扣除两天的基本工资及全勤奖30元,三天及以上按事假算。销假当天补交请假条,并出示国家正规医院的病例、药方、发票,否则按事假算。

  4、事假半天扣半天基本工资及岗位工资,事假一天扣除当天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班主任费、全勤奖30元及其他的工资结构。因幼儿园工作的特殊性不允许请3天以上事假。请事假须事前两天请假,园长审批后方可请假。

  5、法定节假日前后请假,以半天为单位扣除绩效工资50元。

  6、当日疾病不能到园者,须于正常上班时间前半小时请假。上班途中有特殊情况应及时电话告知并提供延误实据,否则按第1条处理。

  7、严禁请霸王假,未批假缺勤按旷工论。每学期连续旷工三日或累积旷工五日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扣发全部未发工资、奖金及押金。如因不服处理产生有损幼儿园声誉的不当言论或其他过激行为,园方将依法追究当事人刑事及民事责任。

  8、对月全勤者每月奖励30元,对学期全勤者每学期奖励100元。

  9、未涉及的考勤内容按本园制定的《幼儿园考勤制度》执行,有冲突的内容以本规定为准。

  注:因幼儿园工作情况特殊,本着对幼儿和家长负责的态度,无特别情况,尽量不要请假而影响幼儿园的工作秩序。

  二、保教部分

  1、按计划或课表上课,每学期要有学期计划,每周要有周计划。学期计划必须在开学一周内上交。周计划必须在每周星期一8:00以前上墙,未按规定上交或上墙,一次扣10元。

  2、教学任务必须要保质保量完成。每一个教学任务,幼儿掌握率必须达到90%,若发现幼儿的知识掌握情况未达到的,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3、中班、大班、学前班须有家庭作业,并且要全批全改若发现没有批改的一次扣除5元。

  4、严格按作息时间表和课表上课,严禁私改作息时间,若私自改变,发现一次扣10元。

  5、在课堂上,要认真组织教学,寓教于乐,对每一个幼儿都要认真、细致地辅导,严禁课堂上做与教学无关的事情,(如接发短信等),若发现一次扣10元。

  6、每位教师在课堂上必须讲普通话,若发现一次不用普通话的扣10元。

  7、积极撰写教育论文,凡被选用登载的,县级100元,市级150元,省级200元,国家级300元。

  8、创编指导的幼儿作品(舞蹈、美术、书法或其他),在国家级、省级、地市级、区级比赛中获奖的,根据获奖情况,奖励00到500元不等。

  9、参加区级、地市级、省级、国家级举办的上课比赛获奖的,根据获奖情况,奖励200到1000元。

  10、在园内举办的庆六一或庆元旦演出中,以班级为单位评奖,成绩突出者奖100元。

  11、在园内举办的上课比赛中,成绩突出者奖100元。

  12、班级控流保学达100%奖励班级100元,达90%奖励50元,90%为达标,90%以下流失一人扣班级50元。

  13、工作态度端正,积极向上,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及期末教师公开投票,评出一名优秀教师,奖励50元/人,优秀保育教师1名,奖励30元/人。

  14、不能按质按量完成教案,少一篇扣10元,不按要求完成扣5元,不按时交教案扣5元,不交教案扣当月教育津贴30元。

  15、在非规定时间内给幼儿看电视,发现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点名批评,第三次各扣10元,3次以上扣除班级教师当月教育津贴每人30元。

  16、离园时经检查发现幼儿手脸不净,衣裤未扎好(无任何借口),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点名批评,第三次扣每人10元,三次以上扣除当月教育津贴30元。被家长投诉,一次性扣除当月教育津贴。

  17、幼儿尿湿裤子,不及时更换的或者裤子内有污物的,扣每人10元,因幼儿尿湿裤子,或裤子上有污物,被家长投诉,扣班级教师当月教育津贴。

  18、幼儿穿反鞋、反衣裤或穿错他人衣裤,班级教师各扣10元,屡次出错,加倍扣。

  19、吃饭前不组织幼儿洗手,每周一不为幼儿剪指甲,班级教师各扣10元。

  21、不参加集体会议(不允许请假)扣20元,开会、培训时玩手机,打电话,私聊,睡觉等,发现一次扣10元。

  20、中午守睡教师不得打电话、做私活、擅自离岗。发现一次扣10元。

  21、工作期间不得反锁教室寝室门,发现一次扣本室教师每人10元。

  三、师品师德部分

  1、被家长表扬一次,当月奖励10元,屡次受到表扬期末奖励30元,收到表扬信奖励20元/次。

  4、一学期班级无家长投诉,奖励班级50元。

  5、教师上班时间不化浓妆,不涂夸张的指甲油,不穿5厘米以上高跟鞋,不穿拖鞋,不穿膝盖5厘米以上短裤短裙,发现后,第一次警告,第二次批评,第三次扣10元,三次以上,扣除当月教育津贴30元。

  6、与家长发生争执,责任人扣10元,并做书面检讨。

  7、负责人交代的工作,找各种理由不完成、不服从安排的,根据情节轻重,扣10至20元。教师之间因工作或私事在园内吵架扣20元/人。

  8、上班时间看课外书,打瞌睡,长时间打私人电话,擅自离岗,串班聊天等一经发现,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点名批评,第三次扣10元,3次以上扣当月教育津贴30元,并做书面检讨。

  9、在园内外散播不利幼儿园的言论,聚众闹事,拉帮结派,造成幼儿声誉受损的,经核实,带头者给予开除,幼儿园保留民事诉讼权,其他人扣除当月绩效。

  10、体罚、变相体罚,打骂幼儿(用恶语辱骂、打手板、用书拍头等),把幼儿放到别的班级或关小屋等,一经发现责任人扣20元,被家长投诉扣50至100元,后果严重者将承担法律责任。

  四、幼儿安全、护理部分

  1、因教师看护不慎,导致幼儿受伤害的,视其严重程度,一次扣除10—50元。

  2、因教师照顾力度不够,导致幼儿出勤率严重下降的,视情节轻重,给予20—50元的处罚。

  3、因教师看护不力,导致幼儿经常尿裤子的,或因尿裤子后没有及时更换的,发现一次扣10元

  4、幼儿进餐时,教师应先照顾好幼儿后自己再进餐,不准自己先进餐,若发现一次扣10元。

  5、午睡床单和被褥要间周暴晒,发现脏的或尿床的要及时更换,午睡后每天要及时整理干净,若发现一次未整理的扣责任人10元。五、卫生及公物管理部分

  1、各班必须把教室、清洁区打扫干净,桌椅、扫帚、垃圾篓、文具柜要摆放整齐,放学后门窗要关好。每天不定期检查,若发现一次教室不干净、不整洁的一次扣10元。对每次抽查都是优秀的一学期奖励100元。标准参照《卫生检查标准》执行。

  2、室内公物由各班老师负责管理,学期结束无人为损坏奖班级30元。人为损坏或丢失将根据程度由本班教师给予赔偿,不准将责任推给家长。

  3、公共用品(如玩教具、木马、桌凳、音响、清洁工具等)谁使用谁管理,用完后由本人负责归位。

  4、借用物品及时归还,损坏或丢失照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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