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公司解散制度

2842

公司解散制度

  公司解散制度

  (一)公司解散的法律性质

  公司解散是指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存续期间已经届满、或者规定的事由出现,或者公司遇到了不能克服的经营困难,股东会(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决定解散公司的一种法律制度。公司解散的核心问题是清偿债务,当所有的外债都清偿完毕后才能解散公司,若没有清偿外债和解散公司的,股东须对债权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公司解散的例外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多数股东认为公司应当存续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使公司存续。而根据《公司法》第181条的规定,修改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须经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公司解散的事由

  1.公司章程规定解散公司的事由出现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事由包括公司经营期限届满、亏损时限、股东在确定的期限内回报率、股权结构发生预期的变化等等情形,若规定的情形出现,股东就有权主张解散公司。在公司章程中约定解散公司的条件,是比较可行的终止合作方式,对号入坐比一千句解释的话还实用。

  2.公司决议解散公司

  在公司章程没有规定,但出现了对公司发展不利的情形,(表决权占)多数股东认为这些情形是无法消除的(例如公司的主导产品被市场淘汰了、公司的不动产和最基本的财产损失了、公司的关键技术人员流失而且不可复得等情形),公司继续经营下去只会越亏越多,于是就通过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公司。

  3.公司合并或分立解散公司

  因公司合并需要解散原公司,其中吸收合并要解散被合并方公司,新设合并要解散所有参加合并的公司;在公司分立中因原公司被解体的发生分立而解散原公司,因从原公司中分离若干财产分离分立,则被分离的公司继续存在不发生解散的情形。

  4.行政处分解散公司

  公司因严重违反环境保护法、严重走私、产生伪劣假冒产品情形极为严重、以及具有其他严重违法情形的,可被政府主管部门采取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行政措施,公司因此而解散。

  5.法院判决

  法院判决解散公司事由是根据《公司法》第183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www.pmceO.com 物业经理人网

篇2:公司行政管理规章制度样本(2)

  公司行政管理规章制度样本

  第一条着装仪表规范

  1、公司员工日常着装应以端庄大方、整齐清洁为标准。

  2、仪容要以干净、整洁、素雅为标准,不得浓妆。

  3、行为举止要文明、礼貌,不得打架,斗殴,酗酒,从事违法乱纪的活动。

  4、说话要和气、谦逊,要使用“请、您好、谢谢、对不起、再见”等文明用语。为集体创造团结、友善的氛围。

  第二条工作行为规范

  1、遵守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各部门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临时有事外出必须向部门主管领导请假,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

  3、办公室工作人员在接待来访和接听电话时要注意行为规范和文明用语;办公电话铃声应调到适量位置,讲电话声音应适量;不准用办公室电话进行私人交往或闲聊。

  4、各部门应每天安排部员值日,注意保持室内办公环境和办公台面的整洁有序

  5、保守企业秘密和施工技术秘密,不准对外泄露与施工质量、技术、单价、资金及经营管理等有关的事情。

  6、生活区内严禁随地乱扔、乱倒垃圾,严禁从窗户向外或从楼上往下倒水、扔烟头、纸屑、吐痰等

  7、节约用电、用水,做到人走灯灭,人走水停。

  8、爱护办公设备、仪器,节约使用纸张,能用废纸打印复印的不得使用新纸,严格按照办公室规定使用办公设备。

  9、每位员工都有权利、有义务维护公司利益,爱护公司财产,严禁将公司财产居为私有。为企业树立良好的形象,

  第三条就餐制度

  1、开饭时间:早7:30中12:00晚6:00

  2、全体工作人员都要按时就餐,无故延时就餐者,不能要求炊事员另外做饭。因加班或因工作外出办事不能按时就餐者,要通知炊事员预留饭菜。

  3.、公司所有人员,除事假和出差之外,无论是否在项目部吃饭,均扣除生活费

  4、就餐人员要理解炊事员的辛苦,尊重炊事员的劳动。就餐时,如对饭菜不可口或有建议的,可向办公室反映,以便加以改进。

  5、众口难调,不能超标准要求饭菜质量,不能挑肥拣瘦,铺张浪费。

  第四条办公用品购买

  1、办公用品购买本着实用、节约的原则,每月由办公室统一购买。

  2、临时急需使用的办公用品由办公室报经理同意后采购。大型办公用品采购必须报请经理审批后方可购买。

  3、采购人员应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及时了解市场商品信息,选择对口适用,质量可靠,价格合理的办公用品

  第四条办公用品发放和使用

  1、本着节约的原则使用办公用品。

  2、办公室管理人员须清楚的掌握办公用品库存情况,经常整理清点,库存不足及时申请和购进。

  3、已配发的各种生活用具,由使用部门和个人认真保管、爱惜使用,不得私自转借和处理。对无故损坏者,由个人负责。

  4、各部门的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设备由部门主管指定专人负责,禁止其他人员随便使用;出现故障需以报告形式交办公室,由办公室报请经理批准后联系维修,并对故障原因予以追查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处罚。

  5、公用复印机,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实行打印复印登记制度。办公室应每次对打印复印的部门、人员、主题、份数和日期做好登记。

  6、严禁员工将办公用品带出单位挪作私用。员工离职时应将所负责保管和使用的物品退回办公室(消耗品除外),

  第五条办公室负责全体员工的考勤工作。

  第六条考勤由办公室安排专人记录,记录必须准确真实,相关票据要和考勤表有照应可追溯。

  第七条出勤规定。本公司工作人员节假日实行轮换休息制度,应按时上下班,事假及正常休假应按照请销假制度执行,到办公室备案。

  第八条考勤员应认真负责,加强考勤,做到不虚报、不乱报、不徇私情;

  第九条考勤表必须与所批复的请假条相一致。无假外出者按旷工处理,旷工期间无工资奖金,月旷工天数累积超过3天者,扣发当月工资和奖金;年累计旷工超过10天者,扣除所有剩余工资福利,清退回公司。

  第十条考勤表在每月的1号由考勤员负责整理,报送财务部门经领导审查后作为当月工资奖金发放的依据。

  第十一条印章种类

  1、公章:是单位的最重要的印章,代表单位的权利、凭信和职责。

  2、专用印章:是项目为了使职能部门履行自己的专业性职责而发给部门使用的印章,这种印章有单位名称及用途。

  3、领导人名章:是项目领导或部门主管的身份印章,是行使职权的标志。

  4、其他印章:是起标识作用,如财务用的各类标识章、竣工资料特定章。

  第十二条印章保管

  1、公章、领导人名章应有专人负责保管,专业印章由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专人印章由各部门指定专人保管;财务专用章和经理私章必须分开由专人保管。

  2、印章要放在保险、安全的地方,放置印章的柜子钥匙不得乱放。

  3、印章保管人外出时,由领导批准后交给指定人代为保管。

  第十三条印章使用

  1、凡盖公章、领导人名章,必须经公司领导批准或授权。

  2、凡盖专业印章,须经部门主管批准。

  3、印章保管人在盖章前应认真检查领导签字,审阅用章文件和全部资料。

  4、印章保管人用印须登记,并填写《印章使用登记表》。

  5、盖印要符合要求、位置恰当、字迹端正、字图清晰。

  6、不准在空白信纸、信封、纸张和介绍信盖章。

  7、在文件、文书、资料上盖错了章要及时销毁。

  8、严禁私自带印外出,如因投标、签订合同须带印时,须经公司经理批准,印章保管人或指定保管人带上,并按规定实施使用。

  第十四条印章丢失

  如印章遗失,立即报告领导和上级机关,及时到当地公安部门登记,并声明作废,其补刻按印章颁发权限再行刻制,新刻制印章应与原印章有明显的区别。

  第十二条职工外出,必须履行请销假制度,并按时返回销假,工作时间内无特殊事由不得请假。

  第十三条批准事假权限

  1、各部门主管请假需报分管领导同意后由经理审批。

  2、所有批准假期时间包括往返时间。

  第十四条出差

  1、公司人员出差一律书面报批,出差人员需填写《出差审批单》,由经理签字批准。

  2、部门以上负责人出差需报分管领导和公司经理批准;各部门部员出差需报部门主管和公司经理批准。

  3、如有特殊情况需出差,来不及办理手续的,应先电话告知经理事后补办手续。

篇3:确保住房公积金制度顺利实施的工作汇报

  加强管理

  完善机制

  确保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顺利实施

  各位领导、同志们: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立两年半来,在省、市政府的正确领导、省监管办的指导和管委会的正确决策下,在省、市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重要思想,落实***,始终坚持了“合规放首位、归集是基础、贷款为重点、增值保运转”的工作方针,保证了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在20**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个人购房贷款高速增长的基础上,20**年继续保持了健康发展的好势头。20**年全辖住房公积金归集额完成20.38亿元,比上年增长65.55,其中管理中心本部完成12.54亿元,比上年增长53.48;分中心完成7.84亿元,比上年增长90.6。全辖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完成7.38亿元,比上年增长106.15,其中管理中心本部完成贷款额7.05亿元,比上年增长97.48,共为5784户职工解决了购房资金需求;分中心完成3339.5万元,实现了零的突破。我们的主要工作做法是:

  一、采取多种形式,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覆盖面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实现职工住房社会化、商品化的重要保证。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后,住房公积金制度执行的优劣,关系到国家政令是否畅通,也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能否得到实现。为此,我们把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覆盖面,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

  1、政府支持,用行政手段推动公积金制度的执行。对于省会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省政府和有关部门十分关注。省建设厅及监管办在重大问题上及时给予指导,省财政厅、人民银行、银监局也经常帮助研究管理中的有关问题,在政策上给予支持。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后,实行属地化管理,加大了设区城市政府的工作责任。对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济南市政府十分重视,专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济政发[20**]8号);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杨鲁豫同志多次听取专题汇报,及时对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做出批示;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及时召开会议,对工作进程中的重大问题做出决策,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发展。为了确保县(市、区)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执行,市政府督察室对县(市、区)制度执行情况专门进行督促检查。由于市政府工作力度大,很快在全市各个层面形成了关心、支持住房公积金制度执行的良好氛围,有效地推动了住房公积金管理向深层次发展。

  2、先大后小、先易后难,分步推进。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产业结构的调整,单位的变化比较频繁。新单位的设立,原有单位的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时有发生,致使公积金缴存单位经常变化。为了摸清济南行政区域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现状和底数,增强扩大覆盖面的针对性,我们与统计、工商、质监等部门配合,利用相关的信息资源,建立了应实行公积金制度单位的资料库,首次将未建立公积金制度单位纳入管理视野,为保证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与此同时,我们针对济南市单位的现状,按照“先大后小、先易后难”的工作思路分两步走,逐步扩大覆盖面。第一步,先确定济南行政区域内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各类规模以上企业的数量,在这些单位中抓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推行工作。通过加大工作力度,上门宣传公积金政策,督促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取得了较明显的效果。20**年,济南行政区域内乡镇以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规模以上各类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达到5388户,覆盖率达到93.35,比20**年提高了11.65个百分点。第二步,对规模以下的各类企业,特别是民营、私营企业进行摸底调查,确认企业的现实状况,加大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推行力度。去年,管理中心在未实行公积金制度的单位中,挑选出年销售收入300万元以上或职工人数在50人以上的单位1785家进行检查,并将检查计划分解到各受委托银行,管理中心抽调专人靠上协助,每个季度通报情况。经过检查和落实,规模以下企业建立公积金制度的单位达到384家。今年继续列出未开户单位5000家进行摸底,将计划按季度分解落实到受委托银行。管理中心每月一调度,每季一通报,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各银行采用了寄送挂号信、电话查询与上门核实相结合的方法展开调查摸底工作,加大企业住房公积金的开户力度。我们计划按照山东省安康居住工程实施方案提出的目标,20**年住房公积金归集率达到95以上。为了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形成责任制,我们在管理中心内部把扩大覆盖面作为硬指标考核,同时也将这一指标对银行进行考核,与给付的归集手续费挂钩。考核机制的建立,调动了各受委托银行开户工作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形成了上下联动的工作体制。

  3、完善相关规定,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了违反公积金制度的处罚措施,但如何执法并没有详细规定。为了解决制度缺位问题,搞好依法行政,我们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借鉴兄弟城市的先进经验,制定了《济南市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为了保证《暂行规定》的合法性和可操作性,我们在制定过程中,专门征求了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法律顾问等各方面的意见,对有关内容进行了充分酝酿和修改,正式提交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呈报市政府法制办备案,于今年3月1日正式实施。《暂行规定》的实施,规范了管理中心执法人员的行为,在程序上加大了执法的力度,同时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的反响和振动,引起了社会各届的关注。一个多月来,主动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建立公积金制度的单位达164家,使5000多名职工享受到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优惠政策。最近,我们决定从4月份开始利用2个月的时间,开展住房公积金制度执行情况大检查,检查的重点是未建立公积金制度的民营企业、社会团体以及欠缴公积金数额大的企事业单位。通过依法行政,确保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利用多种手段,提高归集实缴率

  住房公积金缴存是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起点,是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重要内容和关键环节。在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中,单位是住房公积金缴存的基础,抓好缴存单位的工作,对于提高实缴率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为此,我们采取了以下做法,在提高实缴率上下功夫。

  1.搞好基础数据普查工作,建立了缴存单位的资料库。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前,缴交单位和职工的信息资料主要以公积金个人账户为主,并以此来进行管理。这种方式在一定时期内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管理的深化,信息资料不全的问题逐步显现出来,给动态管理带来不便。为此,我们专门开展了基础数据普查工作。基础数据普查主要分两大部分,一是缴存单位数据的完善,包括单位名称、地址、代码、邮编、联系电话、负责人、职工人数、工资总额、缴存比例、缴存情况等;二是职工的个人资料完善,主要是身份证号码和个人缴交记录。普查工作涉及了20**年以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4992家单位,69.4万缴存人。这项工作任务繁重,量大面广。我们从管理中心和受委托银行抽调骨干力量组成专门工作组开展此项工作,并且对普查工作一月一调度,及时发现和解决普查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了这项工作的完成。通过普查,共补充完善了4407家单位、58.9万名职工的基础资料,分别占全部需要普查单位数和个人账户数的88.28和84.85。对于因单位撤销、外迁等原因无法查找的585个单位的10.5万人公积金账户,暂列入封存户管理,待这些职工前来办理支取或转移手续时,再完善资料。这次普查对缴存单位及缴存人的情况建立了翔实的资料库,为今后公积金归集工作规范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建立规范有效的管理机制。去年以来,管理中心以提高“两率”、增加归集额为目标,进一步加强规范化管理,逐步建立了科学、效能的动态监控机制、联合检查机制和部门联手机制,以机制创新来提高归集实缴率。

  一是建立了动态监控机制并发挥了有效作用。利用公积金基础数据普查的资料,管理中心按照正常缴存单位、欠缴单位、缓缴单位、封存单位等类型进行分类管理。缴存单位的缴交情况在住房公积金网络系统上及时反映,以网络为依托,对缴存单位每月定期进行动态分析,及时将出现的新欠缴单位列表通知受委托银行,以便了解情况,进行催缴,以保证各类单位按时缴存公积金。去年管理中心先后对600多户单位发出了催缴通知书,确保了这些单位的按时缴交,为提高实缴率提供了保障。去年住房公积金实缴率达到91,比上年提高了36.2个百分点。

  二是启动了联合检查机制。按照国家要求,住房公积金业务采取委托银行制,所以对量大面广的缴交单位的管理工作,要充分发挥银行作用。为了加大受委托银行归集工作的力度,调动工作积极性,管理中心每个月都将受委托归集业务办理情况进行通报。每季度末对归集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与本季度给付归集手续费挂钩。有效地调动了受委托银行办理公积金归集业务的积极性。去年以来,管理中心与受委托银行配合,开展了两次较大规模的专项检查活动。采取的具体做法是,对检查单位列出详细名单,落实到每个检查组,规定完成时间,与工作责任挂钩。两次专项检查,共检查3864户单位,涉及缴存人54万人。据统计,检查人员行程近2万公里,对每个检查单位都进行了详细记录。通过专项检查,使有条件的3000多个单位,按照最低缴存比例7

  的要求执行到位;使72家欠缴单位补缴公积金使1.1亿元,切实维护了职工利益。

  三是形成了县域部门联手机制。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后,由于各县(市、区)住房公积金资金数额和业务量较小,所以归集业务由受托银行办理。为了加强县(市、区)公积金归集业务管理,不出现空档,我们在县(市、区)区建立了由当地政府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住房公积金联席会制度,定期研究和解决住房公积金制度执行中出现的问题,保证县(市、区)住房公积金事业的发展。在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配合下,县区企业缴存额比上年有一定幅度提高,如济阳、商河20**年归集额分别比20**年增长188和133。按照市政府要求,管理中心经常与统计部门、工商部门、质监部门密切配合,及时互通有关信息资料,了解企业的动态变化情况,及时做好单位增减变化统计,保证了单位情况的真实性,以更好地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

  三、抓好三个环节,扩大购房个贷规模

  搞好住房公积金个贷,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效率,改善中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是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重要内容,也是这个制度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我们以开拓工作思路、发挥创新意识为切入点,抓好三个环节工作,实现了住房公积金贷款规模的持续、快速增长。

  1、抓好规范银行行为环节。在委托银行办理贷款业务的体制下,各受委托银行是住房公积金个贷的初审人,某种意义上说是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直接推介者。规范受委托银行行为,对发展公积金贷款业务有重要意义。所以我们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订了《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规范意见》及《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执行过程中有关问题的通知》,对100多家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的经办银行从窗口设置、服务水平、业务操作、贷款回收、档案管理五个方面进行了规范。同时,建立了银行经办人员利益直接挂钩的激励机制。通过规范与激励相结合的工作机制,调动了银行的积极性,强化了工作的规范性。各受委托银行改变了对公积金贷款业务的消极态度,经办银行网点都配备了专司公积金贷款业务的信贷员,营业厅内摆放了住房公积金宣传资料,加大了公积金业务的推介力度,加快了贷款速度,提高了报件合格率,推动了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发展。

  2、强化与房地产开发商的合作环节。房地产开发商是与广大公积金申贷人的第一接触者,处在公积金贷款业务最前沿。为了加强与开发商的沟通与合作,去年3月份,管理中心召开了42家房地产开发公司负责人和销售人员会议,进行了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培训,对公积金贷款政策、贷款办理操作流程等各个方面逐一进行了讲解,并对开发商所关心的问题做了认真的解答,并制作了110个宣传牌分发给开发商人,摆设在售楼窗口。去年以来,管理中心还召开了两次开发商座谈会,走访了近40家开发商,经过认真考察,评选出19个住房公积金贷款放心楼盘,并通过多家媒体向社会大力推介,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大反响。消费者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荐的放心楼盘放心度高,促进了这些楼盘的销售,在开发商中引起了不小的振动,极大地调动了开发商向购房者推介、宣传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的积极性,开发商自愿积极协助宣传公积金贷款政策。去年有36

  家开发公司的38个楼盘作为新增楼盘,取得办理公积贷款资格,现共有75家开发商免费全程为购房者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极大地方便了公积金贷款申办人,推动了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全面快速发展。

  3、防范贷款风险环节。公积金既要发挥作用,也要防范风险,确保资产安全。为了尽早实现对贷款的全面监控,我们对贷款数据进行了全面的清理。截止到去年12月底,管理中心数据库中公积金贷款已达14316笔,全部已生成还款计划表并实现逾期监控。这项工作的完成,可实时主动监测逾期贷款情况,从而为及时发现、及时分析、及时处理逾期贷款,保证贷款资产质量提供了科学依据。同时,管理中心加大了对受委托银行逾期贷款情况的监督、检查,实行了逾期贷款与委托贷款手续费、业务奖励费挂钩制度。对出现3个月以上的逾期贷款由管理中心协助银行催收。对6个月以上的逾期贷款,在采取各种措施催收无果的情况下予以起诉。到去年末,逾期贷款83.4万元,逾期贷款率为0.7‰,控制在较低水平。

  由于抓好了三个环节的工作,扩大了贷款规模,管理中心本部当年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率为56.2,比上年提高了12.6个百分点;累计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比率为31.94,比上年提高了8.7个百分点;当年公积金贷款占济南地区全部商业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14.77,比上年提高了5.8个百分点。

  四、牢固树立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

  管理中心代表政府行使资金管理职能,直接面对广大缴存单位和职工,服务质量的优劣,服务水平的高低,关系到政府的窗口形象。从管理中心成立以来,我们始终把“执政为民”作为工作宗旨,牢固树立服务观念,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把广大职工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追求,把服务的好坏作为检验和衡量工作的标尺。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树立管理中心的社会形象。

  1、加大宣传工作力度。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前,由于公积金制度宣传力度不大,社会知情度不高,广大职工群众对住房公积金制度了解不多,影响了职工的维权意识。为改变这一状况,去年以来,我们通过多种方式,进一步强化了住房公积金宣传工作。围绕公积金汇缴、支取和贷款等相关政策和工作动态,管理中心通过报纸、电视台、网站等多种媒体共报道住房公积金相关信息180余条,有效扩大了公积金的社会影响力;先后到省高级检察院、省政协、重汽集团等30多个单位,现场宣传公积金贷款政策,讲解贷款操作流程,指导如何办理公积金贷款,受到了职工的欢迎。在去年“济南春季房展会”上,管理中心还会同交通银行一起组织了为期3天的大型宣传活动,发放公积金贷款宣传材料2万余份,现场接受了2家房地产开发商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的申请。各项宣传措施的加强,对扩大公积金影响力和社会认知度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2、提升服务质量。一是建立了住房公积金电话查询网络系统,并不断加以完善,满足群众的查询需要。为满足群众通过电话查询公积金的需要,管理中心对原有的电话查询系统新增线路进行了扩容,并在原公积金余额查询的基础上增加了相关政策咨询功能,基本满足了广大职工的查询要求。去年共有59万人次拨通查询电话,咨询了解公积金有关问题。二是建立了住房公积金网站。网站设立了政策法规、政策问答、热点透视、下载中心、余额查询等专栏。通过网站,广大职工可以及时快捷地了解住房公积金制度,随时查询核对个人公积金余额,了解管理中心的工作动态,获得相关表格。网站开通几个月来,已有6000多人次上网,查询有关政策问题。三是开通了咨询电话和投诉举报电话。针对职工群众对住房公积金政策不熟悉状况,同时为了便于职工群众监督公积金制度的执行情况,更好地维护自身利益,管理中心设立并向社会公布了业务咨询电话和投诉举报电话,对职工提出的问题,详细解答,耐心解释;对举报电话,认真记录,并确保在5个工作日内,指定人员进行检查,并及时给举报人以回复。四是明确了服务标准,改善了条件。为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管理中心规定了每位工作人员实行首问负责制,对广大职工群众的询问,要做到耐心细致、热情服务、及时准确。在接待中要语句清晰,音量文雅、礼貌,要坚持文明用语,如“您好、请、谢谢、对不起、再见”等文明用语。本着环境优、功能全、方便高效的原则,在住房公积金支取审批服务大厅内,摆放了宣传资料,设立了服务台,公告栏,为了方便职工,还提供了纸、笔、眼镜、饮水机等便民用品,使前来办理业务的人员倍感温馨。

  3、提高工作效率。一是公积金贷款审批时间缩短。从申请人提交贷款申请资料开始,对受委托银行初审、管理中心审批、资金划拨的全流程各环节都明确了办理时限,最多不超过15个工作日办结,提高了贷款审批速度。去年办理的5784笔贷款,都做到了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最快的3天内办结。二是公积金归集工作快速高效。单位前来办理住房公积金开户,符合条件的,当场予以办理;提高、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等审批业务,不超过5个工作日办理完毕。三是公积金支取审批,优质快捷。符合条件的职工支取个人账户的住房公积金,这是公积金使用的内容之一。20**年个人支取3.39亿元,比上年增长27.68;办理个人公积金支取的职工达到49451人,平均每天200多人。管理中心一方面在支取审批过程中严格按规定办事,认真履行依法审批职能。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理,不拖不推,提高工作效率;不符合条件的向职工或单位解释清楚,态度热情。我们还对支取人数多、路途较远的单位上门服务。针对破产、撤销企业职工住房公积金无人管理的情况,我们及时设立了封存管理户,解决了这部分职工无法支取公积金的困难。

  两年多来,我们的工作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绩,初步树立了良好形象,但是与兄弟城市管理中心工作相比,还存在不少差距,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不断加以改进和提高。这次全省住宅与房地产工作会议,为我们学习同行业的先进经验,提供了一个很好机会。我们一定学习贯彻好这次会议精神,虚心学习和吸取兄弟城市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提升公积金管理水平,不辜负各级政府及广大职工对我们的期望,使公积金制度在全面奔小康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做出更新的贡献。

  以上汇报,如有不当,请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

  谢谢大家。

篇4:公司综合治理委员会会议制度

  公司综合治理委员会会议制度

  第一条总则

  公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是,公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本组织形式。为了更好地贯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提高公司综合治理工作的运行质量和效率,保证公司综合治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根据管理局综治办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会议原则

  公司综合治理委员会要坚持以稳定大局为基本原则,坚持两个文明建设一起抓,做到抓公司整体稳定的原则,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稳定是一切经营生产活动的基本保障原则,坚持会议决定的原则。

  第三条会议内容

  公司综合治理委员会会议、主要议定涉及全公司在年度经营生产活动过程中,职工队伍稳定、普法调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重大问题。主要内容有:

  1、研究贯彻执行中央、上级指示精神的实施意见,部署和总结周期性综治重点防控工作。

  2、审议通过公司综合治理委员会年度工作的方针、目标和报告。

  3、研究公司综合治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对一个周期性综合治理等作出部署,讨论决定相关的总结表彰、奖励等事宜。

  4、研究公司综合治理委员会调整及变动。

  5、研究公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就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或决议。

  6、对公司各单位、部门提出的治安保卫、人武、普法、调解、户籍、消防方面重大问题,作出决策或指导意见。

  第四条会议准备

  1、提交综治委会议议题,会前必须做好充分准备,责任部门有提交上会研究的事项,应写出简明扼要的汇报稿,会前两天必须做好充分准备。

  2、综治委员会办公室,提前两天将会议稿报送、公司综治委主任,副主任审查阅批。

  3、会议主持人和与会人员都应分别做好有关准备工作,包括拟好的会议议程,汇报提纲、发言要点、工作规划草案。

  4、公司综治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上会的报告、议题进行汇总,并将初步安排意见报公司综治委主任、副主任审查定后,例入综治委会议议程。会议议题、报告、专题一般应提前通知主要部门负责人,凡准许印发的材料,应根据需要和可能,尽量会前印发给综治成员。

  5、综治委办公室,提前落实会场,安排好座次,准备好会议所需的各种材料,通知与会人等。

  第五条会议组织

  1、公司综治委会议由公司综治委副主任召集并主持,公司综治委成员出席。

  2、公司综治委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综治委成员到会方能举行。综治委成员无特殊情况不准请假;综治委成员参加其他会议,活动如与综治会时间有冲突,应服从综治委会议(或派具体工作负责人参加)。

  3、公司综治委会议应严格按照议程和程序,逐项进行。不得临时改变。

  4、公司综治委会议作出的决议、决定以及相关内容,在一定时间内属于保密范畴的,与会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

篇5:党支部党员量化考核制度

  党支部党员量化考核制度

  学生党员是学生中的先锋和骨干,做好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是加强学生党支部建设的关键,为了进一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高我院学生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学生党员的组织纪律和服务意识,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依据章程中规定的党员的权利和义务,结合本支部学生党员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考核内容

  纪律方面(20分)、思想政治方面(15分)、学习方面(15分)、党内活动(20分)、民主评议(15分)、学生工作(15分)、附加分

  第二条、考核项目

  (一)纪律方面(20分):1、校纪校规(5分)。认真遵守校纪校规及我院学生日常管理规定,严肃处理学生党员中的违纪行为,对于学生党员的违纪现象予以加重处理。在按照校纪校规处理的同时,参照学生会记录给与相应的处分,相应扣考评分:院通报批评处分对应扣考评分2分/人次,校级通报批评对应扣考评分3分/人次,对严重的违纪行为,将直接提请学院党委进行处理,此项不得分。

  2、会议考勤(10分)。学生党员应积极参加党支部会议,有事不能按时参加的要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请假手续,认真填写请假条并有党支部书记签字方可生效,并且必须有书面请假条备案。只有按时参加会议全勤者得10分满分,在支部参加会议及出现迟到、早退或请假者扣考评分2分/人次,无故不参加党支部的活动者(无请假条备案请假一律按无故旷到处),党支部予以通报批评并扣考评分4分/人次,两次无故旷到者取消支部内一切评优资格。

  3、寝室建设(5分)。党员本人所在寝室周不合格扣1分/人次,党员本人所在寝室出现严重违纪情况扣2分/次,党员本人违反寝室制度受纪律处分,此项不得分,可重复扣分(与校级校规)。

  (二)思想政治方面(15分):每个党员都应主动向党组织汇报思想,预备党员每季度至少交一篇书面思想汇报,一篇未交者扣10分,并取消转正资格;迟交者扣4分。正式党员每季度至少交一篇书面思想汇报,一篇未交者扣10分,迟交者扣4分。思想汇报于每季度的最后一周上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学习方面(15分):学生党员要端正学习态度,树立牢固的专业思想,刻苦努力,带动周围的学生生共同进步。一学期(按两季度计算)专业成绩列年级前20%(含20%)者,得15分;一学期成绩列年级前20%-40%(含40%)者,得12分;列年级前60%(含60%)者,得10分;其余均得8分。单科不及格扣2分/门。

  (四)党内活动(20分):1、党组织活动(15分)。凡学生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的活动有一次无故不参加者扣5分,三次以上无故不参加者此项不得分,活动表现不积极者扣2分,极不负责任者此项扣5分。党员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中,表现不积极者扣5分,极不负责任者扣10分。同时此项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的重要考核依据。

  2、党员必须定期主动交纳党费(每6个月上缴一次),一次不交者该项不得分,并被认为自动脱党。

  (五)民主评议(15分):民主评议以民主集中制为原则,充分发挥班级集体、党小组、党支部的监督指导作用。

  1、群众评议(8分)。此项评议由党支部、分团委组织党员所在团支部同学按党员的标准以座谈形式对其进行评议,确定优、良、中、差四个等级,分别在考评中加8分、6分、4分、2分。

  2、小组评议(7分)。每个党员写出书面总结,进行自我鉴定,然后由党小组组长组织组内成员民主为党员进行评定,确定优、良、中、差四个等级,分别在考评中加7分、5分、3分、1分。

  (六)学生工作(15分):学生党员应当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工作,有强烈的责任心和吃苦奉献精神,不计个人得失,把同学利益放在首位,切实做好普通学生的服务工作。对积极投入学生工作的党员予以相应的考评分:1、学生会主席、团委副书记、学生党支部副书记:15分/学年;

  2、学生会副主席、团委办公室主任、党支部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素拓委员、纪检委员:12分/学年;

  3、团学会部长、新生政治辅导员助理等其他党性锻炼实践岗位、校级协会主要干部、班长、团支书:10分/学年;

  4、团学会副部长、院级协会会长以及副会长:8分/学年;

  5、班级其他班委、以及各种学生组织干事:6分/学年。

  担任多项职务者可累计加分,15分计满为止。

  (七)附加分:1、参加国家、省、校、院竞赛活动,获奖者分别加10分、8分、5分、2分。

  2、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者,加5分。

  3、为党支部提出合理化建议(要有书面材料),并被采纳的加2分。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