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分包协议范本
工程承包人(施工总承包人或专业工程承(分)包人):__________
劳务分包人: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_____(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分)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分)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
资质证书号码:___________
发证机关:_______________
资质专业及等级:____________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___________
2、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
分包范围:_______________
提供分包劳务内容:___________
3、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结束工作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总日历工作天数为:___天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达到质量评定____等级。
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4)本工程施工专业承(分)包合同。
6、标准规范
除本工程总(分)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1)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
7、总(分)包合同
7.1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总(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供劳务分包人查阅。当劳务分包人要求时,工程承包人应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
7.2劳务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分)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
8、图纸
8.1工程承包人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___天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图纸___套,以及与本合同工作有关的标准图___套。
9、项目经理
9.1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___,职务:____,职称:____
9.2劳务分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___,职务:___,职称:___。
10、工程承包人义务
10.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
10.2、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工程承包人完成劳务分包人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1)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向劳务分包人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交付要求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采编:www.pmceo.cOm篇2:电力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安全协议
电力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安全协议
SAQ*1-2 输变电工程——土建工程劳务
发包单位:吉林省送变电工程公司 以下简称 甲方
承包单位:安徽省庐江县电力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乙方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承发包双方的安全责任,提高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保障工程项目的安全和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网公司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结合本工程特点,双方在签订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的同时,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承包工程项目
1. 工程项目名称:榆横~潍坊1000千伏输变电工程线路工程
2. 工程地址:山东省潍坊市临朐县
3. 承包范围:14L063、14L06414R065、14L065、14L068、14L069、14L070、14L073、14R064、14R065、14S074、14S076、14S078、14S080、14S081、14S82、14S083、14S085、14S088、14S091、14S092、14S093共22基。
4. 承包形式:劳务分包
5. 工程合同编号:YHWF-JC-004
6. 工程项目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协议内容
1. 安全管理目标
(1)不发生六级及以上人身事件;
(2)不发生因工程建设引起的六级及以上电网及设备事件;
(3)不发生六级及以上施工机械设备事件;
(4)不发生火灾事故;
(5)不发生环境污染事件;
(6)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一般交通事故;
(7)不发生基建信息安全事件;
(8)不发生对公司造成影响的安全稳定事件。
2. 本工程执行的主要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及标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十三号20**版。
(2)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国务院《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20**]599号。
(4)《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DL 5009.2-20**(第2部分:电力线路)。
(5)国家部委办相关安全的规定。
(6)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 国网(基建/2)173-20**。
(7)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识别、评估及预控措施管理办法国网(基建/3)176-20**。
(8)国家电网公司《安全工作奖惩规定》国家电网安监[20**]41号。
(9)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国网(基建/3)181-20**。
(10)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办法 国网(基建/3)187-20**。
(11)业主项目部、总包单位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
3. 甲乙双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权利和义务
(1)认真贯彻国家、地方、国家电网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及标准制度,执行业主项目部和甲方(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和规定,切实履行本协议相关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责任。
(2)分包项目按照“先订劳务分包合同和安全协议,后开工”的原则,双方在未签订分包合同和安全协议前,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或要求提前开工。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现场安全(包括防火)、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安全员负责现场安全管理和监督。
(4)施工期间,甲方指派刘利祥同志负责本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乙方指派荣跃同志负责本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并配备安全监督人员1人。
(5)按照国家、国家电网公司、业主项目部、总包单位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的标准与要求,设置相关的安全文明施工、环保设施、安全标识标牌,双方不得擅自拆除、变动;确需临时拆除、变动的,必须按照规定履行审批手续,采取可靠安全措施后,方可拆除、变动,并及时恢复或重新设置。
(6)工程施工中组织开展危险源或危险点分析预控工作,重视对安全问题、事件的原因分析,落实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7)按规定在施工场所、生活区域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和安全通道,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保障消防设施和器材有效、完好。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约定,为各自的员工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及合格有效的安全工器具,并监督、教育员工正确使用。
(9)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火灾、机械设备、环境污染、场内交通等事故,双方应尽力组织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启动应急预案,按照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及时向各自的上级单位、地方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协助或组织事故调查,吸取事故教训,做到“四不放过”。
(10)因违反本协议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环境影响事件,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4. 甲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的安全资质、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的安全资格情况进行核查,对核查材料复印件存档保管;乙方资质、资格不符合规定的,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人员或终止合同。
(2)组织乙方作业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安全考试合格并按照现场管理规定,发放“胸卡(安全合格)证”,做到有据可查。
(3)定期和不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例会,协调解决现场的安全问题。
(4)编制并向乙方书面明确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和安全措施,劳务作业前,组织乙方的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及相关安全人员进行施工作业的安全技术交底,由双方签字确认;并在作业过程中进行指导。临近带电设备作业,落实专人监护。
(5)向乙方通报业主项目部和甲方的安全工作计划和要求、安全事故通报(简报、快报)。
(6)组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纠正违章行为,提出整改意见,进行考核扣款。对查出问题整改不力的,可视其严重程度责令其停工整顿直至终止合同。
(7)按约定向乙方提供合格的作业工具、安全工器具,定期进行检测。
(8)组织乙方落实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高处作业、临边和孔洞防护等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各项措施。
(9)严格执行安全施工作业票(B票)制度,负责乙方的办票工作,督促乙方按票执行。
(10)组织或督促乙方劳务作业人员定期进行体检。
(11)组织乙方参加相关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12)按相关规定对乙方进行检查考核,作为安全保证金的考核依据。
(13)组织协调同一区域交叉施工,督促各方落实相应的隔离和错时施工等安全措施。
5. 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权利和义务
(1)按规定提供本单位的所有安全资质、资格证明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2)乙方进入现场的劳务作业人员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用工规定,应是乙方企业在册的体检合格人员,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进入现场作业的人员应经甲方审核同意。
(3)按规定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对新进厂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考核;配合甲方组织作业人员(包括现场各类管理人员)的入场安全教育,为安全考试合格人员办理“胸卡(安全合格)证”上岗作业,做到有据可查。
(4)执行有关规定,落实各项劳务作业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具体措施。
(5)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工作例会和安全活动,配合甲方解决现场的安全生产问题。
(6)在劳务作业前,进行危险点分析和预控,由作业负责人对作业班组和全体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并经全体人员签字确认后,方可开工。
(7)对地下管线、架空线路、通信线路以及已建成的装置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8)严格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包括特种作业的培训、复审,持证上岗,并报甲方备案。
(9)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服从甲方、业主项目部、监理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配合安全检查(包括业主项目部、总包单位的上级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的检查),对存在问题组织整改。
(10)在甲方指定的区域、时间、工作范围内组织施工作业,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到其他区域和设备上工作,并采取措施,防止因交叉作业与其他施工项目部产生相互影响、对人员造成伤害和对已建成设备设施的损坏。
(11)每天由安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巡查,检查现场施工人员的行为规范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及时纠正违章、整改安全隐患。
(12)督促接触粉尘、有毒有害等物质的人员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用品。
(13)严格执行甲方现场施工脚手架验收检查管理制度,按规定搭设、验收挂牌,每日使用前或定期检查,及时维护。
(14)对危险性较大的深基坑人工掏挖项目,落实甲方编制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满足安全施工条件,得到甲方许可,并在甲方专人监护下工作。
(15)按照甲方的现场施工环境保护的措施和要求,实施作业产生的扬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废料以及噪声、振动等控制措施。
(16)落实本劳务作业相关的防火、防大风、防汛、防坍塌、防冻、防暑、防雷、防雨等安全防范措施。
(17)落实甲方制定的施工临时用电管理措施,做好临近带电设备以及其他危险区域的隔离防护和专人监护措施。
(18)制定自带作业工(机)具、安全工器具的管理措施;对使用的作业工
(机)具、安全工器具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合格有效,并教育督促劳务作业人员正确使用、维护作业工(机)具和安全工器具。
(19)土石方开挖应按相关规定报甲方批准同意,并采取防塌陷、排水和相关地下管线保护措施,周边应设置围栏和警示标志。
(20)高处作业应设置作业平台、安全网、水平安全绳、防坠装置等的安全措施,并采取有效的防止高处落物的安全措施,特别做好孔洞盖板、临边围栏的安全措施。
(21)深基坑内作业前应加强通风,符合要求后,方可进入作业,作业过程中应指派专人监护,并有紧急救援措施;施工照明采用相应等级的安全电源,金属容器外壳及容器内使用的电动工器具要有可靠的接地。
(22)严格执行安全施工作业票(B票)制度,落实相应的安全措施和防火措施。在临近电力线区域施工,落实设备防护和人身安全措施。
(23)组织新进场劳务作业人员进行身体检查,并按照国家规定为本单位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4)现场一旦发生事故,必须立即进行救援,按要求及时报告有关方面,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25)对甲方、监理及上级单位和人员的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并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指令有权拒绝执行,对甲方、监理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权提出意见和改进建议。
6. 安全文明施工考核标准
(1)甲方按照分包合同价款,预留2%或3万元作为乙方的安全保证金。
(2)发生由乙方责任引起的各类事故、事件及乙方的违章违规、违反本协议条款的行为,甲方有权按照保证金扣款标准扣除乙方相应的安全保证金。
(3)甲方在拨付工程款或竣工结算时,汇总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保证金扣款通知单》,对安全保证金进行扣款。
(4)乙方被扣除的安全保证金超出预留金额部分,在工程款中抵扣。
7. 需要补充协议内容:
(1)甲方负责劳务人员的安全帽、安全带、工作服、手套等安全防护用品的购买和发放。
损坏乙方按价赔偿。
三、附则
(1)本协议约定的各项条款,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作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可独立于主合同存在,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规定的各项条款,承担相应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责任。因违反本协议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环境影响事件,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2)本协议内容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不一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协议有效期按照合同工期。合同工期变更,本协议有效期相应变更;合同施工工作内容、范围有变动时,应及时签订补充协议。
(4)安全保证金的扣款标准按照《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分包安全协议范本》附录(《安全保证金扣款标准》)的规定执行。
(5)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双方设备损坏、人员伤亡,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
(6)其他未尽事宜可另行约定。
(7)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6039号 单位地址:庐江县城镇城西中塘路4号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备注:土建工程时施工承包商如需劳务分包,在签订劳务合同时,应同时签订分包安全施工协议。
篇3:钢筋工劳务分包协议书
钢筋工劳务分包协议书
发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人): (以下简称乙方)
一、 甲方因工程施工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条款,以资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二、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分包形式: 清包工。
4. 工程造价: 决算按实际结算。
三、 钢筋劳务分承包范围及内容:
1. 施工图所展示的全部土建、结构工程中所包含的全部钢筋制作、绑扎及施工规范所规定的要求内容 。
2.包括钢筋的翻样及钢筋机械的安装及拆除。
3.配合做好甲方指定分包工程的配合和服务工作。
4.配合甲方做好甲方的对外结算翻样单。
四、 工程的结算单价及方法:
1、 按工程现场实际工程量以/吨(元/㎡)进行计算。
2、 每月要实际出勤人数发放生活费。
3、工程竣工一个月内向甲方提出竣工结算报告,甲方在乙方结算资料和手续齐全的前提下两个月内审核完毕。
五、 工程款的支付方法:
1. 不向乙方支付工程预付款。
2. 甲方向乙方支付人工费的方式是按乙方实际出勤人数支付生活费。
3. 工程竣工后,工程质量验收达到协议约定的质量标准,经质监部门检验评定分包项目已达到规定等级15日内由乙方提供决算帐单送甲方审核,经认可后,余款在2个月内付清。但扣除已付的款项留5%质量保证金后余款在5个月内一次支付。
4. 对于跨年度的工程项目,年终结算时,按当年度已完工程量的70%结算。
六、 工程质量:
1、乙方应确保本工程的施工质量满足设计要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要求 。
2、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对乙方工程施工质量的任何检查、指导,不能免除乙方对工程质量所应承担的全部责任。
3、 确保钢筋绑扎部分一次验收通过,并能按时交出,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在工程全部的隐蔽验收中,允许出现三次一次验收不合格的现象,但经整改复验后必须合格。第四次出现的一次,性验收不合格需整改后重新验收的,甲方则每次扣罚乙方500元/次。
七、 工程工期:
1. 本工程施工的工期天数应满足甲方总承包要求总的工期天数(按计划进行控制进行)
2、 若业主或甲方需要对工程工期顺延或提前, 同时工程工期相应顺延或提前,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
3、 当日工作不能及时完成时甲方将对其乙方所做该分项工作量按1.5元/M2作为处罚。
4、 若乙方延误工程的工期天数按下列办法予以处罚:
①在十天内,甲方按2000元/天对乙方处以罚款;②在十天至十五天内,甲方对乙方处以5000元/天的罚款;③超过十五天以外则甲方对乙方处10000元/天的罚款;④如甲方工期不能满足甲方要求时,甲方可随时更换施工队班组。
八、 安全施工工方面:
乙方人员进场时,甲方对乙方进行一次性安全技术交底,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安全事故及事故造成经济赔偿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九、文明施工方面:
a) 施工现场物料应堆放整齐。钢筋等材料要分规格、种类堆放,不得侵占现场道路。
b) 乙方在所施工作业范围内,现场要活完场清、工完料净。
十、物料供应方面:
a) 乙方应按工程进度提前一周向甲方提出材料要料计划,全部工程用的主、次材料均由甲方供应。 b) 工程施工中乙方所需的小型工具用具(不包括劳动车)均由乙方自理,该费用已包含在工日的综合单价中。
十一、甲乙方责任:
⑴ 甲方责任:
1) 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图1套。
2) 负责将水、电源送到工程施工地点。
3) 负责将塔吊、施工电梯等大型机械及时安装到位。必要时乙方无条件配合,钢筋加工机械由乙方安装。
4) 负责定期和不定期的如开生产协调会。
5) 负责对乙方在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生产工作上的指导、检查和督促。
6) 提供临时设施和食堂搭伙的方便。
7) 负责按协议条款拨付工程进度款。
⑵ 乙方责任:
1) 乙方应组建一个完全胜任项目生产的组织机构,服从甲方的生产协调,听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及监理的检查、指导和督促,对甲方发现或提出的施工质量问题应及时整改,确保甲方满意,满足规范要求或符合工程设计的要求。
2) 根据施工图纸和双方确认的协议条件,认真组织学习甲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做好节点放样工作。
3) 乙方应对所承包的工程范围内工程的施工质量、工程进度、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在工程施工中要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质量验收标准,确保工程质量,保证工程进度,和安全生产。
4) 根据甲方要求,派员及时参加甲方组织召开的生产协调会,认真编制好月、旬生产计划,并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递交,经甲方审核确认后实施。
5) 根据工程进度计划时代安排,及时向甲方提供准确的工程材料要料计划。
6) 严格按照上海市级文明工地规、标准工地和安全保证体系合格工地的要求,组织施工生产,确保本工地达到“上海市文明工地”和“安全保证体系”认证合格的目标。
7) 做好职工的思想工作,认真组织职工学习和贯彻执行甲方制定的各项施工生产管理制度、综合治理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及上海市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文件、条例,确保施工现场综合管理达标。
十二、保险:
1、 乙方进场的每一位管理人员、施工人员按 现行规定,均需购买一份人身意外伤亡保险(综合保险),该条款为强制性条款。
2、 乙方可以以书面申请的方式委托甲方代办,代办购买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代办费用可在工程结算中扣除)。
十三、协议终止:
1、 由于乙方不能满足协议中约定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的要求时,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协议,甲方有权随时另选施工队伍。
2、 在工程施工中,因乙方施工原因,违反甲方有关规定和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范,造成工程质量事故、安全生产事故、延误工程工期等方面的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十四、其它:
1 、 甲乙方之间的工作联系,以书面联系单形式进行,双方接受代表人签字确认。工程结算单和有关文件均需代表人员(委托)签字和盖章,否则示为无效。
2、 乙方不得与甲方的业主方发生工程上的直接接触关系,在施工期间,业主方对工程的招标乙方不得参予,如乙方擅自参予了工程的投标,则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本工程结算造价30%的工程款。
3、 由于业主方面的原因,造成工程停、缓建在3个月内,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索赔和追加任何费用。
4、 如乙方原因提出中途退场,必须提前15个工作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在该期间内乙方得停工,若甲方一旦同意乙方的申请,经同意乙方停工之日起,乙方必须在三日内全部清退场,如施工人员不及时清退场,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30元/人/天的罚款,并在工程决算造价中扣除。
5、 乙方必须配备与甲方相同型号的对讲机不少于4台,以确保生产工作的正常进行。
6、 本协议所列附件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款清,本协议自行失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