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低位物业服务费伤害了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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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位物业服务费伤害了谁?

  低位物业服务费伤害了谁?

  某证券权威人士声称,目前中国股市己现大熊市特征。对股市,历来不甚关心,倒是物业服务行业,我看已经是进入了深度熊市。

  从去岁到今朝,社会环境出现的种种变化,凡与物业服务行业相关联,哪一件不是指向利空?

  导致物业服务行业进入熊市的原因很简单:各项经营成本快速上涨,独物业服务费上涨是件不可能的任务。

  入难敷出,物业公司的生存陡然成为行业性的现实问题。

  令人沮丧的是,上涨管理费、增加经营收入仍然只是物管企业自我安慰的美好期盼,是看上去很美的镜花水月。个中的其余各个利益相关方,有谁会呼吁并支持上涨管理费?上调管理费成为现实又是何其难哉!

  俗话说“三十而立”,年届三旬的中国物业服务行业,发展至今仍是个不成熟、缺乏独立性的行业,相比于家电、零售、房地产等行业的成熟,物业服务更像个长不大的畸形儿,社会及行业机制导致物业服务企业难以做大,即使做大也难以做强。对自己所制造和提供的服务产品该收多少费没有话语权,物业行业就难以走出熊市状态,并且将在熊市的方向上越走越深。

  按照市场行情及成本因素调整商品价格本是正常的市场行为,但是在物业服务行业,下调管理费没有人反对,而上涨管理费却难之又难。上涨管理费难,原因是多方面的,比较重要的一点,还是行业市场化程度的问题。作为一类行业,用以价值交换的服务产品定价仅以物业类型做参照,没能建立起以价值为杠杆调节价格的定价机制,没有建立起正常的、市场化的进入与退出的机制,以及政府意志与监管模式对行业限制过强,使得企业缺乏经营的弹性空间,以致经营环境一旦突变,企业便措手不及、难以应对,甚至是无能为力、徒呼奈何。

  毋庸评说企业、政府、业主等各方在此中发挥了怎样的作用,现实已经是一个收费标准通行十多年相安无事、思变则天倾地覆的状态。无论世间已经是如何天地寥廓换了人间,社会和市场已经发生了怎样的变化,变一变物业服务费,竟已成谁也不愿触碰的禁区。企业所寄望的团体或个体,普遍性地主动选择了失语和缄默,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是不折不扣的社会弱势群体,降价是企业不能承受之重,而涨价更似天方夜谭、痴人说梦。如以“商品价格”角度来描绘物业服务行业状态,“僵化”加个后缀“-ed”或也不只是玩笑。

  比较有趣的是,一些上涨管理费的尝试,常常演化为企业生存压力与业主利益意志的对垒,而平时惯于施以监管无不插手的相关方,遇此却多是抽身事外的,只在官司摆到案头时出面扮演调停、斡旋的角色。其实无论是企业还是业主,还是行业和市场,都需要更为积极的主动作为和引导。上涨管理费表面的阻力首先来自于业主,不少业主仍有“免费午餐”或“少缴费多服务”的心态。多数业主或能认同合理的管理费才能保证物业服务品质,但是一旦需要其从口袋里多掏钱,则是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了。加之现在的物价已经涨得一塌糊涂一地鸡毛,上涨管理费,无疑加重居民日常生活的开支,在眼下物价飞涨的背景下,部分业主会埋怨物业公司借机趁火打劫。政府一力倡导建设和谐社会,上涨物业服务费如果引起部分业主的过激反应而做出有损社会和谐形象的行为,恐怕也不是行业主管部门所乐见的。

  媒体舆论似乎比较吝啬对物业行业的友善,多年来媒体导向中,物业公司一直处于舆论弱势地位,在一定程度上已被妖魔化,物业公司的管理费开支被认定为巨大黑洞,也曾有物业公司自己把物业服务说成是暴利行业,业主被长期误导,谁还会支持或理解合理的费用上涨?

  近期媒体报道了一些业主对上涨物业服务费的看法,相当一部分业主不相信目前的管理费低,认为问题首先在于物业公司要公开开支情况,增加透明度。其实,公开开支情况与上调管理费是两码事,并无逻辑关系,无非是转换话题而已,道理很简单,只需算算你住的小区有多少服务人员,根据社会工资情况就能估算出一年下来管理处在人工方面支出的情况,再与小区物业服务一年的饱和收入进行比对,就能轻易看出物业公司的窘境。由此折射出的深层问题说到底还是业主与物业公司的缺乏互信和在不信任的心态下业主对利益可能受损的担忧。当然这并不能单纯责怪业主,信任危机已是普遍性的社会问题。值此形势,上涨管理费无异于一场艰苦的战争。

  没有企业不在叫苦、不在挣扎,却谁也不敢轻易涉足上涨管理费的雷区。

  对比目前社会商品的价格和劳动力成本,物业服务费显然处于低位状态,然而,有谁能从中获益?企业已经逼近生存边缘,低位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已经严重伤害了企业。那么对业主最终又会是什么情况呢?

  物业服务费的低位,使物管企业可做的选择已经不多了。近来沿海省份尤其是珠三角的一些靠挣加工费为生的工厂,因成本急剧上升而纷纷关门倒闭的背影始自不远。物业公司一旦入不敷出、经营难以为继,必然想方设法地节省开支,减少服务人员,小区的管理服务水平也将随之而明显下降。一些公司或会选择与业主沟通试图上调管理费,如果不能成功上调管理费,不堪重负之下则会选择退出,甚至退出物管行业。这种情况如在较大范围蔓延开去,对行业的发展将造成灾难性的深度打击。企业退出的楼盘,接手的后任企业也将面临同样的难题,恶性循环的结果是业主付出居住品质的代价。更不幸的是,一旦企业退出的项目无人接手,小区难免会陷入长期混乱。业主群体最终也将为此付出代价,为这种伤害买单,到头来竟是无人获益的双输结局。或许,也只有到了这个时候,才会有人出来认真对待管理费的问题了。

  问题是,非得要像鲁迅先生说的,苟活者要在淡红的血色中,才依稀看见微茫的希望吗?非得有一批企业倒下,后来者踏在残骸上才有一条光明的出路吗?

  或许担心是多余的,只有历经切肤之痛,才能彻悟。或许只有历经乱象之后,物业行业才能长大成人。

  (来源《住宅与房地产·物业服务》20**年第4期 向隅)

采编:www.pmceo.cOm

篇2:物业服务费用收取规定

  物业服务费用收取规定

  1.0目的:确保管理服务费等费用及时回收,维护管理处正常运作。

  2.0范围:客户应交的管理服务费、水电气费、本体维修基金、车场场地使用费等。

  3.0细则:

  3.1 维修部每月最后两天抄表,并于每月2日前将读数输入电脑。财务部每月5日前打印《缴费通知单》给客服部,客服部在每月7日前将《缴费通知单》送到客户邮箱内或家中,财务部根据《银行代扣协议》规定委托银行扣取当月管理费、车位费及上月水、电、煤气等费用。

  3.2 如银行扣款不成功,财务部将银行回执联,发给客服部,客服部将进行第一轮的催缴,将《催缴通知单》送到/寄到客户家里,并限期一个星期内缴清。第二个月10日财务部第二次到银行扣取上月费用。

  3.3未办理银行托收的客户,在接到缴费通知单后三个工作日内到客户中心现金支付当月管理费、车位费及上月水、电、煤气等费用。

  3.4当第二个月10日前费用仍被拖欠时,客户助理将《二次催缴通知单》送到/寄到客户家里,并限期三天内缴清。

  3.5 客户在收到口头及书面通知仍无意补交相关费用,财务部根据约定计收滞纳金;如拖欠达半年以上的,报公司批准后,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予以起诉,运用法律手段强制收回。

  3.6 在催缴过程当中,要注意区别对待。

  3.6.1对于故意拖欠的,应在相关催缴手段使用无效后,经经理批准后,直接运用法律手段强制收回。

  3.6.2对于因服务不满意而拖欠的,应及时整改或说明原因,并在服务合格之后进一步催缴。

  3.6.3对确实有困难的客户,经公司同意后,可以视情况延长期限1至2个月。

  3.6.4对欠费用客户,管理处主任要亲自登门拜访,解释和劝导。

  3.6.5客服部每月填写《管理服务费催缴情况登记表》。

  4.0参考资料:

  4.1 KH-11-R01《催缴通知单》

  4.2 KH-11-R02《二次催缴通知单》

  4.3 KH-11-R03《管理服务费催缴情况登记表》

  4.4 KH-11-R04《缴费通知单》

篇3:如何看待广州物业服务费涨价问题

  如何看待广州物业服务费涨价问题

  日前,因物价持续上涨、成本急剧提高,据报道广州市70%管理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经营亏损,不少楼盘都在酝酿物管费涨价。但根据《南方都市报》的调查,70%以上的受访业主表示反对提价,反对浪潮也很大。另一方面广州市物价局决定20**年的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维持20**年的标准不变。究竟物业服务费该不该涨价,成为广州市民的一大关注热点。在物价快速上涨的年代,物管费不变将迫使服务质量面临调整或者物业公司被迫退出小区,这将给已经很脆弱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市场带来更多的纠纷矛盾和不稳定性,对物业服务行业的发展及和谐社会和谐小区的构建带来严重的损害。笔者对广州市的情况进行了调查,从政府、企业、业主的角度进行有关分析,希望各方能够协商沟通,维护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一、物业服务服务收费的现状

  1、收费标准执行现状。

  据了解,根据广州市物价局公布的《20**年度广州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基准价和浮动幅度》,有电梯的物业每月一级服务收费1、7元/平方米,二级 1、25元/平方米,三级0、91元/平方米,上下浮动幅度15%。这一标准已经维持近5年不变了,但由于物业服务质量高低的不同,目前不少小区管理费都高于上述标准,超过50%的在售小区的收费标准也大大超过这个标准。

  2、收费标准管理现状。

  从20**年起,广州市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在向业主提供服务时,必须明码标价。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物业服务企业将受到处罚,最高罚款20万。但由于企业管理的不规范和少部分企业的刻意隐瞒,在房管局的一次市场随机调查中,有近30%的住宅小区目前的收费标准没有实行明码标价,导致业主不清楚收费的支出情况。虽然有许多小区经营亏损,但不能明明白白消费,业主对物业公司要求提价的反对声音也很大。另外,今年广州市国土房管局与广州市物价局紧急协调,表示“凡物业公司申请涨价的暂不要审批”,今年最先出台物业服务费上调方案的祈福新村和汇景新城被紧急叫停。这种一刀切的管理做法,可能给物业服务市场带来更大的矛盾和不稳定性。

  3、业主支出情况。

  广州市城调队抽样调查显示,近年全市每百户城市居民家庭中,居住在物业小区的占20%左右,这些家庭每年户均物业服务费支出为1499、45元,月均125元,占家庭开支的7%,年均增长4%,低于物价增长速度。但居民整体开支增长速度较大,消费压力增大,对物业服务费的涨价非常敏感。

  4、公司提价现状。

  虽然多数物业公司对其经营的住宅小区的服务费有提价要求,但目前对调价进入实质性操作的物管公司还很少。由于目前服务费价格变动对程序的要求高,一旦要求升价,无业委会的楼盘必须召开业主代表大会,方案要有2/3的业主通过;设有业委会的楼盘,除须经业委会同意外,还需要业委会与广大业主协商,进行表决,2/3以上的业主同意才能执行。一方面企业经营亏损,另一方面收费提价困难,企业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

  5、收费标准不统一。

  现在广州市的住宅楼盘的收费标准比较杂乱,存在以下状况:单一楼盘多类收费,如全国最大的住宅小区之一的祈福新村的早期无电梯多层洋房组团采用“按户收费”,在售的湖岸组团采用“按面积收费”;所有物业同一价格,如广州雅居乐定出了2、3元/平方米·月的“一刀切”价格;不同物业收费有别,如华南碧桂园的物管费标准细致到了具体楼层;两笔费用分拆收取,如五羊新城东兴小区将物管费用拆分成了物业服务费、门岗执勤费两大部分。收费标准不统一导致业主不清楚物业公司的收支状况,对提价行为不能理解和接受。

  6、收费协商沟通困难。

  现在广州共有3000多个楼盘社区,但是仅有500个成立了业主委员会,当中还有一半左右的业委会处于不作为状态。在此情况下,很难组织有效的双方进行价格的协商沟通,达成一致的收费协议。

  二、物业公司高呼提价的原由

  1、物价上涨,成本压力很大。

  广州市物业服务协会相关负责人指出,3年来,市场物价普遍都在上涨,人均收入也在上涨,而广州市的物业服务费政府指导基准价一直没有调整,仍沿用 20**年制定的标准,已经给很多楼盘小区的物业服务公司带来压力。目前广州登记注册的物业服务公司超过800家,其中大部分住宅物业的收费偏低,60%的小区项目经营亏损。而与此同时,人员支出大幅增长。由于物价上涨,人员工资急剧提高,而新《劳动法》更要求公司为员工买医保、社保等,进一步增加其成本。人员

  工资是物管费用的主要支出项目,一般纯住宅小区约占企业收入的60%~70%。排在第二、三位的是公共日常维修保养费和环卫清洁费,前者包括房屋、公共照明系统、给排水设备系统、电梯、中央空调等支出,后者用于购置清洁用具,支付垃圾费、清洁费。这两项支出约占物管费用的20%和 10%,年度增长支出在1%~3%。行政办公费、公共水电费、保安费、其他不确定费用支出等几项的比例相对较低,但每年的增长速度也在2%~5%之间。成本逐年增长,但物业服务费几年不变,有些小区由于开始服务质量高定价也较高,甚至十几年不变,导致企业经营不堪重负。

  2、发展商物业服务补贴逐步撤销。

  广州目前发生在大型和高档楼盘的收费标准纠纷最为频繁,提价呼声也最大。这些楼盘绿化、保安等水平较高,管理成本也高。由于为了吸引购房者,开发商往往采用“物美价廉”的物业服务服务,但前期一般会在物业服务方面给予补贴。随着楼盘开发完成、开发商撤出,原有的收费标准不足以维持正常运作,物业公司不得不提价。而实际上,如此低的收费,要维持大面积的小区绿化等设施维护、一流的物业服务服务是完全办不到的。另外,长久以来发展商补贴物业公司经营的做法,也给业主造成了普遍的错觉:似乎只需交很便宜的物业服务费,就能享受一流的物业服务服务,导致业主对涨价有很大的情绪抵触。

  3、物业公司行政缴费过高。

  据不完全统计,广州市对物业服务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有10类13种50多项,众多的行政收费也是造成物业公司提高收费的主要原因。公安方面的收费,就有治安联防费、保安员上岗证和培训费、保安组织和保安员管理费、停车许可证和管理费、消防自动报警系统上网费、消防设施检测费、火警探测器清洁费、消防值班上岗证及培训费、《南粤119》杂志费、治安大行动支持费赞助等。工商方面的收费,有营业执照费和年审费、上网费、管理费、法人培训费,统计人员上岗证及培训费。质量与技术监督和设备管理方面收费有组织机构代码费和年审费,电工、焊工、电梯工、维修工、运行值班工等上岗证及年审培训费等,另外还有众多的质量检测收费。物业公司作为一个经营实体,也要向有关部门缴纳相应的费用。据广州一家物业公司的老总介绍,行政缴费及其它隐性成本占其管理项目收入的10%以上。隐性成本偏大、行政缴费过高,业主也不太清楚。

  4、盈利水平低,企业难以维持经营。

  广州市天河区物业服务协会秘书长何细平指出,就目前市场情况看,广州市大多数物业公司都是在微利经营,随着近期物价的普遍上涨,物业公司经营成本直线上升,经营压力吃紧,估计有约七成以上的物业公司基本是亏损经营的。一些发展商下属住宅物业的物业公司或管理住宅的物业公司,绝大部分是亏本的。在国外物业服务发达国家,经营收入占80%以上,管理费所占比重不到20%,而由于我国物业服务发展水平还很低,收入情况刚好相反。长期的微利经营或亏损经营,从业人员收入偏低流动性大,也不能吸引足够优秀的人才进入此行业来拓展经营收入,导致企业进入盈利水平低人才流失,人才流失盈利水平更低的恶性循环。所以适当提高物业企业的盈利水平,对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的发展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三、业主反对涨价的主要原因

  1、收费制度有冲突。

  据了解,广州在新的物业服务收费制度出台前,一直沿用物价局检查、批复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的办法。以前收费标准是物业公司向物价部门提交申请,由物价部门最后确定每个小区的收费标准。而根据以前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多层物业和高层物业的一级物业服务都是优质优价的,因此有部分物业小区可以收取较高的物业服务费。但是,根据新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只要是普通住宅物业,带电梯小区的物业服务费基准价1、7元/平方米·月,可上下浮动15%,即最高标准也不超过1、96元/平方米·月。该标准与原来不少楼盘小区核准实施的物业服务费标准产生了较大的差距,从而容易发生纠纷,物业公司由于成本增加要提价业主就更反对了。

  2、收费价格与服务质量不对等。

  南方都市报的调查结果表明,有近50%的业主认为合理提价无可厚非,可见业主不满管理费涨价,并不只是因为“高”或超标,最关键是服务质量和收费不对等。在《新快报》记者的调查中,几乎所有的被访者都认为,买房子是为了安居乐业,谁也不想为了几个钱和物业公司较劲,拒交、闹事、打官司,最终的目的是希望出了钱能获得相应的服务。所以物业公司如实公布项目的收支情况,说明企业的经营困难,耐心与业主沟通,合理的提价也是切实可行的。

  3、消费意识不到位,团队意识淡薄。

  许多业主并不实际了解物业服务成本的高低,一味反对涨价;许多业主前期享受了发展商提供的“物美价廉”的物业服务服务,接受了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优质优价”的物业服务,但消费意识有待提高;实际很多小区的业主生活水平较高,愿意接受更高价格的物业服务,但部分业主团队意识淡薄,有的为了一己之利,刻意阻碍合理的物业费涨价。

  4、过分依赖政府指导价。

  许多业主只要看到物业服务费超过或者要涨价超过政府指导价,就不分青红皂白地反对物业收费涨价,不考虑服务质量和收费的高低是成正比的。政府指导价没有在相关的政策和法律条文中进行注明,因此其价格的高低不能够作为法律判决取信的依据。此外,政府部门在相关文件当中也有过规定,若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物业服务收费需超过政府指导价标准的,有关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按照《转发省物价局关于加强物业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书面报告相关政府部门;经核定后便可执行。所以如果业主需要更优质的物业服务,就应该接受满足成本要求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而不是一味强调指导价的限制政策。

  四、解决双方矛盾的几点建议

  1、调整消费意识。

  业主有不同的物业服务消费要求,服务也有不同的收费要求,优质优价应成为消费习惯;另外同样的服务质量,随着物价的不断上涨成本也会相应提高,收费也应该相应提高。优质高价是市场发展的必然规律,希望享受优质物管服务的业主,在物管收费问题上应该改变自己的消费观念,调整自己的消费意识和消费心态。

  2、改善市场环境。

  广州市物业服务协会相关负责人指出,目前广州部分小区物业公司与业主在物业服务收费问题上的矛盾,主要是当前市场环境的不太完善造成的。许多小区的物业服务费基本是几年一贯制,但员工工资、材料费等各种成本却年年在上涨。正规的物业公司按照市场规律经营,面对成本的持续上涨,在勉强支撑不下后,往往采取与业主协商取消原优惠价或调整价格的做法,以维持原有的物业服务水准。如果收费标准难以得到业主认同,这些物业公司也不可能长久亏本运营下去,只能或者降低服务水准,或者退出小区管理。不管是物管质素下降还是物业公司更换频繁,业主都不但不能享受到早已习惯了的良好服务,还会直接影响楼盘形象,影响楼盘升值、保值能力,这对小区业主来说都不是好事。所以政府部门不应该只考虑部分业主的反对涨价的呼声,采用全部限制提价的“一刀切”政策,其实过分损害物业企业的微利要求,其本质就是损害了广大业主的生活质量保证,应该考虑业主、物业企业、市场的客观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管理机制,改善物业市场的整体环境。

  3、改善服务收费制度。

  对于目前小区业主争议颇多的物业服务收费问题,有业界专家指出,目前关于物管收费的矛盾,其根源在业主与物业公司间的相互不信任与不理解。成本的增加是不争的事实,但业主还是认为物业公司有很大盈利,反对收费涨价。其根本原因就是业主与物业企业的信息不对称,收费制度不科学造成的。应该改变目前“包干制”(业主按单位面积缴费,盈亏不管)的收费制度,推广使用“酬金制”(业主按管理成本和企业协定利润缴费,多退少补),公开物管成本,让管理收费与物业定位匹配,透明收费。

  4、加强公司与业主的双向沟通。

  能够被业主接受的合理涨价的前提是:物管要有充分的理由,让业主清楚知道费用的流向。所以物业公司应加强自律和管理,如实公布小区的管理收支状况,加强企业与业主的沟通交流机制,合理考虑业主的消费承受能力和企业的经营成本及盈利要求,达成一致的收费价格协议。毕竟盲目混乱的涨价会导致业主的习惯性反对;而一味的反对涨价,面对成本的不断上涨,收费仍保持不变,就意味着服务质量的下降。

  5、改进政府收费管理制度。

  目前广州市的政府指导价只是根据物管企业的资质级别和住宅有无电梯进行分类,这种方式太过简单,无法适用广泛复杂的小区物业服务市场。事实上广州市不仅不同区域楼盘的物管成本有所不同,即便是同一个区域内的不同住宅的物业服务成本也有很大的差异。因此物业服务费的收取也应该灵活机动,根据市场进行合理调整变化。政府要加强与业主、企业的调研沟通,制定合理科学的物业收费管理制度体系,以适应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市场不断发展的要求。

  (广州城市职业学院物业服务教研室 李春云)

  《住宅与房地产·物业服务》20**年第4期

篇4:物业服务费催缴宣传标语

  物业服务费催缴宣传标语

  1.物业服务业主当家,小区建设依靠大家!

  2.知荣辱,树新风,加强业主自治自律!

  3.拖欠物业服务费是对交费业主的侵权和对全体业主的损害!

  4.树立正确的荣辱观,纠正缺德失范的恶意欠费行为!

  5.物业服务有偿服务需要业主按约缴费来支持!

  6.欠费影响物业公司经营,损害最大的是广大业主的利益!

  7.加强物业服务,共建安全文明温馨和谐的家园!

  8.拖欠物业服务费是违约违规损人害已的错误行为!

  9.树立正确的物业服务消费观念,克服丑恶的赖账消费行为!

  10.共建和谐树新风,八荣八耻记心中!

  11.维护业主合法权益,做好物业服务费清收清欠工作!

  12.加强物业服务服务,提高物业服务品质!

  13.辛勤劳动无尚光荣,物业服务功德无量!

  14.依法依规从事物业服务,切实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

  15.改善物业环境,加大清欠力度,解决历史积欠!

  16.扬荣弃耻,不做痞子\赖子和渣滓!

  17.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

  18.加强民主,依法治国,构建和谐社会!

  19.树立***、构建和谐平安社区!

  20.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家园!

篇5:物业服务费用收取程序

  物业服务费用收取程序

  1、目的:

  为规范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行为,确保公司的经济收入,促进公司事业的运作、发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经营管理部对住户收取费用的工作。

  3、引用文件:

  3.1 质量手册第4.9章

  3.2 ISO9002标准第4.9章

  4、职责:

  4.1经营管理部主任负责年物业管理费用收取的计划工作和月收费情况的检查工作。

  4.2收费员负责年度、日常物业管理费用的收取。

  4.3物业管理员负责年度、日常物业管理费用收取的统计报表工作。

  5、工作程序:

  5.1计划工作:

  5.1.1经营管理部主任每年年初根据物业管理委员会通过的收费标准和政府的各类收费标准制定《物业管理服务费收费计划》,并报副总经理审核。

  5.1.2物业管理员检查收费员各项收费项目表格、报表是否齐全。

  5.1.3物业管理员协助综合办公室检查微机内收费系统数据:住户的姓名、楼房号、面积等是否反映现实居住情况,由综合办公室打印出收费表。

  5.2费用的收取:

  5.2.1物业管理委托服务费:

  5.2.1.1此项费用收费期为每年底和次年初,收费员在大门宣传栏和单元防盗门右上角张贴收费通知。

  5.2.1.2住户交纳费用时,收费员向住户出示《物业管理委托服务收费表》,住户确认无误后,由住户在表上签字,同时请住户交纳费用,收费员开出票据,在收费过程中执行服务规范用语。

  5.2.1.3收费完毕,收费员填写《物业管理委托服务收费台帐》,作复写收据,将钱或支票交与财务部。

  5.2.1.4完成上述程序后,收费员将程序中涉及的文件移交物业管理员,物业管理员审核后归档。

  5.2.2“五费”的收取:

  5.2.2.1“五费”是指冷水费、热水费、燃气费、电费、电话费。收费员每月或每两月向住户收取。

  5.2.2.2收费员接到市政部门送来的水、电、气费交纳通知单后,将费用、表数分别填写到《五费统收(单元)记录》表上。

  5.2.2.3收单后第二天开始,物业管理员下户查表,准确记录各表示数,将数据计入《五费统收(分户)记录》。

  5.2.2.4收单后第四天,收费员在小区大门宣传栏和单元防盗门右上角张贴交费通知。

  5.2.2.5住户交费时,收费员向住户出示《五费统收(分户)记录》,住户确认后,向住户收取费用,并开据收据。过程中实行服务规范用语。

  5.2.2.6收费后收费员将钱和支票填写复写收据后交与财务部。

  5.2.3车辆的收费:

  5.2.3.1每年不定期向车主收取车辆有关费用,收费员严格按照《车辆通行停放收费规定》收费。

  5.2.3.2当车主通行证、停车证即将到期时,保安服务部车辆管理员应通知车主交费。

  5.2.3.3车主到保安服务部交费时,保安服务部记清车主姓名、住址、车牌号,将收取的费用及时交给经营管理部收费员。

  5.2.3.4收费员核准后,填写收据,钱或支票交与财务部。

  5.2.4有偿服务收费:

  5.2.4.1住户申请有偿服务时,物业管理员如实填写《有偿服务派工单》,并转交有关部门执行。

  5.2.4.2工作人员完工后,将派工单由住户签完字后交回收费员,由收费员通知住户交费,并填写《有偿服务收费台帐》。

  5.3收费标准调整:

  5.3.1收费员应严格按照各项收费标准收费,不收无标准的费、不收无批示的费。

  5.3.2当政府对某项收费标准调整时,经营管理部主任将政府的文件和本小区调整的范围上报公司审批,无需物业管理委员会批准,若公司对内部自定的收费标准调整时,应上报公司审批后,经物业管理委员会通过后才能执行。

  5.3.3审批和通过后的标准,经营管理部主任组织管理员、收费员学习调整收费的文件和本小区实行新收费标准的测算方法,以便工作人员向住户解释。

  5.3.4收费员及时将调整费用的通知在宣栏中通告住户,物业管理员将审批文件的复印件给综合办公室保存。

  5.3.5在质量体系运行前已执行的收费标准,在质量体系运行中未作调整的不执行本章程序。

  5.4收费报表的制定:

  5.4.1收费员根据各项收费记录表,将各项费用汇总,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填写月《物业管理服务费汇总表》,每年十二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填写年度《物业管理服务费汇总表。

  5.4.2上述报表需收费员填写,物业管理员核准,经营管理部主任审核。

  5.5催缴费用:

  5.5.1住户逾期未交纳物业管理服务各项费用,由收费员发出《费用催缴通知单》,限期交付。

  5.5.2《费用收缴通知单》发出后,过期不交又无正当理由的,物业管理员和收费员应登门征徇住户意见,做其工作直到住户交费为止。

  6、支持性文件与质量记录:

  6.1《物业管理服务费收费计划》 EJ-QR-QP4.13-01

  6.2《交费通知》EJ-QR-QP4.13-02

  6.3《物业管理委托服务收费表》 EJ-QR-QP4.13-03

  6.4《物业管理委托服务费台帐》 EJ-QR-QP4.13-04

  6.5《五费统收(分户)记录》EJ-QR-QP4.13-05

  6.6《五费统收(单元)记录》EJ-QR-QP4.13-06

  6.7《物业管理服务费汇总表》EJ-QR-QP4.13-07

  6.8《五费统收台帐》EJ-QR-QP4.13-08

  6.9《费用催缴通知单》EJ-QR-QP4.13-09

  6.10《有偿服务派工单》EJ-QR-QP4.13-10

  6.11《有偿服务费台帐》EJ-QR-QP4.13-11

  6.12《机动车车位登记表》EJ-QR-QP4.8-01

  6.13《费用调整的请示》无固定格式

  6.14《车辆通行、停放收费规定》 EJ-WI-QP4.13-01

  6.15《物业管理服务规范行为》EJ-WI-QP8.1-01

  6.16《物业管理服务规范用语》EJ-WI-QP8.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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