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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和谐发展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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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和谐发展探讨

  物业管理和谐发展的探讨

  姜玉英/资源网/20**1015

  摘要:随着城市建设和房地产业的发展,物业管理作为一种全新产业的发展问题逐渐引起了人们的重视。本文就新时期物业管理发展问题做了探讨,认为: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背景下,物业管理应更新观念,明晰与和谐社会的关系,努力摒除发展过程中存在的诸多“不和谐”现象,全力打造“和谐物管”,为和谐社区建设以及进一步的和谐社会构建做出应有的贡献。

  关键词:物业管理;和谐社会;和谐社区;和谐物管

  随着我国城市建设和房地产业的迅猛发展以及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推进,物业管理逐渐成为一个独立的行业,展现出广阔的发展前景。20**年,党中央在十六届四中全会上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目标。“和谐社会”就是指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和谐社会的构建赋予了每个行业不同的历史使命。物业管理作为社区建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管理目标和职能也伴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逐步发生了转变。但是,当前我国的物业管理水平与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速度相比,明显滞后。因此,在和谐社会背景下,如何转变观念,提高我国物业管理行业的整体水平,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区建设,并进一步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成为摆在广大物业管理从业者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本文即在明晰物业管理与和谐社会关系的基础上,分析了目前物业管理发展中的诸多不和谐现象,并就打造“和谐物管”提出了粗浅的见解,期望能对新时期物业管理的发展提供参考。

  1 和谐社会建设中物业管理具有重要作用

  1.1 和谐社会的构建赋予了物业管理重要的历史使命

  物业管理机构分布在各个社会基层社区,为广大业主面对面地服务,是促进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维护社区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积极实践者。社区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物业管理成为社区和谐与社会和谐的重要保障,担负起重要的历史使命。

  1.1.1 物业管理的健康发展是城市现代化发展的需要

  城市现代化主要是指城市服务的现代化,其对城市的服务功能和服务程度有十分高的要求。物业管理作为第三产业服务部门中重要的一个行业,为城市居民提供全方位服务是物业管理的出发点和归宿。因此,物业管理的健康、快速发展将有利于扩大城市服务范围,完善城市服务功能,提高城市现代化水平。

  1.1.2 物业管理是辅助社区管理行政事务、维护业主权益的重要力量

  社区是社会的“细胞”,社区业主及物业使用人不是独立存在的,总要受一定行政区域范围内街道办事处、派出所等政府机构的管理,相应地开展计划生育管理、治安管理等。上述行政事务管理本应是相应行政机构的职能,但在实际工作中,物业管理企业作为社区业主的“管家”起到了相当大的辅助作用,有效协助了有关政府部门开展工作。另外,物业管理企业提供高品质的服务的同时,积极理顺了业主、开发商和自身的关系,将三者的权益关系明晰化,努力避免了种种矛盾,对维护业主权益起了较大的推动作用。

  1.1.3 物业管理企业在和谐社区建设中不可或缺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项系统工程,而社区作为社会的一个“缩影”,创建和谐社区也就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基础工程。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居民社区越来越多,物业管理也就逐渐成为一个十分重要的行业。由于物业管理企业在推动社区建设、管理社区活动、维护社区安全与秩序等方面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所以,物业管理企业在构建和谐社区的过程中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尤其是物业管理企业在社区中组织和参与开展形式多样、健康有益的社区文化活动,不仅有利于丰富居民的精神文化生活,而且有助于促进邻里和睦,增强业主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1.2 构建和谐社会背景下物业管理面临着新的机遇与挑战

  构建和谐社会赋予了物业管理行业重要的历史使命,同时也给物业管理行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机遇,带来了一定的挑战。和谐社会背景下,物业管理行业需要进一步更新观念,抓住机遇。首先,要抓住《物权法》的颁布实施及《物业管理条例》修订的良好契机,大力推进物业管理的法制化进程。其次,要研究拓展物业管理的服务范围,根据广大社区群众的需求和承受能力,选择好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同时,还要妥善处理好基本的物业需求和特殊需求的关系,做到在效率和公平之间选择平衡点,在提高物业服务的同时又能化解一些社会问题。最后,要充分发挥物业管理在社区建设,尤其是在社区服务业的发展中所具有的重要作用和优势,努力创建物业管理与社区建设良性互动的新机制,以物业管理服务推动社区服务发展,抓住机遇,为构建和谐社区发挥应有的作用,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2 物业管理中的“不和谐”现象

  物业管理发展中的不和谐现象主要反映在物业管理纠纷上。物业纠纷是指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在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订立、履行和终止过程中发生的权利义务争议。目前,物业纠纷呈现出类型的多样化、群体化、敏感程度高、处理难度大等诸多特点,成为物业管理中的主要不和谐现象。

  2.1 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的物业纠纷

  业主与开发商之间是基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建立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法律关系,而物业纠纷却是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因物业服务问题发生的权利义务争议,开发商之所以被卷入到主体双方为业主与物业公司的物业纠纷之中,主要是开发商在出售

房产过程中的违约行为导致的。比如,不能如期办理房产证、小区绿地面积缩水、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或开发商承诺减免一定期限的物业费而不被物业公司认可等。现实中,由于新建住宅小区的前期物业管理往往是由开发商投资设立的物业公司负责,业主一旦发现自己所购房产有质量问题,在与开发商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就会将怨气发泄到开发商的子公司——物业公司身上,物业公司收取的物业费及其他费用自然成了受“株连”的对象。

  2.2 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物业纠纷

  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主要集中在物业公司非法侵占小区绿地、乱收费、管理水平低等问题上。如物业公司收费方式透明度不高,提供的服务与业主所交纳的物业费不符,收费不做事,甚至巧立名目乱收费等。比如,收取垃圾费后,小区很多地方依然垃圾成堆;一些物业公司还自立收费项目,收取诸如所谓的水电备用金、电梯使用费、装修保证金等;一些公司管理混乱,工作疏忽不到位,解决问题不及时。另外,对于路灯不亮、下水管道堵塞、相邻关系纠纷等事关业主切身利益等问题的管理,由于没有经济利益,其往往视而不见。而小区业主,普遍存在着“少交费,多享受”的心理。少数业主甚至认为,自己花了钱,一旦物业公司的管理服务与自己的意愿不符,不论自己的意愿是否合法,就会心态失衡而恶意欠费。充分反映了主体双方重权利、轻义务的心理。

  2.3 业主之间的物业纠纷

  业主委员会的组成通常会引起一些物业纠纷。按规定,在业主大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前,开发商应选聘物业管理企业负责小区的前期物业管理,直至业主大会与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由于业主委员会成立后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时常会终结开发商选聘的前期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服务,直接影响到该企业的经济利益,其必然会与小区业主的利益发生冲突。另外,虽然业主委员会是由业主大会公选的业主组成的自治组织,但是由于其成员有限,不可能代表所有业主的利益,业主与业主委员会之间也是矛盾重重。同时,业主之间往往因乱停放交通工具、随意堆放杂物、违章搭建等违规行为,在得不到物业公司及时协调和解决时易引发物业纠纷。

  3 新时期打造“和谐物管”的对策建议

  3.1 建立道德与法制双重约束机制

  尽管物业管理诸多利益主体的权利义务关系的维持与发展需要法律的约束,但单纯的法制建设不能完全解决构建和谐物管的问题。因为道德与法制是相辅相成的,需要道德与法制从不同的方面共同规范物业管理的健康发展。

  加快物业管理的立法步伐,尽快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物业管理法律法规体系,已成为保障行业健康持续发展的当务之急。另外,道德约束对实现物业管理的和谐发展有至关重要的作用。物业管理需要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的共同努力,双方主体除了享受权利和履行义务之外,还必须将自身纳入整个社会的道德体系建设之中,相互配合。只有这样的“道”、“法”相辅相成,物业管理的和谐发展才会成为可能。

  在道德与法制双重约束机制中,构建物业管理行业诚信体系,对改善服务环境、规范竞争秩序、防范管理风险、推动整体行业的发展有重要作用。在构建和谐物管时,各方主体要坚持诚实守信的原则,运用信息化手段,健全信用档案体系,形成市场各方主体诚信守约的管理机制,逐步形成覆盖全行业的诚信体系。

  3.2 建立切实有效的长效监督机制

  物业管理监督机制包含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社会公众对物业管理行业的监督机制;二是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对本行业的监督机制;三是政府相关部门对物业管理行业的行政监管机制。物业管理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就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加强行业自律,注重行业指导,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服务、代表、协调职能,推动形成运转协调、和谐高效的物业管理体制。政府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应当将物业管理企业的经营服务行为、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的工作列为行政监管内容,并采取必要的管理措施,依法维护好物业管理市场的秩序。社会监督职能能够成为业主监督和社会监督乃至政府行政管理的重要参考,使物业管理的公平、公正、公开成为可能,这有利于物业管理持续健康发展。

  3.3 建立以“权利”为核心的行业共识

  权利有人权和物权之分。尊重人权可以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尊重物权可以减少纠纷,两者从不同侧面反映出和谐、科学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物业管理服务中,把以人为本作为物业管理服务的核心和灵魂,是提高物业管理水平的根本保证。物业管理中要增强业主对物业管理的参与性,充分尊重人的需求,充分尊重人在服务过程中的平等地位。

  目前,我国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小区配套的房屋、道路、场地等产权界定比较模糊。责、权、利难以界定,不仅给物业管理和收费带来困难,而且容易产生权利纠纷。因此,要实现物业管理的和谐发展必须建立物权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在法律层面上界定业主“私权”。

  3.4 建立物业的科学化管理模式

  物业的科学化管理模式包括物业管理的专业化和标准化两个方面。物业管理专业化包含组织机构专业化、管理队伍的专业化和管理设施设备的专业化。物业管理行业的标准化是行业发展成熟的重要标志。应加大物业管理协会等行业组织对行业标准的制定、企业资格认证、从业人员资格认证等行业标准化的建设,逐步形成具有区域特色的标准化认证与评估体系。

  参考文献:

  [1]贾华强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M].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20**.

  [2]练崇潮,王广兵.和谐社会视阈下的小区物业管理探索[J].理论观察,20**,06.

  [3]高凯翔.物业管理在构建和谐社会中该如何发挥作用[J].北京房地产,20**,02.

  [4]邓华.论衡阳物业管理在构建和谐社区中的问题及对策[J].现代物业,20**,02.

  [5]曹雪彦,孙强.谈在构建和谐社

区过程中加强物业管理人员的素质培养[J].*石家庄市委党校学报,20**,09.

  [6]刘云美.论物业管理服务的消费和谐[J].科技信息,20**,23.

  [7]汪红岩.浅论物业管理对构建和谐社区的作用和影响[J].江东论坛,20**,01.

  [8]张理达.论和谐物业管理的新理念[J].边疆经济与文化,20**,03.

采编:www.pmceo.cOm

篇2:扶持物业管理:惠在民生利在和谐

  扶持物业管理--惠在民生利在和谐

  当前,受国际金融危机蔓延和世界经济增长明显减速的影响,全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严峻,国家正加大力度,采取措施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地发展。20**年12月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把扩大内需作为保增长的根本途径,把改善民生作为保增长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物业管理是关系千家万户居民切身利益的民生行业,其地位和作用日显重要。因此,在当前形势下,要出台并落实相应的政策措施来扶持物业管理行业的发展,让业主享受到更好的居住环境。

  增加就业岗位,维护社会稳定

  物业管理的贡献不仅在于促进房地产行业的稳定健康发展,直接拉动了国民经济的增长和改善了人居环境,更直接的体现在与保民生、保就业、保稳定的关系。在现阶段,推进物业管理在协助政府解决民生问题、促进就业和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均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增加就业岗位:物业管理是劳动力密集的服务行业,据初步统计,基层员工中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占52%,复员转业人员占17.8%,下岗职工占6.7%,大中专毕业生占3.8%。目前,城镇商品住房年竣工量在6亿平方米左右,按新增2000平方米吸纳一个物业从业人员算,每年物业管理行业可以吸纳30万就业人员,占全国新增就业人口的2.69%。

  构建和谐社会:物业管理行业对建设安全、宁静、舒适的社区环境,以及宣传互助友爱、促进邻里和睦的作用显著。

  维护社会稳定:据公安网报道,实行物业管理的小区与没有实行物业管理的小区每万户发案比例为1∶38,每万户刑事发案率比例为1∶10。在20**年北京举办的奥运会期间,北京市各物业服务企业均以签订责任状的形式,向北京奥组委和市政府承诺确保一方平安,为维持社会稳定和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发挥了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

  20**年,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出台,标志着我国的物业管理正在向规范化迈进。但与此同时,物业管理行业是微利行业,在相关的法律、法规尚不健全的情况下,其目前的发展现状是“收益低、任务重、风险大”,物业管理行业的发展还需要各级政府的大力扶持。

  提高员工素质,出台补助措施

  现代市场竞争,归根结底是人才的竞争。企业的基础是员工,因为企业的一切经营生产活动都需要通过员工来实现,员工是企业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所以必须把提高员工队伍的整体素质作为企业建设与发展的根本。特别在当前经济发展形势严峻的情况下,国家更要出台具体政策,推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鼓励企业工作人员参加各类培训,提高业务素质,更积极地应对经济危机。

  1.农民工:福建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印发〈20**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就业工程实施〉的通知》(闽劳社文【20**】120号)中规定,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就业工程,组织福州市各类企业中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参加就业前和岗位技能提升等各类培训,给予人均200-300元的政府补助。

  2.技师:福建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关于加强高级技师培养工作的办法〉的通知》(闽劳社文【20**】231号)中规定,组织开展技师、高级技师社会化培养,培养对象参加培训并获得相应等级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人均500元的政府补助。

  3.管理人员:《关于做好20**年度企业成长培训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闽经贸企业【20**】508号)中规定,安排创业辅导培训班和企业精细管理培训班,每期培训给予人均380元的政府补助。

  重视质量管理,实施奖励政策

  质量是企业生存之本,是企业品牌的生命之源,也是企业赢得市场的利刃。随着市场竞争在更深、更广层次上的进行,人们对企业综合质量、管理水平及产品质量持续稳定性的要求也相应地提高。他们期望找出一个共同的质量管理标准来评估,提高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以此加强企业的竞争力。政府要出台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奖励政策,扶持行业建立并规范质量认证体系。例如,《*福州市委、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实施名牌战略、提高福州产品市场竞争力的若干意见》(榕委【20**】113号文)中就规定,从20**年开始,对导入《卓越绩效评价准则》、通过ISO14000、OHSAS18000体系认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

  实行税收优惠,减轻企业负担

  中国物业管理协会20**年在全国范围内对4600家物业服务企业开展行业生存状况调查表明,大多数物业服务企业经营状况艰难,被调查者普遍反映物业管理行业税负政策不合理,加重了业主和企业的负担。因此,从维护业主的切身利益和促进物业管理行业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出发,出台并具体落实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1.企业所得税税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物业服务企业可比照小型微利企业的标准,符合条件的实行按20%的税率征税。

  2.特殊群体的优惠: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6号)中规定,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可上下浮动20%,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


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福建省的定额为每人每年4800元)。

  3.合理调整税基,避免重复收税:比照旅游业、交通运输业的征税方式,将物业服务企业的收入扣除支付给其他专业消防维保、电梯维保、中央空调维保、外墙清洁、绿化养护、专业安保等外包支出后征税,将剩余的服务费收入作为计征营业税的依据。

  加大信贷支持,推进企业发展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26号)指出,要加大对民生工程、“三农”、重大工程建设、灾后重建、节能减排、科技创新、技术改造和兼并重组、区域协调发展的信贷支持。物业管理是关系千家万户居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共性与民生性行业,特别在当前经济发展形势严峻的情况下,建议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可以专文向国务院呈请研究出台具体扶持的政策,加大对物业管理行业发展过程中的支持,帮助物业服务企业摆脱经济困境。

  创造良好环境,加强部门协作

  当前,全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严峻,作为关系千家万户居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物业管理行业,国家及政府主管部门应加大力度出台相应的扶持政策,采取适当的措施保持行业的健康稳步发展。同时,实践中,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违章装修、违章搭建、噪音扰民、油烟污染、擅自改变住宅用途、乱停车、车辆超速、不文明养犬、发生治安案件等事件,物业服务企业没有执法权,在劝阻、制止无效后报告城市管理、规划、环保、工商、公安等相关部门时,有些部门接到报告后只受理不处理,或者以取证难为由,拖延处理时间,造成相关业主不满,借此拒交物业费,严重影响了广大业主正常生活秩序和物业服务企业正常工作的顺利开展。

  实际上,这些问题涉及到多个行政执法部门如何在物业管理小区内依法履行行政管理职责,各区(县、市)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工作的领导,真正做到领导到位、机构人员到位、经费保障到位、责任落实到位,要确定“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物业管理重心要下移,纳入社区综合管理范畴,借鉴外地成功经验,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化管理。同时,建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报请国务院尽快出台《关于当前促进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创造良好的物业法制环境,进一步明确政府各职能部门在物业管理小区依法履行行政管理的职责,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为构建和谐中国打下坚实的基础。

篇3:物业管理企业在建设和谐社会过程中作用

本文提要:作为朝阳产业的物业管理,在建设和谐社会的过程中不仅贡献了直接的经济力量,而且在改善人们居住、工作环境,提升人们生活素质方面也发挥着巨大作用。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社会的和谐要求社会机制的科学合理,社会政治经济的均衡发展以及人们生活环境的不断优化。而作为人们生存环境的基本内容的居住环境——社区的和谐,理所当然地占有重要位置。物业管理公司作为社区管理服务的直接提供者,在这一过程中,当仁不让地承担着重要的作用。物业管理企业有责任从建设和谐社区做起,肩负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份历史使命。


一、物业管理企业在促进和谐社会的创建进程中的作用
作为朝阳产业的物业管理,在建设和谐社会的过程中不仅贡献了直接的经济力量,而且在改善人们居住、工作环境,提升人们生活素质方面也发挥着巨大作用。我们知道,一个城市必须要有品位,它才能吸引人流、物流,没有品位的城市再富有也没有魅力,更谈不上和谐。当然,城市的品位不仅仅说城市要有高楼大厦,众多的人造景观,它还要有舒适、安全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有序、(来自:www.pmceo.com)高效的办公环境,以及较高的文明程度和文化品位,只有这些城市的灵魂存在,才能提高城市生活的档次,提高城市的生活品质。从历史上看,城市的发展过程始终伴随着一个生态环境的问题,城市发展了,社会却产生了越来越多的“环境病”,越来越多的高楼大厦拔地而起,但几年过去了,由于没有很好的维护、保养,就变得破烂不堪,而这些破烂的大厦、小区自然会严重影响一个城市的生命力和可持续发展。
物业管理恰恰是将住宅小区、大厦这些遍布城市各个地方的在城市里建筑面积和规模较大的区域规范地管理起来,有效地杜绝以上的混乱局面,使城市内各个区域规范运作,极大地提升了城市品位,减轻了政府的管理难度。物业管理企业通过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物业管理体制和模式,使企业成为该区域管理的主体,让业主与企业、政府共同承担物业和建设的责任,将城市管理中分散的管理职能集中起来,由物业管理企业实行统一有效的管理,提高了城市管理社会化和专业化的程度。
当然,随着和谐社会发展步伐的加快,物业管理会受到经济制度及经济体系变革带来的冲击,以及面临社会生活方式改变、高科技管理手段发展、劳动力市场变化、消费权益及业主参与意识的觉醒和市场竞争对手等带来的挑战。但是挑战与机遇并存,物业管理应该着重在建设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强调自我角色意识,坚持以客为尊的经营策略、推行品质管理、重视成本效益、承担应有的社会责任,倡导管理创新,定会起到应有的作用。
总之,和谐社会的进程催生了物业管理,物业管理又使社会向着有序、健康、完善方向发展。在这一变化过程中,物业管理成为一个不可或缺的支点,它对于促进和提高和谐社会的几大指标,特别是在诸多软性指标方面有着不可或缺的意义和作用,是落实科学发展的重要载体,从而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


二、良好的物业管理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
物业管理在我国已经走过了20多年的发展道路,它在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提高社区建设和城市管理水平、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体现出了积极的社会意义。且不说它给我们营造了一个整洁、干净的生存环境,也不说它给我们创造的安全、宁静的生活空间,即使在“非典”肆虐的春天,全体物业管理企业员工仍毅然坚守岗位,积极配合各级政府和卫生部门,用大无畏的精神和辛勤的劳动扞卫着小区业主的生命安全,被业主誉为“非常时期”的“社区卫士”。灾难面前,物业管理工作凸显了自己的社会意义。
物业管理公司通过服务于每个业主、服务于每个家庭的基本生存环境,成为社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小社区构成大社会,业主的居住质量改善了,生活环境安定了,各种需求得到满足了,社区才能建设好,这是社区得以和谐发展的必要保障。面对人民群众呈现出的日趋多样的需求,物业管理企业逐渐将新的管理理念融入到自己的管理和服务过程中,以关注业主和生活质量,关注小区环境的温馨与和谐,关注社区的整体氛围为特征,用文化塑造文明社区,体现物业管理特色,为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生活便利、人际关系和谐的现代化社区提供了保障的平台。


三、物业管理企业在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和谐社会进程中的作用
社区是社会的细胞,是具体化的社会,是社会的窗口和缩影。近年来,由于业主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矛盾冲突有增无减。我国的物业管理是住宅商品化、社会化的产物,人们对房屋、土地、房屋附属及配套设施的权利主张日益强烈。物业管理工作是房地产业在消费领域的延续,物业管理企业充分利用行业优势,积极帮助业主与建设单位协调工程遗留问题,耐心向业主解释、疏导,努力化解矛盾,无疑对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四、物业管理行业为建设和谐社会提供了广阔的就业空间
就业是民生之本,这项任务解决不好,更谈不上构建安定团结的和谐社会。我国正处于城镇化高速发展时期,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的转移、农村人口向城镇的转移是我国历史上最大规模的就业和人口转移;与经济结构调整相适应的就业结构也处于调整之中,大量的下岗、失业问题与农村劳动力转移问题交织在一起,就业需求十分强烈,就业形势极为严峻和复杂。党的十六大就把增加就业作为我国宏观调控的四大主要目标之一。
而作为劳动密集型行业的物业管理行业,有着巨大的就业容量,定能在此方面提供广阔的就业空间。目前物业管理的就业人数已超过了250万人,其中80%以上的从业人员是来自城市的下岗职工、复员退伍军人和农村的剩余劳动力。不难看出,物业管理行业在促进劳动力就业方面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对于促进我国产业结构的调整,缓解就业压力,增加就业极为有利,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安定的社会基础。
物业管理20多年的发展,促进了经济的增长,提高了人民群众的居住质量;增加了就业,维护了社区的稳定;丰富了社区的文化生活,促进了业主的身心健康以及和谐、良好的社会风尚。构建和谐社会,应该从一个社区逐渐推进与扩大,因此,物业管理企业是创建和谐社区的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
参考文献:
1.蒋开泰,《“管家”在创建和谐社区中的作用》,中国物业管理信息网
2.季如进,《物业管理》,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4
3. 赵绍鸿, 《 物业管理实务 》 ,中国林业出版社 ,2000

篇4:物业管理在和谐社会建设中历史使命

本文提要:我国的物业管理行业要实现可持续的发展,应同国外物业管理企业争占物业管理市场份额,加速实施品牌战略,打造一批物业管理企业品牌。

进入21世纪,物业管理在全国各地开始普及,几年时间里,北京、上海、广州等中心城市住宅物业的物业管理覆盖率已达到80%以上,深圳更达到90%以上。从第一家物业管理公司成立至今的20多年时间里,全国物业管理公司已经发展到3万多家,从业人员达300多万人。应当说,物业管理在我国已有了长足的发展,但是,也必须清醒地看到,物业管理在我国仍属一个新兴行业。


一、业主对物业管理的认识不到位
尽管我国的物业管理已经历20多年的发展历程,但与市场经济和物业管理发展更为成熟的国家和地区相比,我国的物业管理观念依然存在较大差距。正如建设部总经济师、中国物业管理协会会长谢家瑾所指出的,由于我国长期实行福利制住房分配制度www.pmceo.com,虽然“物业管理”一词已家喻户晓,但大多数人并没有从财产、契约和消费的角度理解物业管理,自然导致公共权利的淡漠和契约精神的缺失。固有的认识偏差,加上缺乏正确的引导,使得业主缺少主动参与和自觉守约的意识,造成物业管理基本主体的缺位和错位。


二、社会对物业管理认识不到位
现阶段,我国物业管理尚未得到社会的全面、科学、客观的认识。物业管理行业出现了一些问题和矛盾,从客观上看,是行业的快速发展使得物业管理面对的群体越来越大。主观上分析,行业服务品质的提高和行业自律的力度还亟需加强。此外,应该看到这些问题的背后,实质上也揭示了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入和房地产市场化中存在的深层次的社会矛盾。住宅私有化,其物业管理服务必然商业化、社会化,计划经济时期实行的社区管理方式必然被突破。


三、和谐社会建设中物业管理行业的历史使命
1.准确把握行业发展方向。
物业管理企业与建设单位和业主是平等的民事主体,是基于物业服务合同形式的服务和被服务的关系,《物业管理条例》这一基本指导思想,是物业管理行业准确定位的法律依据。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物业管理企业既不是建设单位的隶属和依附,也不是业主的“仆人”和“保姆”,既不是凌驾于业主之上的“管理者”,也不是逆来顺受的“受气包”,既不能不负责任的推诿敷衍,也不能毫无原则的大包大揽。只有摆正位置,通过平等协商的方式确立与建设单位和业主的关系才能保证在实际工作中不越位、不错位,减少不必要的矛盾和纠纷,从而准确把握行业发展方向。
2.加速实施行业品牌战略。
一个行业如果没有一批在国内外市场上叫得响、能够代表行业发展方向、体现行业综合实力、科技水平、管理质量、服务水平和企业文化的领头羊企业,那么这个行业就还不够成熟。特别是在全球经济一体化和信息时代的今天,品牌对于企业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并在日益激烈的竞争中战胜对手,并赢得消费者的认可至关重要。近些年来,我国的物业管理行业虽然涌现出一批像中海、万科、金地等品牌物业管理企业,但目前我国物业管理品牌企业数量太少,难以适应物业管理行业发展和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需要。因此,我国的物业管理行业要实现可持续的发展,应同国外物业管理企业争占物业管理市场份额,加速实施品牌战略,打造一批物业管理企业品牌。只有这样,才能树立起行业的排头兵,增加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也只有打造一批物业管理品牌企业,实施物业管理可持续发展才有了坚实基础。
3.建立、完善物业管理行规。
虽然全国不同地区不同企业实际情况不同,但从物业管理行业来讲,在风险管理上普遍存在一些共性问题,如业主欠费,客户投诉,项目交接,损害索赔等等。建立物业管理行规是强化物业管理行业管理的重要条件。一些业主人为改变房屋原有功能,改动房屋承重结构,擅自在公共部位搭建,将小区绿地改成菜地等等现象时有发生,物业管理企业规劝阻拦难以杜绝。物业管理虽然可以提供物业维护服务及其之外的许多服务,包括主持社区文化活动,调解邻里纠纷,广泛干预社区事务等,但遇到复杂问题,便需要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介入,甚至法律方面的支持。
4.加强行业的公信度。
一个行业的公信度,直接影响到它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诚信和自律是相互联系在一起的。诚信是基础,是本质;自律是操守,是表现。业主是社区的主体,业主与业主之间,与房地产开发商,与物业管理公司都有着平等的法律关系,相互关系看似清晰,其实十分复杂。目前社区法制建设的重点:一是对开发商的物业建筑开发质量及售后服务责任的规范,二是业主委员会的推举及其运作方式,三是物业管理公司的职能和服务规范的规定,四是要设立社区民事仲裁庭,建立有效的社区纠纷仲裁机制。只有社区成员职责清晰,才能各负其责。涉及业主意见不统一、社区成员利益无法协调等问题,有行政管理办法和法律仲裁等手段的高效干预,形成物业管理——行政管理——法律仲裁的管理链,才能形成社区和谐的有效控制机制。
建设部原副部长宋春华在为国家建设部房地产业司编写的《中国物业管理实务》一书的序中,开宗明义写到“物业管理是和房地产开发的现代化生产方式相配套的综合性管理,是伴随着住房制度改革的推进而形成的产权多元化格局相衔接的统一管理,是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化,专业化,企业化,经营型的统一管理。这种集管理,经营与服务为一体的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管理方式一经出现,就显示了强大的生命力和广阔前景。
参考文献:
1.《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学习读本,新华出版社,20**.3
2.叶天泉,《物业管理探索》,中国计量出版社
作者:谢伟球

篇5:浅论物业管理和谐社区关系

本文提要:物业管理公司应在社区居委会的监督指导之下,在促进社区稳定、维护居民利益、提供便民服务、调解居民矛盾、搞好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物业管理是一项持续时间长、牵涉主体多、法律关系复杂的综合性活动,开发建设单位、业主、物业管理企业和政府四方对建立和谐的物业管理秩序都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当前,我国的物业管理还只是处于起步阶段,开发建设单位自建自管,管理不规范、不到位的现象普遍存在。开发建设单位、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三者之间的关系难以协调。一方面,开发建设单位在前期基本上是贴本经营,但为了有利于房屋销售不得不继续背上沉重的包袱;另一方面,业主感觉物业管理企业受开发建设单位操纵,没有很好地维护业主权益,拒绝缴纳物业管理费,对物业管理企业普遍存在抵触情绪。物业管理企业则处在开发建设单位与业主的夹缝中,举步维艰,难以生存,加上管理人员未经过正规的培训,服务质量和水平也受到业主的质疑。诸多因素造成住宅小区遗留隐患较多,有的业主甚至采取某些过激手段,极大地影响了社会的安定团结和市民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


一、物业管理对推动和谐社会建设具有重要作用:
1.物业管理具有教化和益智的社会功能
人的需求大凡可分为生理的需求(基本生活需求)和精神的需求两大类。生理需求在居家生活中无非就是老百姓通常说的“衣食住行”,这其中有相当一部分工作是要由物业管理企业来做的,比如日常的园区安保、装修管理、绿化养护、卫生保洁、交通引导、设施维护等,这些管理、服务满足了人们的基本生活需要。现代物业管理还应该重视小区的文化与品味,加强与业主的交流,让业主有一种情感上的归属,找到家的感觉。这样的物业管理,能增长居民的见识,起到开阔视野、陶冶情操的作用,在潜移默化中提高居民的素养。
2.具有促进居民身心健康的功能。
在衣食无忧的现代都市人群中,追求舒适、个性的生活正成为人们更高层次需求的集中表现。生活在高档小区,享受着高档物业管理,能产生“物我两忘”的身心体验。这样人就会心情舒畅,心胸开阔,身心健康。倡导“以人为本”,帮助或引导业主在本区域内健康地生活,愉悦地居住,寻求到一种自我价值的体现或心理上的满足,从而使和谐健康文明的居住环境得以形成,当然,这需要管理者付出真诚,更需要较高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艺术。
3.具有社交和繁荣文化的功能。
现代物业管理能够通过建立多种平台或采取多种形式,来促进住户的交流,繁荣社区文化,推动人与人之间的信息和情感交流。物业管理在社区内部担负着宽泛的管理、协调职能,因此,物业管理企业除了提供给业主“衣食住行”的便利服务外,它还应满足人的精神需求,特别是要满足人的愉悦感、成就感、归属感,这就需要建设企业文化,需要给业主参与园区管理的权利,从而真正实现社区的和谐。
4.突破了业主与物业管理者之间传统的“仆人”关系
在传统的物业管理服务中,物业管理者往往扮演着弱者的角色,他们只是继承“仆人”的服务观和顺从的服务方式,运用自己的诚恳和服从,博得业主的同情。管家婆式的物业管理,可以为业主提供保洁、保安、维修、家政服务,促使物业“保值”,也可以通过装修管理、绿化养护、康乐设施利用等,实现园区生活的稳定。但一个好的物业管理,仅有这些显然是不够的。现在,提倡物业管理者要做业主的生活顾问和朋友。大到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小到卫生保洁,物业管理者在每一个小区内都担负着宽泛的社会责任。


二、如何正确发挥物业管理公司的作用
物业管理在构建和谐社区的过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使得解决物业管理的现存问题变得刻不容缓了。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的指导思想以及物业管理行业的特点和现状,当务之急应该是解决物业管理行业面临的观念认识错误与法规滞后等两大主要问题,推动和谐社会的建设。
1.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是平等关系
在物业管理工作中,物业管理企业受委托对物业实施管理,给业主和使用人提供服务,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一签订,双方就是平等的合同关系,没有主仆这种带有奴性的错误区分。
2.正确处理与社区居委会的关系
物业管理公司终归是企业,职责是以合同的形式约定的,很多社会问题物业管理公司根本没有能力解决。这就要求物业管理公司认真处理与居民自治组织和其它基层自治组织的关系,发挥居民自治组织对其它基层自治组织的指导监督作用。物业管理公司作为受物业业主委托,实施有偿管理与服务的企业化管理组织,在维护社区居民利益特别是在社区管理和服务的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但在居民自治过程中,物业管理公司不能代替社区居委会,更不能凌驾于社区居委会之上。物业管理公司应在社区居委会的监督指导之下,在促进社区稳定、维护居民利益、提供便民服务、调解居民矛盾、搞好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当前,一方面要逐步理顺新建商业住宅社区(单元型社区)物业管理与居民委员会的关系,使物业管理公司在居民委员会的监督指导之下发挥社区服务管理的职能。同时,要加快推进老城区社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开展。老城区没有引入物业管理,是社会管理难以有效开展的原因之一。因此,要按 《 物业管理条例 》 的规定,由城市街道办事处牵头,居委会协助,成立业主委员会,大力推进老城区的物业管理,以发挥物业管理公司在社区管理和服务过程中的重要作用。
3.住户对物业管理的咨询不等于是对物业管理企业的投诉
有关部门把住户对物业管理的咨询也当作“投诉”,导致当前物业管理误被列为当前消费投诉的热点之一。经了解,当前有关物业管理的咨询投诉情况,其中认为配套不齐全、规划不到位、质量有问题的情况所占比例较大,属对物业管理企业不作为的有效投诉并不多。
4.物业管理服务不是“免费的午餐”
不少人仍习惯于过去的福利分房政策,对物业管理“谁受益,谁付费”的原则不理解,甚至持抵触态度,拒交管理费。其实,业主在享受物业管理所提供服务的同时,就有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维护物业完好的义务。
参考文献:
1.江汛清、丁元竹等,《构建诚信友爱的和谐社会》,中国经济出版社
2.《构建和谐平安社区》,广东省民政信息网
3.鞠建华,《以“管理标准化、服务人性化、过程亲情化”推进和谐物业园区建设》,中国物业管理信息网

4.《谈物业管理与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工程教育网
作者:鲁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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